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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重点省份

发布时间: 2021-03-08 02:53:57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重点

一、防治分区原则与方法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深圳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险情、人类工程建设和经济活动强度,分析预测区内地质灾害潜在的险情程度,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深圳市矿产资源规划,对深圳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并依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类型和空间分布划分防治亚区。共划分为14个重点防治亚区,9个次重点防治亚区和18个一般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用9年的时间,建立相对完善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掌握主要地质灾害类型的发育规律,并能够开展相对有效的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科学,治理效果显著,使地质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规范和有效。

(二)近期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法规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颁布实施《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依法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2)管理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和运行机制,防治责任制得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得到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得到加强,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下同)逐步推行。

3)调查与专项研究: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1∶1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建设工作。完成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运行机制研究、深圳市海水入侵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对策研究、深圳市大比例尺岩溶塌陷综合地质调查研究。

4)监测预报: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完善深圳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完成深圳市地质灾害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5)地质灾害防治: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2007~2020年),做好重点工程、城市发展区和新城区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监测与治理方案,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

6)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使重点防治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争取达到人员不伤亡、财产损失低。

(三)中期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法规建设:完成《深圳市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地方性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2)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具备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建设活动依法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推行。

3)调查与专项研究:在对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机理有了较深入的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与利用研究、深圳市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专项开发研究、深圳市填海造地的地质环境演变及防治对策研究。

4)监测预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网络,继续开展专业监测研究和推广工作。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5)地质灾害治理: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方案,使目前已查明的险情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新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根治。

6)宣传培训: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与培训,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民心,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将极大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提高,达到总体目标要求。

三、防治分区及防治工作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共分3个区(表2-4-45)。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低山、丘陵周边等适宜开展工程建设的地段、台地地区人类工程建设活跃的地段和未来城市建设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地段,共分为14个亚区,总面积594.6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0.45%。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0处。其中崩塌189处,滑坡109处,不稳定斜坡4432处。规划编制时已有15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了治理,其中崩塌32处,滑坡20处,不稳定斜坡105处,投入治理经费约34253万元。另因工程活动等因素清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包括崩塌9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7处。

该防治区内地质灾害发育,防治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占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的80%以上。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是: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93处,其中近期治理183处(崩塌47处,滑坡34处,不稳定性斜坡102处),投入治理经费56417万元;中期治理310处(崩塌78处,滑坡35处,不稳定斜坡197处),投入治理经费69729万元。另对该区内的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9700人和1042831万元财产的威胁。本规划期暂不治理采用群测群防进行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3处(崩塌23处、滑坡19处,不稳定斜坡21处)。

表2-4-45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1.公明-光明-凤凰-白花洞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1)

该亚区位于公明-光明-凤凰-白花洞一带,面积53.77km2,占重点防治区9.04%。该区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

该亚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9处,其中5处(2处崩塌、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投入治理经费约590万元。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其中崩塌11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19处;近期治理17处,投入治理经费4835万元;中期治理16处,投入治理经费390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716人和45806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滑坡地质灾害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2.福永虎背山-沙井五指耙水库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2)

该亚区位于宝安区福永东侧,南起福永虎头山,北至沙井五指耙水库,面积21.2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3.57%。该区以防治已有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7处;近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1950万元;中期治理7处,投入治理经费85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96人和33213万元财产的威胁。

3.玉律-石岩-大浪-龙胜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3)

该亚区位于玉律-石岩-大浪-龙胜一带,沿布龙路、龙岩路、石岩-石岩水库周边地段,呈带状分布,面积44.25km2,占重点防治区的7.44%。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7处,其中22处(8处崩塌、2处滑坡,1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工程活动中被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0处,其中崩塌16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23处;近期治理12处,投入治理经费3235万元,中期治理28处,投入治理经费613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712人和14036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3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列入本规划期治理。

4.西乡桃源居-铁岗-留仙洞-西丽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4)

该亚区位于西乡桃源居-铁岗-留仙洞-西丽一带,面积21.4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3.60%。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其中4处(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崩塌4处,不稳定斜坡11处;近期治理5处,投入治理经费1710万元;中期治理10处,投入治理经费3996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843人和4219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用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5.西丽白芒-福光-安托山-梅林关-清水河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5)

该亚区沿西丽白芒-西丽水库北侧-福光村至梅林关及珠光村-安托山-梅林-清水河一带分布,面积63.0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10.59%。该区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6处,其中36处(12处崩塌、8处滑坡,16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2处崩塌因工程活已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4处,其中崩塌28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31处;近期治理31处,投入治理经费10960万元;中期治理33处,投入治理经费750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696人和146982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崩塌、1处滑坡、4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列入本规划期治理。

6.大南山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6)

该亚区位于南山区大南山及小南山区域,面积16.22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73%。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处,其中7处(1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8处(2处崩塌,1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处,其中崩塌5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4处;近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439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689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955人和75156万元财产的威胁。

7.观澜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7)

该亚区位于观澜凹背围至新田、新围仔以北地区,面积47.53km2,占重点防治区的7.99%。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其中7处(3处崩塌、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9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8处;近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4380万元;中期治理15处,投入治理经费365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427人和90709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4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8.平湖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8)

该亚区位于平湖辅城坳至雁田一带,包括平湖镇街周边的大片地区,面积27.2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4.57%。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其中4处(1处崩塌、1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8处;近期治理8处,投入治理经费128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191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770人和23886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2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9.布吉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9)

该亚区位于布吉周边,包括罗湖区东湖、大望、布吉水径、李郎等地,是密集的城市区,面积54.34km2,占重点防治区的9.14%。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是对现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治理。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处,其中15处(1处崩塌、1处滑坡、1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1处崩塌地质灾害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4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8处,不稳定斜坡53处;近期治理22处,投入治理经费6022万元;中期治理52处,投入治理经费15387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3198人和226577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6处(2处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0.罗芳-莲塘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0)

该亚区位于罗湖东侧罗芳-莲塘一带,面积6.98km2,占重点防治区的1.17%。重点是对现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均为不稳定斜坡,其中5处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近期治理8处,投入治理经费4100万元;中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146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180人和46885万元财产的威胁。

11.横岗荷坳-龙岗中心城-坪地-坑梓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点防治亚区(A11)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包括龙岗、龙城、横岗、坪地、坑梓等街道的广大地区,面积158.56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6.67%。该区内有规划的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以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2处,其中27处(3处崩塌,7处滑坡,17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3处(2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1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43处,不稳定斜坡45处;近期治理33处,投入治理经费6960万元;中期治理68处,投入治理经费9673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610人和107119万元财产的威胁。另有21处(7处崩塌,9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采用群测群防措施进行防范。

对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规划和工程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加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进行龙岗中心城岩溶塌陷监测站网建设,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2.碧岭-坪山-石井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点防治亚区(A12)

该亚区位于碧岭-坪山-石井一带,面积38.58km2,占重点防治区的6.49%。重点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7处,其中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治理,另有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3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34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202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052人和2685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的监测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对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规划和工程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进行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3.盐田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3)

该亚区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小梅沙沿海一带,面积25.97km2,占重点防治区的4.37%。该区是规划的深圳市5个副中心之一,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14处(2处崩塌,1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1处,其中崩塌7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21处;近期治理15处,投入治理经费5705万元;中期治理16处,投入治理经费257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445人和17115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滑坡和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4.南澳下沙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4)

该亚区位于大鹏西侧下沙至南澳一带,面积15.64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63%。以防治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其中崩塌6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14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550万元;中期治理19处,投入治理经费3753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770人和19982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宝安、光明新区、龙岗区的台地和河谷平原区,由于该区地势较平缓,虽然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但形成的人工边坡一般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较少,遗留的不稳定斜坡数量有限,总体来看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相对较弱;但该区同时也是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地区,往往是城市规划的发展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引起重视,因此,将该类区域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313.8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07%,共分为9个亚区。区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1处,其中崩塌40处,滑坡24处,不稳定斜坡57处。威胁人口2321人,潜在经济损失175818万元;已有29处(7处崩塌、4处滑坡、18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了治理,投入治理经费约7996万元;另有3处崩塌地质灾害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9处,其中近期治理24处,投入治理经费7365万元,中期治理45处,投入治理经费9338万元;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321人和175818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对20处(10处崩塌、5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碧头-松岗-公明-田寮-玉律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1)

该亚区位于碧头-松岗-公明-田寮-玉律一带,面积23.18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7.45%。该亚区处于城市发展的中部发展轴上,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1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1处崩塌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7处;近期治理7处,投入治理经费2520万元;中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1728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653人和58155万元财产的威胁。

2.鹤洲-黄麻布-石岩湖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2)

该亚区位于鹤洲-黄麻布-石岩湖一带,面积14.90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79%。属于未来城市发展控制区,地质灾害防治是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其中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处,其中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2处;近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1315万元;中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31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90人和31943万元财产的威胁。

3.龙华-民治-白泥坑-横岗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3)

该亚区位于龙华-民治-白泥坑-横岗一带,面积138.22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4.43%。该亚区处于城市规划的中部发展轴及东西向发展轴上,特别龙华中心城即位于该亚区,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重点是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处,其中7处(1处崩塌,1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1处崩塌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其中崩塌5处,滑坡4处,不稳定斜坡15处;近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840万元;中期治理20处,投入治理经费5041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595人和4931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3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4.布吉水径西侧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134)

该亚区位于布吉水径西侧沿清平快速路地带,面积8.47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2.72%。地质灾害防治是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特别是采石场边坡的治理。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1处崩塌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3处;近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370万元;中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33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90人和1183万元财产的威胁。

5.龙岗宝龙工业城-六联-坑梓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5)

该亚区位于龙岗宝龙工业城经六联至坑梓一线,呈东西向展布,面积57.73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8.39%。该亚区处于城市发展的东西向发展轴上,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其中9处(2处崩塌,2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为5处滑坡,均安排在中期,投入治理经费104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25人和2255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3处(1处崩塌,2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6.下洞-葵冲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次重点防治亚区(B6)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下洞至葵冲一带,面积17.06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5.44%。该亚区是深圳8个城市组团中心之一的葵冲中心所在地,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的同时,重点是加强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加强对岩溶塌陷的预防,严格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汲地下水,加强对岩溶地下水监测。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5处(3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近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760万元;中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2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440人和1060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7.葵冲坝光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7)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葵冲坝光,面积7.51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2.39%。该亚区处于深圳市发展备用地区域,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在该区进行重要的工程建设(如修筑公路、工业与民用建筑时)应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1处崩塌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近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390万元;中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150万元。另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8.大鹏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8)

该亚区位于大鹏街道,包括王母圩镇周边、杨梅坑、大亚湾核电站、岭澳等地,面积36.48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1.62%。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9处,其中4处(1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3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1060万元;中期治理5处,投入治理经费69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8人和2014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9.南澳东冲-西冲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9)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大鹏半岛南侧,由东冲和西冲两个海湾及其间的海岸山地组成,面积10.33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3.32%。属旅游发展区,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近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110万元;中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14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0人和62万元财产的威胁和对进出该区的道路、旅游设施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C)

-般防治区共18个区域,主要分布于鹅颈水库-吊神山-羌下-罗屋田水库、白石洲-南头-西乡-沙井、阿婆髻-铁岗水库-西丽水库-塘朗山及羊台山、鸡公头山及周边、香密湖-黄贝岭、梧桐山-梅沙尖-马峦山-排牙山、清林径-白石塘水库、七娘山等地,面积1044.31km2,占规划面积的53.48%。该区地形地貌分为两种类型:一为平原,包括有滨海平原、山前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平原区;二为低山及高丘陵。平原地区主要为福田、前海两大中心,规划8个组团中的航空城及沙井,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但因该区地势平坦,除区内几个作为公园的孤丘发育几处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外,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大部分为海水入侵地质灾害易发区。低山及高丘地区大多为规划的生态保护区、郊野公园与水源地保护区等,因严格控制人类工程活动,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所遗留和产生的不稳定斜坡很少。因此,将这些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54处,其中崩塌16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33处,受威胁人口1003人,潜在经济损失43821万元。该区已有10处(4处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治理,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其中近期治理13处,投入治理经费2917万元;中期治理28处,投入治理经费4710万元;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②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重点防御区域有哪些重点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矿地质灾害表现形式主要是雨季型,主要发生在主汛期5月至9月,以突发性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为主,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为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性,全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5月至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要求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防治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2.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3.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原则。
(二)防治目标
认真贯彻政府“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
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基础性调查,以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群众居住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xx年全矿地质灾害普查情况和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分析,地质灾害活动区域主要在山区以及近期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的区域。
我矿防治重点:由于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在单点暴雨条件下的雨季常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二)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矿乡村交通公路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道路两侧的边坡,由于切坡过陡导致稳定性差,汛期明显加剧边坡的失稳,导致崩塌、滑坡。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矿区、工业区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表现为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矿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显得十分重要。镇安监办和县煤管站要切实加强对各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不合理工程行为,及时组织各矿点及有关人员对矿区周围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要督促企业特别重视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灾害。
(四)河流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对库区范围要加强防范因强降雨影响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预测防范,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合理避让,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碾焉煤矿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8011),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发生地质灾害后的指挥机构为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好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或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拟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建全、人员落实;二是要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四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五是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六是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七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检查,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单位、项目业主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各有关部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等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预防措施。一是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点上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发放防灾避险牌,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练,提高对地质灾害的实战、协调、配合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监测预报。要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降水天气过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分析本矿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三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相关村组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并采取工程应急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开展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我矿矿山开采等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实行备案登记。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汛期是我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认真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灾害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即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两卡”发放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抓实“三项措施”,即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
(六)认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筹集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险情。一方面要按照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灾情险情向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另一方面要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妥善安置。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按照《碾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对于险情发生区域,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科学分析灾、险情的发展变化,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救灾防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③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9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有力有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始终坚持不懈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工作,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认识

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清醒地认识到,受认知程度、工作精度和手段的限制,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被发现或未被正确认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还存在意想不到的情况,尚有空白点和遗漏点。因此,各地务必要把问题估计得更重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一刻都不能放松,丝毫都不能松懈。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领导重视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属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民生的大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

2010年,部将继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和乡镇国土所的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建设。部将在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专业监测仪器推广、防治知识宣传等方面,向“十有县”、“五条线”和“五到位”建设工作突出的省份和县市倾斜。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狠抓防灾能力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三是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加密分析会商频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2009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各地要计划结合“十有县”建设,继续大力推动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力争覆盖全国1640个山区丘陵区县(市、区)。

五、进一步强化近期工作

近期我国先后出现多次寒潮冰雪灾害天气过程,新疆、内蒙古等部分地区出现历史罕见雪灾,冰雪融化和冻胀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遭遇几十年一遇旱灾的西南地区,持续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一旦遭遇强降雨,极易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相关地区要提高防范意识,提前部署、早抓落实。要与气象、交通、水利、工业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一旦发生重大灾情险情,积极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报送信息、赶赴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工作

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敏感性,在两省(市)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的要求,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汶川地震灾区的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西南山区要重点关注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东南沿海地区要警惕台风带来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七、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

近期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新上马的建设工程项目数量剧增、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进一步加剧。由于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防灾意识薄弱、防灾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在2009年较为突出。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要联合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公示、督查、告知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消除隐患,明确防灾措施,确保安全。特别是位于高山峡谷的国家重点水利、交通等在建工程项目,更要加大工作力度,严防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要把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作为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八、进一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要把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作为防灾能力建设的重点。一是强化机构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和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充实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队伍。二是整合系统资源。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的众多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人员、技术、设备,形成统一调配机制。加强演习演练,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三是利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类型特点,通过购买、租用等多种方式,加强无人小飞机、无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应急设备的配置和应用。四是利用2010年国家测绘局在全国推广应用无人机航摄系统的机会,主动与省级测绘部门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实现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能随时调用无人机开展应急调查。五是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九、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

2009年,除极个别地质灾害事件报送信息稍迟缓外,整体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基础上,对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部报告。对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也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方式报部。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能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十、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

2010年,部将在全国开展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各地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的宣传活动,组织印制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学校、村社、广场等地区发放、张贴。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精心谋划和认真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观念、新思路、新办法。4月30日前,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准备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部环境司。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新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团结协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

联系人及电话:沈伟志6655832166558316(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④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71 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第 157 次常务会议对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1 年 6月,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大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汛期防范工作,并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体系建设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 《决定》贯彻落实和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其特征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踪,13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0 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5 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7.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与过去 5 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发生数量相当,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质灾害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为主,累计 13092 起,占总数的 90%。9月份,陕西、四川等省连续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多日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4 亿元。

二是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全国共计发生11474 起,占总数的73%。滑坡规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强降雨条件下呈现群发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响区的南江县受降雨影响,引发地质灾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踪,多处基础设施受损。

三是地质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 7 省 (区)共发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质灾害多发,从 6月至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072 起,累计造成 21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96%和 79%。

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共确认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1.9 万处,威胁人员 76.4 万人。对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开展了应急处置,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

二、防范工作部署早落地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最高价值准则。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011 年 2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5月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防灾信息。7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今年以来,我部针对降雨、雨雪冰冻、融雪等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129 次,发出通知 份。

二是检查指导突出重点。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个由部领导、司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汛期启动了 7 大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407 次,组织专 业 技术 人员 4.1 万 人 指 导 各 地 开展 地质灾害 隐患 排 查 巡 查 复 查工作。

三是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共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

四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针对突发地质灾害,我部派出 30 个应急工作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派出 3106 个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参与应急值守,报送有关信息 600 多条。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加强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通过开展以县 (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 “十有县”建设,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目前,全国 “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今年累计有 4.1 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汶川地震带科学钻探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针对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开展防治施工与监理培训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单位、8000 多人参加培训。

五是各地加强了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 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 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及时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 400 多起,避免 3.5 万人伤亡。

(二)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在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手段,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共实施2260 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胁 87.8 万人的地质灾害隐患,可保护经济财产240 多亿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应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绵竹市清平乡文家沟,通过实施科学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还复杂的情况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灾害再次发生。

二是通过搬迁避让有效规避地质灾害。各地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今年全国共实施 6438 处 28.1 万人的搬迁避让。福建省将 “造福工程”搬迁避让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努力,实现 13 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搬迁任务。陕西省则结合陕南地区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 5 ~10 年左右时间,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 60 万群众逐步搬迁至安全地带。

三是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各地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力量和保险制度引入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广西梧州市积极探索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市政建设、城市景观改造、城乡增减挂钩相结合,由点及面,化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既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百姓所受的威胁,又通过建立新的社区让百姓安居乐业。江苏镇江、甘肃兰州、重庆、山西灵石等地政府积极引导、吸引社会技术力量和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

《决定》作为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

(一)地方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狠抓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具体防治任务部署,加强演练培训等手段运用。一是从组织机构上,全国已有 24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4 个市及近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从经费投入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 50 多亿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省财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实上,各地加紧部署调查工作,广东省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勘查目标。四是应急演练上,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563 次,参加人数达到 100 多万人。通过演练示范,险情出现时,地方决策果断,避险路线场所明确,防灾减灾效果明显,对今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训教育上,各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大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四川省在汛期培训群众 200 多万人,浙江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安徽省开展 “六个一”贯彻学习 《决定》活动,编制 《学习问答30 题》,对 《决定》 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

(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内的地灾防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力度,部门分工协助的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中编办积极支持,我部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牌子,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二是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亿元增加到 25 亿元; 交通运输、铁路系统分别投入资金 16.6 亿元和 10 亿元,开展 6585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和铁路沿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民政部、财政部加大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投入。三是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等部门在制定实施有关规划和工程建设过程,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评估和监管,国务院三峡办积极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实施。四是水利部先后派出 19 个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山洪灾害的防御及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 气象部门在重点地区建设 1300 个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 个暴雨监测站,加强雨情动态监测; 铁道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排查。五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共出动兵力 10526 人、民兵预备役 11972 人、车辆机械 1420 余台、直升飞机 11 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累计转移、解救群众 2.9 万人。

五、精心谋划,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且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全球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还需一段时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在谋划长远的同时,扎实做好当前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 《决定》的贯彻落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积极主动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 《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国办开展 《决定》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开展以提升县级防治能力为目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开展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和调查评价、防治工程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编制实施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防治项目的实施。《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已征求相关省和部门意见,将尽快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报国务院,同时我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三峡办组织实施好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治,扎实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过会商、动员、检查等部署开展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统计表 (略)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⑤ 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原则和方法

5.3.1 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原则

(1)以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组合为主的原则

地质灾害的发生取决于多种因素,不同的灾害种类又有不同的主导因素。充分研究不同区域控制地质灾害发生、分布规律及危害特征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性,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原则,在圈划时,将发生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区域划入一个区,把发生条件不同的区域划入不同的区。

(2)相对完整原则

主要是为政府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决策服务的,为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和易操作性,划分出的地质灾害重点区在遵循地质规律的前提下,应尽量考虑地质环境、流域的完整性,尽可能保证行政区的完整性。

(3)定性分析为主的原则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划分,综合考虑了地质环境条件、国家重要经济发展规划、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结合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并考虑近年地质灾害灾情,以定性分析为主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4)在区域上东、中、西部并重,在灾害类型上突发性和缓变性地质灾害同举

地质灾害重点区确定既要考虑地质灾害发育的地域规律,又要考虑我国重大战略部署,体现在区域上东部平原区以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中、西部地区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

5.3.2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确定方法

依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易发程度分区,主要针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中等以上的地区,考虑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从中选出规划期内人口密集,社会经济财富集中,有重要基础设施,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划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共有16个,总面积143万km2,占易发区面积的23%。

经济社会重要性以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和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等情况为基础,按照各县(市)(2004年)经济社会统计资料,依据表5.2所列标准,划分为经济社会重点区和经济社会一般区。

表5.2 经济社会重要程度判别标准

⑥ 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主要特征

根据上述原则和方法,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划出的6个防治区的基础上,进而确定了1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见图5.1,即:

Ⅰ区: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Ⅰ-1);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Ⅰ-2);

东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点防治区(Ⅰ-3)。

Ⅱ区: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Ⅱ-1);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Ⅱ-2)。

Ⅲ区: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Ⅲ-1)。

Ⅳ区:陕北晋西黄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Ⅳ-1);

黄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Ⅳ-2)。

Ⅴ区: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Ⅴ-1);

长江三峡库区滑坡重点防治区(Ⅴ-2);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Ⅴ-3);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Ⅴ-4);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Ⅴ-5);

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Ⅴ-6)。

Ⅵ区:川滇南北构造带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Ⅵ-1);

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Ⅵ-2)。

现将各重点防治区的主要特征列于表5.3,并分述于后。

5.4.1 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Ⅰ-1)

该区位于长江三角洲,范围包括上海、苏锡常、杭嘉湖等地区,面积5.52万km2

该区第四系厚达200~300m,岩性主要为细、粉砂及淤泥质粘土、砂质粘土等,承压含水层分布广泛,厚度不一,是地面沉降高易发区。

20世纪90年代末,苏锡常、杭嘉湖及上海市累积沉降超过200mm的面积近1万km2,为该区总面积的1/3,并在区域上有连成一片的趋势。威胁国家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增加了洪涝的程度和次数。

该区是国家重点经济发展区。防治重点:上海、苏锡常、杭嘉湖地区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

5.4.2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Ⅰ-2)

该区位于我国华北地区,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沧州、德州等城市和农业区,面积7.5万km2。该区地势平坦,第四系沉降厚度受基底起伏的控制,一般为200~600m,有海陆过渡相的淤泥、淤泥质黏性土,新构造活动强烈,是地面沉降高易发区。

表5.3 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览表

续表

截至2004年,该区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大于1000mm的地区有755km2,大于200mm的地区达42120km2。同时,华北平原已发现地裂缝482处,主要分布于沧州、衡水、廊坊等地,地裂缝长度一般在几米至500m之间,最长达千米,宽度一般在0.01~0.5m之间,最宽处超过2m。威胁国家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增加了洪涝的程度和次数。

该区是城镇人口居住密集区。防治重点:北京、天津和沧州等地区的地面沉降与地裂缝。

5.4.3 东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点防治区(Ⅰ-3)

该区位于我国东北部边界,范围包括中俄界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界河段,我国一侧。总长2379km。

该区有98处总长454km的江段塌岸灾害严重,塌岸速度为2~30m/a。造成我国每年有1.0~11.5km2的国土流失。

防治重点:黑龙江、乌苏里江河岸崩塌。

5.4.4 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Ⅱ-1)

该区位于华东地区,包括浙江、福建和江西丘陵地区。面积10.12万km2

该区以构造侵蚀中低山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复杂。受台风影响明显,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800~2200mm之间。碎屑岩、变质岩及花岗岩类等广泛分布。是滑坡中、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群发性滑坡、崩塌发育,以中小型土质滑坡为主。已发生的8121处地质灾害中,滑坡4650处、崩塌1666处、泥石流106处、地面塌陷56处、地裂缝2处。造成人员死亡734人,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威胁村镇居民安全。

该区人口密集,是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展区。防治重点:浙、闽、赣丘陵地区的群发性滑坡、崩塌。

5.4.5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Ⅱ-2)

该区位于广东省,范围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广州、深圳、江门、惠州等市(区)和四会、高要等县(市)。面积4.16万km2

该区地势低洼分布有海河混合相的沉积黏性土、淤泥类软土和砂性土,深部普遍分布承压含水层。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中易发区。

截至2002年,该区地质灾害的种类较多,主要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据不完全统计,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57处。造成人员死亡24人。

该区是国家重点经济发展区。防治重点:河口三角洲地面沉降和深圳等地的地面塌陷。

5.4.6 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Ⅲ-1)

该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包括伊宁市和伊宁、霍城、特克斯、巩留、尼勒克等县,以及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面积5.36万km2

该区70%以上为山地,风积黄土多分布于低山丘陵带,多呈黄土梁地貌,地形起伏不平,在暴雨或地震的触发下,便形成滑坡、泥石流灾害,是滑坡、泥石流中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1000余处地质灾害中,滑坡、泥石流810处,其余为崩塌158处、地面塌陷48处、地裂缝1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327人,直接经济损失3501万元。严重威胁公路和转场牧道的安全,威胁着农牧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区少数民族聚集,是国家西部重要口岸。防治重点:交通干线两侧的滑坡、泥石流。

5.4.7 陕北晋西黄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Ⅳ-1)

该区位于陕西和山西省北部,范围包括忻州市的偏关县、河曲县、保德县,吕梁地区的兴县、临县、柳林、石楼等县,面积6.67万km2

该区在地貌上为黄土丘陵区,属黄土高原的一部分。黄土盖层厚,沟谷切割深,水土流失严重,是滑坡、崩塌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523处地质灾害中,滑坡268处、崩塌62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11处、地裂缝18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6027万元。威胁对象主要为村庄、道路和矿区。

该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防治重点:居民地和矿区的黄土滑坡、崩塌。

5.4.8 黄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Ⅳ-2)

该区位于我国中西部,范围包括陕西省宝鸡、咸阳、西安、铜川、兰州、西宁和天水等地区,面积3.84万km2

该区为黄土高原西南缘。以垄、岗、梁、峁地貌类型为主。活动断裂发育,新构造运动活跃,黄土节理发育、湿陷性强,黄土边坡稳定性差。多暴雨久雨天气,激发滑坡所需的临界暴雨强度较低。是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1000余处地质灾害中,滑坡585处、崩塌73处、泥石流269处、地面塌陷2处、地裂缝6处。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831人,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

防治重点:重要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和矿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西安等城市的地面沉降、地裂缝。

5.4.9 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Ⅴ-1)

该区位于我国中西部,范围包括陕西省和甘肃省南部的汉中—凤县、略阳—武都、舟曲、西和县、礼县、成县,面积9.22万km2

该区地貌类型复杂,山高谷深,地形起伏大。新构造活动强烈,山体岩石破碎,残坡积分布广泛且结构松散,斜坡稳定性差。是泥石流、滑坡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3000余处地质灾害中,滑坡1383处、崩塌47处、泥石流1316处、地面塌陷9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937人,直接经济损失3.49亿元。受威胁的城市主要有和政、兰州、武山、漳县、渭源、清水、平凉、崇信、镇原、环县、华池等;铁路有宝兰线、兰青线、兰新线;公路有312国道、213国道、省道及县公路。

该区是生态保护重点地区。防治重点: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和农村地区的泥石流和滑坡。

5.4.10 长江三峡库区滑坡重点防治区(Ⅴ-2)

该区位于我国中南部的长江三峡地区,面积5.4万km2。区内以中山地貌为主,坡陡谷深,年平均降雨量1200~1800mm,地质灾害呈点多、面广、危害大的特点。此外,受多种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又具有带状和相对集中于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分布的特点。长江三峡库区是滑坡高易发区。

该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库岸稳定和城镇安全的地质灾害点有2100余处,重庆市的丰都、万州、云阳、奉节、巫山和湖北省的巴东、秭归等县(市、区)以及区内的210国道、212国道、319国道、318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的安全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部署。

5.4.11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Ⅴ-3)

该区位于我国湖北和湖南省的西部,面积12.91万km2。该区地貌形态多样,以中低山为主,地质条件复杂,降雨丰沛,是滑坡、崩塌高易发区。

该区发生的5500处地质灾害中,滑坡3633处、崩塌482处、泥石流94处、地面塌陷229处、地裂缝81处。截至2003年,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937人,直接经济损失3.49亿元。威胁十堰市等城市、焦柳线等交通干线的安全。

该区防治重点是交通干线两侧、重要基础设施区和人口集中居住区的滑坡、崩塌灾害。

5.4.12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Ⅴ-4)

该区位于我国湖南省,范围包括湘中新化—冷水江市,涟源—娄底市、湘潭市、常宁、郴州、临武。面积7.08万km2

该区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以山、丘为主的多种地貌类型组合为特征。碎屑岩、碳酸盐岩等发育。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变化梯度大,洪、涝、旱灾害频繁发生,是地面塌陷和滑坡高、中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1770处地质灾害中,滑坡1062处、崩塌180处、泥石流89处、地面塌陷173处、地裂缝26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331人,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威胁郴州、娄底等矿业城市、邵阳和张家界等旅游经济发展带的安全。

该区少数民族聚集,是重要矿业基地。防治重点:矿业城市、旅游区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3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Ⅴ-5)

该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包括桂林市、鹿寨以西,以及百色市、河池市等地区,面积12.60万km2

该区主要是峰林平原、丘陵盆地,地形切割较强,降水量丰富。岩性主要为变质岩、碎屑岩和连续型纯碳酸盐岩,岩溶发育强烈,地下水位埋藏浅,是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2200余处地质灾害中,滑坡630处、崩塌1217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191处(群)、地裂缝42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71人,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该区少数民族聚集,是生态保护重点地区。防治重点:能源基地和大型水电工程区的崩塌、滑坡、地面沉降。

5.4.14 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Ⅴ-6)

该区位于我国四川东部,重庆东北和东南地区,云南东部,贵州六盘水、毕节、贵阳、遵义、铜仁等地区,面积17.65万km2

该区地貌属于我国西部高原山地,平均海拔1100m左右,主要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种基本类型,在高原山地和丘陵地带,山高、谷深、坡陡,易产生滑坡、崩塌;在盆地区,由于碳酸盐岩广布,岩溶的强烈发育,易引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是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近5000处地质灾害中,滑坡2505处、崩塌497处、泥石流260处、地面塌陷247处(群)、地裂缝454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768人,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受威胁的城市和矿区主要有昆明,六盘水、毕节等地的煤矿山,贵阳、黔南等地的磷矿山,遵义、铜仁等地的汞矿山等。

该区少数民族聚集,是生态保护重点地区。防治重点:城市和矿山地区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5 川滇南北构造带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Ⅵ-1)

该区位于我国青藏高原东部,范围包括凉山州大部分,甘孜州部分、乐山地区部分,大渡河中下游,岷江流域、安宁河流域,雅砻江下游及黑水河上游,东川和小江流域,面积13.54万km2

该区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十分陡峭,松散碎屑物质极其丰富,生态条件十分脆弱,降雨量大,具备了泥石流活动最为有利的地形和物质条件,滑坡、泥石流活动均较强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5500余处地质灾害中,滑坡3474处、崩塌283处、泥石流652处、地面塌陷44处、地裂缝8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343人,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滑坡泥石流易造成堵江,威胁河谷两岸重要基础设施、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安全。

该区少数民族聚集,是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和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区。防治重点:重要水电工程、城镇、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5.4.16 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Ⅵ-2)

该区位于云南西部,面积17.58万km2

该区地势北高南低,以高山、中山为主,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等奔腾于群山之中,地形切割强烈。岩性复杂,碎屑岩、碳酸盐岩及变质岩、岩浆岩均有大片出露、交错分布。歹字型构造与经向构造重接复合,活动断裂密集,属滇西地震带展布范围。是泥石流、滑坡高易发区。

截至2003年,该区发生的3800余处地质灾害中,滑坡2561处、崩塌123处、泥石流520处、地面塌陷19处、地裂缝6处。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8845人,直接经济损失11.2亿元。泥石流、滑坡主要分布于怒江、澜沧江河谷及其支流沿岸,威胁两岸基础设施、居民点的安全。

该区少数民族聚集,是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和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区。防治重点:重要水电工程区、居民点、交通干线两侧的泥石流、滑坡。

⑦ 上篇 全国地质灾害及应对总体情况

1 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64 起,其中滑坡 11490 起、崩塌 231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60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 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19 起,277 人死亡失踪、138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40. 1 亿元。本篇为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编写工作内容,所用数据来源于 2011 年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11 年地质灾害发生在我国 27 个省 (区、市)境内,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国的中西部、西南局部、华南局部、华东部分地区。行政区划上是陕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东部和中东部,湖南北部,浙江、江西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区 (图 1)。上海、天津、宁夏和海南 4 省 (区、市)没有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四川和陕西 (图 2); 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陕西、四川和广西 (图 3);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甘肃和云南(图 4)。

2 地质灾害特点

与常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偏少、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灾害点多面广,但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全年都有灾害发生,但 6 月和 9 月最严重;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2. 1 灾害数量较常年偏少,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与 2005 年以来近 7 年相比,2011 年灾害发生数量低,仅高于 2009 年; 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最低;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第三高,低于 2010 年和 2006 年。死亡失踪 10 人以上的重大灾害事件仅发生 3 起,是近 7 年来最少的年份之一。总的原因是 2011 年全国降水偏少,尤其是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南方地区降水偏少尤为明显,引发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另外,防灾减灾行动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直接经济损失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是,9 月出现秋季异常强降雨在四川巴中等地区引发大量大规模滑坡,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2. 2 灾害点多面广,陕西、四川等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2011 年地质灾害广泛分布在我国的 27 个省 (区、市),发生数量 1. 5 万多起,灾害点多面广。但受灾地区不均匀,人员伤亡主要集中在陕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东部和中东部、广西东北部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区。经济损失主要集中在四川、甘肃、云南、湖南、陕西、湖北、贵州和辽宁。

2. 3 全年都有灾害发生,6 月和 9 月最为严重

1 ~ 5 月灾情较轻,6 月因旱涝急转而出现地质灾害由轻变重的急转。1 ~ 5 月全国许多地区干旱少雨,地质灾害发生少、灾害轻,但 6 月长江中下游地区旱涝急转。据气象部门信息,6 月我国东南地区先后出现 5 次 (3 ~7 日,9 ~11 日,13 ~16 日,17 ~ 19 日,22 ~ 24 日)强降雨过程。月降水量普遍为 200 ~ 400mm,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北东南部、浙江西北部等地达 400 ~700mm,局部超过 800mm。在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尤其是湖南,发生地质灾害 8727 起,致使6 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突然加重。

年内相比,9 月地质灾害最严重,为历年罕见。多年来,6 ~ 8 月是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多、灾情最严重的月份。但 2011 年 9 月却是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月份,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高于 1 ~ 8 月的任何一个月份。此种情况历年罕见。主要原因是2011 年1 ~8 月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南方地区降水偏少,而9 月我国华西北部、西南东部等地区遭遇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秋季强降雨天气。在陕西南部和中南部以及四川东部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引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其中,陕西发生地质灾害 537 起,死亡失踪47 人,直接经济损失 1. 1 亿元; 四川发生地质灾害 1213 起,死亡失踪 24 人,直接经济损失 11. 8 亿元。

2. 4 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灾情严重

全国 15664 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 13902 起,占总数的 89%; 人为因素引发的有 1762 起,占总数的 11%。强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主要原因。如 6 月和 9 月的灾情之所以如此严重,主要是强降雨引起的。

3 应急避险情况

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增强专业技术力量,扩大了群测群防队伍体系的建设,加大了对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及普及,使得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得到了提升。2011 年全国共成功应急避险地质灾害 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4456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 2 亿元。

4 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2011 年 6 月 14 日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11〕20 号,以下简称 《决定》),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9 月7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地质灾害防治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 《决定》为重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力,特别是在专业队伍、专家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辛勤努力下,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 1 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密切

已有20 多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3 个市及近 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部分省 (区、市)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投入力度较大。重庆、广西、贵州、江苏等地部署开展人口密集区的调查,广东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隐患点的详细勘查。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600 次,参加人数达100 多万人,应急演练对本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在汛期培训群众200 多万人。浙江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经中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

4. 2 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有效

2011 年 2 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 月下发通知,提出工作总体要求。4 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7 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国土资源部全年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7 大区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405 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3. 8 万人指导各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工作。针对突发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派出现场专家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4. 3 群专结合提升应对能力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员作用,全面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对能力。目前,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成功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专家作用,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得到一定提高。开始系统加强各级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专业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 (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包括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总之,2011 年是着力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一年,是坚决执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一年,也是成效显著、能力建设显著进步的一年。

⑧ 开设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的大学或研究机构有哪些 我想考研,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方向,帮忙推荐一下!

你好,楼主,我在研招网(学信网)查询了一下,总共65个招生单位招收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专业。
如下招生单位招收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专业,你所说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的一个二级学科,一般院校均会涉及这个方向的。考研不难,关键是选好学校,定好复习计划,祝你好运~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查询条件: 任意 省/市/区 任意 学校 任意 门类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学科 任意 专业
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招生单位名称 是否211 是否研究生院 是否985 是否自划线 是否有博士点
(11)北京市 (10004)北京交通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0008)北京科技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141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141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1141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是 是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00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2501)中国地质科学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2806)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3401)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否 否 否 否 是
(11)北京市 (85401)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否 否 否 否 是
(13)河北省 (10076)河北工程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13)河北省 (10077)石家庄经济学院 否 否 否 否 否
(13)河北省 (10081)河北联合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14)山西省 (10112)太原理工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21)辽宁省 (10145)东北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21)辽宁省 (10147)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22)吉林省 (10183)吉林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23)黑龙江省 (10220)东北石油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1)上海市 (10247)同济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32)江苏省 (10284)南京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32)江苏省 (10290)中国矿业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32)江苏省 (10291)南京工业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2)江苏省 (10294)河海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33)浙江省 (10335)浙江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33)浙江省 (85302)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否 否 否 否 否
(34)安徽省 (10359)合肥工业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34)安徽省 (10361)安徽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5)福建省 (10386)福州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36)江西省 (10405)东华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37)山东省 (10423)中国海洋大学 是 否 是 否 是
(37)山东省 (10424)山东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37)山东省 (104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是 是 否 否 是
(37)山东省 (10429)青岛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41)河南省 (10078)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否 否 否 否 否
(41)河南省 (10460)河南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42)湖北省 (10489)长江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42)湖北省 (1049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是 是 否 否 是
(42)湖北省 (11075)三峡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43)湖南省 (10533)中南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43)湖南省 (10534)湖南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10596)桂林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50)重庆市 (10611)重庆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51)四川省 (10613)西南交通大学 是 是 否 否 是
(51)四川省 (10615)西南石油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51)四川省 (10616)成都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51)四川省 (10619)西南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52)贵州省 (10657)贵州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53)云南省 (10674)昆明理工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10697)西北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10704)西安科技大学 否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10705)西安石油大学 否 否 否 否 否
(61)陕西省 (10710)长安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61)陕西省 (83306)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否 否 否 否 是
(62)甘肃省 (10730)兰州大学 是 是 是 是 是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0755)新疆大学 是 否 否 否 是

⑨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的原则

(1)区域环境地质条件的相似性原则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受地专形坡度、属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和活动断裂等因素所组成的地质环境系统的控制,区域地质环境系统相同或类似的区域,其地质灾害活动或易发性也相似。所以要把不同的地质环境划分出来。

(2)区域性人类工程活动规律相似性原则

人类活动的强度与广度总是在一定的地质环境区域内发展的。相似的区域自然地质地理条件,人类工程活动规律也相似。如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地质灾害是主要是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资源和煤炭资源引起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沿海城市和矿区;黄土高原地区的滑坡灾害往往是人为开挖坡脚建房而引起的。

(3)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方向与措施的相似性原则

考虑到中国不同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异,地质灾害类型和危害情况不同,区域的减灾重点和防治对策不同。东部地区人多地少,经济基础好,可通过地质灾害治理、限制不合理人类活动等途径,逐渐减轻地质灾害活动的频率和强度。而西部经济落后,宜采取搬迁、撤离措施,避让地质灾害,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⑩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做好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点,防范难度极大。近年来,受极端气象、地震、工程建设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群发,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近期,国务院将公布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计划用 5 年时间,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等工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也正在加紧编制。各地要认真谋划本地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部备案。

三、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中编办批准我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增加司局级领导职数,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也即将挂牌成立。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将其作为 2011 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建立健全我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体系。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省份,务必要在 2011 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的省份,要向地市延伸。

四、强化特大型防治项目管理

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地要积极推动加大本级财政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 〔2009〕463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9〕81 号)的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按规定上报资料。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未及时向部报送等情况的省份,部将扣减或取消下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继续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推进防灾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的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软硬件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要继续扎实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地质灾害防治 “五条线”、基层 “五到位”建设,部将继续邀请 100 名特别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来京进行经验交流。二是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将预警预报工作向县 (市、区)延伸,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市 (地、州)、县(市、区)应在今年完成。三是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演练。要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四是继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更新数据,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六、做好汛期防治工作

各地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做好排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加强对在建施工场所防灾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要注意上游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壅塞体,后期降水使壅塞体突然溃决,形成高落差、大体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根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 4 小时内向部报告。对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方式报部。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重点要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和二次灾害的防范。

七、强化重点地区防治

三峡库区要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尤其是高水位以及汛前降水条件下库岸的稳定性监测,做好三峡库区后续规划中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汶川及玉树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应充分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重点时段要派驻专业队伍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灾工作,确保安置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东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要着重防范台风和强降雨引发的点多面广的突发性灾害,要特别防范引发人员伤亡崩塌、泥石流灾害。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

八、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

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地方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与山区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政策,请各省 (区、市)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在地质灾害防治好的做法和经验报部地质环境司。2011 年,部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调研活动,并召开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2011 年,是 “十二五” 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 90 周年,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立足于抗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切实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联系人: 地质环境司 卓弘春

电话及传真: 010 -66558322,010 -66558316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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