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有哪些
A. 什么是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有何特征
广义的地质环境效应是指特定的地质环境在其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及其它因内素发生变化时,容地质环境相应的变化及反馈作用。我们常说的地质环境效应是狭隘的,主要指人类活动造成的效应:包括:地质环境的质量、地质环境的容量和地质环境的反馈作用等方面。地质环境质量包括:自然地质条件的稳定性、原生地球化学背景、抗人类活动干扰的能力和受污染或受破坏的程度等;地质环境容量是指特定地质空间可能提供人类利用的地质资源量和对人类排放的有害
B. 什么是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 自然环境的一种,指由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组成的环境系统。专在长期的地质历史演化的属过程中,岩石圈和水圈之间、岩石圈和大气圈之间、大气圈和水圈之间进行物质迁移和能量转换,组成了一个相对平衡的开放系统。人类和其他生物依赖地质环境生存发展,同时,人类和其他生物又不断改变着地质环境。
C. 地质环境管理和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地质环境是指与地质作用相关的自然环境,包括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岩体、土体、地下水、矿藏等地质体及活动的总和。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地质环境管理的内容包括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或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测、监督以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下水、矿泉水和地热资源保护。
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对其监督管理;管理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组织编写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负责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及纠纷调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企业在地方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账户,按规定使用资金。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地质遗迹保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遗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在保护区内从事的各项活动;对保护的内容进行监测、维护,防止地质遗迹被破坏和污染。对具有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建成国家级、省级、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段、地质遗迹保护点或地质公园。
地下水、矿泉水和地热资源保护。地下水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矿泉水属水汽矿产,地热资源是宝贵的能源矿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依法监测、监督以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避免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地质环境的职责。
D. 什么是环境地质
运用地球来科学规律,研究自地球作用过程、地球资源以及地球物质及其对人类和生物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包括:①保护人类的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以免受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或天然产生的化学物质所引起的地球化学或生物化学反应的危害;②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保护人类生存的安全和福祉,免受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飓风、地震和泥石流等)的侵扰。
E. 环境地质与地质环境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侧向不同,环境地质侧重环境,其概念主要表述因地质特征所引发的回环境问题,同时也注重利答用地质原理解决环境问题。简单来说,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变化所引发的环境问题,都是该方向的研究内容。地质环境侧重地质,一般用于描述区域的整体地质特征,主要阐述区域背景状况。
F. 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哪些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齐全,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管理司等,1998)。它们是:
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
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
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
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等;
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岸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等;
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
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等;
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
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6)地质环境有哪些扩展阅读:
在所有的地质灾害中,除地震灾害外,崩、滑、流灾害是最为严重的,其以分布广、灾发性和破坏性强,具有隐蔽性及容易链状成灾为特点,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另外,土地沙(漠)化、地面沉降和水土流失等缓变型地质灾害发展迅速,危害愈来愈大,成为令人担忧的地质灾害。
从“成灾”的角度看,中国地质灾害的区域变化具有比较明显的方向性,即从西向东、从北向南、从内陆到沿海地质灾害趋于严重。这是因为虽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几乎覆盖了中国大陆的所有区域,但由于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使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显著不同。
东部和南部地区,人类活动频繁而又剧烈,区内人口稠密,城镇及大型工矿企业、骨干工程密布,因而,一方面,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则损失惨重,另一方面,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而西部北部地区,虽然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但大部分地区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低,所以危害和破坏程度相对较低。
调查表明,凡是人口密集,工业发达地区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地质灾害正由自然动力型向人为动力型发展,由点状向带状、树枝状、片状发展。
G. 地质环境条件评价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地质环境评价是指地质环境对人类生存与发展适宜性的综合性评回价。
地质环境评答价主要是依据环境地质问题与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利影响,按照“无问题(灾害)即优良”的基本原则,作出安全意义上的好坏评判。
依照评价的内容不同,地质环境评价可以分为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地质环境容量评价。
根据调查目的不同又可分为综合性评价和专题性评价。
包括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水资源
地形地貌景观
土地资源影响 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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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环境地质问题有哪些
环境地质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文献版中。那时这些工权业发达国家,已感到环境问题的迫切性,开始把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城市地质等问题的研究列为环境地质研究的范畴。
环境地质问题主要包括: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地面塌陷愈来愈突出,影响城市建设
城市地下水超采,产生许多区域性地下水降落漏斗。
地下水的局部污染较严重,影响城市供水安全。
活动断裂与地震威胁城市安全。
沿海城市海水人侵、海岸侵蚀与淤积问题
I. 环境地质条件有哪些
参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91做。
6.1.1 区域稳定性调查,收集矿区附近历史地震资料,调查新构造活动情况,分析其是否有活动性断裂的存在。
6.1.2 调查矿区所处社会环境(建筑物的类型、密度)和自然地理环境(旅游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6.1.3 勘探矿区调查内容
6.1.3.1 调查、收集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或对照值。
6.1.3.2 对矿区开发影响范围的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物理地质现象进行野外调查。
6.1.3.3 调查地质体中可能成为污染源的物质的赋存状态、含量及分布规律。
6.1.3.4 当调查区有热(气)水时,应查明其分布、控制因素、水温、流量,水中气体及化学疽分,了解热(气)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6.1.3.5 当矿体埋深较大(垂深>500 m)应在不同构造部位选择代表性钻孔进行地温测量,确定恒温带深度、温度及地温梯度。
6.1.3.6 矿区放射性调查
a. 矿区发现有放射性元素,但确认无工业价值时,应对其影响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作出评价。
b. 在铀矿区应对有水钻孔和地下水露头取样,测试水中放射性元素含量,同位素比值和化学成分,水文地球化学指标,研究其在水平与垂向的分布规律。
J. 什么是地质环境问题
地质环境中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不利或潜在不利影响的各种不良地质现象和作用。如斜坡变形、地面沉降和水质污染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