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闭矿坑治理
A. 矿山土地复垦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吗
不是,地质环境灾害没有这个灾种,当然也算不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中,你可以看看地灾的定义。
B. 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一回事吗
这个应该是不一定会一样的吧,因为地质灾害有的时候是物理性的污染,而矿山的污染就是一些版重金属或者权硫等的污染,不过地质灾害中的火山喷发应该和矿山的差不多了。
而恢复治理的方案也有可能是一样的,都是可以驯化耐受某种环境的微生物去修复环境污染,或者是某种耐受的植物来修复液是一样的意思了~~~
C. 矿山地质生态坏境综合治理是什么,主要是干什么的
主要是对开采矿山的环保型治理。
D.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现状
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发育,破坏性强。为此,国家和矿山企业筹集经费约4.8亿元,对矿山地质灾害进行了恢复治理。治理成效较显著的矿山有云南省小龙潭煤矿、楚雄燎原煤业有限公司、华宁向阳煤矿,重庆市天府煤矿,西藏自治区罗布莎铬铁矿区,贵州省盘江火烧铺煤矿、万山汞矿、开阳磷矿,四川省有拉拉铜矿、泸沽铁矿、会东铅锌矿、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等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根据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和经济条件采取了不同的工程防治措施。对于危害、影响较严重、治理难度较大、治理的经济意义不很大的地质灾害点,一般均采取了搬迁、避让的措施。对于崩塌、滑坡,一般除加强监测外,采取了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削方减载,支挡及植树种草等措施。对于泥石流,除加强监测外,采取了固坡、拦渣、排导、生物工程等措施。对于地面塌陷、地裂缝,除加强监测、加强采空区管理外,一般采取了回填塌陷坑,加固地裂缝地区地基,防止塌陷对建筑物的破坏等措施。
云南省小龙潭煤矿是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理较好的矿山。该矿属于云南省劳改系统,始建于1953年,目前年产煤630×104t,是云南省最主要的能源基地,全省50%多的火力用煤由该矿务局提供。小龙潭矿务局从建矿到2001年10月底,共实现工业总产值34.26亿元,实现利税10.69亿元。该矿采用凹露天开采方法,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2个采场(小龙潭采场、布沼坝采场)边帮发生多次滑动。小龙潭矿务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先后已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89亿元,通过多期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表6-4,表6-5),使矿山生产得到了保障。
表6-4 小龙潭矿务局露天采场滑坡治理情况
表6-5 布沼坝露天矿西北帮边坡锚索加固工程治理效果
四川会东铅锌矿山亦属恢复治理较好的矿山。该矿位于凉山州会东小街乡,是集采、选、冶为一体的国有中型矿山。该矿山于1972年建成投产,1973年7月露天采场西边坡即产生第1次滑坡,滑体规模达21×104m3,处理扩大后的采场于1987年7月又在西边坡发生滑坡。第2代露采场1988年6月建成投产,西边坡上下高差达300m以上,坡度较陡,在其南段又形成了以垂直位移为主的滑移变形体,为稳定边坡,矿山投入大量资金对其进行了综合治理,主要措施是:
1)修建排水沟、泄洪道,部分改善西边坡不利的水文地质条件;
2)控制采矿爆破强度,减少对西边坡的震动破坏;
3)用锚索、抗滑桩及水泥挡墙对西边坡滑移变形体地段进行联合加固处理(图6-1)。
经以上加固处理后的西边坡基本是稳定的,多年未发生滑动,保证了矿山的安全生产。
E.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昌乐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一是矿业开发过程中废气、废水及废渣排放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污染,如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等;二是矿体开采、地下水疏排及废渣堆放过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产生的破坏,如采空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崩塌、滑坡、渣石流等重力地质灾害等。目前,昌乐县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破坏较为突出的矿种主要为煤、建材矿产、蓝宝石等。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要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和“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在做好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采煤地面塌陷区的土地复垦,城区、著名风景区、旅游区以及主要交通沿线(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采石坑的关停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区的调查、防治,煤矸石、尾矿及矿山废水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区,应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矿产资源的开采在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要合理布置采区和开采顺序,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以减少对地面的破坏和土地复垦整理的难度,逐步实现开采与治理一盘棋。推广闭路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采空地面塌陷区村庄搬迁工作应结合当地开发和小城镇建设,统一规划,相应向小城镇集中;塌陷区的土地复垦和综合整治工作,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开发,优先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目前应以铺路、制作建筑材料为重点,在综合利用措施实施之前应进行其对地下水的污染研究,防止新的污染产生。在取缔了黏土砖瓦生产后,煤矿开采地区可利用煤矸石生产砖瓦。
露天建材矿产开发区,严格执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的方针。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将开采与造景结合起来。河砂开采要与河道综合整治相结合。
蓝宝石是昌乐县的特色矿种,其开采为露天开采。其中砂矿一般采用挖掘后用激水流冲刷淘洗手段进行采选,原生矿多采用爆破法采掘。蓝宝石矿山开采所带来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为水土流失、破坏地质地貌景观等。目前,由于对蓝宝石矿山实施限采、禁采措施,其地质环境破坏有所遏制,土地复垦情况良好。
城区、风景名胜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旅游区、沿海地区、主要交通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等禁采区、限采区内的露天采石场、采石坑的恢复治理工作,要因地制宜,采取绿化、植树、喷涂、造景(观赏景点或建筑)等多种方式进行。平原地区重点做好取土坑、取土塘的土地复垦整理工作。到2020年,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80%以上,“三区两线”可视范围、著名风景区、旅游区已破坏的地质地貌景观得到全面恢复治理。
F. 矿山采石场地质灾害治理需要占用林地是否需要审批 县政府会议纪要是否能代替林业审批手续
目前矿产审核比前几年更加严格,矿山采石场地质灾害治理占用林地的需要审批,一般来讲
县政府会议讨论属审核,下一步还需要林业局职权部门审批
G.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一)地面沉降及塌陷的防治措施
西南地区矿山地面沉降和塌陷的治理措施,主要是采用避让和填埋。
1)居民点搬迁;
2)房屋、建筑物加固;
3)对重要建筑群、道路及不适合搬迁的居民点、城镇、工业区预留安全矿柱,划定禁采边界;
4)对已形成的沉陷区、裂缝进行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二)泥石流的防治措施
西南地区矿山泥石流主要分布在矿业开发程度较高的能源、金属、非金属矿山。如贵州务川汞矿区、汪家寨煤矿区、开阳磷矿区、四川泸沽铁矿区、石棉矿区、大树硫铁矿区、重庆狮子山煤矿区、云南东川铜矿区、易门铜矿区、石缸河锡矿区等,主要措施是:
1.合理堆放废渣,减少泥石流的发生几率
矿山废石废渣排放,采取合理勘察选址、集中有序堆放;现有废石、渣堆进行覆土,并植树种草绿化,坡脚砌筑挡土墙坝,防止废石、渣滚落,坡面修筑浆砌石护坡或进行其他固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对占用主要行洪通道如河谷、沟谷的废石废渣,进行清理或修建行洪渠或管道,保证洪水的顺利通过,截断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条件。
2.新建尾矿库严格设计程序,防止新的泥石流产生
新建尾矿库必须由国内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选址、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严禁无勘测、无设计、无监理进行施工。尾矿库上游必须保证汇水面积小,下游无重要建筑交通线、工矿企业、居民点等设施。坝体内各项设施齐全,并达到国家规定相应的防洪、抗震标准。正在使用的尾矿库必须按照设计使用要求,进行坝体、库内设施的监测维护、加固。坝面应随坝体的逐步升高进行浆砌块石固化或绿化,防止雨水冲刷。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库容的尾矿库,应立即停用,启动闭库程序,严禁超设计能力使用。同时,对已闭库的尾矿库和正在使用的尾矿库,设专职人员对其进行监测,并制定相应的预警、应急防灾措施,防止尾矿库溃决事故而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3.禁止乱挖滥采,随意堆放弃渣,从源头上防止泥石流的产生
在各矿区内禁止大矿小开、乱采滥挖、随意弃置废石、尾矿等现象,对地质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的个体私营矿点进行清理、关闭整顿,恢复矿业秩序,保护地质环境。
(三)崩塌、滑坡的防治措施
崩塌、滑坡是采矿工程活动易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表现在煤矿、铝土矿、磷矿、汞矿等能源、金属、非金属矿山。近年来,西南地区针对矿山开采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如下:
1)加强监测;
2)采用科学合理的开采布局,如:露采矿山严格按照设计的剥采比进行台阶式开采,放缓采面、坡面,限制采面、坡面高度等;
3)对危险地段修建防护面,并采取削方减载、减少振动、坡脚堆载、抗滑桩支挡措施等。
防治对象主要针对威胁矿山企业自身工作面、采场的灾害隐患点以及部分对周围居民点存在较大威胁的隐患点。如重庆市天府矿务局一井矸石山治理工程位于天府镇南1km东山脚下,20世纪50~80年代开采煤矿,倾倒弃渣厚5~30m,顺坡向堆积,由于长年累月冲刷侵蚀,在岩面附近地下水富集、饱和形成滑带,给坡下厂房、民舍带来安全隐患。为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治理工程内容如下:矸石山西侧坡脚布9根1m×1m抗滑桩;在西侧、西南侧布设条石护坡挡墙、片石挡墙,支挡松散弃渣下滑;钢筋格构砼,位于斜坡中上部,2.5m×2.5m格距,呈菱形展布护坡地梁;格构内植树绿化;条石挡墙外侧修排水沟,沟底宽600mm,高900mm,1∶0.25梯形放坡,抗滑桩外侧沟底修底宽400mm,高900mm的截水沟;为方便群众,治理环境,在条石挡墙外侧修便道,以及运输材料的通行便道。治理后,原有的矸石山边坡得到稳定,潜在滑坡安全隐患得以消除,保证了坡下厂房和民舍的安全。
贵州省务川汞矿由于30多年的矿山开采,致使矿区发生了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泥石流、尾矿库坝坡失稳、渗漏、翻坝等环境地质问题,使矿区生态环境破坏、水环境恶化。务川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下述治理措施:尾矿库坝坡失稳的治理措施是设有反滤层的块石压坡工程、排渗井系统工程、排洪区工程及监测工程;地面塌陷、地裂缝的治理措施是塌陷坑填埋工程、监测系统及警示系统工程;同时对塌陷区、尾矿库库区及矿区的房前屋后进行了植树种草绿化。
经过对务川汞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使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得到改善,居民的生存质量得到提高。
H.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采矿权取得的核算地质勘查单位优先取得的在原勘查区内的采矿权(国家出资或自筹资金),应按实际发生的实际成本和其他支出,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地质勘查生产——××项目”、“银行存款”(成果鉴定登记验收费用)。地质勘查单位和一般矿山企业通过出让形式获得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应按实际支付的采矿权价款及其他相关支出,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地质勘查单位和一般矿山企业通过转让即出售、作价出资、合作等形式从出让方获得的采矿权,应按实际支付的采矿权价款及其他相关支出,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银行存款”、“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采矿权后续支出的核算地质勘查单位和一般矿山企业对取得采矿权后发生的后续支出,一般应予资本化。即首先按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有关科目;然后按新探明储量与当年的产量重新核定摊销年限,分摊采矿权价值。
(三)采矿权价值摊销的核算采矿权取得后,在其使用期间,按其预计使用年限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摊销——采矿权”。
(四)采矿权出售的核算一般矿山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出售其实际占有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时,应首先补交采矿权价款或按规定转赠资本,即借记 “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银行存款”或“实收资本”;转让时反映获取的实际收入并结转成本,即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一般矿山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转让由其自行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的,反映获取的实际收入并结转成本,即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
(五)以采矿权对外投资的核算一般矿山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用其实际占有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投资时,应首先补交采矿权价款或按规定转赠资本,即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银行存款”或“实收资本”;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采矿权——××项目”;投资后的会计处理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利用自筹资金形成的采矿权进行投资,一般应按评估确认的价款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处理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
(六)采矿权减值的核算会计期末,一般矿山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应对已入账的采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提取减值准备。按确定的减值数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采矿权减值准备”。由于采矿权属于无形资产范畴,提取减值准备后一般不会出现价值转回的情况,因此,对采矿权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一般不予转回。
I.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001 年以来,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资金 500 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约 143 亿元,地方与企业自筹资金 300 多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 129.1 亿元,主要用于历史造成的主体已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遗留问题。近年来,特别是 2010 年《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 ~2015 年)》颁布实施后,中国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除《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和《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2015年)》中确定的重点治理区域外,每年再安排约 30 亿元,专项用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解决了长期遗留问题,如矿山和责任主体不清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消除或减轻了矿山地质灾害对矿区居民的危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截至 2009 年底,全国共治理恢复矿山土地面积约 49.6 万公顷,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约 14.65 万公顷,恢复土地面积约 4.31 万公顷。完成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5195 处,治理面积约 3.51万公顷;完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 2527 处,治理面积约 7.75 万公顷;完成其他治理2115 处,治理面积约 1.52 万公顷。
为了有效治理和利用矿区废弃地,结合矿业遗迹保护,中国批准建设 61 家国家矿山公园,目前已建成开园 21 家。国家矿山公园已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示范区,成为矿业遗迹保护和矿业文化开发地,成为科普教育、科学考察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