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怎么查
国土资源部或者国土资源厅网站一般都可以查到
『贰』 地质灾害评估是属于什么单位
地质灾害来危险性评估是由源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但是该单位只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具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实施工程活动的主体。比如说,a单位要在某地区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那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需由a单位在建设工程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即具备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出具危险性评估报告,评估费由a单位支付
『叁』 为什么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勘察报告是每个设计阶段都需要的;地质灾害报告只有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专建设时才需要提属供,由于归口国土部门,涉及部门利益,不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也常常被要求做地质灾害报告。按国务院令是在可研阶段,按编制法可放在初设阶段,如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内建桥应该在可研阶段完成的,否则可以不做
不是所有的建设用地都需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要根据地质专家掌握的资料来决定.专家决定需要做评估的,建设单位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如果不需要做,专家就告诉他免做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房屋拆迁前就应该做,尤其在抚顺这样沉陷区多的城市,有的地区存在危险性的地质灾害,不适合搞建筑
『肆』 什么项目 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要求,相关技术要求依据《通知》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通知》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报告应经具有资格的资质灾害防治专家进行审查;对评估成果实行备案制度。
评估成果根据评估级别的不同分别由县级、市级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按要求抄报部、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伍』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法规有哪些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
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资质的话,要来看评估报告自是几级的,一级的话需要甲级资质,二级的话乙级资质,三级的话丙级资质就好了。备案也是根据评估报告级别不同,去不同的国土局备案,一级报告要到省厅备案,二级到市局备案,三级到县国土局就可以了。备案的时候需要报告文本,光盘和备案登记表。
『柒』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1 年 第 8 号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0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31 号)的规定,经审查和公示,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 (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请获得资质的单位于 2011 年 2月28日~3月11日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理领证事宜,领取资质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 胡 杰 (010)66558318
政务大厅: 王兆丰 (010)66558748
附件: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5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捌』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到底是哪个部门需要
按照之前国土部的规定,建设项目预审中,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内必备的申报材料容。。但是目前有些省内规定,土地预审可不提供,但是审批阶段必须提供。
『玖』 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什么资料
不知道你是要给项目做危险性评估还是做评估的备案??
做评估的话,你回只需找一家具答备地灾评估资质的单位,谈好价格和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坐等拿报告就行了!
如果是要做评估备案的话,不用你担心,评估单位会帮你搞定的,
『拾』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资质取消没
根据国土资源部复《关于取消地质灾制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公告》(2014年第29号),取消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和备查。
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评估单位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