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公园内的矿权怎么办
❶ 申请矿权应办理哪些手续
您好!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前,应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取得该企业名称使用权后,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授权到相应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设立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申请人持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执照。矿山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矿山企业开发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已设立的企业申请采矿权,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到相应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取得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持换发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件,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
❷ 如何新办采矿权,新办采矿权需要哪些资料
新办采矿权:招、拍、挂——成交确认——资源储量备案——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新立登记
新办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要的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2.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采矿权的,提供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和采矿权价款结缴票据、3.。营业执照副本、4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含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设备、人员清单、5.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比例1:2000-1:10000,图上应标出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矿区平面范围、矿体分布情况,以及开采起止标高,);6.采矿权申请登记书、7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经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机构核实的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8.具有相应资格单位编制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证明9.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评审意见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发票10.土地复垦方案及批准文件11.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3环评14.属于采矿、加工一体化生产粘土砖的企业应提交墙改办有效期内登记备案书(复印件1份);
❸ 采矿权如何取得
采矿权取得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拍挂、探矿权转采矿权。新授予的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一是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二是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三是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四是探矿权采矿权权属有争议;五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不适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授予的。
❹ 先有矿权后设立自然保护区怎么办矿权人如何维权
可以根据《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进行行政诉讼
❺ 采矿权怎么办理
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在物权法概括性规定基础上由《矿产资源法》予以具体明确化。采矿权客体应包括矿产资源和矿区,具有复合性,并且矿区及其所蕴涵的矿藏种类规模不同对采矿权的取得及行使有着重要影响。采矿权可有限制的转让,法律应明确并完善采矿权的抵押、出租和承包等流转形式。
所谓特别法上的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行政特别许可而享有的可以从事某种国有自然资源开发或作某种特定的利用的权利。特别法上的物权是与政府的行政审批紧密相联,其与大陆法系传统的用益物权概念存在很大差别:
(1)特别法上的物权依特别法而设立,而用益物权依据普通法而设立。
(2)特别法上的物权虽然是项民事权利,但对其规制的法律却是从 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具有公法色彩;而规制用益物权的法律完全是私法。
(3)特别法上的物权的取得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相联系;而用益物权的设立与行使虽也受行政管理,但主要是用途和规划方面的管理,并不影响其自主设定。
(4)特别法上的物权的 标的物在法律上视为消耗物,以初级产品的取得为目的;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在法律上视为不可消耗物,以在保持法律上认定的标的物原有状态下的使用为目的。
(5)特别法上的物权强调对标的物有节制的利用,用益物权强调对标的物的充分利用。
❻ 怎么办理探矿权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五种情况,由国土资源部直接颁发勘查许可证(即探矿证):
(一)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勘查,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
(二)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
(三)钨、锡、锑、稀土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勘查区块面积大于15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
(四)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
(五)海域(含内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勘查,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
二、材料准备、及标准
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探矿权证,需要报送的材料分纸质打印件和电子文档,两种资料必须同时报送,纸质报送按照以下要求
纸质打印件部分
纸质报送资料请按以下顺序准备打印装订: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份);(注意:必须使用探矿权报盘软件填写并附电子报盘)
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1份);
3.探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份);
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统检(复印件1份);
5.勘查合同或勘查计划(原件1份);
6.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1份);
7.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2份);
8.交通位置图(1份);
9.电子报盘(1份);
10.涉外项目还应提交探矿权申请人的公司合同、章程(复印件1份);
11.协议出让项目,还应提交协议出让的相关文件。
电子文档部分
报送的电子文档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存储,要求一项目一盘,提交电子文档的资料(各类扫描件、word文档等,)全部储存在光盘内,光盘表面应标注项目名称;申请人要对提交的电子文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当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挡不一致时,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重新申报。
电子文档按以下内容整理提交: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附电子报盘)(扫描);
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扫描);
3.申请人营业执照(扫描)
4.勘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扫描);
5.地质勘查合同(扫描);
6.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
7.勘查实施方案(word文档,扫描加盖红章的页面);
8.交通位置图(扫描);
9.涉外项目还应提交探矿权申请人的公司合同、章程(扫描)。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4号)及国土资源部2009年第17号公告,现就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7月1日起,新立探矿权登记申请和探矿权勘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向国土资源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规定要件中,一律提交基于1980西安坐标系测算的经纬度范围拐点坐标,同时需提交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的《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二、自2009年7月1日起,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新立采矿权登记申请及采矿权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向国土资源部、各省(区、市)、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规定要件中,一律提交1980西安坐标系的范围拐点坐标,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同时需提交经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三、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申请仍按原规定办理。
四、《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网址:www.mlr.gov.cn)
各地一般都有办理探矿证的中介机构,可委托中介办理。若自己办理,也需有勘查设计及施工单位(地质队或勘查院),《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由勘查单位帮你准备。所有资料备齐后提交县、市、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办理。
❼ 我的金属矿权(详查)范围内发现非金属矿,想问自己可以开采吗如果可以要办什么手续,怎样才可开采
1、你没有说清楚是你拥有的是什么金属矿权,是采矿权还是探矿权。
2、不管你拥有的是什么矿权,你都不可以以持有的金属矿权证开采非金属矿产。
3、你想开采非金属矿产就需要申请开办一个非金属矿山。从采矿证开始全部证件重办。
❽ 有探矿权证 怎么办理采矿权证
该矿的详查报告,初部设计(可研报告),安全专篇,环境保护开发利用方案,委托地质队做地质勘探的合同、地质队的勘探地质成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等相关文件!到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国土资源厅办理。具体事宜,可在接件窗口咨询,也可在网上通过你所在的省级国土资源厅的网站查询!
❾ 采矿权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怎么办理采矿证
铁矿属于金属矿种类,办理采矿许可证准备齐材料,去国土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有两种途径。一是自己去办理。二是委托代办机构。有一家还不错,之前有朋友和他们合作过。还算比较靠谱。提供矿产法律咨询,相关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