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局和国土厅
A. 请问各个省的地矿局与省国土资源厅是什么关系还有中国地调局与各省级地调院有隶属关系吗
首先各省地矿局理论上与国土资源厅没有太大关系,厅是行政机关,地矿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都是厅局级。
有些地方的编制中,会说明有业务指导关系。而省级地调院是地矿局下属单位,中国地调局直属大区的地调院,但业务上是有关系的,主要在行政上管理,在业务上是指导和监督。
全国机构改革,精简部门,部分省的地矿局受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也有部分省的地矿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入了省国土资源厅,主体仍独立运作。各个省地调院是省国土资源厅或者省地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但在业务上要受中国地调局领导。
地质矿产局主要工作职责有如下几种:
1、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监督好矿产资源。负责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负责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调处采矿权纠纷;
2、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负责矿业秩序、地质勘查的监督管理;
3、负责办理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有关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申请登记复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
4、负责办理年检和延续注销登记手续;负责受理并报批转让矿业权登记手续;负责依法查处各种违法采矿、探矿案件;负责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负责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的简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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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主要职责:
1、开展基础地质数据采集与更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支撑。广泛采用新的地球探测技术和数据采集技术,全方位、多角度获取地质信息,开展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环境地质和海洋地质调查,不断提高我国基础地质工作程度。
2、开展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和战略性矿产勘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资源基础保障。进一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前期调查工作,科学评价我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重要固体矿产资源潜力,逐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
3、开展地质环境与灾害调查评价,为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保障。开展全国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系统查明地下水的数量、质量和变化规律,建立监测网络。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建立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能力。
参考资料:网络-中国地质调查局
B. 黑龙江省地矿局局长和国土厅厅长是一级的吗
是的,局与厅是平级的
C. 安徽国土资源厅和安徽省地矿局有行政隶属关系了吗
不是。安徽省地矿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不受国土厅领导。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专(简属称省地矿局)成立于1958年4月,原称安徽省地质局,主要承担国家和安徽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1983年11月,更名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局,实行省政府和地矿部(国土资源部)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兼行全省地矿行政管理职能。
1999年7月由国土资源部划归安徽省管理,2000年3月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我局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国土资源厅,主体仍独立运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D. 国土资源厅和地勘局是一个级别么
不是一个级别
1、国土资源部是正省、正部级别。中国地勘局是副省、副部级别。
2、所以省国土资源厅是正厅级,省地勘局是副厅级或正处级别。
所以不是一个级别。
E. 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有何区别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
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
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
第四级县:国土资源局(科级)
第五级乡:国土资源所(股级)
厅和局一般来说,级别不同,但是在省和直辖市,存在级别相同,但是叫法不同的。
F. 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什么区别呀
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的区别包括成立缘由不同、发展状况不同内、职责范围不同。
1、成立缘由容不同
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土地局也就是国家土地管理局,是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
2、发展状况不同
国土资源局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而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组成部门,已被并入国土资源局,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土地局已不复存在。
3、职责范围不同
国土资源局由于是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合并而成的,职责范围更广,国家土地管理局则只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职责范围相对较小。
G. 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有何区别
厅和局一般来说,级别不同,但是在省和直辖市,存在级别相同,但是叫法不同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
第二级省:(1)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2)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
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
第四级县:国土资源局(科级)
第五级乡:国土资源所(股级)
H. 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和省地勘局区别
部级的部门设置与下面不同。 国土资源部直管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负责各级国家土回地督察局;直答管国家地质调查局。 比如国土资源局什么的是县市一级的概念,上面还会有省级的国土资源厅,厅级部门由该省政府直管,不在国家的部级框架下面。 地...9193
I. 省测绘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这个单位如何测绘局和国土局的关系
1、省测绘局的性质:省测绘局是省国土资源厅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编制,通常由财政拨款,应该是收入比较稳定的单位;
2、和国土局的关系:测绘局进行的是国土及相关工程测绘,不负责任国土管理事宜;国土局机关属于行政编制,主要职能则是履行国土管理职责。
3、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测绘地方性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本省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省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健全和管理本省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组织实施“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拟订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确认地籍测绘成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市县基础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
(三)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审核并根据授权发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查处重大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鄂测绘。
(四)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承担地理信息管理的职责,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地理信息的获取与开发应用,管理测绘航空摄影。
(五)负责组织重大测绘科研项目及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实施测绘成果的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本省地图市场,承办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八)负责管理省级测绘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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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测绘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
3、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4、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
5、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
2、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
3、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5、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
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划;
3、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4、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5、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7、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J. 土地局和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单位吗都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不同呀
土地局是以前的单位,现在跟国土资源局合并了。
国土资源部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时由地质矿专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属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合并组建的。
所以国土资源局是包括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的原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的原地质矿产局、海洋资源管理部门、测绘管理部门等。
(10)省地质局和国土厅扩展阅读
1,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
2,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3,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