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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年检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08 17:15:26

Ⅰ 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总结报告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自贡市《五五普法规划》和《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紧密围绕全市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44号)的要求,我局经过认真自查,自查得分为{ }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一把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人员变化的情况两次进行调整),将局办公室确定为“五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选择优秀干部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相应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小组、信息小组等组织,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落实到位。“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结合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年度工作规划,还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整体普法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三)制度建设到位。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根据“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我局于2006年制定并印发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普法学习、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四)夯实基础到位。一是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为大家“充电”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二是设立并公布“12336”咨询电话,对外提供国土资源法律咨询,并建立了网站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三是购置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宣传车辆,为普法宣传提供物质保障。
(五)经费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五五”普法期间,共投入经费近40万元,仅2009年6月25日举办“大地颂歌”第19个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晚会就投入经费10万元。
二、突出地方特色,狠抓普法宣传,注重“五个结合”
为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我局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三大国土资源宣传平台,突出自贡市作为“龙之乡”、“灯之城”、“盐之都”的特点,扎实开展特色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工程”,积极推广普法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一)结合依法行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局领导在坚持集中有计划地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物权法、拍卖法、公证法、公务员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作为普法教育培训重点同时,做到了普法从领导开始。局党委书记、局长常玉华多次亲自上门为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府主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等及时送去整套国土资源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同时,组织编印国土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小册子,深入农村和矿山企业,把法律送到企业主和农民手中。编制国土普法小人书和宣传手册送法进学校进课堂,普法工作从娃娃抓起。
(二)结合“阳光政务”和“行风热线”,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人员收省厅举办的“阳光政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广播电台直播室,与全市听众进行交流。以此为契机,以听众咨询和反应的问题为载体,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律的宣传,社会反响较好,宣传效果明显。
(三)结合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有声有色。我局把2006年至2009年中的第16、17、18、19个全国土地日作为普法宣传时段的重中之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做到了 “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版,村村有标语,乡乡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9年6月25日第19个全国土地日之际,我局投资近10万元,在春华广场独立举办了“大地颂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晚会,数千群众观看晚会,并参与有奖知识问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把普法宣传融入到节目当中。
(四)结合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集中宣传。我局根据省厅的部署,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将普法宣传作为课程内容之一。共举办培训班4期,向镇村干部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共计2000余本,参培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五)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编写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小品、川剧等送戏下乡,以自编自演的形式在乡镇进行宣传演出;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摄影、书画比赛,设立国土法规宣传月、建“宣传长廊”,将宣讲阵地开进了“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醒目位置设立高质量的宣传牌,组织干群观看国土执法纪实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三、强化学习教育,着重培训提高,做到“双化”
(一)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等必学教材。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领导干部积极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国土资源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同时,积极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还举办了《行政诉讼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邀请市委党校和市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具体辅导和讲解。
(二)培训提高经常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部、省和市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并做到领导带头。特别注重新进公务员、初任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自2006年以来,送培达{ }人次。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培训工作。2006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 }期,参培{ }人次。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四、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六个实现”
(一)依法制定范性文件,实现制度管事。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文件制定取得丰硕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名义出台了《自贡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补助安置办法》(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5号令)、《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共{ }个。
(二)实行窗口办文制度,实现政务公开。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把素质高、业务强的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务实便民的原则,健全了《首问责任制》、《业务工作办事流程》、《为民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事项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及时将行政收费、罚款标准和依据、收缴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内部会审制度,实现民主决策。建立和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公开。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全局重大事项都建立了内部会审制度,在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工资调整、重大业务事项、重大业务开支、重要的基建项目、设备购置及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土地登记发证、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大额经费使用等一律进行会审,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同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和机关管理中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全系统干部通报或公布。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决策。聘请我市知名律师担任常期法律顾问,遇到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了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定的基础上,坚持实体和程序“两手抓”,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和程序“双合规”。
(五)开展作风行风建设,实现优质服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和行风建设,坚持作风行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立健全加强作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程序性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2009年4月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强服务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自贡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检查考评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将执法工作量化到岗、责任到人的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视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情况,主动接受的监督,在近几年的民主评议行风中都得到了好评。
五、“五五”普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五个明显”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依法用地、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我局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五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件,查处率100%。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镇、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06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达{ }人次,群众来访{ }起、来信{ }件,办结率100%,比“四五”普法减少{ %}。
(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五五”普法期间,我局按省市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进行了整治和规范。一是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层层抓落实;三是依法处理,严格规范土地矿产市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整治,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产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五)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审批事项和程序明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对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对所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内部流通的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严格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
三是进一步抓好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加大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擅自圈地、无证开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积极。
五是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六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规划,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自查评分表

Ⅱ  汛中检查

(1)县、乡两级群测群防组织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的汛中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到位,各项防灾措施部署,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

(2)编制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应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汛中检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群测群防体系运行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Ⅲ 驿城区国土资源局

驿城区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处在东经113°55′~114°10′,北纬32°53′~33°03′之间,是驻马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10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5个乡,总面积77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0平方公里,总人口57.01万人。驿城区旅游资源丰富,周围30公里有怪石嶙峋的天然盆景嵖岈山、湖光山色的铜山湖、薄山水库和板桥水库、亚洲最大的平原人工水库——宿鸭湖、亚洲第一大寺——南海禅寺、抗日名将杨靖宇将军故居、“小延安”竹沟等名胜古迹。

钞磊 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9月任)

段秀岭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屯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云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6月任)

崔键 党组成员(2010年6月任)

张冲 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9月离任)

黄德林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10年2月离任)

钞磊简介:驻马店驿城区人,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1992年6月~1997年3月,先后任驻马店市确山县确山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党委秘书;1997年4月~2007年7月,先后任驻马店市征地事务所副所长、所长;2007年8月~2010年3月,任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任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9月兼任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驿城区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98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地籍股、审批股、法规监察股、矿产股5个股室;下属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两个二级机构;辖香山、顺河、刘阁、古城、朱古洞、水屯、诸市、胡庙8个乡镇办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全区耕地面积49020.95公顷,园地213.16公顷,林地7657.95公顷,草地1223.0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024.9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17.4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16.59公顷,其他土地345.77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区政府与13个乡镇、涉农办事处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到村342份,签订到组3500余份,签订到户65000余份,明确了各乡镇、办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保护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并将年度考核指标列入乡镇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责任,确定各乡镇办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5个,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56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56公顷,同时实施了3个单选址项目、6个城市批次和1个乡镇批次用地的“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198公顷,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整理复垦废弃砖瓦场14.93公顷,新增耕地11.03公顷;确保了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99万公顷以上。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05年10月,全面启动了新一轮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聘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规划修编顾问组和专家组,经过论证、收集资料、内外业调查和技术处理等,修编工作进展顺利。2010年5月,驻马店市政府对驿城区乡级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批复。规划合理分解了驿城区耕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指标,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规模控制在421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331公顷;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8695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9913公顷以上。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445公顷以内。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进一步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制定了驿城区清查处置土地工作方案,对全区闲置土地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配合各乡镇办政府对认定的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置,针对每宗土地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处置,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年内盘活存量用地2宗,面积10.16公顷,超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0.16公顷;全年共处置批而未用土地1宗9.88公顷,是市局下达任务的2.5倍。持续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将土地供应纳入市场运作轨道,不断扩大城镇建设用地有偿出让和使用的范围,全区挂牌出让工业用地7宗,协议出让1宗,出让面积957亩,收缴土地出让金4900多万元,为全区财政增长、项目落地、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强势支撑。加快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稳步发展的原则,积极为装备产业集聚区上报或审批各类用地项目36个,面积323公顷,已建成标准化厂房21792平方米,已入驻企业20家。

【地籍管理】扎实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7月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正式启动以来,从组织推进、技术路线、实地调绘、预检复核等方面落实了保障措施,保证了二次调查工作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底图制作、耕地田坎系数测算、耕地坡度量算、区级行政区域控制面积量算、坐标转换等基础性工作。2010年底,全区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二调成果数据对接核查和汇总分析等任务全面完成,数据库成果通过国家审核,调查成果转化应用已开始启动。

认真开展土地发证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要求进行登记,简化办事程序,热情周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土地登记907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6宗,集体土地使用权901宗,占应登记发证的95%;集体土地所有权90宗,占应登记发证的85%。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继续把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行特事特办,提前介入,简化程序,全程跟踪服务,在科学安排用地、加快用地报批方面不懈努力。全年共上报建设用地9个批次,面积243.78公顷,保障了浙江商城、胡北大力、古城电厂、武警支队、石武铁路、华润啤酒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装备集聚区建设的用地需求。强力推进土地储备。紧密跟进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立足全区经济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拓展用地需求,依法对条件成熟的地块进行储备,将“生地”变为“熟地”,共收购储备土地近2000亩,为项目落地和城镇化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

【矿产资源】驿城区已发现各类矿种10余种,其中金属矿1种,非金属矿6种,能源矿种1种,水气矿种2种,查明储量的矿产6种。在查明储量的矿产资源中,建材类矿产是驿城区的优势矿产,分布广、质量优、储量大、易开采。驿城区矿产资源分布有明显的地域性,如建筑材料、铁、白云岩、水泥用灰岩主要集中在朱古洞乡,花岗岩、石英岩、粘土主要集中在胡庙乡,煤主要集在古城乡,水气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均有发现,有待进一步详查。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继续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全区矿山企业由84家整合到60家,减少24家,整合矿区数达到90%。通过资源整合,回采率由整合前的40%提高到目前的80%,提高了40个百分点,既节约了资源,减少了浪费,又促进了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合理化开采。

进一步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全区实有矿山企业60家,实际动态监测58家,储量动态监测率达98%以上,达到市定目标要求。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建立了矿山动态巡查体系,对矿山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要求矿山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彻底取缔无证采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企业“黑名单”公告制度,及时通报存在非法生产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全年没有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事故发生。

【地质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及时缴纳保证金,对未缴纳保证金的矿山,不得参加年检。全年共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58万元。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了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完善和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层层负责、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四项制度,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200多份,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执法监察】加大动态巡查力度,采取以“地上巡查、批后监管、联合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三线”互动工作举措,遏制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全区共发现违法用地43宗,立案15宗,结案15宗,结案率100%;拆除24宗,拆除面积13536平方米;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发生。

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经核查确认监测图斑18个,涉及土地14宗416.5亩。其中,实地伪变化的4宗,合法用地7宗,违法用地的3宗。经自查整改,全区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78%,通过了省、市验收,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的双零目标。积极开展秋季执法专项行动。配合区政府共组织开展6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刘阁、顺河、老街、东风、橡林5个办事处及胡庙乡、市工业集聚区等36宗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信访工作】2010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1起60人次,全部得到有效化解;办理区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7件,已全部结案;办理市局交办的信访案件11件,已结案8件,促进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李文友)

Ⅳ 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需要年检吗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第七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名;
2.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名;
2.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第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第九条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10%。
第十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500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Ⅳ 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确保年度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年7月10日)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规划修编,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组织完成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对照”和规划实施评价,与规划修编相配套的10个专题研究成果已通过验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等各项专项规划;《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二)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展顺利

编制完成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伊犁河谷地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示范区先行启动9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国土资源部已备案,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书已上报审查;《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06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对2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下达了计划,其中22个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9042.40公顷,可新增耕地1946.04公顷,下达预算总额1.26亿元;续建项目8个,下达资金5616万元。2006年有4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国家库,其中24个项目国土资源部已备案;2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自治区库,项目初步设计、预算书已编制完成。

(三)大力推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积极安排对田、渠、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严格控制农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我区阜康市、阿勒泰市、叶城县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市),目前,3个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工作,研究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86个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乌鲁木齐、伊宁、昌吉、库尔勒4个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目前,86个县(市)和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均已完成测算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春汛前,专门组织工作组赴伊犁、昌吉、阿克苏、克孜勒苏州4地(州)的12个县(市),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共发现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保护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完成了《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分别于4月28日、5月1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上半年,共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5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能力。我厅与教育厅联合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校校区(舍)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的摸底调查,目前,对受威胁最严重的6所中小学校已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加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了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2006年自治区出资安排的12个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已开展野外工作,计划投资240万元;国家、自治区出资安排的8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计划投资2150万元。

(四)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上半年,先后为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等6个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服务。为了加快铁路征地拆迁工作,5月13日,我们在奎屯市专门召开了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目前,上述项目的征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正在进行。为保证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还建立了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上半年,全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27宗,预审总面积1.02万公顷;审批建设用地68件,批准面积5765.06公顷;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6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了自治区2005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了自治区土地利用分解方案。四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上半年,共出让国有土地1584宗,面积607.5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5.14亿元。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拟订了《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现正在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2006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自治区地勘单位到周边国家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我厅现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贴息办法》,吸引内地省区的地勘队伍和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区进行矿产勘查开发。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调查报告和2006年度找矿项目监审计划的编写工作,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土资源部。

(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下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3月13日至4月2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胡吉汉·哈克莫夫副主任和自治区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带领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48个县(市)、51个矿山及准东煤田7家单位12个煤矿勘查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各地共摸底排查矿山3052个,查处无证采矿9起、侵权越界开采矿山1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5个,取缔非法采矿点30个,注销采矿许可证61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779.38万元,罚没款29.56万元,没收矿石6万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0个矿山已责令停产整顿,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认真开展矿山年检和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不合格矿山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采用落后采煤方式、回采率低的矿山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上半年,共审批探矿权602个,批准勘查面积1.45万平方千米,预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审批采矿权282个;审查通过采矿权评估报告65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38份,合同价款1.27亿元。为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全区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厅于4月21日召开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会议上,厅党组书记田建荣同志与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厅领导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按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为提高矿业权审批透明度,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自2005年以来,我厅已组织6次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委托评估单位活动,共委托评估项目345个。同时,连续两年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对16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约2504 万元。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财务审计监督,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我厅原地质勘查处处长李春明经济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强化对厅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办法,对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和轮岗交流制度。同时,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对6个直属事业单位原任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

(八)扎实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管理标准编制方案、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起草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法制新疆”网站“百姓与法”栏目公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200余条。积极参加新疆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干部培训计划》,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选派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国土资源部门挂职锻炼的工作规划》。对12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2006年3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揭牌成立,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根据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规划,我厅已选择3个县(市)进行了试点,争取“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三是积极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听证和公告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均实行了听证;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均进行了公告。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件、来访435人次,处理各类土地草场纠纷7件,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九)基础业务建设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完成了自治区新一轮土地调查各县市基础图件的调查、30条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权属审查以及16个开发区四至范围的确定和勘界工作。二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工作。上半年,共评审备案储量报告163份,评审批复压覆储量评估报告13份,完成储量检测核查报告209份、储量登记190件。三是测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哈萨克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已出版发行。完成了自治区第二期11个地(州、市)测量标志普查验收工作,参与了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有关工作,已在和田、喀什等9个地(州、市)安排实施了1∶1万基础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审批、轻管理,重微观、轻宏观,工作监督和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被动应付、效率低,文电质量不高、处室领导把关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重事务性工作、轻业务学习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

三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法不多。

四是个别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视不够,对建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

三、200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召开4个现场会

即: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现场会、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

(二)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

完成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勘查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测绘、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国土资源各项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各地(州、市)、县(市)级规划修编“四查清”、“四对照”、规划实施评价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组织对国家、自治区投资的2005年底前竣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编制完成《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做好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示范区9个项目通过审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对2005年国家、自治区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进行批后核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的倾斜,做好新农村建设用地服务保障。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小矿整合工作。9月至10月,再次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整顿和规范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定出台《矿业权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采矿权出让价款收缴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分级分类征收办法》和《委托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工作制度》等制度。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组织开展贯彻《决定》的调研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争取10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完成《中亚五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立项。加强地质勘查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和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对中国—荷兰合作的“乌鲁木齐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理。

(八)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阳光行政,建立厅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九)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今年对我厅进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审计后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制定和完善厅本级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

(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完成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改版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自治区“金土工程”第一期建设总体方案》。

(十一)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狠抓《党章》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完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及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

认真做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工作。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赴内地挂职工作具体方案。年底前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文艺调演,制作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品。

四、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06年的时间已经过半,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绝大多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所以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除了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外,还有许多突发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有超前意识,各项工作都要主动往前赶。会后,各单位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要逐项进行梳理,明确重点,并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措施,很抓落实,确保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注意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急事先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一个单位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作风建设是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深入、持续、扎实地推进作风建设。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转变作风上下真功夫,多学习少应酬,多实干少空谈。要学会立足大局看问题,站在高处看问题,深入实际看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坚持施教于先,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就是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4个方面,这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大力推行“阳光行政”,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努力学习,勤于思考

广大干部职工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结合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人争做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学到的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上,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做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思考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深层次问题,紧紧抓住国土资源重大工程实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地质找矿突破、征地补偿安置等关键点,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及时转化应用,指导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团结,重视安全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有凝聚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班子团结、队伍团结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积极营造相互信任、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厅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直属单位的项目施工和野外作业也已全面展开,不安全因素增多;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接待任务也在不断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将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第二次厅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Ⅵ 徐汇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在卫计局的领导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配合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公文材料),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服务临床一线为宗旨,认真做好医院内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医院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医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全院所有科室、职工参与到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去;积极与辖区村委会、派出所取得沟通,镇派出所确定我院为重点防护目标单位,从而更好的预防和处置医院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利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使医院形成立体式治安监控网络,发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优势,对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组织机构,严抓措施落实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落实。成立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我院的安全生产(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公文材料),我院根据自身情况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
3、加强检查,防范事故
(1)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整改;同时医院安全委员会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在雨季医院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对医院危房和危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建筑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已暂停使用,并组织人员撤离。
(3)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医院职工饭堂,建筑工地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4、加强治安防范管理(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公文材料),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我院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家组,制定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调解处置流程,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能力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等医疗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医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医疗安全学习,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核心制度和医疗安全相关制度的考核,医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防范措施到位,近年来未发生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三、加强硬件建设,做好安全保障
因为我们旧门诊楼的线路已经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今年我们投资将旧门诊楼的线路全部做了更换,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后,医院将继续加强对全院职工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我院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医院改革,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力争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及再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9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地调局:

近期,部分地区因强降雨引发了地质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部研究决定,在前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的基础上,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驻守巡查工作。同时由部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再赴重点地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组 (附件1)于6月16日至6月23日分赴有关省 (区、市)检查指导工作。工作组重点了解近期地质灾害情况,督促检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区片专家驻守巡查

主汛期期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 (附件 2)在负责区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驻守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防治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区片专家组每周一向部报告上周工作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做好区片专家驻守、巡回检查期间的协调联络,积极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其他地方参照部作法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 6月底前报部。

联系方式:

地质环境司 010 -66558322 66558316 (传真)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010 -66558072 66557723 (传真)

附件: 1.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分组

2.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组安排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

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分组

一、待定

组长 徐绍史 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

成员 办公厅有关同志

地质环境司有关同志

二、四川组

组长 汪 民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成员 薛佩瑄 地质环境司灾害防治处处长

三、安徽组

组长 张洪涛 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

成员 张开军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高工

四、贵州组

组长 关凤峻 地质环境司司长

成员 段晓康 地质环境司综合处干部

五、湖北、重庆组

组长 柳 源 地质环境司巡视员、三峡办主任

成员 黄学斌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长

付小林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教授

六、河北组

组长 陶庆法 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成员 郝爱兵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处长

李建中 地质环境司监测处主任科员

七、福建、广东组

组长 徐建芳 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成员 王灿峰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工程师

连建发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高工

八、湖南、江西组

组长 田大佑 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成员 陈红旗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海强 地质环境司干部

九、陕西组

组长 殷跃平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副主任 (正局级)

成员 李晓春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灾害处主任科员

十、云南组

组长 田廷山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副主任 (正局级)

成员 王支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高工

附件 2

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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