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Ⅰ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内成的损失,维护人容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颁发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Ⅱ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诱因绝大部分是强降雨。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占全国的80%以上。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包括编制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治理等。
在汛期,特别是5~9月的主汛期,通过加强巡回检查,及早发现地质灾害前兆,根据出现的前兆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通过预防和治理,达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对那些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应在汛前施工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灾,压脚工程等。并预选好应急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护供水供电设施安全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往往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投资少、在短期内减灾效果明显等特点。
3.4.1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状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它是保障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的战略举措。已开展的地质灾害应急减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编制与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预防和减轻汛期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各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每年编制主要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对人类活动构成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灾预案。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已陆续编制了全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部分省区对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2002年汛期四川省暴雨频繁,年初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列出的161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受到暴雨影响。为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厅还先后20多次派出专家工作组,分赴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巡回检查。
浙江省认真落实险情巡查制度和防灾预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仅温州市就排查了110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灾害点都落实了防灾预案。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了“兰花花”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服务队,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为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更好地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防灾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国土资源部决定建立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国土资源部一名副部长担任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规划司、财务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防御台风期间,国土资源部门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都成立了应急小分队,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灾害事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还准备了充足的抗灾物资,遇到紧急情况,应急小分队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抗灾抢险中。据悉,由于防灾措施及时、充分,16号台风登陆期间,福建省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635处,浙江省也发生108起地质灾害,但均无人员伤亡。
2002年6月24日,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城区向阳新村的一处滑坡体因大雨诱发产生数条裂缝,滑坡前沿地表水平错位35cm,垂直位移20cm,部分居民房屋墙壁出现裂缝、凸起,整个滑坡体出现临滑征兆。该滑坡体由长约100m,宽30多m的花岗岩风化破碎体组成,地处居民稠密区,直接威胁百余户居民房屋、近千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滑坡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群众报险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县政府先后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及时研究采取了应急防灾措施,人员无一伤亡,并避免了巨大财产损失。
(3)应急勘查及应急治理工程
在“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少花钱、多办事,我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民心工程,应急勘查与治理了一些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1998年以来,国家实行政府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完成应急勘查项目7项、应急治理项目32项(表3.14),安定了人心,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表3.14 我国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一览表
3.4.2 应急治理的方法及特点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以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应急治理之前,须进行必要的应急勘查。
3.4.2.1 应急勘查
(1)应急勘查的特点和方法
地质灾害应急勘查不同于一般勘查,必须以救灾为中心,围绕亟须解决的问题来确定勘查的目的和任务,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具体。地质灾害应急勘查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突出快速、简单和准确的特点,尽量节约时间和费用。应急勘查的主要手段包括遥感解译、地质测绘、物探、山地工程等。
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要初步查明灾害的规模、性质、特点、类型及其危害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分析影响灾害点稳定性的一般因素、关键因素、触发因素,进而提出应急治理方案。
(2)举例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东山泥石流应急勘查,工作费用15万元,勘查工作量如表3.15所示。通过勘查,初步查明了东山沟流域1.31km2的地形地貌等地质环境条件,重点对流域基本特征、泥石流形成条件和特征进行了详细研究,对固体物质来源进行实地调查,对固体物质量进行了估算。东山沟流域共有四条沟谷具备发生泥石流的条件,估算松散固体物质414.46万m3,其中可移动松散固体物质135.7万m3,泥石流重度为17.6kN/m3。沟口100年一遇的泥石流流量为69m3/s,50年一遇的为53m3/s,20年一遇的为41m3/s。经收集研究有关资料和实地勘查,对设计参数(重度、流速、流量)进行了计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采取以稳定谷坡和排导为主,主支沟治理相结合,工程治理与生物水保措施相结合,行政和法规管理相配合的综合治理方针。
表3.15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东山泥石流勘查工作量一览表
由表3.16可知,广西永福县凤山滑坡应急治理等6项应急治理工程总投入628万元,平均105万元/项;总保护财产2.26亿元,投保比为1∶36;总保护人数10695人,平均保护人数1782人。
又如:湖南省绥宁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项目投入资金83.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初步解除了绥宁县鹅公乡刘家村杨家滑坡及泥石流等10处地质灾害的危险,保护了238户953人145栋房屋的生命财产安全,帮助当地群众克服了“6.19”特大山洪灾害影响,改善和部分恢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发展经济。这些防治工程在2002年汛期很好地抵御了地质灾害的侵袭,虽然5~6月份当地集中降雨数次,但泥石流沟中的碎屑物质被牢牢稳住,居民房屋安然无恙。
江西省共对265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应急治理,投入资金2250.1万元。
Ⅲ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自然灾害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Ⅳ 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初探
陈向阳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编制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地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编制《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过程中对应急预案的特性进行了探索,并初步提出一个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具有全面性和预见性、统一性和程序性、协调性和灵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的特点。
关键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紧急状态订计划、做预案,以期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件中协调、有序地采取应对行动,在事件后尽快恢复秩序。
所谓的应急,是指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而应急预案则是经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应对突发性灾害的行动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质灾害的高发区,据统计,1990~2002年平均每年发生129.1处地质灾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灾害死亡的22.33%,由于泉州市地质灾害的群发性、突发性特点表现十分明显。对泉州市特别是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县辋川镇后任村居民屋后发生突发性滑坡,造成了9死1伤的严重伤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县发生地质灾害187处,8月23~26日发生地质灾害286处,两次灾害数量占该县灾害点调查总数的79.76%。针对泉州市地质灾害的这种群发性、突发性的发灾特点及其造成的严重灾情,泉州市今年发布了《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希望能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尽力降低灾害损失。
1应急预案的特性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认为一个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预见性
泉州市地质灾害大都具有突发的特点,事件的发生往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全年的各个时期都可能出现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因此在对本地区所面临的地质灾害威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应急预案》将全年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分为四种状态,见表1。
表1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一览表
在应急准备时,既要注重那些已经出现灾害前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达到预警目的),又应该对那些不曾发生但却可能发生的事件(如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尽可能地考虑意外的情况,设想各种复杂的可能。如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山区农村,这些地方多数交通、通讯条件较为不便,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等较为薄弱,因此《应急预案》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基干民兵组织及受灾地村民抢险、自救,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力量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点),应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训练演习。在临灾应急状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值班管理,保证救援力量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1.2统一性和程序性
应急反应统一指挥和应急处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指挥的混乱、失当,反应延误都可能造成灾情的扩大,所以首先应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统一指挥权。《应急预案》制定时首先明确了泉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抢险、评估、治安、通讯、宣传、物质保障等10个专业小组,这些小组在地质灾害应急时都具有其独立的应急任务,每个小组由特定机构领导,并指定若干辅助机构。同时《应急预案》还制定了事件发生时的调查、报告与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并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灾情等因素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分级标准,详见表2。
表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分级表
注:1.危害程度采用受威胁人数和可能的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2.灾情分级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两个指标评价;
3.表中只要两个指标达到一项,即可作相应的灾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协调性和灵活性
协调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预案要与上一级政府乃至国家的应急反应计划相协调,落实上一级政府和国家对应急反应的总体要求以及各项有关的措施。其次要与同级各部门的应急反应计划相协调,以便在事件范围涉及不同辖区时联合行动。与协调性相关的是要有统一的预警信号并保障各有关单位通讯、联络的畅通。
灵活性是指由于泉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在发生时其规模、影响范围、灾害损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急预案》强调对紧急事件既要作出统一的、协调的反应,同时也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遇到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地质灾害紧急事件时,可视情况启动全部或部分专业组的职能。这种组织结构方式使执行各职能的专业小组专长得到发挥,同时能保证这样一种应急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具有最大限度的灵活性。
1.4权威性和强制性
应急反应关系到公众的安全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落实预案的过程中应树立预案的权威性,应急预案应由同级政府发布,在预案的编制过程就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正因为如此才可保证预案的执行具有强制性的属性。如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就是预案强制性的最好体现。
1.5开放性和可扩展性
开放性是指预案的制定应当吸收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市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还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特别是那些需要有关部门、机构、组织(如交通、建设、水利、旅游等部门)配合才能加以实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沟通和交流。第一,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了解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的职能、责任、工作程序,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监督,为公众在事件发生时寻求相应的帮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用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的情绪,消除他们的恐惧,引导他们配合应急行动,传递正确的自我防护知识,切断谣言的传播,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发现偏差及时纠正。第三,要有对预案进行事后评估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扩展性是指应急行动应当特别注意与上一级政府和国家的应急反应计划、与各类非政府组织如,红十字会、志愿者组织、慈善机构等相关计划相互衔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单位的技术优势弥补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2结语
综上所述,一个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不是独立的,它和其他部门的应急计划(或预案)是应对社会经济生活突发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统一的灾害综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们在遇到各种突发的紧急情况时迅速启动预案,按程序执行对策,使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
Ⅳ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Ⅵ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监控
一、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避让措施
就目前人们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而言,对于某些地质灾害的产生(如新构造运动、地震、岩崩等)是无力抗拒的,对这类能量巨大的恶性地质灾害通常只能是避让,即对已有建筑物、居民及交通线路予以拆迁和绕道,在国民经济宏观规划布局时尽量予以回避,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主要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的耕作,通过这种种植结构的调整和森林覆盖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雨水入渗、保持水土,使坡面得以保护,免遭侵蚀,从而达到稳固坡体的目的,是一种既经济又有成效的治理措施,可以达到防治地质灾害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但其发挥效益需较长时间,可作为改善、保护自然环境和抑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长期措施。
(三)工程措施
在预防无效或不能避让的情况下,对已有险情的地质灾害体,宜采用工程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或扩展。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论证
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首先是对地质灾害体的综合勘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灾害治理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及灾度预测等进行综合分析,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立项,同时也为工程治理提供技术资料。
1)灾害治理的必要性分析:根据灾害所处位置、灾害程度、灾害的经济损失预测与受威胁人数多少,论证灾害治理的必要性。
2)灾害治理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对比分析地质灾害体经济损失概算和治理工程投资估算,确定灾害治理的经济合理性,一般治理费用应小于总经济损失概算的50%为宜。
3)灾害治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对灾害治理的多项防治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和试验,选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又能达到治理目标的设计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决不能图省事忽略技术可行性分析,而为灾害的治理留下隐患。
4)灾害治理的风险性分析:任何技术和社会问题的整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尤其是地质灾害的治理,由于其客观存在的地质环境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目前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而每一处地质灾害区(点)的条件各异,因此灾害治理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原则是要针对致灾主控因素施治,治理措施需强调环境适应性,治理方案要考虑全局,满足切实有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简便的要求。目前,对地质灾害的治理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削(削坡、清方、减载)、排(截、排水沟、地面防渗)、护(护墙、护坡、抛石反压)、挡(挡土墙、抗滑桩、锚杆、锚索)、灌浆及限制工程经济活动(如矿山停采)。这些工程治理方法可酌情一种或多种同时使用,只要应用得当,即可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见表2-4-46:
表2-4-46 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二、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的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突出“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群策群防体系即是靠当地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完善的群策群防地质灾害的防灾预警系统。一方面,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和地质灾害知识有关法制、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合理控制和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地质环境的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各类地质灾害的产生;另一方面,对一般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并由专业人员布设监测点,传授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知识;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则要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群策群防、防灾预警网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06年3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务、建设、气象、民政、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加紧组成应急系统,成立应急分队。每年汛前对应急预案中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查,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进行险情鉴定,提出应急处理对策、措施;发生地质灾害后,市、区政府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应急预案中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工作。
四、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联合预报机制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每年汛前,会同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每年讯前,均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踏勘检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那些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灾害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专人专职,定时全天候监测,随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临灾警告,并指明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对策、撤离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根据已有地质灾害数据,结合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在对降水量预报的同时,对由降水诱发的地质灾害易发等级作出科学预报,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的预报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