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局离退休老干处朱龙江
㈠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处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政务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统筹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两圈一带”等区域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以及省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申报和资金支付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有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国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省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及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省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拟订国(境)外人员在鄂就业管理政策,承办外国人来鄂就业行政许可;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承担省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级行政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汉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六)军转干部安置处(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和中央在鄂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军转干部综合服务处。
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就业培训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省技校招生办公室、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鄂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内国家级和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拟订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职称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实施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和各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设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承担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省属事业单位人员和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事业单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厅维稳、应急工作;承担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和省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四)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补贴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承担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省直统筹单位职工退休条件审批;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省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
(十六)医疗与生育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省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省直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与年审;拟订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管封闭运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组织和中直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受理全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承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土地征用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负责全省企业年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省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省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处(对外使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名称)。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中央在鄂、省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承办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争先创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调休干部管理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及调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㈡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的机构设置
总台作为事业主体,为独立法人,撤销原三台一频道独立建制,内部实行频道负责制。总台内设综合办公室等管理机构7个,影视节目购销管理中心等直属机构4个,新闻综合广播频道、电视卫星频道等业务机构19个,龟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等所属机构12个(相当处级或副处级)。
(一)办公室。
督促全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贯彻落实;研究拟订广播电影电视政策;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调研;负责文秘、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和外事工作;负责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承办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宣传法规处。
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宣传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省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及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地方性法规草案;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及监听监看工作;承办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并承办广播电影电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
(三)电影电视剧管理处。
拟订全省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影视动漫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以及电视剧、影视动漫的制作与电视剧的播出调控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核;负责本省生产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和拍摄、发行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影视动漫的题材规划、备案公示、制作许可及完成片的审查;监管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引进、播出及与境外合作或聘请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电影、电视剧工作。
(四)传媒机构管理处。
拟订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负责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审核、审批,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审核、变更、撤销及日常管理工作;审批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与撤销;承办地市级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工作;审批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对全省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管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播放;监管全省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监管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
(五)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拟订省域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承办省域内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备案工作并负责内容监管;负责网络视听节目中的广告及动漫节目内容监管;负责局机关办公网络、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科技处。
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管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监测、计量检测工作。
(七)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省广播影视对口支援、救灾、扶持老少边贫地区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执)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㈢ 喜了的作品有哪些
喜了代表作品:
《怒放春十》、《葆四风情》、《妖刀村正》、《活色生香》
喜了,曾用笔名Cooqi,女,真名祝笋,湖北省武汉市人。2003年开始在网络上发表小说,曾混迹于晋江、四月天、九界、17K等文学网站,现驻扎在蔷薇书院。著有《向佛爷爷保证》、《草草鸟事》、朱可娃系列等作品
作者简介
作者自白:能出书真是件很意外的事,但也让我十分的开心。成长是一件伤感的事情,希望我们在长大的路上永远能保持一颗单纯的心。
双重人格:我是个思想跳跃、很容易想入非非的女孩儿,也许还有些多愁善感,神经质。
我从小就喜欢写文章,喜欢透过自己的笔把自己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情绪全宣泄出来,让身边一些细微末节的平常小事演化成一个个故事片段。
我喜欢每天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构筑在另一个生活空间。
希望我的故事也作品简介能带给你们愉悦,这样,我那双想像的翅膀会划出一道更加完美的弧线!
作品简介
《北雁小飞》
文案:Evil!
关键词:北雁
《薄荷想想》
文案:这是魔鬼在我脑子里种下的一个奇怪的种子,是个很乱的故事。
关键词:苗想想
《九焰》
文案:一段稚嫩的爱恨情仇!
关键词:秦九
《圆寂》
文案:血亲禁恋!
关键词:柴元一
《妖刀村正》(出版名《爱劫难逃》)
文案:极虐。BT。不喜慎入。
关键词:陈文童
《荛六其人》1
文案:其人不善。
关键词:荛六
《堕落的灿烂》1
文案:很多人都说“阳光下的灿烂是最绚丽的”,可是我要说“堕落的灿烂是最惑人的,它让你沉沦沉沦——”
关键词:何蕴蕴
《小牛顿》
文案:咬住!宠儿。
关键词:文抗抗
《菩提》
文案:情孽!
关键词:余米
《炀炀》
文案:写着好玩!绝非悲剧!
关键词:炀炀
注:作者本人已证实,《风月美男》非《炀炀》别名,请勿造成误会。
《葆四风情》(出版名《我的同桌是靓仔》)
文案:那一段氤氲往事!我的同桌是靓仔
关键词:葆四
《活色生香》(出版名《琴色.花音-和三的逆向青春》)
文案:我爱和三!不写悲剧!一个俗气又深情的故事。慎入。
关键词:和三
《宛如》(原名《宛如处女》)
文案: 谁的道德底线?这篇文丝毫无善意,简而言之,就是一群富家子无耻无聊的些些事,我写这篇文并不是想取悦谁,也不想说教谁,只是自己享受那点写作带给我的单纯的细碎的离地半尺的快乐,我的脑袋不是炼丹炉,不是必胜客的烤箱。如果您能接受这个故事,请陪着我经历完它,如果您不能接受它,请您安静的走开,谢谢。
关键词:紫上
《向佛爷爷保证》(原名《向毛主席保证》)
文案:在您看正文前,作者再次诚心诚意的告知您,此文您要慎入!此类人群请远离:
一、卫道士。
二、心中有爱的纯情人士。
三、心中有激情的纯辣人士。
四、厌倦作者写作风格的人士。(对不起,我还没发泄够。)
五、不适应作者写作方式的人士。(譬如,更新字数,情节铺设快慢,引文)
另,此文完全离谱,人物、情节,都会有可能让您极度不适的地方,说人话叫“无道德”,说鬼话叫“没脸没皮”。此文与“朱可娃传”同为一个系列,皆由于作者此段压力过大放肆发泄之作,刺激到您,雷焦到您,概不负责。
另另,异议贴作者会私人保存,文下一律做删除处理。请谅解。
以上言论绝非噱头,实在是不想文写一下声明一下,影响心情。请您配合理解。谢谢成全。
关键词:宠红旗
㈣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对外接待服务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拟订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承担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配备和更新报废处置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处
承担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工作;参与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省直统建办公室
负责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的统建区内用地,科学规划选址,建设项目审核和集中统一建设工作。
(六)省直节能办公室(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省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指导省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承担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七)政策指导处
负责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指导工作;对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共性问题;承担省内各市州人民政府驻汉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服务处
负责指定的副省级以上干部和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茶港、张家湾等老干部居住区的生活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收集老同志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和与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㈤ 2019年湖北省社保局企业退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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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人口的增加,人口的老龄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政策最终将成为一项新的政策!最近,已经调整了退休工人的工资,这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薪水怎么样?它是如何计算的?
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2017年养老金标准继续上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7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实现“十三连涨”。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未来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规划》还指出,继续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坚持精算平衡,推动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规划》明确,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将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挂钩。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并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规划》指出,将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并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力争实现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待遇异地领取、直接结算,方便参保职工、失业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规划》明确,未来将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结合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4种不同情况下养老保险这样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不在户籍地,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规划》提出,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生育保险强调雇主责任,职工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
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指出: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超过12%
住建部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何时发放?
(一)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二)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缴费满15年之月;
(五)工伤医疗期内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㈥ 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怎么样
您好!我四年前从中国地质大学毕业, 先在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内质勘探大队工作了三年,今容年刚调到武汉。这个部门虽然工作比较辛苦,但是福利待遇依然很好,岗位津贴比我现在多很多,并且基本上每年都在涨。如果你想获得历练并且有一个较好的收入,这将是一个很好地地方,这是工作真的有点辛苦,但我认为在这里工作是我不断成长的三年。
㈦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3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建议承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重要政策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省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省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改革试验综合处)。
研究全省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承担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策划;负责综合配套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论证;负责综合配套改革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研究省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全省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七)服务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省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承担省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对外经济处(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外贸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组织安排和监督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商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省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承担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地区经济处。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省市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承担省“数字湖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我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鄂西地区大开发的战略、规划、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布局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并协调实施;争取国家相应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负责我省与中部地区省份的联络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处。
研究提出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二)能源一处。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和电网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三)能源二处。
拟订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全省石油、天然气(含管道)的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矿安全改造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
(十四)综合交通处(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有关交通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省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拟订全省有关国防交通规定;规划全省国防交通网路布局;拟订全省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省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组织全省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
(十六)工业处。
提出全省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组织协调全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八)高技术产业处(省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省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物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显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社会发展处(省鄂西圈办综合处)。
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高校和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高等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等学校的审核报批、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省财政性建设投资。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对外宣传、信息收集发布和综合性会务准备等工作。
(二十二)财金贸易处。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建议,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研究提出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重点项目管理处(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承担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五)开发区管理处(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省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拟订和审核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承担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人事处。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
(二十七)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各地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八)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改革试验协调处。
负责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专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及改革实施方案等的衔接工作;负责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负责“五个一体化”的推进协调工作。
(二十九)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改革试验督办处。
负责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试验区建设决定事项、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试验区重大政策、部省合作机制、一体化推进工作的衔接落实;负责改革试验项目资金组织安排及改革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督办落实;负责组织综合性和重大改革试点的综合评估工作。
(三十)省鄂西圈办协调处。
负责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市(州、林区)及其县(市)级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组织方案等衔接落实工作;负责“三库五场”等相关资源整合的推进协调工作。
(三十一)省鄂西圈办督办处。
负责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督办落实;负责综合性政策和重大改革试点的综合评估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㈧ 中国民用航空局离退休老干部局在哪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是中国民用航空总版局下设的7个民航权地区管理局之一,负责对我国中南六省(区)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其管辖地域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设在广州市,设置有14个职能处(室、局)、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管理局局长为黄遂发。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街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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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被查是怎么回事
6月14日傍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今年4月份以来落马的第6位中管干部,公安系统中第2位省部级官员。同时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次周末打虎。
此前两次分别是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4月12日)和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4月19日)。
(9)湖北省地质局离退休老干处朱龙江扩展阅读
邓恢林简介
邓恢林今年55岁,湖北武汉人。他16岁考入武昌县师范,毕业后到湖北省镇企业供销公司工作。
后到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先后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8年间历任湖北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
2009年,44岁的邓恢林出任宜昌市副市长,仕途不仅迎来转折点,更走入快车道。第二年即进入宜昌市常委班子,任该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也由此与公安系统产生交集。
宜昌工作五年后进入湖北省公安厅任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仅8个月后,其岗位再次发生变动。2015年6月他被调入中央政法委。
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刚刚满两年,2017年7月他又空降重庆,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转年就任重庆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直至如今被查。
㈩ 湖北省地质局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局(原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国土专资源部,属1999年划归湖北省政府管理,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专业队伍,主要承担全省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管理所属地勘队伍,负责所属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现有职工16047人(含离退休职工)。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8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25个。 近年来,湖北省地质局坚持更加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紧密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要,构建以地质找矿为主体、以环境地质和地质经济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狠抓“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局突破、转型、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