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地质灾害治理
① 水利监理丙级可以监理地质灾害吗
看相应需求的资质等级,水利监理丙级资质范畴并没有地质灾害,需要水利监理乙级以上才可以
② 如何申报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丙级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回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答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拟于2014年11月5日至10日受理2014年11月14日到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的延续、升级申请。
申报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行政审批”、“省国土资源厅”栏目,选择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审批事项统一申报,在线填报表格和上传电子件,纸质件向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交。所需申报材料见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材料”栏目。
具体事项请登录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常见问题栏目,详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咨询。
③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失职怎么处理
工程监理单位失职可以按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或《建筑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版理。权
一、《建筑法》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二、《监理合同范本2015版》
11.2.5监理人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负责赔偿。
1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2.2.1监理人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委托人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12.2.2监理人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3.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 方式解决:
13.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现场监理需要哪些基本知识
施工监理程序、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流程、建筑学等等。
⑤ 边坡崩塌地质灾害修复工程监理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回治理工程的监答理业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就看工程属于什么类型的了
⑥ 地质灾害施工监理属于什么类型
地质灾害施工监理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或是市政公用工程类型。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乙、丙3个等级,各等级应具备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甲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由取得监理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即高级监理工程师,含地质、设计、施工,下同)或高级经济师(即高级监理经济师)任单位负责人,或由高级监理工程师任技术负责人。
②取得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高级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高级监理经济师不少于2人。
③一般应当监理过一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④有为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需的比较先进、配套的设备和仪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乙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由取得监理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监理工程师或高级监理经济师任单位负责人,或由高级监理工程师任技术负责人。
②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高级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高级监理经济师不少于1人。
③一般应当监理过一项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④有为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仪器,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丙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由取得监理资格证书的在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经济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任单位负责人,或由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任技术负责人。
②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且主要专业配套,其中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监理经济师不少于1人。
③一般应当监理过一项小型地质防治工程项目。
④有为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仪器,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⑦ 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可以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吗
可以的,综合甲级是五个甲级以上的资质,和特级资质一个寒意,所有的工程都可以承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