土地质量等级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㈠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评价
一、部署重点
“十二五”期间:在全国中东部重要地区及部分西部农牧区完成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50万平方千米。完成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北经济区和沿海经济带镉、汞、铅、砷等重金属元素和氟、硒、碘等健康元素的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完成国家级、流域级和省区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开展市县级、乡镇级和村组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试点。开展长江流域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试点,开展污染土地生态地球化学修复试验。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中东部地区及部分西部农牧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50万平方千米。完成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北部湾经济区、两湖地区、成渝经济区、西南岩溶区等重要地区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全面建立国家级和流域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网络,系统开展重要地区污染土地生态地球化学修复。继续开展不同级次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二、部署建议
1.工作现状
1999~2001年,我国开始在广东、湖北、四川等省实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试点工作。从2002年起,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正式启动。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划面积650万平方千米。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完成调查160万平方千米,调查工作扩大到全国31省(区、市),占规划面积的36%。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首次系统地获得了我国重要经济区土地54种元素指标的高精度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国土地质量状况,为土地管护、农业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勘查及土壤碳库研究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预期每年可增加经济效益1200亿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工作程度低,投入少,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海量高精度数据应用开发与综合研究不够,服务能力不强。三是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还未全面开展,直接影响到土地资源管护和合理利用。四是缺乏有效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体系。五是污染土地,尤其是大面积分布的重金属异常区,急需开展生态地球化学修复。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全国重要经济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300万平方千米,全面查清全国18亿亩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状况,为我国土地资源规划利用与科学管护提供技术支撑。
完成重要流域、重要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与监测及生态地球化学修复,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优质、高效和生态农业发展。
建立国家土壤碳库,开展土壤碳分布特征和土壤碳地球化学循环规律研究,建立全国土壤碳释放监测网络,开发土壤固碳增汇技术,为国家履行防止气候变化和减排温室气体义务提供技术支撑。
“十二五”期间:完成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50万平方千米;完成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北经济区和沿海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进行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与污染土地生态地球化学修复试点。建立土壤碳库,开展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土壤碳库与固碳潜力评估、土壤碳释放通量监测示范等方面研究。
“十三五”期间:完成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50万平方千米。完成重要地区生态地球化学评价。系统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与重要地区污染土地生态地球化学修复。继续开展不同级次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建立土壤碳库,开展黄淮海流域土壤碳库与固碳潜力评估研究,建立全国土壤碳释放通量监测网络。
3.工作任务
(1)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系统测定土壤54种元素指标。
(2)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以生态系统为单元,研究异常元素及化合物的来源示踪及迁移途径,评价它们对生态系统及各组成要素的影响,预测其未来变化趋势。
(3)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依据土地有益元素、有毒有害元素和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等地球化学指标因素及其对土地基本功能的影响程度,进行土地质量级别评定。
(4)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有针对性地测定主要有害与有益元素指标、无机与有机地球化学指标、全量与分量(形态)指标等,进行周期性监测与预警。
(5)生态地球化学修复。依据土地受污染的面积、程度和受污染元素指标的不同等,开展生态地球化学修复,确保土地质量的生态安全。
(6)土壤碳库调查与评价。开展土壤碳库分布特征、碳地球化学循环与碳释放通量监测研究,进行土壤固碳潜力评估。
“十二五”期间:在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内蒙古北部草原、华北地区、长江中下游平原、沿海经济带等中东部重要地区,以及汾渭谷地、宁夏中部地区、渭北陇东地区、青海环湖草原、天山北麓经济带、四川盆地、阿坝草原、西藏一江两河重要经济区等西部重要经济区和农牧区,完成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50万平方千米。
完成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北经济区和沿海经济带Cd、Hg、Pb、As等重金属元素和F、Se、I等健康元素的生态地球化学评价。
完成国家级、流域级和省区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开展市县级、乡镇级和村组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试点。
开展长江流域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及污染土地生态地球化学修复试验。
进行调查区土壤碳库分布特征研究,开展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土壤碳循环研究与土壤固碳潜力评估,建立该地区典型土壤的固碳方法技术。开展全国土壤碳释放通量监测示范研究。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中东部空白区及青海环湖草原、伊犁草原、阿勒泰草原、阿坝草原、西藏一江两河重要经济区甘孜草原等部分西部重要经济区和农牧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50万平方千米。
完成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北部湾经济区、两湖地区、成渝经济区、西南岩溶区等重要地区生态地球化学评价。
建立国家级和流域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网络,系统开展重要地区污染土地生态地球化学修复。继续开展不同级次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开展黄河流域、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碳循环研究与土壤固碳潜力评估,建立该地区典型土壤的固碳方法技术。全面建立我国土壤碳释放通量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