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部署会
⑴ 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第8期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57起,避免人员伤亡18.8万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高效应对了数次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及地震、台风袭击等突发灾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强研判与督导
根据部党组在年初提出总体工作要求,2月组织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专家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对全国形势作出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发文、发电,动员部署应对各类极端事件。在1月云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芦山地震、7月四川强降雨、甘肃漳县岷县地震、8月东北强降雨、10月“菲特”台风等极端事件期间,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效应对极端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多次会同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发育趋势进行提前研判与预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在汛前进行了趋势会商与预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个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针对上半年地质灾害特殊性,邀请地调局及其直属单位专家召开研讨会,系统分析了上半年地质灾害特点和伤亡特点,并再次征求地调局、应急中心、相关省(区、市)厅(局)及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专家意见后,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分析》,对下半年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点着力,推进体系与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修订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保证各地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和信息通畅。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编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日报》167期,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61期,编写《国土资源通报》13期。各地均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向部报送信息共计1119件。除甘肃因基层迟报、河北因省政府定性问题造成两次迟报,信息报送均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召开2013年全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暨应急技术培训会,部署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技术探讨。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就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管理及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物联网、移动信息化、航天技术支撑等内容进行交流。
组织遴选了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更新应急专家库,编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召开应急专家管理工作会。督促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应急专家库并加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已达1853名,全年各省(区、市)组织召开专家培训与交流累计135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内容、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与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在吉林敦化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与两省(区)政府联合举办了大型综合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国各省(区、市)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万次,参加人数达129万余人,锻炼了应急队伍,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演练形势多样,福建、四川、甘肃、宁夏、山东等省(区)实现了桌面、专项、综合演练形式全覆盖,有效检验了各级预案完备程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召开全国地质灾害灾情与地质环境综合统计会,部署地质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及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填报工作,交流报表指标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直报系统填报问题与经验。
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全国共组织科普宣传6216次,向147.2万人普及了地质灾害知识,专业培训3100次,对39.8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在“气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中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做好“五步避险法”宣传及先进典型事迹征集,共征集五步避险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汇编并专函予以宣传。
三、全国动员,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紧急组织专家及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共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成功应对了云南昭通镇雄1·11滑坡、西藏墨竹工卡3·29滑坡、芦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肃漳县岷县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风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区、市)级领导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区、市)下发专项通知2122次,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365次,派出应急专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会同四川省迅速组织全国26家单位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地震灾区及其周边区域10个市(州)、5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4319处,对2277处临时或过渡安置点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及时组织灾区514所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1298处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及受损情况现场复查复核。迅速恢复重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逐点编制防灾避险预案,并在险情重大地段设置了警示标识和标牌。在宝兴县冷木沟、教场沟迅速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泥石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月,四川遭受强降雨袭击。部迅速从地调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调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工艺所、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等5个单位,紧急抽调70余人,组成11个应急排查组和1个专业监测技术指导组,支援四川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对人口集聚区(乡镇)、重要工矿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点提出专业监测预警方案。
10月7日第23号强台风“菲特”于浙闽交界处登陆,部及时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排查、落实监测责任,在灾情发生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台风期间,浙江省各级共撤离217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43809人。由于撤离及时,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伤亡,防灾成效显著。“菲特”过境后,又及时组织省内1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组成58个小分队、180人的专业人员,以及25名省级区片专家对灾情和险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排查新增隐患点291处。
四、做好总结,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在北京召开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现场会,对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十年工作总结》报告,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机制、预警技术方法与工作方法、预警成效和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
全国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历时165天,制作预警产品166份,其中,红色预警19份、橙色预警88份、黄色预警49份、另10份无预报区。在中央电视台发布107份,在地质环境信息网、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发布166份。在166份预警产品中,日常预警153份,应急预警13份(共启动3次)。全国各省召开了市级及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交流会1102次,将气象预警落到实处。
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等工作同时,2014年将着力加强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应急技术及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防灾能力,探索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标准化道路;推动应急装备研究、应急监测预警设备研发、应急处置设备研发;做好国家级综合演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
2014年1月27日
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联络组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30 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局)、气象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气象两部门合作,贯彻 《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要求,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决定成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联络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领导和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和科技攻关工作; 研究重大合作事项; 检查、总结并部署年度合作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 1 次工作会议。
领导小组联络组的主要任务是: 组织落实和完成协调领导小组商定的合作意向和任务; 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矫梅燕 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关凤峻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
柳 源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巡视员
侯金武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
田廷山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
陈振林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
毕宝贵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司长
端义宏 国家气象中心主任
孙 健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联络组组成人员如下:
薛佩瑄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处长
胡 杰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调研员
李铁峰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主任
唐 灿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副主任
卓弘春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干部
蒙嘉川 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专业服务处副处长
黄 卓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天气处处长
王建林 国家气象中心业务处处长
李海胜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业务处处长
赵琳娜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气象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于职务和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⑶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的是什么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是指在一定地质环境和人为活动背景条件下,专受气象因素的影响,某属一地域、地段或地点在某一时间段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它是真实世界遭受损失可能性的一种状态,而不是真实发生的一种状况。由于人类防御灾害能力和实施防灾措施的不同,这种可能性的状态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基于地质灾害的主要控制因素(地层岩性、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等)和激发因素(降雨、地震、冰雪消融、人为活动)通过模型运算来开展工作,控制因素是基本条件,激发因素在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时段、不同地段常常表现出较大差异。
⑷ 县级行政区如何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一般情况下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紧急状态下可授权监测人发布。主要内容是规定预报的时间、地点、范围、等级以及预警产品的制作、会商、审批、发布等。
⑸ 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气象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1〕33 号)和 《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气象服务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争取多方支持,依托现有资源,共同推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综合的地质灾害气象观测站网,加快对易发区及周边地区气象观测站的升级改造,加强对已建气象设施的维护和保障,使气象观测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满足地质灾害易发区市 (地、州)、县 (区、市)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
二、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加快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共享平台,建立会商机制,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要建立应对恶劣天气特别是突发强降雨等极端气象条件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 4 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灾害性天气,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防范工作。气象部门应加强 4 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开展加密观测和针对性的预报服务会商,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并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措施建议。要依托现有通信专线,进一步加强双方信息数据共享,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灾害数据的充分共享。要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能力建设,完善双方信息互通制度,拓展灾害应急联动方式渠道,丰富应急联动技术手段。双方要明确各自的责任部门、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做到责任到人。
三、大力推进地质灾害气象业务标准体系建设
要加强科研和联合攻关,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业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联合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观测站建设安装、运行维护、检测校准、通讯协议、信息交换共享、预报服务产品制作、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加快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编制工作,促进地质灾害气象业务的规范化发展。联合加强对各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要针对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等特点,联合研发 6 小时间隔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产品,逐步开展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业务。要积极推动基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福建省泉州市、云南省玉溪市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试验研究,探索积累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四、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易灾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农村等地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及气象灾害信息发布传播设施建设,努力拓宽预报预警信息覆盖范围。要加强与广电、电信、城建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建立协同高效的联合响应机制,利用电视和电台、手机短信、城区显著位置电子广告牌等设施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保证预报预警信息渠道畅通、播发及时。
五、积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地质灾害防治合作模式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根据各地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地质灾害气象业务发展长效合作机制,建立多方参与、权责明晰的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维护与服务提供模式。对于面向公众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实况监测信息等服务,属气象部门公益服务范畴的,由各级气象部门无偿提供。对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个性化地质灾害气象服务需求,由气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协议方式予以提供。
国土资源部 中国气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⑹ 贠小苏副部长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8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下午部决定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绍史同志关于三峡库区、地震灾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对当前降雨重点流域防灾工作再部署再强调,组织大家一起,振奋精神,提升信心,再鼓士气,全力做好近期强降雨期间及汛期后半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雨情、水情异常复杂,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防范形势异常严峻。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1337人遇难、407人失踪。8月12日,四川汶川、绵竹、都江堰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7人死亡、37人失踪。8月18日,云南贡山又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4人死亡、87人失踪。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紧密配合,全国上下全力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有序有力。部和各级国土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当地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就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部及时派出专家和技术队伍协助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目前,甘肃舟曲、四川绵竹、汶川和云南贡山等灾区,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
8月11日,部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各地都做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刚才,中国气象局郑江平司长已经详细分析了近期全国的气象状况,我国又将迎来新一轮大范围降雨过程,范围涉及20多个省区市,局部地区最大降雨量可能超过200毫米,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再一次面临巨大考验。针对本次强降雨,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未来十天极易出现强降雨,要加强洪水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要重视汶川等地震灾区的危险区,及时转移群众避险。昨天下午,在赶赴云南贡山途中的徐绍史部长又专门安排部署防范近期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绍史部长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强降雨引发地灾的防范,下面我简单谈三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灾作出了部署,近10天以来,国务院领导又先后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多次重要批示,要求加强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做好各项抢险救援工作,防范次生地质灾害。我部8月11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徐绍史部长对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重点作了传达,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了做好舟曲抢险救灾的各项任务。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抢险救灾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
我部多次强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8至9月我们依然处于主汛期,还可能经历多轮强降雨过程,汛期还可能延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远不能有丝毫松懈。从今年情况看,老点、新点同时引发,既有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点,也有不在防范范围内的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有些地方由于遭受多轮强降雨侵袭,岩石松动、土体饱和,地灾常常是突如其来,猝不及防,形势非常严峻。尽管形势严峻,我们还是要坚信,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与不抓大不一样,查与不查大不一样,防与不防大不一样,治与不治大不一样。要针对性设防,防而又防,防上加防,特别是防范一些大规模、高速度、远距离的泥石流、崩塌叠加并发的重大地质灾害。
(二)清醒认识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
由于我国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我国地质灾害本身就十分发育,在广大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随处可见,加之对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地震等外动力作用的预测预报还远远不能达到及时准确的程度,导致地质灾害具有十分复杂的形成机理和成灾过程,表现出很强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一旦成灾,又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对地质灾害本身的这些特点,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地质灾害的这三性告诉我们的干部,告诉我们的群众,让大家头脑中都绷紧防范地灾这根弦,使大家都做到主动防灾。这次四川绵竹、汶川暴发大规模山洪泥石流灾害,却没有造成大量人员损失,与当地干部群众自身具备的面对地灾的警惕性和防灾自觉性是紧密相关的。
(三)全面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局限性
当前,我们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基础情况调查掌握、行政管理与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监测预警与临灾预报、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临灾避险组织与执行、防治经费投入与安排使用、灾后应急处置与灾后恢复重建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对这些问题,要有全面认识,心中有数,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弥补和解决,从主观上逐步筑牢地质灾害防线。
二、要立足防大灾、抗大灾,全力以赴做好下阶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
各地要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纵向是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是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是关键。要建立完善的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抓,人人肩上有担子,项项工作有着落。要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把辖区内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每个环节上、每个岗位上都有人抓有人管。要利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
(二)要密切配合,形成防灾的合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持久战,也是各级政府、多部门参与共同作战的规模战争,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一是要与气象、水利部门配合,关注雨情、水情,做好监测舆情。各地要进一步推进气象预警,按照我部和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推向县一级,提高预报的精细化和准确度,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作为提醒民众和宣传工作很好的一个窗口。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配合,争取在地灾防治工程和经费上予以支持,优先、重点消除威胁人群大、威胁财产多的重特大隐患点。三是要在当地政府支持下,指导和监督交通、铁路、水利、建设、教育等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相应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四是与民政、安监部门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五是进一步依靠乡镇村社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地灾防范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三)要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这是在现有的情况下最有效的手段,需要持续不断地改善和完善。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一是加强防灾知识和责任心。要加强对群众监测员的培训,让他们掌握识灾、报灾、防灾的基本知识,要增强他们的责任心,还要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四川可能有些地方条件好一些,监测员有手摇对讲机、也有敲锣、吹哨,要尽可能给一些补贴。二是要实现做好、做通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清“防灾多受累,受灾少流血”的道理,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在发放“明白卡”的同时,就要把防灾的知识告诉群众,把撤离的路线告诉群众,特别是到晚上,一旦有了险情怎么撤,往那里跑,都要告诉群众,要不然人心惶惶,撤离过程本身就会造成很大的麻烦,甚至是伤亡。我们有很多工作只做到了基层干部,只做到了国土系统,但没有落实到普通群众,没落实到受威胁的人员。四川省的副省长讲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对于治理酒后驾车,我们搞过很多整治,效果都不尽如人意,这次治理酒后驾车,直接将违规后果告知每一个开车的人,效果就好得多。群测群防要把地灾的知识和撤离的路线告诉群众,而且撤离之后不要再擅自返回危险区。群测群防体系要作为一个最关键的环节切实抓好。
(四)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是否全面和到位,是能否避免重大损失的关键。一是再排查、勤巡查、常检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和山地斜坡地带、沟口处、交通干线两侧、库岸、矿山采空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根据天气情况开展动态巡查;三是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纳入监测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开展咨询会商、多方论证,必要时采取勘查等工程措施,搞准成因和成灾模式。
(五)要特别强调临灾避险
一旦有极端气候,有成灾的迹象,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向当地政府提出坚决避险的建议。要坚决撤离人员,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要做到及时避险很不容易,许多成功避险的事例表明,要做到临灾避险及时、有序,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二是要加强宣传和防灾知识普及,让危险区内的所有群众都对临灾避险行动心中有数。三是要加强监测和巡查,不放过出现的任何前兆现象。要鼓励群众监测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重庆黔江的一位群众监测员,对滑坡隐患长期监测达6年之久,今年6月的一天,滑坡出现险情,他及时报警,果断配合村干部组织险区群众撤离,1小时候滑坡发生,掩埋滑坡体下几乎所有房屋,48人成功脱险。一旦发生地灾险情,要及时有力地加以处置。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反应,第一时间接报灾情险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7月28日四川汉源万工乡集镇发生滑坡,如果不是乡镇干部和国土所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将会出现更大的人员伤亡。
(六)加强重点地区防范
要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震灾区、西南山区和东南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特别关注铁路公路沿线、大江大河沿岸、人口稠密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峡库区涉及的湖北省、重庆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峡库区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抢险等工作,抓紧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科研、宣传和总结工作。汶川、玉树地震涉及的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省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克服不利条件,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最大限度地保护灾区人民不再受到二次伤害。其他地区,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灾防治
有三个方面请大家关注。一是要宣传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以及基本的防灾知识,来提高公众防灾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分析宣传地灾突发频发的原因和地灾的特殊性。三是要宣传成功避险、宣传群测群防监测员的辛勤工作,来提升社会对地灾防治工作的正面认识。
(八)进一步提高防灾科技水平
从根本上说,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要依靠科技进步。各国土资源厅、有关地勘单位,要加强对地灾的分析、研究、总结、规范,与时俱进的改进和创新地灾防治工作。要在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的基础上,更加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大作用。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组织科技攻关,要组织专家调查总结地质灾害防御规律,为以后的防范提供可借鉴经验。
三、持续做好甘肃舟曲、四川汶川、绵竹和云南贡山等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目前,距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已十多天,但各项工作仍不能松懈。部系统各方面要密切配合,眼下舟曲抢险救灾工作重点要围绕这4个方面展开。一是在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再排查、再巡查、再核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监测,明确责任人。要圈定地质灾害危害区域,提出转移避险的具体建议。加强雨情和水情监测预警,把问题想得严重些、考虑得更加周全些,及时、坚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切实避免再次发生群死群伤。二是部机关、测绘局、航遥中心和环境监测院等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完善应急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做好各项支撑工作。三是为灾后重建做好基础性工作,通过地灾排查,对地灾防范和治理、灾毁耕地复垦、灾害重建选址等提出建设性意见。部有关司局要指导做好灾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按期提交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原址重建地质环境论证方案、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文本等成果。
18日晚至19日凌晨,四川多个地区普降大雨,局部暴雨,引发大量滑坡泥石流灾害,绵竹、映秀、汶川等地灾情还在扩大,抢险救灾进入最艰苦时期,转移出来的大量受灾群众需要安全的临时安置点。四川省厅全力以赴,集中了大量专家和技术队伍正在各灾区进行艰苦工作。部已通知周边省份做好准备,随时调集力量支援灾区。18日凌晨发生的云南怒江州贡山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正处于紧张的抢险救灾过程中,徐部长带领部专家组经长途跋涉,已在现场开展调查评估、二次灾害防范、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群众安置点选址等多项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目前还有大量中小型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正在处置,这次大范围强降雨天气的来临,使我们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两线作战的巨大压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严峻的形势、社会的需求以及工作上的困难,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研究安排,严阵以待、严加防范,切实做好今年的地灾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⑺ 此次发布的4个气象预警,对长江流域是否有影响
7月16日18时,中央气象台发布个气象预警,分别是:暴雨蓝色预警、高温黄色预警、橙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据了解,预计7月16日20时至17日20时,黄淮西部、江淮北部和东部、湖北中西部、湖南西北部、重庆、四川南部、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云南西北部、西藏东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会迎来大到暴雨。其中,湖北西南部、重庆东北部等地局地有100~200毫米的大暴雨;而且在上述部分地区中伴有最大小时降雨量30~50毫米,局地可能超过7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局部地区还会有雷暴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⑻ 矫梅燕副局长在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4月18日,根据录音整理)
尊敬的汪民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国即将进入汛期之际,国土资源部组织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部署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非常重要。下面我代表中国气象局就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从过往经验看,我们不可掉以轻心。受我国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貌地质和气候变化影响,由气象条件诱发的地质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重发趋势,地质灾害不可预见性越来越强,影响越来越复杂,应对难度越来越大,地质灾害已呈现出常态化发展趋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是国土和气象两部门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不可掉以轻心。
从气候预测看,我们不能麻痹大意。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为中等偏差年景,汛期降水呈显著的阶段性特征,盛夏(7月至8月)辽河流域、海河流域、黄河中游将可能出现汛情,汛前期青海、四川西北部、陕西北部、山西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今年地质灾害防御形势严峻,容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
从服务能力看,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当前,气象业务服务能力与地质灾害防治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对突发性高影响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暴雨诱发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的要求还有差距。面对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能力的差距,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
从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看,我们需要常抓不懈。十八大提出的“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既是对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科学发展的支持,也对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和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灾害防治工作。
二、认真总结两部门合作经验,持续推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2003年以来,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的《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协议》为开端,两部门深化合作,有力促进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业务的发展。今后,我们要以打基础、强基层、健机制为重点,持续推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科学发展。
第一,要打基础,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一是共同推进易灾地区和主要灾害隐患点自动气象站、暴雨监测站和雷达等组成的气象综合观测网络建设,实现对关键地区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险情。二是针对地质灾害短历时、局地性和突发性强等特点,深化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预报特别是短时临近预报业务,提高定量降水预报水平,确保准确做出预报。三是联合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区致灾临界雨量指标体系,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确保防御端口前移。
第二,要强基层,共同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对接融合。一是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御“十有县”和“五到位”建设要求,以及中国气象局关于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十二到”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现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对接。二是重点推进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农村气象信息员的共建共用,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灾害预警发布手段的共建共享,基层地质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实现灾害早发现、早通气、早部署、早防御。
第三,要健机制,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长效发展。一是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机制,建立有利于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展的保障机制,形成政策支撑有力、运行保障可靠、经费投入稳定、地方支持力大的发展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国土、气象全方位合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气象资料等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应急联动,建立重大灾害的联合会商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科研合作和标准制定,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业务的规范化发展。
三、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按照此次会议的有关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责任落实是前提。各省(区、市)气象局要严格遵守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气象服务规章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岗,保证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各级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气象服务上,要在预报服务第一线靠前指挥。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监测预报是基础。各级气象部门要狠抓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的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两个环节,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要密切监视重点地区灾害性天气变化,掌握雨情、水情和隐患点实况信息。要充分发挥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实景观测等在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强化面向地质灾害的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预警服务。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灾害预警和有效发布是关键环节。要联合国土资源部门将地质灾害条件等级预报升级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手段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和机制,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和覆盖面。
第四,要进一步强化联动联防。要加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联动联防,建立两部门应对恶劣天气特别是突发强降雨天气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的消息树作用。要加强部门内灾害性天气联防协作,建立区域性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天气上下游影响站台之间灾害性天气监测实况、灾情、预报、警报信息通报机制。
同志们,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各级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心。衷心希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本着开放融入式发展理念,携手把地质灾害防御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气象局向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长期以来对气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⑼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响应
群测群防机构可通过电视、网络、传真、通讯等形式接收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县级群测群防机构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将信息转发到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隐患点监测责任人以及隐患区巡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1)当预警级别为3级时,群测群防机构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
(2)当预警级别为4级时,群测群防机构应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密监测,注意防范,做好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的准备。
(3)当预警级别为5级时,群测群防组织应立即通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密监测。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前兆,应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威胁的人员。
(4)未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区域内,出现持续大雨或暴雨天气时,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应及时上岗加强监测。当发现临灾特征时,应立即组织疏散受威胁人员。
(5)鼓励公民和组织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信息。
(6)县级群测群防机构在汛期每个月25日前,应将当月地质灾害信息反馈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信息反馈内容详见附件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