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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质灾害专家组名单

发布时间: 2021-03-09 17:36:46

⑴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及再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9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地调局:

近期,部分地区因强降雨引发了地质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部研究决定,在前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的基础上,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工作。同时由部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再赴重点地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组 (附件1)于6月16日至6月23日分赴有关省 (区、市)检查指导工作。工作组重点了解近期地质灾害情况,督促检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区片专家驻守巡查

主汛期期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 (附件 2)在负责区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驻守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防治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区片专家组每周一向部报告上周工作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做好区片专家驻守、巡回检查期间的协调联络,积极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其他地方参照部作法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 6月底前报部。

联系方式:

地质环境司 010 -66558322 66558316 (传真)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010 -66558072 66557723 (传真)

附件: 1.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分组

2.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组安排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

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分组

一、待定

组长 徐绍史 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

成员 办公厅有关同志

地质环境司有关同志

二、四川组

组长 汪 民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成员 薛佩瑄 地质环境司灾害防治处处长

三、安徽组

组长 张洪涛 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

成员 张开军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高工

四、贵州组

组长 关凤峻 地质环境司司长

成员 段晓康 地质环境司综合处干部

五、湖北、重庆组

组长 柳 源 地质环境司巡视员、三峡办主任

成员 黄学斌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长

付小林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教授

六、河北组

组长 陶庆法 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成员 郝爱兵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处长

李建中 地质环境司监测处主任科员

七、福建、广东组

组长 徐建芳 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成员 王灿峰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工程师

连建发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高工

八、湖南、江西组

组长 田大佑 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成员 陈红旗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海强 地质环境司干部

九、陕西组

组长 殷跃平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副主任 (正局级)

成员 李晓春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灾害处主任科员

十、云南组

组长 田廷山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副主任 (正局级)

成员 王支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高工

附件 2

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组安排

⑵ 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方案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潼南县委 潼南县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协办单位: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

(2013年10月17日)

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是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大型地质灾害应急综合演练,由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潼南县委、潼南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技术指导。为了让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顺利开展,达到锻炼队伍、展显先进的科技救援手段、提升防灾救灾能力。现就演练的筹备及演练活动编制如下工作方案。

一、演练概况

(1)演练背景。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以潼南县“6.30”特大暴雨为背景,因特大暴雨引潼南县体育公园重大地质滑坡,威胁群众413人,造成房屋倒塌,陆路交通严重堵塞,大量群众被困。通过市、县、街三级联动,利用高科技设施设备,实施远程会商与指挥,启动《潼南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干部群众有效实施救援。

(2)演练方式。本次演练采取前期录制播放与救援现场实况直播相结合。一是前期录制。对演练的预警预报、险情发生、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等环节进行前期录制,演练时进行播放。二是实况直播。对应急救援、险情升级、远程会商、紧急救援等环节进行实况直播。采取现场解说员现场讲解,实现录制资料与现场直播的有效衔接。

(3)演练程序。本次演分七个步骤进行: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调查,启动预案、部门联动,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险情升级、远程会商,科学决策、应急处置,灾后评估、重建家园。

(4)演练重点。本次演练突出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展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高科技术设备和技术实施远程指挥、远程会商为重点;二是现场指挥部根据远程专家会商情况和接受远程指挥情况组织现场实施救援以重点。

(5)演练时间及地点:演练时间12月17日;演练地点:潼南县体育公园。

二、演练前期筹备工作安排

为顺利开展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顺利实现市政府下达的演练的效果,拟成立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蹇泽西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代重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立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贺雪松 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向毅 县国土房管局局长,李永恒 县应急办主任,陈铁 县公安局副局长,张义强 县财政局局长,谭达友 县民政局局长,张红军 县交委主任,刘春英 县卫生局局长,陈世权 县水务局局长,杨春 县文广新局局长,邹华 县气象局局长,曾伟 县机关事务局局长,张文军 梓潼街道办主任,张海 潼南电视台台长,刘辉 县新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演练策划组、道具设备组、场地布置组、前期录制组、人员组织组、演练培训组、会务接待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应急办、县国土房管局参加。负责本次演练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积极与市级部门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市级部门的要求,主动争取市级部门的指导。

(2)演练策划组: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县电视台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本次演练的全过程的策划、方案编写、脚本编写等工作。

(3)道具设备组: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委、县民政局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根据演练设置的各类场景,制作场景所需各类道具,准备无人驾驶飞机、飞艇、旋挖钻机、挖掘机、车辆、帐篷、编织袋等各设施、设备。

(4)场地布置组:由县文广新局牵头,县国土房管局、梓潼街道办、县电视台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演练场地协调、各类工作用台及设施的搭建、演练现场布置、示意图制作等。

(5)前期录制组:由县电视台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气象局、人武部、公安局(含武警、消防)、民政局、梓潼街道办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按演练脚本要求,对演练的预警预报、发现险情、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等环节进行前期录制、剪截、编制等;负责演练过程的解说、各类视频资料的录制、输入、输出、转接等。

(6)人员组织组:由梓潼街道办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群众、民兵、武警、消防等,并组织参与演练。

(7)演练培训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电视台、梓潼街道办、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参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按照演练脚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演练培训、现场演练预演等工作。

(8)会务接待组:由县机关事务局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参与。负责各级来宾的食、住、行的安排与接待;负责现场来宾的引道与安排等。

三、演练实施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演练工作按预定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的演练效果。演练工作设置了预警预报、发现险情、先期处置、部门联动、应急救援、险情升级、远程会商、紧急救援、救援结束等九个环节。

(一)演练机构设置

1.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内)

负责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对现场情况的远程研判,并发挥相关应急救援指令。

2.现场指挥部(设在演练现场)(18人)

指挥长:代重久 潼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立民 潼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贺雪松 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向毅 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局长,陈春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义强 县财政局局长,李永恒 县应急办主任,陈铁 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秋月 安监局副局长,邹华 县气象局局长,刘春英 县卫生局局长,谭达友 县民政局局长,张红军 县交委主任,陈世权 县水务局局长,童光彬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张文军 梓潼街道办主任,地质专家2名。

3.抢险救援组(200人)

由县人武部牵头,梓潼街道办、公安、武警、消防、国土、水利等部门组成(人武部官兵、民兵、公安、武警、消防、梓潼街道办、国土、水利、交委)。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利用其装备优势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

4.调查监测组(40人)

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气象、地质队参与(国土、气象、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第二分队、市地理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进行应急调查、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根据气象、水情和汛情信息,适时进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出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的建议,报现场指挥部。

5.救护防疫组(16人)

由县卫生局牵头,相关医院参与(医生、护士、防疫)。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做好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调拨等。

6.治安交通组(90人)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委参与(公安、交委)。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依法打击蓄意扩大、恶意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救灾物资和人员、财产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道路畅通,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7.后勤保障组(11人)

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局参与(民政,财政)。

主要职责:出现险情时,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等工作以及筹备必要的救援资金。

8.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组(25人)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国土房管局、电视台、新闻中心参与(宣传部,国土、电视台、新闻中心)。

主要职责:灾情发生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上报,以及灾情发布与新闻报道工作。

9.群众(413人),由梓潼街道办负责组织群众参演。

(二)演练程序安排

详见《2013年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脚本》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此次演练是全市性的综合大型演练,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科室具体抓。并于10月底前本部门、本单位参演领导、参员人员名单送县国土房管局地质矿产科。

(2)明确责任:各小组牵头部门要组织各参与单位进行任务细化,将具体任何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人。

(3)严格纪律:从演练的筹备至演练结束的全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筹备领导小组和演练指挥部的要求和指令,参与和配合演练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有碍于演练的各种行为进行通报。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2013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选编

⑶ 许江的简历

1960年9月出生于四川成都,中共党员,重庆大学矿业学科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1978-1982年在重庆大学矿山工程物理专业读本科,1982-1985年在重庆大学采矿工程专业读硕士研究生,1988-1992年在重庆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1992年获博士学位,1997-1999年在日本东京大学作博士后研究。1985年毕业留校参加工作至今,1996年破格晋升为矿业学科教授,现任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西南资源开发及环境灾害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安全技术与工程系主任、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等职。同时还兼任第五届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届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面岩石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编辑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地质矿业协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市地质灾害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员等职务。

⑷ 重庆大轰炸的遇难名单

2014年,重庆市抗战研究专家花费7年时间,确定了2660名不仅有名有姓,还有死亡年龄、生前住址等遇难者同胞名单。这份2660名重庆大轰炸遇难同胞的名单,除了他们的姓名之外,还有遇难时间、遇难地点、死亡年龄、生前住址等。这份名单,并不是来自亲属回忆或是口头讲述,而是专家们寻访全国各地及境外档案馆,从历史档案中经过7年一一梳理而出。
课题组的专家广泛查阅了中国台湾“国史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重庆市档案馆,以及我市各区县档案馆中有关上万份重庆大轰炸的档案,逐页查阅记录。
目前提供的首批遇难者名单信息还不够完善,相关信息还有待根据档案文献进一步补充。

⑸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增刊第 6 期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十有县”建设,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开展 “十有县”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9〕46 号)精神,部决定公布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等 471 个县 (区、市)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 “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名单

(共 471 个)

河北省 (15 个):

石家庄市元氏县,保定市曲阳县、满城县,秦皇岛市卢龙县、山海关区,唐山市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张家口市怀安县、万全县、涿鹿县、蔚县、产业聚集区,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

山西省 (4 个):

大同市左云县、灵丘县,晋城市高平市、陵川县

辽宁省 (8 个):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葫芦岛市绥中县,锦州市凌海市、黑山县、北镇市、义县,抚顺市新宾县,沈阳市康平县

吉林省 (13 个):

德惠县、农安县、榆树县、永吉县、舒兰市、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珲春市、和龙市、图们市、抚松县、长白县

江苏省 (14 个):

南京市下关区、鼓楼区、六合区、玄武区、雨花台区、高淳县、溧水县,镇江市丹阳市,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高新区、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淮安市盱眙县

浙江省 (20 个):

临安市、建德市、余姚市、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龙湾区、永嘉县、平阳县、洞头县、诸暨市、嵊州市、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衢州市衢江区、衢州市柯城区、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云和县

安徽省 (7 个):

祁门县、石台县、贵池区、怀宁县、太湖县、繁昌县、裕安区

福建省 (25 个):

福州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晋安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宁德市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莆田市仙游县、荔城区、秀屿区,漳州市诏安县、漳浦县、云霄县、龙海市,三明市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宁化县、梅列区、三元区,南平市政和县、松溪县、光泽县

江西省 (27 个):

上饶市信州区、横峰县、弋阳县、鄱阳县、万年县,抚州市东乡县、南城县、金溪县、崇仁县、临川区,九江市湖口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庐山区,吉安市泰和县、井冈山市、永丰县、万安县,赣州市章贡区、宁都县、寻乌县,宜春市樟树市、万载县、靖安县,萍乡市莲花县,南昌市安义县

山东省 (14 个):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莱阳市,长岛县,莱芜市钢城区,淄博市临淄区

河南省 (19 个):

郑州市荥阳县、上街区,洛阳市伊川县、嵩县、宜阳县,三门峡市陕县、渑池县,信阳市光山县、固始县,平顶山市鲁山县、郏县,驻马店市遂平县、确山县,许昌市长葛市,焦作市修武县,南阳市淅川县、内乡县、桐柏县、南召县

湖北省 (23 个):

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咸宁市嘉鱼县,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孝昌县、云梦县,鄂州市鄂城区,黄冈市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红安县、团风县、黄州市,宜昌市当阳市,襄阳市宜城市,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县,随州市随县、广水市,十堰市武当山特区

湖南省 (40 个):

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望城县,衡阳市南岳区、衡南县,株洲市炎陵区、攸县,湘潭市韶山市,邵阳市洞口县、邵阳县、城步县,岳阳市湘阴县,常德市澧县、临澧县,张家界永定区,益阳赫山区,郴州北湖区、宜章县、安仁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桂阳县,永州零陵区、祁阳县、蓝山县、江永县,怀化洪江区、洪江市、会同县、中方县、新晃县、通道县、靖州县,娄底娄星区,湘西州古丈县、龙山县、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

广东省 (36 个):

广州市荔湾区、白云区、从化市,佛山市三水区,韶关市始兴县、南雄市,河源市龙川县、紫金县,梅州市五华县、蕉岭县,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汕尾市陆丰市,江门市新会区、恩平市,阳江市阳春市、阳东县,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肇庆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清远市阳山县、英德市、连州市,揭阳市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云浮市云城区、罗定市、云安县,顺德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8 个):

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田阳县,那坡县,凌云县,西林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乐业县,靖西县,百色市右江区、陆川县,兴安县,临桂县,阳朔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南丹县

海南省 (9 个):

琼海市、万宁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乐东县

重庆市 (20 个):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合川区、双桥区、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

四川省 (22 个):

成都市新津县、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县,自贡市富顺县,泸州市合江县,德阳市广汉市,绵阳市北川县、梓潼县,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

贵州省 (14 个):

贵阳市清镇市、小河区、白云区、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关岭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镇远县、剑河县、三穗县、黎平县、榕江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

云南省 (47 个):

昆明市安宁市、石林县、富民县、晋宁县、嵩明县,昭通市鲁甸县、永善县、绥江县,曲靖市富源县,玉溪市澄江县、江川县、通海县、峨山县、元江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楚雄州楚雄市、牟定县、武定县、禄丰县,红河州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弥勒县、屏边县,文山州砚山县、广南县,普洱市宁洱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大理州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洱源县、云龙县、弥渡县,德宏州瑞丽市、梁河县,丽江市古城区、宁蒗县,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县,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

西藏自治区 (5 个):

日喀则地区亚东县,林芝地区察隅县、波密县,昌都地区芒康县,山南地区洛扎县

陕西省 (17 个):

西安市周至县、高陵县,渭南市华阴市、潼关县,宝鸡市陇县、凤县,咸阳市泾阳县、永寿县,汉中市勉县,铜川市宜君县,商洛市丹凤县、山阳县、柞水县,榆林市清涧县、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宜川县

甘肃省 (29 个):

兰州市红古区、安宁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瓜州县,玉门市,武威市凉州区,景泰县,岷县,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成县,两当县,徽县,西和县,礼县,康县,宕昌县,卓尼县,庆阳市西峰区,华池县,平凉市崆峒区

青海省 (14 个):

大通县、湟中县、互助县、化隆县、乐都县、同仁县、德令哈市、贵德县、同德县、门源县、祁连县、玉树县、杂多县、玛多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个):

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 个):

伊宁县、伊宁市、昭苏县、库尔勒市、和静县、且末县、轮台县、若羌县、乌恰县

⑹ 国土资源部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的决定

国土资发〔2010〕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局面。通过群测群防,做到早期预警,提前避让,有效保护了大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群测群防监测员肩负着“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生命任务,践行服务于国民生命权利的最高价值准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为弘扬群测群防监测员大无畏的奉献精神,鼓励群测群防监测员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特通报表扬韩立成等501名同志为“全国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其中王栋等100名同志为“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王慧英等10名同志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

希望各位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以荣誉为动力,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希望广大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和国土资源战线所有同志以他们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2.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3.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0

附件2

全国百名特别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名单

(100名)

北京市:

王栋、王继银

天津市:

丁利

河北省:

高占阔、车延国、张涛

山西省:

徐跃帮、陈志灵

内蒙古自治区:

付引兵、王富强

辽宁省:

马立

吉林省:

郭平、王长会

黑龙江省:

刘波

江苏省:

戚道志、赵士平、孔国华

浙江省:

王慧英、金秀剑、王国根

安徽省:

谈友根、文冬狗、陈朝儒

福建省:

虞祥友、王锦发、卓万生、陈明乾、王正根

江西省:

郭红梅、卢全良、洪新明

山东省:

孙志军、佟琳琳、傅沂庆、王家荣

河南省:

崔军怀、侯伟、赵常海、张耀亭

湖北省:

陈霞东、杨年喜、郑志明

湖南省:

李金钢、阙浩贤、罗卫军、张先雨、黄孝田、邓爱华

广东省:

刘人勇、周月锐、李乾流、屈昌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梁良、梁忠林、雷依丽

海南省:

李荣东、霍青青

重庆市:

董山梁、邓汝学、李德俊、黄兴斗、冉绍平

四川省:

刘如松、杨云、牟怀清、石祥坤、和金成、肖文启、卢小松、阿的木呷、毛泽顺、舒培源、熊堂英、徐胜、饶玉刚、程忠庆、刘富春、黄杰、廖应祥、王华林

云南省:

陈立昌、周万吉、周光伟、高祥明、杨怀志、周艳萍、习绍祥

西藏自治区:

次仁琼达、旦增

陕西省:

黄锋、邓晓卫、张宏举、张忠平

甘肃省:

冯永明

青海省:

曹有仁、马升皓、李玉军

宁夏回族自治区:

周金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合提克·阿班、刘涛

附件3

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大杰出监测员名单

(共10人)

浙江省:

王慧英

福建省:

虞祥友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梁良

重庆市:

董山梁

四川省:

刘如松、杨云、舒培源

云南省:

陈立昌

陕西省:

黄锋

青海省:

曹有仁

⑺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信息

周时洪,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市地勘局党委书记
分管地质环境处、油气管理处,主管市地勘局党委工作,负责市三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
联系南岸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胡长明,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分管法规处、国土资源规划处、房屋征收管理处、物业处。
联系涪陵区、江北区、长寿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石柱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市小康住宅工程处,局属核心控股企业、市物业管理协会。
黄 强,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分管建设用地处、房地产发展处、房地产市场处。
联系万州区、渝中区、江津区、永川区、荣昌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铁路分局,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
黄茂军,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分管住房保障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权籍处、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黔江区、渝北区、梁平县、武隆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渝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
周琪敏,纪检组长、局党组成员
分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执法监察处、机关群团工作。
联系巴南区、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区、璧山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房管局),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巴南房地产权产籍监理所。
严志华,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主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管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李仕川,总工、局党组成员
分管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
联系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市地质矿产研究院,市地质调查院,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城市害虫防治研究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科协。
许金刚,党组成员、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主任
分管耕地保护处,主管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黄 涛,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协助分管住保、权籍、离退休人员工作。
孙 力,巡视员
协助联系干部人事、审计工作,联系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程本初,副巡视员
协助联系规划工作。
曹勇明,副巡视员
主管九龙坡国土分局工作,负责主城区各国土分局协调工作。
田 宏,副巡视员
协助联系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陈 芒,副巡视员
协助联系科技工作、机关党建、群团工作、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作风行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专项工作。

⑻ 关于成为地质灾害评估专家库的成员条件。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各省对评审专家也有要求,可查看本省下发的有关文件。

⑼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我部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近两年来,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完成了首批“十有县”建设以及第二批“十有县”的验收,“十有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现对在2010年通过验收的北京市房山区等第二批545个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共545个)

北京市(9个):

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县、密云县、怀柔区、平谷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河北省(24个):

平山县、赞皇县、阜平县、易县、涞水县、唐县、永年县、邯郸县、峰峰矿区、临城县、内邱县、遵化市、迁安市、抚宁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县、鹰手营子矿区、宣化县、张家口市宣化区、沽源县、张北县、阳原县

山西省(21个):

清徐县、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县、太原市杏花岭区、泽州县、长子县、屯留县、沁源县、潞城市、武乡县、平顺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寿阳县、和顺县、左权县、宁武县、河曲县

内蒙古自治区(4个):

赤峰市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丰镇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辽宁省(7个):

庄河市、海城市、岫岩县、清原县、宽甸县、东港市、盖州市

吉林省(10个):

长春市双阳区、通化市二道江区、柳河县、通化县、辉南县、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蛟河市、磐石市、汪清县

黑龙江省(30个):

延寿县、依兰县、尚志市、五常市、龙江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海林市、穆棱市、汤原县、桦南县、肇源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鸡东县、鸡西市恒山区、宝清县、双鸭山市岭东区、铁力市、伊春市美溪区、勃利县、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萝北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五大连池市、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嫩江县、孙吴县、庆安县、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塔河县

江苏省(11个):

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浦口区、镇江市京口区、句容市、邳州市、新沂市、徐州市贾汪区、宜兴市、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

浙江省(19个):

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富阳市、温州市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泰顺县、长兴县、新昌县、磐安县、天台县、龙游县、江山市、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庆元县

安徽省(14个):

东至县、青阳县、旌德县、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枞阳县、桐城市、休宁县、黟县、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市徽州区、金寨县、舒城县

福建省(30个):

闽侯县、福州市马尾区、平潭县、福清市、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海沧区、周宁县、蕉城区、屏南县、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涵江区、安溪县、南安市、泉州市洛江区、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大田县、清流县、沙县、南平市延平区、建瓯市、浦城县、邵武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31个):

修水县、星子县、九江县、彭泽县、上饶县、广丰县、婺源县、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奉新县、资溪县、黎川县、南丰县、广昌县、遂川县、崇义县、兴国县、南康市、大余县、石城县、龙南县、上犹县、安远县、乐平市、景德镇市昌江区、上栗县、芦溪县、萍乡市湘东区、萍乡市安源区、南昌市湾里区

山东省(20个):

沂源县、安丘市、莱芜市莱城区、文登市、乳山市、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罗庄区、临沂市河东区、平邑县、沂南县、郯城县、临沭县、费县、莒南县、济南市

历城区、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金乡县

河南省(16个):

新密市、栾川县、三门峡市湖滨区、义马市、商城县、方城县、平顶山市石龙区、汝州市、泌阳县、林州市、安阳县、淇县、卫辉市、博爱县、永城市、济源市湖北省(21个):

远安县、宜都市、宜昌市点军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咸宁市咸安区、咸丰县、来凤县、宣恩县、黄石市铁山区、黄石市西塞山区、阳新县、郧西县、丹江口市、竹溪县、十堰市茅箭区、英山县、松滋市、南漳县、应城市

湖南省(40个):

宁乡县、湘乡市、醴陵市、株洲县、衡山县、衡阳县、祁东县、常宁市、衡东县、平江县、临湘市、岳阳县、桃源县、常德市鼎城区、桃江县、隆回县、邵东县、绥宁县、武冈市、新宁县、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辰溪县、麻阳县、芷江县、溆浦县、汝城县、永兴县、郴州市苏仙区、永州市冷水滩区、双牌县、江华县、道县、新田县、宁远县、永顺县、花垣县、桑植县、慈利县

广东省(37个):

广州市萝岗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珠海市斗门区、香洲区、金湾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佛山市南海区、乐昌市、仁化县、河源市连平县、和平县、梅州市平远县、丰顺县、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汕尾市陆河县、海丰县、江门市台山市、鹤山市、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雷州市、坡头区、肇庆市四会市、怀集县、清远市佛冈县、清新县、潮州市饶平县、潮安县、揭阳市揭东县、揭西县、云浮市郁南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5个):

凤山县、宜州市、田东县、平果县、资源县

海南省(6个):

保亭县、昌江县、琼中县、陵水县、五指山市、白沙县

重庆市(10个):

万盛区、巴南区、北碚区、长寿区、潼南县、云阳县、巫山县、奉节县、彭水县、綦江县

四川省(26个):

荣县、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绵阳市安县、江油市、三台县、内江市资中县、隆昌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芦山县、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荥经县,广安市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岳池县、武胜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小金县,凉山州甘洛县

贵州省(61个):

修文县、贵阳市乌当区、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南明区、遵义市红花岗区、余庆县、务川县、凤冈县、湄潭县、道真县、正安县、绥阳县、桐梓县、赤水市、习水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紫云县、黔南州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三都县、天柱县、岑巩县、从江县、麻江县、锦屏县、黄平县、丹寨县、台江县,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晴隆县、普安县、大方县、赫章县、金沙县、毕节市、织金县、威宁县、纳雍县,铜仁市、玉屏县、万山特区、松桃县、沿河县、德江县、思南县、石阡县、印江县

云南省(35个):

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宜良县、昭通市昭阳区、盐津县、水富县、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县、会泽县、玉溪市红塔区、龙陵县、昌宁县、腾冲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开远市、元阳县、河口县、文山县、丘北县、西畴县、江城县、孟连县、南涧县、漾濞县、永平县、潞西市、华坪县、玉龙县、香格里拉县、维西县、临沧市临翔区、沧源县、耿马县

西藏自治区(5个):

亚东县、芒康县、波密县、察隅县、洛扎县

陕西省(19个):

西安市临潼区、西安市灞桥区、宝鸡市金台区、太白县、长武县、淳化县、韩城市、白水县、商洛市商州区、镇安县、安康市汉滨区、镇坪县、洋县、留坝县、府谷县、定边县、志丹县、甘泉县、铜川市印台区

甘肃省(19个):

兰州市七里河区、酒泉市肃州区、山丹县、肃南县、天祝县、古浪县、白银市平川区、会宁县、通渭县、漳县、天水市秦州区、清水县、陇南市武都区、文县、东乡县、临夏县、迭部县、镇原县、崇信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4个):

固原市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个):

尼勒克县、特克斯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阜康市、沙湾县、乌苏市、乌鲁木齐县、哈巴河县、阿勒泰市、富蕴县

⑽ 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站长兼书记李进财

2.负责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备案、工程质量稽查和市级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全市公益性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技术审查;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市颁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查;

3.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承担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和预报及地质调查任务。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监测建设

1.三峡库区二、三期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重庆市三峡库区区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43处,其中,二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933处,监测时间从2003年5月开始至今。三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1570处,监测点建点工作于2006年全部完成。通过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的实施,建立了县、乡(镇)、村组3级群测群防网络,明确了职责。落实了具体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以及预警预报措施、应急避险方式、预定疏散路线,有效地减少了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效果监测。纳入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效果监测196个项目,监测网点建设工作已完成,监测工作一直在开展。

3.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专业监测预警工程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市共有专业监测点177个,其中,二期监测点92个,三期监测点85个,监测网点建设工作已完成,监测工作一直在开展。

4.非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重庆市非库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仍以群测群防为主,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3417处,为指导全市的群测群防工作编制了《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达标建设工作设计》,在2007年开展了万村大培训群测群防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下乡培训、宣传,使群众有了基本的地质灾害知识。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固定监测和流动监测相结合、传统监测和现代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的全方位监测体系,启动监测数据分析和技术会商工作,将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乡(镇)长、村组干部以及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提高了各级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二)地下水监测建设

重庆市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由当时的四川省地质局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分站(行政上隶属南江水文队)进行监测。在重庆市区和北碚区的974.3km2范围内,布置了浅层地下水和地下热水监测点40处,开展了以地下水污染监测为主的监测工作。地下水监测点最多时曾达近百处,但由于监测资金减少和城市建设等因素,导致监测点逐步减少,2000年以后所设监测点都在25个左右。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后,从2002年开始由总站承担重庆市地下水(含地热)动态监测工作任务。

重庆市2008年度共设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监测点27个(国家级监测点4个),其中,地下水监测点17个(含矿泉水点6个),地热水监测点10个。监测工作范围主要集中分布于重庆市的8个行政区内。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水温、水量、水质(含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和毒理指标),监测频率水位、水温、水量为每月1次,水质每年2次。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1.交通:越野车3台。

2.野外作业主要设备:全站仪、GPS定位仪、红外线测距仪、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

3.地下水监测:20世纪末,乐百氏(重庆)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自己的生产机井(国家级监测点)安装了全自动水位监测仪,可4小时监测1次水位,但该井在2007年夏天暴雨时被洪水冲毁后未恢复。现在地下水的监测工具有:钢卷尺、钢直尺、温度计、测钟、测绳、万用表。

4.地质灾害监测:2008年8月中国地质调查局给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配备了一套Trimble GPS&TGO,专门用于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位移监测,目前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5.办公室设备:除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外,另外还配备了台式电脑、工程复印机、彩色扫描仪、绘图仪等。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2004年,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根据重庆市已开展的地质灾害的基础调查、应急调查以及群测群防成果,建立了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开发了重庆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系统通过地质环境数据和气象数据叠加、预报模型计算,生成地质灾害等级色块图等成果,实现区域范围内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二)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

2003年以来,重庆市通过县、市地质灾害大调查工作,按照县、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设指南的要求建立了全市40个区(县)的1:10万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2007年,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依托本项目,利用地质灾害野外调查系统,为全市截至2007年底的134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数据库。

2006年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编制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为3400多处矿山地质环境点建立了数据库。

2004年通过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建立了重庆市地下水资源空间数据库;根据每年地下水资源监测信息,建立了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

(三)地质环境网站建设

2004年,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帮助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建立了重庆市地质环境信息网。网站按照地质环境工作需要分为地质灾害管理、矿山环境保护、地下水监测和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四大模块,设置了图片新闻、新闻快讯、综合动态和学术动态等专栏,主要对重庆市的地质环境工作情况进行宣传和展示。

网站建立以来,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为宣传地质环境政策法规、树立政府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决策支持系统是2001年10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的针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一个集监测数据采集、信息高效传输、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实现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的综合一体化GIS系统。

目前,系统已投入使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通过专线网络和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重庆库区22个区(县)的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了连接,已经实现对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管理。

(五)业务系统建设

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是重庆市近期地质环境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提高重庆市地质环境信息化服务水平的切入点。目前,我们正按照重庆市政府、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要求和部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地质环境和信息系统建设专家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补充完善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现有软硬件,依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引入光纤网络、移动通信和3S技术,从系统工程出发,集成地质灾害的基础调查、勘查、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所产生的信息,完善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将地质灾害防治三级管理模式融汇其中,构建集地质灾害信息采集、管理、分析、预警和应急处置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满足部级、市级、县级和地质灾害现场的日常管理和监测预警需求。项目计划2010年年底完工。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1.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01~2005年组织实施了以解决人畜饮水为主要目标的地下水勘查示范工程,即“重庆西部红层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示范”工程。地调局和重庆市相关部门在重庆西部红层缺水区累计完成1:5万水文地质调查2143.6km2,1:1万重点工作区水文地质调查114.7km2,共打井2438口,成井2319口。2007年~2008年,在15个区(县)实施了红层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工作,该工作被列入重庆市市委、市政府的八大民心工程,共实施浅机井4.78万口,解决了约19万人和26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

2.1999~2006年,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委托,经过6年的努力,完成了重庆市40个区(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编制了以区(县)为单位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重大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稿》等。

3.1999~2002年,开展了重庆岩溶石山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精度1:25万。完成的主要工作:1:5万水文地质调查350km2、1:25万区域水文地质与生态环境地质调查13273km2、1:25万遥感解译28000km2、1:25万岩溶石山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空间数据库8幅、开展了“物探技术在岩溶地下水勘查中的应用专题研究”。

4.总站已收集到1997年以来的全部监测数据资料,并录入重庆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动态监测资料,通过认真研究和分析整理,编制了《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及分析报告》和《重庆市地下水水情通报》,并及时上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5.受国土资源部委托主持编制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全国行业规范)。

6.2001~2002年,重庆市进行了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提交了《重庆市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重庆市地下水资源与水环境图》等成果。第一次系统地对重庆市地下水系统、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单元进行了划分,并对重庆市地下水(淡水)天然补给资源量、可开采资源量和地下水水质进行了评价,为重庆市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

7.2005~2006年,通过对全市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背景,矿山开发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及危害,调查与评价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情况,防治措施及效果。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作出了初步评价,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建议,建立了重庆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提交了《重庆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报告》、《2006-2015年重庆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8.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2008年编制完成《重庆市城周矿山植被恢复子规划》。

六、法制建设

1.2004年7月23日,《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发〔2004〕70号文颁布施行。

2.2007年9月28日,《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经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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