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局怎么改革
1. 地质行业马上要改制了,事业编制还有用吗
现在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常见的。陕西省地矿系统的改革在全国是比较早的回。闲在的政策就是原事答业编制的人员保留事业编制,或者自愿转为企业身份。但是一朝皇帝一朝臣,还真是没有一个定论。不过我觉得事业编制慢慢的对于地质行业这样一个国家继续甩开的“包袱”,其事业单位编制的保留会成为一个幌子,没有多大的价值。和政府机关还是区别很大。不过今后发展的趋势,可能你也会对这种徒有虚名将来还不知道什么样子的事业编制不感冒的。若果你是技术人员你大可不必担心这个,将来的情形是:技术人员流动加大,人往高处走,各个地质队进行改组,可能会走上兼并或者合并的道路,毕竟国家一甩开,地质队为了生存,走联合的道路是必须的。 还有就是温总理要退休了,地质行业何去何从 还是未知数--------- 我也是地质队的,兄弟珍重----------希望对你有用。 4
2. 事业单位地质大队改革,是怎么改的,原来是编制,改后是不是没有编制
好像是,都是合同工了
3. 请问关于地质队事业编制改革到底是怎么改的
通通 转企!
4. 事业单位改制,会对在编人员怎样安置(我们是地质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地质队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制之后地质队将会独立,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员工也拥有事业编制。但是事业单位将会实行部分企业制度,如实行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成立董事会、理事会等。
以江西省为例:省煤田地质局机关、地勘院划分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195地质队、223地质队、224地质队、226地质队、227地质队、普查综合大队、测绘大队7个地勘单位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类别待定。全国地质队改制与江西省基本一致。
(4)河北地质局怎么改革扩展阅读: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场管理等。
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七、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2.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
23.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需求。
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
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6.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5. 河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118家,较2005年单位数增加13家,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8263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25087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5331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204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2648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37196增加1067人。全省技术人员有10647人(具有高级职称2774人,具有中级职称4164人),较2005年技术人员10147人(具有高级职称2527人,具有中级职称4072人)增加500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76717.4万元,较2005年66593.46万元增加了10123.94万元,增幅15.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省离退休人员为20910人,比2005年离退休人员19817人增加了1093人;离退休费用32883.9万元,比2005年离退休费用28242.61万元增加了4641.29万元,增幅16.43%。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118家,比2005年增加13个(图1),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其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的个数49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的个数27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丙级的单位的个数42个,各级别分项所占比例分别为41.53%、22.88%、35.59%。
图1 河北省地勘单位2005~2006年数量变化图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计70家。已属地化的有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22家,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6家;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2家;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0家;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地勘单位4家;华北地质勘查局下属地勘单位3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下属地勘单位2家;中国地质科学院下属地勘单位3家;武警部队地勘单位2家;其他中央直属地勘单位6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67个,与2005年相比,增加1家(图2)。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249个,比2005年增加6个;甲级71个,比2005年68个增加3个;乙级82个,比2005年80个增加2个;丙级96个,比2005年95个增加1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48家,比2005年47家增加1家;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6家,比2005年15家增加1家。
图2 国有地勘单位2005~2006年资质变化图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53.42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20.92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34亿元,净值8.88亿元,总负债31.66亿元,所有者权益21.76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36.89亿元增长44.81%(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4个单位涨幅偏大,若不计在内,全省其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由29.48亿元增长至32.16亿元,增长9.09%),生产性资产15.62亿元,增长33.93%,地质设备原值11.69亿元,增长22.67%,净值7.25亿元,增长22.48%,所有者权益16.37亿元,增长32.92%,总负债20.52亿元,增长54.29%。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49.85亿元,总支出47.53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52.82%,总支出增长32.9%。
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省地勘局共有所属单位年末职工人数8643人,与2005年末相比减少152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276人,较2005年末减少了291人,地质勘查技术人员2901人,占地勘从业人数的54.98%,其中地学专业1982人,较上年增长7.1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20人;工勘业从业人员249人,上年末为244人;矿产开发从业人员49人,上年末为48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340人,上年末为355人;内部退休人员1529人,下岗1278人,较上年末分别下降了6%、5.7%。2006年劳动者报酬15265.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0.42%,人年均收入1.78万元,其中在岗人员年平均工资2.22万元。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7112人,较去年增加233人,离退休人员费用11238.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74.18万元,增幅为15.1%。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省地勘局从业人员仍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工程地质基础业、矿产开发业及其他产业从业人员较少,职工年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在人员构成上,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占在职职工人数的32.48%,自身负担较重。
(2)2006年度省地勘局总资产74868.58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35797.69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3309万元,同比2005年度分别增长6.12%、6.15%、12.55%。总负债41332.57万元,同比增长4.77%;总收入(产值)52998.63万元,同比增长20.7%,总支出54309.13万元,同比增长21.43%。由于国家政策增资因素,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3)公益性地质工作2006年共实现收入26448.01万元,其中:中央拨款3048.3万元、地方拨款23399.71万元。由于一个项目可能包含多种工作手段,在区分资金构成时有一定困难,所以只是按照工作类别的大概统计数:1:25万区调197万元,1:5万区调和矿调1566万元,1:5万物化探36万元,1:5万水文地质调查142万元,1:5万环境地质调查127万元,水文长观19.4万元,农业化探440万元,城市地质1423万元,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255万元,其他22243万元。百分比结构为0.87:6.9:0.16:0.63:0.56:0.09:1.94:6.27:1.12:81.47。
(4)2006年省地勘局局属各单位从事矿产勘查劳务总收入为1032.09万元,可统计工作量主要为钻探1598.85米、槽探2700米、磁测4平方千米。
(5)省地勘局各单位2006年共实现矿山地质基础工程206万元、环境地质基础工程301.77万元。
(6)其他产业收入主要包括房租、饭店、地质医院、印刷等服务业收入,2006年为421.95万元,总投资为420万元。
2.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1)年末职工人数。2006年末,全局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3081人,比2005年末的3142人减少61人;专业技术人员为1052人,比2005年末的1009人增加43人。按专业划分:全局地学人员有588人,比2005年末的568人增加20人;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划分:有高级技术人员173人,比2005年末的164人增加9人;有中级技术人员397人,比2005年末的387人增加10人。
(2)平均人数。到2006年底,全局平均人数为3094人,比2005年平均人数3148人减少54人。
(3)劳动者报酬。2006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6460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20880元;2005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5272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16748元;2006年全局劳动者人均报酬比2005年全局人均报酬增加413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增资和勘探工作量的增加等。
(4)离退休人员。到2006年底,全局离退休人员为1131人,比2005年的1097人增加了34人;离退休人员费用为1827万元,比2005年1651万元增加176万元。
(5)总资产。到2006年底,全局总资产为47160万元,比2005年47863万元减少了703万元。全局生产性资产原值13322万元,比2005年11821万元增加了1501万元;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9238万元,比2005年8118万元增加了1120万元;2006年底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为4312万元,比2005年3657万元增加655万元。
从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的新旧化程度2006年为46.67%,2005年为45.05%,两年相比新旧化程度大体相当,就其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明显偏旧。
(6)总负债。到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6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5%;到2005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82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0%;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比2005年减少2138万元,两年相比总负债规模大体相当,但从总资产结构看,负债规模明显偏大,资产负债率明显偏高。
(7)所有者权益。到2006年底,全局所有者权益为21058万元,比2005年19622万元增加1436万元,其中:2006年节余与收益为-26.36万元,2005年节余与收益为-71.34万元。
(8)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到2006年底,全局总收入为25259万元,比2005年17360万元增加了7899万元;到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比2005年22867万元增加了6815万元。
① 从总收入构成分析:
财政拨款。2006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7658万元,2005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6486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172万元。
矿产勘查劳务收入。2006年全局矿产勘查劳务收入为18860万元,2005年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283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6030万元,得益于政府对地勘项目的投入增加和地质市场的活跃。
其他产业收入。2006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1904万元,2005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5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854万元。
② 从总支出构成分析:
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2005年全局总支出为22867万元,2006年比2005年支出增加了6815万元。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河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省地勘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逐步建立了一支以地调院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以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为目标,建精建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其经常性支出等经费列为省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运行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财政对地质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其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地质勘查,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良性循环机制;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先导作用,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在我省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中,省政府对省地勘局勘查单位性质进行了明确,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勘局机关继续依照公务员管理,这项措施对于稳定地勘队伍,促使地勘单位全身心投入地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调动广大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地质工作的开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省煤田地质局深入开展宏观政策及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及时分析和把握其变化动态并适时调整决策,进一步提高对地质成果商品化的认识,不断更新观念,拓宽商业地质勘查工作思路,加快地质基础性勘查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发展主业,巩固多经”的作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职工经济和心理两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而稳妥地推进,以实现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不断地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工艺,提高煤炭资源勘查水平,扩大市场份额;牢固树立“人才强局”的观念,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待遇和地位,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不断地加大科技投入,创造浓厚的科技氛围;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尽快建立完整、系统和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政府《意见》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国有地勘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逐步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加快落实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等问题。鼓励地勘单位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但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国家应继续为全面提高地勘单位职工待遇,稳定地勘队伍,切实解决地勘单位的历史欠账等问题加强专题调研,特别是对落实住房和保险等政策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目前,过去没有得到落实的住房补助资金和各类保险费用,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落实,尤其是基层地勘单位的住房状况亟待改善。基层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和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的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职工待遇问题。
(2)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必须要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妥善把握改革力度,充分考虑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工心理承受能力,实施分类推进,差别化政策支持等,不能人为超越现实情况,更不宜搞一刀切。
(3)为适应当前地质勘查的大好形势,应大幅度提高地勘行业装备技术水平,国家应及时出台支持装备国产化和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参与试制和应用推广的政策,以扭转目前靠拼低端设备和职工大强度劳动的状况,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舒适、人性化、智能化操控的装备,适当给予倾斜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加快改进技术装备步伐,提高综合勘查能力,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地勘单位走向市场、走出国门,为国家寻找矿产资源创造条件。
(4)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目前,地勘单位普遍反映,地质勘查外部环境较差,比如在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地索要占地费、青苗和树木赔偿等费用,部分村民“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甚至无理阻挠,不让进点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加快建立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切实维护地质工作秩序,建立良好的地质工作环境的法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5)在过去50多年的地质工作中,形成了大量固体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利用新技术对这些固体岩芯加强综合研究,对于实现深部和外围找矿突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固体岩芯的保护研究状况却不容乐观,过去的岩芯库由于年久失修,部分岩芯标本已不能很好保存,新的岩芯得不到及时入库保存。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希望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及时出台有关加强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资金补贴政策。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6.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转企改制没有待遇怎么样通过事业单位统一考试进去是什么职位
一般来说,省级煤田地质局系统下属的地质队是正处级的事业单位,改革回成行政机关即公务员答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完全改制成为企业的可能性同样较小。我个人觉得,最有可能的是实行企业化经营,地质队性质不变,以一家或几家煤田地质勘探企业为龙头,推进单一煤炭地质勘查向其他矿产资源勘查,向农业、城市、水工环地质、灾害地质,向探采一体化转变,同时加大“走出去”承揽工程的力度。以我所在的江西省为例,目前就是作为事业单位的地质队和下属企业并存的局面。
7. 河北煤田地质局第四地质队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会改成什么样的单位啊公务员还是企业啊
生产性来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源向是企业化,单位工作人员(入编人员)在2015年之前将逐步核销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不在享受财政拨款,但在改革初期,单位会有一定的贷款、税收等优惠,所以效益的好坏就看单位自身努力程度了。需要补充的是,地质勘探行业是比较辛苦的行业,长年在野外作业,“脏、苦、累”就是这个行业的特征,即便不是学地质、钻探等专业的,例如文秘、管理、会计等也要到野外实习一年(女性不必野外实习),实习期间职位是钻工,脏活儿、累活儿都要做,所以,报考地质勘探类单位的考生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别辛辛苦苦考进去,适应不了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再离职就得不偿失了!
8. 地质队改革是从2020年底开始还是到2020年底结束
你说的地址对改革是从2020年底开始,还是2020年底结束?这个不是全国统一的,好像因为一个地方一样,不可能是全国统一一个进度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