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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中工程治理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21-03-13 15:55:43

地质灾害治理属于什么工程

我觉得属于地质工程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如果在上面的选项中选的话,应该是多项,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Ⅱ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目的与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两种解释。广义上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包括:区域地质自然环境治理;直接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救灾以及减灾宣传、减灾法规等减灾管理工作。因此,广义的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与此相区别的是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针对某一个地质灾害体或某一个较小范围内的某种地质灾害———一个危岩、滑坡、泥石流或一个地区的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所实施的以限制地质灾害活动和保护受灾体为目的的直接性防治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上面已经介绍的工程措施,以及监测、预测、预报等措施。

一般指的防治工程评价是对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分析评价,是针对某一具体灾害对象防治措施的减灾效果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目的就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最优化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具有相对性特点,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都进行全面的预防和治理,尤其是在国家和社会财力还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少部分重点灾害进行专门防治。因此,这就需要通过防治工程评价,对比不同灾害防治项目的可能效益,在此基础上规划安排防治顺序,确定优先防治项目,以便使有限的防治资金最充分地发挥作用。

综合上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内容和目的: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科学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优选和方案优选提供依据。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方法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技术评价与经济评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内容,把它的评价方法相应地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技术评价,即分析评价防治工程能否按照设计目标有效地扼制灾害活动或者保护受灾体;分析防治工程本身的结构、强度等是否符合规范或实际要求。技术评价主要是从自然科学角度综合分析防治工程的可靠程度,评价它的功能或效果。第二类是经济评价,即分析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学角度评价防治工程的合理性。技术评价和经济评价虽然都是防治工程评价不可缺少的方法,但由于不同地质灾害技术评价的方法相差较大,而且在已有的勘查和研究工作中,对大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和方法,所以仅进行防治工程的经济评价分析。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核心指标及其特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核心指标是防灾经济效益。效益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获得的成效与所付出的代价之比。生产产品的产业活动(例如工业、农业)的效益是指产品的价值或利润与产品成本的比值。房屋等工程建筑效益指的是这些建筑的价值与建筑成本的比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既不是生产性工程,也不是商品性工程,它的价值和经济效益与一般工程具有不同的特点,主要有下列几点:①间接性特点;②潜在性特点;③长远性特点(张梁等,1998)。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危害强度,即地质灾害对受灾体的威胁破坏程度;防灾度,即防治工程对灾害的可能防御程度;设防标准,即防治工程的设计防灾能力;防灾功能,即防治工程可能实现的消灾能力、对受灾体的防护能力,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作用;防灾收益,即用货币形式反映的防灾功能;防灾成本,亦称防灾投入,指防治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劳动等投入,在核算时可用货币反映。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核算方法

主要有下列4种方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功能函数模型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模型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收益核算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成本核算法。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优化分析

为了使有限的防治资金发挥最充分的减灾效果,需根据最优化原则选择防治项目和确定防治方案。所谓最优化原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具有充分的科学性,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特点和有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在技术方法、财力、物力,以及施工条件等方面切实可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Ⅲ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是干什么的

什么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回、地答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勘查就是实地查看、现场调查的意思。勘查就是专门从事勘查的部门或人员利用现代科学原理、现代科技知识和方法,对需要取证的事实进行勘验、检查、调查访问、寻找、发现、固定和提取与有关的痕迹、物品等证据材料和信息,为科技鉴定、综合分析判断提供服务。如:现场勘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就是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Ⅳ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什么作用

我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其中尤以地质灾害为最。在过去几十年里,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数量众多,导致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损害。为此,亟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不合理施工现象频繁,对生态环境干涉力度大幅增强,导致自然生态受损严重,极易引起地质灾害。这种人为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资金投入不足。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会无法全面预防及治理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从而制约地质灾害防治整体效果。
最后,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后,有完善的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害,有效避免灾害发生或继续恶化。
对此,未来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及时跟进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在这点上,要强化部门及设备的衔接,加强各部门及设备的沟通。同时,丰富地质灾害预警手段,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开展群测群防。
另外,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东西部间的地质灾害数量及类型各不相同,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综合防治对策。例如,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整改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治理地震多发区及水利工程重点区域,提高监测强度。
综上,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至关重要。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既要注重地质灾害的前期监测及预防,又要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及后期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发生几率和损失。

Ⅳ 地质灾害治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本世纪后,地方经济在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带动下,取得了连续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是与土地开发为基础的产业,随着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安居工程的实施,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时人地矛盾也凸显了出来。在土地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对一些非耕地的改造势在必行。随之而来的是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其所带来的危害也不断加大,发展经济的同时,进行地质灾害治理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

一、地质灾害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甘肃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发生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8940起,共造成1692人死亡,297人失踪,以2008年和2010年伤亡人数最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7亿元(未含舟曲泥石流灾害损失)。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遭遇了特大地震和极端天气的影响,地质灾害频发,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12”汶川特大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甘肃省地震灾区151人死亡,4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76亿元,地震也同时对甘肃省地质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5·16”兰州市九州石峡口滑坡造成7人遇难,两个单元的家属楼被摧毁;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1435人遇难,330人失踪,泥石流灾害同时对舟曲县城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破坏;“8·12”特大暴洪灾害造成陇南市37人遇难,17人失踪,其中以成县最为严重;“3·2”东乡县城滑坡灾害造成730人被迫转移,县城部分区域处于滑坡危险区。特别是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全省中东部、南部的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天水市、庆阳市、平凉市、定西市等6个市(州)所辖38个县(区)地质灾害频发,地震在这些地区引发崩塌、滑坡、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灾害共8108起。

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629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其中崩塌、滑坡6699处,泥石流沟3580条,地面塌陷193处,地裂缝15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90.82万人,受威胁财产304.81亿元。

二、地质灾害治理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遭遇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及“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事件。面对特大地质灾害的侵袭,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及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实施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排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一系列有效的防灾减灾工程,为灾后重建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截至2010年,甘肃省全面完成了87个县(市)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完成兰州市、陇南市、天水市和平凉市所辖22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这些地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为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在全省地质灾害调查和详查基础上,全省87个县(区)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监测点达到1万多个。“十一五”期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显著成效,累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7次,转移群众32.6万人,避免经济损失3.2亿元。甘肃省“十有县”建设都得到加强,兰州市城关区等29个县(区)进入国土资源部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名单,一批优秀群测群防员受到国土资源部的嘉奖。为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土资源部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甘肃省实施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兰州市、陇南市等地质灾害多发区专业监测网建设工作已初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全面展开,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开展了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十一五”期间,成功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140次,其中Ⅲ级98次,Ⅳ级42次。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加大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投资经费,多处险情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得以及时治理。通过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包括应急治理)510余项,治理投资经费总额达数十亿元,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对危险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同时,“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得到了加强,兰州等地区地质灾害年度防治经费常规投入逐步形成。

(四)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灾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

1.震后灾区重建成效显著

“5·12”汶川地震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汶川地震甘肃灾区陇南市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并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复,重建项目成效显著。陇南市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共实施314项,其中工程治理项目265项,总投资10.97亿元,基础项目(包括基础调查、应急能力建设、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等)49项,总投资2.09亿元。截至2010年底,265项工程治理项目已竣工165项,在建100项;基础项目已完成29项,在建20项。此项工作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甘肃省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的陇南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和降低了甘肃省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舟曲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的《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实施,规划治理工程26项,总投资8.5亿元。该规划正在实施,计划在2012年完成。

3.兰州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初步展开

兰州城市地质灾害的多发性、突发性、危害严重性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针对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的状况,兰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批准印发了《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同时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兰州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科学规划、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奠定了基础。

4.东乡县城灾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展开

东乡县城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东乡县城特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东乡县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初步展开,计划2011年完成。

5.永靖县二方台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进展顺利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的永靖县二方台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工程实施后,将有效保护危险区内212户村民、1000余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五)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初步开展

甘肃省成立了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要负责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建设和管理,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和处置,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甘肃省地质灾害的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的步伐。省、市(州)、县(区)均制定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六)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加强了地质灾害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力技术支撑,主要分布在国土资源系统所属的地矿、有色、煤炭等地勘单位以及省科学院、兰州大学等院校。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很好的实践锻炼。

三、防灾减灾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所有的物质运动,对于人类都有正反两个方面的作用,既造福也可为害。如果我们承认事物的双重性,那么地球、生物、环境、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必然在另一方面带来灾害,而减轻灾害,改善环境造福于人类,就可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必须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推动减灾社会化:减轻灾害是全社会的协调行动,为取得减灾的综合效益,必须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推动减灾工作的社会化,需要制定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减灾规划,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2)实施减灾系统工程,进行综合减灾:减轻灾害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安置与恢复,宣传与立法,保险与基金,规划与指导等项。减灾系统工程的制定要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突出农业与城市两大减灾重点,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和社会各种减灾力量的联合作用,进行综合减灾。

(3)开展减灾示范区工作:为了研究减灾的方法、技术,总结减灾经验,推动全国减灾工作的开展,应选择多灾频发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作为减灾示范区,在保证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探索系统减灾经验,再向全国普遍推广。

(4)综合治理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环境并重”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力度,重大地质灾害体的治理与国土资源开发整治相结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5)深入开发灾害科学研究,提高社会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灾害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每一项都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持和高水平灾害科学理论的指导,只有提高灾害科学研究的水平,才能提高社会的减灾能力。

Ⅵ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有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做基础。由自然和人为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还对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会极大破坏生态环境。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与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需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防治工作。现就地质灾害减灾工程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简述如下:

(1)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与作用

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大江大河上中游水利枢纽工程、内河航运通道、宝成铁路、成昆铁路、青藏铁路、西电东送工程、西气东输工程等重大工程,由于地域跨度大,且多处在或穿过地质灾害易发区,故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并对工程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保障上述工程安全施工和运营,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减灾工程措施,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2)对城市发展的意义与作用

截至2000年,我国城市数量达到663座,建制镇20312个,城镇总人口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36.1%。建制镇平均规模扩大,小城镇开始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和规模成长转变。预计2020年左右,城镇化水平将提高到45%~50%,城市数量将达到1000~1100座,建制镇将达到29500~30500个。

城镇建设中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愈加突出,许多山区城市,如重庆、兰州、大连、十堰、攀枝花等,由于城市规模扩大,严重破坏了山地斜坡的自然平衡状态,成为滑坡、崩塌灾害严重的城市。平原城市为满足发展需要,用水量增大,从而过量开采地下水,已经有40座以上的城市发生了地面沉降。因此,需要根据城市规划,提供安全、稳定的建筑场地,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采取减灾工程予以治理;城市发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也需要及时给予治理。

(3)对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意义与作用

西部各省(市、区),特别是陕西、甘肃、四川、重庆、云南、贵州以及新疆、西藏的一些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尤其严重;东北老工业基地因矿产资源开采诱发的采空地面塌陷和露天边坡稳定等地质灾害非常严重。因此,为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减灾工作。

(4)对资源开发的意义与作用

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既有赖于优良的地质环境,又对地质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尾矿弃石形成了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露天采矿形成的边坡破坏,地下采矿引发的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十分突出,必须对矿山地质灾害进行有效治理;为了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也必须对影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种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此外,还需对地下水超采诱发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进行防治。

(5)对国土安全的意义与作用

沿国界分布的界河因塌岸灾害常造成国土面积的损失,从而威胁国土安全;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还使国土质量下降,可开发利用程度降低。因此,亟须对界河塌岸灾害进行整治,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减灾工程,提高国土安全度。

Ⅶ 岩土工程治理在岩土工程中起什么作用

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治理、边坡工程、特殊性岩土改良、固体废弃物处置与再生利用、地下水治理与利用、地基处理、基坑围护、纠偏工程、填海造陆、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地下管线隧道、地铁、地下高速路、人防、地下影院、地下工厂)等。
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治理、边坡工程、特殊性岩土改良、固体废弃物处置与再生利用、地下水治理与利用、地基处理、基坑围护、纠偏工程、填海造陆、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地下管线隧道、地铁、地下高速路、人防、地下影院、地下工厂)等。

Ⅷ 地质灾害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有什么区别

必要性:
地质来灾害预防指源对突发的由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的诸如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通过一定的工程技术手段消除或减少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从而为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迫切性:
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Ⅸ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什么发展如此之快

人类都是把生命放在第一位的,有灾难就会有生命失去, 所谓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就是减少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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