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地质灾害
『壹』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其他事项
(一)管理郴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郴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指导、监督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二)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7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主要职责: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北湖区行政管辖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北湖区行政管辖区域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分局派出机构:永春、鲁塘、南溪、月峰、华塘、大塘、芙蓉、江口、保和、同和国土资源所,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2.分局直属机构:
(1)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执法监察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国土资源测绘队,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
(3)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
(4)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
(二)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8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主要职责: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苏仙区行政管辖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苏仙区行政管辖区域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分局派出机构:太平、五里牌、廖王坪、岗脚、栖风渡、廖家湾、邓家塘、坳上、塘溪、桥口、荷叶坪、马头岭、良田、大奎上国土资源所,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2.分局直属机构:
(1)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执法监察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国土资源测绘队,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
(3)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2名。
(4)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6名。
(三)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主要职责: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土地管理工作。
1.分局派出机构:郴江、市郊、北湖、人民路、下湄桥、苏仙、南塔、白鹿洞、燕泉、石盖塘、万华岩、许家洞国土资源所,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名,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分局直属机构: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执法监察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从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所属各国土资源所划入,同时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原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承担的职责并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郴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五)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从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所属各国土资源所划入,同时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白露塘国土资源所,原白露塘国土资源所承担的职责并入市国土资源局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及白露塘镇的土地管理工作。
(六)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正副站长2名。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地质灾害、地下水、地质遗迹保护等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拟订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本辖区各类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和数据以及突发和重要的地质环境信息报告;承担全市矿山环境状况的调查、监测工作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七)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土地评估所),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名;设正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受市国土资源局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等交易行为;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主要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算以及具体地块出让起始价和底价的评估。
(八)郴州市国土资源测绘队,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9名;设正副队长4名。主要职责:承担地籍地政、建设用地、地质勘查、矿山和行政区域界线以及其他受委托的测绘工作。
(九)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9名;设正副主任4名。主要职责: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的事务性、技术性等相关工作。
(十)郴州市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郴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名;设正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承担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估及矿产资源储量评价工作;承担矿权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延续、变更的有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有关地质矿产方面的技术鉴定工作;承担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和矿产资源储量、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等评估工作。
(十一)郴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加挂郴州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牌子、郴州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牌子),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设正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承担国土资源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有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提供国土资源档案查询和有关法律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土地、矿产、测绘等相关信息采集、分类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和数据库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十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对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作用。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干部管理有关问题,按中组部(组通字〔2004〕22号)、省委组织部(湘组发〔2004〕9号)和市委组织部(郴组发〔2004〕7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贰』 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研究
张梁梁凯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要编写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评价,目前我国几百个泥石流防治工程和三峡库区200多个滑坡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都是用定性的简单叙述,把灾害体危害范围内的承灾体价值总量作为经济效益,不能充分说明防治工程的重要性,只能提供定性的决策依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研究了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定量化的评估模型和评估方法。为地质灾害、设计单位使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水平。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为投资者投入资金,为灾害防治企业建设防治工程,从而最大可能地减少承灾体的经济损失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之比。防治工程资金利税率=地质灾害最大可能经济损失-防治资金投入/防治资金收入;防治工程直接经济效益=最大可能经济损失-防治资金投入;投入产出比=防治资金投入/最大可能经济损失。
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方法为第一步进行泥石流危害范围内的承灾体调查,第二步进行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评价内容包括:①防治工程概况;②经济评价基本数据;③经济效益计算;④经济效益评价。并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溪泥石流为案例,进行了经济效益评价。
关键词泥石流经济效益模型方法案例
1泥石流防治工程效益概述
我国泥石流分布范围广,活动强烈,泥石流危害涉及城镇、交通、工矿、农田等几乎山区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部门。一次泥石流灾害损失少则几万至几十万元,多则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防治泥石流成为我国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急迫解决的问题,也是我国山区减灾防灾的重点之一。近几十年来,我国已完成各类泥石流防治几十处,建成规模不等的各类型的泥石流防治工程千余项,大大减轻了我国山区的泥石流危害,促进了山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显著的泥石流防治效益。泥石流防治工程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其他效益。这几个方面的效益是相互关联的整体,而且比较难以量化。
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减少人员死亡的损失,稳定人心[1]等方面。以四川金川县城八步黑沟泥石流防治工程为例:治理前,每逢雨季,由于担心暴发泥石流,人们个个自危,朝不保夕,人心惶惶,严重危及到社会安宁,影响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而治理后,消除或减轻泥石流威胁,解除了人们的恐慌心理,消除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后顾之忧,使人们安居乐业,促进了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从而也繁荣了当地的经济。治理前该沟经常堵断金川—丹巴公路,严重影响该县与外界的经济联系,影响该县与外界的社会活动,治理后,保证公路的畅通、促进社会经济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对泥石流进行综合治理后,将使流域的森林植被得到保护和恢复,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形成一个多层结构的有机体,发挥其涵养水源,保水固土的作用,从而起到拦截降水、保护坡面、调节径流、削减洪峰、减小地表侵蚀、增强土体的稳定性和抗蚀能力的作用,使区域内生态环境得以改善,从恶性循环过渡到良性循环。各种工程措施,又把大量固体物质,拦蓄在河道内,从而减少汇入主河的泥沙,减轻了对主河的淤积,使得主河的局部河段的水沙特征得以改善,使主河河床向自然平衡状态发展,减轻泥石流对主河的堵塞。拦挡工程抬高侵蚀基准,稳沟固床,消弱了泥石流形成的条件,为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创造了条件。四川南坪后山进行泥石流综合治理后,山坡植被覆盖率从治理前的10%增加到80%以上,有效保持了水土,在发生多次暴雨情况下,都未爆发泥石流。
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保护泥石流危害区内人民的物质财产。保护的对象如城镇、村庄、农田、铁路、风景区等,是有价值的资产。通过泥石流防治减少了对物质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文即重点研究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估模型和评估方法。以实现定量化评价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
2单项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估模型
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为投资者投入资金,泥石流灾害防治企业建设防治工程,而最大可能地减少承灾体的经济损失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之比。可以用绝对数的方式表达为最大可能经济损失减去投入资金的差额,也可以用资金利税率的方式表达为相对数。也可以用投入产出经费即防治资金投入/最大可能经济损失。至于泥石流灾害防治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同建筑企业相似,是减灾投入经济效益之外的另一回事,但减灾企业是实现减灾经济效益的载体。针对特定的灾害地点防治投入的效益是单个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价单项投资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两个数值,一是如果发生灾害,承灾体的最大可能价值损失有多大;二是项目的投资。其经济效益计算模型为:
设承灾体共有n类,第i类承灾体的易损性为vi,设第i类承灾体的价值为Ai,则:
承灾体总价值为:A=A1+A2+A3+…+An。
设第i类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为Ci,则Ci=Aivi,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总值为:
C=A1v1+A2v2+A3v3+…+Anvn
设有m个备选方案(包括搬迁避让),第k(k=1,2,3,…,m)个备选方案最大可能经济损失为Ck,第k个备选方案的资金投入量为Dk,第k个备选方案防治效益为Bk,单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计算模型为:
Bk=(Ck-Dk)/Dk
式中:Bk——单项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
Ck——单沟泥石流危害范围内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
Dk——单项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投入。
防治工程直接经济效益=Ck-Dk
防治工程投入产出比=Dk:Ck
3单项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方法[3]
3.1泥石流危害范围内的承灾体调查
(1)调查收集泥石流流域内的行政分布图,绘制承灾体分布的平面图。
(2)调查收集泥石流流域内县、乡、村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
(3)现场调查城市乡村居民房屋。
调查可能遭受泥石流灾害作用的城市居民房屋,包括户数、间数、建筑面积(m2)。承灾体的价值就是这些民房在灾前一刻的重估价值。承灾体受灾害作用损失的价值可以按受损坏房屋残存价值推算,比如砖、木料等还有一定的价值,那么从承灾体整体价值中减去这些有用物的价值,即为损失价值,再比如,一座房子只毁损一角,可以修复,那么修复的价值即为损失价值。
(4)现场调查城市乡村居民家居用品(居民户所拥有的除房屋以外的所有物品)。
调查可能遭受泥石流灾害作用的城市乡村居民户的家居用品,以户为最小单位。承灾体的价值即这些受灾害作用的居民户灾前一刻的重估价值。其计算方法可以按主要消费品平均每户拥有量及户数计算,也可从其它途径获得。
(5)现场调查土地资源的分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以亩为最小单位。其价值采用当地各类型土地的基价乘以数量求得。
(6)现场调查铁路、公路。
调查可能遭受一次泥石流灾害作用的铁路、公路的长度。计量单位为千米或米。承灾体的价值为其受泥石流破坏的长度×预算价格。承灾体的价值损失为修复费用减去残值。
(7)现场调查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其他各类承灾体的数量(数量带着单位,如水电站一座,涵洞一座等),承灾体现价价值XX万元。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列出承灾体标准单价表。
3.2泥石流防治工种经济效益评价
(1)泥石流防治工程概述:简要叙述泥石流流域环境地质条件,泥石流灾害发生情况,建设泥石流防治工程技术方案和实物工程量,工程投资概算等。
(2)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包括基本数据的确定;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承灾体的价值和最大可能经济损失值的计算;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计算。
a.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承灾体的价值计算为数量×单价。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估算承灾体价值量。
b.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承灾体最大可能经济损失值计算为采用承灾体价值×该承灾体的易损性求得。各类地质灾害相对各类承灾体的易损性值可查表1“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性专家意见汇总表”求得。
c.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最大可能伤亡人数计算采用危害范围内人口总数×人口安全易损性求得。人口安全易损性根据泥石流灾害死亡人数除以泥石流区域内的人口总数计算得到。
d.泥石流对土地资源的损毁,长期遭受泥石流灾害威胁的地区,土地资源价值会明显低于同类其他地区,特别是在危险度大的地段其价值基本丧失而无法利用。土地降等级使用所造成的差价损失即为泥石流灾害对土地资源的最大可能损失值。
表1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性专家意见汇总表
地质环境经济论文集.第2辑
式中:Ds——土地资源价值损失;
n——完全被泥石流破坏的土地面积的块数;
j——降级使用的土地面积的块数;
Esi——第i块被完全破坏的土地面积;
Esj——第j块降级使用的土地面积;
Pei——第i块土地的单价;
△Pej——第j块降级使用的土地的单价差。
e.泥石流防治工程投入经费预算,根据防治工程的类别选择水力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农业、林业工程费用定额、建筑业相关费用定额等进行预算。已完成工程则直接取用工程投资概算数即可。
f.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计算采用易损性综合化评价法,查易损性汇总表列出易损性,按C=A1V1+A2V2+A3V3+…+AnVn计算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总值,按B=(C-D)/D计算泥石流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
(3)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结论:要明确说明泥石流防治工程保护了多少人的生命安全,可能减少死亡人数;保障了多少万元物质财富的安全,可能减少多少经济损失;工程冶理的资金净收益是多少;资金利税率是多少;投入产出比是多大。最后提出对策和建议。
4案例: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4.1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概况
4.1.1南溪泥石流环境地质条件
南溪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南溪乡政府所在地。2002年8月7日晚7时至8日清晨,在不到10小时内降雨230mm,其中晚8时至11时降雨量达160mm,暴雨诱发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中医院、信用社、粮站、敬老院、手工业联社、兽医站和中学等遭到严重破坏,房屋几乎全部倒塌,直接经济损失900多万元。
南溪位于两条冲沟的交汇处,周边山坡陡峻,风化和残坡积层厚度较大,是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
南溪地貌属于构造剥蚀低山区,地形是山间谷地,地势总体东高西低,附近最高点标高947.8m,最低点标高660.0m左右,山坡坡度40度左右。
区内年平均降雨量1528mm,年最大降雨量2247.6mm,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4~6月为丰水期,暴雨和大暴雨一般在6~8月份。
区内冲沟较发育,地表水总体流向是自东向西,南溪处于两条冲沟交汇的洪积扇地带。北侧下东溪流量较小,冲沟坡度是0.10,汇水面积为4.7km2。南侧上东溪流量较大,冲沟坡度是0.16,汇水面积为10.0km2。通过地质、水文、气象和地貌等条件综合分析,下东溪和上东溪是泥石流易发的冲沟,沿冲沟是泥石流的形成区和流通区;在南溪段冲沟坡度变缓,地形相对开阔,成为泥石流的局部堆积区。2003年8月7日,在南溪产生了厚1.0m左右、面积15000m2的泥石流堆积物,最大粒径是0.5m。
区内的岩石以中粒斑状角闪石黑云母正长(二长)花岗岩为主,风化深度5~20m,裂隙发育,岩石破碎。表层残坡积厚2.0m左右,为砂质粘土,松散,透水性强,饱水后稳定性差,易产生滑坡,破坏边坡,同时也为泥石流提供了物质条件。见图1。
图1郴州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和承灾体分布图
4.1.2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概况
(1)采用拦砂坝和河道疏浚治理泥石流沟。在上东溪和下东溪分别修筑拦砂坝拦截砂石,减缓冲沟坡度,削减泥石流的强度;在南溪段疏浚河道,修筑护堤,保障溪水畅通,对泥石流可起到导流作用。
(2)采用挡土墙、截水沟和排水沟治理滑坡,提高山坡的稳定性,保护坡下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2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4.2.1经济评价基本数据
现场调研南溪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主要承灾体为南溪乡东溪村。驻地有乡政府11个机关单位,居民141户,居住人口1568人,流动人口200人。驻地固定资产5600万元,其中有商店30个。爱民新村建民房59栋;车辆15台,其中客车6台;摩托车72台;乡卫生院1个,乡中学1个,信用社存款600万元;蓄牧业产值30万元;种植业产值32万元。公路1000米,拱桥1座。小水电站2个,装机500kW,产值260万元。
4.2.2经济效益计算
南溪泥石流堆积物体积为1.5万m3,查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属于中型泥石流。根据现场调研数据,查易损性专家意见汇总表确定各类承灾体的易损性。计算各类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
(1)人口:A1=1768人,V1=0.015,C1=1768×0.015=27(人)(人口安全易损性值根据2002年8月7日南溪泥石流造成死亡23人,重伤3人,轻伤510人的资料计算得到:南溪泥石流人口安全易损性=0.015)。
表2湖南省郴州市地质灾害承灾体单价表
(2)城市居民房屋:A2=5600万元,V2=0.5397,C2=5600×0.5397=3022.32万元
(3)城市居民家居用品:A3=2.5万元/户×141户=352.5万元,V3=0.9297,C3=352.5万元×0.9297=327.72万元
(4)农村居民房屋:A4=15万元/栋×59栋=885万元,V4=0.7044,C4=885万元×0.7044=623.4万元
(5)农村居民家居用品:A5=1.3万元×68户=88.4万元,V5=0.8853,C5=88.4万元×0.8853=78.26万元
(6)蓄牧业资产:A6=30万元,V6=0.9301,C6=30万元×0.9301=27.90万元
(7)农业净资产:A7=32万元,V7=0.5096,C7=32万元×0.5096=16.31万元
(8)交通运输财产:A8=8万元×9台+5万元×6台+0.5万元×72台=138万元
V8=0.5169,C8=138万元×0.5169=71.33万元
(9)商业财产:A9=1.0万元×30个=30万元,V9=0.4944,C9=14.83万元
(10)金融单位财产:A10=600万元,V10=0.5515,C10=330.9万元
(11)机关单位财产:A11=2万元×11=22万元,V11=0.5515,C11=22万元×0.5515=12.13万元
(12)医疗卫生业财产:A12=20万元,V12=0.5037,C12=20万元×0.5037=10.07万元
(13)学校财产:A13=20万元,V13=0.5706,C13=20万元×0.5706=11.41万元
(14)公路:A14=1000元/m×1000m=100万元,V14=0.9469,C14=100万元×0.9469=94.69万元
(15)小水电站:A15=260万元,V15=0.5066,C15=260万元×0.5066=131.7万元
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总值:
C=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4773.05万元
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投入经费预算:
根据预计投入的各项勘查和治理的工作量,按国家有关费用标准,对所需经费进行预算,共需资金150.64万元,其中勘查费用6.2万元,治理费用144.44万元(见表3)。
表3南溪泥石流勘查和治理费用预算表
该泥石流防治工程资金利税率为:
B=(C-D)/D=(4773.05-150.64)/150.64=0.03
防治工程直接经济效益:C-D=4622.41万元
投入产出比=150.64∶4773.05=1∶31.69
4.3结论
湖南省郴州市南溪泥石流,属于中等危险的泥石流,防治工程按20年一遇标准设计。实施工程治理后,泥石流危害范围0.3124km2内(南溪乡政府所在地-东溪村)的各类承灾体能够在泥石流发生时,使1768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减少可能死亡人口27人;减少可能经济损失4773.05万元。工程治理的直接经济效益为4622.41万元,资金利税率为0.03,投入产出比为1∶31.69。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巨大,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尽快批准实施。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中国泥石流防治.成都:成都科技出版社,[出版时间不详].
[2]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87.
『叁』 台风暴雨影响区的地质灾害
2.4.1 我国台风暴雨影响区地质灾害概况
我国登陆台风( 泛指热带气旋) 年均 8 ~9 次,是世界上登陆台风最多、灾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台风具有发生频率高、突发性强、影响范围广、成灾强度大等特点。在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台风带来的特大暴雨易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统称为“地质灾害”) ,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台风登陆时,受到地形抬升作用,往往会使暴雨强度加大,更增大了在迎风坡山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4.1.1 台风暴雨影响区的确定
根据 1960 ~2003 年我国热带气旋平均年降雨分布,我国登陆台风的主要降雨影响区域在东部。我国大的地貌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地带结构,将台风平均年降雨量大于10mm 的区域作为台风影响区( 图 2.7,图 2.8) 。此地带平均海拔在 1000m 以下,主要包括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闽丘陵和两广丘陵,总面积达 182 ×104km2。此区域即本节的研究区。
图 2.7 我国热带气旋年降雨分布( 1960 ~ 2003 年)( 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 2.8 台风影响区及区内地质灾害分布
2.4.1.2 资料来源
本节使用的气象和地理信息数据主要包括:
1) 1 ∶ 25 万数字高程数据,来自国家测绘局。
2) 1 ∶ 50 万岩性数据与 1 ∶ 10 万土地利用数据的综合分析,来自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数据库。
3) 分月的植被覆盖度数据,来自国家气象中心。
4) 1990 ~ 2003 年 20h 逐日雨量观测数据,来自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5) 1990 ~ 2003 年台风影响区内 7985 个地质灾害事件数据来自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2.4.1.3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空间分布特征
我国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上与台风降雨分布有很好的对应关系,江西、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是台风降雨集中的地区,同样也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地质灾害密度相对高的中心主要集中在浙江南部的雁荡山和扩苍山区、福建南部和广东南部,以及江西、广东和湖南交界地区的南岭一带山区。随着台风降雨向内陆逐渐减少的趋势,由台风造成的地质灾害也向内陆逐渐减少。
根据诱发地质灾害的降水条件的不同,可以将地质灾害划分为台风和非台风因素( 如前汛期降雨、梅雨期降雨等) 诱发的地质灾害事件。据 1990 ~2003 年登陆我国的台风降雨以及地质灾害事件资料,在研究区内,除上海外,其他省( 区、市) 都有地质灾害发生,且长江以南诸省( 区、市) 明显多于北方地区( 图 2.9) 。地质灾害发生频次百分比最高的是江西省,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32%; 湖南也是地质灾害高发省,占到灾害总数的 14%; 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是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北各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图 2.9 台风影响区内各省份地质灾害发生频数分布
就诱发原因来看,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发生最多的前 3 个省仍然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分别占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总数的 31% ,16% 和 13% 。与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形成对比的是,一半以上的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在浙江和福建,分别达到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总数的 26% 和 25% 。广东和湖南也是受台风影响严重的省份,各占台风诱发灾害总数的 15% 。在湖南,台风和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比例相当,而在江西、广西、安徽和湖北,由于地处内地,主要受来自西部、北部和南部的降雨系统影响,由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
2.4.1.4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时间分布特征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分布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台风诱发地质灾害从 5 月份开始出现( 图 2.10) ,并以 7,8,9 月份为多,这与台风发生季节相吻合。而由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则从 3 月份就开始出现,5 月份华南前汛期降雨开始,随着降雨增多,地质灾害也开始增多,并在 6 月份达到高峰期,这时总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非台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均达到各自峰值 36%和 42%。6 月下旬到 7 月江淮梅雨开始,主要雨带北抬到江淮、黄淮一带,由于这一区域平原区居多,尽管是雨季,总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非台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已降到各自的次峰值,而台风地质灾害已显著增加。到了 8,9 月份的台风季节,台风诱发地质灾害也达到全年的峰值 35.6%和 35.4%。台风地质灾害的高发期较非台风地质灾害高发期滞后2 ~ 3个月。
图 2.10 台风影响区内逐月地质灾害发生频数分布
2.4.1.5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与非台风地质灾害易发性条件分析
对比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台风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影响因子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 图 2.11,图 2.12) 。
图 2.11 高程影响对比分析
图 2.12 土地利用影响对比分析
如高程因子,台风地质灾害有超过10%发生在高差0~100m区间内,而非台风地质灾害只有不足7%发生在这个范围内,同时在大于350m高差以上,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大于非台风因素。在坡度和高程因子的统计中同样发现台风较非台风地质灾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对土地利用的统计发现,在台风过程中发生在林地背景下的地质灾害比例大于非台风过程,这可能和台风的强风作用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强风对树林的摇曳,容易使林木根系松动,从而导致入渗增加,加速斜坡失稳的进程;而强风对低矮灌木的影响明显减小。
计算表明,台风地质灾害信息量大于非台风地质灾害信息量的面积,即台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于非台风地质灾害危险性。说明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研究区内诱发地质灾害的脆弱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条件下偏稳定的区域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向不稳定趋势发展。另一方面,深入内陆后这一特征逐渐消失,这与深入内陆后台风的影响逐渐减小有关。
2.4.2 台风暴雨与地质灾害
2005年,我国大陆地区共受到9次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的影响,其中有8次台风在我国沿海地区登陆,另外,在越南登陆的0516号台风“韦森特”,对海南省造成一定的影响(表2.1)。
2005年影响我国的9次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共造成7074.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414人(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937.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53.3×103hm2,绝收面积501.1×103hm2;倒塌房屋32.4万间,损坏房屋103.9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99.9亿元。先后有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等15个省(区、市)受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海南等8个省(市)遭受两次以上台风袭击。
2005年的9次台风中,对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最严重的台风依次为“麦莎”、“泰利”、“卡努”,造成人员死亡情况最严重的台风依次为“龙王”、“泰利”、“麦莎”。
表2.1 2005年影响我国大陆地区的台风
2004年“云娜”台风带来的过程降雨量达917mm,24h降雨量874.7mm,12h降雨量661.8mm,突破历史最高纪录,在浙江省乐清市北部地区造成大面积山洪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005年,受0513号台风“泰利”的影响,大别山东、南麓的局地过程降雨量达400~600mm,安徽省金寨、霍山、岳西和太湖四县相连的狭长地带发生群发型崩塌-滑坡-泥石流3096处,共造成41人死亡,倒房9467间,毁地80380亩。
2005年,0505号台风“海棠”、0509号台风“麦莎”、0513号台风“泰利”、0515号台风“卡努”等多次台风暴雨袭击,浙江省温州、丽水等区域群发型地质灾害严重。温州市文成县石垟乡过程雨量达400.8mm,灾前3h雨量175.1mm,引发的滑坡-泥石流造成石门村和驮龙村分别死亡5人、11人,受伤多人。
2005年,遭受0505号台风“海棠”、0513号台风“泰利”等台风暴雨袭击,福建省霞浦县水门乡7月19日一日降雨量达832mm,过程降雨量1059mm。北部山区顺昌县杉木、毛竹等广泛分布的山坡地暴雨引发大面积滑坡泥石流。
2006年7月14日,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影响,湖南省郴州市11个县(市、区)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福建省龙海市程溪镇和山村强降雨引起泥石流,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7月14日,福建省漳浦县中西林场强降雨引起滑坡,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
2006年7月25~27日,受第5号台风“格美”(Kaemi)外围影响,安徽省霍山县集中强降雨达221mm,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169处,倒塌房屋数百间,造成318省道一度中断。岳西县最大降雨量为267mm,引发了地质灾害36处,造成死亡2人、失踪1人、伤1人,倒塌房屋数百间。
2.4.3 基本认识
1)登陆台风主要影响我国东部地区,台风地质灾害集中出现在6~8月。台风影响区包括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闽丘陵和两广丘陵,总面积达182×104km2,其中台风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南四省。
2)选取高程、高差、坡度、岩性、断层密度和土地利用作为主要因子,利用信息量模型分析评价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并进行危险性分区。分析结果显示,浙江中南部、江西南部、西部和东部以及广东北部和福建西部都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的区域,这与地质灾害历史事件的分布是一致的。
3)对比台风和非台风区域地质灾害影响因子如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发现高程、高差和坡度对台风地质灾害较非台风地质灾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土地利用统计表明,台风过程中林地区域的地质灾害比例大于非台风过程。
4)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其影响区内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条件下偏稳定的区域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向不稳定的趋势转化,随着向内陆深入,这种趋势逐渐减弱。
『肆』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我部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近两年来,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完成了首批“十有县”建设以及第二批“十有县”的验收,“十有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现对在2010年通过验收的北京市房山区等第二批545个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共545个)
北京市(9个):
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县、密云县、怀柔区、平谷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河北省(24个):
平山县、赞皇县、阜平县、易县、涞水县、唐县、永年县、邯郸县、峰峰矿区、临城县、内邱县、遵化市、迁安市、抚宁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县、鹰手营子矿区、宣化县、张家口市宣化区、沽源县、张北县、阳原县
山西省(21个):
清徐县、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县、太原市杏花岭区、泽州县、长子县、屯留县、沁源县、潞城市、武乡县、平顺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寿阳县、和顺县、左权县、宁武县、河曲县
内蒙古自治区(4个):
赤峰市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丰镇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辽宁省(7个):
庄河市、海城市、岫岩县、清原县、宽甸县、东港市、盖州市
吉林省(10个):
长春市双阳区、通化市二道江区、柳河县、通化县、辉南县、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蛟河市、磐石市、汪清县
黑龙江省(30个):
延寿县、依兰县、尚志市、五常市、龙江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海林市、穆棱市、汤原县、桦南县、肇源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鸡东县、鸡西市恒山区、宝清县、双鸭山市岭东区、铁力市、伊春市美溪区、勃利县、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萝北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五大连池市、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嫩江县、孙吴县、庆安县、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塔河县
江苏省(11个):
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浦口区、镇江市京口区、句容市、邳州市、新沂市、徐州市贾汪区、宜兴市、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
浙江省(19个):
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富阳市、温州市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泰顺县、长兴县、新昌县、磐安县、天台县、龙游县、江山市、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庆元县
安徽省(14个):
东至县、青阳县、旌德县、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枞阳县、桐城市、休宁县、黟县、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市徽州区、金寨县、舒城县
福建省(30个):
闽侯县、福州市马尾区、平潭县、福清市、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海沧区、周宁县、蕉城区、屏南县、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涵江区、安溪县、南安市、泉州市洛江区、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大田县、清流县、沙县、南平市延平区、建瓯市、浦城县、邵武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31个):
修水县、星子县、九江县、彭泽县、上饶县、广丰县、婺源县、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奉新县、资溪县、黎川县、南丰县、广昌县、遂川县、崇义县、兴国县、南康市、大余县、石城县、龙南县、上犹县、安远县、乐平市、景德镇市昌江区、上栗县、芦溪县、萍乡市湘东区、萍乡市安源区、南昌市湾里区
山东省(20个):
沂源县、安丘市、莱芜市莱城区、文登市、乳山市、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罗庄区、临沂市河东区、平邑县、沂南县、郯城县、临沭县、费县、莒南县、济南市
历城区、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金乡县
河南省(16个):
新密市、栾川县、三门峡市湖滨区、义马市、商城县、方城县、平顶山市石龙区、汝州市、泌阳县、林州市、安阳县、淇县、卫辉市、博爱县、永城市、济源市湖北省(21个):
远安县、宜都市、宜昌市点军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咸宁市咸安区、咸丰县、来凤县、宣恩县、黄石市铁山区、黄石市西塞山区、阳新县、郧西县、丹江口市、竹溪县、十堰市茅箭区、英山县、松滋市、南漳县、应城市
湖南省(40个):
宁乡县、湘乡市、醴陵市、株洲县、衡山县、衡阳县、祁东县、常宁市、衡东县、平江县、临湘市、岳阳县、桃源县、常德市鼎城区、桃江县、隆回县、邵东县、绥宁县、武冈市、新宁县、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辰溪县、麻阳县、芷江县、溆浦县、汝城县、永兴县、郴州市苏仙区、永州市冷水滩区、双牌县、江华县、道县、新田县、宁远县、永顺县、花垣县、桑植县、慈利县
广东省(37个):
广州市萝岗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珠海市斗门区、香洲区、金湾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佛山市南海区、乐昌市、仁化县、河源市连平县、和平县、梅州市平远县、丰顺县、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汕尾市陆河县、海丰县、江门市台山市、鹤山市、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雷州市、坡头区、肇庆市四会市、怀集县、清远市佛冈县、清新县、潮州市饶平县、潮安县、揭阳市揭东县、揭西县、云浮市郁南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5个):
凤山县、宜州市、田东县、平果县、资源县
海南省(6个):
保亭县、昌江县、琼中县、陵水县、五指山市、白沙县
重庆市(10个):
万盛区、巴南区、北碚区、长寿区、潼南县、云阳县、巫山县、奉节县、彭水县、綦江县
四川省(26个):
荣县、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绵阳市安县、江油市、三台县、内江市资中县、隆昌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芦山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荥经县,广安市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岳池县、武胜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小金县,凉山州甘洛县
贵州省(61个):
修文县、贵阳市乌当区、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南明区、遵义市红花岗区、余庆县、务川县、凤冈县、湄潭县、道真县、正安县、绥阳县、桐梓县、赤水市、习水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紫云县、黔南州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三都县、天柱县、岑巩县、从江县、麻江县、锦屏县、黄平县、丹寨县、台江县,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晴隆县、普安县、大方县、赫章县、金沙县、毕节市、织金县、威宁县、纳雍县,铜仁市、玉屏县、万山特区、松桃县、沿河县、德江县、思南县、石阡县、印江县
云南省(35个):
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宜良县、昭通市昭阳区、盐津县、水富县、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县、会泽县、玉溪市红塔区、龙陵县、昌宁县、腾冲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开远市、元阳县、河口县、文山县、丘北县、西畴县、江城县、孟连县、南涧县、漾濞县、永平县、潞西市、华坪县、玉龙县、香格里拉县、维西县、临沧市临翔区、沧源县、耿马县
西藏自治区(5个):
亚东县、芒康县、波密县、察隅县、洛扎县
陕西省(19个):
西安市临潼区、西安市灞桥区、宝鸡市金台区、太白县、长武县、淳化县、韩城市、白水县、商洛市商州区、镇安县、安康市汉滨区、镇坪县、洋县、留坝县、府谷县、定边县、志丹县、甘泉县、铜川市印台区
甘肃省(19个):
兰州市七里河区、酒泉市肃州区、山丹县、肃南县、天祝县、古浪县、白银市平川区、会宁县、通渭县、漳县、天水市秦州区、清水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东乡县、临夏县、迭部县、镇原县、崇信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4个):
固原市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个):
尼勒克县、特克斯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阜康市、沙湾县、乌苏市、乌鲁木齐县、哈巴河县、阿勒泰市、富蕴县
『伍』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务、接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督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普普及推广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法规和信访科
组织起草、修改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政策和管理办法草案;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或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国土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
(三)规划科
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测绘发展规划;依法指导并审查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审核除各县城关镇以外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执行;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土资源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参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申报审核;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查;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统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
(五)耕地保护科(市农业区划办公室)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拨补意见;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承担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库和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承担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建设用地科
贯彻实施农地转用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承办需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新增建设用地会审;指导各类建设项目征地事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
(七)测绘和地籍管理科(市人民政府测绘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政策;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乙、丙、丁级测绘单位资质审核;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进行测绘登记,按国家规定审查市外单位、个体测绘业者来郴测绘项目;负责全市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依法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地籍、地政管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组织实施土地确权、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承办重大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负责市本级地籍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
(八)地产管理科
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全市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出让方案、划拨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等,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等具体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审核土地收购储备方案;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组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测评,并按规定会审土地使用权价格,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发布土地供应信息。
(九)矿产开发管理科(市矿产秩序管理办公室)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依法组织编制、审核、报批采矿权出让计划;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参与调查处理涉及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的审核申报。
(十)地矿勘查储量科
拟订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参与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核和采矿权价款的确认工作;组织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实施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负责地勘规费征收;组织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调处勘查权属纠纷;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
(十一)地质环境科
拟订和实施全市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组织审核建设项目地质环境评估报告;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行政审批科
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及日常事务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的授权和委托,办理审批事项。
(十三)政工科
承办局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办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人才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陆』 目前有多少本关于地质灾害的主要书籍
1 辽宁某菱镁矿山主要地质灾害及防治对策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06/01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2 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及防治对策 青海国土经略 2006/02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3 福建省安溪县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浅谈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06/03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4 关于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几个主要技术问题的探讨 化工矿产地质 2005/02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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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湖南郴州市矿业活动引发的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国土资源导刊 2005/04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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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郴州市矿区生态环境状况与土地复垦研究 热带农业科学 2005/04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13 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05/04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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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福建省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及防治建议 福建地质 2001/03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44 攸县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对策 湖南地质 2001/03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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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攀枝花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 四川地质学报 2000/02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58 玉溪市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的特点及对策 云南环境科学 2000/02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59 阜新地区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对策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00/04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60 攀枝花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 资源.产业 2000/08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61 矿山环境当如何 资源.产业 2000/09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请查收,本人非地质专业,不足之处请包涵
『柒』 湖南省郴州市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估
一、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概况
(一)南溪泥石流环境地质条件
南溪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南溪乡政府所在地。2002年8月7日晚7时至8日清晨,在不到10个小时内降雨230mm,其中晚8时至11时降雨量达160mm,暴雨诱发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中医院、信用社、粮站、敬老院、手工业联社、兽医站和中学等遭到严重破坏,房屋几乎全部倒塌,直接经济损失900多万元。
南溪位于两条冲沟的交汇处,周边山坡陡峻,风化和残坡积层厚度较大,是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
南溪地貌属于构造剥蚀低山区,地形是山间谷地,地势总体东高西低,附近最高点标高947.8m,最低点标高660.0m左右,山坡坡度40°左右。
区内年平均降雨量1528mm,年最大降雨量2247.6mm,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4~6月为丰水期,暴雨和大暴雨一般在6~8月份。
区内冲沟较发育,地表水总体流向是自东向西,南溪处于两条冲沟交汇的洪积扇地带。北侧下东溪流量较小,冲沟坡度是0.10°,汇水面积为4.7km2。南侧上东溪流量较大,冲沟坡度是0.16°,汇水面积为10.0km2。通过地质、水文、气象和地貌等条件综合分析,下东溪和上东溪是泥石流易发的冲沟,沿冲沟是泥石流的形成区和流通区;在南溪段冲沟坡度变缓,地形相对开阔,成为泥石流的局部堆积区。2002年8月7日,在南溪产生了厚1.0m左右、面积1500m2的泥石流堆积物,最大粒径是0.5m。
区内的岩石以中粒斑状角闪黑云正长(二长)花岗岩为主,风化深度5~20m,裂隙发育,岩石破碎。表层残坡积厚2.0m左右,为砂质粘土,松散、透水性强,饱水后稳定性差,易产生滑坡,破坏边坡,同时也为泥石流提供了物质条件。
(二)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概况
采用拦砂坝和河道疏浚治理泥石流沟。在上东溪和下东溪分别修筑拦砂坝拦截砂石,减缓冲沟坡度,削减泥石流的强度;在南溪段疏浚河道,修筑护堤,保障溪水畅通,对泥石流可起到导流作用。
采用挡土墙、截水沟和排水沟治理滑坡,提高山坡的稳定性,保护坡下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评价的基本数据
现场调研南溪泥石流最大危害范围内,主要承灾体为南溪乡东溪村。驻地有乡政府11个机关单位,居民141户,居住人口1568人,流动人口200人。驻地固定资产5600万元,其中有商店30个。爱民新村建民房59栋;车辆15辆,其中客车6辆,摩托车72辆;乡卫生院1所,乡中学1所;信用社存款600万元;畜牧业产值30万元;种植业产值32万元。公路1000m,拱桥1座,小水电站2个,装机500kW,产值260万元。
(二)社会效益计算
人口安全易损性值,根据2002年8月7日南溪泥石流造成死亡23人,重伤3人,轻伤510人的资料计算得到:南溪泥石流人口安全易损性=0.015。
则最大可能死亡人数为1768人×0.015=27人。
(三)经济效益计算
南溪泥石流堆积物体积为1.5万m3,属于中型泥石流。根据现场调研数据,查易损性专家意见汇总表确定各类承灾体的易损性。计算各类承灾体的最大可能经济损失。
表3-4-2 湖南省郴州市地质灾害承灾体单价表
(1)城市居民房屋:A1=5600万元,v1=0.5397 C1=5600万元×0.5397=3022.32万元
(2)城市居民家居用品:A2=2.5万元/户×141户=352.5万元,v2=0.9297 C2=352.5万元×0.9297=327.72万元
(3)农村居民房屋:A3=15万元/栋×59栋=885万元,v3=0.7044C3=885万元×0.7044=623.4万元
(4)农村居民家居用品:A4=1.3万元/户×68户=88.4万元,v4=0.8853 C4=88.4万元×0.8853=78.26万元
(5)畜牧业资产:A5=30万元,v5=0.9301 C5=30万元×0.9301=27.90万元
(6)农业净资产:A6=32万元,v6=0.5096 C6=32万元×0.5096=16.31万元
(7)交通运输财产:A7=8万元/辆×9辆+5万元/辆×6辆+0.5万元/辆×72辆=138万元,v7=0.5169,C7=138万元×0.5169=71.33万元
(8)商业财产:A8=1.0万元/个×30个=30万元,v8=0.4944 C8=30万元×0.4944=14.83万元
(9)金融单位财产:A9=600万元,v9=0.5515 C9=600万元×0.5515=330.9万元
(10)机关单位财产:A10=2万元/个×11个=22万元,v10=0.5515 C10=22万元×0.5515=12.13万元
(11)医疗卫生财产:A11=20万元,v11=0.5037 C11=20万元×0.5037=10.07万元
(12)学校财产:A12=20万元,v12=0.5706 C12=20万元×0.5706=11.41万元
(13)公路:A13=1000元/m×1000m=100万元,v13=0.9469 C13=100万元×0.9469=94.69万元
(14)小水电站:A14=260万元,v14=0.5066 C14=260万元×0.5066=131.7万元
承灾体最大可能经济损失总值:
C=C1+C2+C3+C4+C3+C6+C7+C8+C9+C10+C11+C12+C13+C14=4773.05万元
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投入经费预算:根据预计投入的各项勘查和治理的工作量,按国家有关费用标准,对所需经费进行预算,共需资金150.64万元,其中勘查费用6.2万元,治理费用144.44万元(表3-4-3)。
表3-4-3 南溪泥石流勘查和治理费用预算表
该泥石流防治工程资金利税率为
B=(C-D)/D=(4773.05-150.64)/150.64=3068.5%
防治工程直接经济效益:C-D=4622.41万元
投入产出比=150.64:4773.05=1:31.69
三、结论
湖南省郴州市南溪泥石流属于中等危险的泥石流,防治工程按20年一遇标准设计。实施工程治理后,泥石流危害范围0.3124km2内(南溪乡政府所在地——南溪村)的各类承灾体能够在泥石流发生时,使1768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减少可能死亡人口27人;减少可能经济损失4773.05万元。工程治理的直接经济效益为4622.41万元,资金利税率为3068.5%,投入产出比为1:31.69。可见,南溪泥石流防治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