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地理学会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1. 汪民副部长在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内部情况通报 2013年第14期
(2013年2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全体常务理事和专家们齐聚一堂,召开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听取了田大佑同志《关于2012年度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崔瑛同志《关于协会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的说明》、李广涌同志《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分组进行了讨论,分析形势,研讨问题,提出建议,谈得都很好。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协会业务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度工作情况和2013年工作计划》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
2012年8月29日协会成立大会召开后,全体常务理事、专家顾问和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行业主管部门精心指导,各会员单位大力支持,协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自身建设方面,履行了社团成立登记手续,开展了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初步制定了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在行业服务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行业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方案,开展了会员资质服务,建设开通了协会门户网站,制定了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为会员单位服务的人员培训计划。这些工作,为协会顺利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使协会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第一次会长办公会上我曾提出,协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要有新开局、新局面,我觉得大家工作很努力,初步取得了这样的成效。
下面,我就下步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行业现状和形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中央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位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工作的首要课题。准确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发展现状、形势和需求,是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两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国层面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核心是要建立健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又印发“贯彻落实《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为落实好《决定》,部又按国务院要求编制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已经印发。《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五大任务,包括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避让搬迁与工程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支撑。《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部署了调查、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防治技术创新等四大工程。这两部《规划》的颁布实施,明确了今后地灾防治工作的总体格局,是我们开展各项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来讲,意义非常重大。我们认识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地质灾害防治就是要构建人地和谐的地质环境。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战线的同志们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推动落实防治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决定》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进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消除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组织领导上,有31个省、253个市、1573个县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地逐级成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机构建设上,全国已有21个省、157个市、101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5个省、170个市、403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其余地区也在积极推进防治机构建设。在经费投入上,有23个省、176个市、932个县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近一年来,地方财政累计投入130亿元用于开展重大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等工作。在措施落实上,陆续开展了2032个相关规划、73755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9213处重大隐患点勘查,4958处重大隐患的工程治理,1万多处隐患点周边45万多群众进行了搬迁避让。
(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力指导开展防治工作。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谋划,精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2003年至2012年,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348起,避免37.1万人伤亡。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二是法规规章体系基本建立,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体系。各地共发布实施41项地方法规规章、103项标准规范。三是加强了防治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程序,主要是年初进行趋势研判、汛前动员部署,然后是汛期预警预报、重点时段监督指导、常态化的演练培训、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开展经验总结交流,使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四是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完成了山地丘陵区20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每年度开展巡查排查复查工作,查出隐患点总计约27万处,实施了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的地灾危险性评估,掌握了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育总体分布规律。五是完善了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全国共有超过35万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在基层义务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累计培训群测群防监测员和有关干部群众1000多万人。六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向基层推进,30个省(区、市)、215个市、1037个县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七是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五条线”、“五到位”建设,有效提升了市、县、乡、村组防御能力。目前已建设“十有县”1765个。八是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持续加强,二、三期防治工作完成了崩塌滑坡工程治理430处,库岸防护172.7千米,崩塌滑坡库岸搬迁避让480处涉及4.58万人,建立了255处重大崩塌滑坡和重点库岸段的专业监测网并实施了专业监测,完成了28个区县级监测站的能力建设和区县、乡镇、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了对3049处崩塌滑坡(涉及59.5万人)的群测群防监测,启动了三峡后续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九是积极有效地应对了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全力参与了汶川、玉树和彝良抗震救灾,重庆武隆崩塌、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有效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
(四)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做好防治工作。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中组部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培训。中央编办支持成立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发展改革委重点支持云南省等地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财政部不断加大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从2010年的1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35亿元。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配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水利部、气象局、地震局在工作过程中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情、雨情、震情等防灾信息发布。电监会、国资委、三峡办等部门和单位积极监督指导加强施工区、重要工程周边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人心,已经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全局性工作,防治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据不完全统计,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用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就超过200亿元。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配套的防治工程规模也很大,每年投入资金总量也以百亿计。我们要对全行业的投入做到心中有数。我们的力量、要求、重点、任务等都要与之相适应。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动态变化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特别大。过去我们常说地质灾害的特点就是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我想怎样才能进一步刻画地质灾害的特点呢,你到一起灾害现场,地方政府负责同志会问:“这是隐患点吗?是隐患点为什么没有监测出来;如果不是隐患点,查了好几遍了为何还没有查出来?”所以,一方面是由于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在地表几乎看不出下面有什么情况,它是很小很小的一个裂缝然后上面有泥土把它堆积,树木长得好又很茂盛,但真正滑塌下来后发现里面是一个大溶洞。都是上百万年的土地,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动用工程进行勘察极难发现,这就是它的隐蔽性。还有就是动态变化性,岩土体很稳定,它稳定的因素变化了就有可能导致本身的平衡发生变化,就由稳定状态转化为不稳定状态,这也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难点。有的是一个小灾但最后可以发展成一个大的滑坡,所以动态变化性比较强也是地质灾害隐患的一个特点。尤其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也是造福百姓、惠及子孙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成立行业协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和谐、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夯实基础,谋划发展,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行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是我们当前的最重要任务。
二、齐心协力做好行业服务工作
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是规范行业市场、促进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提高防治工程质量的重要平台。可以说,服务就是协会的生命。我们要秉持服务第一的观念,为广大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行业发展办实事,将服务的观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协会成立首先是要定好位,简单地说,协会就是会员之家,就是为广大会员服务。但不能简单理解为做一般性的事情,要维权但也有规范。现在这么多治理工程在开展,一旦防治工程建设出了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就会影响到我们的行业发展。责任也是谁出事谁承担。所以,就应当构建对质量终生负责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要求。怎么来构建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也是我们服务的重要内容。当然还有标准、规范、经验交流、人才培养,还有公平公正。这个行业要发展,项目的竞争是公平的,是公正的,防止少数人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这是我们要做的。
常务理事、专家顾问是行业的精英和优秀代表,是推动行业服务的中坚力量。常务理事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协会日常工作,使常务理事会充分发挥领导决策和工作协调作用。这次111个常务理事来了100个,不知道没来的十几位同志是否请假,我们应该建立规矩,开会总是连续不来,那就不要来了,我们要讲规矩,大家都来共同关心。有技术单位的常务理事,有技术分会挂靠的,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协会关于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安排,尤其是分布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常务理事,要积极推动本地区成立行业协会并做好指导。专家们要做好参谋,积极为协会发展建言献策,指导会员单位提升防治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为技术咨询、行业监督、宣传培训等工作贡献力量。据大家议论,其中很大的一项政府职能转变就是把中介的业务交给协会,协会就真正承担起来这种行业的管理责任。在矿业行业评估师协会时我就特别强调这一点。我曾强调协会刚成立时开始进来的基本都是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将来应当是会员自己,政府有关人员要退出。但在起步阶段不参与不行,起步阶段要能保证协会的健康、规范发展,但不应一直参与,成为变相的政府管理,这不叫行业协会。为什么行业协会的工作局面不生动,与这是有关系的。所以部里要对协会初步放权,协会要加快成长。包括各专业委员会要依法依规,明确职能,规范运作,自律自立,合理发展,科学分工,充分发挥协会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协会全面启动各项工作的关键一年。今年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协会章程、规划纲要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以完善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建立会员交流服务、技术标准规范、行业自律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四大体系,稳步开展资质服务、搭建交流平台、推进信息服务、开展专家咨询服务、进行标准规范的编制、行业自律监管、宣传教育培训七项工作。四大体系、七项工作,在工作计划中都已提及。
(一)加快建立会员交流服务体系。协会的交流服务,就是直接服务于会员单位日常防治资质申请、学习交流、信息咨询、专家咨询等,这是会员单位从事防治活动的最基本需求,是协会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完善防治单位资质服务相关制度,完善行业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手段,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近期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资质服务,提升申报、延续、变更等事项办理的效率。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目的,研究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个人执业资格、单位资质都要有,构成个人和单位负责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当然这要有个过程,所以我们要研究探索。二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学术交流、典型治理工程考察等活动增进行业内外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协会网站作为日常交流学习平台的重要作用。今年可考虑优先组织赴汶川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近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主战场进行考察。进行地灾防治工程治理,从勘察到设计到施工到验收以及监理,这套流程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到大的平台上去学习,要学习大的具体项目、优秀的工程是怎么做的。那么我们管理的单位的会员就可以考虑从管理的角度如何加强监管。设计单位、工程单位的会员就可以在里面思考这个东西。行业协会之间大家就要交流如何提升我们的行业工程质量。所以我们要通过这些交流提升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推进信息服务,要以建立会员管理数据库、防治项目数据库、人员培训数据库、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数据库、专家数据库和优质工程评选数据库等为手段,满足会员单位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四是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形成成熟的专家工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专家联络机制,扩大专家覆盖领域,专家在推动行业发展、服务会员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和支持政府决策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会员服务很重要,目前这个行当还没出现这样的问题,其他行业已经出现。我曾和他们进行过交流,例如出现一个案子,追查追究一些责任,怎么来评判,技术上的判断怎么来判,这涉及到公平,涉及到正义,当然也涉及会员单位权益。
(二)逐步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要求、标准规范体系,是防治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途径,是保证防治工程质量、整体提升行业防治水平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技术要求、标准规范体系,为防治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依据,全面满足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的需求。近期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顶层设计。主要是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方案,确定编制目录。要做好调研,听取各会员单位、广大专家的意见,把握行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了解会员单位需求。既要认识到工作的紧迫性,也要考虑到它的长期性,因此要合理把握工作进度,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制定推行一批行业急需的技术标准。对于急需的要尽快推出。行业标准过去政府一直在抓,现在应该考虑让协会来做。二是积极组织协调。标准规范的编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更需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并依托广大会员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邀请会员单位积极承揽具体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特别是请有重大防治工程实践经验、技术力量雄厚的单位负责重要项目的编制。常务理事、专家顾问要给予大力支持,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参与其中,借此带动广大会员单位的发挥经验和技术优势。三是做好成果的完善和应用。编制成果要广泛征求会员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切实体现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对正式发布的编制成果,应给予编制单位冠名权。2013年要优先制定并逐年发布一批行业亟需的技术要求。
(三)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监管体系。协会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实行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通过建立以诚信建设为主体的行业监管体系、行业评优评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防治工程质量水平。近期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行规行约,规范市场行为,起草发布行业自律宣言,保障行业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二是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典型防治工程评优评奖制度,包括制定评选规则和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操作程序和明确预期效果等。三是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措施和办法,为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打好基础。
首先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以教育为主,要有行约行规、自律宣言,大家都来遵守。二是以激励为主,褒扬优质工程单位,重大工程应优先选择优质工程资质单位开展,建立激励机制。三是要建立惩罚机制,其中一条就是信用等级。协会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大构建奖惩相结合的诚信体系建设。
(四)推进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行业人员技术水平、法律政策水平的主要渠道,是协会服务会员的重要方式。在这方面,协会广泛联系着行业单位、专家顾问、政府部门,具有联系广泛、组织健全、人才荟萃等优势。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面向广大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做好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近期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培训教育。通过调研,摸清行业队伍、人员情况,及时收集和分析培训需求,着眼行业长远发展,突出技术培训重点,合理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科学设置培训课程。要着力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形成一批精品课程,建强一支师资队伍,建实一个培训平台。要依照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培训工作制度,规范组织管理。对培训的效果要进行评估,培训要严谨。二是积极开展科普宣传。要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组织机制、日常宣传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建立系统化宣传格局,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文化品牌。近年的重点应放在基础建设方面,主要是建好协会网站并将其作为宣传培训以及交流的最重要平台,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宣传活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会员单位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每年5月12日是全国的防灾减灾日,行业要发挥重要宣传作用。包括各省国土资源厅,如果有地灾协会的话要发挥好作用,如广东省在这方面就做的很好。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秘书处作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发挥着上下联系、左右沟通的枢纽作用。要继续做好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增强秘书处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学习和教育,充分发挥各有关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意识,这是协会的重要责任。成立秘书处的作用就是为大家做服务,人不能松松塌塌,能力不强,现在各政府部门都在积极转变。我们这儿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项具体工作,不断完善公文档案、人事财务、会议计划、培训教育等各项制度,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与严格管理并行不悖的就是规范。干什么工作要有规矩,先立制度再干事儿。为什么办,怎么办,由制度来确定。工作规则还需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司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要用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大家,通过对新进人员的培训,促进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地运行。三是指导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五个专业委员会,要做好向民政部报批和履行好相关手续。各专业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工作的定位和工作开展、工作纪律、工作方案。四是做好专家库建设,制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做好专家联络和服务工作。行业专家要认真负责,专家活动也要有规范。这次会议上大家都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秘书处认真进行梳理,提出落实意见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这个建议你负责处理,最后由会长办公会决定。有关需要研究的我们研究,需要落实改进的我们来落实来改进。第一次会,第一次干这件事儿,目的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开端,再往后工作就顺了。开始话说不清楚,以后运转起来也就难了。
同志们,协会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共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秘书处的工作,推动四大体系、七项工作的开展。让我们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将行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3年3月5日
2. 第二部分 国内外学术交流
国内外学术交流 ACADEMIC EXCHANGE AT HOME AND ABROAD
国内外学术交流 ACADEMIC EXCHANGE AT HOME AND ABROAD
2012年,学会及各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着力提高学术活动质量,围绕解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地学问题、急需解决的生产问题和学科前沿问题,注重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工作服务,注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注重为地质学科发展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的肯定。全年共举办学术会议、论坛、研讨班62个,国际学术会议4个,提交论文或摘要2817篇,参加人数9000余人,有力推动了地质科技的创新与发展。
组织参加第34届国际地质大会并取得圆满成功
8月6日,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会展中心,来自全球110个国家和地区的5000多名地质科学家齐聚一堂,参加在这里举行的第34届国际地质大会。来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学科研教育机构,涉及冶金、煤炭、有色等行业领域的近700名中国地质学家从盛夏的北半球来到初春的南半球,参加四年一届的“地学奥林匹克”盛会。中国地质代表团团长、中国国土资源部部长、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徐绍史作了题为“可持续发展中的中国地质学家的使命和责任”的主旨发言。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国地质代表团的积极参与,成为本次大会引人瞩目的亮点。大会收到中国专家学者提交的论文摘要800余篇,300多人做了口头报告。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国地质代表团在大会地质展厅设展,展览的主题是:经济腾飞中的中国地质科学。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中国矿产资源的供需关系及勘查发现,二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大工程与地质科学,三是中国基础地质科学的重大进展,四是新一代地质技术与地质产品,五是国际交流与合作,六是中国国家地质公园,七是深部探测工程专题展览。90平方米的展位全面反映了自上一届国际地质大会以来中国地质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各国参会代表、华人地质学家、在外留学生纷纷驻足中国展台,对中国地质界在推动地学科技进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全面拓展地质工作领域等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地质学报》(英文版)出版的中国地质代表团论文集,以及各类地质图件、地层年代表受到欢迎。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国与澳大利亚签署矿业合作备忘录
第34届国际地质大会中国地质代表团团长、国土资源部部长、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徐绍史,在悉尼会见了澳大利亚资源、能源和旅游部部长马丁·弗格森,双方就进一步加强矿业合作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关于可持续矿业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常设秘书处迁址北京
第34届国际地质大会期间,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和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负责人签署协议,明确了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常设秘书处将迁址北京。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部长、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徐绍史与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主席罗兰德·奥博汉斯利共同为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秘书处揭牌。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产生新一届执委
第34届国际地质大会期间,在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国际地质大会理事会上,经过竞选,新一届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产生。中国地质学会常务理事董树文研究员当选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司库。
中国地质学会首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青年论坛暨青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为实现找矿突破作贡献
五四青年节之际,中国地质学会首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青年论坛暨青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隆重举行。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程东红出席大会并做重要讲话。开幕式由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李金发主持。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出席大会的有关领导有:原地质矿产部副部长、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原主席、中国地质学会原理事长张宏仁,中国地质学会原副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国土资源部原总工程师张洪涛,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研,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金发,中国地质学会理事、中国地质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小烈,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王炯辉等。李廷栋院士、肖序常院士、刘嘉麒院士、裴荣富院士、郑绵平院士、杨文采院士、马永生院士和来自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有关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部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中国地质学会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副秘书长,地勘行业有关单位领导,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中国地理学会、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有关负责人,各省级地质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全国地勘行业的专家学者、代表和第四届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约300人出席了大会。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向全国青年地质工作者发出——积极投身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倡议
中国地质学会秘书长、中国地质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朱立新研究员在会上宣读了孟宪来常务副理事长的贺信;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现任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丰成友介绍了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复建和本次大会的筹备工作,并代表中国地质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向全国青年地质工作者发出了积极投身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倡仪;青年工作委员会第三任主任委员侯增谦研究员回顾了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历史与成就;中国地质科学院副院长、矿产资源研究所所长王瑞江研究员发言,对于承办青年工作委员会表示欢迎和支持;中国五矿集团总裁助理王炯辉先生代表地勘行业的代表发言,对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恢复成立表示热烈欢迎;李廷栋院士作为院士代表发言,并对青年地质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提出殷切期望;国务院参事、国土资源部原总工程师、青年工作委员会第一任主任张洪涛教授做大会发言;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于海峰副司长做了题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工作部署”的大会发言。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论坛设立了“紧缺矿产和整装勘查区找矿突破”、“找矿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中国能源资源的未来”三个分会场。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勘行业各部门的科研与生产一线的科学家、青年地质工作者齐聚一堂,共同围绕我国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展开讨论,建言献策。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青年代表发言
媒体报道
主办找矿突破高峰论坛 暨首届中国·内蒙古矿业国际博览会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8月17日,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地质学会联合主办的“找矿突破高峰论坛暨首届中国·内蒙古矿业国际博览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孟宪来,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伟,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白宝玉在论坛暨博览会开幕式上致辞,中国地质学会秘书长朱立新主持论坛暨博览会开幕式。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五位院士、专家作大会主题报告
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马永生,国务院参事张洪涛,叶天竺研究员,王安建研究员,杨帅师分别做了《国内外油气资源现状与展望》、《青藏高原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勘查区矿产预测方法研究》、《工业化过程中,中国矿产资源需求分析》与《用好地勘基金,努力实现找矿突破》的大会主题报告。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李雨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巡视员陈天保,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理事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赵保胜等地勘行业有关部门领导,部分省级地质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全国地勘行业及内蒙古自治区地勘行业的专家学者、代表,以及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近300人出席了论坛暨博览会。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矿业博览会
博览会现场的每一家矿业单位都用不同形式的设计展示了所属的矿种,吸引了本行业人员及近千市民的关注。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接受采访
媒体报道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朱立新秘书长率团赴意大利出席首届“中意地球科学论坛”
9月16—23日,以中国地质学会秘书长朱立新为首的18名中方代表参加了在意大利科森察省卡拉布里亚大学召开的首届“中意地球科学论坛”。该论坛由青年工作委员会和意大利地质学会青年分会联合举办,以“中国和地中海地区的矿床对比及地质演化”为主题,来自中国、意大利两国的近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会议期间,中国地质学会秘书长朱立新分别与意大利地质学会主席CarloDoglioni、意大利国家地质学家委员会主席GianvitoGraziano举行了正式会谈。朱立新详细介绍了中国地质学会的基本情况、中国地质研究工作的现状,双方就两国未来可能合作的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会后,中国代表团参观了卡拉布里亚大学自然科学学院化学实验室及古生物博物馆,考察了西西里岛活火山。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中方代表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丰成友,常务副秘书长、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杨志明,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桂芳副教授、汪洋副教授,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孙桂华,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副总地质师刘传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郭清海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李琦副教授分别在会上做了专题报告。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通过本次论坛,中意两国地质学家建立了联系,增进了相互了解,建立了友谊,为两国地质学会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听取了意方有关地中海地区矿床及地质演化的诸多报告。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联合主办2012年海峡两岸地质灾害防治学术研讨会——18位来自海峡两岸的专家做主题报告
“2012年海峡两岸地质灾害防治学术研讨会”于6月16—1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研讨会作为海峡科技专家论坛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中国地质学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及台湾中央大学、台湾大学共同主办,福建省地质学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承办,共有来自海峡两岸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勘单位的120余名代表参会,18位来自海峡两岸的专家学者做了主题报告。
会议开幕式由朱立新秘书长主持。孟宪来常务副理事长在开幕式上致辞。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柯少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何南飞及台湾中央大学应用地质研究所所长李锡堤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共同表达了对海峡两岸地质学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望。
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让海峡两岸地质学家共聚一堂,展示科技成果、交流学术思想、探讨科学原理,共同破解地质灾害难题、推动防治地质灾害科技进步,必将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地质灾害防治的研究再上一个新台阶,让地质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人民生活谋福祉,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地质学会2012年报
主办深部钻探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
由中国地质学会主办,中国地质学会探矿工程专业委员会承办,安徽省地质学会、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协办的深部钻探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于12月14—17日在合肥举行。培训班受到全国各地勘单位的关注和响应,来自全国地矿、冶金、有色、煤田、武警等系统的60多家单位15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党委书记甘行平主持。朱立新秘书长致开幕词。徐小磊副局长代表安徽地勘局对培训班顺利举办表示祝贺。
朱立新秘书长致开幕词
甘行平主持开幕式
深部钻探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会场
培训班旨在全面推动深部地质找矿和钻探工作的开展,提高钻探效率和水平,推广深部钻探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培训和交流深部地球探测技术发展、深部矿体勘探钻探技术方法研究成果、深部钻探设备选择及应用、深部科学钻探施工方案等内容,并结合考察深部地球探测计划项目3000米的施工现场,使大家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深部钻探技术方法。
参观庐枞3000米科学深部钻探施工现场
庐枞3000米科学深部钻探项目负责人与学员交流
向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 哪些人可以加入中国地理学会
中国地理学会关于会员重新登记和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为了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和管理制度、掌握会员人数,及时做好为会员的服务工作,在中国科协及国家民政部的要求下,1999年,中国地理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对中国地理学会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工作,在中国地理学会秘书处建立会员个人档案,同时收取会费,并重新核发会员证。到2006年10月,已有6000多名会员办理了重新登记或新入会手续,同时交纳会费、办理新会员证。但这与中国地理学会原有近20000名会员和全国20万地理工作者(包括中学地理教师)相比,还有绝大多数会员没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以及90%的地理工作者没有加入到自己的学术组织中来。为此,希望还没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中国地理学会会员,尽快来中国地理学会学会秘书处办理;同时,我们也欢迎符合条件的地理工作者或地理科学爱好者,以及在校高年级学生加入本会。
2004年5月在天津召开的“中国地理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对本会会员、会费等事宜作了新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员种类
个人会员,其中包括普通会员、资深会员、港澳台会员、外籍会员和学生会员。
二、会员条件
1.普通会员: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地理工作者、与本会专业有关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地理科学爱好者。
2.资深会员:年龄在65岁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曾(现)任本会理事或二级组织的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称);从事地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研究员;为我国地理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著名地理学家。
3.港澳台会员:居住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永久居民,从事地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相当中级职称以上或与地理专业有关的科技工作者。
4.外籍会员:从事地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学者,对我国友好并具有相当国内高级职称的外国籍的地理科技工作者。
5.学生会员:大学地理专业及与地理相关专业的在校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有关科研院所的在读研究生。
三、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取得有关学术资料;
4.拥有平等发表学术观点的权力;
5.会员拥有退会自由。
具体内容:(1)会员每人每年可以免费获得6期《中国地理学会会讯》;(2)有资格参加中国地理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评奖活动,包括“全国青年地理科技奖”、“全国优秀中学地理教育工作者”等;(3)优先优惠参加中国地理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组团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考察等;(4)优先优惠在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等等。
四、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4.积极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5.按规定缴纳会费;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五、会费标准
1.普通会员:每人每年50元人民币(中学教师每人每年可缴纳30元人民币);
2.资深会员:不规定缴纳会费标准,会员可自愿缴纳或捐赠;
3.港澳台会员:每人每年50元人民币;
4.外籍会员:每人每年50美圆;
5.学生会员:每人每年10元人民币。
六、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表一份,须有二名会员介绍或本会秘书处、专业(工作)委员会、分会、省市自治区地理学会推荐;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请中国地理学会秘书处审核、组织推荐。
2.交纳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3.首次申请须一次性缴纳4年的会费200元/人(中学教师须一次性缴纳5年的会费150元/人);
4.由学会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审批;
5.由学会秘书处办理收缴会费、制作发送会员证等手续。
请将上述申请表、照片和会费一同寄到中国地理学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邮编:100101;电话:(010)64870663、64889598;E-mail:[email protected])。
我会接到上述材料后,随时将会员情况存入数据库,并制作身份证样式的带有效期的会员证,连同会费发票一起交给会员本人会。
4. 沙润的个人经历
1981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1988-1989年赴美国纽约尤宁大学(Union College)作访问学者。1990年评为副教授、任地理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1994年1月任地理系主任,1998年评为教授,1997年至2002年6月转任地理科学学院院长。2002年6月后任地理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2009年出任三江学院旅游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兼任中国地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人文地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地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教育学会地理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地理学科专家组组长;江苏省旅游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 “科学”教材审查委员等。
5. 中国地理学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地理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GSC。
第二条中国地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全国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普通初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地理教学、科研的地理工作者,地理科学爱好者及相关人员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发展中国地理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广大会员和全国地理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地理科学事业发展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中心,促进地理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地理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公众地理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促进地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地理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服务,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本会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第四条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和支持会员开展国内外地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本学科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二)编辑出版地理科技书刊;
(三)宣传普及地理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
(四)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涉及地理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组织开展涉及地理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的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接受委托进行涉及地理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的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评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组织举办展览;
(六)开展对会员和地理科技工作者涉及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八)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维护地理科技工作者的权益;
(九)发现举荐优秀地理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优秀地理工作者,评选优秀地理论著、图集。
(十)与本会业务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会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港澳台会员、海外会员、准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普通会员: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地理工作者,与本会专业有关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在读博士研究生。
(五)资深会员:年龄在60岁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曾(现)任本会理事或分支机构的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称);从事地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研究员;为我国地理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著名地理学家。
(六)港澳台会员:居住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永久居民,具有相当于中级职称以上,从事地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或与地理专业有关的科技工作者。
(七)海外会员:从事地理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学者,对我国友好并具有相当国内高级职称的外国籍的地理科技工作者,以及长期在海外学习或工作具有相当于国内高级职称的中国籍地理科技工作者。
(八)准会员:大学地理专业及与地理相关专业的在校高年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从事地理科研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九)单位会员:主要指省级地理学会,可以单位会员名义加入本会,也可以包括主要地理研究、教学单位。
本章程下述规定不适用于准会员、港澳台会员和海外会员。准会员、港澳台会员和海外会员的入会程序和权利义务,另行规定。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三)个人会员入会,须有二名会员介绍或单位会员单位推荐,秘书处讨论批准,颁发“个人会员证”;
(四)单位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颁发“单位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取得有关学术资料和服务的优先权;
(四)拥有平等发表学术观点的权利;
(五)会员拥有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义务,经本会秘书处提示后,仍不及时履行义务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实际工作的科学家、专家和中青年地理工作者以及热心学会工作并从事有关学科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理事会组成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三分之一。
曾任本会上一届主要领导职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及专业(工作)委员会、分会主任职务的专家、学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可聘请担任学会下届名誉理事。
对学会有重要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及关心、热爱地理学并支持学会学术活动的企业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可聘请担任学会特邀理事。
学会理事会聘请顾问,顾问由不再学会担任职务的两院(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著名地理学家组成。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制定本会的重要活动计划;
(九)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二至四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不超过62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超过最高任职年龄规定的,须本会理事会提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选举。
第二十二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理事长委托,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
第二十六条学会为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经费支持,为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保障。
第二十七条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前应当冠以中国地理学会的全称,不能单独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二十八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接受本会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十九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
(二)有学术带头人和一定规模的专家学者群体;
(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四)能独立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
(五)有固定的住所;
(六)有合法和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条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十一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批准登记后,确需刻制印章的,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分支机构可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其发展的会员为本会会员,其收取的会费属于本会所有。
第三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全国学会的规定按时换届。其负责人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全国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单位进行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2010年5月29日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6. 以史为鉴 继往开来——中国地质学会周年点滴回顾
浦庆余
(中国地质科学院)
2012年是中国地质学会成立90周年,有许多往事值得回顾和纪念。作为担任过中国地质学会下属的专业委员兼职副秘书长8年,中国地质学会秘书处专职工作14年,返聘7年的学会工作人员,更有许多话要说,为中国地质学会更加符合“由中国地质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原则,尽一份责任。特选择会员、理事会和会章三个问题,作些点滴回顾和粗浅分析,以求教诸会员。
一、一份会员名录的启示
1948年2月,中国地质学会刊印了一份会员名录,编者按语写道:
本会理事会于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决议:“会员会友未履行其义务两年者,本会认为自动退会,并在南京中央日报刊登广告催交会费,至年终尚未交纳最近二年以上之会费者即作退会论。如继续履行义务,当随时恢复其会籍。”兹本会已于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十三日、十四日在南京中央日报通知此项决议;此次会员录即遵照前项决议编制,因卅六年前未交纳会费满二年致未编入此次新会员录内之会员会友,一俟补交会费,即随时恢复其会籍(永久会员当然不在此列)。
当年,执行的是1942年3月20日第十八届年会通过的《中国地质学会章程》,该章程规定学会宗旨是“以促成地质学及其他地质学有关系学科之进步为宗旨。”规定会费标准会员每年5元,会友每年2元,如一次交纳50元者为永久会员,团体会员每年400~600元。
抗战期间,我国一些院校、研究机关大多迁往西南后方,中国地质学会随中央地质调查所迁往重庆。那时虽然生活艰苦,工作条件很差,学术活动却接连不断。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院校、研究机构迁回原地,中国地质学会也随中央地质调查所迁回南京。那时,有的会员就职单位有变动,有的出国深造或去国他就。在这个背景下,学会理事会于1946年11月作出决议,进行会员重新登记。把交纳会费作为重新登记的重要条件。
这份“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录”中,公布了重新登记后的会员总数为486人,其中创立会员19人,刘季辰是1922年学会成立后第一批入会的会员,这里误记为创立会员,创立会员应有26人,重新登记者实际18人。还有8人,有4人已去世,他们是赵汝钧、丁文江、王绍文和葛利普,其余4人是李捷、董常、仝步瀛和麦美德,尚未重新登记不知何故。永久会员有357人,通信会员28人,荣誉会员1人,还有会友96人,机关(团体)会员44个。此外已故会员有28人,除了上列4位创始会员外,已故世者中有中国地质事业初创时期的大力支持者张轶欧,在野外地质调查时先后被土匪杀害的赵亚曾、许德祐、陈康和马以思,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的前身东南大学地学系早期的系主任郑厚怀和被屈死的中央大学教授朱森等。
重新登记的486名会员中,按从事的学科或专业划分,地质学412人,地理学46人,土壤学11人,动物学2人,测量学4人,植物学4人,地球物理学5人,考古学1人,人类学1人。也就是说,与地质学相关之学科者有74人,占会员总数的15%强。体现了学科交叉,各相关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也反映了中国地质学会人气的旺盛,有较强的亲和力。
会员中还有少部分外国人。中国地质学会的创始会员就有三位外国人,他们是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美籍古生物学家Grabau A.W.,农商部顾问、中央地质调查所的瑞典籍新生代地质与考古学家Andersson J.G.,燕京女学校地质学教师Miner L.。1922年就有在北洋大学任教的美国地理学家Barbour G.P.,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Berkey C.P.,日本东北大学的古生物学家早板一郎等入会。1948年重新登记时安特生和那林已经回瑞典,巴尔博已回美国,早板一郎在台湾大学任教,德日进已回法国,梭颇已回美国,他们也都重新登记为我国地质学会会员。反映这些曾在中国任职的地质学家对中国的感情,也说明中国地质学会从成立起就是向世界开放的学术团体。
在重新登记的会员中,有已步入政界的翁文灏和朱家骅两人,翁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朱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刊印名录时翁已下野,任中国石油公司总经理。南京解放后,1949年7月29日,中国地质学会理事会决定:会员翁文灏、朱家骅两人被列为战犯,停止其权利和义务,会员录上不予列名。不知何故,翁文灏回来后,特别是毛泽东同志肯定其为爱国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后,没有恢复他的会员权利和义务。
抗战胜利后,有一批从事地质地理工作的年轻学者和应届毕业生出国留学,在国内时有的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有的是会友,可能是通讯不便的原因,也可能是别的缘故,除了池际尚、周明镇、谢觉民、李璞、马杏垣、杨怀仁外,其他人没有重新登记。值得称颂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池、周、李、马、杨和涂光炽、张炳熹等先后回到祖国大陆。谢觉民和杨怀仁是浙江大学史地系毕业的,谢觉民没有回来,后来成为美国著名人文地理学家、匹兹堡大学终身教授。1980年后与我国地理界经常进行学术交流。
在重新登记的会员中,朱家骅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在解放战争后期随国民政府迁往台湾,翁文灏虽在1948年11月末卸任行政院院长,担任中国石油公司总经理,他对蒋介石不满,千方百计要摆脱蒋介石,但由于被列为战犯,又不敢留在大陆,转展香港、法国,终于在1951年回到祖国大陆。丁骕和张其昀任浙江大学史地系主任,教人文地理。丁骕因担任过国民党重庆党部书记,张其昀时任国民党浙江大学区党部书记,前者去了美国,后者去了台湾。张其昀到台湾后曾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后任“总统府资政”。他后来在研究和整理中国历史文化方面在台湾有很大影响。
1929年2月14日第六届年会上通过的会章规定:“国外之地质学者或古生物学者对于中国地质有所合作或有所贡献者得为本会通讯会员。”之后陆续发展通讯会员。这次重新登记的通讯会员28人。国籍有美国、英国、日本、印度、法国、奥地利和瑞典,其中美国的Broom R.教授正在南非任职。
重新登记的会员中有1948年被遴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有翁文灏、李四光、谢家荣、朱家骅、杨钟健和黄汲清。后来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的有75人,其中2人当时还是会友,被台湾“中央研究院”聘为院士的有3人。
重新登记的机关(团体)会员有44个,除了当时我国三大地质机构: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和资源委员会矿产测勘处以外,还有资源委员会,四川、台湾、江西、西康、河南、湖南、福建等省的地质调查所,资源委员会所管辖的一些矿业公司、中福两公司联合办事处、一些官民联办的矿业公司、国防部测量局、北京大学、北洋大学、交通大学唐山学院、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和清华大学。
从这份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名录,我们可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中国地质学会是一个民间学术团体,它的性质是群众性的,属非政府组织,所谓自愿组成,指的是成立时有发起者,即创始会员,会员自愿入会,自动退会,进出自由,要尽义务,交纳会费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中国地质学会号称有多少万会员,却不交纳会费,有的退休多年,有的出国很久都没有联系,不知谁入会了,谁退会了。所谓的会员是虚位,是“被会员”。谁当理事了,谁当理事长了,就办个会员证。团体与政党不一样,但也得像个样子,有点规矩才是,须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其次,中国地质学会在当时有很大的吸引力,从会员结构上体现了以促成地质学及与其他地质学有关系学科之进步为宗旨。中国地理学会成立于1932年,有46位中国地理学会会员参加中国地质学会。竺可桢1922年就加入中国地质学会,他也是中国地理学会创始人,1948年还重新在中国地质学会登记。地理学者中有地貌学者加入中国地质学会,如果是学科接近的话,那么经济地理和人文地理学者与地质学的关系就比较远了,如胡焕庸、张其昀、谢觉民、张印堂、陈正祥、周立三、钟功甫、薛贻源、洪思齐、严重敏等。研究动物学的张春霖、寿振黄,研究人类学的吴定良,研究植物学的胡先骕、侯学煜也都加入中国地质学会。
第三,这份名录的编排按英文字母次序,不管职务多高、年龄大小和专业,也不论在中国地质学会中的职务如何。只列何时入会,何年成为永久会员,以及当时服务于哪个单位。从这里可以看到凡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都是一律平等的。展示在大众面前的只是会籍、会龄的区别。
1980年初,李春昱曾说1948年由他经手将学会的8000美元请美国友人存在美国的银行。我1985年到学会工作,在1994年听说此事,向学会有关人士询问此事,据时任专职副秘书长的何世沅说,当时请李春昱把详情写了下来,隔段时间找不到了,再请李春昱写了详情,李很不高兴,但还是写了。何世沅说,这张纸也找不到了,那时李春昱已去世。我问过程裕淇,他说听李说过,程裕淇还记得那个美国人是位女士,他还记得她的名字,他把这位美国友人的名字写了下来。后来,新任专职副秘书长王弭力把南京会所和美国存款的事认真办了,南京会所要回来了,存款一事没有确切信息,没有办成。1948年学会哪有这么多钱,有可能是至少一部分是会员重新登记时交的会费。
二、一份历届学会领导机构名录的思考
我根据历届理事会名单,整理了一份中国地质学会从成立至今历届理事会职员名单。从这份名录并结合中国地质学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可以得知中国地质学会治理结构的变化,从中能够获得学会工作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以及今后如何改革的启示。
从1922年中国地质学会成立到1952年,共27届理事会的任期基本为1年,至多跨2个年度。理事人数从数人到十数人,第八届及以前设副理事长2人,第九届至第三十一届不设副理事长,第二十一届至第二十六届,增设监事会。理事会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书记)和会计等分工。也就是说,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评议会)是名正言顺地在理事。理事长,一般不连任。这是比较合理而又高效的学会治理结构。
从第二十九届(1954~1956)理事会开始,理事会任期延长至4~6年,第三十一届理事会(1962~1979)因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从这年开始到1971年,被作为“裴多菲”俱乐部受到冲击。至1972年因对外关系需要,恢复以中国地质学会名义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理事人数急增,如第三十一届44人,从第三十二届到目前的第四十届,增至100多人,这一时期从第二十七届(1951)至1971年李四光逝世,他连任了6届的理事长,长达20年。这对于学术团体来说,是不正常的状态,与民间学术团体的治理结构出入较大。这一时期取消了理事会的会计,由挂靠单位的会计代行会计工作。鉴于不收会费,经费由挂靠单位和中国科协支持,经费账目也不必向会员公布。这一时期,开始(1950、1951)因秘书长孙云铸工作在北京大学地质系,该系学生游振东和何锡麟协助秘书长工作。1952年开始设专职职员。第三十一届理事会开始设专职编辑组成《地质学报》和《地质论评》编辑部。也就是说学会有了办事机构,理事会开始摆脱办理学会之事。
中国地质学会历届理事会职员名单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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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届至第三十届理事会的理事长和秘书长都由地质学家担任,第二十八届至第三十一届理事长李四光虽是政府的地质部长,但他还是一位著名的地质学家。第三十一届的秘书长朱效成虽是司局级行政干部,但他在他们这个层次的行政干部中,学习地质学的成效是比较好的,基本上是一位懂得地质学的管理干部。从第三十四届(1988~1993)理事会开始理事长就开始由挂靠单位地质部、地质矿产部至国土资源部的部长或副部长担任,开始先后任理事长的几位部长和副部长虽然是学地质,从事过地质工作,但是以他们在地质科学上的成就和学识,是当不了理事长的,是部长的身份才当得了理事长。从理事长人选的变化,可以看到中国地质学会的治理结构已偏离了群众性学术团体的性质。常务理事会例会的举行也与国家行政机关的部长办公会议同一模式,有人戏称“将地矿部部长办公会议搬到地质学会来了。”有段时间,为了减少层次,因繁就简,将常务理事会议与秘书长会议合并召开,名为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后来也被一位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的地矿部副部长否掉了,说常务理事与副秘书长是两个层次的,不能一起开会,以后就变更为常务理事会决定,秘书长会议落实工作。在行政部门看来理事长、副理事长与常务理事基本上是部级,副部级和司局级干部,副秘书长基本是处级干部,只有前者可作决定,后者的任务是将决定落实到实处。在一起开会觉得不成体统。这又是将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带到学术团体。
学术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应由著名科学家担任,如果他既是著名的科学家,又是社会活动家则更佳,这是国际惯例。1979年以后,全国性学会迅速增加,且有部门分割的趋势,这是利益所向。这既有积极意义,也隐藏有弊端。而且有不少学会由本部门的行政领导,如国务院有关部、委、局的首长担任会长。1980年后期,国务院明文规定,行政领导不得担任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的领导职务,这是正确的。但是留下一条尾巴,说若的确需要,应报国务院批准。实际上这项规定是对已经担任学会、协会领导职务的行政领导的一种限制,而不是为了扩大。中国地质学会第三十二届(1979~1983)、第三十三届(1983~1988)理事长先后由黄汲清和程裕淇担任,以前几届的理事长李四光虽是地质部部长,但他毕竟还是著名地质学家。以后换届除黄汲清和程裕淇外,不是没有合适的著名地质学家。再说,李四光担任理事长时,地质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何长工在学会并无职务,只是先后由具有地质背景的副部长宋应和学部委员、副部长许杰担任学会常务理事;黄汲清担任理事长时,地质部党组书记、部长孙大光也未在学会担任职务,只有副部长邹家尤出任18位副理事长中的一位副理事长。程裕淇担任理事长的阶段,夏国治副部长担任副理事长(当时有9位副理事长)。1988年以后的6任理事长都是地矿部或国土资源部的部长或副部长担任理事长,而且有的并无学习或从事地质工作的背景,由于部长又是部里的党组书记,工作很忙,还要有一位副部长或副部级干部担任常务副理事长。这样做,名义上是加强领导,实际上是学术团体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倒退;名义上是争取部里的支持,实际上是一种简单的理解;说是经过国务院审批,实际上你报上去了,能不批吗?理由总是可以找到的。
三、几份会章的回顾
中国地质学会章程是中国地质学会性质、宗旨、任务、行为规范的约定,是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指导和自我约束,可以说是学会的根本大法。中国地质学会章程从1922年成立起到现在经过十多次的修改。
中国地质学会的名称是1922年章程的第一条就写明了的,已经有90年的历史。学会的宗旨1922年章程规定为“促成地质学及其关系学科之进步”。这一宗旨的叙述既简洁又明了,这一记述在1929年、1931年、1935年、1942年的几个章程和简章中一直沿用。而1954年2月的章程却修改为“团结全国地质工作者从事学术研究,交流学术技术经验,谋地质知识之提高与应用,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为经济建设服务”。其实学会不是从事学术研究的机构,至于“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政治任务。1953年,毛泽东在《批判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一文中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期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1954年的会章规定的宗旨是根据这种精神修改的。
1950年8月26日的理事会会议赞成谢家荣的提议,取消永久会员,这样就在没有经过会员代表大会票决的情况下剥夺了已交50元大洋的永久会员并得到学会承诺的权利。
1957年的会章对学会宗旨修改为:“团结全国地质工作者,从事学术研究,交流科学技术经验,开展学术讨论,努力使我国地质科学迅速达到世界水平,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服务”。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毛泽东在开幕中提出“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并从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1956年提出向科学进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这次修改会章,对学会宗旨的表述是根据这些原则而进行的。
再一次修改会章是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1978年3月18~31日,举行全国科学大会,当时重提四个现代化和出成果出人才。1979年的会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表明中国地质学会的性质是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第二条表明中国地质学会的任务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团结广大地质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为地质战线出成果、出人才,为地质科学技术迅速达到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为在21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作出贡献”;第三条是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倡各种学术观点和学派之间自由讨论,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和检验经验。显然这条是总结“文革”及以前的经验教训,全国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的背景下,写进会章的。1983年会章只作文字修改,内容与1979年会章基本相同。
1988年会章与1979年和1983年会章除了增加培育、推荐人才和改革的内容外,其他基本相同,这是因为此时中国地质学会设立了青年地质科技奖,中国科协设立了青年科技奖,学会和全国地质部门的改革正在进行中。
1993年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会章,第二条明确为宗旨,是这样陈述的:“本会宗旨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和优良作风,团结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地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我国地质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这是由于中国科协提出了“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科协精神,科学技术领域的改革提出了两个促进。此前,1991年民政部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协于1992年制定了新的全国性学会组织通则,是按照《条例》和《通则》的要求,总则应概括为三个内容,一为本会性质,二为宗旨,三为任务,进行修改的。
1997年会章与1993年会章基本相同,只是第一条本会性质,增加了中国地质学会“是发展地质科学的社会力量”“代表中国地质界参加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及其下属组织”。这样,就明确了中国地质学会在发展科学中的社会地位,对自己的职责作了限定。实际上,中国地质学会从来就是代表中国地质界参加国际地科联的活动,只是因为在北京举办第30届地质大会非常成功,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这里作了进一步明确。第二条宗旨增写了“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放在1993年会章的两个促进之间。这里的“成长”主要指的是青年地质人才,“提高”主要指的促进成为两院院士和中国地质学家走向世界,如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的有关职务,承担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报告和主持人,等等。
2000年的会章是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务院颁布的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重新登记时,根据民政部提供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修订的,总则增加了中国地质学会的英文名称,增添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范”的内容,明确了“民主办会”的原则。将原会章中的“任务”作为“第二章”业务范围载明。整个会章的章、条均按《范本》重新调整。特别是载明“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以及挂靠部门国土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即认了三个上级管理单位。
2006年会章按1997年和2000年会章中总则第三条宗旨的四个促进,增加了第五个促进“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历年会章的变化,除了上述原则、宗旨以外,还有不少其他方面的变化,例如“任务”或“业务范围”也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1922年只说有一种刊物,名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志》,1929年会章有“本会得设奖章或奖金,以奖励地质学之有贡献者”,1942年会章增写了出版物有西文会志和中文地质论评。1954年会章专设一章“学术活动”另一章“刊物”,1957年会章增加了“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科学技术问题”。1979年会章专列“主要任务”一章列举了7项,1983年会章的“任务”一章,根据新情况进行调整仍为7项。以后几次修改会章大体都是这样改动。又如,关于会员,历年也有变化。
一个国家有三部分的组织,一是政府,它具有管理国家的行政职能,由选民选举产生,是为选民服务的公务机关;二为企业,它以赢利为目的,同时为公民生产和提供生产和生活物质。政府维护公民的权利,企业有自己的私利。中间就有一批非政府、非赢利的组织。学术团体是第三种组织中的一分子。它从政府“批发”服务,廉价或无价提供给公民。作为学术性团体,有别于政府部门的科研机构,也有别于企业的研发部门。它的业务范围是很明确的。早期的中国地质学会会章规定的“以促进地质学及其关系学科之进步为宗旨”既明确又简洁,也好记。后来的会章几经修改,增加了许多,实际上是这一宗旨的细化,或具体化,为什么“促进”原来是两个,后来增加到三个、四个和五个促进,越是具体,越是不全面,要不断补充。而且由此具体化反倒不确切。例如,1957年会章中说要“从事学术研究”,这应是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任务。1983年会章中提出积极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实际上学会在咨询服务上不具优势,至于把“遵守宪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下开展活动。”作为宗旨写进会章没有必要,一是这种要求是每个个人、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业甚至政党都应做到的起码的要求,只要是公民、法人,都应如此;二是这个要求是义务、是责任、是共识、是常理,不是属于宗旨的范畴。
会章要简单明了,要有个性,既要有规范,也要有灵活性;既要便于记忆,又要有可操作性。制定一个好的会章不是件容易的事,值得好好研究。
以上对一份会员名录、一份历届理事会主要领导名单和历届中国地质学会会章,进行了回顾和思考,是很肤浅的,可能存在错误。但其目的是为了中国地质学会能够真正成为中国地质科技工作者的家,找准位置,成为真正的符合非政府组织特点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起到补充和协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