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田地质局2017年获奖
A.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工资待遇
1、实习期一年, 实习期间2000+600(生活补助),转正后,刚来的一年4W左右;从事专办公室工作的工资低属些, 野外工作的,有相应的补助,工资可相应提高4000-5000元。
2、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建立于1954年8月,是一个拥有辉煌历史的国家级地质勘查功勋队伍,是河南省专业从事煤田地质勘查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局下属13个正处级二级单位,分驻郑州、洛阳、新乡、平顶山等市。全局创办各类企业、经济实体等三级单位90余个。先后涌现国家“功勋地质单位”和“先进地质单位”4个,省、市级“文明单位”8个,花园式单位4个。
B.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怎么样
简介: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系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直属全供事业单位,位于专郑属州市新郑路3号,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始建于五十年代初期,早年立足中原,兼顾两湖两广,曾经为中南各大煤田的开发及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自九十年代开始,物测队实施科技兴队战略,以人为本,精益求精,迅速走上全面振兴、快速发展的轨道。现已形成以地球物理勘察(地震、电磁法)、测绘专业为龙头,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城建基础处理、桩基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宾馆酒店业等多业并举的发展格局,年产值达7000万元。被国土资源部审定为甲级勘探单位,一九九六年首批获得全国测绘甲级证书。
C. 河南省地质找矿新机制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 本文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综合分析了河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找矿新机制的落实情况,总结了特点与规律;归纳了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对于改革发展的设想;最后重点对政府投入、科技进步、矿产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矿业权退出机制、地勘单位改革等现实问题,提出了思考与建议。
2012年9月5—12日,“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查研究”课题组组织有关专家,赴河南省调研地质找矿新机制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运行情况,调研组还就河南省处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
河南省从2009年初“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开始,确立了符合本省实际的“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合作搭桥、整装勘查突破”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实践探索。
制定政策,构建多个主体“找矿联盟”。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不断深化“嵩县模式”合作互利共赢的内涵,出台《关于印发省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17号)、《关于规范与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合作勘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56号)等相关文件,搭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制度平台,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矿产勘查领域,构建多种形式多个主体的找矿联盟。
政府“投入”与社会资金合作勘查新形式。按照这种新机制,河南省矿产勘查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政府出资成倍拉动社会资金。2011年,该省在5 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内总共安排重点勘查项目39 项,累计投入勘查资金约10.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300万元,占1.28%,省财政投入3亿元,占29.62%,社会资金投入约7亿元,占69.10%,资金渠道来源呈多元化态势,总的情况是“政府主导、公益和基金衔接、企业跟进”。政府主导解决了矿业权协调、不同主体利益分配、勘查成果及时转化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发挥了国有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调动了矿山企业的找矿积极性,实现了中央、地方、地勘单位和社会各方力量的相互联动。
(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情况
河南省高度重视地质找矿工作,成立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设立办公室,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起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制定规划,统一部署地质勘查工作、统一安排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统一管理勘查队伍,加大勘查资金和技术力量的投入,组织实施了财政资金、社会资金、“走出去”三个层面的地质找矿工作,成效显著,其中在伊川盆地非常规资源、通许含煤层、小秦岭深部金矿、栾川铅锌多金属矿及驻马店新蔡铁矿等勘查项目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三)整装勘查区设置情况
河南省在2009年就实施了“嵩县矿集区整合勘查”,它是根据矿床形成规律,对位于同一成矿带、同一成矿系统或处于一个矿集区一定范围物化探异常区内的若干个探矿权的勘探项目,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的一种勘查形式,做到各种要素有效整合(矿业权整合、勘查资金整合、工作项目整合、勘查技术力量整合、勘查成果整合、成果按股份分配),以期实现大项目、大投入、新机制、大突破。
河南省在2010年初确定了全省88个非煤炭矿产重点勘查区,总面积达22263km2,占全省成矿区总面积26%。此后,按国土资源部部署,设立了5个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将原设重点勘查区中的44个涵盖其中,总面积31718km2,占该省成矿区总面积70%~90%,包括了该省铁、钼、铅锌、金、银、铝土矿等重要成矿带。
(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河南省在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认识统一,政策到位,投入增加,取得明显效果。
河南省永城市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双赢”树立了样板。目前河南省在推广宣传永城经验,对全国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二、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特点
在地质找矿大讨论中,河南省将认识和实践相结合,创造了整合勘查的“嵩县模式”。近年来,在贯彻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中,又有新的发展。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资金合作勘查
河南省近年在“嵩县模式”基础上,创造了省地勘基金和社会资金合作勘查的新形式。近几年政府出资从事地质找矿的力度很大,投入财政资金16亿元,采用合作勘查的方式,拉动社会资金30亿元。主要做法是:在同一个地质项目中,政府与企业、地勘单位联合出资,按出资比例,形成股权结构。
1.合作勘查
(1)合作勘查项目的起步,主要限制在矿业权空白区,必须从预查开始。
(2)对已有矿业权区的矿业权人提出申请,要求与省地勘基金合作勘查,可以不受勘查阶段的限制,但是原有矿业权在合作之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确认。
(3)合作勘查的终止阶段,可以进行到普查、详查,必要的可以做到勘探。
2.合作勘查单位的资格
对于不同矿业权的空白区(地面上的矿业权空白区、采矿权证平面范围下同矿种的矿业权空白区、采矿证平面范围下不同矿种的矿业权空白区),有区别地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合作、联合勘查。
3.合作勘查项目的股权比例及办证主体
(1)合作勘查各方经协商确定各自出资比例,依照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签订合作勘查合同(协议)。其中,省地勘基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0%。
(2)合作勘查区设置的探矿权,按投资比例将股权固化到合作各方,地面的矿业权空白区初期探矿权,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属国有地勘单位申请办理。省属国有地勘单位及其全资公司对所有新立预查项目均可参股,其比例暂定为不低于10%,不高于40%。
4.合作勘查项目的管理
(1)合作勘查项目承担单位,由省国土资源厅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同一整装勘查区原则上只能由一个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勘查工程施工除外。
(2)合作勘查项目要进行总体设计,经合作各方共同审定,确定投资额度后分年度实施。优化设计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后,征得合作各方同意。
(3)合作勘查的出资方式原则上应为现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项目承担单位和勘查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技术的管理,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出资方的检查监督。
5.合作勘查项目的成果处置
(1)合作勘查的各方必须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约定未来矿业权处置方式。
(2)合作勘查成果可以部分或全部出让。出让时,同等条件下,合作方有优先购买权,各优势企业有优先受让权。
(3)对于已设采矿权深部的勘查成果,原则上应有偿配置给符合整合主体资格、参与合作勘查的在上部开采的矿业企业。
(4)对没有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合作勘查项目,经专家及合作各方共同审定后可予以终止。所余资金,按投资比例退回。放弃勘查的区域为社会公有。
这种合作勘查,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运作所出现的诸多矛盾和难题。比如:①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对商业跟进所产生的“挤出效应”,如今是多种资金并进,不存在谁挤出谁的问题;②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对承担技术劳务的地勘单位,所产生的“打工仔”效应,如今是地勘单位也有了自己的股份,为自己找矿;③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在获取找矿区块上,在矿业权的核算上的不公平竞争。如今是一个精英主体,享受相同待遇,执行相同制度;④它解决了政府基金独立找矿在一些领域(比如已设矿业权深部)难以进入的障碍,如今通过合作勘查都可以顺利进入。
(二)“订单找矿”与“风险定投”
“订单找矿”就是地勘单位以自己所拥有的矿业权为目标,吸引对矿业权有需求的矿山企业投资,实现优势互补。被吸引的企业,一旦看中这个矿业权,并愿意先支付一定的投资,让地勘单位自主地去继续开展勘查,便通过订单的形式,认购了这个矿业权,勘查完成之后,如果找到了预定者所需要的矿产资源,预付的投资者即可按评估价优先获得这个矿业权。
“风险定投”是在“订单找矿”的基础上,把供给和需求双方都做大,构建坚固的信用基础。供给方是以地矿局为单元,不仅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而且有经济实力,特别是有很多矿业权(他们叫“综合矿权包”);需求方则是有实力的矿山企业组建的投资公司,他们对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业权有广泛的需求,一旦达到详查,即可收购,他们所需要的是地勘单位成果迅速转化。
这种“风险定投”,实际上是一种融资形式。出资方给地勘单位的投资,相当于“预付款”或无息贷款。地勘单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双方是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但是这种预付款,进入地勘单位之后,就是该单位的法人财产权,完全可以自主使用,不受提供资金一方的干预。所以地勘单位可以自己决定找矿目标矿种、找矿计划,有完整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形成了“用自己的钱,给自己找矿”的机制,彻底摆脱了“打工仔”的处境。
“风险定投”这种融资形式有其独特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它的使用周期比较长(5年),使用的范围和探求的目标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完全适应于矿产资源勘查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地勘单位在利用这些资金找矿过程中,可以有一个总体的、长期的、全面的谋划,有广泛的活动余地,有利于提高找矿效果。
(2)它是以借贷的形式出现的,是债权主体,不是股权主体。而且这个债主,所要偿还的不是现金,而是可供他们开发利用的矿业权。这就使传统的地勘单位在经营思想上必须转型,由只注重提供地质成果的数量,转到提供有现实利用价值的矿产资源,以便偿还债务。如果取得的地质成果债权人不要,那将陷入破产的边缘。这是巨大压力,也是最有效的机制。
(3)它主要是以拥有较多的矿业权、地质信息和找矿技能为信用基础。这就必然要求地勘单位要重视矿业权的获得,重视找矿技能的提高。
三、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与整装勘查的几个特点
(一)地质调查成果为地质找矿突破科学部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该省在“九五”末已完成了1:20万、1:25万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物探、区域化探、区域水文与地质环境调查,实现全覆盖;1: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物化遥调查已覆盖了重要成矿带和重要经济区;对东秦岭—大别山构造带的基础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十五”后期又启动了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十一五”期间,新领域地质服务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同时,矿产勘查工作向新矿种、新领域延伸;持续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科学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地质资料信息,为该省找矿突破方案制定和科学部署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支撑。
(二)遵循地质工作规律部署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该省找矿突破工作部署比较全面、协调,主要表现:一是部署既考虑突出矿产勘查,又考虑加强基础地质调查,把地质调查真正视为前期性、基础性工作,以保障矿产勘查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既考虑重要矿产,也考虑一般矿产勘查;既考虑金属矿产勘查,也考虑非金属矿产勘查,从保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市场需求平衡,来考虑矿种勘查的平衡部署。三是既考虑加强矿产勘查,提高增量补给,也重视矿产的综合利用,集约节约利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供给。四是既充分发挥现实地质找矿科技手段,积极开展工作,又针对当前部署重大基础地质理论与科学研究、关键技术突破及应用等;地质工作部署总体上反映了既满足当前地质工作及找矿突破,又考虑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既考虑局部突破,也考虑整体协调发展的思路。
(三)整装勘查是矿产勘查找矿突破的主要形式,但不是唯一平台
该省重要矿产勘查是按固体矿产勘查和老矿山找矿两大部分部署展开,而固体矿产勘查又分为“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一般勘查区三个层次进行的。
整装勘查组织合作形式多样。根据针对老矿山深部外围的整装勘查、煤下铝土矿勘查、重要成矿有利区域矿权空白区整装勘查、同一矿区(带)矿业权密集区整装勘查、优势矿业企业资源需求情况和特点,合理组织并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勘查和利益配置,以调动各方面参与整装勘查的积极性。
(四)地质找矿突破实践推动了地质工作的发展与转变
根据该省地质工作研究程度较高而又大面积第四系掩盖区及深部地质研究不足的情况,该省有些地勘单位提出了地质工作逐步实施以地面工作为主向三维调查发展,以基岩区为主工作向覆盖区发展,以生产型为主向生产服务型发展,以随生产项目研究向前瞻性研究发展等推动了地质工作发展。
四、国有地勘单位现状及改革发展设想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主要分属河南省地勘局、河南省有色地矿局、河南煤田地质局及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等。截至2011年底,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有35个,人员28993名,其中在职职工14331名,离退休14662名。省属地勘单位在找矿突破行动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他们不仅承担了该省绝大多数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的矿产勘查项目,而且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10多个资源丰富省(区)建立了资源勘查基地,部分地区已取得找矿突破。此外他们还积极走向非洲、美洲、澳洲、中亚及东南亚等地区进行矿产勘查,其中多个国家找矿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为我国资源战略做出积极贡献。与此同时,该省地勘单位还利用自己专业优势,积极服务,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二)改革发展设想
河南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是:贯彻中发5号文件精神,遵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步骤和要求,按照“精干过渡、以建促改”的基本思路和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1)建设好精干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即公益一类)。理清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关系,健全省级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为地方政府决策、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
(2)建设好精干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做好地勘企业)。按照“一局一集团、一队一公司”的架构,引导地勘单位建设壮大各种类型的国有地勘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等,适时组建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和开发的匡有地勘集团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
(3)过渡好国有地勘单位(公益二类)。通过“精干”队伍,使地勘单位逐渐分离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过渡期国有地勘单位职能定位:继续作为财政投资地质找矿的主力军,保证财政拨款渠道不变,对取得突出找矿成果的地勘单位予以奖励;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基地管理、授权监管国有企业资产。在过渡期内严格控制地勘单位队伍规模,基本上不再新增事业编制人员。同时,剥离其社会职能,将所属学校、医院等,按在编人员、占有资产状况整建移交地方。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的问题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机制,使地质找矿投入保持持续增加,需要研究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重点是研究政府投入的问题。
要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规范政府投入,明确功能定位:①“公益先行”做的是矿产资源调查和资源潜力评价等公益性地质工作,政府财政投入,费用核销;②“基金”的设立是为行使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当前我国尚未形成)的功能。对于找矿风险大的社会资金不愿投入的地区(区块),通过“基金”投入工作,降低找矿风险,使社会资金有意投入,而对于社会投资意愿进行商业性勘查的工作地区(区块),“基金”不该去投入工作。“基金”作为周转金要有保值的机制。需要进一步界定“基金”的功能定位;③政府投入找矿的资金是政府作为出资人投入的资本(国有资本),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不能直接投资找矿,政府投资作为国有资本可投入到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本股份)以及企业化的地勘单位。承担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体是企业,承担矿产资源勘查的企业要拥有矿业权;④目前收取的“价款”已不是原来文件的内涵,发生了异化,实际是炒卖资源,不少省(区)甚至出现空白地也收探矿权“价款”的现象,更是没有道理,因此要进一步明确价款的内涵及其功能定位。
(二)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地质找矿突破的问题
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找矿突破,才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真正意义上发展方式的转变。调研中相关单位反映了依靠科技进步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建议,他们认为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中,对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找矿突破的政策不明确、措施不具体,基层反映强烈,建议部在总结推广河南等省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找矿的有关政策措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资金无处投放、项目低水平重复的问题,解决目前一些传统地质理论指导效果不明显,一些传统的、过时的技术方法造成地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三)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问题
河南省近年来持续探索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新突破,获得了新启示。建议国土资源部总结推广河南省经验,处理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关系。对于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补偿主体是企业。
建议国土资源部尽快研究综合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办证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开发。
(四)关于建立完善探矿权退出机制的问题
河南省反映,部分县、市矿业权面积占其国土面积70%以上。但多数探矿权是由经济实力差、以运作矿业权为目的的小型企业登记,相当部分探矿权人没有开展地质勘查工作。而剩余的空白区,找矿潜力小,且难以整装勘查。在进行探矿权整合或开展深部找矿时,这些探矿权人不是漫天要价,就是不愿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很难协调。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规定,“不参加整合又达不到整装勘查要求的探矿权人,由整合主体给予合理的补偿后退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无法律政策依据而无法推进。因此,必须建立退出机制,有法律法规依据,有合理的补偿标准。这样既能解决“圈而不探”的问题,又能解决整装勘查中的相关问题。
(五)关于解决地勘队伍属地化改革的遗留问题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勘查院反映,由于该院未属地化,在省财政厅没有单位账号,不能承担河南省“两权”价款项目,由于缺少地方配套资金,申请“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勘基金项目”和国土资源部“国外风险勘查项目”也受限制,当前地质找矿任务繁重,项目很多,该院由于体制的原因,接不到任务,技术力量和装备处于半闲置状态。
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属地化后,隶属于省国防科技工业局,而现在该局不仅从事铀矿地质找矿,已经形成了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建设、地质产品生产为主的三大产业,而且在金、银、铅锌等找矿上取得重要成果。但他们感到目前管理体制不顺,不利于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希望归口管理。
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地质找矿事业,也影响地勘队伍的发展和地质职工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建议在这次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中,理顺管理体制,解决1999年改革中遗留的问题。
(原载《地质工作战略研究参考》2012年12月25日,作者与余养力、王希凯、陈元旭、张兴合作撰文)
D.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历届获奖情况
附:历届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名单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刘铁铸 上海市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良臣 新疆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陆忠骥 山东煤田地质勘探公司,高级工程师
周世泰 冶金部东北地质勘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胡惠民 湖北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梁珍廷 广西有色地质勘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蒋兴泉 核工业华北地质勘探公司,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马宗晋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田在艺北京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员(1997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宝珺 地质矿产部成都地质研究所,教授(199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杜乐天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汪仲英 地质矿产部探矿工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丁中一北京大学地质系,副教授
张本仁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199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王文杰 煤炭部福建煤田地质勘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宏骥 地矿部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崇佑 地矿部江西省地矿局调研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集磊 有色甘肃地质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刘广润 地矿部湖北省地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杨兆宇 上海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巩志根 核工业华南地勘局293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龚茂清 冶金部西南地勘局,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邓起东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郑绵平 地矿部矿床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於崇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199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许志琴 地矿部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安芷生 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研究员(199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赵澄林 石油大学(北京),教授
游振东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
张宗祜 地矿部水工地质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光鼎 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肖序常地质矿产部地质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袁秉衡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物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康玉柱 地质矿产部西北石油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光宇 地质矿产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杨明桂地质矿产部江西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钱佐国 化工部地质矿山局云南地质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何伯墀 有色西北地质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许惠龙 煤田地质总局山西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祝延修 武警部队黄金指挥部九支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殷鸿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199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国栋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夏林圻地质矿产部西安地矿所,研究员
张文堂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江天寿 地质矿产部探矿工艺研究所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何继善 中南工业大学,教授(1994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维襄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特别奖获得者(只颁发了这一次):
程裕淇地质矿产部,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王鸿祯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
孙殿卿地质矿产部地质力学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东生 中国科学院地质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马杏垣国家地震局地质所,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董申保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张云湘 地质矿产部四川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金琪 地质矿产部西南石油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冯志强 地质矿产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杨俊杰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万程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河南煤田地质局,高级工程师
王世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14支队,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陈光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裴荣富 地矿部矿床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任纪舜 地质矿产部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7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冯增昭石油大学(北京),教授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郝石生 石油大学(北京),教授
张卓元 成都理工学院,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
杨遵仪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韩德馨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胡海涛地矿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汤中立 地矿部甘肃省地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王永基 冶金部中南地质勘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包家宝 地矿部江西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石礼炎 地矿部福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丁贵明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文恒 煤田地质总局江西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金庆焕地矿部广州海洋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学仁 化工部四川化工地质勘查院,高级工程师
王秋华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熊光楚 有色北京地质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毓川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胡见义 北京石油勘探开发院,教授级高工(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鹤龄 淮南理工学院,教授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翟裕生 中国地质大学,教授(199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金景福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
郝诒纯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郭令智 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廷栋 国土资源部,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卢耀如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工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管海晏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杨云岭 胜利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杨继良 大庆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殷先明 甘肃省地勘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兆洪 化工辽宁地质勘察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吕国安 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覃慕陶 广东省地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黄第藩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北京开发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思田中国地质大学,教授
袁学诚 中国地质勘查技术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旭 中国科学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张一伟石油大学(北京),教授
卢良兆 长春科技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
叶连俊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杨 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张彭熹 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潘元林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蒋炳南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新星公司西北石油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潘龙驹 中国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中心地质资料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启民 中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吴奇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骆耀南 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姜剑虹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黑龙江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福同 国土资源部新疆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王铁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200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龚再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廖椿庭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研究员
蒋 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杜汝霖 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教授
何国琦 北京大学地质学系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
汪集旸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钟大赉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石耀霖 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多 吉, 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教授级高工、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王保群 核工业地质局二一六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培君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研究员
倪斌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秦震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姚伯初 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何自新 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正辅 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赵文智 中石油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季强,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李阳,中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何汉漪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成善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201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刘本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赵文津 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四光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夏代祥 西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叶天竺 中国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童晓光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双明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丕龙 中石化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锡友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永样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文昌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崔盛芹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教授
张培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蔡希源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丁悌平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孙革 吉林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
曾勇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教授
郑亚东 北京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傅家谟,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李四光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李惠,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刘敬党 ,中国化工地质矿山总局辽宁化工地质勘查院
朱伟林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有限公司科技委
张金带,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周海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公司
李干生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
徐水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刘玉书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队
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陈均远,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马永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200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弭力,中国地质科学院
刘敦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周新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
郝守刚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黄润秋,成都理工大学 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张善文, 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阎凤增 ,中国武警黄金指挥部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占游, 核工业二O三研究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邓运华,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高级地质师(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
陈才金,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8地质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京彬,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 宏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杜金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杨经绥,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研究员
洪友崇, 北京自然博物馆 研究员
彭善池,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研究员
金之钧,中国石化股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教授(201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
王世称, 吉林大学 教授
朱筱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杨克明,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教授级高工
杨华,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工
董连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工
廖香俊, 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研究员教授级高工
王宇, 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教授级高工(二级)
熊盛青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教授级高工
谢玉洪,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朱恒银,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教授级高工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邹才能,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李子颖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研究员
汪啸风, 武汉地质矿产研究所(原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研究员
宋国奇,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工
毛景文,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获得者:
武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
唐辉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
夏庆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郭旭升,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赵贤正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
夏毓亮,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王香增,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丁俊,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张训华,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王佟,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
宋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
徐义刚,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所
杜时贵, 绍兴文理学院
殷跃平,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教师奖获得者:
舒良树,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颜丹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付锁堂,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来明,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振峰, 中海油湛江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郝蜀民,中国石化华北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燕长海,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刘鸿飞, 西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高级工程师
范立民,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潘彤,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沈树忠,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教授(201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
潘桂棠,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研究员
侯增谦,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研究员
蒋少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
彭建兵, 长安大学 教授
赖绍聪, 西北大学 教授
E.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试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版生报考博士岗位者不参加笔权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地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地质学基础知识(其中地质学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地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F. 河南煤田地质局一队怎么样
河南省煤田地质来一队机关年终效源益奖金,一零年发零九年终效益奖金,正队(正处)二人每人各拿39万多元,副队拿正队的百分之八十,即副队五人各拿31万多元,队行文规定,其它人员年终效益奖金,按岗位工资1至10倍发,岗位工资基数一点是300元,正科长系数2、8,副科长含高级职称是2、5,科员含职称的分别是2、2;1、9;1、6;队研究给了10倍,即正科300*2、8*10=8400元,副科长含高级职称是7500元,科员含职称的分别是6600元;5700元;4800元不等。
一一年发一零年终效益奖金正队8万多元,分配方法类同上年,但由于出一起人身工伤死亡一人事故各扣年终效益奖金百分之五十。
一二年发一一年年终效益奖金,正队二人每人各拿13万多元,副队按正队百分之八十即每人各拿10万多元,队又出文件规定岗位工资基数一点提高到500元,年终效益奖金按1至15发机关人员,岗位系数不便,队考虑一一年效益因素按6倍发,即正科所得500*2、8*6=8400元,副科长含高级职称7500元,科员含职称的分别是6600元;5700元;4800元不等,10和6的倍数关系用非常好。
G.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有空租房子吗
可以关注当地房产网或者房产论坛上的房屋信息。
租房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是否便利
租房子的时候,当然不能一味只考虑价格,尤其是房子所在的地方距离上班的路程。租房子肯定要注意交通的便利性,如距离公交车站,出租车站,地铁站等的距离。这样也便于自己出行的方便。
2.房间的通风与采光。
实际去看房子的时候,不要看一看就走。要仔细观察房子是否通风,采光度如何,方不方便晾晒衣服。要是住进去了,看不到阳光,又不透气,钱又花了,一时半会就不好找房子,花钱是小事,既浪费时间又影响心情。
3.房子的价格。
很多人租房子,价格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当我们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的时候,不清楚房租的价格。可以先去问一问同事朋友。当然,较好的就是货比几家,多问问,心里面自然就有一个大概了。只要价格在这范围内,再去结合其他的方面考虑。
4.仔细观察周边环境。 房子的周边环境很重要,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1:安全性。观察门窗,看看别人容不容易进来。
第2:是否吵闹。如果房子靠近马路,下面有一些生意很好人且流量很大的店铺,就要想清楚了。
5.租房周围的集市
如果有做饭的需求,要看看周围是否有大菜市场和便利店,节约生活开支中的每一点钱,是很有必要的。
6.租房周围的治安
人在他乡,安全第一,所以一定要选择治安好的租住环境。如何了解当地片区的治安,可以多多在网上留意,上上当地的门户网站,多多从旁人口中了解,从朋友口中了解。较后,再熟悉下周围最近的报警点,以防万一。
7.租房内里的人身财产安全
首先,公共空间的安全,门窗是否安全,是否安装防盗门窗;卧室是否安全,门窗是否结实,租房后一定要记得更换自己房间的钥匙,家中少放现金;出租在一起的人员是否安全,这个一定要向房东了解清楚,他们的基本情况,工作情况,男女比例等;特别是女生,考虑的问题更多。
H. 河南煤田地质局待遇
河南省煤田地质一队机关年终效益奖金,一零年发零九年终效益奖金,专正队(正处)二属人每人各拿39万多元,副队拿正队的百分之八十,即副队五人各拿31万多元,队行文规定,其它人员年终效益奖金,按岗位工资1至10倍发,岗位工资基数一点是300元,正科长系数2、8,副科长含高级职称是2、5,科员含职称的分别是2、2;1、9;1、6;队研究给了10倍,即正科300*2、8*10=8400元,副科长含高级职称是7500元,科员含职称的分别是6600元;5700元;4800元不等。
一一年发一零年终效益奖金正队8万多元,分配方法类同上年,但由于出一起人身工伤死亡一人事故各扣年终效益奖金百分之五十。
一二年发一一年年终效益奖金,正队二人每人各拿13万多元,副队按正队百分之八十即每人各拿10万多元,队又出文件规定岗位工资基数一点提高到500元,年终效益奖金按1至15发机关人员,岗位系数不便,队考虑一一年效益因素按6倍发,即正科所得500*2、8*6=8400元,副科长含高级职称7500元,科员含职称的分别是6600元;5700元;4800元不等,10和6的倍数关系用非常好。
I. 12年五月底公示的这批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拟录用人员有人开始开始上班了吗
楼主,你好,我空间!http://hi..com/new/gwyks
看你参加什么样的公务员考试,不同的内公务员考试会有不同的要求。
每一回考试之前下容的公告中,都会明确的写明条件.在学历一栏中,会写上: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研究生,本科,大专.....
2、还得看你读的大学是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要是成人高考,委培生,定向生,也有可能不能报考!
3、总之职位很少,但肯定有!报考时你就看看招考简介就都知道了!
你能报考的职位的确很少!不过你大可放心,肯定有你能报的职位!
职位基本上都有专业限制的,首先你要看职位表是否有符合你要的职位,在看一下专业里面有你的专业没有,如果你所选定的职位有专业要求,你不符合要求的话,是不能报考的,当然,还有一些岗位是不限制专业的,这些职位任何人都能报考,(明白没,没有专业限制的职位,你也可以报考)因此竞争可能会大点!
祝你好运了!
J. 河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成效明显,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紧从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有保有压,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集约节约,合理利用土地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服务社会,地质勘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标本兼治,地质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成效;稳步发展,国土资源市场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夯实基础,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多策并举,国土资源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土地总面积16.55万平方千米(24830.46万亩)。其中农用地18428.21万亩,建设用地3249.80万亩,未利用地3152.45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4.21%,13.09%和12.70%(图1)。
农用地中,耕地11889.84万亩,园地473.08万亩,林地4529.05万亩,牧草地21.64万亩,其他农用地1514.60万亩。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797.47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79.71万亩,水利设施用地272.62万亩。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2291.54万亩,其他土地860.91万亩。
图18 2006年各级管理部门年末从业人员结构
2006年全省参加干部培训的人数476人,较2005年减少121人。其中党校培训273人,行政学院培训72人,其他培训131人。学历教育352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11人,本科生159人,大专生181人,较2005年都有一定幅度的减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是非常重要的。
七、问题和建议
(1)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观念与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的要求差距较大。一些地方对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仍然认识不够,依法依规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意识不强。
(2)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宏观调控、土地新政的要求差距较大。无论是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和转变作风上,还是在政策研究、工作探索和具体操作上,都还存在着不适应或进入状态慢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新的理论、政策的领会、消化和运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3)国土资源基础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差距较大。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基础性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健全、指标不统一、数据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国土资源监测、监管和执法监察等领域技术手段的应用还比较滞后,一些地方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还存在着编制经费不落实、人员素质低、工作不到位等情况。
鉴于以上问题,必须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保护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度;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依法依规,统筹兼顾,完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与服务机制,提高合理利用土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