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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

发布时间: 2021-01-21 11:21:1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有效预防、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未来工程设施及其运行环境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一项主动防灾措施。科学合理地开展此项工作,对发现项目建设区潜伏重大地质灾害问题、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以及指导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和运营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雅虹等,2007)。

为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颁发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及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作为目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范和依据。

(一)评估的任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任务包括:

(1)查明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

(2)分析预测工程项目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3)评价工程建设是否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和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4)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

(5)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等(郭富赘等,2003)。

(二)评估对象及灾种

《技术要求》规定,凡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以及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均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提及的是:一旦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无论场地是否跨越地方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划分的所谓易发区和非易发区,均应进行评估。

图2-2 常见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流程各异.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需要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技术要求》中有明确的规定。总体可概括为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除地质灾害外,还经常遇到一些环境地质问题需要讨论,主要有活动断层、岩溶、冲沟、淤泥、软土和饱和砂土的液化等,一般情况下是将其纳入到相关灾害中进行讨论。如岩溶问题可以并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灾害中讨论;活动断层、软土、砂土液化等问题可并入到地面变形或不均匀沉降(陷)灾害中讨论(金德山,2004)。

(三)评估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在申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办发[2001]35号)。

(2)在已进行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发[2004]69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国土资发[2004]69号)。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冻土沉陷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评价工作。

2.评估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2)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3)简要分析评估对象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范围、方式、强度与持续时间;(4)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5)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6)给出建设场地工程建设地质适宜性的评估结论;(7)针对不同建设阶段,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地质工作意见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建议。

3.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野外调查和后期室内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流程见图2-3。

(1)野外调查方法:野外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较低的成本投入,获取较多的基础资料并得到可靠的评价结果。因此,除采用一系列传统方法收集、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外,需充分利用已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高效、可靠的资料获取。如利用空间对地观测的InSAR技术可快速获取大范围、高精度现今地面沉降信息,对传统的水准测量结果进行补充和验证;利用高分辨率数字化航片或卫星图像,可对区域活动构造迹象、滑坡泥石流潜势等进行有效判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室内分析研究:室内分析研究主要是在野外调查及观测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进行现状分析、未来预测和综合评估。

图2-3 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程序图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常采用的方法包括:地质历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质类比法。此外,现状评估有时也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判别法,而预测评估有时会采用多因素分析法等。由于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一般投入的实物工作量较少,又与建设项目的选址阶段相对应,而且评估工作的性质是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不是解决问题。因此,评估的工作方法目前多以定性分析或半定量分析方法为主,较少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如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包括斜坡及工程边坡),一般采用地质类比法定性评估其稳定性;而对泥石流的稳定性多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评判法进行判定,或采用易发性量化指标半定量评估。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方法较常见的有信息叠加法、多因素综合判别法、模糊数学评判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4.评估级别

依据建设项目重要性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将评估级别划分为3级。凡重要建设项目,无论地质环境条件属哪类,均划为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的级别划分是个难点,要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评估级别。确定评估级别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按《技术要求》确定的建设项目重要性类别;(2)按《技术要求》确定的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3)根据这两个判别结果来综合确定评估级别(黄雅虹等,2007)。

5.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适当扩大,确定对工程项目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区域范围,必要时可对直接影响范围做重要评估,而对间接影响范围做一般性评估(邢岩等,2004)。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从形成到成灾)有点状、线状和面状之分,如崩塌、滑坡可以相对理解为点状;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为面状;地裂缝为线状。因此确定评估范围时,除用地单位申请批复的面积外,要充分认识和预测不同灾种从形成到成灾可能涉及的空间。一般而言,对于滑坡、崩塌,其评估范围应达到 “山坡有多高范围就有多大” 的基本要求;泥石流灾害要追索到泥石流形成区,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包括冲洪积扇)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预测的可能范围相一致;具有线状特征的地裂缝,也应按预测的可能延展范围作为评估范围。对于预测确有困难的灾害类型,评估范围一般应大于现状确定范围的3~5倍。当然,评估范围的确定离不开建设工程的实际布局(王得楷,2002)。

(四)评估报告内容要求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前言、评估工作概述、地质环境条件论述、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结论。其中,评估工作概述中涉及的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建议用列表的方式比较简明,另外,应尽可能附一张清晰的、包含有建设用地位置、交通和评估工作实际材料(如钻孔、物探线等)的示意图。

1.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分析是认识评估区基本环境特征和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环境,以及讨论拟建工程环境效应的重要基础。地质环境条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不能仅仅停留于环境现象或环境特征的简单罗列,而应紧密结合工程布局,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重视区域地质环境的研究,并从区域环境条件中分析地质灾害体的演化过程和主要控制及诱发因素。为了给后续分析论证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撑和逻辑铺垫,应以详细描述的方式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而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无关的环境描述,要尽量简略(金德山,2004)。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总体评价应用“复杂、中等、一般” 来定位。跨度大的复杂地区或环境地质条件分区、分段明显的,可以用分段分片评价。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灾害易发程度、危险程度和危害程度的综合反映。其实质是对建设项目区,在地质环境现状条件和未来工程活动条件下,地质灾害的空间预测和成灾可能性的预测,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核心内容。

(1)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现状评估除按《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外,还应注意其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金德山,2004)。危险性一律用大、中、小描述,避免使用 “较” 字。

在现状评估中如果没有地质灾害就不评估,切忌画蛇添足;对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工程建设和运行中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可开展评估工作;对有液化发生的区域及地段,液化评估时要依据相应的国家规范,如区域性评估可按建筑规范进行评估等。

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一般情况下,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次序进行分灾种危险性评估,而对于有些复杂工程也可按功能区分别论述。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是一种风险评估,所以应借鉴已有的同类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经验,这将为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评估提供有效的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减少预测的风险性。

(2)合理区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最终结论主要是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而定。根据笔者的体会,在评估报告中往往易出现二者重复性大、重点不突出和结论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十分重要。从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内容看,二者的关系比较清楚:即现状评估是预测评估的背景;而预测评估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而且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叠加后,共同形成危险性预测评估的最终结论(王得楷,2003)。

3.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1)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遵守“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并置取大” 的原则。评估工作以说清问题为原则,其量化指标的确定可以以地质分析方法为主,定量评价为辅。如果资料充分,有条件的可进行定量分析评价。

(2)综合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包括:(1)危险性分区;(2)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3)防治措施。这些内容应按区段评估,并配以相应的说明。

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后果的严重性,对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进行分区(或分地段、分工程部位)的综合评估(金德山,2004)。

危险性分区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符合哪一级就划为哪一级。如只有危险性大区和危险性小区,就没有必要在它们中间再划分一个危险性中区;又如只有危险性中区,就没有必要再划分一个危险性小区等。另外,要防止危险性分区随意扩大或缩小化,如由于工程施工开挖造成边坡失稳时,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较重区将主要集中在工程沿线或仅限于河谷等特殊地带,有时在进行危险性分区划分时,往往可能将划分范围扩大到外围,这样是不合理的(邢岩等,2004)。

综合评估应简明扼要,只要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主要认识反映出来即可,避免对上述评估的简单重复。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或中等的,要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尤其是提出避让或改变建设工程选择的,要提出论证,并给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是评估工作的目的,最终结论的得出应该建立在2个判据之上:一是地质灾害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此不能仅局限于灾害对拟建工程影响的分析,还要考虑拟建工程对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对环境带来的危害;二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此评价既要考虑技术上进行防治的难易程度,还要考虑防治费用的投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金德山,2004)。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即获得“防” 和 “治” 的具体措施。因此,选择的工程防治技术类型越简单,越易于实现越好,通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是应该首先推荐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工程项目除外);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现有经济技术条件难以达到防治要求的场地,从“防” 的角度,应态度明确,坚决提出 “躲避”、“另选场地” 和 “局部改选” 的建议,不应迁就局部和地方利益,铸成潜伏重大灾害隐患工程的大错(王得楷,2002)。

(五)评估报告评审要求与备案

评估报告完成后,需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评审完待评估报告提交委托单位后,还要对评估成果进行备案。

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法规有哪些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
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㈢ 为什么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在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地区对现有或潜在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进行评估,一般说来在地灾评估是建设用地审批的一道必要手续。

㈣  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灾害和斜坡变形灾害两大类共6个灾种,灾害类型划分及其主要特征见表12-5。

表12-5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及主要特征表

(一)地面沉降

在评估区及其附近,地面沉降分布于淮北平原阜阳、界首、太和、利辛、涡阳、蒙城等市县,是由于超采中、深层孔隙承压水引起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城镇开采井多深达150~200m,随着开采量逐年增大,承压水头逐渐下降,使得1.62×104km2的自流区基本消失,形成了以城镇为中心的区域性降落漏斗。至90年代中期,阜阳市城区降落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已达80m,水位降幅1.44~1.88m/a;界首市城区水位埋深已超过70m;有些地段降落漏斗已相连接。承压水位持续下降诱发了地面沉降。

20世纪80年代初有关部门对阜阳市进行水准复测发现,位于颖河西侧水文站内的9号点仅沉降83.7mm,沉降范围80~100km2。此后该市开采中深层承压水进入了高峰期,地下水位以3m/a的速率持续下降,至1990年沉降范围和中心沉降量分别以26km2/a和78.9mm/a高速增长,沉降中心最大沉降速率达109mm/a,沉降范围已达360km2,沉降中心最大累积沉降量873mm。地面沉降量与地下水开采量及水位埋深呈正相关。1990~1999年沉降速率虽有所减缓,但沉降范围扩展和中心沉降速率仍达6.25km2/a和59.3mm/a,至1999年1月沉降范围约410~420km2,中心最大累积沉降量已达1347.4mm(图12-2)。

图12-2阜阳市累积地面沉降量等值线图

等值线单位:mm

此外,管线附近界首、太和、利辛等县城水位持续下降,已形成水位降落漏斗,地面沉降有一定显示。

过量开采中深层地下水,使地下水位大幅度持续下降,造成含水层及相邻土体的有效应力增加从而固结压密并发生地面沉降。阜阳地区0~156m深度范围内主要有6个压缩层,总厚度50~l00m,其中A7-4、A9-5和A11-6三个压缩层是主要的,它们的埋深分别为39~77m、78~101m和107~132m,而埋深40m以内的土体则为超固结土,压缩沉降量小。

(二)采空塌陷

采空区地面塌陷是采掘巷道上部的岩层失去支撑,力学平衡条件被破坏,而发生的崩落、开裂、弯曲等变形破坏现象,最终导致地面沉陷的地质灾害。在安徽段采空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淮海煤矿和定远石膏矿和盐矿三地。

1.淮南煤矿地面塌陷

淮南矿业集团所属12对矿井,井田总面积为301.12km2,至今采空塌陷面积达57.744km2。随着煤矿开采的延深和规模扩大,1997年1月至2000年6月塌陷区增加了8.04km2,年增长率为4.1%。矿区地跨淮河两岸,为冲积平原区,淮河以南采空塌陷(距管线达19km)总面积34.734km2,塌陷最大深度约20.Om;淮河以北采空塌陷总面积23.01km2,塌陷最大深度约5.5m。淮南煤矿采空塌陷比较严重,造成村庄、农田被淹没,工程设施损坏,并对水利和防洪工程造成较大的影响。

淮南煤矿采空塌陷属缓变型。基本特征是:回采1.5个月左右,地面塌陷开始产生,3~4个月为活跃期,此时的塌陷总量可达70%左右,一般18个月后逐渐稳定,且采空区与地面塌陷区基本一致。淮河以北潘谢矿区采空塌陷处于持续发展过程中。

2.定远石膏矿地面塌陷灾害

定远石膏矿地面塌陷形成的特点是:巷道遗弃支护一拆除,巷道顶板岩层立即塌落,随后引起地面塌陷。目前塌陷面积仅为50~800m2,塌陷的深度最大为0.50~0.65m,管线离其尚有一定距离,且开采规模呈现减少的态势。

3.定远县东兴盐矿地面塌陷灾害

该矿的开采区位于输气管线(K235+280)的南侧4km处。自1988年末开采至今,仅在1998年后开采区开始产生轻微的地面塌陷,且与开采区范围相吻合,面积约0.2km2。目前对开采区及周围影响不大。

地面塌陷的产生及危害程度受诸多因素制约,主要与矿层厚度及埋藏深度、顶板围岩强度和上覆的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厚度有关:矿层厚度愈大,埋深愈小,顶板围岩强度愈小,上覆第四系松散堆积物愈厚,则地面塌陷愈强烈。

(三)地震液化

管线穿越的地震烈度Ⅶ度区有两段:一段位于淮北平原的四庙—孙集一带(K59—K70),西淝河河床两侧为第四系全新统粘性土、粉砂、细砂,厚度6.40~14.80m,地下水位埋深2.20~2.50m,其下伏的粉砂、细砂在地震条件下存在轻微液化;另一段位于江淮丘陵平原的前王一带(K266+200—K273+200),池河河床两侧分布的全新统粘性土、粉土和含泥砂砾石,厚15~20m,水位埋深0.8~2.4m,上覆的粘性土厚度在6m左右,下伏的粉土较薄,且标贯击数在17击左右,粘粒含量大于10%,基本不产生地震液化问题。

(四)膨胀土灾害

评估区内界首、蒙城、定远、滁州、来安等地丘陵岗地及河谷Ⅱ级阶地上广布的上更新统的冲积、洪冲积及残坡积的粘土、粉质粘土,颜色为灰白、棕黄、褐黄和土黄色,厚度一般7~15m,局部大于30m。天然状态下呈硬塑、坚硬状,柱状节理发育,含铁锰质结核和薄膜。由于土层中含较高的蒙脱石、伊利石等亲水性矿物成分,有遇水膨胀、失水收缩的特征,往往造成其上的建筑物变形、开裂。经取样测试,评估区内膨胀土自由膨胀率为40%~63.5%,属弱膨胀潜势。淮北平原区和沿江丘陵平原区一般在40%~57.5%;江淮丘陵平原区一般为45.5%~63.5%;局部可达66.5%~74.5%。从地貌上可以看出,膨胀土的膨胀性有在平原区稍低,丘陵坡麓的岗地区稍大的特点。

工程沿线膨胀土分布地段为K19+600—K58+400、K63+400—K65+000、K70+000—K178+500、K184+300—K219+100、K226+650—K245+450、K246+150—K251+250、K253+900—K262+050、K263+300—K266+150、K305+500—K309+900、K312+480—K321+870、K323+190—K325+050、K328+390—K333+900、K343+110—K345+910,分布长度为242.7km,占线路总长的70%。

(五)崩塌

沿线崩塌灾害主要分布于K185—K200、K280—K334段,崩塌均与人工切坡不当有关,有土崩和岩崩。崩塌体的规模一般在50~200m3之间,调查过程中发现多处岩崩,主要分布于K280—K302段,由中元古界千枚岩等浅变质岩组成的斜坡,节理裂隙极为发育,岩性破碎。因修建房屋和公路切坡的边坡大多不够稳定,如滁州市南谯区小庄村崩塌,土崩主要分布于K302—K334段,由Q3弱膨胀土组成,切坡后极易产生崩塌。如滁州市甘里阜和定远县城东轮窑厂崩塌等。

此外,还有人工堆积层崩塌分布于K185—K200段,是由采石场弃碴于采坑边造成的。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面沉降

阜阳市地面沉降的发展已直接或间接地给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危害,主要表现有:

1.破坏水利设施和降低防洪标准:位于沉降区的颍河和泉河,左右堤坝全长48km,堤顶高度均已随地面沉降而降低,已达不到原设计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20世纪80年代以来,阜阳节制闸多处闸体开裂现象逐年增宽,目前已严重威胁大闸的运行安全。

2.破坏市政及供水设施:部分深层地下水开采井发生倾斜、错位、井管抬升、井台开裂变形。颖上路段排水管道错裂,原可顺畅外排的污水向沉降部位集中。

3.破坏城市测量控制网:中国地震局以阜阳市为中心布设的阜阳环Ⅱ等水准线路,因地面沉降干扰,影响了地震监测工作。1999年总参在阜阳进行地形校测时,导线无法闭合,不得不从沉降区外水准点引测。

阜阳市中深层孔隙承压水水位下降速率近年来有所减小,反映阜阳市地面沉降有减缓的趋势。而输气管线通过地段在阜阳市地面沉降区以北约30km处,沿线除利辛县城外皆为农村,目前中深层地下水开采量不大,尚未发现地面沉降现象。

(二)采空塌陷

1.淮南煤矿采空塌陷

淮南煤矿系国家统配煤矿,开采数十年来所形成的地面塌陷范围和塌陷深度都很大。地面塌陷所导致的灾害比较严重,其危害主要表现在:塌陷盆地中心部位已形成一系列的塌陷湖(塘),造成村庄、农田、通信线路被淹没。边缘区(危险变形区)工程建设及设施被损坏,如房屋倾斜、墙基开裂、地坪错开等;对水利和防洪工程造成较大的影响,如淮河堤塌陷,下沉深度大于1m的达850m,累计影响长度15.1km;铁路路基下沉(大通—张楼线的望李段),影响长度为7.41km;外边缘区主要表现在对房屋的破坏,如墙基开裂等。

淮河以北的潘谢矿区地面塌陷正处于持续发展过程中,且距输气管线相对较近(在K159处相距为10.3km)。目前塌陷区呈北西西—北西向展布,而且潘1、潘2、潘3三个矿井的塌陷区几乎相接(图12-3)。矿区规划的开采区向四周扩展,无疑距输气管线将愈来愈近,应予关注。

图12-3淮河以北煤田采空区地面塌陷预测图

2.定远石膏矿地面塌陷

该矿采空区顶板岩层以软弱的泥岩和粉砂质泥岩为主。根据多年观测资料表明,当矿床开采深度在170~180m以内时,可引起地面塌陷;其中以开采深度60~70m的最易引起地面塌陷。

根据该矿1992年的调查结果,采空塌陷自1990年开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地面塌陷面积达10余亩,随着采空区面积的增加,地面塌陷时有发生,其多发年份为1998年之前,其后地面塌陷灾害有减缓的趋势。地面塌陷产生的同时,多伴有地裂缝的产生(危险变形区)。调查结果表明:定远石膏矿采空区塌陷的影响范围,一般比采空区范围向外扩展l00m左右。塌陷的危害主要是引起房屋开裂、电线杆歪斜、渠道损毁、耕地破坏等。而矿区位于县城的东南郊,属居民较密集区,且存在一些高层建筑(楼房、烟囱),因而,采空区的地面塌陷已威胁到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

由于定远石膏矿目前开采规模呈现减少的态势,因而矿区的地面塌陷问题影响甚弱,地面塌陷危险性等级属轻微。

3.定远县东兴盐矿采空塌陷

该矿矿体顶板埋深218m左右,近东西向展布,岩性为软弱的泥岩和钙质泥岩,目前采用钻井注水法生产工艺开采,采空区即为溶腔,溶腔间预留80~100m的保安矿柱。自1988年末开采至今,矿区地质环境现状较好,基本未产生相关的地质环境问题,仅在1998年后,开采区开始产生微弱的地面塌陷,其形态与开采区范围相吻合,面积约0.2km2。由于属钻井注水法开采,故其地面塌陷属缓变型,且地面显示不明显,主要表现在降雨期存在积水问题,而对开采区及周围影响不大(居民远离矿区,相距600m以外),地面塌陷危险性等级属轻微。

(三)地震液化

由于缺乏系统的资料,历史上中强地震时评估区土层液化的分布及液化对建筑物的破坏情况无法细述,但据现有资料,以阜阳市为例:1668年7月25日山东莒县—郯城间8.5级地震(是我国东部最强烈的地震),在阜阳市造成Ⅶ度破坏;1481年3月9日涡阳6级地震、1831年9月28日凤台北东6.25级地震、1937年8月1日山东菏泽7级地震,在阜阳市均造成V度破坏。由于淮北平原浅部发育全新世的砂类土和低塑性粉土,且地下水位埋深一般为1~2m,因此,存在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四)膨胀土灾害

评估区内膨胀土分布范围很广,属弱膨胀潜势,但据现场调查,对低层建筑仍有一定破坏性,主要表现在使房屋及墙体产生开裂,并伴有地裂或地基上鼓。如蒙城县的双佛塔建在膨胀土地基上,现在从塔顶到塔底产生一条大裂缝,另外淮南、蒙城、界首、定远等地的厂矿、学校、民房等,有不少因膨胀土地基而产生房屋开裂,其中蒙城县的蒙古族中学院墙在1978年秋天产生地基上鼓现象。

由膨胀土组成的边坡,边岸也极易产生滑坡、崩岸,如河岸、湖岸及人工渠的边坡都产生过规模不等的滑坡和崩塌,位于江淮分水岭附近的人工渠及巢湖湖岸,都有这类危害。

(五)崩塌

评估区内崩塌灾害主要是堵塞道路交通、压覆植被、掩埋农田等。输气管线施工的切坡开挖,势必会受到崩塌的危害。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1)工程沿线大部分为平原地区,工程建设时和建成后不会加剧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灾害。

(2)鉴于沿线膨胀土分布广泛,在区内刘巷子、定远、滁州等丘岗地带,地形起伏较大,工程建设时如开挖斜坡地带,易诱发边坡不稳定,一般不会加剧滑坡灾害,如在庙陈—滁州地段,基岩裂隙发育,人工切坡时易诱发崩塌或滑坡灾害,应注意边坡的防护工作。

(3)管线穿越淮河、池河、滁河等较大水体,如工程处理不当,会造成地基破坏,易产生管涌、渗漏问题,影响防洪堤。

(二)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地面沉降

根据规划资料,中、深层地下水在将来仍然是城镇供水的主要水源,且开采量和开采范围均有所扩大。采用水文地质比拟法,结合近年来的水位、水量、沉降监测资料的相关性分析,各主要城镇地面沉降预测结果见表12-6和图12-4。

表12-6主要城镇地面沉降预测结果表

图12-4安徽段地面沉降趋势预测图

鉴于缺乏淮北平原区地面沉降专门研究,其预测结果和将来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偏差,但其地面沉降的发展是存在的,会对管线造成一定的危害,笔者认为利辛段地面沉降发展对管线危险性大,其他危险性小。

2.采空塌陷

(1)淮南煤矿地面塌陷

根据淮南煤田分布特征和矿区地质构造条件分析,并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和概率积分法预测,离管线最近(4.5km)的朱集矿区,即使将来采矿,其塌陷影响范围一般以开采深度的65°角外延,其最大距离为2.5km(-1200m的开采标高)。2015~2020年预计最大下沉值为3.6m,下沉0.5m以上的塌陷范围为5.532km2,未延伸至管线;潘谢矿区地面塌陷灾害严重,但距管线较远。预测地面塌陷对管线的危险性小。

(2)定远石膏矿地面塌陷

定远石膏矿区矿层稳定,规划开采井巷最南端距管线1.4km。采用类比法和理论计算两种方法预测,认为规划开采区可能塌陷边缘距管线仅500~600m,塌陷影响带将波及到管线。管线在K245+500—K252+020段(长6.52km)通过石膏矿体分布区,若今后在管线下部及一定范围内(2km内)开采,势必会对管道的安全产生危害性,潜在危险性较大。

(3)定远东兴盐矿采空塌陷

矿区边界和管线最近距离为3.5km。东兴盐矿开采过程中,采用钻井水溶法开采,其采空区实际上是水与盐矿体(溶于水而流出地表)的置换过程,且矿体尖灭部位距管线3.5km,开采产生的地面塌陷对管线的危险性小。

3.膨胀土

评估区内膨胀土大气影响深度在3.0~3.5m之间,膨胀土的胀缩性易对管线产生顶压,加之地形起伏大,易产生滑坡,有可能会对管线产生不良影响,总体危险性小,局部中等。

4.地震液化

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对西淝河漫滩全新统冲积层(15m以浅的深度内进行判别,Ncr为7.07~7.72,在Ⅶ度远震的情况下,顶部的粉土不存在地震液化问题,而下部的粉砂、细砂则存在轻微地震液化。

5.崩塌、滑坡

采用图解法和极限平衡法预测,管线工程沿线的边坡存在基本稳定(K184—K227)和不稳定(K280——K301)两种情况,如切坡不合理,甚至局部形成人工边坡,上述斜坡段均可能产生崩塌、滑坡灾害,危及管线,但总体危险性小。

㈤ 为什么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勘察报告是每个设计阶段都需要的;地质灾害报告只有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专建设时才需要提属供,由于归口国土部门,涉及部门利益,不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也常常被要求做地质灾害报告。按国务院令是在可研阶段,按编制法可放在初设阶段,如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内建桥应该在可研阶段完成的,否则可以不做
不是所有的建设用地都需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要根据地质专家掌握的资料来决定.专家决定需要做评估的,建设单位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如果不需要做,专家就告诉他免做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房屋拆迁前就应该做,尤其在抚顺这样沉陷区多的城市,有的地区存在危险性的地质灾害,不适合搞建筑

㈥ 什么项目 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要求,相关技术要求依据《通知》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通知》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报告应经具有资格的资质灾害防治专家进行审查;对评估成果实行备案制度。
评估成果根据评估级别的不同分别由县级、市级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按要求抄报部、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㈦ 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是什么

一级评估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应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其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滑坡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对工程的危害。对斜坡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评价工程施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对变形迹象明显的,应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2)泥石流评价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情况、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危害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4)地面塌陷的评价必须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地震频率、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5)地裂缝的评价必须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裂缝的分布、组合特征、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地裂缝对工程建设的危害并提出防治措施。
除地震成因的地裂缝外,对其他诱发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分析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采矿活动、人工蓄水以及不良土体地区农灌地表水入渗、松散土类分布区潜蚀、冲刷作用、地面沉降、滑坡等作用的影响。
(6)地面沉降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所处区域地面沉降区的位置、沉降量、沉降速率及沉降发展趋势、形成原因(如抽汲地下水、采掘固体矿产、开采石油、天然气、抽汲卤水、构造沉降等)、沉降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预防及防治措施。对评估区不均匀沉降应作为重点进行评价。
二级评估应将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应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影响,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三级评估可以从简,对建设用地范围内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及其潜在危险性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初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及对评价区地质环境的影响。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对于受自然因素影响的地质灾害,评估时应考虑自然因素周期性的影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级见表15。
表15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确定要素 危险性分级稳定状态危害对象损失情况危险性大差城镇及主体建筑物大危险性中等中等有居民及主体建筑物中危险性小好无居民及主体建筑物小 现状评估是指对已有地制裁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依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危害。
综合评估的任务是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情况,采取定性、半定量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对土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防治诱发地质灾害或另选场地的建议。

㈧ 有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分级分类标准吗

你说了那么多没有说到点子上,看来你是一个外行,你所说的是专申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资属质,只有资质的才能进行评估这项业务。
至于你所说的那些技术人员的问题,你可以具体了解一下,没有按照要求的那么多的技术人员,可以采用外聘的方法来补充。但是,你最起码的要有人员能够做这些事情,当然也可以承包后请人做。最关键的不是填写那些数字的问题,最关键的在于你的申请会不会被批准,需要做一些工作的。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努力吧,希望你能够申办成功。

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二级 什么意思

二级评估抄应将地袭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应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影响,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就是地质灾害情况向上级报告的一个文档。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任务为:

1、查明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环境条件、自然地理及工程概况;

2、查明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发育类型、现状、分布及影响因素,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3、调查、分析评估区内潜在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以及工程建设和建成后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及其危险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4、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评估场地适宜性,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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