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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范围

发布时间: 2021-03-10 16:53:53

㈠ 地质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

从人地关系来看,地质环境与社会经济相互作用过程大致包括4个关键环节:状态层、压力层、问题层和风险评估层。相应地,地质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4个主要方面(图6-2):

(1)地质环境状态调查。在全面了解区域地质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地质环境要素的调查与监测,查明地质环境系统的外界影响因素、系统结构功能、空间分异规律,研究地质环境中所发生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和生物过程,从而掌握地质环境所处的状态,评价地质环境质量,判断地质环境现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

(2)物质流分析。地质环境与社会经济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现为各种输入和输出物质流,物质流越大,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作用就越强烈。通过地质环境与社会经济的物质流核算与分析,定量评价社会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

(3)地质环境问题调查。对自然驱动因素和人为驱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各种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结合地质环境要素监测,了解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机理和时空分布规律,预测地质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实现早期预警和灾害预报。

(4)地质环境管理措施。通过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提出地质环境利用、保护和管理的技术、行政和政策措施,引导和规范地质环境开发利用的经济活动,以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图6-2 地质环境调查基本内容框架示意图

现阶段,国家层次的地质环境调查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的使命,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基础,以主动和紧密服务国家需求,满足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为首要任务。地质环境调查的基本任务包括:

(1)开展主要平原和盆地水文地质调查。从资源和环境的角度考虑地下水的问题,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系统查明地下水的数量、质量和时空变化规律,评价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潜力及其空间分布,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与利用提供决策意见或建议。

(2)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查明我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对重要地区缓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和区划,建立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反应能力,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意见或建议。

(3)开展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查明我国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分布现状、发生和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环境宏观调控和保护对策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环境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㈡ 城市建设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8.4.1 评价方法

采用专家聚类法进行城市建设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首先,分析城市建设可能影响的地质环境因子,综合分析后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提取指标性状数据;其次,采用傅勒三角形法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然后分别对各评价点的单项因子进行量化、分级;最后,根据单项因子量化结果、权重进行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确定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区。

8.4.2 评价因子的确定与分级

在分析自然条件和地质灾害等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影响,以确定评价因子及其分级赋值。选取的地质环境条件因子包括地貌、植被、海(咸)水入侵、崩塌滑坡、地下水资源、地质遗迹、污废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这些因子都是人类开发建设活动影响到的因子。人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因素依据环胶州湾“概念规划”的分区和建设内容,并参考各区块地质环境承载力,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开发规划、未来开发强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赋值。各评价因子赋值标准如下:

1)地貌:残坡积平原赋值90;冲洪积平原赋值80;滨海平原赋值70;丘陵赋值60;中低山赋值50。

2)植被:植被分布区赋值90;非植被分布区赋值50。

3)海(咸)水入侵(mg/L):Cl浓度<200赋值90;Cl浓度200~250赋值80;Cl浓度250~300赋值70;Cl浓度>300赋值60。

4)崩塌滑坡:已发生或有潜在危险赋值90;无灾害赋值60。

5)地下水资源:

丰富赋值90;较丰富赋值80;较贫乏赋值70;贫乏赋值60;咸水区赋值50。

6)地质遗迹:有赋值90;无赋值50。

7)污废水污染:有赋值90;无赋值60。

8)固体废弃物污染:有赋值90;无赋值60。

9)人类开发建设活动:黄岛、洋河—少海区域赋值90;高新技术区、临空区赋值80;四方—城阳赋值70;老港—团岛赋值60;水源地区域赋值50。

其中,地质环境条件因子是按照城市开发建设对其影响的程度来赋值的;而人类开发活动一项则是依据环胶州湾“概念规划”的内容和目前各地域的发展程度,从对地质环境影响贡献的角度分区块进行描述赋值。黄岛、洋河—少海区域情况类似合并为一区,该区开发程度和发展水平略低,拟开发建设功能也类似,为现代工业制造业和都市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区、临空区开发程度初具规模,发展水平适中,拟建设生态科技城和临空物流、商务区;四方—城阳为老城区,已较为发达,城市建设着重于产业的升级换代,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老港—团岛属较发达区域,依托海岸优势提升、更新港区功能,对地质环境不良影响小。

8.4.3 评价因子权重的确定

采用傅勒三角形法(图8.11)进行统计,并计算出评价因子的权重。

图8.12 环胶州湾地区城市建设地质环境影响预测

该区主要包括薛家岛和黄岛海岸区域、黄岛至红石崖大部分区域、大沽河和白沙河入海口等地。区内预测主要地质环境影响为较轻的植被和地质遗迹破坏、轻微地下水资源超采等。

8.4.5 地质灾害设防

根据区内地质灾害现状和预测影响范围,进行地质灾害设防分区,并识别主要的地质灾害因子,详见地质灾害设防分区图(图8.13)。按照与青岛市地质灾害设防分区一致性的原则,环胶州湾地区属于青岛市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次重点设防区,因此仅将环胶州湾地区分为重点设防区和一般设防区两种。重点设防区为易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一般设防区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小的区域。

图8.13 环胶州地区地质灾害设防分区

㈢ 环境地质灾害增多指什么

近20年来,由于森林被大规模地砍伐,促使滑坡、泥石流等环境地质灾害成倍增加,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不应有的损失。最典型的例子是辽宁省凤城市虎沟村。过去,这里有茂密的森林10多万亩,人均森林面积800亩,森林看不到边,植物数不清楚,野葡萄、野梨、野核桃、猕猴桃、山里红等野果应有尽有,还有五味子、野山参等四五十种名贵药材。山中还有老虎、豹子、狗熊、狐狸、野猪、獾子、狍子等30多种动物。从20世纪60年代起,村民们开始大规模砍伐这里的森林,一直砍了近30年,树砍光了,野兽也跑走了,人们还不住手。可是,在1998年8月11日下午,下了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冲击着被砍完了的树林而呈光秃秃的山坡,酿造了一场该地从来没有过的翻天覆地的泥石流,荡平了整个虎沟村,这是自然对人们过度砍伐森林的报复,这时候的忏悔和流泪是毫无用处的,虎沟村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破坏了的环境,像泼出去的水,永不复原。恢复虎沟村的生态环境,至少需600万元以上,是村民们30年来砍树收入的6倍。其实即使投入多少钱,也永远恢复不了当地的原始状态了。

类似虎沟村的例子很多,如湖南省邵县潭溪镇光明村,在50年代以前也是原始林带,古树参天,经历年砍伐,终于在1998年6月发生虎沟村式泥石流,光明村变成了黑暗村,荡然无存。

由于森林、草原和湿地被毁,近年来我国的尘暴也日趋频繁,从1957~1998年发生过38次,影响的范围也越来越大,经济损失也令人吃惊,仅1998年4月16日发生的1次尘暴就损失3亿元。

由于人类过度砍伐热带雨林,破坏了森林环境,一种千百年来安定地生活在乌干达怖露厉等热带雨林土壤的嗜肉细菌——怖露厉菌被迫改变了原有习性,向人类进攻,细菌从损破的皮肤进入人体,几天内感染皮肤就溃烂发臭、疼痛异常,皮肤、血管、肌肉组织坏死剥落,使人死亡。此种环境病目前无药可治,使病者和医生都心惊胆战。只能在皮肤被感染后,迅速进行外科切除手术,方可保命,它是森林派向人间的可怕杀手,是人类破坏森林环境的报应,全世界已有6000余人被感染过,中国有过一例。

㈣ 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问题是一回事吗

  • 不是。

  •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专损失的属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 生态环境问题是指由于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严重失调,从而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㈤ 地质环境影响

地质环境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具有大量物质、能量和信息流入、流出的开放式系统,具有整体性与区域性、变动性与稳定性、资源性与价值性的特征。人类对地质环境的利用、改造的深度和广度,在时间上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空间上则随着人类活动领域的扩张而扩张。

8.1.1 地质环境和地质环境问题

地质环境是与人类社会发展有着特殊、紧密联系的,积极地与大气、水、生物圈相互作用着的岩石圈的接近地表的部分。地质环境是一个开放的、独立的环境系统,它具有物质组成、地质结构和动力作用3种基本要素。

地质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作用影响而发生的,使人类赖以生存的地质环境的质量发生不良变化或遭到破坏,直接或间接地威胁人类的生产、生活或造成人类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事件。按主要诱发因素的不同,地质环境问题可分为原生地质环境问题与次生地质环境问题。原生地质环境问题,即由自然因素引起的与人类活动无关的地质环境问题。次生地质环境问题也称为人为地质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中物质组成、性质、状态和地质结构的变化以及与其有关的地质作用和现象。

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它是指由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作用影响而发生的,可以对人类生命财产及生存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过程与现象。

环胶州湾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垃圾处置场的影响、城市建设对地下水和地貌景观的影响、产生的地质灾害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等。

8.1.2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上说是对地质环境的形成条件、结构、状态、功能的现状进行分析,在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影响作用下对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对其与社会经济发展活动的协调性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了解地质环境变化趋势、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进行宏观决策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8.1.3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对于区域城市建设的地质环境评价,在经过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取样分析之后,都必须采用定性、定量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所获资料进行总结与归纳,而这个总结和归纳的过程即是评价的过程。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其中的部分过程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快速处理。地质环境评价的一般方法程序见图8.1。

图8.1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区域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指标的构建、权重的确定和数学模型的选取都是相当重要的步骤,贯穿于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之中。进行评价时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影响地质环境的主要因素,舍去次要因素。

㈥ 台风暴雨影响区的地质灾害

2.4.1 我国台风暴雨影响区地质灾害概况

我国登陆台风( 泛指热带气旋) 年均 8 ~9 次,是世界上登陆台风最多、灾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台风具有发生频率高、突发性强、影响范围广、成灾强度大等特点。在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台风带来的特大暴雨易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统称为“地质灾害”) ,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台风登陆时,受到地形抬升作用,往往会使暴雨强度加大,更增大了在迎风坡山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4.1.1 台风暴雨影响区的确定

根据 1960 ~2003 年我国热带气旋平均年降雨分布,我国登陆台风的主要降雨影响区域在东部。我国大的地貌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地带结构,将台风平均年降雨量大于10mm 的区域作为台风影响区( 图 2.7,图 2.8) 。此地带平均海拔在 1000m 以下,主要包括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闽丘陵和两广丘陵,总面积达 182 ×104km2。此区域即本节的研究区。

图 2.7 我国热带气旋年降雨分布( 1960 ~ 2003 年)( 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 2.8 台风影响区及区内地质灾害分布

2.4.1.2 资料来源

本节使用的气象和地理信息数据主要包括:

1) 1 ∶ 25 万数字高程数据,来自国家测绘局。

2) 1 ∶ 50 万岩性数据与 1 ∶ 10 万土地利用数据的综合分析,来自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数据库。

3) 分月的植被覆盖度数据,来自国家气象中心。

4) 1990 ~ 2003 年 20h 逐日雨量观测数据,来自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5) 1990 ~ 2003 年台风影响区内 7985 个地质灾害事件数据来自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2.4.1.3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空间分布特征

我国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上与台风降雨分布有很好的对应关系,江西、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是台风降雨集中的地区,同样也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地质灾害密度相对高的中心主要集中在浙江南部的雁荡山和扩苍山区、福建南部和广东南部,以及江西、广东和湖南交界地区的南岭一带山区。随着台风降雨向内陆逐渐减少的趋势,由台风造成的地质灾害也向内陆逐渐减少。

根据诱发地质灾害的降水条件的不同,可以将地质灾害划分为台风和非台风因素( 如前汛期降雨、梅雨期降雨等) 诱发的地质灾害事件。据 1990 ~2003 年登陆我国的台风降雨以及地质灾害事件资料,在研究区内,除上海外,其他省( 区、市) 都有地质灾害发生,且长江以南诸省( 区、市) 明显多于北方地区( 图 2.9) 。地质灾害发生频次百分比最高的是江西省,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32%; 湖南也是地质灾害高发省,占到灾害总数的 14%; 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是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北各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图 2.9 台风影响区内各省份地质灾害发生频数分布

就诱发原因来看,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发生最多的前 3 个省仍然是江西、湖南和福建,分别占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总数的 31% ,16% 和 13% 。与非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形成对比的是,一半以上的台风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在浙江和福建,分别达到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总数的 26% 和 25% 。广东和湖南也是受台风影响严重的省份,各占台风诱发灾害总数的 15% 。在湖南,台风和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比例相当,而在江西、广西、安徽和湖北,由于地处内地,主要受来自西部、北部和南部的降雨系统影响,由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

2.4.1.4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时间分布特征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分布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台风诱发地质灾害从 5 月份开始出现( 图 2.10) ,并以 7,8,9 月份为多,这与台风发生季节相吻合。而由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则从 3 月份就开始出现,5 月份华南前汛期降雨开始,随着降雨增多,地质灾害也开始增多,并在 6 月份达到高峰期,这时总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非台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均达到各自峰值 36%和 42%。6 月下旬到 7 月江淮梅雨开始,主要雨带北抬到江淮、黄淮一带,由于这一区域平原区居多,尽管是雨季,总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非台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已降到各自的次峰值,而台风地质灾害已显著增加。到了 8,9 月份的台风季节,台风诱发地质灾害也达到全年的峰值 35.6%和 35.4%。台风地质灾害的高发期较非台风地质灾害高发期滞后2 ~ 3个月。

图 2.10 台风影响区内逐月地质灾害发生频数分布

2.4.1.5 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与非台风地质灾害易发性条件分析

对比非台风诱发的地质灾害,台风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影响因子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 图 2.11,图 2.12) 。

图 2.11 高程影响对比分析

图 2.12 土地利用影响对比分析

如高程因子,台风地质灾害有超过10%发生在高差0~100m区间内,而非台风地质灾害只有不足7%发生在这个范围内,同时在大于350m高差以上,台风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大于非台风因素。在坡度和高程因子的统计中同样发现台风较非台风地质灾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对土地利用的统计发现,在台风过程中发生在林地背景下的地质灾害比例大于非台风过程,这可能和台风的强风作用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强风对树林的摇曳,容易使林木根系松动,从而导致入渗增加,加速斜坡失稳的进程;而强风对低矮灌木的影响明显减小。

计算表明,台风地质灾害信息量大于非台风地质灾害信息量的面积,即台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于非台风地质灾害危险性。说明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研究区内诱发地质灾害的脆弱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条件下偏稳定的区域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向不稳定趋势发展。另一方面,深入内陆后这一特征逐渐消失,这与深入内陆后台风的影响逐渐减小有关。

2.4.2 台风暴雨与地质灾害

2005年,我国大陆地区共受到9次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的影响,其中有8次台风在我国沿海地区登陆,另外,在越南登陆的0516号台风“韦森特”,对海南省造成一定的影响(表2.1)。

2005年影响我国的9次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共造成7074.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414人(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937.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53.3×103hm2,绝收面积501.1×103hm2;倒塌房屋32.4万间,损坏房屋103.9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99.9亿元。先后有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等15个省(区、市)受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海南等8个省(市)遭受两次以上台风袭击。

2005年的9次台风中,对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最严重的台风依次为“麦莎”、“泰利”、“卡努”,造成人员死亡情况最严重的台风依次为“龙王”、“泰利”、“麦莎”。

表2.1 2005年影响我国大陆地区的台风

2004年“云娜”台风带来的过程降雨量达917mm,24h降雨量874.7mm,12h降雨量661.8mm,突破历史最高纪录,在浙江省乐清市北部地区造成大面积山洪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005年,受0513号台风“泰利”的影响,大别山东、南麓的局地过程降雨量达400~600mm,安徽省金寨、霍山、岳西和太湖四县相连的狭长地带发生群发型崩塌-滑坡-泥石流3096处,共造成41人死亡,倒房9467间,毁地80380亩。

2005年,0505号台风“海棠”、0509号台风“麦莎”、0513号台风“泰利”、0515号台风“卡努”等多次台风暴雨袭击,浙江省温州、丽水等区域群发型地质灾害严重。温州市文成县石垟乡过程雨量达400.8mm,灾前3h雨量175.1mm,引发的滑坡-泥石流造成石门村和驮龙村分别死亡5人、11人,受伤多人。

2005年,遭受0505号台风“海棠”、0513号台风“泰利”等台风暴雨袭击,福建省霞浦县水门乡7月19日一日降雨量达832mm,过程降雨量1059mm。北部山区顺昌县杉木、毛竹等广泛分布的山坡地暴雨引发大面积滑坡泥石流。

2006年7月14日,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影响,湖南省郴州市11个县(市、区)发生山洪和地质灾害。福建省龙海市程溪镇和山村强降雨引起泥石流,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7月14日,福建省漳浦县中西林场强降雨引起滑坡,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

2006年7月25~27日,受第5号台风“格美”(Kaemi)外围影响,安徽省霍山县集中强降雨达221mm,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169处,倒塌房屋数百间,造成318省道一度中断。岳西县最大降雨量为267mm,引发了地质灾害36处,造成死亡2人、失踪1人、伤1人,倒塌房屋数百间。

2.4.3 基本认识

1)登陆台风主要影响我国东部地区,台风地质灾害集中出现在6~8月。台风影响区包括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浙闽丘陵和两广丘陵,总面积达182×104km2,其中台风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南四省。

2)选取高程、高差、坡度、岩性、断层密度和土地利用作为主要因子,利用信息量模型分析评价台风影响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并进行危险性分区。分析结果显示,浙江中南部、江西南部、西部和东部以及广东北部和福建西部都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的区域,这与地质灾害历史事件的分布是一致的。

3)对比台风和非台风区域地质灾害影响因子如高程、高差、坡度和土地利用,发现高程、高差和坡度对台风地质灾害较非台风地质灾害具有更大的取值范围。土地利用统计表明,台风过程中林地区域的地质灾害比例大于非台风过程。

4)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其影响区内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增加,即在一般降雨条件下偏稳定的区域在台风强降雨条件下向不稳定的趋势转化,随着向内陆深入,这种趋势逐渐减弱。

㈦ 中国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及影响因素(全面)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齐全,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管理司等,1998)。它们是:1. 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2. 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等;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岸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等;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等;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及其危害程度与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格局和新构造运动的强度与方式,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等)、气象水文及植被条件,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及其强度等有着极为密切关系。 中国地处环太平洋构造带和喜玛拉雅构造带聚汇部位,太平洋板块的俯冲和印度板块向北对亚洲板块的碰撞使中国大陆承受着最主要的地球动力作用。在印度板块与亚洲板块的碰撞边界上产生了世界上最高的喜玛拉雅山脉,并使青藏高原受压隆起,东部因太平洋板块俯冲造成了华北、东北地壳向东拉张,形成华北和松辽沉降大平原。这两种活动构造带汇聚和西升东降的地势反差,不仅形成了中国大地构造和地形的基本轮廓,同时也是形成我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的根本原因。 东西向构造与北北东向构造的交叉,使中国在大地构造和地形(主要表现在山脉和盆地的走向上)上形成近东西向和近南北向的分区特点,从而使我国地质灾害的区域空间分布同样具有东西分区、南北分带、亚带成网的特点。 从西向东,大体可以以贺兰山~六盘山~龙门山~哀牢山,大兴安岭~太行山~武陵山~雪峰山为界分为三大区。西区为高原山地,海拔高,切割深度大,地壳变动强烈,构造、地层复杂,气候干燥,风化强烈,岩石破碎,因而主要发育有地震、冻融、泥石流、沙漠化等地质灾害。中区为高原、平原过渡地带,地形陡峻,切割剧烈(相对切割深度为巨大),地层复杂,风化严重,活动断裂发育,因而主要发育地震、崩塌、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地面变形、黄土湿陷、矿井灾害等地质灾害。东区为平原及海岸和大陆架,地形起伏不大,气候潮湿且降雨量丰富,主要发育地震、地面变形、崩、滑、流、河湖灾害、海岸灾害、盐碱(渍)化、冷浸田等地质灾害。 从北向南,阴山~天山、昆仑~秦岭、南岭等巨大山系横贯中国大陆,沿这些山系,崩、滑、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严重。它们的相间地带(大河流域),土地沙化、盐碱化、黄土湿陷及水土流失、地面变形及崩、滑、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 在新构造运动相对活跃的东南、西南及青藏高原地区,地震以及与之相关的地质灾害较为明显。 中国位于亚洲大陆东部,濒临太平洋,季风气候显著,具有较明显的纬度和经度分带特征,加上疆域辽阔。地形复杂,具有多种多样的气候类型,因此如暴雨、洪水、干旱、冰雹、霜冻及温差等许多不良气候因素常常成为多种多样的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在西北、华北和东北部分地区,气候干旱少雨,年内温差悬殊,风蚀作用剧烈,土地沙漠、沙漠化、风沙化、土地冻融等灾害发育严重。而在温暖湿润的东部、南部地区,尤其在西南山区,降雨多且集中,崩、滑、流灾害频繁发生。在东部平原地区,土地盐渍化、沼泽化,冷浸田等地质灾害广泛分布。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几千年来的人文活动,历史上连绵不断的战乱,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过速增长,对自然的索取也不断加重,对自然环境的干扰也愈来愈强烈。不合理的人类经济工程活动也使得地质灾害的发育日趋加剧。在东、中部地区,由于大量抽取地下水和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包括油气资源),导致地下水资源平衡条件破坏和岩土构造应力状态发生变化,诱发并加剧了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盐渍、沼泽化、崩、滑、流、矿山灾害等地质灾害的发育和危害。在西部地区,由于超量开发土地、草原、森林和水资源,加速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灾害的发展,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也随之增多。 在所有的地质灾害中,除地震灾害外,崩、滑、流灾害是最为严重的,其以分布广、灾发性和破坏性强,具有隐蔽性及容易链状成灾为特点,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另外,土地沙(漠)化、地面沉降和水土流失等缓变型地质灾害发展迅速,危害愈来愈大,成为令人担忧的地质灾害。 从“成灾”的角度看,中国地质灾害的区域变化具有比较明显的方向性,即从西向东、从北向南、从内陆到沿海地质灾害趋于严重。这是因为虽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几乎覆盖了中国大陆的所有区域,但由于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使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破坏程度显著不同。东部和南部地区,人类活动频繁而又剧烈,区内人口稠密,城镇及大型工矿企业、骨干工程密布,因而,一方面,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则损失惨重,另一方面,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而西部北部地区,虽然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但大部分地区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低,所以危害和破坏程度相对较低。调查表明,凡是人口密集,工业发达地区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地质灾害正由自然动力型向人为动力型发展,由点状向带状、树枝状、片状发展。 近来,各种地质灾害对我国危害程度日益加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等,2000),近年来由于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每年造成的损失上百亿元,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造成的损失每年达200亿元,岩溶塌陷和地下采空造成的损失超过5亿元,抽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已在全国平原区的46个城市发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值得提出的是,我国的经济建设活动正在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地深入展开,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起步。一旦大规模经济开发,也必然会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也就是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地质环境”的关系。

㈧ 地质灾害的概念

地质灾害属于灾害的范畴。为了讨论地质灾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确何谓灾害。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地能够领悟或感受到灾害的存在和灾害的威胁,然而,对于灾害的定义却有不同的说法。

(一)灾害的内涵

在自然灾害学中,有一种观点认为,灾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发展条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种观点认为,“灾害是由种种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坏性因素引发的、突然的或在短时间内发生的、超越本地区或本团体防救能力所能解决的大量人员伤亡与物质财产损毁的事件”。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灾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导致人类社会遭受的损害”。1984年联合国减灾组织(UNDRO)对灾害作了如下定义:“一次在时间和空间上较为集中的事故,事故发生期间当地的人类群体及其财产遭到严重的威胁并造成巨大损失,以致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受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上述定义在文字表述上虽不完全相同,但在内涵上却有共同之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灾害就其本意是指后果,而不是现象本身。鉴于人们对某些事物产生的后果有先验的认识,所以,常把具体现象与其对人的损害、威胁联系在一起,不再严格区分它们之间的语义差异,直接把有关的现象视为灾害,如洪水灾害、地震灾害。

(2)从人的利益或者价值取向角度审视,许多客观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异,而能够称之为灾害的,是指其后果对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级)的,即造成人员伤亡的那些事物。

(3)灾害具有突发性和能量集中的特点,正是因为突然发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则使人难以抵御,酿成严重后果。

(二)地质灾害的内涵

地质灾害是灾害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内涵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符合灾害定义的要件;二是具地质学属性。缺少其中任一个方面都不能称为地质灾害。

目前有关地质灾害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和《地球科学大辞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球科学大辞典》中地质灾害的解释是:“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对其范围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应该指出,上述两个定义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①一个准确的定义其逻辑规则应是内涵明确,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义存在用灾害定义灾害的同义反复之嫌;②对定义灾害的要件,即灾害的本质特征表述不够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义中更多的是陈述地质灾害的成因或外延(具体灾种),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质灾害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或许正是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们对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理解上的混乱。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地质灾害是指:可对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突发性的地质现象及地质过程。

弄清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需要。

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中,什么叫"工程建设位于地面沉降影响范围内,临近地面沉降影响范围"

地面沉降是指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专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属地质现象),地面沉降有自然的地面沉降和人为的地面沉降。
自然的地面沉降一种是在地表松散或半松散的沉积层在重力的作用下,由松散到细密的成岩过程;另一种是由于地质构造运动、地震等引起的地面沉降。
人为的地表沉降主要是大量抽取地下水所致。
地面沉降的危害主要有:
(1)毁坏建筑物和生产设施;
(2)不利于建设事业和资源开发。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属于地层不稳定的地带,在进行城市建设和资源开发时,需要更多的建设投资,而且生产能力也受到限制;
(3)造成海水倒灌。地面沉降区多出现在沿海地带。地面沉降到接近海面时,会发生海水倒灌,使土壤和地下水盐碱化。对地面沉降的预防主要是针对地面沉降的不同原因而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地面沉降会对地表或地下构筑物造成危害;在沿海地区还能引起海水入侵、港湾设施失效等不良后果。人为的地面沉降主要是过量开采地下液体或气体,致使贮存这些液、气体的沉积层的孔隙压力发生趋势性的降低,有效应力相应增大,从而导致地层的压密。
严重的情况时会发生地陷或者天坑这种危害,这里的评估就是要预先考虑到这种情况并作出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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