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史
A. 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
地质灾害都复是在一定的动制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
B. 中国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既受制于自然环境,又与人类活动有关,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1]
中文名
地质灾害
外文名
Geological disasters
特点
突然,广泛,区域,不可避免等
简称
地灾
类型
滑坡、泥石流
快速
导航
基本特点
基本分类
分级标准
成因分析
危险性评估
防治知识
应用
速报制度
防御
相关条例
中国地质灾害
瑞士的地质灾害
期刊
信息化建设
定义
简称地灾。[2] 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不良地质现象通常叫做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降低了环境质量,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2]
地质灾害的背景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2]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基本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协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是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就不仅是指预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层次的社会意识上更表现为努力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约束公众的行为,自觉地保护地质环境,从而达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目的。
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体)、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缝等,它们是比较公认的原地壳表层地质结构的剧烈变化而产生的,且通常被认为是突发性的。
地质环境灾害是指区域性地质生态环境变异引起的危害,如区域性地而沉降、海水入侵、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石山地区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区域性地质构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区的频繁洪灾等,这些问题通常都是由多种因素引起且缓慢发生的,地质界常称其为缓变性地质灾害。
当然,不能简单地把洪水归类于地质灾害。但长时期、大范围且爆发频繁的洪灾是与地质环境密切相关的,是人类社会工程经济活动或防洪治水方略与地质环境演变方向比较长期的不相适应的结果。利用考古资料恢复长江荆江河段近5000 a来洪水位的上升过程,发现近2000 a来是荆江洪水位相对荆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时期,累计上升13.6 m,特别是近500 a来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视速率达20~27 mm,/a。近500 a来的荆江走堤厦其堤基的决口破坏历史研究表明,在两岸干堤地基的渗漏、管涌、溃决、软上地基变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质问题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渍决占绝对优势,干早期则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这反映了荆江高水位与其地质环境已不相适应的关系。
C. 我国建国以来有哪些重大的地质灾害
54年洪水,1959-1961三年自然灾害,唐山大地震,98洪水,5.12汶川大地震
54年洪水淹死3万人
中国近年最大的灾害一览表
1950年7月,淮河大水。由于泥沙淤积,河床高 涨,加上国民党军队在淮海战役时对沿淮堤坝的大肆破坏, 这年汛期,淮河流域全面告急,河南、皖北许多地方一片汪 洋,水灾淹没土地3400余万亩,灾民1300万。淮北地区受 灾惨重,为百年所罕见。
1954年7月,长江、淮河大水。长江中下游、淮河 流域降水量普遍比常年同期偏多一倍以上,致使江河水位猛 涨,汉口长江水位高达29.73米,较历史最高水位的1931 年高出14.5米。虽然沿江人民做出了极大努力保卫荆江大 堤,从而保证了武汉市和南京市的安全,但却淹没农田 4755万亩, 1888万人受灾,财产损失在100亿元以上。由 于农产品减少,也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1955年的工业生 产。
1959一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 1959年全国干旱范 围广,旱情严重;1960年干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早情 重,春季又出现倒春寒;1961年旱情较重,冬小麦遭受“卡 脖旱”,北方冬麦区还遭受较重的于热风危害。所以农业生 产大幅度下降,连续二年没有完成国民经济计划,市场供应 十分紧张,人民生活相当困难,加上长期劳动紧张和疾病流 行,人口非正常死亡增加,仅1960年统计,全国总人口净 减少1000万人。经济困难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1963年8月,海河大水。8月上旬河北省连续7天 下了5场暴雨,其中内丘县樟狐公社过程降水量2050毫 米,暴雨面积大,过程总雨量在1000毫米以上的面积达 5560平方公里,淹没104个县市7294多万亩耕地,水库崩 塌,桥梁被毁,京广线中断,天津告急, 2200余万人受 灾,直接经济损失达60亿元。
1966年3月8日,邢台地震。死亡8182人,受伤 51395人,倒塌房屋508万间。
1970年1月5日,通海地震。死亡15621人,受伤 26783人,倒塌房屋338456间。
1975年8月,河南大水。 7503号台风在福建登陆, 经江西南部、湖北,5至7日在河南省伏牛山麓停滞和徘徊 20多个小时,最大降水量1605毫米,使汝河、沙颖河、唐 白河三大水系各于支流河水猛涨,漫溢决堤,板桥、石漫滩 水库垮坝失事,造成特大洪水,毁房断路,人畜溺毙,灾情 极为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
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死亡24.2万人,重 伤16.4万人,倒塌房屋530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 以上。由于“文化大革命”四人帮干扰和唐山地震的严重破 坏, 1976年我国国民经济收入比上年下降2.7%,使国民经 济濒于崩溃的边缘。
1978一1983年,北方连续大旱。 1978年,全国出现 大范围干旱,受灾6.03亿亩,成灾2.69亿亩;1979年秋、 冬干旱范围大;1980年夏季华北、东北大部和西北部分地 区出现了较严重的伏旱,全国受旱3.92亿亩,成灾1.87亿 亩;1981年春季北方冬小麦区雨水少5-7成,缺水人数达 2297万人,秋季雨水少4-9成,全国受旱3.85亿亩,成灾 1.82亿亩;1982年全国受旱3.11亿亩,成灾1.5亿亩; 1983年全国受旱2.41亿亩,成灾1.44亿亩。不少地区出现 干旱时间长、,范围广、灾情严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罕见 的大旱。缺水也成为北方的一大难题,己严重影响人民正常 生活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1985年8月,辽河大水。 8507、8508、 8509号台 风袭击东北地区,连降大雨,加上河道年久失修,洪水宣泄 不畅,辽河原有河道行洪能力为5000秒立方米,实际上洪 水仅2000秒立方米,但却造成该省中小河流决口4000多 处,致使60多个市、县, 1200多万人, 6000多万亩农田和 大批工矿企业遭受特大洪水袭击,死230人,直接经济损失 47亿元,东北三省减产粮食100亿斤。 综上所述,近40年来我国的大灾害中,洪涝灾害排在 首位,共有5次,地震为3次,旱灾为2次。
1998年夏的全国性大洪水。
2003年春夏的“非典”流行。
2004年岁末印度洋地震引发的大海啸,
2008年南方雪灾。
2008年 汶川地震
2010年甘肃泥石流
希望能帮你
D. 地质灾害有哪些因素
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
地质灾害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主要类型: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E. 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一)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各种危害或严重灾害,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现象或事件(汪新文主编,1999)。地质灾害按成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另一类是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
(二)特点
地质灾害与气象灾害、生物灾害一样是自然灾害的一个主要类型,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群发性和渐变影响持久的特点,并且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段永侯等,1993)。地质灾害中以突发性、群发性小型土质滑坡、崩塌为主。直接诱发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是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群众防灾意识淡薄、避灾自救知识缺乏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而地震、火山喷发这样的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对来说比较小,但是它的破坏性是巨大的。
二、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一)地震
地震是岩石圈在内力作用下突然发生破裂,地球内能以地震波的形式强烈释放出来,从而引起一定范围内地面震动的现象。引起地震的原因很多,据此可以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和冲击地震,人类活动引起的地震还可以称为诱发地震(宋春青和张振春,1996)。构造地震是构造变动特别是断裂活动所产生的地震,约占全球地震总数的90%。其中大多数又属于浅源地震,因此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很大,波及的范围很广,常引起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汶川地震就属于此种类型。
人们根据地震的活动地区,在地理上划分出几条主要的地震活动带。环太平洋地震带,约80%的浅源地震都发生在这一带内;地中海—南亚地震带,带内亦发生破坏性地震以及很少的深源地震。此外,还有北极—大西洋海岭地震带、东太平洋海隆地震带、西印度洋地震带、东非地堑地震带等次要地震带。
(二)火山喷发
火山喷发是地幔物质在地球内部动力的作用下不断运动,当岩浆中气体成分游离出来使内压力增大到一定极限时,岩浆就会顺地壳裂隙或薄弱地带喷出地表,形成火山喷发。根据火山通道的形状可分为裂隙式喷发和中心式喷发。裂隙式喷发是岩浆沿一个方向的大断裂或断裂群上升,喷出地表;中心式喷发则是喷发物沿火山喉管喷出地面,平面上成点状喷发。
人们根据火山的活动性,将火山划分为死火山、活火山和休眠火山三种。如今,地球上已发现的活火山共有523座,其中有455座在陆地上,有68座位于海底(李克,2005)。死火山大约20000余座。这些火山在地理分布上有一定的规律性,他们大多集中在几个主要的火山带上。如环太平洋火山带、大洋中脊火山带、阿尔卑斯—喜马拉雅火山带、东非裂谷火山带。
火山喷发形成典型的火山地貌景观,有火山锥,如海南琼山马鞍岭,山西大同火山锥;火山口;火山湖,也叫火口湖,如吉林延边长白山天池;堰塞湖,黑龙江五大连池和镜泊湖;火山溶洞;火山瀑布等。
(三)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整体的向下滑动。滑坡经常发生在粘土质为主的土层或泥质岩及变质岩的分布区。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滑坡的形成与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外营力改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松散土体和高陡的斜坡是形成滑坡的内因,河流冲刷及淘蚀是产生滑坡的外因,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是发生滑坡的主要诱发因素。
另外,产生滑坡的基本条件是斜坡体前有滑动空间,两侧有切割面。例如中国西南地区,特别是西南丘陵山区,最基本的地形地貌特征就是山体众多,山势陡峻,沟谷河流遍布于山体之中,与之相互切割,因而形成众多的具有足够滑动空间的斜坡体和切割面,广泛存在滑坡发生的基本条件,滑坡灾害相当频繁。
(四)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区的沟谷中,因暴雨、洪水等充足的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的洪流。泥石流具有暴发突然,运动快速,来势凶猛,破坏力强,成灾率高等特点。泥石流的形成有三个必备的条件:①地势陡峻,山高沟深,流域面积大;②有大量的松散的物质;③在短时间内有充沛的水量。泥石流粘度大、容量高、具有重大冲击力,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暴雨、洪水过后经常会出现这种地质灾害。
泥石流发生机制是陡峭的河床堆积物由于暴雨而饱和,进而在其表面产生水流,堆积物失去力学的稳定性而开始滑动形成泥石流。另外,崩塌土块在其运动过程中,破坏了结构,而又有水的供给也可以形成泥石流。泥石流的发育过程与气候环境的变化有关,如冰川的消融,冰体填充山谷,阻塞成湖,山坡重力侵蚀加剧;与季风在一个地区的盘踞时间的长短有关;与一个地区的植被繁盛也有关系;泥石流还与区域地质构造运动的强弱、地势起伏和岩石软硬有关。
(五)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大型沉积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区的工业发达城市及油气田开采区。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往往不易被察觉;在城市内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积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办法,也难使沉降的地面回复到原来的标高。近年来,在软土等不良工程土体较发育地区,由于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基础不均匀沉降现象成为影响大型工程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地面沉降对于建筑物、城市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危害极大。
三、中国的主要地质灾害
中国是一个面积广阔、资源丰富的国家,面积广阔又决定了中国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以及气候条件的复杂性。因此中国的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类型多样,发生频繁。中国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一)中国地震灾害的分布特点
中国处在世界两个最活跃的地震带上,东濒临环太平洋地震带,西部和南部是欧亚地震的经过区域,因此中国的地震灾害比较频繁同时它也是中国主要的地质灾害。
(1)中国地震分布特点是东少西多,地质构造特点是以东京105°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中国西部地区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活跃、最强烈和最密集的地区。环太平洋地震带对中国台湾及其附近海域影响最大。
(2)华北区、台湾地区地震多发的成因是该区处在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的交界带,地壳活动强烈。西南地区地震、滑坡、泥石流多发的成因是由于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的挤压碰撞。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特点
中国泥石流的分布明显受地貌、地质和降水条件的控制,集中分布在阶梯状地形的过渡带上,尤其是沿大断裂、深大断裂发育的河流沟谷两侧(冯天驷,1998)。其中云南、四川、甘肃、陕西、西藏等地区是中国泥石流的多发地区。同时西南地区也是中国崩塌、滑坡等发育的主要地区。
(三)地面沉降分布特点
地面沉降活动主要发生在中国东部地区,尤其以沿海城市和华北平原等地区最严重。在该区域内,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区有的是孤立存在,有的则是密集成群或断续相连,形成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带。
(四)水土流失的分布特点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土损失,亦称水土损失。
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56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37%,其中:水蚀165万平方千米,风蚀191万平方千米,在水蚀和风蚀面积中,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6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范围广、面积大。西部12省(区、市)(桂、蒙、陕、甘、宁、青、新、川、贵、滇、藏、渝)占国土面积70.78%,土壤侵蚀(均指微度以上侵蚀,下同)面积107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82.61%,水土流失最严重,分布面积最大;中部10省(冀、晋、辽、吉、黑、皖、赣、豫、鄂、湘)占国土面积24.28%,土壤侵蚀面积4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14.64%,水土流失较严重;东部10省、市(京、津、沪、苏、鲁、浙、闽、台、粤、琼)占国土面积8.13%,土壤侵蚀面积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2.74%,流失相对较轻。
(五)土地沙漠化分布特点
中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中国西北、华北、东北等地区,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不断地增加。荒漠化不仅使中国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对中国的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使中国的旱灾、沙尘暴等灾害不断地严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宣传教育中心,2003)。
F.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现象)。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财、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地质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致灾地质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称为灾害。致灾地质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地质灾害的类型常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划分,而灾害大小则以受灾对象的损失大小进行评估。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很多常见的有10类30多种。
地质灾害可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进程,有的是逐渐完成的,有的则具有很强的突然性。据此,又可将地质灾害分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两类。缓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较从容的时间,可有预见地进行,其成灾后果一般影响范围大,只造成经济损失,不会出现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突然,可预见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其成灾后果常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有点、带、区域性易发区。一般说,崩塌、滑坡易发区为点状;地裂缝易发区为条带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发区呈区域性分布。易发区的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专门调查,按照易发区划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定,并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致灾地质作用处于临界稳定状态或不稳定状态,有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地区。危险区需进行监测和应急调查,提出预防措施,危险区范围一般较小,且多指突发性灾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所影响的范围。危险区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专门调查或勘查,对致灾地质作用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后划定,并经县(市)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危险区应有明显预警牌和告示,以防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主要对省内重要城市、重点矿山、重要交通干线等灾害作出初步评价预测,对其防治提出原则建议;对影响特别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隐患点,尽可能提出较为具体的预报意见,提出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作出汛期突发灾害陷患巡回检查计划。
市(地)、县级防灾预案,主要应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段;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针对不同地质灾害实行事先预报的一项基本制度。防治地质灾害应该是“预报”重于“治理”。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5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5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各期预报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县以上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把准确情况迅速上报,其要求如下:
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地区(市)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48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由地区(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省主管部门;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省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①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②发生时间、伤亡人数;③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④地质灾害类型;⑤地质灾害规模;⑥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发展趋势;⑧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⑨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险情巡视制度,要求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汛期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危险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作现场调查、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促当地政府采取必要的应急防灾措施。特别要加强连续降雨后或暴雨后的险情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当地人民政府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群众监测网络、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防灾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危险区管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将明显可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经所在地区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公布以后,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根据公布的危险区范围在周界上、特别是周界的道路旁设立明显的危险区标志,如桩、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
(1)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若确需开展建设的,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开展建设。
(2)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任何可能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内进行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活动;在岩溶塌陷危险区不能超量开采地下水。
(3)责成危险区所在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预案。
(4)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从我国国情出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促进经济发展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着重落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坚持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形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灾害险情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工作前,为工程措施的选择、工程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据。必须做好勘察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险情状况,包括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并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确定防治目标。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指防治对象的范围、部位;安全目标指经过工程防治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
要多方案比选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要妥善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实行信息法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于顺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务,又要不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的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较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都要进行方法(工艺)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遇有地质情况与设计图所预计的不同或发生新的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才能较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监测内容依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而定,监测网一经建立,就要按预定期限,坚持连续监测,并须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非标准化特殊的地质工程。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的素质有特别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上述几项办法明确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三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现行管理程序,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甲、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历史灾害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要素有: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其中危害强度指灾害活动所具有的破坏能力,是灾害活动的集中反映,是一种综合性的特征指标,只能和灾害等级进行相对量度。
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指未来时期将在什么地方可能发生什么类型的地质灾害,其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以及危害的范围、危害强度有多大的一种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受多种条件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植被条件、人为活动条件等。历史地质灾害活动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具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具有双向效应,有可能在地质灾害发生以后,能量得到释放,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动特点,灾害发生后其活动并未使不平衡状态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灾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条件下将继续发生。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资源毁坏以及社会经济系统失控等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称为灾情。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是指对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自然环境恶化,人类生命财产损毁或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环境发生严重破坏的现象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估的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要素包括:致灾环境要素、地质灾害活动要素、受灾体要素、破坏损失要素。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有多种类型:根据评估时间分为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灾后总结评估;根据评估范围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
灾前预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或一个潜在地质灾害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期望损失)的预测性评估,它的目的除了为减灾决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外,还可对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依据;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都是在灾害发生后,对已经出现的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其目的是为及时、有效地进行抗灾救灾提供依据;点评估是指对一个地质灾害体或一个具有相同活动条件和特征的相对独立的灾害群的灾情进行评估;面评估是对一个具有相对统一特征的自然区域或社会经济区域进行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区域评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区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就是对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建设场地及其附近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和估量,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之所以会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基本有两种情形:一是工程选址不当,将居民点、重要工程选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地方;二是不适当的工程活动诱发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从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设前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因工程选址不当或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损失,这是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规范、约束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估结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批准手段时,必须持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有专门资质的单位按统一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工作。
G. 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有哪些
一、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国家,灾害类型多样,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通过对中国地震发生记载次数的统计发现,我国的地震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居世界之首。历史时期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地震就有8000多次,地震发生十分频繁。同时,我国又较多发生强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就先后发生7级以上地震50余次,而6级以上地震,仅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发生了近千次,涉及范围几乎遍布全国,但贵州、浙江和港澳等省(区)除外。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我国也频发,是除地震外最严重的地质灾害。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4~2009年资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资料汇总)统计(表1-1;图1-1),这3种地质灾害占的比例高达95%,其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而其他地质灾害居于次要地位。
表1-2 2005~2009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统计
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贵地区,由于地处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向东部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切割特别剧烈,同时许多地区暴雨强烈,加上人为破坏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动广泛而又严重,所以崩滑流特别发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动特别频繁,是我国崩滑流灾害严重的地区。在以下地区形成崩滑流密集区(带):1)长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带。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辽宁的凤城、宽甸、岫岩,河北的青龙,北京的怀柔、密云等地区。
2)黄土高原密集区。主要为黄土滑坡,其次为泥石流。以西部的陇中高原和中部的陕北高原最严重,特别是在黄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铁路沿线尤为发育。
3)秦岭-大巴山密集区。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以白龙江和汉水流域最发育。
4)长江三峡密集带。以滑坡和崩塌(危岩)为主,其次是泥石流。广泛发育在宜昌—重庆之间的长江沿岸。
5)龙门山、横断山、五莲峰、乌蒙山密集区。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危岩)次之。鲜水河、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最发育。
6)云贵高原密集区。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崩塌(危岩)。以澜沧江、元江流域最发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华南和东南沿海的仙霞岭、武夷山和台湾山脉的一些地区崩滑流灾害也比较严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活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而急剧发展,目前已广泛分布在我国大城市、城镇、矿区与铁路沿线。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带,引起地面下降与裂缝,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时引发不同程度地裂缝。据郑柏举(2010)资料,目前我国的沉降总面积约9万平方千米,而且仍然处于蔓延趋势,其中约80%分布在东部地区。地面沉降从地质角度看,容易发生在3种区域:三角洲和滨海平原、冲洪积平原及内陆盆地。体现在我国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条主要的地面沉降区(带):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地面沉降区、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面沉降区、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汾渭沟谷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其中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十分严重。据全国地质灾害普查资料统计,全国有岩溶塌陷3000多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330平方千米。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粤北山地。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质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地面的剥蚀、侵蚀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侵蚀形式以表层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带,虽然它总的水土流失、侵蚀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国家,据调查统计,至20世纪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7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8%。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呈持续发展态势,其面积、侵蚀强度和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全国平均每年扩展约1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广泛,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严重,长江、珠江中上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比较严重。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千米,年均侵蚀模数约8000吨/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总量为1316亿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6万平方千米,年侵蚀土壤为24亿吨。
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区域,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每年扩展2460平方千米。
全国现有各类盐渍土地99万平方千米,其中现代盐渍化土地37万平方千米,残余盐渍化土地45万平方千米,潜在盐渍化土地17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地区、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区。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严重。
(五)火山灾害
火山灾害目前仅属于次要的,我国大多数火山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云南、黑龙江与台湾等边缘省份。目前我国有危险的活火山有3处,即长白山、腾冲和台湾的阳明山。
H. 历史上有哪些时候也曾像最近几年这样地质灾害频发
我国的西、南部山区,特别是川陕、川滇、川藏等地区,由于山体高大,岩层风化剧烈专,雨季降水比较大,容易属引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东部的河流三角洲等地方,由于地下水变动和人工干扰等因素,容易发生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另外,在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由于地下水位受采矿干扰等因素,也是容易发生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地区.
全球来说,受地壳运动和板块挤压作用的地区,地震、火山等灾害比较容易发生.
I. 地质灾害状况
地质灾害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严重威胁国家重大工程的建设与安全运营。据统计,1995~2008年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共造成13900人死亡或失踪,平均每年死亡和失踪993人(图2.3)。
图2.3 1995~2008年中国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对比(2008年“5.12”汶川地震引发的崩塌、滑坡造成的死亡数除外)
图2.3显示的总趋势是明显的。从2001年全国普遍推行群测群防工作体制和2003年开始实行全国地质灾害区域预警预报以来,虽然人类活动的范围和强度仍在发展,但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或失踪的总数量逐年呈下降趋势。
1998年,中国南北方(长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比较普遍的大雨和洪灾以后,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地质物质储备相对减少,可能是1999年死亡人数出现低谷的一个原因。2006年多次超强台风暴雨登陆在中国广大地域引发群发型滑坡、泥石流灾害,具有点多分散,单点灾害伤亡人数少,合计伤亡人数多的特点。
据分析对比,中国因地质灾害年均致死人数与全国人口总数之比约在1∶106量级,美国和加拿大的比率约为1∶107,日本近于1∶106。中国人口基数大,又处于基础工程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年平均致死人数约为美国的25倍。若按等量人口计算,两者的比例数仍高达5倍,说明中国地质环境的科学利用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防灾减灾工作的努力空间还是很大的。
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2001~2008年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5亿~51亿元之间,这个数据主要反映了农村和城镇地区的经济损失量,对于公路、铁路、矿山和水利、水电等工程类的反映严重不足。因此,由于部门管理的分割,单纯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尚缺乏可信的数据,估计年平均直接经济损失在80亿元以上,年最高经济损失应在150亿元以上,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中国地质环境的复杂性造就了中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广大的山地丘陵区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多发区,严重危害山地居民的生命安全,严重制约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和人文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588个县(市)长期受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困扰,约200个城市受到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威胁,数千万人生活在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域,缺乏生存的安全感。全国共有各类矿山20多万个,每年产生固体废物140×108t、尾矿30×108t,这些废弃物任意堆放成为比较严重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另外,全国有20余条铁路干线、数千座水电工程和多数山区公路不同程度地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害和威胁。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统计数据表明,约2/3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是由于大气降雨直接诱发或与大气因素相关。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逐月统计结果显示,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汛期(5~9月)(图2.4)。
图2.4 全国重大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逐月分布
在空间分布上,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南和西南广大山地、丘陵地区。2004~2006年,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区、市)为主要的地质灾害分布地区。
2.3.1 滑坡
我国滑坡主要集中分布在西南的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地区和西北的陕西、甘肃、山西地区,以及中南、东南的福建、湖南、湖北等地区。在上述省(区)内滑坡多成群、成片、成带状分布,而其余地区则较少发生滑坡,即使有滑坡也多属零星散布。我国滑坡分布的基本特点是:西部地区多于东部地区,南部地区多于北部地区,其中我国西南地区是滑坡分布最集中、发生频率最高的地区。
滑坡分布的东、西两大区存在明显差异:在太行山—贵州高原一线,以西滑坡分布密集,以东滑坡分布明显减少,特别在以东的北部地区几乎很少发生滑坡,更没有滑坡的集中发生区。大兴安岭—太行山东麓—贵州高原东缘一线是我国的第一级地貌界线,它把我国划分为地貌景观截然不同的两部分,即高耸深切割的以大高原、高山、极高山和大盆地为主的西部地区和低矮而浅切割的以平原、低山、丘陵为主的东部地区,东、西两大区滑坡分布存在明显差异。
滑坡分布的南、北差异明显。以秦岭-淮河一线为界,北部滑坡稀疏,南部滑坡密集。秦岭-淮河一线是我国气候分区的第一级界线,年降雨量800mm等值线与此线吻合,其他的气候要素也多以此为界。此线以北是蒸发量超过降水量的少水地区,小河流大多数是间歇性的,河流密度较小;此线以南是降水量超过蒸发量的多水地区,小河流常年有水,河流密度较大。南、北两大区滑坡分布存在明显差异。
2.3.1.1 滑坡分布规律
1)滑坡直接受易滑地层的控制。中国95%以上的滑坡发生在易滑地层分布区。例如,四川省的滑坡集中发生在上更新统成都粘土、下更新统昔格达组、中生代红色砂页岩地层和下侏罗统、二叠系煤系地层中;贵州省的滑坡集中发生在二叠系煤系地层和三叠系红色泥岩、砂页岩地层中;云南省的滑坡主要分布在砂页岩地层和凝灰岩地层中;而陕西、甘肃两省的滑坡主要发生在第四系新、老黄土层中;山西省的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黄土、上更新统—更新统的杂色粘土岩、上更新统红色粘土和三叠系砂页岩地层中;湖北、湖南两省的滑坡多集中发生在第四系红色粘土、裂隙粘土和砂板岩地层中;福建省的滑坡主要集中在富含泥质(或风化后形成泥质)的岩浆岩中。
2)滑坡集中发生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在强烈构造运动中形成的各种软弱结构面是滑坡发生与分布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些软弱结构面与有利的地貌条件相配合,为滑坡的发生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新构造运动对滑坡发育的影响中,一类是直接作用,地震是新构造运动的典型表现,强烈地震时会触发大量的滑坡灾害;另一类是间接作用,由于新构造运动的影响,地貌形态发生着深刻变化,地面隆升导致河谷下切和冲刷,间接地影响着滑坡的发生和分布。
3)地形切割程度影响着滑坡分布。中国绝大多数滑坡都分布在河流、沟谷的两岸。因此,在较小区域的滑坡分析预测时,地形切割度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但是,大区域的分析预测时,大的地貌单元界线更为重要。4)强降雨集中和剧烈的人类活动也是滑坡灾害频繁发生的重要因素。
根据滑坡、崩塌灾害历史分布情况、地质背景环境特征、灾害与环境条件相关关系分析,全国滑坡、崩塌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见图2.5。
图2.5 全国滑坡、崩塌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据孟晖,2006)(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2.3.1.2 滑坡灾害特点
1)群发性:单个滑坡的成灾面积一般都很有限,但是滑坡灾点数量多,分布面广,因此群发性滑坡往往会造成严重的损失。特别是区域强降雨往往会诱发大规模的群发性滑坡灾害。
2)突发性:滑坡的突发性强,一方面表现在高速远程滑坡方面;另一方面表现在暴雨期间和地震期间,滑坡剧滑之前宏观前兆未被察觉或已发现但未引起警觉,往往损失惨重。
3)旋回性:其实质是在地貌侵蚀旋回背景中的某个阶段滑坡灾害发育活跃期(集中期)的一种表现。从幼年期-壮年期-老年期的地貌发育过程中,滑坡活跃发生在地貌从幼年期到壮年期的过渡阶段。
4)周期性:滑坡灾害的周期性是指更短时间尺度的活跃期和宁静期交替的规律,即不同时间段内,活泼灾害可能处于其活跃期,或者是宁静期。
5)人类活动的直接诱发作用:人类工程开挖活动、爆破作业、生产生活用水入渗坡体、坡上加载、采矿、冲刷坡脚、水库蓄水等活动对滑坡具有积极的诱发作用,能直接诱发滑坡或导致老滑坡复活。
2.3.2 泥石流
我国泥石流的分布,遍及23个省(区、市)。大体上以大兴安岭-燕山山脉-太行山山脉-巫山山脉-雪峰山山脉一线为界。该线以东,即我国地貌最低一级阶梯的低山、丘陵和平原,泥石流分布零星(仅辽东南山地较密集)。该线以西,即我国地貌第一、二级阶梯,包括辽阔的高原、深切割的极高山、高山和中山区,是泥石流最发育、最集中的地区,泥石流沟群常呈带状或片状分布。其中成片的集中在青藏高原东南缘山地、四川盆地周边,以及陇东-陕南、晋西、冀北等以及黄土高原东缘为主的地区。从泥石流的成因类型来看,冰川泥石流主要分布于中国西部山地,并大部分集中于西藏东南部地区;暴雨泥石流主要分布于西南地区,其次西北、华北和东北也有呈带状或零星分布。从泥石流物质组成看,泥石流分布遍及西南、西北和东北的基岩山区;水石流分布于华北地区,而泥流则分布于松散易蚀的黄土分布区。
2.3.2.1 泥石流分布规律
1)在断裂构造带分布密集。在多期地质构造运动影响下,构造断裂和褶皱十分发育,一些深大断裂活动强烈,尤其是第四纪以来差异性升降运动,致使岩层挤压破碎,降低了岩体的稳定性。易于发生崩塌和滑坡,常成为泥石流发生的源地。因此,断裂带多是泥石流分布密集带,其数量多,规模大,活动强烈,危害严重,诸如云南小江、四川安宁河、甘肃白龙江等断裂构造带。
2)在地震活动带成群分布。中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地震活动带多分布于深大断裂带,尤其是新的活动断裂和地震多发区,也是泥石流发育和分布带。
3)在深切割的中山高山地区普遍分布。
在高程方面,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我国地势自西向东倾斜,呈现三级台阶的显著特点,在各级台阶的过渡地带的山区为泥石流普遍分布区。
在地形上,分布于具有一定坡度的山坡和一定沟床比降的沟谷内。坡面泥石流分布于25°~33°以上的坡地最为常见;沟谷泥石流多分布于沟床比降为100‰~400‰的沟谷。
在流域特征上,泥石流多发生在小流域。因为小流域沟谷处于发育期,具有丰富的固体物质补给,降水汇流和陡峻的地形等条件有密切的关系。
在气候方面,季风气候区分布普遍和集中。由于地形条件复杂,地势差异大,季风分布不均。就降水量来看,东南多于西北,山地多于河谷,迎风坡多于背风坡,使我国泥石流分布具有片状和带状分布的特点,季风气候影响和控制泥石流宏观分布的格局。
根据泥石流灾害历史分布情况、地质背景环境特征、灾害与环境条件相关关系分析,全国泥石流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见图2.6。
图 2.6 全国泥石流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据孟晖,2006)( 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2.3.2.2 泥石流灾害特点
1) 常发性: 这类泥石流多半是高频泥石流沟引起的,例如云南东川蒋家沟、四川的黑沙河、云南大盈江的浑水沟等。
2) 突发性: 主要与大规模的山区建设有关。这类泥石流沟大多是新生的,过去没有发生过泥石流的历史,突然发生,若不坚持治理,仍有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可称为低频泥石流。
3) 群发性: 因为局部大暴雨覆盖范围一般在几百至一千多平方千米,正好是我国山区一个小流域的范围。在某些具备泥石流条件的流域内,当遭受暴雨袭击时,常引发流域内各条大沟同时发生泥石流。
4) 同发性: 泥石流与崩塌、滑坡、洪水在一个地区往往同时遭遇,形成灾害,因为它们要求共同的最主要的发生条件,即降雨条件是一致的。
5) 转发性: 滑坡为块体运动,泥石流为固液混合流,它们为两种不同方式的运动,但有时滑坡、泥石流相伴而生,滑坡可迅速转化为泥石流灾害。
J. 中国地质灾害概况
中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除地震外,还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海水入侵、特殊岩土等多种类型。这些灾害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据初步调查估计,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到1994年底,全国共发生明显破坏作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地震除外)达4万多次;其中,一次死亡数十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千万元以上的比较严重的灾害事件有几千次。各种地质灾害共造成几万人死亡,毁坏房屋达几千万间。此外,地质灾害还破坏铁路、公路和内河航运,破坏土地资源和农作物,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几亿元到几十亿元。现对我国主要地质灾害分述如下。
一、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崩塌、滑坡、泥石流是广泛发生在山地高原地区的地质灾害。它们形成条件和活动规律相近,区域分布密切共生,所以常称为崩滑流灾害。
中国是崩滑流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据初步调查,全国大约有中型以上灾害点3万余处,小型灾害点多达数十万甚至100多万处。1949~1994年的45年间,共发生破坏较大的灾害4200多次,造成重大损失的严重灾害事件至少有900次。
崩滑流灾害分布十分广泛。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中,除上海等个别省(市、自治区)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黔地区,是灾害活动最强烈的地区;其中,川滇山地、鄂西山地、秦岭、黄土高原、燕山山地、辽东山地最严重。该带西部和西北部地区灾害活动较弱,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和青藏高原的部分地区。东部和东南部地区,灾害活动主要分布在东南丘陵和台湾山地,除局部地区灾害严重外,灾害一般不强。
崩滑流灾害是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之一,其主要破坏作用有下列5个方面。
1.造成人员伤亡
1949~1990年,我国崩滑流灾害至少造成9595人死亡。在城镇、矿区等人口聚集地区暴发的崩滑流活动常造成一次死亡数百人的灾害事件。如:1980年6月3日凌晨,湖北远安县盐池磷矿崩塌,284人丧生;1983年3月7日,甘肃省东乡自治县洒勒山发生大型滑坡,三个村庄被摧毁,死亡237人,重伤27人;1989年7月10日,四川华蓥市溪口镇青龙嘴山发生滑坡后,因暴雨进一步形成泥石流,沿途村庄、工厂被掩埋,221人遇难。
2.破坏城镇、矿山、企业
全国受崩滑流严重侵扰的城市有59座,县城以下的城镇数百个。如重庆市共有体积大于500m3的滑坡129处,崩塌58处,解放以来多次发生活动,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有66处滑坡处于活动或潜在不稳定状态,还有82处可能崩塌的危岩体,时刻威胁着城市的安全。一些城镇,如四川省松潘县、南坪县,云南省兰坪县及新疆库车县等因崩滑流灾害严重,不得不搬迁重建。许多建设在山区的工厂,特别是“三线”工厂,常遭到崩滑流灾害破坏,因此使一些工厂停产或搬迁。如第二汽车制造厂厂区内,共有崩塌、滑坡270处,总体积达750×104m3,十几年来,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严重损失。我国多数矿山不同程度地遭受崩滑流灾害的破坏或威胁,其中以抚顺西露天矿、四川攀钢蓝尖铁矿、华蓥山煤矿、甘肃白银露天矿等数十个矿山尤其严重。
3.破坏铁路、公路、航道,威胁交通安全
全国铁路沿线分布有大型泥石流沟1386条,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滑坡有1000多处,崩塌有近万处。22条铁路干线上,有9980km长的线路受到比较严重的危害或威胁。1949~1990年,因崩滑流灾害造成的较大行车事故180起,33个火车站被淤埋41次,毁坏大型桥梁27座,隧道6个,平均每年中断行车1100h,用于修复整治的工程费约1.5亿元。受害最严重的线路主要有宝成线、陇海线宝天段、成昆线、川黔线、湘黔线、东川线及鹰厦线等。
几乎所有的山区公路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崩滑流灾害的破坏。如川藏公路沿线分布有泥石流沟1036条,滑坡419处,崩塌1525处,受害路段总长3176km。川滇、川陕、甘川、昆洛、成兰、滇黔等公路崩滑流灾害也十分严重。
大江大河两岸是崩滑流灾害的多发区,对内河航运造成严重威胁。如在长江中上游的重庆至宜宾之间的690km河段,发育有滑坡、崩塌和危岩体283处,总体积约15×108m3。金沙江下游的攀枝花至宜宾段,分布有崩塌、滑坡、泥石流935处,平均密度1.2处/km,总体积在35×108m3以上。几十年来,长江中上游两岸多次发生特大规模的崩塌、滑坡活动,给长江航运造成严重危害。如1985年6月12日发生的新滩滑坡,造成堵江停航12d。
4.破坏水利、水电工程
解放以来,我国有数百座水库和水电站遭受崩滑流灾害破坏。仅云南一省遭破坏的水库就有50余座,水电站有360余座。刘家峡水库自1968年蓄水后库岸不断崩塌,到1984年总崩塌量达1250×104m3以上,影响了库容。拟建中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岸稳定性差,库区范围内发育有崩塌、滑坡214处,泥石流沟271条。在三斗坪至江津县的未来库岸地带,发育有5000m3以上的崩塌(危岩)、滑坡体392处,总体积28×108m3;其中,100×104m3以上的灾害体189处。全库岸崩塌(危岩)、滑坡体数量的平均线密度为0.14处/km,平均体积模数为91×104m3/km。如何防治这些灾害对水库工程建设和正常运行是水库建设和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5.影响资源开发,阻碍山区经济发展
为了使山区摆脱贫困面貌,需大力开发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然而在崩滑流活动区,这些经济活动受到严重阻碍。如四川省攀西地区(我国规划中的重要矿产基地),在大约6.6×104km2范围内,发育有体积50×104m3以上的滑坡或滑坡群200余个,为矿产资源开发造成了严重困难。
二、岩溶塌陷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也十分严重。据初步调查,全国有岩溶塌陷2840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为330km2。
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市、自治区),以桂、湘、黔、粤、冀、赣、滇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及粤北山地。
岩溶塌陷的危害主要是破坏房屋、铁路、水坝、电站等工程设施和城市、矿山、企业环境。全国发生岩溶塌陷灾害的城市近70个,造成严重破坏的44个,主要有唐山、武汉、昆明、黄石、九江、水城、杭州、柳州等。受岩溶塌陷严重危害的大中型矿山有60多个,主要有湖南恩口煤矿、湖南水口山铅锌矿、湖北铜录山铜矿、广西泗顶山铅锌矿、广东凡口铅锌矿、山东莱芜铁矿等。近年全国铁路沿线发生岩溶塌陷375处,其中危害严重的有55处,受害线路60多段,主要分布在贵昆线、湘桂线以及京广线、沈大线、胶济线的部分线段。有30多个车站受到危害,主要有黄石、大冶、水城、昆明、泰安、瓦房店、柳州、玉林等。近40年来,因岩溶塌陷颠覆列车3次,中断行车达2000多小时。
三、地面沉降
(一)我国地面沉降区的分布
据专门勘查和区域地形变测量结果分析,目前我国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大约有70个。其中,累计沉降量达2m以上的有上海、天津、台北、宜兰、嘉义等5个城市;1~2m的有西安、太原、沧州、苏州、无锡等5个城市;0.5~1.0m的有北京、保定、嘉兴、常州、衡水、阜阳等6个城市。
从区域分布看,地面沉降活动主要发生在我国东部地区,尤其以沿海城市和华北平原等地区最严重。在该区域内,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区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则密集成群或断续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区(带)。主要有下列6个区(带)。
1.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沉降区。
2.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沉降区。这是我国沉降范围最广,沉降幅度最大的地区。地面沉降与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在空间和时间上同步发展。中心区主要在渤海海湾西岸的天津市区及其外围的宁河、安次、南堡、塘沽、静海、大港、黄骅、沧州一带;其次是冀中平原的衡水、冀县、枣强及其外围地区;再次是鲁北平原的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区。
3.南部黄淮海平原的徐州—商丘—开封—郑州地面沉降区。
4.长江三角洲的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
5.汾渭河谷平原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
6.台湾山地边缘的宜兰—台北—台中—云林—嘉义—屏东地面沉降带。
(二)地面沉降的主要危害
1.破坏城市设施,妨碍城市建设
主要表现是:造成房屋和桥梁开裂、倾斜或倒塌;道路凹凸不平或开裂;地下管道错裂失效;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下沉或被水淹没;抽水井管上升,设备须不断更新等。例如:上海市外轮停靠的码头,原标高5.2m,1964年下沉到3.0m,高潮时被水淹没而无法装卸,耗资900多万元进行加高后方可使用;西安市排水管道屡遭破坏,每年花费100多万元进行维修、改建;上海苏州河原来每天运输吞吐量(100~120)×104t,60年代以后减少了一半;天津塘沽海门大桥,两端沉降差达135mm,引桥发生错裂,使这座跨度为64m的开启式提升桥不能按原设计提升,影响了海河航运。
表2-1我国部分城市地面沉降灾害情况简表
①抽水指抽取地下水,下同。
地面沉降还导致观测和测量标志失效,使河流水位、海洋潮位、地形高程失真,给城市规划和建设造成困难。
2.积水滞洪,水患和潮灾加剧
严重的地面沉降活动,把一些城市置于洪水和海潮威胁之下,具体表现如下。
(1)滞汛积水地面沉降城市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滞汛积水问题,不仅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而且常使地下室和低层建筑物在汛期被水侵没,造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例如:天津市1977年7月下旬因暴雨积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元以上;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在1986年和1988年因积水造成的物资损失达100多万元。
(2)洪水威胁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一般地势低平,且大多沿河发展。地面沉降活动不仅使城市高程进一步降低,而且拦河堤坝等防洪设施因沉降而发生破坏。因此,一些城市御洪能力不断下降,出现严重的水患威胁。例如天津市海河干流两岸防洪堤,自1959年来普遍下沉1~2m,而且一些堤段因不均匀沉降出现许多裂缝,加上河道淤积影响,使海河泄洪能力由原来的1200m3/s降到400m3/s以下。遇到一般较大汛情,全市即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如1990年汛期,海河泄洪130m3/s已显困难,如再遇1963年规模的特大洪水,将导致极其严重的损失。上海市区在20年代地面一般高程为4~5m,60年代后普遍降到3.5m以下,部分地区只有2m左右。伴随地面沉降活动,黄浦江、苏州河水位不断上升超过警戒水位的现象频繁发生,并多次出现黄浦江水倒灌,淹没市区的现象。为了确保城市安全,1956年开始沿江修建防汛墙,此后伴随地面沉降的发展,先后5次进行改建和加固,投资达4亿多元。目前,上海市区共建防汛墙224km,郊区建34km,外滩一带墙高已达2.3m,预计到2030年,还须再加高到2.7m左右才能防御黄浦江水。类似情况在其它一些地面沉降城市也普遍存在。
(3)潮灾加剧在滨海地区,地面沉降活动使陆地地面高程下降,海平面相对上升,导致海水侵袭和风暴潮灾害加剧。如天津塘沽地区,近几十年来相对海面上升50cm,而地面高程普遍下降到2m以下,局部降到平均海平面以下,最低处(塘沽河滨公园)为-3.3m。与此同时,滨岸防潮堤不但大幅度沉降,且发生局部开裂;许多防潮闸——耳闸、二道闸、海河闸、金钟闸等下沉0.4~2.6m。在这种情况下,天津沿海灾害性风暴潮日趋严重,其频度、强度和造成的损失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如1985年8月2日和19日发生的风暴潮,使海水越过防潮堤闸涌入陆地,塘沽一些地区水深达1.3~2.0m,大量企业单位被淹,受灾居民1万多户,直接损失1.3亿元。近年来,宁波市沿甬江上溯的潮水也多次越过防潮堤闸,淹没沿岸码头、仓库、工厂和居民区,造成严重损失。上海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风暴潮灾害也日益严重,不但潮位越来越高,而且高潮频次也不断增加,风暴潮造成的损失愈来愈大。1962年8月,7号台风袭击上海,吴淞口潮位高5.38m,苏州河口水位4.76m。在猛烈的潮水冲击下,防汛墙出现46处决口,半个市区进水,南京东路水深0.5m,直接损失达5亿元。
四、地裂缝灾害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
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了三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一)汾渭盆地地裂缝带
自六盘山南麓的宝鸡,沿渭河向东经西安到风陵渡转向NE方向,沿汾河经临汾、太原到大同,发育有一个宽近100km、长近1000km的地裂缝带。该带沿汾渭盆地边缘断裂带内侧的第四纪沉积区延伸。各地区地裂缝的成因、活动方式等具有基本一致的特征。自6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灾害性地裂缝,70年代中期以来活动加剧,使西安、大同、宝鸡以及周至、临潼、渭南、华县、蒲城、韩城、万荣、运城、绛县、临汾、洪洞、祁县、太谷、榆次等近50个市、县出现较严重的地裂缝灾害。
该地裂缝带自南向北可大致分为四个段落。
1.渭河盆地地裂缝
该区地裂缝分布在渭河两岸地区,以西安市地裂缝规模最大,危害最严重。此外,千阳、宝鸡、周至、武功、兴平、礼泉、三原、临潼、长安、渭南、蒲城、华县、华阴、大荔等20个县、市也发生不同规模的地裂缝。这些地裂缝给当地人民生活和工程建筑以及土地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如地处华山北麓的蓝田、华县、华阴,自1971年以来出现多处地裂缝,至今仍在发展。在华山半导体厂内,有两个以近EW向为主体,兼有SN向和NE向的地裂缝带。其长度分别为200m和250m;宽度分别为70m和100m,使刚刚建成投产和一些正在施工的车间、仓库等主要建筑物开裂,局部发生下沉达14.6cm,虽经多次加固处理,但始终不能摆脱地裂缝危害。在华山汽修厂亦有两条近EW走向的地裂缝带。其总宽200~300m,长约500m。在其影响范围内的5幢家属楼和其它建筑设施,相继发生大面积裂缝和变形,铁路路基也下陷变形;虽然每年耗费大量资金加固,但裂缝持续发展,防治效果不佳。陕西化肥厂于1972年建成,尚未投产,厂房即发生裂陷,下沉量达20~50cm,多次加固修理,仍未取得安全效果。
2.运城盆地和临汾盆地地裂缝
地裂缝分布在涑水河和汾河两岸的运城、夏县、合阳、韩城、万荣、闻喜、绛县、侯马、翼城、襄汾、临汾、洪洞等约20个县、市。这些地裂缝主要延伸方向为NEE、SN、NE、NW四组,单条长度为几十米到100m以上,宽度一般为0.4~0.2m,可见深度为0.2~0.3m。多条地裂缝常常组合成带,有时沿一个主导方向呈线状或串珠状延伸,构成长达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的地裂缝密集带;有时不同方向的地裂缝相互交叉,构成密集的地裂缝集中区。分布在工厂、村落、田野中的地裂缝,对房屋建筑和土地资源造成危害。例如1983年7月28日傍晚和29日早晨万荣县两次暴雨后,该县薛店村在29日9时30分地面开裂。地裂缝长1.5km;一般宽为1~2m,最宽达5.2m;一般深1.5~3.0m,最深达12m。大量积水顺缝一泄而光。裂缝所经之处,房屋开裂或倒塌,受损房屋300间(受害居民67户)。村内一口深223m、造价6万余元的机井也因而塌毁。1984年6月,绛县电厂地裂。地裂缝长50m,宽40cm。家属宿舍也随之开裂。运城东北的半坡乡,一条NE向延伸的地裂缝(长约9km,宽0.3~1.0m),造成数十间民房开裂,田地成为破碎的沟地。
3.太原盆地地裂缝
地裂缝主要发生在太原市南部的榆次县、太谷县、祁县等地。榆次县北部王湖至聂村一带,1982年出现4条近SN向的地裂缝,组成长约500m,宽约15m的地裂缝带,裂缝深2.5~3.0m,最深12m。处于地裂缝发育带内的省储备局仓库、地区变电所和部队等单位的办公楼、食堂、家属宿舍等建筑物出现大量裂缝,成为危房或者废弃。
4.大同盆地地裂缝
地裂缝主要发生在大同市,以市区西南边缘的大同机床厂一带最严重。地裂缝始见于1977年,发生在剧场街9号楼附近,长200m,使9号楼出现裂缝。80年代以后,地裂缝迅速发展,1986年延伸到1000m,1988年和1989年进一步发展到5000m,至今仍在活动。地裂缝走向NE57°,宽1~6cm。其南盘相对下滑,垂直相对位移2~5cm,最大18cm。地裂缝破坏带宽5~20m,所经之处,房屋墙体和过梁开裂,门窗变形,管道错动。机车厂8幢居民楼和食堂、学校等公用设施严重受损,受灾建筑面积29141m2,危害居民290户。除市区外,在北部天镇县的滹沱店、孙家店、顾家湾、宣家塔和阳高县的罗文皂以及大同市东南官道村等地,在1982~1984年前后亦发生不同规模的地裂缝,民房和田地受到破坏。
(二)太行山东麓倾斜平原地裂缝带
该地裂缝带始于1966年。该年3月在邯郸市电台和国棉一厂首先发生地裂缝活动。此后,不但在该市迅速发展,而且河北平原和豫北平原的许多地区相继发生日益严重的地裂缝活动,很快形成一个沿太行山东侧和东南侧倾斜平原延伸的地裂缝分布带。其北起保定,向南经石家庄、邢台、邯郸进入豫北的安阳、新乡、郑州一带以后,向西延伸,经洛阳达三门峡一带,与渭河盆地和运城盆地的地裂缝带相连,全长约800km。共有50多个县市发现400多处地裂缝。其中,河北省有39个县市、200多处,主要有易县、容城、涞水、保定、定县、博野、正定、藁城、束鹿、宁晋、新河、柏乡、临城、无极、南宫、邢台、南和、永年、邯郸、肥乡、广平、鸡泽、大名等;河南省约15个市县、100多处,主要有南乐、清丰、汤阴、浚县、辉县、获嘉、新安、渑池、三门峡、陕县、灵宝等。
分布在城镇和企业、矿山的地裂缝,对房屋和其它工程造成了严重危害。河北省邯郸市1963年发生地裂缝活动。1966年以后地裂缝迅速发展,在国棉一厂、电台、汽车修配厂及前郝村等地形成三条地裂缝。裂缝单条长度为185~700m,组合长度3~8km。地裂缝损坏楼房7处,平房数十间,错断管道2处,破坏围墙10堵,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发生在农村的大量地裂缝,除破坏民房、道路外,还对耕地和水利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三)大别山北麓地裂缝带
1974年在大别山北麓的山前倾斜平原地区出现了大量地裂缝,主要分布在豫东南的固始、商城、淮滨、潢川、息县和皖西南的霍丘、颖上、寿县、六安、金寨、阜南等11个县市,其范围南北宽近100km,东西长约150km,可大致分为三个近EW向延伸的地裂缝密集带:北带从息县夏庄经淮滨县城、固始三河、霍丘周集至寿县;中带从潢川隆古、城关、桃林,经固始分水,至霍丘河口、列李集;南带从潢川仁和,经商城、金寨北部和固始、霍丘、往东延至六发县境内。每带宽15~20km,带内地裂缝密集,带间地裂缝比较稀少。单个地裂缝规模不等,长度一般在10~300m以上,宽10~50cm,个别达1m左右,深一般3~5m。
1976年唐山地震前后,大别山北麓地裂缝活动加剧,其范围几乎扩展到整个淮河流域和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在豫、皖、苏、鲁四个省中有152个县市出现了地裂缝,形成三个规模较大的地裂缝分布带:一是从大别山北麓的信阳、六安向东到南通、如东的EW向地裂缝分布带,其地裂缝除在潢川至寿县一带进一步发展外,在东部的马鞍山至如东一带也出现不少地裂缝;二是周口—阜阳—寿县和商丘—永城—蚌埠两个相近平行延伸的NW向地裂缝分布带;三是沂水—郯成—宿迁NNE向地裂缝分布带。
(四)其它地区的构造蠕变地裂缝
除上述三个大规模地裂缝带外,在其它地区还有一些零星的地裂缝或小规模地裂缝带。它们亦主要分布在华北的晋、冀、鲁、豫地区。如1988年在豫东平原上蔡县黄埠乡和太康县朱口乡发生的地裂缝活动,造成黄埠乡尚庄、杜庄等5个自然村,朱口乡的洼陈、二甲张等12个自然村的许多民房的墙体、门窗开裂0.5~6cm,当地群众惊恐不安。山东省淄博市南定玻璃厂和傅家、大徐家等地,自1985年以来,地裂缝活动持续发展,在玻璃厂厂区内形成一条近南北向延伸达300m以上的地裂缝,使主车间和其它一些工厂建筑、地面和墙体出现无数条2~30cm宽裂缝,工厂被迫搬迁;在傅家和大徐家,除上百户民房严重开裂外,田野、耕地之中亦出现多条延伸数百米的地裂缝。1989年,淄博市旦村水库的偏坝和附近地面亦发生开裂,使水库安全受到威胁。
五、海水入侵
海水入侵是由于滨海地区地下水动力条件发生严重变化,造成海水或高矿化咸水向大陆淡水含水层发生的入侵现象。海水入侵主要发生在城镇、矿山地区,通常是由于强烈开采或疏干地下水,使地下水水位持续大幅度下降形成的。其主要危害是破坏地下水水源,进而影响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
我国滨海地区发生明显海水入侵的地区主要有辽宁大连、河北秦皇岛、莱州湾和胶州湾沿岸、广西北海市等地。全国累计海水入侵面积在1000km2左右,最大入侵距离超过10km,最大入侵速率超过400m/a。
大连市海水入侵发生在1976年以后;到80年代末,海水入侵地区有12处,以大连泡、金县、南关镇、甘井子、营城子最严重,其次为革镇堡、大魏家、金纺、后盐村、周水子、牧城驿、龙眼井。入侵的累计面积为230km2,氯离子含量300~1000mg/L,最高超过7000mg/L。这些地区的地下水水源地遭到严重破坏,加剧了大连市水资源供需矛盾。
秦皇岛海水入侵发生在北戴河海滨区的枣园水源地,入侵面积24km2,氯离子含量500mg/L以上,水源地濒临报废。
山东省莱州湾、胶州湾沿海地区,是近年海水入侵灾害最严重的地区。截至1991年4月,累计海水入侵面积为431.2km2,地下咸水扩侵面积为299.5km2,累计730.7km2。主要发生在莱州市、龙口市、烟台市,其次为青岛市、胶州市、招远县,再次为蓬莱县、长岛县、牟平县、海阳县、胶南市等地。海水入侵活动使地下水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灾害区44.5万人无淡水使用。灾害区人民由于饮用劣质咸水,使身体受到严重危害,甲状腺肿、氟骨症、氟斑牙等地方病患者剧增,达40余万人。海水入侵还造成了土地资源严重退化,盐渍化发展,农业生产不断下降,粮食累计减产(30~45)×108kg。
其它地区还有一些小规模的海水入侵活动,虽然目前危害尚不严重,但存在不同程度的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六、膨胀土的胀缩灾害
膨胀土是一种胀缩能力极大的粘性土,对工程建筑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它使房屋等建筑地基发生变形,进一步引起房屋沉陷开裂;对铁路、公路以及水利工程的危害也十分严重,导致路基变形,铁轨移动,大坝开裂等,破坏了运输安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我国膨胀土分布广泛,主要发育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的205个县(市),其中以云南、广西、河北等地区尤为发育。如湖北省郧县县城,因丹江口水库蓄水而迁建,新城址膨胀土十分发育,严重受害房屋25.9×104m2,占全部房屋建筑的70%;其中,倒塌和被迫折毁房屋近10000m2。因破坏严重,县城被迫再次易地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类似灾害在湖北宜昌、贵阳、枝江、应城、孝感、云梦、新洲和广东省的广花盆地、东莞盆地、雷洲半岛,河南的平顶山市、南阳市,山西省泌水盆地,广西南宁,安徽合肥、泗县、蚌埠,云南蒙自、鸡街,四川成都,山东临沂、泗水,河北邯郸等地也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