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质大学 » 地质局出售

地质局出售

发布时间: 2021-03-07 00:50:25

『壹』  地勘单位的改革和改组

在理清地勘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的基础上,首先抓的应当是对现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和改组,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地勘体制改革的深化,也关系到几十万地勘队伍的生存和发展。从改革的内容看,现有的地勘单位的改革已经超出了地勘体制的改革。地勘单位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地勘单位,是事业管理体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勘单位,除从事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外,其余地质工作都是企业行为。因此,大多数地勘单位要转化为企业,实际上是企业的改革。

二是结构上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用行政方法配置出来的庞大的地质勘查生产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市场机制来配置已经不需那么多了。即大多数地勘单位(估计80%以上)要转到非地勘产业,这是重大的结构调整。

这两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的,第二个问题只有通过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才能解决,因为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本身就是一种企业行为,只有通过企业机制,才能给予有效的推动。所以大多数地勘单位的改革(保留的公益性地调队伍除外),从根本上说是实行事转企,即按国企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推进改革。

一、要从国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中把握自己的位置

从地勘单位当前所从事的经营范围看,均不属于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而属于“其他行业和领域”,即都在竞争领域之中,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素质,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为此,应当以地勘局为单元,搞好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加强自己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如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察、基础施工等。培育骨干企业,发展规模经济;有的则形成企业群,在市场竞争中,有分有合,突出科技开发,占领行业至高点。

二、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要对主要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首先是创造条件,吸收职工入股,把企业利益同广大职工财产利益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革企业经营机制;其次新投入的增量资本,不再办独资企业,而是作为股权投入,可以在地勘单位之间相互参股,也可以同其他企业、其他所有制搞合资。通过公司制改革,重点构建好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聘任经营者。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发挥监督作用。经营者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全部责任。

三、要从实际出发,放开搞活小型企业网点

对大多数地勘局来说,放小应坚持以地勘单位(地质大队一级)为主体,统筹考虑,加强领导,大胆推进;应坚持与产业结构调整、资本结构调整相结合,有利于以局为单元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应坚持与实施再就业工程相结合,采取各种措施、有利于人员分流;应坚持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所有者权益。放小要采取多种形式,如股份合作制、合伙经营、产权出售、引资嫁接、企业兼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通过放小,国有资本要退出或者转为债权,实现产权制度的改革。

四、要努力减轻新办企业社会负担

在实施公司制改革和放活小型企业网点的同时,对原地质大队的基地进行改造,使其逐步形成物业管理中心,它的主要职责是:①负责基地房地产及公共的设施的维护管理;②负责原地勘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如子弟学校、职工医院、托儿所、食堂等管理;③负责离退休人员及下岗人员的管理;④接受委托管理小型企业网点等。在经济上对物业管理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经费包干,最终过渡到企业,交到地方,并入当地社会管理。物业管理的所有服务都是有偿的,收费标准要公平合理,经过批准。

五、要探索国家对地勘局、地勘局对所属企业股权管理的有效形式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在地勘局(也可以改总公司或集团公司)这一级,争取省政府授权经营,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地勘局对所控股、参股的企业,则代表出资人,行使所有者的权益,确保出资人到位。此外,地勘局在地勘单位由事业向企业转化的过渡期,还负有管理地勘费分配、管理除股权之外的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人员和下岗职工的职责。

除上述大多数地勘单位之外,对“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的地勘单位,也要进行改革。其体制设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地质调查管理机关,包括国家地调局及派出机构。它是纯事业单位,负责国家确定的地质调查任务的下达式发包、监督执行及成果阶收。

(2)国家地调局直属的专业地质调查(或科研)机构。它是生产性事业单位,实行预算管理。按照下达的任务编制经费预算。按照确定的任务和预算开展工作,并进行考评。这些单位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对外有偿服务,以充分利用已有的生产要素,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增加单位的效益。

(3)与国家地调局有项目联系的地质调查机构。它们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联系的方式也是多种形式,有的发包招标,有的委托承包,有的长期合作。对项目联系单位,地调局可以提出资质要求,公平竞争。公益性地质调查,实行项目联系,有利于充分利用生产要素,提高专业化水平,符合我国地质勘查生产能力供大于求的实际。

地调局对直属事业单位和项目联系单位,在管理上必须有所不同。前者,在经费上应当管的严一些,防止挪用和流失;后者,在质量上应当严格把住关,在价款使用上不能干预,只要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即应当承付价款。

『贰』 我有个血玉平安扣,谁能帮我看看真假,想出售

未曾见过何为血玉,只是见过一种岫岩玉敲裂染色的所谓血玉,市场价十几元一枚

『叁』 西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卖的天珠是真的吗

西藏的市面上的天珠,可以说99%是假的。

『肆』 矿产资源和矿业管理的若干程序性规定

一、非燃料固体矿产矿业权申请登记程序及规定

在美国联邦所有的土地上进行探矿、采矿活动都要进行申请和登记。美国内政部土地管理局矿业权登记处负责矿业权申请、矿业权批准和确认、矿业权转让等申请登记活动。此外,土地管理局矿权登记处还负责记录每年税费的收取、每年评估工作文件的归档、评估工作的延期、所要求文件、税费、转让的裁定以及违反规定和要求取消矿业权决定的通知等。

在公共土地上勘探除煤以外的固体矿产,应向土地管理局申请勘探许可证。有两种类型的许可证:①勘查许可证(ExplorationLicense):即使发现矿床,不享有获得矿产租约的权利;②勘探许可证(ProspectingPermit):如果发现矿床,享有获得矿产租约(即采矿权)的优先权。

经勘探程序,在联邦所有土地(包括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公共土地和农业部森林局管理的林地)上发现的矿产如磷酸盐、钠、钾等,由土地管理局签发租约。地表归私人但矿权归联邦政府的土地,也由土地管理局签发矿产租约。

除煤炭和油页岩以外,对可租借的固体矿产,土地管理局以两种方式签订租约:一是在已知有矿床的地区,竞争性签发;二是通过投标活动竞争性签发。前文已述,在未知是否有矿床的地区,土地管理局可根据私人申请先发放勘查许可证。如发现矿床,对勘探许可证持有者来说,土地管理局也可以不通过竞争方式与其签订租约。

前面已述,1872年签署生效的《通用采矿法》及以后的各次修正案建立了矿产专属权概念或制度(MineralPatents)。所谓矿产专属权,是指采矿权要求者(MiningClaimant)对所要求的土地有专属的、排他性的权利。成功的矿产专属权(MineralPatents)获得者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对采矿权申请者(即要求者)来说,必须说明有商业开采价值的矿床的自然出现。

2)对处理(选冶)场地,必须要表明有适当的利用和占有利用期限,以支持采矿运作,并要求坐落在非矿产地上。

3)对采矿权或处理工厂有清楚明白的所有权凭证。

4)使评估工作和/或维持费保持在现行状态,并对每一矿权要求完成了至少价值500美元的完善工作。

5)达到内政部矿产专属权获得的规章要求(联邦规章法典43CFR3861、3862、3863和3864)。

6)支付了所规定的处理费和所申请土地面积的购买价。

土地管理局通过其12个州办公室和位于华盛顿市的总部办公室管理这一矿产专属权审批项目。审批项目有两个实质要素,一为审查评估(adjudi-cation),另一为矿产检查。首先,在每个州办公室的土地法检查员先就申请是否完整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估,一旦申请通过审查评判程序,则转到土地管理局野外办公室进行正式的矿产检查,以验证在矿权申请地是否真正发现有价值(商业上可行)的矿床以及处理厂(选矿场)是否合适地利用或占用土地。矿产检查员是土地管理局的地质科学家和采矿工程师,他们由土地管理局局长签发证件进行矿产检查,并编撰相关的矿床调查报告以表明申请者是否符合《通用采矿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表明发现或适当使用或占用土地的申请者将要面临矿产专属权竞争程序,并可能失去相关的采矿权和选场场地。如果矿产报告证实了一个有价值的矿床的发现,和/或合适使用和占用了相关的处理厂(选冶厂),则土地管理局将把申请书送到内政部部长手中作最后的审查和行动。如果申请者通过了最后的审查,则土地管理局签发所申请土地上的矿产专属权(MineralPatent)证。

在矿业权许可证申请过程中,土地管理局地表管理项目(SurfaceMan-agementProgram)负责在公共土地上进行矿产勘查、采矿和复垦行动的授权工作,并颁发许可证。根据土地管理与政策法第302b条款,任何扰动地表的采矿或加工活动都需要得到授权。相关授权和许可证一般可通过野外办公室(FieldOffice)获得。根据土地管理局相关规定,使用土地,一般有三种类型的授权:①偶尔使用;②通告;③生产计划。偶尔使用授权涉及用手工工具的简单活动,不需要用炸药和机械设备,不需要许可证。通告层次授权涉及使用炸药和机械设备,每年总的未复垦地表面积不得超过5英亩。对所有其他扰动地表的活动,都需要编制生产计划,且需要提交完整的环境评估报告和交纳复垦保证金。

以后将被收回矿产准入权的采矿权持有者必须要证明,为了达到采矿的目的,他们有权继续占用和使用土地。到收回日期为止和截至矿产检查日期为止,持有者必须要表明他们发现了有价值的矿床,并根据《通用采矿法》的规定适当地使用和占用了土地。否则采矿权持有者将没有有效的持有权,采矿权将被内政部收回。

在公共土地上和国家森林系统土地(由农业部森林局负责管理)上的矿业权,由土地管理局负责发放许可证和签订租约,但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除外,即在联邦森林局负责管理的林地上的砂、石、粘土,由森林局发放许可证或签订合同。在印第安事务局管理的印第安部落土地和托管的单独印第安人区土地上的矿业权,由印第安事务局负责发放许可证和签订租约。

二、陆上石油天然气租约程序及规定

联邦土地管理局的石油和天然气租约项目都是以竞争为基础的。任何人或其代表可通过投标方式获得石油和天然气项目的租约权。通常在拍卖举行的至少45天前,列有欲拍卖区块的(竞争性租约出售)通知将由内政部土地管理局各个州办公室公布,同时,适用于每个区块租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也将在出售通知中一并公布。在口头拍卖中没有收到投标的油气区块可在从销售拍卖日期的两年内根据先来者先服务的原则进行谈判签约。然而,在销售日期后,所有对未出售区块所提出或给出的租约条件都被认为是同时的,当对某一区块的申请者超过一人时,则举行公开抽签,确定获胜者。无论是通过竞争性活动还是通过非竞争性活动获得的租约,石油和天然气租约都将采用标准形式。

非竞争性租约的申请者须向土地管理局州办公室提出申请,目标土地必须是在最近2年内进行了竞争性销售的。申请者必须要支付非退还性申请费75美元,并预交第一年每英亩1.5美元的年租金。如果土地管理局拒绝了你的申请和条件,仅退还年土地租金。

投标每英亩2美元起价。在每个租约年的开始时必须要偿付每英亩1.5美元的年租金,高投标者必须要支付每区块(eachparcel)75美元的管理费。

任何人或实体在美国本土任何州不能拥有超过246080英亩的联邦油气租约面积,其中不超过200000英亩享有买卖特权。联邦政府购买的土地,面积限制和以上相同。在阿拉斯加州北坡油气租约区面积数不超过300000英亩,在阿拉斯加南坡油气租约区面积也不得超过300000英亩,其中享有买卖特权的面积不超过200000英亩。违反这些规定,租约或利益将可能被取消或没收,直到数量达到相关规定限制。多余的土地部分将在相反的征购次序下被取消。

由于单元或合作计划终止或缩减的结果,在租约从运作、钻探或开发合同中被取消的情况下,导致一方拥有的面积数超过规定标准,则该方可有90天的时间减少所持有的面积以达到规定标准,并向主管的土地管理局办公室提交面积减少的证据。如果由于并购或购买某一公司控制的土地而导致面积超过规定标准时,则该方应在并购或购买日期的180天内剥离所超过的面积部分。如果为剥离所超过的面积而需要额外的时间,则应在180天日期终止前向授权官员提交要求额外延长时间及其理由的申请书。

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油气租约时间期限为10年。每年必须要准时支付年租金,直到生产出油气产品需要支付权利金时为止。油气租约一般不能续签,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续签:①超过终止日期的钻探;②为了租约的利益,生产盈利数量的石油或天然气;③从合作或单元计划中排除;④租约中的所有利益已卖给了另一方。

租约可以进行转让或分租。转让协议必须在转让协议执行日期的90天内提交土地管理局进行批准。只有在转让协议得到了土地管理局批准后,受让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政府承认,否则租约的权利义务仍由转让人承担。单独区(separatezone)或矿床或法律上的细分块的一部分不得转让。阿拉斯加境外不到640英亩或阿拉斯加境内不到2560英亩的租约转让,只有当转让构成了完整租约协议或表明有助于进一步的油气开发时才能被批准。

租约所有者可以通过向土地管理局有管辖权的州办公室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而部分或全部地放弃租约,租约放弃自放弃声明所提交的日期起开始生效。但承租人必须要封闭好所有废弃的钻孔,完成好土地管理局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并使其账户清楚可查。如果承租人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些所必需的工作,则承租人的保证金将用于做此项工作的费用,同时,承租人以后将被禁止租用任何联邦土地。

三、煤炭租约程序和规定

根据1977年的《联邦煤炭租约修正法》,内政部土地管理局负责570百万英亩联邦政府拥有煤资产所有权的煤炭土地的租约签订活动,这些土地的地表资产可能为土地管理局、农业部森林局、私人、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其他机构所控制。在煤炭租约发放前,必须要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程序,包括土地的多种用途、土地的持续性生产、保护重要的环境(生态)区、应用具体的不适合性标准、与其他联邦机构的协作等。对含有(丰富)煤炭资源(矿床)的联邦土地而言,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方式和程序是独特的,一般有4个具体的筛选步骤:①鉴别煤开发潜力;②确定该土地是否适合煤炭开发;③考虑多种利益冲突;④与地表权所有者协商等。

1977年颁布的《联邦煤炭租约修正法》规定,所有在公共土地上可进行煤炭租借签约的地方都必须要以竞争的方式取得。任何利益方(兴趣方)进行竞争性投标联邦煤炭租约的机会平等。竞争性签署租约有以下要求:①露天开采的煤炭权利金税率为12.5%,井下开采的煤炭权利金税率为8%;②在租约签订的10年内,必须要开采出商业数量的煤炭,否则将终止租约;③竞争性的租约投标必须要达到或超过土地管理局的公平市场价格的评估值,方可签订租约;④保护其他资源。

煤炭租约的竞标者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根据美国或州法律成立的公民组织,或根据美国或州法律成立的公司(包括经营铁路运输的公司),或是公共团体(包括市政府)。

此外,还必须遵守(或满足)以下条件:在任何一个州,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累计租约面积不能超过75000英亩;在全美国累计租约面积不能超过150000英亩。持有联邦煤炭租约10年以上,但未生产出商业数量煤炭的租约持有者,不能要求其他矿产租约。根据1920《矿产租约法》,此处其他矿产包括石油、天然气、钠、钾、磷酸盐、硫和硬沥青。新的煤炭租约申请者,如要进行煤炭租约申请,还必须提供自我证明的声明,表明你遵守了所有现行法律和法规。

土地管理局收取煤炭租约收益,包括以下方面:①在土地管理局签发租约时所付的红利(bonus);②每年每英亩土地3美元的租地费;③煤炭采出后,根据煤炭价值所偿付的权利金。对这些收益,内政部和州进行分成。

四、砂、石材料利用程序和规定

联邦土地管理局关于砂石材料的政策是:只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和可能的地方,特别是在环境可接受的地方,尽可能使这些物质材料能为公众和地方政府机构所利用。土地管理局原则上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出售这些矿物材料,但因公共项目可免费向州、县和其他政府实体提供这些石料,也可以向非赢利性组织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矿物石料。州、县、其他政府实体和非赢利性组织等免费获得的石料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和出售。土地管理局出售石料所获得的收入将与石料产地州政府进行分成。

从公共土地上开采矿物石料,原则上不要求填写具体的申请表,但要有授权和许可证。要求购买矿物石料的个人必须要同石料需求地或石料生产地最近的土地管理局在地方上的办公室进行联系并办理相关事宜。

土地管理局接受和处理矿物石料开采的申请,将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利用规划。开采矿物石料的任何人和团体都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环境保护法上的规定。土地管理局将定期进行检查和产量核查,以确保开采者遵守合同和许可证要求,防止和减少未授权的利用。

开采石料前,必须要先提交复垦计划。复垦计划必须要符合州机构的相关要求,并必须要得到土地管理局的批准。内容包括去除所有地表上的碎屑、重塑地表轮廓、减缓坡度、种植植被等。

五、海上油气租约签署程序和规定

美国海上(外大陆架)石油天然气租约由内政部矿产管理局签署、发布。内政部矿产管理局油气租约从信息发布到最后签署的基本程序或步骤是:①信息和提名邀约,准备一份环境影响报告意向的通知;②地区鉴别;③环境影响报告草案;④公众听证;⑤最后的环境影响报告;⑥计划出售通告;⑦州长意见;⑧最后的出售通告;⑨出售;⑩发放租约。整个程序一般需2年或2年多的时间完成。

开展外大陆架油气租约活动或程序的第一步是,矿产管理局在联邦注册网(FederalRegister)中公布一个信息和提名邀约(CallforInformationand Nomination)和一个准备环境影响报告的意向通知(NoticeofIntent)。公布期一般为45天。

第二步,在邀约公布期结束后,矿产管理局为租约制定、评估和推荐进一步的环境分析和考虑方案。

第三步,在主要的联邦行动采取前,按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要求,制定一份“环境影响报告草案”。

第四步,在“环境影响报告草案”公布的30天后、60天内,举行一次或数次公众听证会。

第五步,对听证会上所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评估,并整合进“最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中。

第六步,州长评议,可能会受到油气勘查、开发影响的州的州长对“最后的环境影响报告”提出意见。

第七步,公开宣布计划的出售方案,发布 “计划的出售通知”(PNOS)。

第八步,在每个可能受到影响州的州长对“计划的出售通知”评议期结束后,矿产管理局为内政部长准备好最后的决定备忘录。如果部长考虑了州长的意见和新的相关数据后,决定继续租约出售,则部长发布“最后的出售通知”。

第九步,在联邦注册网中公布“最后的出售通知”后30天,够资格的投标者所提交的标书被公开打开和宣读,每份标书需支付相当于现金红利投标价额的1/5作为预先支付定金。在标书被公开宣读后,矿产管理局决定是接收投标、发放租约还是拒绝投标。

第十步,当出标高的投标者被矿产管理局认为是可接收时,投标者将立刻被通知相关决定,并被提供一套正式的租约表。投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完剩下的4/5的红利投标和第一年的全部租金。矿产管理局在收到所要求的付款和适当填写的租约表后,将签发租约。租约在主管官员签署日期的下个月的第一天生效。

《外大陆架土地法》规定,除非证明更大面积的区块是必要的,否则海上租约区块面积一般不得超过5760英亩。如果油气生产暂停申请被批准,租约期也可以延长。

(海上油气)租约全部或部分利益可以被转让,但需要主管地区主任(RegionalDirector)批准。通常,在租约转让批准前,矿产管理局可能就反托拉斯状况与总检查长进行商量和交换意见。

《外大陆架土地法》规定,在签署海上油气租约时,联邦政府保留以下权利:

◇授予其他矿产的租约;

◇发放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查许可证;

◇批准管线和其他通行权;

◇收取石油天然气生产权利金;

◇从所生产的天然气中提取氦;

◇获得一个单元以下的运作、开孔眼(Pooling)或钻探协议;

◇取消协议。

因此,海上油气租约签订后,不影响该区块其他矿产资源租约的签订。其他非油气矿产资源租约的签订按矿产管理局规定程序进行。

六、勘探或采矿活动开工前程序

《露天矿山复垦与执行法》、《国家环境政策法》等法律规定,除偶尔使用外,在联邦拥有或控制的土地上进行任何扰动(破坏)地表的活动开始前,都必须要提交开工通知或计划,完成勘探或采矿活动后必须要对被扰动的土地进行复垦。

1.联邦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土地

对在联邦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土地上拥有矿权所进行的勘探和采矿活动,受内政部长规章(43CFR3809)和荒野研究区规章(43CFR3802)的制约。规章要求,运作者必须要防止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土地退化,在运作开始前,必须要提交开工通知或运作计划及复垦计划。

2.联邦森林管理局管理的土地

对在联邦森林管理局管理的土地上所进行的勘探和采矿活动,受农业部长规章(36CFR228A)的制约。规章规定,任何可能引起地表资源有意义扰动(破坏)的行动,在开工前都必须要提交运作计划。

七、环境评价报告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规定,“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建议或立法报告和其他重大联邦行动,都需要提交环境评价报告”。它们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协助从事的、管理的或批准的工程或项目。”

评价内容是《环评报告书》所应载明的事项。美国环境政策法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建议行动下总的环境影响;②建议实施时不可避免的不良影响;③建议行动的替代方案;④地方上对环境的短期利用、维护与提高长期生产力之间的关系的了解和认识;⑤建议实施时任何可能引起的对资源的不可扭转的和不可恢复的消耗。

美国环评程序的步骤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①决定是否编制报告书;②确定评价范围;③编制报告书初稿;④报告书的评论和定稿。

对具体矿业项目而言,要求是:项目开始考虑时,就要开展项目环境影响的一系列研究,研究工作具体由机构的咨询人士承担,费用则由项目人承担。研究过程中,一旦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后,应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替代方案(包括否决项目)。进而由该机构再深入研究分析各种替代方案的环境保护效能和工程效益问题,以从中优选出一个协调两个目标的最佳方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草案)阐明并论述对环境影响的分析、对替代方案的评价,及选择该方案的理由。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布报告(草案)、举办听证会、吸收公众意见,发布最后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修改后的项目(或拒绝)。整个环境影响报告的程序一般要花费一年以上时间,每个项目的评价费用大概要超过10万美元。

八、天然气进出口许可程序

1938年的天然气法规定,任何人要出口或进口天然气,必须要获得能源部的授权。天然气和石油进出口活动办公室是在能源部获得这些授权的一站式办事地点。任何人要进行天然气贸易或营销,都需要得到授权。有两种类型的授权书,一为通用授权书,另一为长期授权书。通用授权书可在短期或点市场基础上进出口天然气,有效期2年。依据这种授权书,任何人可以自己进口或出口天然气,也可以充当第三方的销售代理商,该授权书持有者自己不是必须进口或出口天然气,合同也不要求提交申请。长期授权书用于超过2年期的天然气购买或销售合同。地方分销公司、市政府、供应端元用户、电力公用事业公司、管线运输公司、销售天然气的公司和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请。

通用授权书申请者可要求在2年的期间内进口或出口20亿~9000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长期授权书申请者可要求在9~20年的时间内每日进口或出口1百万~600百万立方英尺的天然气。通用授权书申请批复时间一般要2周,长期授权书申请批复时间一般要超过2周,申请费是每份50美元。

九、战略石油储备库中石油的动用程序和石油出售程序

根据《能源政策和保护法》(1975),对从战略石油储备库中提取石油,没有预定的“扳机”,相反,在严重的能源供应中断情况下或由于美国在国际能源机构框架内的义务,总统可决定从战略石油储备库中提取石油。在《能源政策和保护法》中,定义“严重的能源供应中断”为:①“具有或很可能具有相当的范围和持续性,并具有紧急性质;”②“对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包括石油价格的暴涨)”;③“导致或可能导致石油进口产品供应的中断,或破坏”。只要出现了上述情况,总统就有权动用战略石油储备库中的石油。如果总统决定订购战略石油储备库中的紧急石油,则该石油一般须通过竞争销售的方式分配给出价最高的投标者。根据能源部1983年公布的管理战略石油储备库中石油价格竞争性出售的最后裁定,出售战略石油储备库中石油的通用出售程序(GeneralSalesProceres)如下:第一步,能源部发布出售通知(NoticeofSale),内容包括数量、特征、石油出售的位置、提交日期、提交报价的程序、确保履行和金融责任的措施等。在出售通知中,也将规定详细的合同条款。在出售过程中,也可能发布数个出售通知,每个含有1至2个月的出售期。第二步,潜在的购买者提交报价书,购买者必须要无条件地接受“出售通知”中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潜在的合同价值提交报价保证金。第三步,能源部评估所有的报价条件,选出明显的成功报价者(Offerors)。第四步,所有明显成功的报价者必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信用信作为履行和支付依据合同应付钱款数额的保证书。第五步,一旦及时收到信用信和缔结合同官的最后决定,能源部将向成功报价者(购买者)发给授予通知书(NoticeofAward)。然后石油将开始提供给购买者(依商业管线安排或海上船只运输而定)。一旦石油开始供给购买者后,将开出清单发票给购买者。

美国战略石油储备有每天430万桶的最大供应能力,可连续达90天,在总统命令的15天后就可到达市场。在启动战略石油供应的第91~120天里,战略石油供应能力可下降到每天320万桶;在第121~150天里,可下降到每天220万桶;在第151~180天里,可下降到每天130万桶。

十、国家合作地质填图计划的申请程序

近10年中美国地质调查局每年都要发布《国家合作地质填图计划中的州地质填图子计划》通告(相当于中国的项目指南),规定提交申请的时限、申请书的格式以及相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州地质调查局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立项申请。通常,立项申请书中可以包含若干个地质填图项目,并可以包含一个编图和(或)数字化项目。项目可以包含某一地区内的一个或多个图幅。每个项目均应:①明确界定并提出充分理由;②围绕一个令人信服的问题或填图区组织工作;③表明联邦/州按1:1比例出资的意向。在提交立项申请时,州填图咨询委员会主席表示赞成的函件必须要与立项申请书一并呈交。STATEMAP评审小组将就整个立项申请书的内容和资助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未能获得全额资助,申请者可以选择向STATEMAP计划协调人呈交一份经过修订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其涉及范围仅限于所建议的给予资助的项目。如其不然,申请者可以拒绝参加本计划或项目。

依据《国家地质填图法案》(公法106-148),只有州地质调查局有资格申请“国家合作地质填图计划STATEMAP”计划的项目。由于许多州地质调查局的组成是依赖州的大学系统,因此,相关大学可以代表州地质调查局呈交立项申请书。

『伍』 私自卖土怎么举报

举报方式

1、向当地党委、政府(县委办、政府办)举报;

2、向当地纪委举报;

3、打电话请当地的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来现场取证,进行舆论监督。

最有效的办法是去举报

农民土地私自买卖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卖土的性质;

除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导致耕地破坏外,一般还有以下六种表现形式:

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开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

3、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5、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6、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5)地质局出售扩展阅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量刑

一、违法情节轻微

1、违法情形:形成违法事实,能主动纠正非法转让、出租、抵押行为且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消除不良后果的。

2、处罚标准:免于处罚

二、违法情节一般

1、违法情形:

A、非法转让土地,其非法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擅自将耕地以外的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转让,面积在5亩以下的。

B、非法转让土地,其非法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擅自将耕地以外的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转让,面积在5亩以上10亩以下。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A、可以并处非法所得5%以上10%以下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所得,处每平方米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B、可以并处非法所得10%以上15%以下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所得,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情节较重

1、违法情形:

A、非法转让土地,其非法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转让,面积在5亩以下的。

B、非法转让土地,其非法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转让,面积在5亩以上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A、可以并处非法所得15%以上25%以下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所得,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B、可以并处非法所得25%以上35%以下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所得,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法情节严重

1、违法情形:非法转让土地,其非法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上的;擅自将基本农田改为建设用地转让的。

2、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非法所得35%以上50%以下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所得,处每平方米4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土地的买卖必须进过相关部门以及在自己拥有者的同意从能进行了解以及转让和出售,否则会触犯土地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走上犯罪的道路。

『陆』 我有一块真陨石出手!不知怎样才能出售

我也收藏有一块稀有石铁陨石,重550克,比较规整的椭圆型,外形特别漂专亮,从一个顶端切面属,用60倍显微镜从切面观看,内部结构五彩斑斓,特别漂亮,很多物质像搅拌匀的样子……有很高科研价值和收藏价值,预估价5000万元至3亿元人民币。

『柒』 地质工作的投入产出及其特点

地质工作的投入产出大致经过个阶段,如表7-1所示。

表7-1 地质工作投入产出阶段

从这3个阶段可以看出,第一次投入的是各种资金,包括地质勘探费、“两权”价款、地质大调查经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用于地质勘查部分、中央财政专项、地方财政专项、社会各方面对地质勘查的投入等,而产出的则是各种实物工作量。它是为了完成一定地质任务,在地质勘查过程中,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地质目的,选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方法,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的各种工程或工作的数量指标。它直观地反映使用某一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地质工作的实物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质工作的规模和进度,也是计算费用预算的基础。第二次投入是通过对各种实物工作量的观察、测试、实验等产出各种地质信息,包括矿产品位、岩石的组成等。但这些地质信息开始只是以各自的工程、手段为基础反映出来的,没有整体概念。于是又产生了第三次投入,即对已经取得的各种地质信息进行综合研究,得出评估的结论,产出地质报告。它是各种地质成果的总称。这种投入产出,在地质找矿的全过程中,要按几个大阶段重复进行,而每次进行过程中,地质技术水平起关键作用。

1.地质工作投入

我国从计划经济时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对地质工作的投入名目繁多,主要有下列6种:

(1)地质勘探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勘探费是指国家预算科目中支出科目第四类(属于支出大类),其下分为两款,即第96款“地质勘探管理机构经费”和第97款“地质勘查经费”。在第97款下,又分为9个项目,即9个使用地质勘查经费的部门:①冶金(包括武警);②有色金属;③煤炭;④石油;⑤化工;⑥核工业;⑦建筑材料;⑧地质;⑨其他(主要是轻工业)。地质勘探费主要用于全国的地质勘查工作(省级和省级以下的财政,没有地质勘探费科目)。这里所指的地质勘查工作,在原地矿部包括各种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在其他部门是指矿产地质勘查或服务于矿产地质勘查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物化探、遥感等工作。

地勘单位属地化之后,地质勘探费的功能发生一些变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规定,原地质矿产部和各工业部门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均以1998年预算为基数(不含一次性补贴)保持不变。划转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继续用于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各地应在首先确保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前提下,将余下的经费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和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企业)经费两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又规定,地质勘查单位在属地化、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继续将国家划定的地质勘查费基数中10%左右的勘查费转增国家资本金。

地勘单位属地化之后,国家预算支出中的地质勘探费作为第四类科目仍然存在,其中在国土资源部项下的地质勘查经费和地质事业费用于国土资源部所属地勘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按人头核定,公用经费按具体用途核定,不搞大平均。此外,还增设国土资源调查经费,按计划下达的项目分配,有项目则有,没有项目则无,但必须专款专用。

(2)矿产资源补偿费返还部分用于地质勘查的费用。它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进行分成,分别用于地质勘查工作。在具体使用上,有的是作为补贴,与其他出资主体拼盘;有的是地方政府单独立项,工程劳务向地勘单位发包或直接委托。

(3)“两权”价款,即政府出资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之后,由政府收取的价款。有的通过“招拍挂”方式收取,有的是过去政府出资形成的,现在仍有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要有偿使用。“两权”价款收取之后,再用于地质找矿。

(4)中央和地方用于支持地质勘查的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的名称是“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勘查项目专项资金”,目的是“促进地质勘查事业的发展,增长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后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地方财政支持地质工作的专项,在有些地方有,在有些地方则没有,但目的是共同的,即都是为了促进地方矿业的发展,而不是促进地质勘查事业的发展。同时,这种支持带有随意性,并不是地方财政固定的支出项目,支持数额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5)地质勘查基金,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资的,主要是用来加强矿产勘查,降低商业风险,支持重点地区、重点矿种的地质找矿突破。

(6)地质勘探投资。这是出资主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投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油气地质勘查仅靠中央财政拨付的地质勘探费,远远不能适应自身发展需要,于是经过中央财政的批准,可以从每吨(千立方米)出售的油气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勘查基金,用于油气的地质勘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油气地质勘探费则可以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同时,中央财政对商业性固体矿产勘查的投资开始退出,伴随而来的是多种出资主体开始进入商业性矿产勘查领域。其中有国有的矿山企业、国有企业集团,也有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形成多种投资主体。这种投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是正常的和必然的,是产业活动的形式之一。

2.地质工作产出

地质工作产出就是地质工作成果。地质工作的任务是运用地质科学理论和各种技术方法与手段,对客观地质体进行调查研究,经济有效地摸清地质情况和探明矿产资源。地质工作结束后,为社会提供的地质报告和地质资料就是地质工作成果。地质工作在一定阶段所获得的成果称阶段成果,勘探全面结束时所得的成果称为最终成果。地质成果的表达形式是地质报告。地质报告是对矿产资源、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书面总结,它是以地质项目为对象,按照地质设计进行工作,用文字、图件、表格等形式组成的地质资料。地质报告的提交,标志着地质项目的勘查工作按阶段或最终结束。

地质成果具体可以分为矿产储量成果,固体矿产成果,油气地质普查成果,区域地质调查成果,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成果,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勘查成果,其他专项成果等。

(1)矿产储量成果。是指地质工作达到一定的工程控制和地质研究程度、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的有利用价值的矿产储量。它是编制矿山开发方案,确定矿山建设规模和矿山计划,或进一步开展矿产勘查、制定国民经济建设规划的重要依据。对于它的分类、分级,国家有专门规定。

(2)固体矿产成果。包括矿点、矿产地、成矿区带、成矿预测区、新发现的矿产地、取得重大新进展的勘查矿区及水源地、普查基地、详查基地等。对上述每一项地质成果,在统计上都有具体解释。

(3)油气地质普查成果。包括构造、圈闭、生油层、储油层、油气显示、油气显示井、工业油气流井、油气发现井、其他工业价值井等。每一项都有具体的计量单位和定性或定量要求。

(4)区域地质调查成果。包括正式出版图幅和非正式出版图幅,图幅中已知矿点、区调新发现矿点、圈定异常区、重沙异常、发现具有工业价值的矿产地等。

(5)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成果。包括区域水文地质图、水泉点、暗沙、地下热水点、地下泉水点、集中供水水源地、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矿泉水允许开采量、探采结合成井数、探采结合井出水量、探采结合井成井效益、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防氟调查等。

(6)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勘查成果。包括物探异常、磁异常、重力异常、电法异常、放射性异常、化探异常等。在各种异常中还要分发现异常、检查异常、见矿异常,以及区域物化探成果图件。

(7)其他专项成果。它是针对用户需要而完成并汇交的地质成果,如主要服务于农业的多目标填图的地质成果等。

上述成果划分方式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规定的,现在还在沿用。它反映的都是某种实物形态的地质情况,没有货币量的换算,因而无法进行投入产出的对比。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商业性地质工作已成为地质工作的主体。而商业性地质勘查,无论是出资者还是作业承包者,从事的都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求进行投入产出的比较,进而要求对产出进行货币换算和对比。在矿产勘查中,产出的成果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地质勘查阶段的矿业权。它是一种财产权,是用地质信息反映的可供人们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矿产储量,经评估,有具体价值量。其他商业性地质工作对出资者和承包者也都有不同的价值量追求。出资者希望用尽量少的投入来完成预定的任务,而承包者则希望在完成预定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争取价款,并尽可能少地投入成本。

从地质勘查行业整体来看,能够独立对外服务的产品应当有三种:①反映矿产资源探明情况的矿产地质勘查报告;②反映专项地质信息的专业地质报告;③各项服务于地质调查工作的专业工程技术手段的工作量,同时它可以为行业外提供服务。

3.地质工作投入产出特点

地质工作是一项对客观地质体进行调查研究的工作,从投入产出的过程来考察,它有许多不同于其他行业运作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是地质找矿的特点,对设计地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有重要参考价值。

(1)矿产勘查的生产周期比较长。一般从开始找矿到找到矿,完成普查、详查和勘探,再到提交最终地质成果,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充满着很大的风险,开始是自然风险,接着是市场的风险。这些风险对资金筹集影响甚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财政投入地质勘探费,承担了全部风险。国家投资的地质勘探费退出以后,原以为市场调节可以弥补资金缺口,但是因为风险大,资本不愿意进入,银行不愿意贷款,使整个地质找矿工作处于困境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不得不通过多种途径给予支持。在支持过程中,适逢矿产品涨价,导致矿业权升值,政府也感到有利可图,从而导致政府掌控矿业权。这个过程说明,始终没有把握好这个特点。

(2)矿产勘查的投入产出极为不均。在投入方面,开始用钱不多,但充满自然风险;伴随着资金增多,风险也越来越小;进入详查和勘探阶段,资金投入量很大,运行也比较稳定。在产出方面,由于周期长,产出在年度之间分布极为不均。好在探矿权成果能够随时变现,可以缓解产出不均的问题。即使如此,也常常出现要么没有产出,要么一旦产出数额就巨大的情况,且具有不确定性,给企业财务和资金管理带来很多困难。对这个特点,也缺乏应对措施。

(3)矿产勘查所动用的各种技术手段,在需要的时间上和地点上有很大的随机性,即便是地质设计已经确定的,在实施过程中也有随时变动的可能。这一点与其他工程和建筑设计有明显不同。这种随机性给矿产勘查所需技术手段的动用带来不少困难。如果这些技术手段的施工都是由经营矿业权的企业自身承担,即使这个企业同时开展多个地质找矿项目,也难以避免各个单项生产能力的多余和不足并存。计划经济时期的地质队就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以致有时为了完成技术手段的任务,不得不本末倒置,在地质设计上专门为技术手段的完成开绿灯。对这个特点,认识得也不充分。

(4)在矿产地质勘查中,地质技术具有核心作用。地质找矿是以地质事实为依据,以野外地质调查为主要方法,以地质图、表、文字为主要表达方式,以地质科学技术研究为核心。在地质调查全过程中,地质技术水平具有特殊的作用。同时,地质找矿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工作程序具有特殊意义,而掌控这个程序必须由地质技术业务作主导。

4.地质工作的配置方式

(1)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计划管理。

第一,计划的确定。首先制定地质调查规划,这个规划是在调查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的,而年度地质调查计划则是根据地质调查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年度计划要点制定的。计划确定后,由国土资源部以计划方式下达给承担单位,有的也可以实行招标、投标,引进市场机制;计划的组织实施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

第二,计划的监督控制。计划的具体执行由承担单位负责,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派出的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和控制。监控的主要内容是施工进度、项目质量、预算执行情况及任务的变动与调整。

第三,计划成果的验收和汇交。地质项目实施单位是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区地调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地质调查资料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地调项目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调查资料,成果地质调查资料和岩矿心、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调查资料。

第四,地质调查成果的利用。这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公益性地质工作良性循环的关键环节。公益性地质工作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成果只有通过利用,才能转化为社会效益。同时这是对成果本身是否符合社会需要的一种检验。成果利用越好,社会效益越大;社会效益越大,财政就越愿意投资。这就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良性循环机制。

(2)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配置。

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配置主要是指商业性地质工作需要做什么,不需要做什么及需要做多少,不是由政府计划决定的,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其中,商业性矿产勘查是由社会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决定的,其他商业性地质工作是由各自的依附对象决定的。

市场配置矿产资源主要是通过两类市场传导,即矿产品市场和矿业权市场。前者是商品市场,后者是要素市场,两者相互依存。矿产品市场是矿业权市场发展的基础,而矿业权市场的发展水平又制约着矿产品市场的发展。

首先,矿产品市场的价格信号引导着矿业权资源的配置。社会对矿产品的需求直接来自最终消费者需求(包括生产性消费),需求拉动生产,而这些矿产品的生产又对矿业权这个要素形成直接的需求。市场上矿产品供求的不平衡会引起价格变动,这些价格信号会从生产过程传导到要素(矿业权)市场,引导要素资源的再配置,最终促使矿产品市场供求平衡。这就是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

其次,矿业权市场对矿产品市场也有反作用。矿业权市场通过矿业权的配置影响着矿产品的数量和矿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及价格形成。如果矿业权重新配置的过程存在障碍,包括矿业权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矿业权流动性不够畅通,则矿业权市场配置功能就会不健全,矿产品的生产数量就难以根据价格信号作出灵活调整,矿产品市场供求就不能达到平衡,进而影响矿业经济发展。

当前,市场对矿产资源的配置是积极的、正面的,必须肯定。不能一方面强调要深化地质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另一方面对市场调节所产生的结果又惊慌失措,把整个矿产勘查说成处于危机之中。该肯定的肯定,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作具体分析,采取相应对策加以解决。

(3)政府对地质工作的宏观调控。

在地质工作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是完全正确的,当前市场作用不是发挥得过头了,而是还很不够。但市场并不是万能的,一方面市场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另一方面存在着市场调节不起作用的地方。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对地质工作配置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只有使两者合理结合,才能使地质工作产出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宏观调控要明确调控目标、调控手段和调控机制。宏观调控目标包括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国内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证程度、国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效益、地质生态环境承受能力、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等,这些目标必须明确。

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包括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行政手段包括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及计划和规划;法律手段则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相关的法规、条例、细则。

宏观调控机制。经济手段的运用需要配以合理的机制,才能产生预期效果。当前政府对矿产勘查从财政上已经给予了很多支持,其中有矿产资源补偿费用于地质勘查的部分、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地质大调查中的资源评价等。但其运作的机制有的效果不好,如用财政补贴资金在矿产勘查中单独立项,由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操作,构成了与社会资金不平等竞争,既阻碍了社会资金的进入,又引导了矿管部门追求权益,效果很不好,亟待改进。地质大调查形成的矿业权也有一个权益如何分配、机制如何引导的问题。

『捌』 我有陨石鉴定出售,现在骗子拍卖公司太多就算是真的也没办法出手

藏品交易与拍卖常识:请仔细阅读,避免上当受骗

藏友问某某公司是否正规?是不是骗子?可靠吗?

任何单位都是法制注册营业的,至于服务质量,收费的标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谨慎避免高收费,不成交造成的伤害。

特别是夸口说保证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骗费用的公司。

法律规定正规单位不能收购倒卖古董,其次个别单位以现金收购古董为名,让藏家先鉴定,真品就现金收购,其实他们没有买家,忽悠藏家交完鉴定费后,藏品一鉴定,故意告诉你的东西是假的。

注意:

1.个别藏家故意散布某公司的负面消息,其目的是,阻止别人去参加,自己参加的藏品好卖出去,这种聪明是一种低级错误。一个公司藏品征集数量少,买家自然少,成交率更低。

2.国内保利,嘉德,其次外资企业佳士得,苏富比,目前不对外征集藏品,也未设任何办事处,个别拍卖业务员说我能帮你送进去,这是骗人的。

3. 还有一种骗子叫家族式骗子,散布各种“正规拍卖公司的负面消息”,

让那些糊涂藏家打消去正规大公司的念头,最后急着出手藏品被他们牵着鼻子进入他们设的诈骗陷阱,骗到你财物两空,直到你失去信心为止。

散布这些负面消息的人员大部分是那些骗子公司的业务员弄得小号,让本来就乱糟糟的国内市场更乱,真假难辨好在其中渔利。

4拍卖公司业务员拉皮条,拉不到业务也互相诋毁其他公司,导致国内似乎没有一家好单位。

就觉得保利嘉德好,但人家不对外征集,再好也对大家没用。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一: 行业划分

古董拍卖,鉴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单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岛。藏家参与前一定多比较,多了解,避免上当受骗,祝您发财。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二: 关于拍卖资质与文物拍卖资质

“文物”是国家备案发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从文物商店购买的藏品,叫文物。

老百姓手里的藏品属于民间收藏艺术品,不属于文物。老百姓的手里的藏品,可以自由开古玩店,摆地摊等自由参与买卖交易。

有些藏家问你单位有文物拍卖资质没?这属于知识稀少的提问,只要你的藏品来源不是从文物商店购买的,国内98%的拍卖公司,艺术品经营公司都可以给你拍卖,交易。

文物拍卖资质,国家指定交易法院没收资产,处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里的藏品与文物没关系。属于自由买卖,无需任何资质。

2015年国家为了鼓励文化市场发展,取缔各类资质的阻碍,只要在工商注册的任何单位都可以经营收藏艺术品业务。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三: 疯狂的混乱鉴定

关于当前混乱的古董鉴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别给八位专家看,能出四种不同的结果,每位专家各有各的观点,所以不要去纠结,藏品投放市场,有人买,这才是真理,很多专家都是靠收鉴定证书费骗人的。

还有机器检测都是人为操作,骗收鉴定费的。很多藏家给自己的藏品买了一堆鉴定证书,到头来一样没人要。

鉴于疯狂的混乱鉴定市场,买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购买藏品,作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个靠谱的单位,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无需购买哪些没用的证书。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四: 拍卖的风险

拍卖有风险,建议大家谨慎参与,顶级品牌单位近些年的真实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体不乐观。

有藏品大家尽量找古玩城老板去推销卖掉,或者摆地摊处理掉,“拍卖”属于有钱人的风险投资,不适合普通老百姓参与。

特别是天天给你打电话的公司,并不是你的藏品值钱,主要为收你的图录费,鉴定费、出关费、什么保证金等一个个陷阱等着你,

国内正规单位,谁跟你啰嗦,谁给你打电话?个别收入低,经济困难的藏家,醒醒吧,几百万、几千万没那么好做梦。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五: 正确判断

藏友问某某公司是否正规?是不是骗子?可靠吗?

任何单位都是法制注册营业的,至于服务质量,收费的标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谨慎避免高收费,不成交造成的伤害。

特别是夸口说保证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骗费用的公司。

法律规定正规单位不能收购,倒卖古董,其次个别单位以现金收购古董为名,让藏家先鉴定,真品就现金收购,其实他们没有买家,忽悠藏家交鉴定费后,藏品一鉴定,故意告诉你的东西是假的。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六: 畸形发财心态

因为很多知识匮乏、家庭困难,无知的农民朋友在巨额估价的诱惑下,估价2000万的藏品,先交5--20万的服务费,他们想着只要我凑够20万,等于2000万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产的,变卖生产工具牲畜牛羊的,东凑西借的,把20万交给拍卖公司后,然后把工作辞了,田地也荒了,忙着去预定宝马名车,算计准备去买别墅,朝三暮四等钱换媳妇的都有。盲目参与导致家破人亡的事迹时有发生。

很简单的问题,很多藏家分析时就出问题了,试想一下,假如你委托四件东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万富翁,如果那么容易发财的话,干脆把房子卖掉委托上100件东西,最少成交两件,得到500万也很划算,对不?

今年大拍,十副齐白石的画,只成交了2副,那也是骗子吗,古董拍卖想成交就得多参与。

保利,嘉德为什么不收低端藏家的东西,因为成交了大家高兴,失败了大家说骗子,

所以藏家缴费了,有些东西不容易成交,导致藏家很郁闷,下结论为骗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七: 比较实力

正规单位【像正规的保利嘉德,都是近千平米的办公室,藏品放在办公室与艺术大厅买家随到随看】除此之外,行业内95%的小拍卖单位,租个实际使用面积60平米的小办公室,藏品签订委托合同后,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湿的地下室里,不见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后等到拍卖的几天才拿出藏品,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个场地,着急上火的预展一两天走个形式,等于完成拍卖活动,这种方式几乎没有卖东西的任何希望。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八: 什么是靠谱拍卖

目前90%的拍卖公司,,电话频繁忽悠没脑子的老百姓参加,征集上1000件后,就开始准备拍卖会,拍卖会的整个过程,就是去酒店租两天场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于在预展,看看酒店里住宿的客人有没有要的。

两天的预展现场,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前去观赏藏品的人,除了几十个委托人在预展现场来回瞎出溜,几乎没有任何买家到场观看,两天预展结束。

第三天开始拍卖,拍卖会场在座的95%是藏家委托人,也就是卖东西的人,为了掩饰藏家,这类拍卖公司话费100元雇佣一些无业游民,老弱病残来充当买家,举牌子。

我参加过七次拍卖,时常看见一些拍卖公司的买家大老板,拍卖到中午吃饭时,现场抢牛奶,抢面包。

狼狈不堪,拍卖结束暗中一打听,属于雇来的失业低保户。

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门道,其次一个小拍卖公司,不去招商,租个80平米的办公室,那来的买家,凭什么给你能卖出去东西,说实话还不如你自己去摆地摊的效果好。

靠谱的拍卖,就是观察这个公司的实际营业方式,具体给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实服务,看不到的服务就是假的不靠谱的。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九: 看服务与行情

【引用资料-----青岛华锦拍卖,公爵拍卖】:

拍卖公司是一个服务行业,要做的优秀首先做好服务,满足各类藏家的需求,

第一:对于高端藏家:我们做高端星级服务
第二:对于经济困难摆地摊层次的低端藏家,

【我们提供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中档次服务】

让藏家轻松愉快参与,让艺术走进生活,正确引导收藏市场。

引用资料:中国嘉德拍卖

不好的现象需要抵制,改变风气大家应该互相学习、探讨、研究。收藏爱好者应该把自己水平提高,进一步深化收藏文化,进入文化领域,而不是简单的收藏,收藏不能狭隘地只为经济利益,而是为了爱好、传承我们国家的文化,几年以后它给你带来的经济利益只是个附加值而已。文博系统的混乱也造成了市场的混乱,收藏的混乱。

收藏拍卖交易参考资料十: 合理的估价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价要合适,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在哪里都有机会交易。

【引用资料---青岛大前门集团拍卖】:

关于藏品估价:通俗点说,你家有个漂亮闺女,嫁个普通人老百姓比较随便,嫁个村长,一个村里就一个村长,这个可以有机会,嫁给县长、也是可以奢望的,,,哪嫁给市长、你觉得好嫁吗?-------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价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闺女嫁给省长那么简单,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卖百万、千万、无疑是把闺女必须要嫁给国家主席。

保利拍卖: 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创造的,炒作的时代即将过去。

********************
********************
********************
国内目前有2000家拍卖单位,其中98%的单位都是收费的,

当前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目前有

北京保利拍卖、
北京嘉德拍卖、
北京嘉德拍卖、
北京瀚海拍卖、
青岛华锦拍卖,
青岛公爵拍卖,
上海荣宝斋拍卖
青岛中艺拍卖
山东银座拍卖
青岛麒麟阁拍卖

****保利嘉德瀚海,目前藏家送东西仅仅做鉴定,鉴定完说目前行情不好,先拿回去,99%的不收,去的藏家基本没有人委托上,等于不对外征集。

*****上海荣宝斋拍卖 仅仅拍卖书画,免费征集

*******
青岛中艺拍卖
山东银座拍卖
青岛麒麟阁拍卖
青岛典藏拍卖
青岛华锦拍卖,
青岛公爵拍卖
山东天成拍卖
***中艺、银座、、麒麟阁、、华锦、天成、公爵,典藏拍卖以上7家单位藏品不成交,不收你一分钱费用,拿走即可。

『玖』 工业用地是否可以分割产权出售

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招拍挂流程(企业办理部分)

一、拟投资工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向所在镇(街)或开发区申请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提供申办的材料有:
1、工业项目用地选址申请书(向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领取,由开发区管委会签注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领取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预申请人按预申请用地面积每亩3万元缴纳预申请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市国土局组织实施“招拍挂”,由市国土资源局发给竞得人、中标人《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竞得人或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拟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20%支付预付款(兑得人或中标人已缴纳保证金的可抵缴预付款),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四、办理立项批复,建设单位至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办理。
1、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
2、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
4、土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包括红线图);
5、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五、办理环评审批,须提供的申办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环保局窗口或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领取);
2、规划红线图原件一份;
3、审批的总平图一份;
4、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三份。
六、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至市规划局用地科办理,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申请表原件(含电子数据盘)或纸质申请表(纸质申请表在规划局收件窗口领取后加盖单位公章);
5、规划局核发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
6、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总平面规划方案电子文件光盘一份;(改扩建项目须提交建设单位整体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规划图);
7、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8、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
9、 土地部门的招标拍卖或挂牌的确认文件复印件;(仅限于招拍挂牌项目);
10、 与土地部门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仅限于招拍挂牌项目)。
11、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12、其它需提供的文件
七、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手续,其中:
1、不需地灾评估的,向国土局地矿科领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审表(一式三份),国土局组织相关科室实地勘察,用地单位提供地形图、总平图、规划选址意见书等材料;
2、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由业主自找有资质单位进行地灾评估(一式五份,含专家评审二份以上)。
八、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备注:以上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须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九、办理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报批,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与证明:
1、《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国土局用地科);
2、用地申请报告(原件);
3、批次批准文件;
4、发展计划局的立项批复(需当年度的,跨年度的要结转)(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经工商局确认存档);
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局审查意见(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函(原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用地红线图(原件);
11、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原件);
12、占用林地的,必须出具省林业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属违法用地的,应出具《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发票;
14、其它与用地审批有关的资料或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十、用地结算,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工业地产的产权分割和预售、销售问题,目前各地政策不一样,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政策。。。所以,很难作为一般的房地产操作:一没有预售证的问题,二产权分割的问题(有的是整层,有的可以分割,有的规定分割面积范围),三税费问题。因此,要解决资金回笼问题的办法有2条:一项目融资,二招商运营,三合资合作。

热点内容
鹿特丹港国家地理 发布:2021-03-15 14:26:00 浏览:571
地理八年级主要的气候类型 发布:2021-03-15 14:24:09 浏览:219
戴旭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发布:2021-03-15 14:19:37 浏览:408
地理因素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发布:2021-03-15 14:18:30 浏览: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发布:2021-03-15 14:16:36 浏览:425
工地质检具体干些什么 发布:2021-03-15 14:15:00 浏览:4
东南大学工程地质考试卷 发布:2021-03-15 14:13:41 浏览:840
中国地质大学自动取票机 发布:2021-03-15 14:13:15 浏览:779
曾文武汉地质大学 发布:2021-03-15 14:11:33 浏览:563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网 发布:2021-03-15 14:10:10 浏览: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