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汇交用什么软件
A. 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及平台应用探讨
马卓敏 王 蕊
(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
摘 要 本文总结了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现状及平台应用基本情况,分析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工作经验和体会,并从管理体制、监管平台建设、业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关键词 山东省地质资料 汇交监管 平台应用 经验 问题及建议
1 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现状及平台应用概况
1.1 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现状
截至 2012 年 3 月底,我省馆藏各类成果地质资料 8166 档,其中 2001—2011 年间形成的资料 4005 档。近年来我省把地质资料汇交纳入矿证管理里,把监管职能向市地延伸,矿权人只有依法履行汇交义务并取得汇交凭证才能办理矿权的终止、变更、转让及申报科技奖项。
从 2009 年开始加大对往年地质资料清理清欠力度,采用分年度分地区的方法进行资料清理清查。自2009 年至 2011 年,连续 3 年对全省 1998 以来形成的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进行集中清查,清查范围包括地勘项目、矿产勘查、两权项目、环境治理及压覆矿等,共清查欠交资料上千档。截至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1.2 平台应用概况
作为第一批试点省,我省积极开展平台测试工作,总结了测试期间监管平台使用情况,写出了《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测试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和改进建议。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函》(国土资厅函 [2011]1079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山东省地质资料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在全省开展好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资料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监管平台操作流程使用手册及各项功能,并用实际数据进行了试用。从 2012 年 1 月开始,资料馆安排 2 人进行汇集凭证补录工作,截至目前已补录到 2003 年,共补录数据 444 条,其中地勘项目 7 条,探矿权 383 条,采矿权 54 条。
2 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及平台应用工作详析
2.1 严格执法,建立通报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地质资料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9 号令)及实施办法进行管理,严把质量关,前移管理关口,把监管职能向市县延伸,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资料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清理,逐步加大监管力度,转变汇交人汇交意识,较好地解决地质资料欠交和滞后问题。
把全省地质资料汇交情况汇交数量、质量,利用省厅和资料馆网站、《山东省国土资源导报》、《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动态参考》进行发布,对依法按时汇交且质量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欠交严重、汇交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逾期汇交或者拒不汇交的单位进行处罚。
2.2 任务明确,分工合理,职责明晰
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我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山东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实施方案》。该方案任务明确,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其中:厅储量处负责统筹管理、模板数据的整理、资料的催交、凭证的发放等;厅财务处负责落实我省专项工作经费;厅地勘处与矿管处负责提供矿业权及非矿权类地质工作项目信息;厅信息中心负责我省数据和技术维护;省国土资源档案馆负责协助省厅落实监管平台使用和实施,主要负责接收、验收、转送和保管地质资料等。各部门根据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避免了重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我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体系的建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3 扩大地质资料汇交监管范围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只监管国家(中央、地方)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以及部、省级颁发矿业权的地质工作形成地质资料,工程地质、城市地质、地质灾害、环境评价与质量、压矿资料等不在监管范围内。就目前山东省情况看,汇交人只有取得了资料汇交证明,才能办理后期的矿权变更、延期、转让,项目评奖也要有汇交证明,所以我省国家(中央、地方)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和两权项目形成地质资料基本上能按时汇交。而那些工程地质、城市地质、地质灾害、环境评价等项目形成的地质资料不在监管平台的监管范围内,这些项目大多是由企业及个人出资,欠交情况比较严重。为了加大地质资料监管力度,我省逐步要把这部分资料加入到监管的范围内。
2.4 建立地质资料汇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管理,提升地质资料汇交质量,我省拟建立地质资料汇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参与地质资料汇交的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从源头上提高地质资料制作水平,保证地质资料质量。
2.5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资料管理人员技术力量和工作能力
在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在工作任务、环境、服务对象、管理模式方面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不仅具备较强的地质和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广博的学识,具备操控计算机等现代设备的能力,具备能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要求资料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业务学习,定期上党课、保密课和微机课,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技巧。
2.6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地质资料汇交人技术与能力
从 2001 年开始,我省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由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地勘单位、矿山企业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详细讲解与地质资料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原始、成果和实物地质资料的具体制作方法。近来我们相继出版了《国土资源资料管理工作手册》、《山东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指南》、《地质图件编制国家标准与规范汇编》等书籍,建立了全省电子文档经验交流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沟通。
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存在问题
3.1.1 地质资料管理体系不顺畅,资料欠交现象严重
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为独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地质资料制作单位大都为各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和社会团体,这些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分属地矿、冶金、建材、化工等各个部门。实际工作中,责任和权责界定不够清晰,容易造成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现象,大大影响了地质资料的管理。
目前市场项目较多,这些项目周期短,人员变换频繁,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多数地勘单位只注重实际经济效益,对最后的资料汇交关口不够重视,导致地质资料漏交、欠交现象严重。
3.1.2 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不规范
经过近 10 年的不断工作,山东省成果地质资料质量已经排在全国前列,但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还比较滞后。实物中心刚刚成立,库房等基础设施薄弱,不具备接收能力。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也不太规范,好多单位单纯为汇交报告而制作资料,有很多单位来到省馆汇交资料被告知缺少原始资料目录,大多数仅作稍微修改,个别单位甚至当场制作。由于缺少对原始地质资料的验收检查,资料管理人员对资料的齐全性很难判定。
3.1.3 地质资料凭证补录工作问题较多
我省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是从 2003 年开始发放的。2003 年以前的都是三联单形式的。经过近 3 个月的时间,对2001—2010年度3423份汇交证明进行核对,只有433条数据符合要求。此项工作数据核对量较大,平台中的信息和馆藏资料信息存在较大的出入,需要把报告一个个的拿出来进行核对,大大影响了工作进度。经分析主要原因是:
(1)馆藏资料与平台信息项目名称不一致。特别是采矿权项目名称只有简单的矿区名称,无法核对。
(2)馆藏资料中矿权证号与平台不一致。同一个报告矿权经过几次变更,其中的矿权证有的平台里有,馆藏报告里没有;有的平台里没有,馆藏报告里也没有,工作人员核对时无从下手,给补录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
(3)同一个项目经过矿权多次变更,每一次变更信息平台上都有显示,补录工作过程中,我们对其中任意一条进行补录合格后,平台上其余几条依然保留。这样核对起来容易出现重复工作,大大延缓了工作进度。
3.2 建议
3.2.1 简化汇交流程,优化监管平台各项功能
沈阳和武汉会议后山东省立即开展准备工作,向汇交人传达了部对于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的工作部属,演示平台各项功能。他们普遍认为利用监管平台汇交资料,需要先往部实物中心和省级馆报实物目录清单,然后再进行原始和成果地质资料的验收,行政主管部门看到三种资料全部合格后才能发放汇交凭证,汇交周期大大延长。目前工作模式他们已经对资料汇交产出了畏惧和抵触情绪,如果再使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很多汇交人表示将不敢汇交资料了。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的立足点是充分调动资料汇交人的积极性,提升地质资料汇交率,提高地质资料管理水平。平台建设应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工作,优化和合并平台中各功能项,简化资料汇交流程,充分调动汇交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其感觉到汇交资料是一件很容易和愉快的事情,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解决问题。
3.2.2 制定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制作和验收标准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DA/T 41-2008)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发 [2008]8 号)规定了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的分类、归档立卷要求,但相对笼统,没有详细的制作方法,建议像成果地质资料一样制定详细的汇交格式要求及使用说明。
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前大多提交目录,资料管理人员不能到基层进行验收,不能认定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建议增加对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验收,管理人员对照验收意见进行验收,杜绝资料造假和不全的现象发生。
3.2.3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建议平台增加些功能项
(1)平台中只有数据导入功能,缺少信息导出功能,建议增加此项功能。
(2)模板中增加地质资料报告名称。
目前清单模板中只有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是立项时的名称,实际工作中可能发生变化,最终的成果报告和项目名称很多时候存在出入,建议增加地质成果报告名称,以便更好地进行监管。
(3)增加资料汇交统计分析功能。
监管平台只能查询资料汇交情况,不能对汇交情况自动统计和分析。建议监管平台加上此功能,地质资料管理者就可以根据矿权人、勘查单位、许可证号、项目名称、矿权(项目)有效期等项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以便更好地掌握汇交进度。
(4)增加修改、删除功能。
监管平台的信息一经录入,就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出现错误,一旦出现错误就得重新导入,所以应增加修改和删除功能,以方便工作。
(5)原始资料验收中应增加补充、修改通知和退回通知功能。
在我省实际验收过程中,经常发现原始资料目录清单中有资料缺失和漏报现象,需要让汇交人进行补充和修改,应和成果地质资料一样增加补充、修改通知和退回通知功能。
(6)增加《地质资料修改、补充通知书》签发次数统计功能。
(7)增加《地质资料修改、补充通知书》和汇交证明签发文号自动编号功能。
(8)《地质资料修改、补充通知书》和汇交证明的编辑器,建议与 WORD 等工具软件相关联,以方便对通知书文本的编辑。
B. 浅谈成果地质资料汇交验收工作
贺静华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沈阳110002)
摘要本文主要是笔者在汇交验收工作中的一些经验,简明地阐述了汇交验收流程,在汇交过程中的产生的问题及提高汇交质量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流程关口前移
成果地质资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是进一步矿山建设或进一步矿山勘查等地质工作的重要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作为省级成果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有责任、有义务抓好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质量,解决汇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奠定基础。
1 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验收
1.1 资料接收
作为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面对的是基层地勘单位,基层汇交单位汇交质量参差不齐,所以汇交上来的地质资料首先要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以及相关文件界定是否属于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然后根据汇交清单及电子文件登记表结合报告目录清点汇交资料的数量和件数,清点无误后接收资料,给汇交人出具汇交回执。
1.2 检查
成果地质资料的检查应首先检查电子文档的安全性和齐全性,在确定电子文档载体无病毒的情况下核对的一致性。文字部分:对照纸质资料逐页进行查看,检查信息是否一致,Word文档的标题定义是否正确,插图、插表的显示方向是否正确有无遗漏;.PDF文件是否缺字、插图是否显示;有无书签等。附图部分:在1:1比例下逐图浏览检查,检查信息是否齐全,图例与图内容是否对应,颜色是否正确,有无变色现象,是否与纸质资料一致,源文件和存档文件是否一致,是否可被再利用。辽宁省目前成果地质资料汇交人员70%为刚毕业或工作才几年的年轻工作人员,缺乏地质工作经验,往往造成成果资料在制作时就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如附图地层色系为了美观改成别的色系,剖面图为了方便就不上地层色系等。而附图对于一份成果地质资料来讲就像战争中的军事地图、沙盘,如果附图有误,会给下一步的地质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在检查时附图是重中之重,特别是源电子文件在这个信息时代就显得尤为重要。数据库与软件:首先查看数据库汇交内容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完整、技术文档是否齐全、管理系统是否可用、商业软件是否有说明文件、口令和密钥等,然后根据工作指南和建库报告搭建数据库浏览和应用的工作环境检查数据量、质量和组织方式等。多媒体:使用相应的媒体播放软件进行浏览,保证画面流畅、影音清晰。
1.3 验收
省级馆藏机构严格按照国土资发2006[210]号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均合格的成果地质资料可以通过验收(图1),给汇交人出具汇交合格证书,将报告整理后省级馆藏机构保管一套转交全国地质资料馆一套。
图1 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图
2 关于汇交工作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2.1 成果地质资料在汇交验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省级馆藏机构在资料验收时有承上接下的作用。对于基层汇交单位所出现的问题既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修改,还要深入了解问题形成的原因,协助汇交人找出解决办法。辽宁省目前存在的主要汇交问题多集中于正文、附表和附图的纸电一致性,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资料汇交人员和项目组人员脱钩,造成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由多人修改完成,出错几率提高。
2.2 资料汇交前期介入
将成果地质资料验收关口前移,及时了解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地质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危机矿山找矿、部(省)发放探矿权和采矿权等项目安排情况。在成果地质资料形成前,将地质资料汇交要求、汇交时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汇交相关软件等文件要求下发项目承担单位,减少汇交时的常见问题,提高汇交合格率。
2.3 深入地勘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成果地质资料在汇交过程中大部分问题是在报告编写时就形成的,如附图地层颜色色差、地质体的遗漏、地层颜色无法区分、图例与图内容不符等,对此类问题要在资料形成前就进行培训指导。针对地勘单位队伍大、人员杂、流动快等特点,可进行分单位、按部门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和指导。
2.4 汇交人之间互查
目前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质量日渐提高,汇交人员队伍日渐强大,对成果地质资料认识也逐步提高越发重视。在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前进行自查,自查无误后汇交质量高的地勘单位之间互查,汇交质量有差异的地勘单位之间可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汇交质量,提高汇交合格率。
2.5 建议汇交人员相对固定
对汇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合格的资料汇交人员下发成果地质资料汇交上岗证书,固定资料汇交人员,减少汇交人的流动性,培训后可定期对汇交上岗人员进行深入业务指导。上岗证书可实行两年一检,保证汇交人员的业务水平。
2.6 多种方式制作电子文件登记表
目前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全部附有电子文件登记表,而电子文件登记表作为电子文档的一个纸质说明文件必须翔实准确。目前ED-Maker生成的电子文档因软件自身原因,无法生成存档文件或是存档文件缺失信息,这就造成电子文件登记表的容量、盘标签上文件数不是准确的信息,需要重新修改;还有部分无法生成电子文件登记表或是生成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给汇交单位造成负担。笔者认为电子文件登记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制作:①采用通用的.doc、.xls文本文件格式直接制作;②ED-Maker生成电子文件登记表;③在ED-Maker软件页面增加NEXT等提示按钮。这样既可以简明直观的检查和修改,也可以节省很多时间,避免制作电子文档时产生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是笔者在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不成熟的想法,希望会对在同一岗位上的同事有所帮助。
C. PKPM用的地质资料是什么什么软件做的
钢筋砼框架、框排架、连续梁结构计算与施工图绘制软件 (PK)
1. PK模块具有二维结构计算和钢筋混凝土梁柱施工图绘制两大功能:
模块本身提供一个平面杆系的结构计算软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各种规则和复杂类型的框架结构、框排架结构、排架结构,剪力墙简化成的壁式框架结构及连续梁,拱形结构,桁架等。 规模在30层,20跨以内。
在整个PKPM系统中,PK承担了钢筋混凝土梁、柱施工图辅助设计的工作。除接力PK二维计算结果,可完成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连续梁的施工图辅助设计外,还可接力多高层三维分析软件TAT、SATWE、PMSAP计算结果及砖混底框、框支梁计算结果,可为用户提供四种方式绘制梁、柱施工图,包括梁柱整体画、梁柱分开画、梁柱钢筋平面图表示法和广东地区梁表柱表施工图,绘制100层以下高层建筑的梁柱施工图。
2.PK软件可处理梁柱正交或斜交、梁错层,抽梁抽柱,底层柱不等高,铰接屋面梁等各种情况,可在任意位置设置挑梁、牛腿和次梁,可绘制十几种截面形式的梁,可绘制折梁、加腋梁、变截面梁,矩型、工字梁、园型柱或排架柱,柱箍筋形式多样。
3. 按新规范要求作强柱弱梁、强剪弱弯、节点核心、柱轴压比,柱体积配箍率的计算与验算,还进行罕遇地震下薄弱层的弹塑性位移计算、竖向地震力计算、框架梁裂缝宽度计算、梁挠度计算。
4. 按新规范和构造手册自动完成构造钢筋的配置。
5. 具有很强的自动选筋、层跨剖面归并、自动布图等功能,同时又给设计人员提供多种方式干预选钢筋、布图、构造筋等施工图绘制结果。
6. 在中文菜单提示下,提供丰富的计算模型简图及结果图形,提供模板图及钢筋材料表。
7. 可与“PMCAD”软件联接,自动导荷并生成结构计算所需的平面杆系数据文件。
8. 程序最终可生成梁柱实配钢筋数据库,为后续的时程分析、概预算软件等提供数据。
D. 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有关问题的探讨
江成泽 李新明 赵丽敏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摘 要 本文对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检查验收、开发利用和保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简要叙述,对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制作软件、软件数据接口、汇交与管理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关键词 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问题 建议
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汇交工作起于 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2002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2]93 号)文件,正式要求汇交电子文件,并初步规范了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汇交格式;2006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6]210 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电子文件的汇交格式。随着地质工作中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的不断引入,地质工作中应用的软件种类越来越多,汇交资料的内容更加丰富,汇交地质资料的检查验收与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1 电子文件检查验收中的问题
(1)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编制软件种类较多,增加了电子文件检查验收的难度。地质工作的种类较多,包括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面异常查证、地质科学研究等。由于地质勘查手段的多样性,尤其是地面物化探工作种类的多样性,如地面电法、磁法、地震勘探等,对各种仪器采集的原始数据需要采用不同的专业软件进行处理,其形成的成果数据文件格式各不相同,因而提交成果地质资料时源电子文件的种类较复杂,这给汇交资料电子文件的检查验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因为只有地质资料管理人员掌握了此类电子文件制作软件的基本操作,才能打开电子文件对照纸质图件进行检查验收。目前常用的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的软件种类及文件类型见表 1。
表 1 地质资料图件编制常用软件及数据文件类型
续表
(2)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软、硬件配置条件不能满足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检查验收工作的需要。对于经专业软件处理形成的地质资料电子文件,需要构建相应的软件平台才能对电子文件实施检查。作为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档案馆(室),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配备此类专业软件,因此不能对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检查验收,恐怕只能检查文件是否能够被正常复制以及文件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汇交电子文件的存储介质问题。目前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载体除了磁带和磁盘外,大部分都采用了 CD 或 DVD 光盘。磁带和磁盘的质量相对有保障,而光盘的质量则令人担忧。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保存电子文件的光盘需要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38-2008),市场上销售的光盘质量良莠不齐,对光盘质量进行检测需要有专业的设备。汇交地质资料的基层单位不可能对光盘质量进行检定,因而汇交电子文件的存储介质也应该是汇交电子文件检查验收中需要注意的一个方面。
2 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开发利用中的问题
地质资料的二次开发利用,是提高地质工作效率、避免勘查投资浪费,以及实现地质资料价值的重要途径。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则是地质资料服务于现实工作的重要资源。由于电子文件制作软件的差异以及软件版本的差异,往往导致地质资料电子文件难以利用或者不得不重新编制图件。实际工作中电子文件提供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早期汇交的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因为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导致汇交的质量参差不齐,有些资料汇交内容不完整,给电子文件的利用带来了不便,如 MapGIS 软件编制的图件未汇交子图库等。
(2)原汇交的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内容齐全,但与新要求采用的图库不一致,重新利用这些地质资料也需要投入较多的工作量。
(3)原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编制的软件与新要求的软件不同,需要进行数据交换,也给地质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投入。如采用 AutoCAD 软件编制图件,需要导入 MapGIS 软件中重新编辑,或者MapGIS 与 ArcGIS 软件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等。
3 地质资料电子文件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存储介质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相关,目前电子文件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磁盘(3.5 寸和 5 寸)、磁带(盒式磁带、盘式磁带)、硬磁盘(IDE 接口和 SATA 接口)、移动硬盘、U 盘、磁光盘(MO)、光盘(CD、DVD)等。在实际工作中,对电子文件的保管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存储介质的读取设备淘汰问题。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许多标准的读取设备如软驱、磁光盘机、ISA 接口的磁带机等已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直接利用这些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已经不太现实。因此,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计算机发展状况,及时将存储在非通用类介质中的电子文件转储到通用存储介质(如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中,保障其提供利用服务。
(2)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备份问题。目前比较常用、方便数据交换的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和光盘。移动硬盘应放在防磁柜中保存,并定期与计算机连接检查,确保数据不被丢失。因为光盘的质量参差不齐,需要对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进行经常性的抽检,并定期进行备份。
4 建议
(1)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除了地质、物探、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外,还应该加强对地质工作中常用软件知识的学习,以提高对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检查验收的能力,把好检查验收质量关。
(2)制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尽量使用通用、成熟的软件,软件种类尽可能地少一些,并且保持软件的相对稳定性,以利于电子文件的管理与开发利用。
(3)对于专业软件形成的源电子文件,如地震勘探数据处理形成的解释图件(*.cgm),建议一并汇交浏览该文件格式的软件,便于档案管理人员浏览检查。
(4)对于当前地质资料编制中常用的国产优秀地理信息系统软件 MapGIS,建议国土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国统一的符号库(SLIB),下发地质勘查单位使用,使全国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形成统一的制作标准,以提高地质资料的标准化程度。
(5)研究解决地质工作中常用软件(MapGIS、ArcGIS、AutoCAD 等)的数据交换标准接口,提高数据文件的通用性,便于地质资料的二次开发利用。
(6)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地质资料制作软件的发展现状,及时将早期汇交的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升级为新版软件的格式,避免因软件版本差异过大而无法正常完成电子文件转换升级情况的发生,提高电子文件的可重用性。
(7)根据计算机技术发展的状况,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将非通用设备保存的电子文件转储到目前通用的存储介质(如光盘、移动硬盘等)中,且这些存储介质的质量应有一定的保障,最好是多种类型的存储介质进行备份,以便于电子文件的安全保存和提供利用。
5 结语
以上是汇交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检查验收、利用和保管工作中的一点认识,错误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E. 地质资料成果汇交
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心、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对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机构:全国地质资料馆,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资料馆和地质资料保管单位,依法保存、管理汇交的地质资料,为全社会提供地质资料服务。
地质资料汇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前述规定以外的地质项目,由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由国家出资的,承担有关地质工作项目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中外合作开展地质工作的,中方为地质资料汇交人,外方承担汇交资料的连带责任。
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矿产地质资料;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质资料;海洋地质资料;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地震地质资料;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地质、矿产科学研究成果及综合分析资料;专项研究地质资料。
除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细目外,其他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只需汇交目录。
地质资料汇交期限: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90日前汇交;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其他的地质资料,自地质工作项目结束之日起180日内汇交。
F. 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系统WINDOWS7系统能装上吗
装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G. 地质资料汇交
根据全国地质资料馆成果地质资料、原始资料的现行管理方式,建立统一的成果、原始资料目录清单的上报、清单在线处理(确认验收合格、修改补充通知、退回通知、资料转送等)系统及数据库。全国地质资料馆及省级馆藏机构分别对汇交到各单位的资料进行处理。建立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在线汇交系统,统一协调全国地质资料馆与省级馆藏机构的汇交处理工作,确保汇交及处理的信息能及时反馈到国家管理部门。
汇交人将需要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提交给馆藏机构的管理人员,由馆藏机构管理人员将目录清单录入数据库。馆藏机构依据目录清单,根据实际资料的接收处理结果,在线完成资料验收和转送工作,并将所有处理信息及状态信息存入数据库。地质资料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能及时查看地质资料的汇交结果,根据实时汇交情况进行决策,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统一的全国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服务信息数据库,可以保存在整个地质资料汇交业务中形成的管理性数据和后期编录的服务性数据,并按照谁接收、保管地质资料,谁进行数据采集、录入的原则,由国家级、省级馆藏机构分别承担各自的数据库维护工作,包括汇交信息、服务信息和业务管理3个部分的数据。
通过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平台,由国家馆藏机构在网上统一发布、接收信息,解决地质资料汇交、馆藏和服务管理方面的3个问题,并解决国土资源部与省级相关部门间的通讯衔接和上报清单、地质资料的流转问题,实现地质资料的汇交、接收在线管理。
H.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地质资料是人们通过劳动对客观地质体和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开发的成果反映,是国家的重要档案资料。法律规定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是地矿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本节按现行法规介绍了管理内容,并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的设想。
一、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现状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14条的规定,我国对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国家设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的目的:一是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地质资料作为矿产资源最详细的说明书,国家必须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以实现国家管理矿产资源的需要;二是通过向社会提供借阅使用地质资料,更好地发挥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通过对汇交资料的二次开发,为政府管理决策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现行依据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地矿部发布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部令第1号)以及1989年地矿部制定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部令第5号)。
(一)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机构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机构是统一管理全国各种地质资料的国家机关,是国家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一级机构,主管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负责对省级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归口管理全国地质资料馆业务;并协调、指导地勘行业有关部门地质档案资料机构的工作。
各省(区、市)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机构是统一管理本省(区、市)各种地质资料的国家机关,是国家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二级机构,在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主管本省(区、市)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资料汇交的督促、检查,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归口管理本省(区、市)地质资料馆业务;并协调、指导本省(区、市)地勘行业有关部门地质资料机构工作。
全国和省(区、市)地质资料馆是国家集中管理地质资料的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和保管汇交的地质资料,并提供借阅使用。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接收、保管全国范围内重要的、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地质资料;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负责接收、保管本行政区内应予汇交的所有地质资料。
(二)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
根据资料汇交办法的规定,下列各类地质资料应予汇交:
(1)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图件;
(2)矿产地质勘查资料,包括普查、详查、勘探以及矿山基建、生产勘探和闭坑地质报告;
(3)各类石油、天然气地质资料;
(4)各类海洋(含远洋)地质调查、矿产调查资料;
(5)各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资料;
(6)各类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调查资料;
(7)地震地质资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质调查、宏观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报告等;
(8)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勘查资料;
(9)地质科学研究成果及综合分析资料;
(10)其他地质资料,包括天体地质、火山地质、极地地质、第四纪地质、新构造运动、冰川地质、黄土地质、冻土地质以及土壤、沼泽调查等地质资料。
(三)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及其权利
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是指矿产资源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及其他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资料汇交办法的规定履行了资料汇交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汇交的地质资料享有如下权利:占有、使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申请保护商业性秘密的权利;申请科技成果奖的权利;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地质资料汇交的有关要求
1.地质资料汇交期限要求
从评审验收合格之日起,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调查和大中型矿区的勘探地质资料,须在2年内汇交。其他地质资料,须在1年内汇交。
2.地质资料汇交份数要求
除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以及远洋地质、极地地质、天体地质的地质资料可汇交一式二份外,其他属于汇交范围的地质资料,一律要求汇交一式四份。
3.地质资料汇交的受理机关
地质资料的汇交一律由工作区所在地的省级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受理。要求汇交四份的项目,其中两份由受理机关转送全国地质资料馆。在远洋、极地从事地质工作的项目,其地质资料的汇交由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受理。
工作区跨省级行政区的,其地质资料应分别向工作区所涉及的省级地质资料管理机关汇交(一式两份)。其中,属于应向全国地质资料馆汇交的项目,其地质资料(两份)由主要工作区所在地的省级地质资料管理机关负责转送。
(五)违反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法规的处罚
1.不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行为的处罚
根据资料汇交办法第18条的规定,不按期汇交地质资料的,由资料管理机关提出警告、通报,并限期补交;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补交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停止其借阅地质资料,直至补交为止。
2.有关侵权行为的处罚
未经地质资料汇交权利人同意,擅自将其汇交的属于有偿使用范围的地质资料,用于非法转让或其他营利活动,属于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依据资料汇交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擅自将全国地质资料馆或省(区、市)地质资料处(馆)馆藏的或借阅复制的有偿使用范围的地质资料,用于非法转让或其他营利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地质资料管理机关除责令其交回资料外,应停止其借阅地质资料的权利1~3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按期或不按规定提供馆藏地质资料借阅使用的,或玩忽职守,造成地质资料损失的,应当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汇交地质资料的利用
为了使汇交的地质资料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资料汇交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两级资料管理机构对汇交的地质资料:一是及时提供社会借阅使用,并定期公布各自馆藏的地质资料目录。如1996年度,全国和各省(区、市)资料馆共接待查阅资料219635人次,借阅资料510899份次、2723703件次;二是针对不同需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资料信息的二次开发,为政府管理部门的决策和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有关信息和依据。
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改革
我国现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地质资料全部是由国家投资形成的,所以,国家为了避免各部门的资料封锁,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减少和避免重复性地质工作,建立了地质资料的统一汇交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供全社会使用,提高国家矿业投资的效益。同时,通过行政命令设立了汇交机制。但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特别是随着我国矿业权制度的建立,矿业投资出现了多元化局面,地质资料与矿业权的依附关系已越来越清晰。因此,地质资料全部提交政府并无条件地提供社会使用的前提已不复存在。通过行政命令建立汇交机制的效力,也在发生动摇。具体表现是地质资料的汇交一度出现了滑坡现象,特别是近些年来,欠交、拒交现象十分严重。究其根本原因是汇交人担心因汇交资料的泄密而影响其自身利益。
实际上,在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也是地矿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但他们的管理方式与我国现行管理制度有很大区别:其一,资料的汇交执行矿业权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这些国家的矿业法中,都明确规定汇交资料是矿业权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汇交内容不仅包括项目最终报告,而且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年度报告。汇交目的,既是政府监督与管理矿业权的需要,又是政府为支持国家决策、促进企业投资而进行的矿产资源信息分析工作的需要;其二,严格界定公开文档系统与保密文档系统。在市场经济国家,由于矿业权制度的建立,一般汇交的资料绝大部分要进入公开文档系统,向社会提供公开服务,但必须以不损害汇交义务人的利益为前提。对于汇交义务人的专有信息,一般应矿业权人要求在矿业权有效期内予以保密,有的国家在矿业权终止后,还可适当延长保密时间。如英国王室矿产机构对金矿资料的管理,通常在许可证终止后,如果企业认为有必要,还可以保密4年。
因此,无论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角度看,还是从我国矿产资源管理需要的角度讲,我国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资料实行统一的汇交管理还是十分必要的。但为了确保地质资料的全面汇交,更好地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必须加大对我国现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改革的力度,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建立矿业权管理制度的新情况。
首先,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要与矿业权管理制度相衔接。一方面,地质资料汇交的要求要符合矿业权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汇交地质资料应作为矿业权人的法定义务,纳入矿业权监督管理内容。
其次,要区分不同出资者汇交的资料以及公益性资料和商业性资料。对于国家出资形成的资料,应在汇交要求和管理方式上与非国家出资形成的资料有所区别。属于公益性的地质资料应无条件提供社会使用;商业性资料应根据矿业权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适当保密。
第三,要界定政府、出资人和勘查技术劳务公司保存资料的范围。政府要求汇交的资料应以满足政府管理、统计的需要为前提,适当减少汇交内容。
第四,要强化资料管理的服务意识。在为社会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借阅的基础上,加大信息资源的二次开发力度,更好地为政府部门管理决策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第五,要加快资料信息管理的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I. 地质资料汇交人
(1)探矿权人应当来在勘查许可证有自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汇交。
(2)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90个工作日前汇交;采矿权人属于阶段性关闭矿井的,自关闭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汇交;采矿权人开发矿产资源时,发现新矿体、新矿种或者矿产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开发勘探工作结束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汇交。
表2.4 地质资料汇交、催交、转送时间期限
表2.5 选择确定地质资料接收机构
(3)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汇交。
(4)其他的地质资料,自地质工作项目结束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汇交。需要评审验收的项目,自该地质项目评审验收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汇交;无需评审验收的,自野外地质工作结束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汇交。
(5)因不可抗力,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汇交。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0个工作日。
J. 地质资料汇交与图文数字化
地质资料汇交数量和电子文档汇交率持续增长
全国共汇交成果地质资料回1.3万种,同比增长25%,其中,答重庆、贵州和辽宁等省(市)汇交量均在1000种以上;山西、内蒙古、上海、山东、河南、贵州、新疆等省(市、区)的汇交量均在500种以上。各省(市、区)电子文档汇(转)交率均达到94%以上。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开始启动。
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工作进展顺利
全国完成3万种成果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工作,累计完成近13万种。海南、重庆、湖南3省(市)的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全部完成,黑龙江、上海、青海三省(市)馆藏地质资料的图文数字化比例超过90%;全国地质资料馆累计完成3.4万种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占馆藏总量的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