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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规模

发布时间: 2021-01-20 19:23:55

地质灾害按滑坡的土石方大小规模如何分级

滑坡按规模的大小可以分为以下5级:
小于10万方 小型
10-100万方 中型
100-1000万方 大型
1000万-一亿方 特大型
大于一亿方 巨型

Ⅱ 灾害体规模是什么意思

地质灾害,地质学专业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自然科学界的定义
简称地灾。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不良地质现象通常叫做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降低了环境质量,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灾害的背景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基本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协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是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崭发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就不仅是指预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层次的社会意识上更表现为努力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约束公众的行为,自觉地保护地质环境,从而达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目的。
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体)、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缝等,它们是比较公认的原地壳表层地质结构的剧烈变化而产生的,且通常被认为是突发性的。
地质环境灾害是指区域性地质生态环境变异引起的危害,如区域性地而沉降、海水人侵、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石山地区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区域性地质构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区的频繁洪灾等,这些问题通常都是由多种因素引起且缓慢发生的,地质界常称其为缓变性地质灾害。
当然,不能简单地把洪水归类于地质灾害。但长时期、大范围且爆发频繁的洪灾是与地质环境密切相关的,是人类社会工程经济活动或防洪治水方略与地质环境演变方向比较长期的不相适应的结果。利用考古资料恢复长江荆江河段近5000 a来洪水位的上升过程,发现近2000 a来是荆江洪水位相对荆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时期,累计上升13.6 m,特别是近500 a来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视速率达20~27 mm,/a。近500 a来的荆江走堤厦其堤基的决口破坏历史研究表明,在两岸干堤地基的渗漏、管涌、溃决、软上地基变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质问题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渍决占绝对优势,干早期则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这反映了荆江高水位与其地质环境已不相适应的关系。
从地球表层环境变化而言,地震灾害属于地质环境灾害范畴。固其发生的特殊性和危害巨大,地震灾害研究已自成一个体系论,作出未来灾害危障性预测,初步提出井论证不需治理、合方案的依据、布置与工程概算。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

基本特点
编辑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
(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基本分类

主要分类方法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主要类型介绍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图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Ⅲ  中国地质灾害主要成灾特点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它与干旱、洪水、台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相比,虽然具有许多共同之处,但由于形成条件、活动过程、破坏方式等的不同,使之具有独特的成灾特点。认识这些特点,对于分析地质灾害灾情构成,进行灾情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一、地质灾害数量特别多,但单点灾害的危害范围都比较小,因此是属于漫布的“星点状”灾害

如前所述,经调查确认,我国大陆发生过活动或具有明显潜在活动危险的各种地质灾害体数以万计,如果加上那些发育在人口比较稀少的偏僻边远地区的地质灾害体,则可能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处。

这些灾害虽然并非每年全都活动,但它们广泛分布在各个地区,每年至少有几千或上万处活动,其中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比较严重破坏的达几百处到上千处。同其它自然灾害相比,地质灾害的数量占有优势。

虽然地质灾害的数量多,但其影响的范围和成灾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在众多种类的地质灾害中,只有地面沉降等少数环境型灾害的影响面积可达几百平方公里以上,其它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规模都比较小。据一些地区调查结果,最大规模的崩塌、滑坡体体积为几千万立方米。它们的破坏范围一般在1km2以下,最大不超过10km2。一般泥石流主沟长度为几公里到十几公里,泥石流总量为几万到几十万立方米,除大规模群发性泥石流外,一般破坏范围不超过几十平方公里。岩溶塌陷和地裂缝灾害分布的局限性更大,其破坏范围一般在1km2以下。从成灾的行政范围看,一般单点灾害仅危害几个村镇,一般群发性灾害危害十几个乡镇,大规模群发性灾害危害几个县(市)。这与其它自然灾害相比,成灾范围要小得多。特别是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一般危害范围达几个县(市),大规模灾害危害范围达几个省或十几个省,更是地质灾害难以对比的。

基于这一成灾特点,在进行灾情评估时,深入分析灾害活动的危险性,根据灾害规模确定危害区是十分重要的。具体途径是:在对单一的或局部的地质灾害灾情进行点评估时,在确定灾害危害区后,就可以比较准确地调查统计受灾体数量和受灾体价值,进而核算期望损失;在对一个地区或区域地质灾害灾情进行面评估或区域评估时,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根据评估区灾害点数量、单点平均危害范围、平均受灾体价值密度以及灾害平均活动概率等参数,就可核算地区地质灾害的年均期望损失。

二、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同时或连续发生,形成破坏比较严重的灾害群或灾害链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灾害的这一特征表现得最为突出。这几种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是地震和暴雨,因此在强烈的地震或暴雨的同时,常常引发大量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裂缝灾害。例如1976年5月29日云南龙陵7.3级、7.4级地震诱发的大规模滑坡活动,造成了2万人伤亡,毁坏房屋9间,耕地12000多亩、森林5000多亩。1988年11月6日云南澜沧-耿马7.6级地震导致严重的地裂缝、崩塌、滑坡等灾害,在极震区出现长达几十公里,宽几厘米到几米的地裂缝和大量的崩塌、滑坡体,因此4.8万公顷农田和上千亩森林以及大量水利工程被毁坏,175个村庄、5032户居民因受危岩、滑坡的严重威胁而被迫搬迁。1976年7月23日,北京市密云县东北部地区因暴雨促使23条沟谷暴发泥石流,造成104人死亡、20491亩耕地和3574间房屋被冲毁。

地质灾害除了受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控制,与之相联发生外,不同的地质灾害也有时因具有密切的成生联系而相联发生。其中比较经常出现的现象是在泥石流沟谷流域内,通常还发育有大量的崩塌(危岩)体、滑坡体,暴雨后首先发生严重的崩塌、滑坡活动,而后由此形成的大量碎屑物融入洪流,转化成泥石流灾害。这种类型的灾害,在我国西南的川、滇等地区非常普遍。本项目中作为典型实例的四川省汉源县、重庆市北碚区醪糟坪滑坡-泥石流灾害都是这种类型的灾害。

在灾情评估时注意地质灾害的这一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首先关系到灾情的界定。例如,我国大部分泥石流灾害是由暴雨洪水造成的,所以其活动过程常常和山区洪水同步发生,在绝大多数灾情报告中,对洪水灾害和泥石流灾害没有界定区分,笼统归于泥石流灾害;甚至还有的把只含有少量泥砂碎屑固体物质,但尚没有达到泥石流标准的洪水灾害也作为泥石流灾害。这些偏差,显然扩大了泥石流灾害的灾情。此外,在进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分析某种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时候,需要充分分析某一灾害在灾害链中的位置,这对于确定灾害的发生概率及规模是十分必要的。

三、地质灾害分布广泛,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水平和成灾规模不同

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几乎覆盖了中国大陆的所有区域。但由于地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使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显著不同。

从全国范围看,地质灾害的区域变化具有比较明显的方向性:从西向东、从北向南——从内陆向沿海,地质灾害不断趋于严重。这种变化把中国陆地分成特点显著不同的两大地质灾害区域,大致以长白山、燕山、贺兰山、巴颜喀拉山、念青唐古拉山一带为界,其西北部区域地质灾害轻微,东南部区域地质灾害严重。

我国西北部地区主要由高山、高原和一些大型内陆盆地组成,气候寒冷干燥,人类活动微弱。该地区主要地质灾害为土地沙漠化、冻融等。虽然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但大部分地区发育种类单一,加上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低,所以破坏程度低。

东南部地区主要由沿海平原、低山丘陵及其与西北部高山、高原过渡的山地组成。区域的气候冷暖和降水丰枯变化剧烈,历史时期和近年来人类活动也相对频繁而强烈,大部分地区发育有三种以上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与此同时,该区域人口稠密,城镇和大型企业及骨干工程密布,所以地质灾害破坏强烈。受地质自然条件的影响,该区内地质灾害亦有一定的地区性差异。地质灾害特别严重的地区除分布在台湾岛外,还集中分布在黄淮海平原、黄土高原和川滇山地地区,斜贯中国东南区域,成为中国大陆内地质灾害发育种类最多,发生频度最高,危害最严重的地区。

这一特点通过中国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分析与区划,得到明显反映。

四、地质灾害时间分布具有不规则的周期性和不断严重化趋向

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亦很不均匀,不同类型地质灾害时间变化特点不一。

我国崩滑流灾害具有比较明显的周期性变化特点。45年来,形成了1951~1962年、1963~1975年、1976~1987年和1988年以后的4个周期性变化过程。每个周期延续时间为11~13a。前3个周期的灾害峰值分别出现在1957~1958年、1971~1972年、1981年。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的周期性变化不突出。

除一些灾害具有周期性变化规律外,大部分地质灾害十分突出的共同特点是在不同形式的反复消长变化中不断发展而日趋严重。其具体表现就是灾害发生的频次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

崩滑流灾害虽然发生周期性消长,但各周期并不是等强度的交替,而是以一波高于一波的逐期高涨的形式不断发展。在以10a为单位的不同时段中,自50年代到80年代,其发生频次以3.3~4.8的速率呈阶梯状增加。地面沉降灾害的日益严重化趋向更加突出。在中国地面沉降发展历史中,50年代属于初始阶段,60年代属于发展阶段,70年代以后进入急剧发展阶段。全国约70个地面沉降城市中,有80%是70年代中期以后才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也是在70年代以后在我国迅速发展,并成为影响广泛的重要地质灾害;在此之前虽然也有发生,但多属于局部性活动,并没有形成严重危害。滨海地区的海水入侵也是在70年代以后才迅速发展成灾的。

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原因除自然条件影响外,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等活动迅速发展,对地质自然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所造成的。

根据地质灾害的这一特点,在进行预测评估时,需要将历史分析与趋势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得出可靠结论。

五、中国地质灾害具有比较严重的潜在危险性

今后时期,尽管一些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可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治理,但就全国范围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看,将继续延袭几十年来的发展势头,进一步趋于广泛化和严重化。这种形势是地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进一步变化所决定的。从地质自然条件看,国内外许多科学家从不同角度预测了未来全球环境的发展趋势。大部分专家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地球以至更大系统的天体运动有可能进入一个更加复杂的变异阶段。在这种形势下,地壳运动可能更加活跃,全球气候可能出现更加强烈的异常,因此人类面临着环境进一步恶化的严重挑战。从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看,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将进一步增长,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剧,更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不仅在沿海地区继续进行,而且将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均将不断提高,从而使我国地质灾害达到前所未有的严重程度。

根据控制我国地质灾害发展的各方面条件分析,未来几十年内,在全国性地质灾害普遍发展的背景下,一些地区有可能急剧发展。这些地质灾害急剧发展地区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川滇山地以及海南和闽粤沿海的部分地区,其次在天山、青藏高原的局部地区。目前这些地区的地质灾害比较严重,但由于人口和经济密度较低,所以造成的危害尚不十分突出,今后一旦进行大规模经济开发,就会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

根据地质灾害的这一特点,在进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时,要有充分的前瞻性,就是既要深入认识历史灾害过程,又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

六、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是地质灾害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种地质灾害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不同灾害之间以及地质灾害与其它多种相关因素之间密切相联,构成复杂的地质灾害系统。这个由多方面变量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相对完整的独立性。从更广阔领域看,它是自然灾害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地质灾害系统的内部组成看,其主体系列由各种地质灾害组成;相关系列由有关的地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成。所有这些内容组成地质灾害系统内部的不同子系统或不同层次。

社会经济条件之所以是地质灾害系统中的重要内容,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与地质灾害具有十分密切的相互作用机制:一方面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地质环境演化和地质灾害的形成与发展;另一方面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综观中国几十年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其范围、频度、强度和破坏程度等与我国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大致同步消长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几十年来中国地质灾害的发展史,实质上是地质自然历史与社会经济历史的综合反映。未来时期,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经济条件与地质灾害的相互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强,因此社会经济条件在地质灾害系统中的地位将会显得更加重要。

基于这一特点,在进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时,应充分考虑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对灾情的影响。具体而言,在分析地质灾害活动危险性时,要研究人类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和防灾活动的作用;在分析地质灾害的破坏效应和损失程度时,要研究受灾体价值密度和不同受灾体对灾害的抗御能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分析时,要研究地区防治能力和可能效益。

Ⅳ 一般一个地质灾害点对公路损毁的规模有多大

几平米到几十平米,,特大灾害可以吧几百米一公里的道路都毁坏,有多大面积你自己想想吧

Ⅳ 地球上的生命能承受多大规模的灾难地球生命还能活多久

地球已经诞生了大约46亿年,而最早的地球生命在大约35亿年前就已经存在了,历经了无数次灾难都不曾灭绝,逐渐发展成为如今的地球生态系统。如果在不考虑人类飞向宇宙的前提下,地球生命能够存在多久?究竟发生多大规模的灾难地球生命才有灭绝的危险?


所以说,短期内地球生命还是非常安全的,至少几百万年内地球不会遭受到巨大的灾难,而几百万年之后,人类的科技想必已经足以应付所有灾难了!

Ⅵ 地质灾害与旅游的关系

一、地质灾害对旅游的影响

(一)地质灾害对旅游者的心理产生影响

旅游安全原则是旅游者出游的基本原则。在生产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地质灾害还无法控制的当代,人们对安全的社会需要日益重视。因此对于地质灾害旅游地的选择十分小心。地质灾害尤其是像地震这样严重的地质灾害对公众的出游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干扰,地质灾害使人们产生恐惧心理,影响旅游者的愉悦感,尤其是出于人身安全方面的担忧游客最终选择放弃出游或更改出游计划,导致旅游需求大幅下降(王能洲等,2009)。

(二)地质灾害对旅游地的影响

地质灾害对旅游地景区的影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滑坡、泥石流等对旅游地产生的危害比较轻微的影响;另一类是地震、火山等对旅游地产生的比较严重的危害。滑坡泥石流一般只是对景区局部的景点产生破坏,对于整个旅游地的影响并不大,不会影响旅游地正常的运转。而大地震、火山对旅游地的影响往往是毁灭性的打击。

1.地震、火山等对旅游地的影响

大地震、火山等往往会对旅游地的景区产生毁灭性的破坏。如汶川地震中,四川省4000多个旅游景区被损坏了568个,累计损失达278.40亿元(尤薇,2008)。其中世界遗产地都江堰—青城山景区的很多古建筑倒塌,大熊猫栖息地卧龙景区受到很大的破坏。另外通往景区的道路也是受到严重的破坏。旅游地的破坏也直接影响到旅游业的经济发展,大地震过后旅游业几乎处在停滞的状态,旅游团、餐饮服务业都受到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2.滑坡、泥石流等对旅游地的影响

滑坡、泥石流也会损坏旅游地的自然景观,使大自然巧夺天工的造诣受到破坏。但是滑坡、泥石流破坏范围是比较小的,它只是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局部自然景观受到了破坏。它对旅游地的影响相对于地震来说是比较小的。

(三)地质灾害对旅游活动项目的影响

(1)地质灾害类型直接限制了旅游景区景点活动项目的开发程度。地震、崩塌造成的旅游资源,由于地震、塌陷地质灾害发生周期较长,规模较大,易于开发外,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体的开发较困难。

(2)地质灾害条件直接限制了旅游景区景点活动项目的策划。地质项目的策划也要考虑经济效益,灾害稳定区,旅游项目策划落实;灾害活动区,一般不予考虑项目建设。

(3)地质灾害环境间接限制了旅游景区景点活动项目的选择。景区景点的建设首先要考虑环境,环境优美,可以配合开发;环境不优美,地质灾害资源单独开发,就会出现单调不和谐的情况。

(四)地质灾害对旅游发展规模的影响

(1)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必然受到人员规模的限制。如天坑地缝等塌陷地质灾害旅游资源,由于道路建设的制约,限制了一次容纳旅游者规模。

(2)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的开放时间必然受到天气的限制。有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区域,下雨天,暴雨天气是不宜开放的。塌陷灾害旅游资源中的天坑类在雨天也不安全,不宜开放。

(3)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开发首先要进行灾害体防治,经济投入高,间接限制了旅游开发规模。

(4)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多处于山区、深山区,通达性差,间接影响地质灾害旅游资源的开发规模。

(五)地质灾害对旅游管理的影响

(1)增加管理难度。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建立灾害应急防治体系,建立专门防灾机构,设置专门人员,加强灾害的预测或监控工作。

(2)增加标识设置。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必须设置灾害区的警示标识,并随时检查。

(3)增大防灾抗灾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地质灾害区的旅游景区景点,有义务加强防灾常识的宣传教育。

地质灾害对旅游业发展的消极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从经济上,影响旅游发展的建设费用,从旅游发展上,影响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心理、影响旅游活动项目策划与选择、影响旅游发展规模和旅游经营管理。

二、旅游开发促使地质灾害的发生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性

1.地域性规律

不同的地质环境条件,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如以岩溶地貌为主要景观的广西、云南和贵州等地的地质遗迹开发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石漠化、岩溶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相关性规律

主要指不同类型的潜在地质灾害及其发育程度、规模等都与不同的地质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和水土流失都和水文气象条件及地貌特征、岩土组合等密切相关;而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与所在区域的地壳活动密切相关。

3.诱发性规律

人类对地质遗迹不规范的旅游开发活动,如排污设施不完善、游人密度过于集中、各类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不规范建设、过度抽取地下水、不合理的游线设计等。这些将是引发或加重一些潜在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如土地退化灾害、地球化学异常灾害、水源枯竭灾害等。

4.伴生性规律

诱发潜在地质灾害的制约和影响因素之间有共生、伴生、因果、诱发的关系,有可能导致各种地质灾害成群出现,连续发生,使灾情扩大。如地震往往伴生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危岩和地面变形等。而地下水位变化,往往会引起水土流失、地下水质污染、泉水干涸、地方病、地裂缝等灾害。

(二)不合理的旅游开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灾害会对旅游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合理的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导致一些地质灾害的发生。地质遗迹旅游开发活动是加剧各类潜在地质灾害的重要影响因素和直接诱发因素之一,必须严格规范各项旅游开发活动,将其对潜在地质灾害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中国的许多旅游区都位于山区。以陡、峻、险、奇而闻名的诸多景区或景点,是自然地质作用的产物,也往往是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区或危险点。在山岳景观开发建设时大规模的劈山修路和建设索道,使得山体边坡和植被遭到破坏,引起滑坡、塌方、水土流失等严重的地质灾害(郭威和丁华,2001)。旅游排污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和固体垃圾乱排乱放,污水随雨水渗入岩土体,可能导致地下水质污染、水土流失、地方病等灾害,甚至使岩土体逐渐软化,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过度抽取地下水、游人密度过大或过于集中、植被破坏等旅游活动行为,可能导致地下水位超常下降、地下水质污染、泉水干涸等灾害。因此要严格控制开发的强度、加强对天然土壤植被的保护、合理抽取地下水、控制游人密度、采用绿色施工法等措施来保护景区的地质旅游资源。

Ⅶ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模多大算大型,怎么算中型!

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模按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
特大型内:死亡容人数>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大型:死亡人数10~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
中型:死亡人数3~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小型:死亡人数<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潜在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模按直接威胁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
特大型:直接威胁人数>10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0万元;
大型:直接威胁人数500~10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万元;
中型:直接威胁人数100~5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
小型:直接威胁人数<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Ⅷ 地质灾害申报表里的业绩规模证明材料是指什么

教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业务专长那栏填自己擅长的科目。教师一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回社会角色答,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 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Ⅸ (高中地理)如图,为什么扩大仙人种植规模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这不是和前面的防止水土流失矛盾了吗

你一定要注意这里强调的是扩大了仙人掌的种植规模,也就是说超过了原来的环境承载力才会发生一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前面讲,防止水土流失是相对来说面积较小的,没有超过环境承载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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