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环保局地理位置
① 请问北京环保局电话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网址:http://www.bjepb.gov.cn/
办公电话:68461267
传真:6841383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邮政编码:100048
咨询服务:
1、行政审批事项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全程办事代理受理室(市环保局院内)
联系方式:68464365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联系方式:83978128
3、投诉举报、建议、咨询
受理时间:24小时
受理部门:投诉举报中心
联系方式:12369
②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区县环保局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公开信息 ,2015年9月6日更新)
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西城区环境保护局
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海淀区环境保护局
丰台区环境保护局
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
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
房山区环境保护局
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顺义区环境保护局
大兴区环境保护局
昌平区环境保护局
平谷区环境保护局
怀柔区环境保护局
密云县环境保护局
延庆县环境保护局
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③ 北京市环保局投诉方式
北京市环保局
(010) 68461267(办)
68461267(值)
68413836(传)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100044
④ 北京市环保局查询尾气违章
尾气不合格上传检测报告怎么怎样才能上传?
⑤ 北京市环保局网站
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区,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11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揭牌,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至此走过近40年历程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组建后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职责将原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等多个部门涉及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在一起。
(5)北京市怀柔区环保局地理位置扩展阅读:
北京市环保机构历史沿革:
1、1972年11月,北京市成立“三废”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和管理全市“三废”治理工作。
2、1975年1月,北京市“三废”治理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办公室。
3、1979年8月,北京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撤销,成立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的职能机构,具有拟定环保法规,参与规划制定,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等职能。
4、2000年2月,明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为主管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5、2009年8月,明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为负责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6、2018年11月,组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⑥ 北京市环保局的咨询电话多少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
010-68413817
010-82565800
地址:
北京市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⑦ 北京市昌平区环保局(回龙观分队)详细地址是什么
回龙观北清路二拨子桥向西500米 城管大楼西侧2层。(永旺对面就是)
⑧ 怀柔环保噪音扰民举报电话
您好,北京市环保局12369,怀柔区环保局电话建议通过114或咨询12369.
⑨ 北京市的环保局在那个位置
地址:车公庄西路14号
电话:(010)68413817
车公庄西路与首都体育馆南路十字路口的西南角
⑩ 北京环保环评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及上述两表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我局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网上提交);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书面文档2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须含图片等JPG/PPT文件);
(2)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3)环境影响报告书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的要求。
3、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各1份及扫描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可只提交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4、拟建项目实施地点地形图,图上应标出拟建项目周围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为1/2000或1/500图纸,要能够反映建设项目周围关系,并要求按A4(竖向)装订,同时应提供CAD文件;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可以提交示意图)
5、建设项目依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需持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须提供扫描文件);
6、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及按照要求需要征求周围居民意见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但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项目(含退役、野外示踪)除提供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地理位置图、单位平面布局图及放射性工作场所平面图。
2、辐射人员基本情况介绍。
3、新建项目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改扩建项目、退役项目提交许可证复印件。退役项目另附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4、有效的工作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
5、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出具的评估意见(仅对环境保护部发证单位)
示范文本:
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new)
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new)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说明(new)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表说明
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许可程序:
申请、审查申请资料、决定予以受理或者不受理、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工作时限:
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20个工作日、登记表10个工作日。
许可形式:
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批准文件;
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自发出后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则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其许可条件、时间和程序同新申报。
许可延续:
行政许可自发出后满五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应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其许可条件同新申报,时间为10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各区县环境保护局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 83978128
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65258800-8356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楼 4000107070
朝阳区霄云路1号 84681150
海淀区阜石路甲67号4楼 68465956
丰台区七里庄路20号 63860629
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行政服务大厅 68862805
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政府招商服务大厅 69859428
房山区长阳昊天北大街38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60342022
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 69514027
顺义区府前西街6号经济服务中心 81493343
大兴区新华大街3段15号行政中心2楼 81296041 81296042
昌平区龙水路22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69741630
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89994847
怀柔区开放路33号综合行政服务大厅 69687712
密云县新东路,新东环岛西北侧 69069651
延庆县东外大街70号县工商局一层 6914054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管委会 67885205
办理时间:
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区县环保局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环保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