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质灾害黄警
⑴ 年国家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服务
5.8.1 技术准备
5.8.1.1 工作情况
2008 年度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在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开展,每日一次。由于汶川地震和台风活动以及强降雨影响,2008 年加强并延续了预警预报值班。5月 13 日以后针对地震灾区加密了预报频次,由每日 1 次增加为 2 ~ 3 次,增加了 60 次。预警预报期也从 9 月 30 日延续到 10 月 4 日( 台风“海高斯”登陆) ,11 月 5 日又增加了 1次,增加了 6 天。
2008 年预警预报值班共 159 天,制作预警预报产品 213 份。在中央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94 次( 其中 4 级 93 次,5 级 1 次)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布 94 次,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发布 176 次( 3 级以上) ,在国土资源部政府网上发布 94 次。
由于汶川地震区山坡岩土体更加松散破碎、余震不断、强降雨天气频繁出现的情况,加强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主要是加密了预报频次,适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制作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产品的频次从每日 1 次增加到每日 3 次,分别在中央电视台早晨 7 点、中午 12 点和晚上 7 点 30 分气象节目发布,并在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随气象节目一起滚动播出,同时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实时发布。警示当地居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注意防范地震余震和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警示临时居住帐篷和救灾场所的百姓要避开山体斜坡、河流沟口等易发地质灾害的部位,提醒沿山路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要注意山体滑坡、崩塌落石和泥石流。
适当增加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频次的工作流程为: 国家气象中心提出,经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会商后联合发布。西太平洋洋面生成( 强) 热带风暴后,若预测可能影响中国大陆,国家气象中心提前告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便针对东南沿海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5.8.1.2 预警产品计算
( 1) 集成了两代预警模型
为了便于新旧预警模型并行使用、相互校验,提高预警预报计算结果的精确性,新的预警预报系统软件中将第一代预警模型( 临界雨量模型) 、第二代预警模型( 显式统计预警模型) 集成在同一系统中( 图 5.35) 。
第一代预警模型( 临界雨量模型) : 基于雨量站点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计算在雨量站点上完成,在雨量站点上生成不同等级的预警等级点。
第二代预警模型( 显式统计预警模型) : 以剖分的网格( 10km ×10km) 为单位,在每个预警网格上计算预警产品值。
图 5.35 两代预警模型集成使用
( 2) 可采用分步式计算与一站式计算两种计算方式
分布式计算主要是分为: 气象数据自动导入-预报产品计算两步进行,便于预警产品计算之前先完成下载雨量、数据导入、数据分布查看等操作( 图 5.36) 。一站式计算: 将数据导入、产品计算从头到尾一步完成,便于日常预警值班的方便快捷。
图 5.36 分步式计算与一站式计算两种计算方式
5.8.1.3 数据管理
( 1) 雨量数据自动下载
当气象部门将前期实况雨量和次日的预报雨量上传到 FTP 地址上后,无论是一站式计算,还是分布式计算方式,预报员使用预警软件时第一步就是直接从 FTP 上下载数据,下载完毕后自动提示,并直接导入软件系统参加计算。
中国地质灾害区域预警方法与应用
( 2) 数据自动备份
根据日常工作需求,软件实现在计算完成后,完成原始雨量数据的自动备份、预警产品结果的自动备份( 图 5.37) 。
图 5.37 数据自动备份
原始雨量数据备份到目录“D: 2008rain 701”
Copy ftp: / /129.179.10.68 / c-cma / a-forecast /0701 / 整个文件夹。
预警产品结果数据备份到目录“D: 2008results 701”
Copy “data publish ”下的 3 个文件:
gt080701.doc; gt080701.txt; 080701.bmp; 080701.jpg;
Copy “data result ”下的 3 个文件 080701.w l; 080701.w p;
Copy “data station 80701.w t”
5.8.1.4 数据查询
数据查询功能中,除地质背景环境条件查询( 图 5.38,首先在图层管理栏内打开要查询的地质环境条件数据,然后使用“查看属性”来查看相应的地质环境条件) 外,本次软件改进中主要增加了较强大的雨量数据的查询功能。
雨量查询功能主要是基于雨量站点的原始查询、统计查询以及数据导出等功能。通过右键点击“站点查询”,即可得到各雨量站点的信息,主要包括: 实况雨量、累计雨量、14 时雨量、条件查询 4 个选项卡。
图 5.38 地质背景环境条件查询
实况雨量: 查询结果是所选雨量站点的逐日 24h 雨量值( 图 5.39) 。累计雨量查询结果是所选雨量站点的逐日累计雨量,系统设计为累计 7d 的雨量。
图 5.39 雨量查询窗口
14 时雨量: 查询结果是当前日期 8 时至 14 时的 6h 实况雨量、经过计算得到的当前日期 14 时至昨日 14 时的实况雨量。
条件查询: 主要是一些较复杂的定制查询功能和查询结果导出功能。可以通过选择站号、站名、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进行不同时间段各个雨量站点的累计雨量查询( 图5.40) 。
图 5.40 条件查询
5.8.1.5 预警产品修正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产品自动完成后,预报员可根据经验或会商结果对预警产品进行修正。关于预警产品修正依据方面,增加了分省易发区图; 产品背景数据补充县界、县名以及地貌简图。
( 1) 增加了分省( 区、市) 易发区图( 图 5.41)
图 5.41 分省( 区、市) 易发区图
( 2) 修正了产品背景数据( 图 5.42,图 5.43)
图 5.42 中国地貌底图
图 5.43 预警区县界县名
5.8.1.6 软件界面与显示
软件界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图层显示标准化等,如不同雨量用不同的颜色大小进行标记; 不同预警等级的颜色也给出相应的颜色显示标准。
( 1) 软件界面
从每日预警值班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了预警软件界面,图层控制管理窗口使用更加清晰方便( 图 5.44) 。
图 5.44 完善后的软件界面
( 2) 图层显示标准化
不同雨量用不同的颜色大小进行标记。关于当日 8 点、14 点雨量显示的相关约定根据雨量大小( 子图号均为 34) ( 图 5.45) :
图 5.45 8 点实况雨量显示标准化
≥250mm: 深红色( 253) ,RGB 为 151 31 23; 子图宽度和高度均为 60;
100 ~ 250mm: 粉红色( 183) ,RG B 为 255 0 191; 子图宽度和高度均为 50;
50 ~ 100mm: 蓝色( 5) ,RG B 为 0 0 255; 子图宽度和高度均为 40;
25 ~ 50mm: 浅蓝色( 19) ,RG B 为 135 135 255; 子图宽度和高度均为 30;
10 ~ 25mm: 绿色( 90) ,RG B 为 0 175 0; 子图宽度和高度均为 20;
< 10mm: 浅绿色( 7) ,RG B 为 0 255 0; 子图宽度和高度均为 10。
( 3) 预警等级颜色标准化
( RGB,图 5.46)
图 5.46 预警等级颜色标准化
5.8.1.7 矢量化网上发布
将发布的预警产品格式改为矢量化格式,从而实现预警产品查询的方便快捷和精确定位( 可直接查询到县级行政区域) ( 图 5.47) 。根据需要可实现雨量数据的实时显示与查询; 同时,能够满足每日多次预警产品的发布需求。
图 5.47 改进的矢量化网上发布及放大后效果
5.8.2 5 级地质灾害警报区
2008 年汛期,共发布了 1 次 5 级预警预报信息。我们对这次预报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
5.8.2.1 5 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情况
2008 年 7 月 20 日下午,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收到中国气象局的天气预报: 未来 24 小时( 7 月 20 日 20: 00 ~7 月 21 日 20: 00) 甘肃南部、四川中部和北部、陕西西南局部、宁夏南部局部等地震影响区,以及吉林东南部、辽宁东部有暴雨( 50mm) 。其中甘肃南部局部、四川中部局部和北部局部,以及吉林东南局部有大暴雨( 100mm) 。
针对气象局降雨预报和预测暴雨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经过与被预警区省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技术单位和气象局会商,我们发布了如下预警预报信息: 今日 20: 00 至明日 20:00,甘肃南部、四川中部和北部、陕西西南局部、宁夏南部局部等地震影响区,以及吉林东南部、辽宁东部局部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3 级) 。其中,甘肃南部局部、四川中部局部和北部局部等地震重灾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或很大( 4 ~5 级) ( 图 5.48) 。
图 5.48 7 月 20 日降雨预报等值线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区域
5.8.2.2 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与地质环境条件
根据四川、甘肃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获得反馈信息,7 月 20 日晚至 7 月 22 日期间,四川省东南部发生较大地质灾害 47 处; 甘肃省南部发生较大地质灾害 8 处。
四川省 7 月 20 ~22 日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四川省东部和中南部。在地质环境分区上分别属于盆地东华蓥山平行岭谷地质环境区和峨眉山高中山地质环境区。
盆地东华蓥山平行岭谷地质环境区: 以剥蚀构造地形为主,背斜成山向斜成谷,山高谷深,岭谷相间,山岭海拔 700 ~1700m,间以石灰岩槽状谷地或山间小盆地,山间盆地一般海拔 300 ~500m,相对高差 100m 左右。地形坡度 30° ~35°,背斜山地区较陡。侏罗系分布最广( 达 80%以上) 。地层岩性为泥岩、砂质泥岩、岩屑长石砂岩、粉砂岩不等厚互层组成软硬相间的岩体主要组合。构造呈北东—北北东走向,由一系列平行的狭长不对称箱状背斜组成,断裂少见。区域地壳属间歇性面状抬升,地壳活动较强。区域最大地震震级为 5.75 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Ⅵ-Ⅶ。
峨眉山高中山地质环境区: 以高中山地貌为主,地势由北向南渐增,海拔 1000 ~3700m,切割深度 500 ~1000m,地形坡度15° ~40°,山坡上缓下陡,山顶圆缓,沟谷狭窄。地层包括下古生界的碳酸盐岩、变质岩,以及中生界的砂岩、泥岩和火山喷发的玄武岩等。软硬相间的岩体组合,类型较多,岩层较破碎。构造以南北向的褶皱、断裂为主,兼有北东向、北西向断裂切割,地层错落,岩层破碎,地壳活动较强,地震烈度为Ⅷ度。滑坡、崩塌、泥石流较发育。
甘肃省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陇南山地。该地区属西秦岭山地,地势西高东低,海拔 2500 ~4500m,地形强烈切割,水文网发育,相对高差 1000 ~2000m,属中高山地形。岩土体类型以变质岩岩组、碳酸盐岩岩组为主,碎屑岩类和黄土零星分布。年平均降雨量一般为600mm,7 ~ 9 月 3 个月降雨量占全年的 65% ,多暴雨。植被覆盖率达 30% ~ 46% 。属于滑坡、泥石流中等-高-极高发育地区。
5.8.2.3 预警预报效果分析
7 月 20 日对甘肃南部局部、四川中部局部和北部局部等地震重灾区发布了 4 ~ 5 级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7 月 21 ~22 日,地质灾害大量发生,实际发生区在四川东南部和甘肃南部。甘肃南部和中部局部的预报是准确的,四川北部没有报准的原因是实际降雨发生了偏移。20 日预报的暴雨中心是南部局部、四川中部局部和北部局部等地震重灾区,而实际暴雨中心却落在了四川东南部和甘肃南部以及陕西西南部( 图 5.49) 。
5.8.3 2008 年预警预报效果分析
本章选取 2008 年 7 月和 8 月的预报情况进行分析。
5.8.3.1 成功预报情况分析
实际计算时,如果当日仅有 1 个预报区,则按 1 个区计算; 如果有多个预报区,则按实际预报区个数计算,3 级、4 级和 5 级区共同参与计算。采用第 3 章 3.7 节建立的计算公式,计算出 2008 年 7,8 月预报准确率( 表 5.11) 。
图 5.49 7 月 21 日预报降雨、实际降雨与地质灾害点分布对比
表 5.11 2008 年 7,8 月预报准确率
表 5.11 列出 7 月共发布 93 个预报区,有 30 个准确预报区,平均预报准确率为32.26% 。8 月共发布 64 个预报区,有 14 个准确预报区,平均预报准确率为 21.88% 。每日预报准确率的变化从 0 ~100%均有,显示地质灾害发生的准确情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同时与降雨量的情况有一定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造成预报准确率较低。遇到大范围强降雨出现时,预报准确率会有所提高。
5.8.3.2 空报情况分析
实际计算时,如果当日仅有 1 个空报区,则按 1 个区计算; 如果有多个空报区,则按实际个数计算,三级、四级和五级区共同参与计算。空报率和准确率之和为 1。采用第 3 章 3.7建立的计算公式,计算出 2008 年 7,8 月空报率( 表 5.12) 。
表 5.12 2008 年 7,8 月空报率
根据表 5.12 空报率的计算结果,7 月的平均空报率为 67.74%,8 月的平均空报率为78.12% ,空报率较大,主要是因为预报降雨与实际降雨偏差较大所致。
表 5.13 2008 年 7,8 月漏报率
2008 年 7 月 20 日预报降雨和实际降雨情况可以看出,两个预报 100mm 的地区,其中一个降雨量不到10mm,另一个区中最大降雨量仅为40mm,降雨中心完全偏离预报区域,且降雨中心最大降雨量为 73mm,与预报 100mm 相差 27mm( 图 5.50) 。
图 5.50 7 月 20 日预报雨量与实际雨量对比图
5.8.3.3 漏报情况分析
采用第 3 章 3.7 建立的计算公式,计算出 2008 年 7,8 月漏报率( 表 5.13) 。
根据表 5.13 显示的计算结果,7 月的平均漏报率为 66.87% ,8 月的平均漏报率为86.54% ,漏报率较大,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预报是针对比较大的云团或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地质灾害的预报准确率较高,而对于局地暴雨等天气情况引发的地质灾害预测较低。
5.8.4 暴雨日数与地质灾害
将汛期( 5 ~9 月) 全国暴雨日数与地质灾害点分布叠加( 图 5.51) 。
显示暴雨日数较大的地区集中分布在广东南部、广西南部、湖北东部等地。图 5.52 暴雨日数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灾害点密度较大的区域集中在暴雨日数在 3 ~5 日之间,而在暴雨日数 >10 日的区域地质灾害点密度并不是最大的,即总体上,暴雨日数分布与地质灾害点密度分布对应关系不好。
图 5.51 2008 年 5 ~9 月全国暴雨日数与地质灾害点分布( 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 5.52 2008 年 5 ~9 月全国暴雨日数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5.8.5 强降水过程引发地质灾害分析
2008 年汛期( 5 ~ 9 月) 全国共有 8 次强降水过程,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引发了大量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1) 2008 年 5 月 25 ~31 日强降水过程
2008 年 5 月 25 ~ 31 日,华南大部,特别是广西、贵州、广东局部发生一次强降水过程,过程降水量达 50 ~200mm。在全国多个省份引发了 365 处重大地质灾害。其中: 湖南 206处,广西 32 处,贵州 17 处等( 图 5.53) 。
图 5.53 2008 年 5 月 25 ~31 日强降水过程与地质灾害点分布( 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从图5.54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过程降水量在50~200mm范围内,地质灾害点密度均较大,特别是过程降水量大于200mm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广西东北部、广东中北局部地区,地质灾害点分布更为集中,密度达7.4处/100km2;过程降水量为150~200mm的区域,覆盖了贵州、广西两省(区)交界地区,密度也较大,达2.8处/100km2。从全国统计来看,5月25~31日88.8%的地质灾害点位于累积雨量50~100mm范围内,全国地质灾害点主要是由本次强降水过程引发的。
图5.54 2008年5月25~31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2)2008年6月6~19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6月6~19日,在我国的华南大部,特别是广东、广西、江西等地持续出现强降水过程,过程降水量达200~800mm。全国多个省份596处灾害点。其中:江西147处,广西126处,湖南88处,广东55处,浙江33处,云南23处等(图5.55)。
图5.55 2008年6月6日~19日强降水过程与地质灾害点分布(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从图5.56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过程降水量在200~800mm范围内,地质灾害点分布最多,占全国灾害点总数的70.5%。过程降水量大于800mm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广东的东南局部,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地区,没有灾害点出现;过程降水量400~800mm的区域基本覆盖了广东、广西、江西、浙江、安徽等省(区)的山地(地质灾害高发区),地质灾害分布最为广泛,地质灾害点密度为4.6~6.4处/100km2;过程降水量200~400mm的区域覆盖了云南、重庆、湖南等地,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灾害点密度为6.4处/100km2。可见,本次大范围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受到此次强降水过程的控制。
图5.56 2008年6月6~19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3)2008年7月6~10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7月6~10日,华南大部、贵州东部、江南中西部、江汉东部、江淮西部、黄淮中东部、吉林北部等地出现了贯穿南北的强降水过程,全国多个省份共76处重大灾害点,其中:广东13处,湖北13处,安徽9处,广西2处等。
从图5.57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随着过程降水量增大,地质灾害点密度明显呈现增多趋势,特别是过程降水量介于100~300mm的区域,地质灾害分布点密度为0.8处/100km2;过程降水量大于300mm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广东的东南局部,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地区,没有灾害点出现;过程降水量在0~100mm范围内,也有大量灾害点分布。可见,此次强降水过程分布广泛,除降水中心灾害点个数较多外,在其他降水范围内仍有很多灾害点分布。
图5.57 2008年7月6~10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4)2008年7月20~24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7月20~24日,四川盆地、黄淮、江淮等地普降暴雨到大暴雨,过程雨量50~200mm。在多处引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其中四川50处,湖北29处,湖南26处,陕西7处,重庆6处,贵州6处等。
从图5.58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灾害点密度最大的区域过程降水量主要介于100~150mm之间,主要分布在四川、湖北、湖南等地质灾害多发区,而在过程降水量更大(>200mm)的区域,灾害点密度反倒相对较小,主要是因为这部分区域主要位于山东、河南、湖北等省份的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可见山区或者说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灾害发生,主要受到强降水过程的控制,也即只有强降水过程落在地质灾害多发区时,地质灾害才会大量发生。
(5)2008年7月31日至8月2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7月31日至8月2日,安徽、江苏局地出现强降水过程,累计降雨量50~200mm,局地250~530mm。最大降雨中心位于安徽的东北局部(>300mm),无灾害点发生;次级降雨中心位于安徽南部,为灾害多发区,引发灾害10处。
图5.58 2008年7月20~24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从图5.59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也反映了这一特点,灾害点主要分布在过程降水量100~300mm的区域。在10~100mm覆盖的其他区域,有一些灾害点零星分布。
图5.59 2008年7月31日至8月2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6)2008年8月13~17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8月13~17日,长江中上游、江淮地区等地大部分地区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降雨量普遍在50mm以上,湖北南部和东部、湖南西北部、河南东南部、安徽西部等地有100~200mm,部分地区超过200mm。在湖北、湖南、重庆等地引发大量灾害。其中湖南27处,湖北14处,四川12处,贵州6处,陕西3处,重庆2处。
从图5.60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灾害点密度最大的区域主要集中落于降水量大于200mm的区域,因为该区域位于湖南西北局部地区,降水强度的大幅度集中[24h降水量湖南桑植(164.4mm)、通道(113.4mm)、平江(108.0mm)破历史同期记录],引发了大量的群发地质灾害。
(7)2008年8月28~29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8月28~29日,湖北、安徽、重庆等地两天累计雨量一般有50~250mm。在湖北引发了7处,重庆引发了4处地质灾害。
从图5.61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灾害点主要集中分布在过程降水量大于50mm的区域,该区域主要位于湖北、湖南北部、重庆大部两日累积雨量基本都达到暴雨级别,降雨强度大,地质灾害频发。
图5.60 2008年8月13~17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图5.61 2008年8月28~29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8)2008年9月22~27日强降水过程
2008年9月22~27日,四川省9个县(市)降了大暴雨;北川县连续5d出现暴雨;彭山和新都2个县(市)日降水量突破9月历史极值。地震灾区部分地方道路中断,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频发,重大灾害点达40处(图5.62)。地质灾害点密度最大区域位于100~200mm降水量区域,其次为50~100mm区域。
从图5.63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灾害点个数统计来看,灾害点主要集中分布在过程降水量100~200mm的区域,主要位于四川西部南北延伸地带。
5.8.6 台风暴雨引发地质灾害分析
2008年汛期(5~9月)全国共有6次台风登陆我国大陆,带来了丰富强降水,对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引发作用。
(1)热带风暴“风神”(6月25~29日)
6号热带风暴“风神”6月25日清晨在深圳登陆。受其影响,广东、福建、广西、江西、湖南等地降大到暴雨,在广东、江西、浙江、广西等省(区)引发了大量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从不同降水量分段的灾害点密度来看,过程降水量在50~400mm之间时,灾害点分布较多,特别是100~200mm、300~400mm过程降水量时,灾害点密度分别达到了1.2处/100km2和1.6处/100km2。而降水量大于400mm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东南沿海局部地区,灾害少发(图5.64)。本时段的地质灾害点主要是由于台风带来的集中降水引发的。
图5.62 2008年9月22~27日强降水过程与地质灾害点分布(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5.63 2008年9月22~27日降水量分段与单位面积地质灾害点统计
图5.64 热带风暴“风神”(6月25~29日)诱发灾害点分布统计
(2)热带风暴“海鸥”(7月19~20日)
7号热带风暴“海鸥”7月15日下午在菲律宾以东海面上生成。17日在台湾省宜兰县登陆,18日在福建省霞浦县再次登陆。受其影响,福建、广东、浙江、江西等地相继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在广东、福建两省引发了7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小型灾害(图5.65)。
图5.65 热带风暴“海鸥”(7月19~20日)诱发灾害点分布统计
本次降水过程具有降水面积相对集中的特点,过程降水量大于50mm的区域面积较小,灾害点集中分布在过程降水量100~150mm的局部区域。
(3)热带风暴“凤凰”(7月28日至8月2日)
第8号热带风暴“凤凰”于7月25日下午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28日早晨在台湾省花莲登陆,同日22时在福建省福清市再次登陆,登陆时为台风强度(中心附近风力12级)。受其影响,浙江东南部、福建中北部等地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长江口、福建、浙江等地出现8~10级大风,局部达14级。在安徽、福建、广东、江西等省份引发了35处群发型地质灾害。
过程降水量大于300mm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安徽东部与江苏交界地区,属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无灾害点分布。而过程降水量在100~300mm的区域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安徽南部等地质灾害多发区,降水集中,地质背景环境条件脆弱,地质灾害大量发生(图5.66)。
图5.66 热带风暴“凤凰”(7月28日至8月2日)诱发灾害点分布统计
(4)强热带风暴“北冕”(8月7~9日)
强热带风暴“北冕”8月6日傍晚在广东省阳西县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0级;并于7日下午在广西东兴市沿海再次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8级。受其影响,华南大部以及云南普降大到暴雨,局部降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过程最大降水量超过400mm。引发130处地质灾害,其中:四川50处,湖北29处,湖南26处,陕西7处,重庆6处,贵州6处等。
从过程降水量分段的灾害点密度来看,降水量大于200mm的区域分布在广西南部的局部区域,地质灾害低发。而降水量50~100mm的区域分布在云南东部、广西中部、广东中部等灾害多发区,灾害点密度达1.4处/100km2(图5.67)。
图5.67 强热带风暴“北冕”(8月7~9日)诱发灾害点分布统计
(5)强台风“森拉克”(9月14~16日)
强台风“森拉克”于9月14日凌晨在台湾省宜兰县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15级(48m/s)。“森拉克”具有发展快、强度强,移动慢、路径异常,正面袭击台湾,影响台湾和东海时间长等特点,降水集中在福建东北沿海、浙江东南沿海局部,无典型的台风引发灾害报告(图5.68)。
图5.68 强台风“森拉克”(9月14~16日)诱发灾害点分布统计
(6)强台风“黑格比”(9月23~27日)
强台风“黑格比”于9月24日晨在广东省电白县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达到15级(48m/s)。“黑格比”带来的强降水过程与强热带风暴“北冕”相似,地质灾害点密度最大的区域过程降水量介于100~200mm之间,在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引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图5.69)。
图5.69 强台风“黑格比”(9月23~27日)诱发灾害点分布统计
5.8.7 第一代与第二代区域预警系统应用对比
以2007年7~8月和2008年7~8月空间预报准确率核算,前者约为40%,后者约为27%,但后者预警面积仅为前者的四分之一,大大减少了预警区域,等于减少了防灾相应成本。
采用两套系统以2008年5月1~15日实际预警情况开展了对比分析(表5.14)。
表5.14 2008年汛期第一代与第二代区域预警系统应用对比
结论是,第二代预警系统在继承第一代系统临界雨量判别优势的基础上,突出反映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在预警准确度、精细度等多个方面有较大改进。
⑵ 保亭县毛感乡情安岭铁矿选矿厂泥石流有哪些
2006年9月26日18号台风“达维”袭击海南,保亭县遭受正面袭击。在台风来临之前,县政府根据省政府热带风暴防御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大会,对各乡(镇)、各国营农(茶)场防御台风袭击作了部署,要求将处在危险区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要防范由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25日下午5时许,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通知毛感乡政府派一名干部专程到位于毛感乡南好村境内的情安岭铁矿选矿厂,要求该厂人员立即撤离。但由于该厂的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直到26日下午5时许,18号台风袭击到该厂区域,将部分工棚的屋顶掀开后,才要求全部人员(16人)集中到汽车上,准备撤离。但有3人又返回工棚中拿衣物,约10分钟后,
职工老石前去催促,就在这时该厂工棚背后的山沟发生了泥石流,瞬间将工棚掩埋。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的事故。9月27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丁式江副厅长带领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灾情,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唐家山堰塞湖抢险指挥部最新监测显示,2008年6月10日20时,唐家山堰塞湖坝前水位回落至719.48m,已经下降到720m这个比较安全的水位以下。这标志唐家山堰塞湖除险工作按照原先预定的方案取得决定性胜利。6月10日15时15分,被堰塞体阻隔了整整29天的洪水,以排山倒海之势顺利通过了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唐家山堰塞湖抢险指挥部在洪峰顺利通过绵阳的第一时间郑重宣布:唐家山堰塞湖橙色预警信号从15时15分起解除,下游130余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唐家山堰塞湖抢险指挥部决定从11日下午4时起解除唐家山堰塞湖黄色警报,这意味着这座震后最大的堰塞湖险情已解除,绵阳市、遂宁市疏散撤离的24万群众可以安全返回家中。
唐家山堰塞湖险情的成功处理,创造了世界上处理大型堰塞湖的奇迹。
⑶ 2009年9月重庆万州会有地震吗
是有可能的,因为很多政府机关好像都已经开会正式通知了,而不仅仅是群众中的谣言。专但是不是地壳运动所引属起的地震,而是因为长江蓄水,容易引发大的地质灾害,已经有泥石流,滑坡的发生,所以只是预警,并不是说真的会发生,但是也不是谣言。万州的武警,部队好像都有相关警示了。不用恐慌,警觉一点是好的。
⑷ 年预警工作实践
2006年升级了预报预警软件平台,实现了预报预警曲线的自动闭合,增加了预报预警底图的地形地貌背景。利用2005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样本修订了预报预警判据。增加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新形式,当发布5级警报时,采用手机群发短信形式发送预报预警信息。改进了数据传输线路,租用了中国电信SDHL专线,带宽为2M/s,保证了预警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稳定、安全、快速传输。
3.5.1 汛期地质灾害分析
据统计,2006年汛期(5~9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2101处,其中,滑坡88137处,崩塌12974处,泥石流404处,地面塌陷301处,地裂缝256处,地面沉降29处。主要分布在湖南、广东、福建、江西、广西、安徽、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北京、上海和宁夏未有地质灾害发生(图3.37)。共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665人,受伤40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
图3.37 2006年汛期全国各省(区、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对比图
3.5.2 汛期地质灾害与降雨关系分析
3.5.2.1 资料依据
降雨数据源于气象部门的气象影响评价资料(几次大的降雨过程)和降雨站点(755个)逐日实况雨量。降雨站点稀疏但基本能够反映全国74个二级预警区的降雨情况,只是精确度有限。
地质灾害点数据(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具有确切发生时间、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共875起(处)。
3.5.2.2 2006年汛期降水总体情况
据气象部门资料,2006年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但强降雨过程和局地暴雨频繁,登陆台风强度大、频次高(表3.2;图3.38)。
1)第1号强台风“珍珠”5月18日在广东登陆,较历史平均台风初次登陆时间偏早40d;
2)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深入内陆后低压环流维持时间达120h,时间之长为历年罕见;
3)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7级(60m/s),为50a来登陆我国大陆风力最强的台风;
4)共有6次台风登陆我国大陆和台湾省,特别是7、8月份有5次台风相继登陆,平均9d1次,频次之高历史罕见。
3.5.2.3 2006年汛期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图3.39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降雨量时间分布柱状图(折线为月均雨量),6、7月地质灾害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3.9%、35.2%,9月灾害最少,仅占总数的3.0%,5月占总数的15.8%。地质灾害的发生数量与相应的月均雨量(右侧坐标轴)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表3.2 2006年汛期各月降水情况
(据中国气象局)
图3.38 中国历年年均雨量对比(据中国气象局,2006)
图3.39 2006年汛期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降雨量时间分布
图3.40反映占地质灾害总数5%以上的有贵州、云南、安徽;占总数1%以上的有福建、广西、湖北、四川、江苏、陕西;占总数10%以上的有湖南、浙江两省,特别是湖南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异常严重,占总数比例达43.2%。
图3.40 2006年汛期各省份地质灾害空间分布
3.5.2.4 2006年汛期典型强降雨过程与地质灾害
1)5月18日,台风“珍珠”在广东沿海登陆。受台风影响,广东东部、福建大部、浙江南部降雨量有100~300mm,局部地区超过300mm。在福建、广东两省分别引发了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其中具有较大损失的达13起,造成22人死亡或失踪(图3.41)。灾害数量占5月份总数的5.4%,死亡失踪人数占5月份的53.7%。在台风登陆期间,地质灾害的群集发生主要集中在台风降雨中心位置,具有“即雨即滑”的特点。
2)6月份3次强降雨过程影响福建、湖南、贵州等省。6月2~10日,华南大部及贵州南部降雨量有100~300mm,在浙江、广西、贵州、湖南、云南5省(区)共引发地质灾害121起,造成15人死亡或失踪(图3.42)。灾害数量占6月份灾害总数的36%,死亡人数占6月份总死亡人数的9.7%。
6月13~18日,南方地区过程降水量一般有50~150mm,局部超过150mm,浙江、安徽、湖南、广西、贵州5省(区)共引发地质灾害30起,造成21人死亡或失踪,灾害数量占6月份灾害总数的9%,死亡人数占6月份总死亡人数的13.5%。
6月23~26日,湖南湘中一带连续出现雷暴、暴雨,局地大暴雨,共引发群发型地质灾害51起,造成28人死亡,灾害数量占6月份灾害总数的14%,死亡人数占6月份总死亡人数的18.0%。其中,6月25日发生特大山洪引发泥石流灾害的邵阳市隆回县虎形山乡青山坳村六组,24日20时至25日16时,该乡气象哨观测降水量为273.7mm。
3)7月份3次强降水过程中,湖南省均在其内,地质灾害也最为严重,当月湖南省的地质灾害占全国当月灾害总数的74.4%(图3.43)。
图3.41 2006年5月份主要降雨过程范围与地质灾害分布(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3.42 2006年6月份主要降雨过程范围与地质灾害分布(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3.43 2006年7月份主要降雨过程范围与地质灾害分布(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7月13日,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在台湾省宜兰县登陆,14日在福建省霞浦再次登陆,18日在云南东部减弱并消失,历时共5d,过程降雨量50~200mm。7月14~18日,在福建、湖南、广东、云南4省引发地质灾害195起,死亡失踪人数309人,灾害数量占汛期降雨引发灾害总数(875起)的22.3%,死亡失踪人数占当月死亡失踪人数的92.2%。
7月24日,“格美”在台湾省台东县沿海登陆,25日在福建晋江沿海再次登陆。“格美”登陆后迅速减弱,27日在江西减弱消失,累计降雨量达100~200mm。在福建、湖南、江西3省引发了8处地质灾害,造成8人死亡或失踪,灾害总数占当月灾害总数的7.5%,死亡人数占当月死亡人数的2.4%。
7月7~10日,湖南浏阳、新化、娄底、湘乡市出现暴雨洪涝灾害,全省有42站次暴雨,其中8站次大暴雨。此次过程是该省2006年入汛以来最大的一次强降雨过程,引发了一系列的群发型地质灾害。从7月7~12日,湖南省具有较大损失地质灾害37处,占当月灾害总数的12.0%,未造成人员伤亡。
4)8月10日,超强台风“桑美”登陆浙江。8月10~12日,福建、浙江两省地质灾害严重,发生较大损失地质灾害共58起,造成37人死亡或失踪(图3.44)。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台风登陆时的台风降雨中心。
5)9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部分省份出现暴雨,如9月2~4日,四川省南江、通江县遭受暴雨袭击,但未引发大规模的群发型地质灾害。
3.5.2.5 预警区划与气象站点关系
将实况雨量站点、地质灾害点绘制在全国74个预警区划图上,可以统计各预警区中的灾害点分布情况(图3.45,图3.46;表3.3)。其中,C11,C13两个预警区地质灾害点最多,分别为136起、121起。以C11预警区为例进行分析。
图3.44 2006年8月份主要降雨过程范围与地质灾害点分布(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3.45 2006年全国实况雨量站点、地质灾害点与预警分区(台湾省专题资料暂缺)
图3.46 C11预警区内降雨站点与地质灾害点
表3.3 地质灾害预警区内灾害点分布情况
(1)降雨量与地质灾害关系
地质灾害点选取C11区内的136个灾害点,降雨量选取与灾害点最近的降雨站点资料。定义选取两个降雨参数:当日雨量,即灾害发生当天的雨量(从前日20:00~当日20:00);前期累计雨量,即灾害发生前一个降雨过程(中间无间断降雨日)的雨量,分别绘制两个降雨参数与灾害点分布图(图3.47、图3.48)。
图3.47 C11区累计雨量与地质灾害点分布
图3.48 C11区当日雨量与地质灾害点分布
区内出现3次强降雨(局地暴雨)引发的群发型灾害,当日雨量分别达到50.6mm,142.3mm,217.8mm;前期雨量分别为0mm,68.85mm,211.15mm。将当日日雨量与前期雨量绘制在同一图中,可以得到近似规律:不考虑前期雨量时,日雨量至少达到50mm;不考虑当日雨量,前期雨量至少达到120mm,则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大(图3.49)。
图3.49 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小判别
在图中作斜线,该线以上(灾害点占92.2%)灾害发生可能性大,该线以下(灾害点占7.8%)灾害发生可能性小。
地质灾害发生的近似公式为
中国地质灾害区域预警方法与应用
当k≥0时,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当k<0时,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式中:Rsum为前期累计雨量,即灾害发生前一个降雨过程(中间无间断降雨日)的雨量累计;Rd为地质灾害发生当天的雨量(从前日20:00—当日20:00)。
(2)降雨雨型与地质灾害分析
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雨型可以分为3种:一是连续降雨;二是局地暴雨;三是连续降雨+局地暴雨复合型。选取C11预警区内3个雨量站点(典型的降雨雨型)进行分析(柱状图为逐日雨量,折线为灾害发生情况)。
1)连续降雨型:57874号气象站点(湖南常宁)7月8~28日的记录可以看到断续的3个连续降雨过程,每个降雨过程持续的时间不长(3~4d),雨量不大(小于50mm)。在雨量累计到一定量时,方能发生地质灾害,即地质灾害的发生一般主要是由前期累计雨量引发的,而不是由当日雨量引发的(图3.50)。
图3.50 连续降雨型降雨引发地质灾害情况
2)局地暴雨型:57872号气象站点(湖南衡阳)在6月15~19日时间段内,15,16两日无降雨,17日出现局地暴雨(50.6mm),18,19日降水也较少,该雨型属于局地暴雨型(图3.51)。
图3.51 局地暴雨型降雨引发地质灾害情况
在6月17日局地暴雨引发了8起地质灾害,集中出现在暴雨当日。这种雨型引发的地质灾害集中出现局地暴雨的当日当地,降雨预报难度大,准确率低,且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突发性强,也是地质灾害预警工作中的难点。
3)连续降雨+局地暴雨复合型:57972号气象站点(湖南郴州)7月5~17日,记录最小日雨量0.01mm,最大日雨量217.8mm。降雨雨型属于连续降雨+局地暴雨复合型,易引发群发型地质灾害(图3.52)。
图3.52 连续降雨+局地暴雨复合型降雨引发地质灾害情况
在前期连续的绵绵细雨中,斜坡岩土体含水量逐步增加,但由于每日雨量小,累计雨量不足,未引发地质灾害;但在7月15~17日连续出现强降雨,灾害大量出现,群集发生。降雨在7月16日达到顶峰,但灾害的发生集中在7月15日。因为7月15日,灾害大量发生,能量大量释放,待到7月16日,更大降雨来临时,灾害发生次数反而减少。
可见,不同的降雨量值、不同的降雨雨型引发地质灾害的规律有所不同。因此,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中,不仅要关注不同地区引发地质灾害具有不同的临界雨量,也要重视降雨雨型在预报预警工作中的作用。
预警值班工作中,应先分析雨型,再计算雨量,即首先是分析判断本次降雨的降雨雨型,分析其引发灾害的规律(是主要受当日雨量影响,还是主要受前期累计雨量影响),然后再根据不同地区临界雨量量值进行计算分析,从而判断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3.5.3 地质灾害野外考察———新疆伊犁地区黄土滑坡野外调查
3.5.3.1 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乡吾尔塔米斯沟“7.3”大型黄土滑坡
2006年7月3日凌晨3点左右,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乡吾尔塔米斯沟(N43°12ལ″,E81°29ཫ″)发生滑坡灾害。长约260m,宽约400m,平均厚度约10m(图3.53)。两户牧民受灾,造成597只羊死亡,无人员伤亡。
有记载以来,该处未发生过灾害。但吾尔塔米斯沟整条沟内灾害发生较多。
滑坡发生在沟谷南侧阴坡,地貌类型属于侵蚀构造中高山,黄土状土垄岗地貌,海拔高度在2000m以上,地形坡度为30°~40°,坡脚坡度较陡,上部坡度较缓。水系发育,切割强烈,形成深沟峡谷,相对高差较大,但牧草丰美,是优良的夏季牧场。黄土覆盖较厚,未见基岩裸露。滑坡体物质组成:主要黄土状土覆盖层。植被类型主要为草皮,盖度达80%~90%。引发滑坡的原因是连续两日中到大雨,但缺乏气象记录。该处滑坡早就做有防灾预案,也曾多次动员牧民搬迁避让。在发灾前几日巡查时,曾在滑坡上部发现水坑,并提醒该户牧民注意。当晚滑坡前狗扒门叫醒主人,及时撤离。
另外,在吾尔塔米斯沟沿途,黄土古滑坡群屡见不鲜。其中既可以见到古滑坡地貌,也可以见到刚刚发生的滑坡;同时可以见到正在孕育的潜在滑坡隐患点,裂缝清晰可见。堪称是“黄土滑坡的博物馆”,地质环境非常脆弱,若遇强降水,随时可能发生滑坡。
图3.53 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乡吾尔塔米斯沟“7.3”大型黄土滑坡全貌
3.5.3.2 巩留县典型地质灾害
巩留县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莫合尔乡和吉尔格朗乡。
(1)莫合尔乡阿拉尔村小阔勒萨依沟1990年3月23日滑坡
1990年3月23日早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莫合尔乡阿拉尔村小阔勒萨依沟(N43°13བ.8″,E82°42Ə.2″)发生滑坡,滑坡高差约40m,宽约100m,平均厚度超过10m。黄土滑坡前缘向下游推出100m左右,部分冲过沟谷,将位于沟谷对面的房子埋掉,造成8人死亡,损失130只羊、10匹马、1间房。
地貌上属于剥蚀堆积块状隆起山中的圆顶低山,海拔1700~2600m,相对高度100~200m,受长期风化剥蚀和流水冲蚀作用,形成山体矮小且脊线不明显的浑圆山体。山坡较缓,原始地形坡度约28°,冲沟密布,山体表层覆盖数米至十余米厚的含砾黄土,植被发育。目前沟谷中仍有流水。河流沟谷方向约320°,滑坡主滑方向约40°。
黄土覆盖较厚,未见基岩露头。滑坡体物质主要为含砾黄土状土覆盖层。植被类型主要为山地草原类,盖度达80%~90%。
滑坡的引发原因是融雪和降雨,但缺乏气象记录。同时也与河流沟谷的切蚀有关。该滑坡发生前有前兆,滑坡中部曾有一处泉水,在滑坡发生的前3日,泉水变浑,早晨也有人曾听见异样的声音。
(2)大莫合尔沟2003年4月9日发生滑坡
2003年4月9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莫合尔乡大莫合尔沟(E43°10″,N82°49ཉ.7″)发生滑坡。滑坡高差约124m,宽约30m,平均厚度5m左右。
黄土滑坡造成8人死亡,200多棵树受损。滑坡发生时能量非常大,有些树被连根拔起,也有些树被打断树冠。地形地貌与小阔勒萨依沟相似,属于剥蚀堆积块状隆起山中的圆顶低山,海拔1700~2600m,相对高度100~200m,受长期风化剥蚀和流水冲蚀作用,形成山体矮小且脊线不明显的浑圆山体。原始地形坡度,滑坡上部约35°,下部较缓,约26°~27°。黄土覆盖较厚,厚度不清,未见基岩露头。滑坡体物质主要为含砾黄土状土覆盖层。植被发育类型主要为杉树,盖度达80%~90%。
引发滑坡的原因是融雪和降雨,但缺乏气象记录。河流右岸出现裂缝,被列为隐患点,结果左岸在没有任何隐患迹象的情况下发生滑坡。
(3)莫合尔乡小莫合尔沟大规模滑坡隐患
该滑坡隐患位于县城东南50km左右的莫合尔乡阿热勒村小莫合尔沟内(N43°13″,E82°42ཙ″),裂缝位于西岸斜坡近山顶处,于2000年5月开始发现,2003年裂缝开始逐步贯通,并逐步增多、增宽,两年前裂缝仅有2条,现发展到5条,裂缝最宽处达0.5m,说明该隐患点仍然在变动。裂缝呈直线状顺山脊分布,走向330°,斜坡倾向60°。原有37户已搬迁。斜坡高差300m,山体开裂地段两侧为凸起的山坡,出现裂缝的山坡凹进,山顶浑圆平缓,向坡下变陡,出现裂缝斜坡约25°,后又变陡到30°。
斜坡由新生代地层组成,斜坡下部为第三系(古、新近系)泥岩、砂岩,上部与中更新统半胶结砂砾石不整合接触,顶部及坡面覆盖中-上更新统黄土,黄土成分为粉质亚粘土。
3.5.3.3 新源县典型地质灾害
新源县是伊犁地区地质灾害重灾区之一,据介绍,近年来,新源县每年发生的大小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都在数十至数百起。绝大多数都是黄土滑坡和由黄土滑坡引起的泥石流。
(1)别斯托别乡恰布河牧业村古滑坡群
古滑坡群位于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恰布河牧业村,为一黄土古滑坡群,位于恰布河南岸,从克桑-包然克勒延伸约20km。古滑坡主要位于山前的垄岗状低山丘陵,坡度较为平缓约20°,历史上多次发生滑坡。自2002年以来活动强烈,后缘逐步出现裂缝,并有逐步发展的趋势。其威胁对象主要是优良的草场资源和零星分布居住的牧民(图3.54)。
图3.54 别斯托别乡恰布河牧业村古滑坡群
(2)恰布河牧业村东滑坡
2003年5月4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恰布河南岸牧业村(N43°19ཞ.8″,E83°20ཥ.1″)发生黄土滑坡。水平滑动1000多米,平均宽度约150m,厚度约5m。滑坡掩埋一处房屋,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毁房6间,掩埋牲畜201180头。滑坡滑动时规模很大,并伴有地声和气压。原始地形坡度约30°,现在坡度约20°。基岩为碎屑岩。滑坡体物质主要为黄土状土覆盖层。植被类型主要为山地草原类,盖度达70%~80%(图3.55)。引发滑坡的原因是融雪和降雨,但缺乏气象记录。
图3.55 恰布河牧业村东滑坡
(3)则克台沟上游滑坡、泥石流灾害及堰塞湖
2002年3月,新疆新源县则克台上游10.5km处左岸山体产生大面积滑坡,并引发产生泥石流。滑坡面积约66.15×104m2,产生的滑坡土方量约960×104m3,产生的泥石流顺主沟向下游泄溜5.7km,在主沟内形成高8~15m,宽80~120m的堆积,主沟堆积量达718×104m3。滑坡体堰塞湖最大水深13m,面积为11.33×104m3,蓄水量90.4×104m3(图3.56)。此次滑坡给则克台镇造成了严重损失。
图3.56 则克台滑坡全貌,前缘形成堰塞湖
地貌上属于中低山区的阴坡,沟谷凹坡,黄土堆积很厚,风化严重,斜坡前缘受河水切割。地震烈度Ⅷ度。地层主要为黄土和黄土状土覆盖,未见基岩出露。主要为粉质亚砂土和粉质轻亚粘土,其物理力学性质较差,对滑坡形成十分有利。
滑坡体物质主要为黄土状土覆盖层。植被发育类型主要为山地草原类,盖度达80%~90%。引发滑坡的原因是连续降水。目前,滑坡体前形成的水库水位已得到有效控制,上下游来、泄水量基本达到平衡。但是,滑坡体、泥石流堆积体仍然处于不稳定状态,该隐患仍是新源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之一,直接威胁居住在下游地区20970人的生命和2.53亿元财产安全。
⑸ 重庆一人行道垮塌有行人坠落,依你之见是哪方的责任
关于,重庆人行道坍塌并砸伤一人的新闻,首先难逃其咎的,更多的是施工队的责任。
并且,为了不让人民群众一度对政府失去信心,更应该加大对政府公职人员的监督,政府公职人员也愿意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如此看来,才能减少乃至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才能创建一个更和谐的社会。
所谓,“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也是极其重要的。
⑹ 天气预报黄色警报都是指什么
一、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级统一划分为5级:
1级为可能性很小;
2级为可能性较小;
3级为可能性较大;
4级为可能性大;
5级为可能性很大;
二、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量资料表
3级,在预报中为注意级 (大--暴雨:38.0--74.9mm) ;
4级,在预报中为预警级 (暴雨:50.0--99.9mm,易引发地质灾害) ;
5级,在预报中为警报级 (大暴雨:100--250mm) ;
1-2级,通知国土资源部门掌握;
3-5级,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气象局提出有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报
县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按县、乡镇、村、隐患点负责人、监测人逐级通知到位.
三、降雨量划分标准:(以24小时计)
1、大雨:25.0--49.9mm
2、大--暴雨:38.0--74.9mm
3、暴雨:50.0--99.9mm
4、大暴雨:100--250mm
5、特大暴雨:>250mm
说明: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
雪灾、道路积冰十一类.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
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还附以
普遍性的防御灾害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本
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预警信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气象台站提供的
预报预警信息.
没有黑色的,只有蓝、黄、橙、红四种颜色.
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自1988年原地质矿产部门履行“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职能以来,各级地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始终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治理和立法管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2.6.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
(1)国家法律体系
已经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的相关法律有《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森林法》等。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部门法规体系
从1993年开始,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先后颁布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继为全国各行业各部门的近千家单位颁发了各类各级资质证书1500多个,提高了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与水平;1999年初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3)地方法规制度
近年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48件,这些法规、条例的出台,有力地推进了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和地质环境管理、保护工作。
2.6.2 地质灾害调查
近十多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的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分步骤、由浅入深、由粗至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发育分布规律、危害特征和防治方法,为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主要调查工作及成果如下:
(1)全国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及其成果
1991年。主要采取收集、分析、整理已有的地质灾害资料和成果的方法,编制了调查报告《中国地质灾害》和《中国分省地质灾害图集》。该成果初步全面反映了全国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其发育特点、形成的地质环境背景及主要诱发因素。
(2)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31个省(区、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
1992~2003年。先后概略查明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环境地质背景、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和影响因素;初步查明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特殊不良地质环境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为各级政府制定减灾、防灾、国土开发与整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
(3)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自199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并逐步开展的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明隐患点、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对重要隐患点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每个县(市)都分别取得了如下4方面工作成果:①编写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研究报告》;②编制了《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等系列图件,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③建设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④建立了县、乡、村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实践证明,本项调查与区划工作为下一步国家和地方进行地质灾害区划、指导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项目工作建立起来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已经发挥了良好作用,2002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03次,避免人员伤亡19120人。另外,该项工作采取了边调查边宣传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防范意识。
2.6.3 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机构
截至2001年,已形成了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全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和217个地级监测分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直接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有3000多人。对地质灾害开展调查和监测工作,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及分站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2)群测群防体系效益显著
从1999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以来,在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同时,对重要隐患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目前,全国已经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点7000多个,发挥了良好作用,取得了显著效益,1998~2003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共1093起,避免人员伤亡6.4万余人(图2.19)。
图2.19 群测群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情况
(3)地面沉降监测
长江三角洲地区,仅上海市建立了覆盖全市的较为完善的、由基岩标、分层标、GPS观测点、地面水准点和地下水监测孔等构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外,2002年江苏的苏锡常地区也在个别地区建立了分层标。
环渤海地区只有天津市在城区建立了7组分层标,而且多兴建于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组基岩标和分层标正在建设之中,河北和山东省没有专门监测设施。
(4)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
截至2002年2月,三峡库区20个市(区、县)已建17个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完成的主要监测工作是:建立了秭归—巴东段(50km长)地质灾害GPS监测网并投入监测运行。该网包括国家级控制网(A级)、基准网(B级)、滑坡监测(C级)三级GPS监测网,对12个单体滑坡进行监测,共建有59个GPS监测点。
(5)2003年首次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2003年4月7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协议》。协议规定:从2003年起,每年5~9月两部局联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2003年6~9月,进行了首次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此期间,中央电视台于19点30分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先后发布了56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也发布了109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其中,两次“5级警报”先后于7月9日和19日由中央电视台发布,警示湖南张家界、吉首、常德,湖北荆州南部、恩施南部,重庆酉阳地区,长江三峡地区居民,注意防范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汛期(6~9月)全国降雨诱发的危害较严重的突发性地质灾害264起,其中有101起(至少878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位于预报预警范围内,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另外,此项工作也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赞同和积极响应,2003年当年即有湖南、浙江、河北、山西、山东、安徽、青海、湖北等16个省,陆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此项工作很快向全国各省(区、市)和县(市)推进,推动了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程。
2.6.4 地质灾害治理
(1)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
1992~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原地质矿产部安排了第一批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如长江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鸡扒子滑坡、重庆豆芽棚滑坡等。累计已治理地质灾害几十处。
1999~2002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启动了“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示范”项目,共布置重大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示范工程101项。另外,国土资源部还以“两权”经费下达了一些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近几年,部分省(区、市)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也投资治理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完成重大地质灾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论证273处,完成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22处。通过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搬迁避让
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处在这些地区的居民,大都依山建房,远离城镇,不仅生产生活不便,而且经常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威胁,对其进行工程治理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因此,有步骤地实施搬迁避让,且与山区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减灾措施。近几年,北京、山西、福建、湖北、广东、陕西等省(市)已经开展大量搬迁避让工作。
(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我国地质灾害在每年的主汛期(5~9月)集中大量暴发。因此,国土资源部在每年汛前和汛期均采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施应急勘查及应急治理工程。
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的战略举措。现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科研单位关注的头等大事,是保障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
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立法背景
近年来,地质灾害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灾害之一,每年造成近1000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亿元。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第394号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立法背景,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学术上地质灾害的定义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4种。一是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二是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三是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现象);四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按致灾速度可分为突变性和缓变性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按致灾地质作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它们是:①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断层错动等;②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③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等;④矿山和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等;⑤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和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⑥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等;⑦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等;⑧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等;⑨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沙土液化等;⑩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⑩水土污染和地球化学异常,如水污染、地方病等;⑩水源枯竭灾害,如泉水干、地下含水层疏干。国外对地质灾害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其英文表达为“geological disasters”和“geological hazards”,日本和美国的地质灾害概念都包括地震和火山。而从我国目前管理体制的现状和灾害的主要危害,将地质灾害定义为《条例》中的概念是符合科学和实际的。因此本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我国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由地丘陵占国土面积的65%,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达90%;季风气候造成降雨在空间时间上分布不均。特别是近年来,气候异常,加之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尤其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最为频繁。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占国土面积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年均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据统计,当前地质灾害已成为造成我国人员伤亡的主要灾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每年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1990年278人、1991年470人、1992年300人、1993年432人、1994年382人、1995年1230人、1996年1029人、1997年1111人、1998年1753人、1999年1021人、2000年1102人、2001年788人、2002年853人、2003年743人),经济损失年均高达上百亿元。
党和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历来十分关注。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和2002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继续做好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朱镕基同志于2001年7月在三峡移民对口支援会议上指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加强对崩滑体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刻不容缓,必须在水库蓄水前抓紧治理”,并决定从三峡建设资金中拿出40亿元用2年的时间,在2003年水库蓄水前治理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目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已经完成,同时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也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库区175米水位线的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正在编制。温家宝同志也多次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过批示。2003年7月湖北省秭归县千家坪发生滑坡后,曾培炎副总理亲赴滑坡现场,看望灾区干部群众,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01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排查隐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针对2003年四川、贵州等地发生的灾害,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发出《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29号)。《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做好雨情、水情测报工作;加强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预警工作;编制预案,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加强调查,抓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近几年来,国务院领导每年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国土资源部的批示达20余件,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1998年国土资源部组建后,始终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部的工作重点之一,进一步加强了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仅在国土资源大调查中部署开展的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40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就已查出4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每年汛期,国土资源部都组织专家分赴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地区进行巡查检查,指导群测群防网络、监测预警和防灾救灾工作。实践证明,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规划、监测、预报和防御工作,是实现地质工作根本转变,使地质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与地方经济相结合的具体表现。据统计,1998年以来,由于各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成功预测、预报地质灾害,至少避免了数万人的伤亡。例如,2001年10月2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粮食局所在地出现滑坡活动征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即刻带领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果断作出在10月2日20时前将所有人员及贵重财产全部撤离危险区的决定。由于报警及时,决策果断,措施得当,行动迅速,在10月3日滑坡发生时成功地避免了15户50余人的伤亡。200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组织实施新源、巩留两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共发现地质灾害点600余处,建议搬迁居民320户2000多人。
然而,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法律不健全,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政、工作交叉,低水平重复工作的同时留下大量空白区,造成人力、财力的严重浪费;二是不少部门、单位及个人,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在生产活动、工程建设时不采取地质灾害预防措施,造成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三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责权、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与义务均不够明确。四是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严重缺乏,许多措施强制性不够,不能落到实处。
1999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为规范地质灾害的管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本身有其局限性。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有许多方面需要补充和完善。河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颁发实施的《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吉林省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表明,只有通过立法才能有效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明确政府、单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所以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成为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为紧迫的任务。
二、立法的指导思想
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保障在国土开发、资源开发、工农业建设等经济活动中,合理利用和改造地质环境,加强地质环境的保护、防治地质灾害、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其内部规律,地质过程也不例外。地质灾害也是地球表层不断平衡的结果,我们不可能对自然界中所有存在的灾害体进行治理,这样做也不符合经济规律,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灾害点多面广,避让比治理的成本小得多,所以本条例确定了“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由于地质灾害规模大小不等,造成的损失也千差万别,所以本《条例》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分级管理的原则,因此在总则中对地质灾害进行了分级,这是总结多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经验提出的,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近10年来的统计表明,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占50%以上。实践证明,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确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有效避免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制度。为从源头上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三、起草经过
1999年3月《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出台后,我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和部分院士对出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了座谈。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国务院领导多次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批示,我部就本条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调查制度、预案编制制度、汛期巡查制度、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群测群防制度等进行了专门调研、座谈和讨论。2001年12月,我部征求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铁道部、交通部、民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2002年4月,我部又将《条例》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2002~2003年国务院法制办与我部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并到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市)进行现场调研。现将《条例》起草过程中各部委及各省(区、市)意见说明如下:
(一)有关部委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2001年12月30日,我部以国土资厅函〔2001〕376号文征求了上述部委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9个部委均进行了意见反馈,其中国家经贸委和铁道部没有意见,其他7个部委共提出27条意见。大部分意见已吸纳到《条例》修改稿中,部分意见考虑到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等原因暂未采纳,现予以说明:
1.有关分部门管理问题
提出此类意见的有水利部、交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一是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水利部、交通部、环保局以及其他产业部门没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二是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其主体不是各部门,而是工程建设单位,所以本《条例》中明确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能不涉及水利、交通和环保等部门。
2.有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问题
国家计委的意见是:已竣工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应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和维护。我们认为,由自然产生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竣工后的工程设施管理和维护也应该由政府负责;但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施管理和维护必须由治理责任者负责,这既可以督促责任者在进行治理时能保证工程质量,有长期打算,又是责任者责任履行的继续,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也多采取此种做法。
3.有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资质管理问题
建设部意见是: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单位,即可以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建设部是依据《建筑法》提出这一意见的,但其《建筑法》是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的,地质灾害防治不属于建筑活动,是以地质工程学为基础的活动,因此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单位证书不能替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单位证书。
(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2002年4月16日,我部又以国土资厅函〔2002〕99号文向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征求了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31个省(区、市)全部反馈了意见,其中25个省(区、市)共提出原则性意见19条,具体意见31条,以及部分文字意见,其余6个省(市)没有意见。具体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责问题
浙江、河南、广东省提出了此类问题。我们认为,《条例》草案稿中已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因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也已十分清楚,所以,我们认为无需再在文字上突出强调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的表述。
2.关于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规定
上海、江西、重庆、新疆、云南省(区、市)提出了此类问题。由于在《条例》草案稿第三章中,已对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作了原则规定,为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规定保持一致,有关监测机构、监测管理办法、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立和运用以及经费、设施、标志等具体操作性内容,建议在相关配套办法或规范中再进行具体规定。
3.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问题
内蒙古、辽宁、上海、安徽、广西、重庆、陕西省(区、市)提出了扩大评估范围和评估项目的意见。但通过总结多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证明和执行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的情况,为了既保证建设工程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影响,又可以使处于地质灾害威胁相对较少地区的工程建设减少成本,我们认为对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控制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易发区内。
4.关于“抢险救灾”问题
江西、重庆、广东省(市)提出增加“抢险救灾”的有关内容。我们认为按国务院职能分工,属民政部的职责范围,故本《条例》不增加此部分内容。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规划和调查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为防治地质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和基本依据。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已开展多年。如原地质矿产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在1990年编制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并予以实施,对指导全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积极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编制了专业规划或地方规划,亦取得相当实效。2001年3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正在根据纲要编制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部分省已完成并通过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所以本《条例》设规划专章,确认这一制度,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和险情巡查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国土资源部安排的地质大调查中已安排了地质灾害较严重和受其威胁较严重的40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这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群测群防奠定了基础,因此本《条例》对这些均作出了专条规定。
(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与群测群防制度
通过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依据规划编制本地区的地质灾害方案,重点是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特别是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必须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好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对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采取交通管制、居留限制、人员疏散的避灾防范措施,明令禁止某些可能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
为防止新的地质灾害的产生,预防、减少、减轻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损失,本《条例》规定了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采矿、土地开垦、移民搬迁、工程建设等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和活动可能引发、加剧地质灾害和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以及拟采取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进行评估,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提出避让、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本《条例》还规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中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所需的资金、材料、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统筹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为明确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本《条例》区别了因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这两种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明确规定实行引发者负担原则。凡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据这一原则承担治理责任,包括减轻、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险情的责任,为避灾而采取的人员疏散、迁移和其他必要措施及费用的负担责任,赔偿其引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所造成损失的责任,灾后整治、建设的责任,以及区域性和其他公益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等。
对因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治理费用列入政府预算,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公益活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治理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也符合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政策,即建立公共财政。为保证治理所应达到的效果,本《条例》规定地质灾害的治理,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符合规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施工,必须依据经批准的治理方案;治理工程设施竣工必须经过验收。
总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公布实施是以我国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国情出发,规定了政府、单位和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和义务。《条例》的实施将对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也一定能够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