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单位变成企业代表什么意思
❶ 麻烦说下核地质事业单位可能怎样改革,会不会改称企业,谢谢
很有可能 当年的划为地方 在不久的将来可能直接划为企业
除了国家留下来的3所
❷ 如果一个地质单位(事业或企业)没有什么矿权是不是就以为着这个单位进去没什么发展前途
非也,人是活的,物(矿业权)是死的。关键看这个单位的主营业内务(收入)是什么容?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都是实实在在的)是什么——是不是有利于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上升和成长的通道(平台)是否畅通?这个单位(企业)的领头人是否有清晰的战略(姑且这样定名吧)眼光?该单位(企业)是否有竞争(或者说竞争机制的雏形吧)?
❸ 地质队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什么意思呢
新进人员没有事业编制,不参加考试。实行自负盈亏,逐步脱离国家财政。
❹ 听说地质队六年以后要从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这消息可靠吗依据那个文件,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我也这么听说过 对员工有一定影响 就是有能力的继续干 没能力靠关系的几乎就拜拜
❺ 地质勘查单位事业改制的一些问题
这就是所谓的“事改企”,企业区别于事业单位最大的地方就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没回有效益,怎么拿工答资?所以,根据效益拿工资是肯定的。“在编”的概念是事业单位的概念,归人事厅编办管,在企业没有编制一说,改制后就没有“编制”一说了。企业有用人用工权。
但是,改制方案中的“职工安置方案”,必须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要有职代会决议,否则无效。“职工安置方案”中,要明确改制后要安置的原单位职工比例,例如50%、80%等,这个比例要与企业协商,但肯定不允许一个都不留全部解聘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❻ 地矿部石油海洋地质局事业转企业
地质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变化,集中表现了要把一部分事业性质的地勘单位,逐步转化为企业。这个企业包括继续从事地质工作的地勘企业,也包括形成探采结合的矿业企业和其他多种经营的企业。其中原地矿部石油海洋地质局整体转为石油企业,就是这次体制、机制改革最成功的实例,即中国新星石油公司的诞生,其具体的改革过程如下。
一、根据改革所确定的企业构架,实行企业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区别在于:是事业单位,一定有一个主办单位,由这个主办单位向它下达任务,并提供相应的经费,通过完成任务,核销其经费;凡是企业单位,一定有一个或若干个出资者,由出资者授权经营,确保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可见,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核算制度,事业单位实行报销制度,企业单位实行资本金制度。因此,一个单位由事业向企业转化,首先应当改变核算制度。而新星石油公司正是这样做的。
新星石油公司的企业构架是:将原地矿部石油地质海洋地质局本部,改成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将局所属的地区局,分别改成分公司和子公司,其中西北局、东北局改成分公司,中南局、西南局、华北局、华东局、上海局、广州局等,改成子公司。
根据企业构架,财政部于1996年以财基字[1996]3号文,批复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主要内容是:
(1)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其中对该公司承担的国家地质勘查、油气勘探项目,应加强财务管理,补充设置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2)该公司由地矿部授权,建立国家资本金,并按规定核实资本金,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1996年1月1日起,由国家地质勘探费、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及使用油气开发基金形成资产部分的,首先增加资本公积,待一定期限再增国家资本金。
(3)鉴于该公司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油气勘探工作资金来源有一定困难,同意该公司在过渡期间内,暂按油气销售收入的12%,提取储量有偿使用费,计入生产成本。
(4)同意提取油田维护费,具体执行由该公司编制各油田提取计划,报经财政部批准后,下达到所属企业执行,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5)国家地质勘探费形成的地质成果对外有偿转让所得收入,增加油气勘探开发基金。
建立油气勘探开发基金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油气勘探开发步伐,扩大油气地质成果,逐步形成“以油养油,以气养气”的良性循环。基金的来源有①按油气销售收入12%提取的储量有偿使用费,②以地质成果资料有偿转让净收入转入,③从税后利润转入,④经批准返还的税费转入等。基金的用途是①用于弥补地质勘探费用的不足;②用于油气勘探项目的投入,扩大油气地质成果;③用于油气田试釆的技术措施、科学研究等。
上述规定的第3、第4、第5条,作为过渡办法已经终止,财政部已经按照国际惯例修订了石油行业的财会政策,新星石油公司从2001年开始执行。
根据当时财政部的批复,原地矿部石油局制定了“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实施办法”,其中有关内容的规定是:
(1)建立资本金制度。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地矿部授权,对其全部国有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建立国家资本金,并自主经营全部财产。
(2)总公司将国有资产以法人名义投入地区子公司及直属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建立法人资本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工程公司或多种经营企业,接受地区子公司的法人财产投入,建立法人资本金。
(3)由国家地质勘探费拨款投入,国家其他专项拨款投入、基本建设基金拨款投入,及油气勘探开发基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含油气井资产)增加资本公积。
(4)各级公司取得的国家地质勘探费拨款、科研三项费用拨款等,以及提取或拨入的油气勘探开发基金,在未核销或未形成资产前,视同长期负债。
(5)国拨地勘费对上按国家规定办理,对下近期实行部分资本化,逐步达到实行全部资本化管理。建立勘探风险补偿制度,逐步形成勘探经费良性循环的机制。
(6)勘探经费按项目经费、经常性经费和转产经费三大类,实行项目管理或预算管理。
二、根据公司所确定的“增储上产、加快发展”战略,抓好资金筹集
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起步阶段关键是抓发展,此间的发展是持续生存的条件,没有发展就很难继续生存下去。因为作为事业单位的终结,最主要的标志是主办单位的撤出,代之是资本的出资者。而主办单位和出资者的最大区别是:主办单位提供的是经费,承受者完成既定任务之后,即可核销,如此往复,不存在生存危机;而出资者提供的是资本,授权经营之后要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如果不能保值,就会出现生存危机。地勘单位由事业向企业转化,虽然由主办单位换成了出资者,但是主办单位留给地勘单位可用于生产经营的资本,却很难保证它继续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由事业转化为企业,必须有一个过渡期,通过过渡期,一方面国家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促使国有资本逐步增加;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对资本的经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过渡。
新星石油公司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由事业向企业的过渡。这期间,人均净资产由6万元,增加到14万元。即使这样,它与石油总公司相比还差很远。
新星石油公司起步阶段确定的“增储上产、加快发展”的战略,正是体现了以发展求生存的思想。首先它明确了主业,即从事油气勘探和开发是公司主导产品,而勘探又是开发的前提,开发是勘探的目的。在油气产品需求比较旺盛的条件下,勘探提供可供开发的油气储量,就成为新星石油公司求发展的最主要的制约因素。而勘探需要大量资金,如何筹措这些资金,便是新星石油公司管理工作的头号任务。
从1996年到2000年,新星石油公司实现的投资规模如表2-3所示。
表2-3 新星石油公司投资规模(1996~2000)单位:万元
如此大规模的投资,其资金是如何筹措的呢?主要做法是:
(1)在内部改革投资机制。在勘探投资方面,改革了勘探费单纯依靠国家拨款的作法,实行公司总部与地区局拼盘投入,即根据勘探项目的性质不同,实行不同的拼盘比例:
1)国家专项,由国家专项拨款统一安排专款专用。
2)区域评价项目,投资由总公司统一安排,风险由总公司承担,成果归总公司所有。
3)区带工业勘探项目,经费全部按贷款方式运作,资金由总公司承担80%、地区公司承担20%,风险和成果按出资比例分配。
4)滚动勘探开发项目,资金全部自筹,风险自行承担。
拼盘办法的执行,发挥了上、下两个积极性,增加了勘探资金来源,加大了投资力度。该公司1996年的地勘投资为5.4亿元,而2000年为13.5亿元,增加了1.3倍,有力地保证了“增储上产”的需要。
在基建投资方面,停止内部无偿拨款,对非生产性设备由总公司所属单位自行解决;对生产性设备,经同意后,总公司与所属单位五五分摊;对大型设备,由总公司统一购入,对下租赁。实行这套办法以后,改变了基层单位盲目购置设备的情况,加快了设备更新速度,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
(2)实行多种方法筹资,鼓励负债经营。勘探投资除了用国拨地勘费和专项拨款外,还实行了储量使用费、油田维护费,用于勘探投入,甚至还动用了油田资产折旧。即使这样,仍然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不得不鼓励负债经营。但负债经营的原则必须坚持两条:第一,必须有比较好的远景,不能用于风险比较大的项目;第二,必须控制负债率。全公司的银行借款,从1996年的6.8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36亿元,但资产负债率仅从1996年的40%,增长到2000年的46.5%,完全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3)筹集资金重点在自我积累。为了增加所属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公司在对下考核业绩时,没有将利润作为主要指标,而是将企业内部积累作为考核重点。所谓内部积累,就是把公司的油气成本划分三大块,一是操作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人工费、井下作业及测试费、其他直接费,这些是必须当期支付的,不可能形成内部积累;二是摊提成本,包括油井及油建折旧、油田维护费、递延资产摊销,勘探投入摊提,其他摊提等,这些资金一经形成,企业在再生产中是完全可以支配的,是企业真正的实力;三是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税金,这些也是当期必须支付的。此外,在成本之外,还有利润,它也是可以用于再生产的资金。上述的摊提成本加利润,就是内部积累。新星石油公司的内部积累,从1996年的8.7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21.7亿元,五年实现内部积累69.7亿元,占五年投资总额的55.3%,可见,资金来源主要在内部。
三、根据所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的需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包括两大部分,一是财务预算,二是资金预算。每项预算都由一系列表格和文字说明所组成。
(一)关于财务预算
主要包括4项内容,即资产、负债和权益指标预测;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和利税指标预测;主要产品产量、收入和成本指标预测;其他主要财务指标预测。
(1)资产、负债和权益指标预测,包括:①计划年度:资产总量要达到的水平,它比上年实际净增减量,其中具体列出增减的项目,如银行借款、国家基建拨款、勘查投入转为资产、其他增减因素等;②负债总量达到的水平,它比上年实际的增减量、增减比例,其中具体列出增减项目,如银行借款(长期和短期)、各种应付款的增减因素等;③净资产达到的水平,它比上年实际的增减量、增减比例,并具体列出增减的因素;④最后计算出资产负债率,确定是否可以接受。
(2)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和利税指标预测,包括:①计划年度生产经营总收入达到的水平,并具体列出主要收入项目;②总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控制的水平,并具体列出生产经营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预测;③利润总额达到的水平,其中列出主要产品和劳务利润,其他产业利润;④所得税预计;⑤净利润预计;⑥利润总额预计。
(3)主要产品产量、收入和成本指标预测,包括计划年度预计达到的油气总产量、商品率,以及主要承担的单位;油气成本的控制水平,其中操作成本、摊提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控制水平以及承担单位的落实。
(4)其他主要财务指标的预测,包括计划年度生产增加值的预安排,经营现金净流量的预安排,保值增值率的预安排,资本收益率的预安排,总资产报酬率的预安排,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工资的预安排等。
上述预算指标都要细化,并落实到所属单位和总部有关职能部门。
(二)关于资金预算
主要分两大类,即资金来源与支出。
(1)资金的来源预测,包括:①国家拨款。新星石油公司在由事业向企业过渡期间,仍然保有国家预算拨款,这是相对稳定的收入。但是逐年减少,其中地勘费每年减少1亿元,最终停留在基数1.8亿元的基础上,不再减少,用于老职工的养老金。其他还有科技三项费用,资源补偿费和基本建设拨款。②油气收入的再投入,主要是指油气成本中的摊提费用,如储量使用费、油田维护费、勘探投入摊销,递延资产摊销、油田资产折旧、其他资金等,都要逐项做出预安排。③除油田资产之外的其他各种资产折旧,也是再投入资金的重要来源,要逐个单位做出预安排。此外,还有动用以前年度结存货币资金,职工住房周转金等,也作为资金来源,进行预安排。
(2)资金支出预测,即各项投资的预安排,如:①勘探投资,这是大头;②开发投资,这也是大头;③科研投资;④土建投资;⑤设备更新购置投资;⑥技术改造投资;⑦多种经营投资;⑧前期费用;⑨机动费用;⑩经常性经费;瑏瑡结转项目投资等。
(3)上述资金的来源与支出,经过平衡以后一般都是有缺口的,而解决缺口的主要途径是银行借款。但对贷款总规模总公司是严格控制的,即控制资产负债率。在使用银行贷款时,对地质勘查投入“尽量不给”。勘查投入主要用油再投入和国家拨款安排,这样做比较稳妥。
四、在新的石油行业财会政策下,降低油气综合成本是求生存、求发展的关键
(1)财政部已经按照国际惯例修订了我国石油行业的财会政策。新的财务政策主要是对油气成本核算办法进行了改革,取消了在成本中提取储量使用费和油田维护费的做法,采用国际通行的“成果法”核算油气成本,即将勘探投入中钻井成功的有效部分资本化,形成固定资产,通过每年计提折耗的方式分摊计入成本。钻井的无效投入部分、物探工作支出、科研费用及其他勘探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全部进入当期损益。这种作法,勘探投入的效果好坏,对当期油气生产的效益影响巨大。也就是说,勘探投资规模不再取决于能否筹集到多少资金,而是取决于油气勘探生产综合成本的承受能力、取决于当前目标利润指标和中长期目标利润。
根据这一变化,他们首先对计划年度油气产量、商品率和油气市场价格进行预测,计算油气销售收入。其次,确定年度计划利润目标,再根据目标利润,计算、确定油气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目标。然后,将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目标进行分解:①确定需要支付的现金成本,包括操作成本、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②确定摊提成本,包括油气井资产折旧和递延资产摊销;③根据总成本和扣除上述现金成本和摊提成本后,剩下的是可计入损益的勘探费用的最高限额。再次,根据成功的勘探井支出转油气井资产和计入损益的勘探费用支出,确定总的勘探投资规模。
(2)新的制度,突出了对成本的控制。与油气产品相关的成本有五个指标:①油气综合成本,即开采每吨原油发生的支出,包括操作成本、摊提成本、期间费用;②现金成本,即综合单位成本中需要支付现金的成本,包括现金操作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③储量成本,即探明每吨油气储量发生的勘探支出;④产能建设成本,即建成每百万吨产能发生的油气开发支出;⑤勘探开发成本,即发现每吨原油或每方天然气经济可采储量发生的勘探支出和开发支出。这五个成本是相互牵制、互为关联的。油气单位综合生产成本是其他各个成本控制指标的落脚点,随着其他成本指标的上升而增加、降低而减少,在产量和市场油价确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反映油气利润水平。现金成本是油气单位综合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反映各油气生产单位经营性的现金流出量,只有降低现金成本支出才能增加单位的现金净流入量,增加单位自我发展的能力。储量成本和产能建设成本直接反映油气生产单位的勘探、开发投资效益,通过油气井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和勘探费用支出来影响油气单位综合成本。勘探开发成本是储量成本和产能建设成本的结合体,它要求油气的勘探规模和开发规模有规律、成比例、协调地开展,综合体现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平衡关系。所有这些关系要求各单位必须讲成本、讲投资效益,充分考虑勘探、开发投资规模对油气成本的影响,加强对现金成本的控制,通过降低各个环节的成本来降低油气单位综合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他们的做法是:①加强研究、精心部署。勘探是提高整体效益的关键,新的形势要求他们在勘探决策中必须精心部署,加强综合研究。部署和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在油田勘探开发中必须把好部署决策关。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勘探开发井的命中率,提高勘探投资效益。紧跟世界石油工业科技发展水平,积极采用适合公司情况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降低综合成本的必要条件。强调要兼顾好眼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利益,处理好成本控制和科技进步的关系,树立依靠科技降低成本的管理观念。③切实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他们强调要重视工程施工的管理,千方百计减少工程事故,提高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对开发项目必须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技术把关,强化施工监理,降低开发成本。④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措施,切实降低生产操作成本和期间费用,通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降低各种原材料消耗,降低管理费用,降低财务成本,节约一滴油,节约一滴水。
五、从新星石油公司事业转企业中得到的启示
新星石油公司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和开发的,它的产品(只要成本低于价格)是销路畅通的,从这一点说新星的经验具有局限性。但是作为原来的事业单位,整体向企业转化,它的许多做法又具有普遍意义。
(1)在保持原来事业单位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注意,不是性质不变),下决心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并且从财会制度转起,义无反顾。在他们转制期间,国家财政原来拨给他们的地勘费、基本建设投资,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工交事业费、资源补偿费、资源保护费等,照给不误。他们深知,如果作为事业单位的既定条件已经限制后(如基数不变),再按事业的路子走,是没有作为的。
(2)以企业为动力,立足于发展,用发展求生存,不是用“保持事业性质不变”求生存。他们懂得,作为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事业单位留给他们的老底,即人均6万元资产是不够的,只有通过向国家要政策(国家财政各种拨款不变),并且通过企业机制运作,用好用足这些政策,求得发展,才能取得生存条件。果然,经过5年的努力,他们的人均资产已经由6万元增加到14万元,基本完成了由事业向企业的过渡。
(3)抓发展,必须具体落实在产业上,即首先要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明确主导产品和关键环节。新星公司的主导产品就是石油天然气,关键环节就是地质勘查,因此他们提出“增储上产,加速发展”的战略。所谓增储上产,就是只有增加储量,才能把产量搞上去,而增加储量,就是加强地质勘查,而地质勘查,不仅风险大,周期也长,这就必须以总公司为单元,统一部署和指挥油气勘查和开发,并把两个油气远景比较好的地质局,直接掌握在总部手中,组建成分公司,从体制上保证发展战略的实现。
(4)抓主业发展,必须有资金保证,因为这里所说的发展,是把经济规模做大,而为此,必须有大量资金投放。新星公司5年筹措资金126亿元,平均每年25亿元,其中除四分之一是银行贷款外,主要靠内部动员:他们的基本做法是在机制上调动公司总部和子公司、分公司两个积极性;在核算上强调增加摊提费用,而不是单纯鼓励增加利润,5年实现摊提费用50.1亿元,实现利润19.7亿元,二者之和为69.8亿元,占总投资的63%。
(5)大量的内部资金积累,是靠严格的管理实现的。新星公司的主要管理措施是,全面的预算管理,用财务预算保证资金预算。通过财务预算,把计划期的总资产、总负债以及资产负债率确定下来;把主要产品产量、总收入,成本费用和利税要达到的指标确定下来,并且落到实处,来保证内部积累的顺利完成。同时又用严格的资金支出预算,保证重点项目的投入,保证投资效益。最后他们用生产增加值、经营现金净流量、资产保值增值率、资本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水平等指标,来保证企业的综合效益。
(6)真正的油气企业、勘查投入是靠矿产品成本补偿,并与矿产品开发构成良性循环(其他矿产也一样),新星公司从2001年起,实行新的石油行业财会政策,已是体现探采良性循环的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严格控制油气综合成本。而这个综合成本,是倒算出来的,即首先预测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然后再算出综合成本,对算出的综合成本能不能实现,就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能实现,就可以在油气市场上占有份额;不能实现,就可能被挤出油气市场。因此,成本和费用管理,是企业的生存线、生命线。
以上六条经验,对所有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来说,都是有参考价值的,关键在于怎么去落实。
❼ 地勘单位企业化问题
地勘单位企业化,是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但在调研中,还是能听到:地勘单位属事业性质,专业性强,对财政资金依赖强,包袱重,经济基础差,经营性资产少,装备差,产品交易难,投入产出的资金链连接不上,不可能企业化的言论,存在对地质工作改革方向的疑虑。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要求省级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加强对改革的指导。但10年来,一直没有制定一个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细则,更没有主动去总结、推动和帮助排解难题。因此企业化进程缓慢。
目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地勘单位由于事业性质还是企业性质不明确带来的许多实际问题。首先是,理论上不通,因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与企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主体,出资人不同,成果归属不同,追求的目标不同,体制、机制不同。许多地勘局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办法,保留局的事业单位性质,同时设立一个或几个企业性质的矿业开发公司、工程勘查公司和多种经营公司,职工特别是主要领导都是一身二任,在工资、奖金和收益分配上,难以处理;其次是,不符合规制,财政体制上不允许企业资金与事业资金混用混支;第三是审计部门对地勘单位往往按事业性质依法审查。那些按企业运作的收支方式是违规的,即便一时得到当地主管领导理解,有关部门睁一个眼闭一个眼放过,但物是人非,只要是违规的事,就有可能被后来人追究查处。这样的事例已经发生过。
许多人以为地勘单位企业化就要取消事业费,这是一种误解。国家需要用事业费把地勘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其他社会职能剥离出来,进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鼓励地勘单位走矿产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企业化道路,在内蒙古等地区已经开始这么做了。但有些地区个体采矿业发达,地方政府政策鼓励并有一定程度的保护,地勘单位无法向采矿业延伸。地勘单位一般缺乏采矿技术和人才,资金实力也不强,主要还是为社会投资矿业者做技术服务,很不满意发展这种“打工经济”。但地勘单位以国家事业单位性质,与投资方联合注册矿业开发公司时,有时也很难获得批准。也因为地勘单位的事业性质,有的地方政府则干脆用行政命令划拨地勘单位的矿业权给重点国有矿山企业无偿使用。目前,多数地勘单位只是以入股分红的方式参与矿业开发,自主开发的不多。广东佛山地质局是公益二类地勘单位,该单位有一个划为多种经营的非来峰非金属矿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钻探泥浆、冶金辅助材料等,已收购贵州一个煤矿,正在努力打进宝钢湛江基地提供冶金辅助原料供应,经营者希望突破国有性质的体制约束,实行股份制,留住人才,做大做强,完全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企业,但因缺少改革路线和规章指导,顾虑重重。
分析评论:地勘单位企业化的方向要坚定不移,经过10年探索,现在需要进一步深化,企业化要付诸行动,要相信地勘职工的承受能力。当然行动上不要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只要政策和方法对路,不会出什么大事。我国地域广大,各地情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差别也大,对地质工作的需求必然也有差别,地勘单位自身条件也各不相同,提倡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按自身条件和当地具体情况,创新有活力的企业体制。同时,需要及时制定一套相关的办法或规定,指导和规范企业化的进程。
❽ 地勘单位企业化
地勘单位企业化或管理企业化,也是《地矿部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总体构想纲要》正式提出的。它是针对地勘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如何增强其活力而需要进行的改革。当时,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是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环节,联系地质工作实际,自然落实到搞活地勘单位上。很显然地勘单位在实行地质成果商品化之后,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把国家地质工作任务平均分配给每个地勘单位,这就必然出现地勘单位生产要素的剩余。而搞活地勘单位,首先就是让他们自主地运用这些剩余生产要素,为本单位创造收入。这就提出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政策。
有了地质项目管理,又有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必须在地勘单位内部机制上提供一种动力,以区别干好和干差,对干好的应当给予鼓励,对干差的应当给予鞭策,这就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后来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可以说在地勘单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基本上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地勘单位的企业化内容。
一、关于承包经营责任制遵循的原则
当时强调推行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实行政、企或政、事分开,以克服集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的弊端。通过承包经营合同确定国家与地勘单位责权利关系。代表国家政府职能的机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地勘单位实行方针、政策和行政领导,进行宏观间接管理,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代表国家资产所有者的经济机构按照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方案和要求进行管理,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干预地勘单位的经营活动。地勘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方针、政策和宏观间接控制,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下,依法行使自主经营的权利,为实现国家利益和单位自身利益而进行经营活动。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地质行业特点,合理确定承包经营原则、形式和内容。在承包经营原则上,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结合地质工作高风险的特点和地勘单位现实承受能力,实行“包死基数,定额上交,超收全留,歉收自补”的办法。即确保国家有稳定的收入,又使地勘单位逐步积聚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职工收益有稳步的增长。在承包经营形式上,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承包经营形式,如地勘单位实行“两包、一补、一挂”,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实行“两包、一挂”。在承包内容上,本着少投入、多产出、效益好的原则,包资产利用、产出效益、发展后劲,工资总额随效益浮动。承包指标要少而精,不宜过多过细。
(3)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改革要促发展,发展又为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合理制订经济政策和承包经营周期。在经济政策上,国家对地勘单位一方面要采取“放水养鱼”的经济扶持政策,帮助地勘单位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严明国家财经纪律,强化宏观约束机制,限制地勘单位短期行为;在承包经营周期上,由于地质工作连续性强、工作周期长,地质市场发展不稳定,多种经营刚起步,故承包经营周期不宜太短,一般应以不低于四年为宜。
(4)坚持国家、地勘单位、经营者和职工个人利益四兼顾的原则,责、权、利、效四者紧密挂钩,合理确定承包基数、经营目标及分配关系。承包基数的确定,原则上按承包前三年平均水平,但又必须结合承包期前景作适当调整。这是地质工作探索性、多变性、风险性特点所决定的,经营目标的确定必须是以实现国家利益、地勘单位利益、经营者和职工收益的增长为前提。内部分配上经营者和职工收益都必须与经济效益挂钩,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5)坚持优化原则,承包经营要引进竞争机营,实行招标承包,优化承包经营方案,确定承包经营者。
(6)承包经营合同要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双方均必须信守合同的约定关系,各尽其职,各履其责,各得其利。违反者必须负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强化国家经济监控,合同双方均必须接受国家审计部门审计。承包经营期前,应由审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作好核资验证工作;经营期间,按年度进行审计;经营期满进行终结审计,做出全面评价。
(7)“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物质文明是基础,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关于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形式和做法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责权利的紧密结合,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把国家与地勘单位责权利结合起来,把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结合起来,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使国家与地勘单位的经济关系法定化和制度化,促进地质工作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的具体程序和做法是:
(一)资产评估
这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其内容为:①查清固定资产拥有量,界定固定资产设备原值及净值数;②查清流动资金实有数,界定定额流动资金和非定额流动资金;③划分国家资金和单位资金,并核实专项基金实有数;④查清债权债务,界定其合理性。资金评估或核资验证,应由上级主管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界定,强化其法定性。
(二)经营方案的制订
这是承包经营活动的行动纲领和目标,直接关系着国家、地勘单位、经营者和职工四者的利益。内容一般包括:经营方向、目标和实现方案的组织技术措施三个部分。“方案”的制定必须贯彻优化原则,经营方向正确,指标先进合理,措施切实可行。方案指标测算中一定要注意指标体系的完整和指标计算口径的一致性,计算方法要正确。
(三)招标竞争
这是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优化经营方案和优选经营者的有效方式,其招标的一般程序是:宣传动员、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投标者资格审查、制发招标书、投标者编报投标书、组织公开答辩及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包经营方案和经营者、上报主管部门批准任命为经营者和法人代表。招标工作中关键是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对投标者的资审、经营者的评定工作。
(四)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商订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双方签约。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承发包单位名称、承包经营周期、承包形式、承包经营方向和目标、国家财产维护、债权债务处理、职工生活改善、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对经营者的奖罚等。合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承包经营方案的组织实施
除改革地勘单位经营活动的外部条件外,在地勘单位内部要紧密围绕政、企或政、事分开,落实经营自主权和分配政策,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经营方案的实现。
(1)建立和完善地勘单位内部经营机制:①发展国家预算内地质工作、社会地质市场和多种经营,增强经济实力,建立和完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机制;②按照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加强计划经营管理,完善自我调节机制;③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令、法规,完善自我约束机制;④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利益相结合原则,完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地勘单位内部经营机制,把地质勘查经营活动纳入有计划商品经济轨道,强化生产经营管理,为确保经营方案的实现创造条件。
(2)调整内部生产组织结构,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方法。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改组内部生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划出的那份力量和资产单独组建地质勘查公司和多种经营企业,专门从事地质市场和多种经营,在地勘单位统一领导下,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逐步自负盈亏;国家预算内地质工作,应按地质项目实行内部承包,组建分队,按项目单独核算,落实责权利。
(3)理顺内部经济关系,调整分配政策。实行多种形式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作业承包经济责任制,责权利效紧密挂钩,理顺纵横经济关系。地质勘查公司可参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其分配政策除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和能源建设基金外,税后利润上交一定额度给主管单位。余下留成按规定建立“四项基金”。地勘单位举办的多种经营企业,参照有关企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分配政策除按规定缴纳税金外,税后留利交一定额度给主管单位,余下留成建立“四项基金”。地质项目分队实行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节约提成奖励。
(4)完善经济核算体系。使地勘单位的经济活动形成一个网络,分国家预算内、社会地质市场、多种经营三条线,分别计算盈亏或节超,合并计算整个地勘单位的盈亏,并按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交纳任务后,余下留成统一建立“三项基金”。
(六)承包经营期效益评价及利益分配
承包单位承包经营期满,应对其经营成果及效益进行全面评价。为了正确评价承包经营者实绩,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地勘单位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由主管部门审计机构对承包单位和经营者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情况,承包经营单位的承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经纪律和法规执行情况,承包期间经营状况和财产管理情况,并对承包期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评价,以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利益分配依据。国家对地勘单位应按“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原则所制定的具体政策进行分配。单位内部职工利益和经营者的分配,应按照责权利挂钩,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办法。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挂钩浮动的形式:一种是工资总额与国民收入直接挂钩,工资总额随国民收入增长而适当增长,既要使职工收入随效益的提高而有所增长,又使国家对消费基金不致失控膨胀;另一种是工资总额直接与单位留利挂钩的浮动。两种挂钩的形式都是比较可行的。
三、关于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践中的问题及其解决的途径
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尚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改革地勘单位经营活动的宏观约束条件
这既是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稳步健康地发展,进一步搞活地勘单位的必要外部条件;又是确保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客观需要。随着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地勘单位经营自主权扩大,独立性增强,将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地勘单位经济利益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结合问题;职工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合问题,单靠地勘单位自身是难以合理处理的,必须要有国家的指导和监督,这是当时急需探索解决的重要课题。地勘单位经营活动宏观约束条件的改革,要体现以经济方法为主的管理原则。重点是改革地质工作计划体制和完善地勘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体系。
改革地质工作计划体制,其基本目标是:逐步实现国家对地勘单位由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为主的转变;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为主的转变;由指令性、实物量计划为主向政策性、价值量计划为主的转变;由生产型计划管理向生产经营型计划管理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要求的新的地质工作计划体制,调控好地勘单位经营活动,使之稳步持续发展。按此要求改革现行地质工作计划体制:①根据国家组织机构改革,尽快建立和完善新的计划组织管理体制,就其本质而言是建立国家与地勘单位两级的计划组织管理体制。②调整计划管理权限,本着“大的管住管好,小的放开搞活”的原则,国家预算内地质工作“抓住两头,放开中间”,即抓计划投入、产出成果、质量和工作周期。其计划控制范围是:地质项目立项决策;项目投资及产出成果、地勘费总额、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及建设项目、职工总数等,实行指令性计划,并通过项目承包合同确保计划的实现。地质市场及多种经营,实行指导性计划,运用经济杠杆,促其实现,其余计划和指标下放给地勘单位自主安排。③改善计划综合平衡方式,由实物量为主的平衡转向价值量为主的平衡。④完善计划指标体系,随着地勘单位服务领域的扩大,应当引进国民生产总值、总产值、国民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综合性指标,为全面评价经济效益提供依据。⑤改革计划管理方法。由年度计划为主转向以五年计划为主,五年计划分年度切块安排,逐年滚动向前推进,以确保五年计划完成为准则。
建立和完善地勘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体系。一方面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严明财经纪律外,特别要着力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国家对地勘单位的经济监控。既要抓好财务活动的审计,又要抓好经济效益的审计,尤其要抓好对决策的审计,这是效益成败的前提,不但是对承包经营期满的审计监督,还应抓好经营期初审计和经营期间的审计监督,把地勘单位的全部经营活动置于国家法定监督机构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地勘单位必须完善和严格遵守核算、统计和各种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实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
(二)改革地勘单位经营活动的外部运行条件
这也是稳步健康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搞活地勘单位的又一必要条件,必须相应的进行配套改革。重点是要改革地质工作价格体制问题。较长期以来地质工作是以定额成本费用作为价格进行计价的,这对于当时加强经济核算,评价地质经济效益起到过积极作用。这也是产品经济和内向型经济的产物,已不符合发展商品经济的需求。突出的问题:一是价格形成要素不全,只有成本,没有计划利润是不符合商品价格的形成及等价交换原则的;二是由于价格不合理造成地勘单位与其他行业企业盈利率不合理的差异,苦乐不均。既不利于评价行业、企业间的社会经济效益的优劣,又不利于调动地勘单位职工的积极性;三是价格体系不全,只有劳务施工价格,没有地质成果价格,不适应地质成果商品化的要求。由此而导致国家和社会失去了判断地勘单位经营效益和对社会贡献大小的客观依据;也使地勘单位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和经济激励机制的建立没有客观的经济基础,已成为地勘单位不活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地质工作价格体制已是当务之急。
改革的方向和路子是:
(1)建立地质工作“双重”价格体系:①劳务施工价格,用以解决国家与地勘单位的劳务成果的交换(即加工订货关系)。其计价形式可分为工程手段价格、矿产普查基地价格、矿产储量价格、区调图幅价格。②地质成果商品价格,用以解决国家向“对口”需要的单位提供地质成果商品的交换。
(2)计价原则:劳务施工价格一般应按成本、利润原则进行计价。即地质工作成本费用加计划利润。地质成果商品价格一般应按成本、效益原则进行计价。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应专门研究。
(3)价格水平的确定。劳务施工价格水平受成本水平和计划利润水平制约。成本水平的确定,按照商品经济原则,应以平均成本水平为宜;计划利润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到国家财政负担情况(因地勘费是国家拨款)又要考虑到地勘单位的承受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到银行利率水平。
(4)制定价格的步骤,总的设想是随国家进行价格体制改革的机遇,地质工作价格体制改革要同步配套。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以及当时首先要理顺国家与地勘单位的经济关系,应先制定施工价格,完善施工价格体系。在此基础上再制定地质成果商品价格。先易后难,易见成效。
(三)承包经营方案中,不要包地质项目
当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承包经营方案中,应当包地质项目,作为承包经营责任制内容的一项具体任务。其理由是①地勘单位的职能是从事地质工作的,“承包”不包地质项目则不称其为地勘单位;②“承包”能确保国家规定的地质项目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承包经营方案中不应包地质项目。其理由是:第一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解决国家与地勘单位的经济关系,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它是规定和反映地勘单位全部经营活动,以价值(价格)为量度的综合经济效益为目标,对所进行的国家预算内地质项目、地质市场项目和多种经营工作转化为价值形态的总承包。没有必要再把具体项目纳入承包经营方案内。第二地质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进行招标或委托承包,建立国家与地勘单位的劳务施工关系,推进地质成果商品化。通过项目承包经济合同,使项目任务的贯彻落实得到了保证。如果把地质项目纳入承包经营方案中,不但与地质项目管理重复,而且势必导致地质项目招标承包制的取消。第三承包经营周期较长,兼以地质工作变化大,地质项目在整个经营周期内很难事前确定和包死。综上两种意见,从地质工作体制改革实现“三化”目标和现实可行性,显然后一种意见是比较合理可行的。
从上述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看,考虑的已经相当全面、深入,也就是对地勘单位实行企业化的要求已经相当明确。但是在后来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像设想那样做得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