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地质灾害
❶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初步分析
综合上述调查统计与分析资料可知:
1983~年的10年间,全国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30569起,平均每年发生569起,造成529人死亡和失踪(段永侯等,1993);1995~2003年间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66913起,平均每年发生7435起,造成1168人死亡和失踪;
1992年全国地面沉降城市或地区45个,沉降面积为48655km2;到2002年全国地面沉降城市或地区已经增加到82个,沉降面积超过6.4万km2。
同时,过去的50几年间,大型与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也一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世纪80~90年代,这种发展更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图2.20)。
(2)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和开采量的不断增加,将加剧地质灾害的恶化
多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一直在快速稳步地增长,1970年、1980年、1990年、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2253亿元、4518亿元、18548亿元和104791亿元。经济的增长总是伴随着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从1990年到2001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增长100%,天然气增长92%,钢增长143%,铜增长189%,铝增长380%,锌增长311%,10种有色金属增长276%。在资源开采和环境改造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露天采矿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下采矿引起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灾害。
地下水日趋减少和用水量不断增加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结果显示,我国北方地区和平原地区地下水资源呈减少趋势,1984年以来的近20年间,北方地区和平原地区的地下水可采量分别减少了56亿m3和309亿m3。但是,近20年来全国用水量急剧增长,地下水开采量以平均每年25亿m3的速度增长。目前,北方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地下水处于超采状态,其中河北省整体超采,北京、天津、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济南、太原、郑州等一些大中城市地下水已经超采或严重超采。目前,全国300多座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缺水问题。过量开采地下水和地下水位普遍降低是诱发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主要因素。全国至少有40座城市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而诱发了地面沉降,在河北平原和西安、大同、苏锡常等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还导致了地裂缝灾害。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地下水年需求量达781亿m3,年缺口超过100亿m3,地下水日趋减少和用水量不断增加必将引起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如果再继续过量开采地下水的话,以上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会呈进一步加剧趋势。
(3)城市化发展使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
城市是人口和人类工程活动十分集中的地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镇中不合理的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愈加突出。我国许多山区城市,如重庆、兰州、大连、十堰、攀枝花等,由于城市无限制地膨胀,向山要地,上山建城,严重破坏了山体天然平衡,成为滑坡、崩塌灾害严重的城市。平原城市为满足发展需要,用水量不断增加,进而过量开采地下水,已经有50座以上的城市引发了地面沉降。中国正处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过渡阶段,已进入城市化发展加速阶段。从1978年到2003年,我国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88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到20312个,市镇总人口由1.7亿人增加到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7.9%提高到36.1%。预计到2010年,中国城市人口比例将增加到45%,21世纪中叶将达到60%~70%,城市人口数量将达到10亿~11亿,中国城市数量将突破1000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将达到126个。据测算,到2050年,全国平均每年将有1200万人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国家每年将投入8000亿~9000亿元人民币进行城市基础建设,以适应城市化进程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国东部各大主要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杭州、南京等城市进入了一个大规模重新规划改造的新时期。“十五”期间,广州、天津、北京、南京、深圳、沈阳、杭州、上海、哈尔滨、青岛等地斥资2000亿元用于地铁与轨道交通建设。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青藏铁路与欧亚大陆桥沿线地区将有一批城市要新建、扩建,同样面临着地质灾害逐渐加剧的问题。
因此可以认为,随着城市的发展,平原地区和内陆盆地因过量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灾害和地裂缝灾害将呈加剧趋势;山地丘陵区,在切坡建房、采矿、修路与降雨的共同作用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将亦呈加剧趋势。
(4)西部开发将使地质灾害加剧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但西部地区自然环境脆弱,地质构造复杂,是地质灾害种类最多、活动最强烈的地区。据遥感资料,上百万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点广泛分布在西部各省(区、市)。根据历年灾情统计,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西部省份一直是我国地质灾害最发育、危害最严重的地区,新疆、西藏和青海的一些地区灾害也十分严重。位于西部地区的天兰铁路、宝成铁路、成昆铁路和黄河、长江上游的水利枢纽工程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害的也十分严重。西部开发涉及诸多领域,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的重点,“十五”期间,西部铁路大中型项目基建投资预计将达1000亿元,到2005年西部铁路预计将达到1.8万km。这些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以及地质灾害将产生重要影响,有可能导致资源、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和地质灾害的急剧发展。
(5)自然条件变化使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
1)气候变化与地质灾害。暴雨或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近几年的统计分析表明,全国降雨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占63%,其中,暴雨诱发的又占降雨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66%以上。而且,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的年内变化和年季变化呈正相关关系,即,每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量占全年的60%以上,降雨量偏高的年份也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年份。
地球气候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气象系统的观测记录和研究预测表明,自1961年以来全球陆地和海洋表面的平均温度呈上升趋势,20世纪升高了0.6℃左右。200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完成的第三次评估报告表明,按照其设计的1990~2100年间温室气体和气溶胶排放的35种构想,预计到2100年全球平均地面温度将比1990年上升1.4~5.8℃,即全球平均温度每10年将升高0.14~0.586℃。全球气候变暖后,不仅气候平均值会发生变化,而且天气、气候严重偏离其平均状态的极端事件出现频率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观测记录还显示,北半球中高纬度地区,大雨和极端降水事件有增多趋势。
大雨和极端降水事件增多,将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剧。因为大雨和极端降雨最容易诱发大范围的群发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而且往往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历史上很少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但是2002年6月16日,该地区遭遇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强降雨,在建宁、将乐、宁化等5个县内暴发滑坡和泥石流,造成40人死亡,1.2亿元财产损失。2002年7~9月,广东省连山、深圳、信宜、翁源、乐昌、五华等县(市)遭遇百年不遇的暴雨,所诱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造成42人死亡,3.6亿元财产损失。2001年6月18日至19日,因连续暴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暴发严重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县12个乡镇受灾,受灾面积达112km2,受灾人口达2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60.8%),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02年,新疆伊犁地区连续降雨,持续降雨时间和降雨量都突破了历史极值,在9个县(市)诱发了滑坡、泥石流196处。大量事实证明,我国和世界各地正处于一个气候剧烈变化期,旱、涝、风暴将更加频繁,因此,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更加活跃。
另外,大气降水具有周期性的枯丰变化。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降水属偏枯年份,进入21世纪以后,偏枯时期即将结束,北方部分地区将进入降水偏丰时期,降水量会较前十几年有明显增多的趋势。在降水量增多,水动力条件增强等因素影响下,北方部分地区今后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会随降水量的变化而逐渐增大。
2)地震活动与地质灾害。地震活动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活动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国家,地震活动总体呈现频度高、强度大、分布范围和影响面广、区域差异明显的特点(刘江等,2001)。目前,全国有41%的国土面积、71%以上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以及120多个人口大于50万的城市,位于基本烈度为Ⅶ度和Ⅶ度以上的高烈度区。地震活动使岩层破碎、山体失稳、松散固体物质增多,从而触发山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如1973年2月6日,四川甘孜州发生一次7.9级地震,触发了滑坡137处。据预测,我国21世纪初期地震活动仍处于活跃状态期。因此,西部、华北和东部沿海地区,因地震而诱发的地质灾害也将十分频繁。
综合上述,人为活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特点都促进了地质灾害的发生频度和密度的增长。但是,由于近几年全国加大了有关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宣传和防治力度,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使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因此,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社会资产的价值将越来越高,各类基础设施、建筑物等的分布密度会越来越大,因此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仍可能呈一定的增长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人们对生命和健康将更加重视,因此同样程度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心理和社会影响将更加严重。
❷ 历史上中国北方有什么自然灾害么
北方的自然灾害很多,有沙尘暴,蝗灾,旱灾,水灾(主要是黄河),地震,等等。
例如:
1556年1月23日,华县发生8级强烈地震。此次地震在我国历史记载中是灾害极端严重的一次,死亡人口之多,为古今中外罕见。101个县遭受了地震的破坏,分布于陕、甘、宁、晋、豫5省约28万平方公里。地震有感范围为5省227个县。震中区为西安市以东的渭南、华县、华阴、潼关、朝邑至山西省永济县等,约2700平方公里。震灾损失极其严重。民房、官署、庙宇、书院荡为废墟;较坚固的高大建筑物城楼、宝塔、宫殿全部倒塌。地震造成华阴县城西驻马桥断裂,城北大员村地裂数丈,水涌数尺。大荔县南的紫微观和朝邑西南的太白池在震后干涸。黄河南岸的大庆关和蒲州河堤尽数崩塌。华县凤谷山石泉废为干泉。根据各县州府志记载,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约为83万人。
光绪初年的华北大旱灾
这次大旱的特点是时间长、范围大、后果特别严重。从1876年到1879年,大旱持续了整整四年;受灾地区有山西、河南、陕西、直隶(今河北)、山东等北方五省,并波及苏北、皖北、陇东和川北等地区;大早旱不仅使农产绝收,田园荒芜,而且。饿殍载途,白骨盈野”,饿死的人竟达一千万以上!由于这次大旱以1877年、1878年为主,而这两年的阴历干支纪年属丁丑、戊寅、所以人们称之为“丁戊奇荒”;又因河南、山西旱情最重,又称“晋豫奇荒’、“晋豫大饥”。 随著旱情的发展,可食之物的罄尽,“人食人”的惨剧发生了。大旱的第三年(1877年)冬天,重灾区山西,到处都有人食人现象。吃人肉、卖人肉者,比比皆是。有活人吃死人肉的,还有将老人或孩子活杀吃的……无情旱魔,把灾区变成了人间地狱! 从1876年到1878年,仅山东、山西、直隶、河南、陕西等北方五省遭受旱灾的州县分别为222、402和331个.共955个。而整个灾区受到旱灾及饥荒严重影响的居民人数,估计在一亿六千万到二亿左右,约占当时全国人口的一半;直接死于饥荒和瘟疫的人数.在一干万人左右;从重灾区逃亡在外的灾民不少于二千万人(参见李文梅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
1761年8月17、18日(乾隆二十六年七月十八、十九日)在黄河中游发生了一次特大洪水。经多年的历史资料查证,这次洪水主要来自黄河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的伊河、洛河、沁河和直接汇入黄河的小支流,黄河下游多处决口。1761年洪水花园口断面洪峰流量为32000立方米 /秒。伊洛河、沁河下游沿河城市备受水患之苦。伊洛河从洛阳至偃师整个夹滩地带,水深都在一丈以上。偃师、巩义、沁阳、武陟、修武也都是大水灌城,水深在五六尺至丈余不等。据当时河南巡抚奏折,总计河南省被水冲十州县,另有十六州县禾苗被淹。”
人在大自然的面前都是脆弱的,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一切
❸ 年上半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下半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40 期
2011 年上半年全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大,人员伤亡相对较少,经济损失较严重。6月份地质灾害加重,原因是1 ~5月全国大部分地区偏旱,而6月出现旱涝急转,致使东南、西南、华东地区受灾严重。2011 年下半年防灾形势严峻,7 ~ 9月份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极端天气事件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10 ~ 12月虽然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仍然会有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下半年地质灾害重灾地区可能主要在东南、中南、西南等地区。汶川地震影响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较高,需要重视。同时应高度重视台风 (热带风暴)带来的强降雨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影响。
一、地质灾害灾情
(一)2011 年 1 ~6月总体灾情
2011 年 1 ~ 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0710 起,其中滑坡 8495 起、崩塌 1355起、泥石流608 起、地面塌陷183 起、地裂缝60 起、地面沉降9 起; 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 50 起,97 人死亡、13 人失踪,49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9.39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 (表 1)。
表 1 2011 年 1 ~6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1 ~ 6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156 起,避免人员伤亡 4674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2.69 亿元。
1 ~ 6月地质灾害分布在 26 个省 (区、市)。按发生数量由多到少依次是湖南、江西和浙江等 (表2); 按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依次由多到少是广西、湖北和山西等 (表3); 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大到小依次是甘肃、湖南和湖北等 (表 4)。
表 2 2011 年 1 ~6月各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表 单位: 起
表 3 2011 年 1 ~6月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统计表 单位: 人
表 4 2011 年 1 ~6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单位: 万元
(二)6月灾情
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0268 起,其中滑坡 8327 起、崩塌 1208 起、泥石流588 起、地面塌陷 86 起、地裂缝 53 起、地面沉降 6 起; 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32 起,49 人死亡、10 人失踪、24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4.2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 (表 5)。受灾较重的省份是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等。
6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140 起,避免人员伤亡 3007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6369 万元。
表 5 2011 年 6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二、1 ~6月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人员伤亡最少、经济损失较严重
与 2005 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2011 年 1 ~6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二位,低于 2010 年 (19563 起); 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为历年最少 (108 人); 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排第四位,低于 2010 年 (18.7 亿元)、2006 年 (16.7 亿元)、2005年 (15.7 亿元)。2011 年 1 ~6月,全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大,人员伤亡相对较少,这得力于地方党委、政府高度的重视,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加强监测预警等工作,其中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年内相比,1 ~5月灾情偏轻,6月加重
1 ~ 5月全国发 生 地质灾害 442 起、死 亡 失 踪 人数 51 人、直接 经 济 损失51719.8 万元。而 6月发 生 地质灾害 10268 起、死 亡 失 踪 59 人、直接 经 济 损失42229.8 万元,分别占上半年发生数量的 96% 、死亡失踪人数的 54% 和直接经济损失的 45%。原因是 1 ~5月全国大部分地区偏旱,造成地表土体开裂,一旦遇水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而 6月出现旱涝急转,南方遭遇几次强降雨,致使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受灾严重。尤其是湖南,发生地质灾害 8727 起,占当月全国总数的 85%。
三、重大地质灾害实例
(一)2011 年 3月2日,甘肃省临夏州东乡县县城撒尔塔广场发生一起滑坡,滑坡体规模 18 万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44300 万元。
(二)2011 年 5月9日,桂林市全州县咸水乡洛家村委广坑漕采石场降雨引发大型滑坡,规模 20 万立方米,造成 22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50 万元。
(三)2011 年 6月10日,湖南省桃江县马迹堂镇月形湾村张公塘组发生滑坡,造成 8 人死亡。
(四)2011 年 6月26日,山西省代县新高乡白峪里村小东沟发生滑坡,规模52200 立方米,造成 9 人死亡,4 人受伤。
四、下半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7 ~ 9月份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特别是极端天气事件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需要严加防范群死群伤灾害事件; 10 ~ 12月虽然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仍要重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可掉以轻心。遭遇数十年一遇旱灾的南方地区,持续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将会明显增加。另外,要十分注意防范水利水电、铁路公路等在建工程以及采矿、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预测下半年地质灾害重灾地区可能主要在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南等省(市)部分山地丘陵区,尤其要注意汶川地震强烈影响区,其次是福建、浙江、江西、安徽、广东、广西、陕西、甘肃和山西等山区。要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由于水位消涨、降雨等因素所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高度重视台风 (热带风暴)带来的强降雨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影响。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❹ 上篇 全国地质灾害及应对总体情况
1 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64 起,其中滑坡 11490 起、崩塌 231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60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 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19 起,277 人死亡失踪、138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40. 1 亿元。本篇为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编写工作内容,所用数据来源于 2011 年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11 年地质灾害发生在我国 27 个省 (区、市)境内,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国的中西部、西南局部、华南局部、华东部分地区。行政区划上是陕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东部和中东部,湖南北部,浙江、江西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区 (图 1)。上海、天津、宁夏和海南 4 省 (区、市)没有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四川和陕西 (图 2); 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陕西、四川和广西 (图 3);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甘肃和云南(图 4)。
2 地质灾害特点
与常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偏少、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灾害点多面广,但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全年都有灾害发生,但 6 月和 9 月最严重;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2. 1 灾害数量较常年偏少,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与 2005 年以来近 7 年相比,2011 年灾害发生数量低,仅高于 2009 年; 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第三高,低于 2010 年和 2006 年。死亡失踪 10 人以上的重大灾害事件仅发生 3 起,是近 7 年来最少的年份之一。总的原因是 2011 年全国降水偏少,尤其是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南方地区降水偏少尤为明显,引发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另外,防灾减灾行动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直接经济损失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是,9 月出现秋季异常强降雨在四川巴中等地区引发大量大规模滑坡,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2. 2 灾害点多面广,陕西、四川等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2011 年地质灾害广泛分布在我国的 27 个省 (区、市),发生数量 1. 5 万多起,灾害点多面广。但受灾地区不均匀,人员伤亡主要集中在陕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东部和中东部、广西东北部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区。经济损失主要集中在四川、甘肃、云南、湖南、陕西、湖北、贵州和辽宁。
2. 3 全年都有灾害发生,6 月和 9 月最为严重
1 ~ 5 月灾情较轻,6 月因旱涝急转而出现地质灾害由轻变重的急转。1 ~ 5 月全国许多地区干旱少雨,地质灾害发生少、灾害轻,但 6 月长江中下游地区旱涝急转。据气象部门信息,6 月我国东南地区先后出现 5 次 (3 ~7 日,9 ~11 日,13 ~16 日,17 ~ 19 日,22 ~ 24 日)强降雨过程。月降水量普遍为 200 ~ 400mm,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北东南部、浙江西北部等地达 400 ~700mm,局部超过 800mm。在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尤其是湖南,发生地质灾害 8727 起,致使6 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突然加重。
年内相比,9 月地质灾害最严重,为历年罕见。多年来,6 ~ 8 月是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多、灾情最严重的月份。但 2011 年 9 月却是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月份,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高于 1 ~ 8 月的任何一个月份。此种情况历年罕见。主要原因是2011 年1 ~8 月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南方地区降水偏少,而9 月我国华西北部、西南东部等地区遭遇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秋季强降雨天气。在陕西南部和中南部以及四川东部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其中,陕西发生地质灾害 537 起,死亡失踪47 人,直接经济损失 1. 1 亿元; 四川发生地质灾害 1213 起,死亡失踪 24 人,直接经济损失 11. 8 亿元。
2. 4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全国 15664 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 13902 起,占总数的 89%; 人为因素引发的有 1762 起,占总数的 11%。强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如 6 月和 9 月的灾情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是强降雨引起的。
3 应急避险情况
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增强专业技术力量,扩大了群测群防队伍体系的建设,加大了对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及普及,使得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得到了提升。2011 年全国共成功应急避险地质灾害 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4456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 2 亿元。
4 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2011 年 6 月 14 日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以下简称 《决定》),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9 月7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地质灾害防治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 《决定》为重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力,特别是在专业队伍、专家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辛勤努力下,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 1 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密切
已有20 多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3 个市及近 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部分省 (区、市)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投入力度较大。重庆、广西、贵州、江苏等地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区的调查,广东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隐患点的详细勘查。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600 次,参加人数达100 多万人,应急演练对本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在汛期培训群众200 多万人。浙江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经中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
4. 2 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效
2011 年 2 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 月下发通知,提出工作总体要求。4 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7 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国土资源部全年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7 大区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405 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3. 8 万人指导各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工作。针对突发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派出现场专家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4. 3 群专结合提升应对能力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员作用,全面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对能力。目前,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成功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专家作用,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得到一定提高。开始系统加强各级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专业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 (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包括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总之,2011 年是着力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一年,是坚决执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一年,也是成效显著、能力建设显著进步的一年。
❺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
(一)矿山地质灾害灾种和规模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复杂多样。主要灾种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自燃、土地沙化、尾矿库溃坝、矿井突水等矿山地质灾害(图3-1)。据不完全统计,各类矿山地质灾害共计达2061次(表3-10),其中滑坡432次,占总灾数的20.9%;泥石流175次,占总灾数的8.4%;地面塌陷和沉降527次,占总灾数的25.5%;崩塌316次,占总灾数的15.3%;地裂缝484处,占总灾数的23.5%;矿坑突水121处,占总灾数的5.87%;其他矿山地质灾害6次,占0.51%。上述矿山地质灾害中,以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居多,滑坡、崩塌次之。
表3-10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统计 单位:次
注:其他地质灾害包括煤矸石自燃、尾矿库溃坝等。
根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实施细则(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02)对矿山地质灾害规模的划分标准(表3-11),将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划分为大、中、小3类。其中大型矿山地质灾害58次,占总灾数的2.81%;中型147次,占总灾数的7.13%;小型1856次,占总灾数的90.06%(表3-12)。
表3-11 常见地质灾害规模等级划分
备注:只要其中一项指标符合即可。
表3-12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规模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以云南省发生的次数最多,为694次(表3-12),占总灾数的33.67%。其次是四川省586次,占总灾数的28.43%;再次是贵州481次,占总灾数的23.34%;重庆市254次,占总灾数的12.32%;西藏发生矿山地质灾害次数最少,为46次,占总灾数的2.23%。
1.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灾种和规模
该省矿山地质灾害694次,主要发生在有色金属矿山。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有采矿场(坑)3065处,选矿厂1000余处,废渣堆2912处,尾矿库(堆)544年(表3-13)。形成各类矿山地质灾害灾种有滑坡171处(大型14处、中型23处、小型134处),崩塌56处(中型6处、小型50处),泥石流78处(大型4处、中型12处、小型71处),地面塌陷169处(大型3处、中型19处、小型153处),矿坑涌水41处,地裂缝179处,疏干泉点100个。以滑坡、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灾害灾种较多,其他类型较少。
2.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灾种和规模
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煤矿山,其次是有金属矿山,各类矿山地质灾害481次。其中大型8处,占总灾数的1.66%;中型12处,占总灾数的2.50%;小型461处,占总灾数的95.84%。滑坡62处,大型2处,中型5处,小型55处;崩塌57次,大型1次,中型2次,小型54次;泥石流12次,大型1次,中型2次,小型9次;地面沉降55次,中型1次,小型54次;地面塌陷106次,大型1次,中型1次,小型104次;地裂缝161次,大型1处,中型1处,小型159处;矿坑突水28次,大型2次,小型26次(表3-14)。
3.四川省矿山地质灾害灾种和规模
四川省发生各类矿山地质灾害的次数仅少于云南省,为586次。其中滑坡130次,占四川总灾数的22.9%;泥石流78次,占四川总灾数的13.3%;地面塌陷147次,占四川总灾数的25.1%;崩塌的102次,占四川总灾数的16.9%;地裂缝87处,占四川总灾数的14.8%;矿坑突水37次,占四川总灾数的6.3%;其他矿山地质灾害5次。各种矿山地质灾害中,大型21次,占总灾数的3.6%;中型53次,占总灾数的9.1%;小型512次,占总灾数的87.4%。
表3-13 云南省主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
表3-14 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危害程度统计
4.重庆市矿山地质灾害灾种和规模
重庆市矿山地质灾害亦比较严重,主要发生在煤矿山。据不完全统计,各类矿山地质灾害254次。其中滑坡69处,占27.1%;泥石流6次,占2.4%;地面塌陷39处,占15.3%;崩塌87次,占34.2%;地裂缝37处,占14.6%;矿坑突水15次,占5.9%;其他矿山地质灾害1次。各矿山地质灾害大型6次,占2.30%;中型18次,占7.09%;小型230次,占90.55%。
5.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灾害
西藏矿产开发尚时间较短,规模不大,矿山地质灾害问题尚不突出。据西藏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不完全统计,西藏矿山地质灾害有46次。其中崩塌14次,地裂缝20次,地面塌陷11次,泥石流1次。西藏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罗布莎铬铁矿山、朗县铬铁矿山,其次是玉龙铜矿矿山等。
(二)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相当严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62亿元,死亡人数1982人。从经济损失来看,以贵州省最为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5.80亿元,占西南地区损失总数的61.67%;其次是重庆市,直接经济损失3.83亿元,占西南地区损失总数的15.34%;再次云南省,直接经济3.07亿元,占西南地区损失总数的11.90%;四川直接经济损失2.90亿元,占西南地区损失总数的11.31%;西藏矿山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少,为0.0178亿元。贵州省和重庆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的原因,与煤矿山发生的泥石流和矿坑突水灾种有关。
从矿山地质灾害死亡人数看,云南省死亡人数最多,为1203人,占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死亡总人数的60.70%;其次是四川省,死亡人数358人,占西南地区矿山灾害死亡总人数的18.06%;再次是贵州省,死亡288人,占西南地区死亡总人数的14.53%;重庆市死亡130人,占西南地区矿山灾害死亡总人数的12.32%;西藏矿山地质灾害死亡人数最少,为3人,占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死亡总人数的0.15%。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多的原因,与有色金属矿山形成的突发性泥石流和滑坡灾种有关。贵州省经济损失最大的矿山地质灾害是地面沉降。
1.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
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7亿元,死亡1203人。该省历年来矿山地质灾害至少破坏或威胁200余条公路、500余个村庄安全,掩埋耕地4000余hm2。其中滑坡和崩塌(227次)危害性最严重,影响和破坏土地面积2163.36hm2、各种建筑物120×104m2、公路100余条,直接经济损失1.41亿元,死亡729人;泥石流78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79亿元,死亡362人;地面塌陷169处,塌陷面积994.54hm2,单个面积0.1~64hm2,以中、小型规模为主,形态以圆形、半圆形和长条状为主,塌陷深度0.3~10m,影响和破坏公路近100条,150多个村寨房屋开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63亿元,死亡15人;地裂缝179处,常与矿山采空区相伴产生,呈群带状分布,单缝宽1cm至数米,长数米至2000余m,主要危害是损坏民房,破坏耕地,威胁矿区安全生产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024亿元;矿坑突水41次,主要是由于开采地下水位以下的矿体时,掘穿隔水底板或打通原采矿老硐,或主平坑位于河流附近,受断层破碎带影响及支护不力导致顶板隔水层变形、冒落而引起河流漏水等因素而致。矿坑突水的主要危害是淹井,影响矿区生产,威胁井下人员安全,有些场合还会造成地表河流断流。如玉溪煤矿矿坑突水淹没矿井长380m,造成龙潭断流,北衙金矿矿坑突水停产40天等。
2.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
贵州省各类矿山地质灾害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41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2.48亿元,死亡288人。其中滑坡62次,以浅层松散层滑坡为主,岩质滑坡较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6亿元,间接经济损失4.11亿元,死亡48人;崩塌是贵州省常见也是威胁最大的一个灾种,突发性强,不易防范,危害性大,崩塌57处造成死亡84人,威胁房屋12061间,威胁人口12516人,威胁公路117.5km,毁坏耕地22.0hm2,毁坏房屋15间,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间接经济损失3.79亿元;泥石流12处,死亡27人,破坏土地87.85hm2,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间接经济损失6.73亿元;地面塌陷106处,塌陷坑直径一般2~30m,最大120m,最小1.5m,深一般0.5~3m,最深15m,面积最大0.4km2,形态大多呈竖井状或巨形锅底状。附近伴生有较多地裂缝和大面积沉降,地裂缝长10~100m,宽0.2~6m。塌陷展布受采空区控制,两者分布基本一致。其危害破坏耕地、林地501.67hm2,破坏公路150余条,100多个村寨房屋开裂,直接经济损失约0.05亿元;地裂缝161处,常与采空区伴生,少数因地下水位下降形成,成群出现,裂缝间距0.2~1.5m,延伸一般20~200m,少量达500~800m,个别长1000m,裂宽一般0.2~1.5m,少量2~5m,个别6~9m,裂深一般0.4~5.5m,个别达100m(从地表可见100m以下开采坑道冒出热气),单个裂缝群分布面积一般100~1000m2,少数1~2km2。如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铜厂坡地裂缝群分布面积为2km2。其危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03亿元,100多户民房、仓库、学校墙体撕裂、垮塌,耕地漏水荒芜,坑道渗水淹没,牲畜滑进裂缝致死,仅大河—纳福一带毁坏耕地5km2;地面沉降55处,主要分布在煤矿山,如六盘水市19个矿山采空区造成地面沉降破坏耕地2850hm2,林地436.3hm2,破坏各类公路418km,310多个村寨房屋开裂,直接经济损失约5.78亿元,为贵州省经济损失最大的矿山地质灾害;矿坑突水28处,死亡53人,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3.四川省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
四川省各类矿山地质灾害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0亿元,死亡358人,影响范围51352.59hm2。其中滑坡130次,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死亡88人,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泥石流78次,直接经济损失0.2亿元,死亡168人;地面塌陷147处,陷坑直径5~10m,坑深6m,呈漏斗状,仅宝顶地区煤矿采空区塌陷变形面积达15.79km2,地面塌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82亿元,死亡36人;地裂缝87处,缝深一般0.5~3m,最深5m,宽0.05~0.4m,最宽1m,长十几米至数百米,最长达1000m,主裂缝间距3~5m,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03亿元,死亡8人;崩塌102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02亿元,死亡48人。
4.重庆市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
重庆市各类矿山地质灾害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3亿元,死亡130人,影响范围9375.78hm2。其中崩塌死亡人数最多,为58人,占死亡总数的44.61%,如1973年5月22日合川市康佳乡鸡公咀发生崩塌死亡42人,1994年4月30日武隆县鸡冠岭发生崩塌死亡16人。崩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间接经济损失7亿元;矸石山滑坡死亡22人,占死亡人口总数的16.91%,直接经济损失0.25亿元;矿坑突水是重庆市直接经济损失最大的矿山地质灾害,为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总数的65.28%,死亡21人,如2003年9月10日秀山县涌洞乡川河煤矿发生特大穿水事故,造成18人死亡。
重庆市发生的各类矿山地质灾害以能源矿山(煤矿)造成的危害最大,其中死亡118人,直接经济损失3.68亿元,占总损失的96.08%;金属矿山(主要是锰矿)造成的危害次之,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0.08亿元,占总损失的2.09%;非金属矿山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0.07亿元,占总损失的1.83%。
5.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性
西藏各类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铬铁矿山和铜矿山,其次是煤矿山,累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0.0178亿元,死亡3人。其中崩塌14处,死亡3人,造成经济损失113万元,占总损失的64.04%;其次是地面塌陷11处,塌陷面积约10hm2,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占总损失的33.70%;地裂缝20条,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占总损失的2.24%;泥石流1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占总损失的0.06%。
❻ 自然灾害有哪些
自然灾害网络名片
“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人类要从科学的意义上认识这些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尽可能减小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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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概述
自然灾害的形成与发展
自然灾害的特征
自然灾害的影响
中国的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及疫病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及历年主题
自然灾害内容简介
目录
自然灾害的概述
自然灾害的形成与发展
自然灾害的特征
自然灾害的影响
中国的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及疫病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及历年主题
自然灾害 内容简介
目录
[编辑本段]自然灾害的概述
(natural disaster/natural hazard) 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无时无地不在发生,高低温试验箱当这种变异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因为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包括以劳动为媒介的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灾害都是消极的或破坏的作用。所以说,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世界范围内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包括:旱灾、洪涝、台风、风暴潮、冻害、雹灾、海啸、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林病虫害等。 中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地震、台风、暴雨、洪水、内涝、高温、雷电、大雾、灰霾、泥石流、山体滑坡、海啸、道路结冰、龙卷风、冰雹、暴风雪、崩塌、地面塌陷、沙尘暴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国和局部地区发生,造成大范围的损害或局部地区的毁灭性打击。
[编辑本段]自然灾害的形成与发展
凡危害动植物的各类事件通称之为灾害。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灾害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因此,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海啸;将以人为影响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人为灾害,如人为引起的火灾、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自然灾害形成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缓有急。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就会在几天、几小时甚至几分、几秒钟内表现为灾害行为,像火山爆发,地震、洪水、飓风、风暴潮、冰雹、雪灾、暴雨等,这类灾害称为突发性自然灾害。旱灾、农作物和森林的病、虫、草害等,虽然一般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灾,但灾害的形成和结束仍然比较快速、明显,所以也把它们列入突发性自然灾害。另外还有一些自然灾害是在致灾因素长期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显现成灾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这类灾害通常要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发展,则称之为缓发性自然灾害。 许多自然灾害,特别是等级高、强度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常常诱发出一连串的其他灾害接连发生,这种现象叫灾害链。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而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则称为次生灾害。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由此还可以导生出一系列其它灾害,这些灾害泛称为衍生灾害。如大旱之后,地表与浅部淡水极度匮乏,迫使人们饮用深层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从而导致了氟病,这些都称为衍生灾害。 当然,灾害的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有时候一种灾害可由几种灾因引起,或者一种灾害因会同时引起好几种不同的灾害。这时,灾害类型的确定就要根据起主导作用的灾因和其主要表现形式而定。
[编辑本段]自然灾害的特征
突然、是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通常是剧烈的,其破坏力极大。持续时间有长有短。灾难包括了很多因素,它们会引起受伤和死亡,巨大的财产损失以及相当程度的混乱。一次灾难事件持续时间越长,受害者受到的威胁就越大,事件的影响也就越大。另一个影响灾难程度的主要特征,是人们是否获得了足够的预警。 自然灾害有许多重要的特征,它们突然、有力,无法控制,引起破坏和混乱,通常很短暂,有最低点,有时可以预报。
[编辑本段]自然灾害的影响
灾难影响行为和精神健康的方式有多种: ⑴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 ⑵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 ⑶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 ⑷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 ⑸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 自然灾害会引起压力、焦虑、压抑以及其它情绪和知觉问题。影响的时间以及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尽快适应仍然是未知数。在洪水、龙卷风、飓风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过后,受害者表现出恶念、焦虑、压抑和其它情绪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持续一年。 一种极度的灾难的持续效果,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即经历了创伤以后,持续的、不必要的、无法控制的无关事件的念头,强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愿望,睡眠障碍,社会退缩以及强烈警觉的焦虑障碍。
[编辑本段]中国的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的国家,其中对我国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有七大类。 1、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有20余种,主要有以下种类: (1)暴雨: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城市积水; (2)雨涝:内涝、渍水; (3)干旱:农业、林业、草原的旱灾,工业、城市、农村缺水; (4)干热风:干旱风、焚风; (5)高温、热浪:酷暑高温、人体疾病、灼伤、作物逼熟; (6)热带气旋:狂风、暴雨、洪水; (7)冷害:由于强降温和气温低造成作物、牲畜、果树受害; (8)冻害:霜冻,作物、牲畜冻害,水管、油管冻坏; (9)冻雨:电线、树枝、路面结冰; (10)结冰:河面、湖面、海面封冻,雨雪后路面结冰; (11)雪害:暴风雪、积雪; (12)雹害:毁坏庄稼、破坏房屋; (13)风害:倒树、倒房、翻车、翻船; (14)龙卷风:局部毁灭性灾害; (15)雷电:雷击伤亡; (16)连阴雨(淫雨):对作物生长发育不利、粮食霉变等; (17)浓雾:人体疾病、交通受阻; (18)低空风切变:(飞机)航空失事; (19)酸雨:作物等受害。 (20) 沙尘暴:人畜死亡、建筑物倒塌、农业减产、大气污染、表土流失。 2、海洋灾害 海洋灾害主要有如下种类: (1)风暴潮:包括台风风暴潮、温带风暴潮; (2)海啸:分遥海啸与本地海啸2种; (3)海浪:包括风浪、涌浪和近岸浪3种,就其成因而言又分台风浪、气旋浪; (4)海水; (5)赤潮; (6)海岸带灾害:如海岸侵蚀、滑坡、土地盐碱化、海水污染等; (7)厄尔尼诺的危害。 (8)反厄尔尼诺的危害。 3、洪水灾害 (1)暴雨灾害; (2)山洪; (3)融雪洪水; (4)冰凌洪水; (5)溃坝洪水; (6)泥石流与水泥流洪水。 4、地震灾害 (1)构造地震; (2)陷落地震; (3)矿山地震; (4)水库地震等; 5、农作物生物灾害 (1)农作物病害:主要有水稻病害240多种,小麦病害50种,玉米病害40多种, 棉花病害40多种及大豆、花生、麻类等多种病害; (2)农作物虫害;主要有水稻虫害252种,水麦虫害100多种,玉米虫害52种,棉 花虫害300多种,及其它各种作物的多种虫害; (3)农作物草害:约8000多种; (4)鼠害。 6、森林生物灾害 (1)森林病害:2918种; (2)森林虫害:5020种; (3)森林鼠害:160余种。 7、森林火灾 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将自然灾害分为七大类: 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和森林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但与我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灾害主要有: 一、地质灾害 自然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诸如滑坡、泥石流、地面下降、地面塌陷、岩石膨胀、沙土液化、土地冻融、土壤盐渍化、土地沙漠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后果,会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将这种现象称为地质危害。地质危害也包括派生的灾害。 (一) 泥石流。泥石流是在山区沟谷中,因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陡峻的便于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丰富的松散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的水源。 泥石流按期物质成分可分为三类:由大量粘性土和粒径不等的砂粒、石块组成的叫泥石流;以粘性土为主,含少量粘粒、石块、粘度大,成稠泥状的叫泥石流;由水和大小不等的砂粒、石块组成的叫水石流。 泥石流的危害:对居民点的危害;对公路、铁路的危害;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危害;对矿山的危害; (二) 滑坡。滑坡上的岩石山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俗称“走山”“跨山”“土溜”等。 滑坡的条件:斜坡岩、土只有被各种构造面切割分离成部连续状态时,才可能具备向下滑动的条件。 滑坡的活动强度:主要与滑坡的规模、滑坡速度、滑坡距离及其蓄积的位能和产生的动能有关。 滑坡的活动时间:主要与诱发滑坡的各种外界因素有关,如地震、降雨、冻融、海啸、风暴潮及人类活动等。 (三) 崩塌。崩塌也叫崩落、垮塌或塌方,是陡坡上的岩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岩)的地质现象。 按崩塌体物质的组成,崩塌可分为土甭和岩崩两大类。 崩塌的活动时间:崩塌一般发生在暴雨及较长时间连续降雨过程中或稍后一段时间;强烈地过程中;开挖坡脚过程中之中或稍后一段时间;水库蓄水初期及河流洪峰期;强烈的机械振动及大爆破之后。 崩塌的地域性:西南地区为我国崩塌分布的主要地区。 (四)地面下沉。地面下沉是由于长期干旱,使地下水位降低,加之过量开采地下水等导致的地壳变形现象。 (五)地震。地震是一种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除了地震直接引起的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之外,还会引起火灾、水灾、爆炸、滑坡、泥石流、毒气蔓延、瘟疫等次生灾害。 二、 洪涝及其它灾害 (一) 雨涝。雨涝是指大范围的暴雨或特大暴雨所造成的山洪暴发,江河水位陡涨,洪水泛滥,致使农田、房舍、人畜及交通设施等遭到淹没的洪涝灾害,以及低地积水难排,造成作物减产失收的渍涝灾害。 (二) 洪水。洪水灾害是指水流脱离水道或人工的限制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 (三) 凌汛灾害。凌汛灾害是因冰凌对水流产生阻力而引起江河水位明显上涨并引起灾害的现象。 (四) 地震灾害。地震水灾是指因地震而诱发的滑坡堵塞河流或震垮堤坝造成的洪水灾害。 三、大风灾害。风力达到足以危害人们的生产活动、经济建设和日常生活的风,成为大风。 大风的危害:危害性大风主要指台风、寒潮大风、雷暴大风、龙卷风。 根据大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可归纳为机械损伤、风蚀、生理危害、影响农牧业生产活动等几个方面。台风在大风危害中的破坏力最为突出。 四、热带气旋灾害。热带气旋是一种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海洋上的气旋性涡旋。 强烈的热带气旋伴有狂风、暴雨、巨浪、风暴潮,活动范围很广,具有很强的破坏力,是一种重要的灾害性天气系统。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受热带气旋严重影响的国家之一。 五、冰雹灾害。冰雹是从发展强盛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据冰雹大小及其破坏程度,可江宝还分为轻雹害、中雹害和重雹害三级。我国是世界上雹灾较多的国家之一。 六、海洋灾害 (一) 风暴潮。来自高纬地带的冷空气与来自海上的热带气旋通过交互影响,使沿海大风与巨浪接连发生,因此形成风暴潮。西太平洋是生产风暴潮最多的地区。 风暴潮的类型:台风型;冷高压配合黄、渤海气旋型;横向冷高压型;强孤立黄、渤海气旋型;强蒙古低压型; 风暴潮灾害的空间分布。我国的风暴潮遍及沿海各地,但主要集中的地段从北到南是:莱州湾;江苏小洋河口至浙江的德海门;温州、台州、沙埕至闽江口;广东汕头至珠江口;雷州半岛东岸及海南岛东北部沿海。 (二) 灾害性海浪。在海上引起灾害的海浪叫灾害性海浪。 灾害性海浪的形成:由台风、温带气旋、寒潮等天气系统引起并在强风作用下形成的。 灾害性海浪按天气系统类型:冷高压型(也称寒潮型);台风型;气旋型;冷高压与气旋配合型。 (三) 海冰。海冰是有害水冻结而成的,也包括流入海洋的河冰和冰山等。海冰是极地海域和某些高纬度区域是突出的海洋灾害之一。 海冰造成的灾害。推倒海上石油平台,破坏海洋工程设施、航道设施,或撞坏船舶造成重大海难;阻碍船舶航行,损坏螺旋桨或船体,并实施其失去航行能力。海冰封锁港湾,使港口不能正常运作或大量增加使用破冰船破冰引航的费用;使渔业休渔期过长和破坏还是养殖设施、场地等,造成经济损失。 海冰灾害主要出现特点:我国冬季易于结冰的渤海、黄海北部和辽东半岛沿海海域,以及山东半岛部分海湾。 (四) 海啸。海啸主要是太平洋沿岸国家遭受的由于猛烈的地震所引起的海洋灾害。 海啸形成的条件:引起海啸的海底地震震源较浅,一般要小于20公里至50公里;震级一般在里氏震级的6.5以上;必须有海底的大面积垂直运动;发生海底地震的海区要有一定的水深,尤其是横跨大洋的大海啸,一般水深都在1000米以上。 海啸的危害:海啸在滨海区域的表现形式是海水陡涨,骤然形成向岸行进的“水墙”,并伴随着隆隆巨响,瞬时侵入滨海陆地,吞没良田和城镇、村庄,然后还海水又骤然退去,或先退后涨,有时反复多次,对人类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五) 赤潮。赤潮的概念:赤潮是因海水中一些微小的浮游植物、原生动物或细菌,在一定地环境条件下突发性的增值,引起一定范围内在一段时间中的海水变色现象。 赤潮的危害:引起海洋异变,局部中断海洋食物链,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有些赤潮生物的体外排泄或死亡后分解的粘液,翻盖海洋动物滤食和呼吸,从而使其窒息死亡。或赤潮生物所含毒素被海洋动物摄食后造成鱼、虾、贝类等中毒死亡。有的还会使脊椎动物和人类在食用后中毒死亡;在以下几节中,我们将对几种常见的,危害面积大的自然灾害进行介绍,同时介绍一些防灾救灾的措施。 七、其它灾害 除了地震、洪水、台风、瘟疫等灾害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乃至威胁我们的生命以外,我们对雷电、大雾、冰雹等其他灾害也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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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去看看有没有统计资料。
❾ 年1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2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14 期
与多年同期相比,2011 年 1月全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较少,15 起灾害主要发生在四川、河南、广东、广西和山东等地区,未造成人员伤亡。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据往年情况,2月份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需注意防范雨雪冰冻和冰雪融化引发地质灾害。
一、1月地质灾害灾情
1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 起,其中滑坡 1 起、崩塌 5 起、地面塌陷 9 起;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 284.5 万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 (表 1)。主要原因是去年广西、贵州等省 (区)因降雨、削坡、采矿等因素引发多起地质灾害; 贵州发生一起特大型滑坡灾害,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1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2 起,避免人员伤亡 581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7 亿元。
1月地质灾害分布在 6 个省 (区)。按发生数量依次是四川、河南和广西等(表 2); 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四川、广东和山东等 (表 3)。
表 1 2011 年 1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表 2 2011 年 1月各省 (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表 单位: 起
表 3 2011 年 1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单位: 万元
二、1月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灾情最轻
与 2001 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 1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六位,多于2001 年 (5 起)、2002 年 (6 起)、2003 年 (4 起)、2004 年 (5 起)和 2009 年 (4起); 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虽较多,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人数为历年最少 (同2009 年都为零伤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为历年最少。
(二)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
1月份,全国 共 发 生 地面 塌陷 9 起,占 总数的 60% ; 崩塌 5 起,占 总数的33% ; 滑坡 1 起,占总数的 7% 。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 14 起,占总数的 93% 。
(三)直接经济损失以人为因素引发为主
全国 15 起地质灾害中,人为因素引发的有 7 起,占总数的 47%,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 231 万元,占总数的 81%。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工程建设等。
三、2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2月份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需注意防范雨雪冰冻和融化引发地质灾害。总体预测 2月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可能与 1月份基本相当或略偏重,预测灾害将主要发生在西南、西北和华东局部山区。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❿ 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一、灾情概况
2010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670起,其中滑坡22329起、崩塌5575起、泥石流1988起、地面塌陷499起、地裂缝238起、地面沉降41起(图1);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382起,2246人死亡、669人失踪、5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表1)。
图1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10年与2009年全国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二、区域分布
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在我国28个省(区、市)境内。以华东、中南、西南以及西北的部分地区最为集中(图2,图3)。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肃、陕西和云南;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陕西、四川和吉林。
图2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三、重大地质灾害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
2010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34起;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60起。其中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19起(表2)。
图3 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表2 2010年全国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表
续表
(二)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实例
实例1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滑坡
2010年6月28日14时左右,受持续强降雨影响,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发生特大山体滑坡,导致大寨村遭受灭顶之灾,42人死亡、57人失踪。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现场勘察后认为,关岭县岗乌镇滑坡是一起罕见的特大滑坡灾害,呈现高速远程滑动特征,下滑的岩土体前行约500米后,与岗乌镇大寨村永窝组所处的一个小山坡发生剧烈撞击,偏转90度后转化为碎屑流呈直角形高速下滑,并铲动了大寨村大寨组一带的表层堆积体,最终形成了这起罕见的特大滑坡灾害(照片1)。
这起特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当地地质结构比较特殊,山顶是比较坚硬的灰岩、白云岩,灰岩和白云岩虽然比较坚硬,但透水性好,容易形成溶洞;山体下部地势比较平缓,地层岩性为易形成富水带的泥岩和砂岩,这种“上硬下软”的地质结构,不仅容易形成滑坡,也容易形成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是这次灾害发生前,当地经历了罕见的强降雨,仅6月27日和28日两天,降雨量就达310毫米,其中27日晚8时至28日11时的15个小时,降雨量就高达237毫米,超过此前当地的历史气象记录。
三是当地地形特殊,发生滑坡的山体为上陡下缓的“靴状地形”,地形相对高差达400米至500米,因此滑坡体下滑后冲力巨大,转化成碎屑流,而且土石碎屑向下流动距离长达1.5千米。
四是2009年贵州省遭遇历史上罕见的夏秋冬春四季连旱,因旱情严重,地表形成许多裂缝,强降雨更容易快速渗入山体下部的泥岩和砂岩中。
照片1 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滑坡
实例2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2010年8月8日0时12分,甘肃省舟曲县城区及上游村庄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照片2),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
2010年8月7日23~24时,舟曲县城北部山区三眼峪、罗家峪流域突降暴雨,1小时降水量达96.77毫米,半小时瞬时降水量达77.3毫米。短时超强暴雨在三眼峪、罗家峪两个流域分别汇聚成巨大山洪,沿着狭窄的山谷快速向下游冲击,沿途携带、铲刮和推移沟内堆积的大量土石,冲出山口后形成特大规模山洪泥石流。在向2千米外的白龙江奔流过程中,造成月圆村和椿场村几乎全部被毁灭,三眼峪村和罗家峪村部分被毁,数千亩良田被掩埋。山洪泥石流冲入舟曲县城区和白龙江后,造成二十多栋楼房损毁,河道被淤填长度约1千米,江面水位壅高、回水使舟曲县城部分被淹,县城交通、电力和通讯中断。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
照片2 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据专家测算,舟曲县城北的三眼峪、罗家峪两沟山洪泥石流共冲出固体堆积物合计181万立方米。其中,三眼峪沟冲出固体堆积物150万立方米(岸上堆积约100万立方米,冲入白龙江约50万立方米),罗家峪沟冲出固体堆积物31万立方米(岸上堆积约21万立方米,冲入白龙江约10万立方米)。
实例3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泥石流
2010年8月18日1点左右,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东月谷河谷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造成37人死亡、55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图4 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泥石流航拍图
发源于碧罗雪山的怒江支流新月河谷长约14千米,流域面积46平方千米,流域内地质构造复杂,山高谷深。在河流中上游发生的局部强降雨是诱发此次泥石流的主要原因。此次沟谷泥石流灾害表现出地形落差大、流动速度快、堆积物体积大的特点。泥石流堆积物达60万立方米,单个最大块石约641吨。泥石流发生后,曾一度将怒江阻断2小时,涌浪波及对岸的新月谷村(图4)。
实例4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滑坡
2010年9月1日22时20分,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小组突发一起滑坡灾害,造成29人死亡、19人失踪、8人受伤(照片3)。
照片3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滑坡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现场调查结论认为,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小组滑坡体长约300米、平均宽度约35米、平均厚度5米,体积约5万立方米。滑坡后缘高程约1535米,前缘高程为1410米,相对高差约125米。经初步分析,造成此次灾害的主要原因,一是滑坡体所在斜坡相对高差大、坡度陡,表层崩坡积物和残坡积物结构松散;二是该地区先旱后涝,大旱急雨成为引发滑坡灾害的直接原因;三是该处地形属于局部汇水冲沟,加剧了快速渗流作用;四是乡村公路从滑坡后缘穿过,边坡为钙化胶结体,地表观察处于稳定状态,难以发现坡体内部因降雨入渗发生的土体强度变化。
实例5广东省高州市、信宜市交界地区群发地质灾害
2010年9月21日0~10时,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局地强降雨影响,广东省高州市和信宜市交界地区的马贵、古丁、大坡、深镇、平塘5镇共引发群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109起(照片4),共造成21人死亡、12人失踪,5人受伤。
高州市马贵、古丁、深镇、大坡镇和信宜市平塘镇属中、低山地形地貌,海拔标高250~1700米,人群普遍居住在250~500米高度地段。区内地质构造较为简单,地层岩性以元古宇混合岩为主,占据全区域面积的90%以上。山体边坡陡,地形高差较大,土层厚度小,土质黏结度较差,多数村庄后山有多级不规则状台阶(种植果树或梯田等),岩性为混合岩风化形成坡、残积黏性土、砂质黏性土,虽然区内断裂构造并不发育,但土体下的基岩存在三组不同方向和不同角度的节理、裂隙结构面,无论山体的临空面处于哪一方向,其易滑结构面均有一组为顺向坡,在强降雨等因素诱发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本次山体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这一土岩交界面上,分布高度为300~500米,厚度约1米。
上述五镇所在地区于2010年9月21日凌晨开始强降雨,至上午10时,马贵镇累计降雨达651.1毫米,超过当地历史记录。降雨强度从9月21日0时的2.4毫米/小时到9时达到105.5毫米/小时。据调查,地质灾害基本上在21日的9时前后大规模发生。
照片4 高州市马贵镇六塘村瓦屋自然村山体滑坡,将2层楼房摧毁,掩埋1人
四、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相比,灾情最重、重大灾害事件最多
与2001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第三位,低于2002年(48653起)和2006年(102804起);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为最多,达2915人(2001~2009年平均值为755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最多,达63.9亿元(2001~2009年平均值为35.9亿元)。2010年全国共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94起,为近10年来最多的一年。
(二)西北、西南地区人员伤亡突出
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等省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数量多,达45起,人员伤亡严重。五省死亡、失踪人数共计2492人,占全国总数的85%。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各省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为1801人、270人、190人、121人和110人。如甘肃省舟曲县泥石流造成1765人死亡、失踪,贵州省关岭县滑坡造成99人死亡、失踪,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泥石流造成92人死亡、失踪,陕西省子洲县崩塌造成27人死亡,四川省康定县滑坡造成23人死亡等。
(三)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全国30670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9285起,约占总数的95%;人为因素引发的有1385起,约占总数的5%。强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如6月份福建省因持续强降雨共引发地质灾害4029起,造成36人死亡、41人失踪、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7月份2次强降雨在陕西省引发地质灾害712起,造成88人死亡、13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8月8日甘肃省舟曲县城因沟谷上游局地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8月18日云南省贡山县普拉底乡局地强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37人死亡、55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五、成功避让情况
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不断推广,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和乡镇国土所的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逐步提高。2010年,全国共成功避让各类地质灾害1166起,避免人员伤亡9577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为历年来最多。
注:本通报所用数据来源于2010年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