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公告
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1 年 第 8 号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0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31 号)的规定,经审查和公示,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 (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请获得资质的单位于 2011 年 2月28日~3月11日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理领证事宜,领取资质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 胡 杰 (010)66558318
政务大厅: 王兆丰 (010)66558748
附件: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5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② 地质灾害治理属于什么工程
我觉得属于地质工程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如果在上面的选项中选的话,应该是多项,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③ 政府公告招投标矿山地质灾害环境治理代理机构应具备什么资质
都是有相关规定的,招投标法里就有,择出来一部分: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专场所和相应资属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对专家库的要求包括:①专家人选,应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②专业范围,专家的专业特长应能涵盖本行业或者专业招标所需各个方面;③人员数量应能满足建立专家库的要求。委托代理机构招标是招标人的自主行为,任何单位的个人不得强制委托代理或者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尊重招标人的要求,并遵守《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④ 地质灾害治理设计需要什么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属于工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工程规模和资金不同,所需资质也不同。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地质灾害治理公告扩展阅读: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
(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
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⑤ 办理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需要什么流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资质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审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乙、丙级资质的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
二、申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报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6.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7.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8.技术设备清单。
三、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请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设计、施工),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监理);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勘查、设计、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6.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勘查、设计、施工),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监理)7.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监理);8.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9.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四、每年受理资质申请具体时间见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⑥ 地质灾害治理的相关资质有哪些
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个资质
⑦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条件中的设备是有哪些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条件中的设备有三个等级,分别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于2005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7)地质灾害治理公告扩展阅读: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资质申请表;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⑧ 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内容
1.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防治
中国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全国,除了上海及个别省区外,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危害。斜贯中国中部的川滇山地、鄂西山地、秦岭、黄土高原、燕山山地、辽东山地等是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西部和西北部的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部分地区,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多发、易发地区。已有资料表明,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我国常见地质灾害中分布最为广泛、影响最大的灾种,全国共发育特大型崩塌51处、滑坡140处、泥石流149处;大型崩塌3000多处、滑坡2000多处、泥石流2000多处;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达40多万处。全国有350多个县的上万个村庄、100多个大型工厂、55座大型矿山、3000km以上的铁路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严重危害。
作为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具有突发性强,分布范围广,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据统计,因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常见地质灾害损失的70%~80%。国土资源部2008年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中划分的1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除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以外,其余13个重点防治区均要求对崩塌、滑坡或泥石流灾害进行重点防治。
根据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特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本着教学为生产服务的宗旨,本教材在安排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案例时,拟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案例作为学生实训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运用所学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理论、方法、手段,进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治理工程设计。
2.其他地质灾害防治
我国地质灾害发育具有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表现为地势阶梯特征明显:第一阶梯(海拔4000m以上),冻融、泥流等灾害发育;第二阶梯(海拔为1000~2000m)与第一阶梯过渡地带,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为主;东部广大平原、盆地为第三阶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淤积等灾害为主。
考虑到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的上述地域性差异,有的学生毕业后可能在非滑坡、泥石流高发区工作,因此,在安排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实习时,可作如下调整:
1)针对我国第一阶梯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冻融灾害属于特殊土灾害问题,特殊土灾害在《地基处理》课程的教学中,对各种地基处理方法的设计进行了较详尽的介绍,可供参考。
2)针对我国第二阶梯的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即以地面沉降、塌陷、淤积等灾害为主,由于地面沉降灾害的防治重在预防、治理难度大、且效果并不明显,实际工作中对于地面沉降的治理任务较少,因此,为适应第二阶梯广大地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有必要考虑的实训主要是地面塌陷的治理。各院校在安排实训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考虑是否增加地面塌陷治理设计的实训。
⑨ 地质灾害治理是否需要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林地办理
如矿山用地选址地为林地,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给使用林地许可证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首先,应请相关有资质林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相关地类、林种等后,进行林勘报告的编制工作。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由有资质林业规划设计单位作出使用林地查验报告,按报件要求组织上报工作。
其次,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林地,林业部门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取得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建设用地报批批复后,林业部门发放林木采伐证件。
2.建设项目用地审查
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主要是由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来完成,包括土地征收报批情况、农用地转用情况及相关资料,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土地权属情况汇总、土地地类汇总等、初步设计的设计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情况说明等。在审查时,对于地质灾害易发生区,需要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并且做相关的备案说明,并且附有批复和审核文件。
另外,矿山建设单位要提供拟建项目占地的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报告书,并与土地部门签定一个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具体要由政府出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执行,在“组卷”完毕后,会在5日内由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并且还要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严格审核。
最后,批复下发后,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即开始组织实施,10日内进行公告,然后进行被征地单位的权利登记,进行补偿。征收土地行为完成后,土地变为了国有建设用地。这时,才涉及到你向当地政府申请用地。对于工业用地,若没有两个以上的用地单位同时竞争,矿山用地目前地方政府一般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将土地出让给具体的用地单位,并与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确具体的土地用途和年限,这时,就可以拿到土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