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塌陷是一种地质灾害
㈠ 什么是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与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由于其发育的地质条件和作用因素的不同,地面塌陷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㈡ 地质灾害有哪些
地质灾害有:
1、地裂缝: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成为一种地质灾害。
2、地面沉降: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3、泥石流: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泥石流是一种灾害性的地质现象。
4、岩土膨胀:由于其在土体中杂乱分布的裂隙及反复胀缩变形造成强度衰减的特性,所以常常给人类的工程建筑带来严重破坏,造成许多地质灾害。
5、水土流失: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质地貌条件和气候条件是造成中国发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2)地面塌陷是一种地质灾害扩展阅读:
1、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协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
2、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3、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㈢ 什么是地质灾害,分类怎样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
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裂缝,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3)地面塌陷是一种地质灾害扩展阅读:
地质灾害定义为:“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其中前三种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含丘陵和山原);后三种灾害既可发生在山区,又可发生在平地(平原及高原)。
1 山体崩塌:是指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2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3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4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5 地裂缝:地面裂缝的简称。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
6 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㈣ 自来水泄露导致地面塌陷属于地质灾害吗
它是指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地下一定范围内的岩土体压缩、位移等活动,引起的地面下沉、塌落、开裂,对工程设施、城乡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现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除共同表现为地壳表面形态发生严重破坏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相似特征:在形成条件方面,虽然都受多种动力条件控制,但过量抽取地下水经常是它们形成的重要原因;在分布特征方面,城镇、工厂、矿区、铁路沿线是这些灾害的多发区。采用地下开采的矿山,由于采空区上覆岩土体冒落或变形而在地表发生大面积并行破坏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现象和过程称为矿区地面变形地质灾害。这类地质灾害是地下采矿最容易引发的地质灾害之一,并且地面变形范围往往超出地下对应采空区的范围,危害极大。一是破坏土地资源,影响农业生产。塌陷的地质灾害对矿区周边的农田破坏十分严重,造成土地绝产或减收,甚至在部分矿区,形成无地可耕,无处可迁的局面;二是损坏地表建构筑物。矿山地表塌陷灾害的范围广,具有突发性、累进性和不均匀性等特点,对于各种地面建构筑物的危害极大。因此,在城镇建构筑物、道路设施以及水体下的三下矿体资源通常禁止开发,即便开发,也必须进行安全与环境设计和评价,避免产生地表沉陷,造成各种建构筑物的破坏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损害,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安全。对此,矿山安全法第19条对矿山企业提出了相应要求,即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因此,矿山企业不仅应当建立、健全对地面陷落区、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而且对关闭矿山后可能引起的危害也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1)减轻塌陷灾害。在矿山的生产时期,采取充填开采技术和减震的采矿方法等技术型措施预防采空后的塌陷。充填开采主要是利用废石、尾砂等实施空区的充填,减少空区的体积;减灾开采主要是从回采技术上预防或减轻采空区塌陷的方法,包括顺序优化开采、条带开采和离层高压注浆开采等,减少塌方量;(2)以废治害。利用开采的尾矿、矸石等填埋塌陷区,治理塌陷灾害。具体而言,在用尾矿、矸石等填埋前,先将塌陷区的表土剥离另放,然后充填矸石等至目标标高以下0.5m处,再覆盖表土至原标高,使地形得以复原,保持原有土质和肥力,减少废料污染,消除塌陷坑危害;(3)治理地裂缝,消除隐患。针对已经闭坑的矿区地裂缝,采用充填和灌浆相结合的治理措施,消除地裂缝的危害;(4)地面塌陷区的整治与利用。即采用“挖深垫浅”的方法,将较深的塌陷区再深挖,使其适合于水产养殖场地,而挖出的泥土垫到浅的沉陷区,改造成为农业用地。
㈤ 地面塌陷的概述
地面塌陷是指天然洞穴或人工洞室、巷道上覆岩土体失稳突然陷落,导致地面快速下沉、开裂的现象和过程。
地面塌陷往往在地面形成圆锥形塌陷坑和凹陷的槽沟,以及局部地面下沉区。其影响范围一般接近或略大于地下洞体的面积,小者几平方米,大者可达数平方千米,所以,地面塌陷常被视为点状的岩土体变形问题。
地面塌陷造成的地面变形量大,变形速度快,且具有突发性,事前往往很难准确判断发生的时间,加之,其发生过程可导致地面建筑物开裂、倒塌,甚至整体陷落,公路、桥梁扭曲错断,农田肢解以及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地面塌陷也是人类面临的一种地质灾害。
地下存在空洞是地面塌陷发生的先决条件,地下空洞可分为天然洞穴和人工洞室两类。天然洞穴是由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包括岩溶洞穴、土洞(黄土洞穴、红土洞穴、冻胀丘融化形成的土洞)和熔岩洞穴。其中岩溶洞穴特别是近地表的岩溶洞穴和洞顶开口处直接覆盖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的隐伏洞穴,是引发地面塌陷最主要的天然洞穴类型。人工洞室是人工采掘活动所形成的,包括人防工程、地铁、隧道、涵洞和采矿形成的地下巷道系统。除采矿形成的人工洞室外,其他人工洞室一般不会引发地面塌陷,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因地质勘查、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某一环节出现重大失误,才会出现。如,2008年11月15日杭州地铁一号线施工时发生的重大地面塌陷事故,就是因人为失误所导致的。据媒体报道,这次地面塌陷造成75m的路面陷落了15m,正在行驶的11辆汽车包括1辆公交车坠入坑内,60名施工人员被困地下,事后调查,共有17人死亡,4人失踪。目前,人工洞室酿成的地面塌陷绝大多数发生在矿山采空区,因此,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是人为诱发地面塌陷最主要的类型。
㈥ 地面塌陷分为哪几种类型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版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权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能成为一种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可分为岩溶塌陷和非岩溶性塌陷等多种类型。岩溶塌陷分布最广、数量最多、发生频率最高、诱发因素最多,并且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突发性等特点,严重地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