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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工业企业厂区周边地质灾害

发布时间: 2021-03-06 18:02:13

1. 芜湖核电站的环境影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安徽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
项目业主: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规模: 两台百万千瓦级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额定功率1250MWe/台;
项目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
(2) 项目建设必要性
— 符合国家“积极推进核电”的能源战略;
— 可进一步满足安徽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
— 改善安徽省的电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多元化,减少运输压力;
— 核电作为清洁、安全的能源,可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有助于减排SO2、NOX等大气污染物。
(3) 工程概述
安徽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拟采用AP1000核电机组,采用了非能动、双层钢衬里等安全技术,进一步提高机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安徽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预计在2009年10月1日具备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的条件,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8个月,两台机组间隔8个月,预计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建成投产。
安徽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的工程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如下:
— 机组额定电功率1250MWe;
— 电站设计寿命60年;
— 机组平均可用率≥82%;
— 换料周期为12个月;
— 采用先进的燃料组件和先进的燃料管理政策;
— 采用数字化仪控技术和先进主控室设计;
— 采用体现先进压水堆要求的严重事故管理对策,具有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
— 满足先进的防火设计要求。
(二) 环境特征概述
(1) 环境质量现状概述
— 地表水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 大气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 声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乡村,不存在大型的工业及其它噪声源;
— 电磁辐射:厂址区域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和无线电干扰环境本底均处于较低水平,不存在强无线电干扰源;
—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良好。
(2) 其他环境特征
— 人口分布:
Ÿ 厂址半径80km评价区范围内,截止至2005年底的总人口数为9755313人,平均人口密度为485人/km2;城镇人口超过万人的城镇有35个,最大的人口中心是NE方位约74km的马鞍山市区,有城镇人口494254人,其次是厂址NE-NNE方位约35km处芜湖市区,有城镇人口431320人。
Ÿ 厂址半径5~15km范围内有人口数超过千人的居民点共有113个,最大的居民点是位于SSW方位约6.5km处的荻港镇区,户籍人口14546人,其次是厂址WNW方位约13.5km处的无为县姚沟镇的吴大村,有7094人。
Ÿ 厂址半径5km范围内涉及135个自然村,2005年底人口总数为31470人,平均人口密度为401人/km2。离厂址最近的是WSW方位约0.3km处的毛元村(户籍人口112人),人口最多的是NNE方位约2.5km的新港镇区(户籍人口4096人)。
Ÿ 厂址近区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较少。
— 土地利用及资源概述:
Ÿ 工业:厂址15km范围内没有大型企业,一些中小型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各乡镇的政府所在地。
Ÿ 厂址附近的固定和移动危险源数量少、规模小,根据计算不会对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行造成威胁;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无飞机场,半径4km内没有民用航空线经过;厂址半径30km范围内有少量军事设施。
Ÿ 交通:厂址附近交通运输条件较好,距离厂址最近的交通干线为S216省道(南新线);厂址滨临长江下游芜湖段,半径15km范围内繁昌县的港口主要有荻港港区、芦南乡港区和新港港区,全部分布在长江南岸沿线。
Ÿ 农业和副业:厂址区域农业生产以粮食为主,一年多熟,蔬菜常年生产。粮食耕种以水稻种植为主,其它还有杂粮、蔬菜、茶叶以及少量水果种植。经济作物有菜用和果用瓜类,茶叶苎麻和药材,油料作物主要是油菜、花生和芝麻。蔬菜主要有大白菜、青菜、苞菜、萝卜、四季豆和茄子等。厂址周围地区畜牧饲养种类主要是猪、牛、羊、家禽(包括鸡、鸭、鹅)。饲养的大牲畜主要是水牛和黄牛,主要用于耕作劳役,乳牛数量少。
— 气象:厂址地处安徽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厂址所在地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全年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降雨量年季变化剧烈,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匀。根据繁昌气象站累年(1959~2000年)的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降水、日照、雾日以及风向、风速的统计结果:累年平均气温为15.9℃;累年年平均气压为1013.1hPa;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累年平均降水量为1282.5mm;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81.1h;年平均雾日为10.3d;累年平均风速2.9m/s;平均主导风向为NE,所占频率为14%,次主导风向为SW,所占频率为10%,区域内年平均静风频率为22%。
— 水文:长江为安徽芜湖核电厂的水源和受纳水体,流量大,可以满足核电厂取水的要求,也有良好的稀释扩散能力。厂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是第四系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覆盖层中为孔隙型潜水,花岗岩石中为基岩裂隙水。
— 地质地震:厂址半径25km范围内没有发震构造;厂址附近范围断层均为前第四纪断层,有历史记载以来,厂址半径6km范围内无小震记录,厂址5km范围内不存在能动断层;厂址地震烈度为Ⅵ度;厂址区域范围处于整体性稳态运动的地区;经确定性方法和概率性方法对厂址SL-2级地面运动基岩水平向峰值加速度值计算,厂址SL-2级设计基准地面运动峰值加速度水平向为0.20g、竖直向为0.13g;厂址不存在潜在的地震地质灾害,其他小规模、局部的不良地质作用对厂址的安全性没有影响。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建设期间环境影响
安徽芜湖核电站的建设主要包括道路建造、场地平整和电厂主要构筑物的建设,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
— 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核电厂建设将永久占用旱地、水田、鱼塘、林地、草地、荒地及其他土地,施工会对当地植被、土地利用性质、景观生态体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其空间结构、视觉效果发生一定的改变,使原有自然环境被人工设施和景观所替代。
— 地表水环境: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外界条件(如大风、降水等)的作用,容易造成开挖的土石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随风或水扩散,部分将落入附近长江流域,将造成局部江水含沙量和浊度的增加。施工期间产生的场地冲洗水、混凝土搅拌水、设备洗涤用水等虽然量不大,但其中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如不加处理,含油废水一旦进入长江,一部分附着在悬浮物上并随之沉降到江底,另一部分溶于长江中随长江扩散,而大部分则漂浮在长江上,会造成长江水体的污染。
— 大气环境: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来自于厂区平整施工作业活动,污染源主要是开挖爆破、砂石料破碎、施工运输和机械设备燃油排放的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和粉尘等。
— 声环境:工程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破碎、混凝土拌和、施工运输和机械设备运行等,由于项目施工区附近有环境敏感点(居民点)分布,影响对象主要包括施工作业人员和附近居民点的居民。应关注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点的影响,由于取排水和道路为线性工程,在某点施工的时间较短,因此施工噪声对每个敏感点的影响较为短暂,而厂区施工时间持续较长,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最小。
— 水土流失:工程在施工中将不可避免的扰动地面,破坏原有的水土资源,降低当地的土地生产力,在暴雨的作用下,加剧水土流失。通过对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地表组成物质及水土流失现状等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结合拟建公路工程特点,确定厂区、厂外道路及码头区、施工场地工程区为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
(2) 运行期间环境影响
安徽芜湖核电站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分正常运行期间的影响和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
— 安徽芜湖核电站正常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Ÿ 辐射环境影响:根据初步计算分析表明,安徽芜湖核电站一期工程正常运行期间每年对厂址周围公众造成的剂量小于1.0×10-5Sv,低于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规定的2.5×10-4mSv的要求;根据同类核电站多年实际运行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不会对周围环境的辐射本底造成明显影响。
Ÿ 低放射性废液的排放不会造成长江水中放射性的明显增加。
Ÿ 化学物质排放的影响:为保证核电厂用水的质量,需要使用少量如硼酸、氢氧化锂等化学添加剂,这些物质会随废水排入长江,因此产生的废水中也会含有相应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的浓度相当低,其对水环境的影响有限。
Ÿ 生活污水的影响:电厂生活污水及其他非放射性废水处理的排放物,通过专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不会影响受纳水体水质。
— 安徽芜湖核电站在最大可信事故工况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辐射影响,在核电厂固有的放射性防护设计的基础上通过保守的计算参数估算得到,暂定的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可满足《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对该事故辐射剂量后果的要求。
(四)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
Ÿ 施工材料妥善保管,堆放地远离江岸,且采取覆盖等防护措施;
Ÿ 加强对车辆、设备使用的油品管理,防止油品进入施工生产废水,进而污染水环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Ÿ 施工区和相关道路上散落的灰土应及时清扫,道路路面上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Ÿ 开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至填方地段充填,尽量减少土方的堆置时间;
Ÿ 渣土临时堆放场应加盖布条进行防护;
Ÿ 水泥等粉状建筑材料妥善保管,不露天随意存放;
Ÿ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等。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Ÿ 尽可能使用噪声低的先进施工设备;
Ÿ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在施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同步使用;
Ÿ 对于可能造成声环境敏感点影响的工程,在夜间尽量不施工,或夜间施工禁止使用重型施工机械。
—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Ÿ 对于厂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剥离的表土进行处理,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后期绿化和复垦时再利用。
Ÿ 根据水土保持法对开发施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规定,拦挡、护坡、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排水措施等工程,以防止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2) 运行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 辐射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
Ÿ 固有安全性:安徽芜湖核电站在设计中采用了“纵深防御”的概念,通过合理的运行设计、运行规程、监测系统、专设安全设施、放射性后果缓解设施等五个层次有效地保障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使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受到控制;另外,设计中还布置了四道安全实体屏障:先进的燃料芯块、高性能的燃料包壳、隔离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回路的一回路压力边界以及牢固可靠的安全壳,可以使核燃料裂变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在进入环境时需要突破多重屏障,从实体隔离上保证放射性的释放量最小。
Ÿ 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为保证核电厂的正常运行,需要对放射性回路内的流体进行去污,从而产生少量需要排放的放射性物质,这些物质大部分进入固体废物后暂存在厂内废物库中,在一定时间后运往国家规划的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或处理,不直接进入环境;而少量的液态和气体放射性物质则需要经过相应的废物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并衰变一段时间,监测满足要求后排入环境,使进入环境的放射性物质可控。
Ÿ 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系统:放射性物质排放过程中受到监测系统的连续监测,一旦发现排放超过规定限值后立即自动切断排放管线并进行再处理,可防止放射性物质的超量排放。
Ÿ 环境监测系统:在厂内和周围环境中设置有环境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环境中放射性含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变化,立即分析原因并切实地解决。
Ÿ 应急计划:根据电厂运行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制定有完善地应急计划,并与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军队等部门实施联动,万一发生事故可保证各区域人员得到合理的安排。
— 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
Ÿ 冷却塔:采取降噪措施,以降低冷却塔噪声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影响。
Ÿ 核电厂设置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和非放射性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Ÿ 运行中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行规程,合理使用化学试剂。
Ÿ 合理布置高压线出线走廊,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减少高压线的电磁辐射影响。
Ÿ 进行有规划的厂区布置和绿化,使所占用的土地不丧失防风固沙的能力,并与周围环境相容。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 安徽芜湖核电站厂址与当地规划相容,建设必要性充分;
— 厂址环境特征中不存在影响安徽芜湖核电站建设的颠覆性因素;
— 安徽芜湖核电站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安徽芜湖核电站正常运行期间和最大可信事故工况下的放射性剂量后果可以满足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要求;
— 安徽芜湖核电站正常运行期间非放射性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厂址不存在影响执行应急计划可行性的颠覆性因素。
总体而言,从安徽芜湖核电站厂址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分析,厂址能满足核电厂的建厂要求;电厂施工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对电厂的可能影响、从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看,厂址均符合我国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就核电厂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而论,安徽芜湖核电站厂址是适宜的,在厂址地区建造两台百万压水堆核电机组是可行的。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2. 推荐一下成都周边一日游景点

成都一日游推荐:青城山后山、汶川鹰头岩、芦沟竹海、丹景山、云顶石城、五凤溪古镇、五凤溪古镇

一、青城山后山

推荐理由:青城后山距成都约75公里,自唐朝就是我国佛教名山。从泰安寺到白云古寺的登山游线,更是历代禅宗僧众放空外物,内练心灵的朝圣之路。穿行在山水间,游走在云雾中,沿路惊喜不断。

二、汶川鹰头岩

推荐理由:鹰头岩位于距成都约130公里的汶川县海拔2千米的克枯乡周达村悬崖上,站在如鹰头般伸出百米高的崖上,俯瞰汶川的山川河谷壮丽景色,鹰头岩目前也是当地羌族同胞祈福、眺望亲人归乡之地,还可以听听关于鹰头岩美丽的传说。

三、芦沟竹海

推荐理由:邛崃的芦沟竹海距离成都约105公里。竹海全程九公里,途中有三轮和小面包可以搭载,流水潺潺,竹叶随风响起哨子一样的声音,登高环视,竹海茫茫,蔚为壮观,小溪清流,让人神清气爽。

四、丹景山

推荐理由:丹景山位于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距成都约58公里。境内山川形势奇异,文物、古迹众多。素有“丹岳岱宗”,“古唐胜迹”,“丹景第一”之称。丹景山为中国天彭牡丹的发源地,宋代尤其南宋时期,花特盛,与洛阳、菏泽齐名。

五、云顶石城

推荐理由:云顶石城位于金堂县,距成都48公里。云顶石城是南宋名将余玠为抵抗蒙军而建的防御城堡,石城雄踞云顶山顶,还存有川西最大的寺庙---慈云寺,登山游览,不仅可凭吊民族英雄,也可观赏古刹丛林和山光水色。

六、五凤溪古镇

推荐理由:五凤溪古镇属成都市金堂县,距成都约65公里。因境内山极屈曲,自北而南而东,一路尖峰拔列,遥望之若冲霄之凤,其峰之尖且高者有五而得名。成都十大古镇中,最原始、最淳朴的一座古镇,五条古街亦以金凤、青凤、玉凤、白凤、小凤名,依山傍水,与众不同。

七、新场古镇

推荐理由:新场古镇距成都约73公里。从新场古镇四个字,我们就会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古镇,这个古镇最大的特色用四个字来形容就在于它的“亦古亦新”。古,是指新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距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直到现在,新场仍然保留着传统的赶集习俗,每逢2、4、7、10,附近山区的农民和百姓都会挑着箩筐、背着背篓来这里赶集,所以也有人称新场是一场“南方丝绸之路上千年不散的集市”。

八、平乐古镇

推荐理由:平乐古镇距成都约97公里,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镇。素有“一平二固三夹关”的美誉,平乐古镇老榕树、白沫江、沿江而建的吊脚、青石铺成的街道、一望无涯的竹海千百年来共同培育了古镇人田园诗般的山水情怀,涵养着平乐古镇天然清新的乡土文化。说不完的文化风韵——古街、古寺、古桥、古树、古堰、古坊、古道、古风、古歌……

九、彭祖山

推荐理由:彭祖山(原名仙女山)在眉山市彭山区,距成都约70公里。山不高、台阶缓,满山绿树成荫,修竹滴翠,彭祖山风景区,是国内独有、世界唯一以长寿养生为特色的文化旅游风景名胜区。区内山峦环抱、溪流逶迤,有修竹滴翠、果园飘香,四季空气清新、气候宜人,成为人们休闲、旅游,领悟和体验养生之道,追求健康和谐生活的好去处。

十、朝阳湖

推荐理由:朝阳湖位于成都市西南蒲江县境内,距成都约96公里;由朝阳湖、石象湖、长滩湖和飞仙阁等景点组成,朝阳湖景区远离尘世,优雅明洁,景色秀丽,有“水上青城”的美誉。沿湖草木葱翠,其间水鸟出没,仿佛世外桃源。

  • 出游温馨提示

盛夏都是避暑圣地

特别提示目前山区进入雨季

出发前请参考

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

安全第一,平安旅行

3. 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应该对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制定专门的防灾预案;在汛期,特别是暴雨期间应该进行应急调查。

(1)滑坡前缘宏观调查。当滑坡前缘出现地面鼓胀、地面反翘或者建筑物地基出现错裂时,应注意详细查看滑坡整体的变形拉裂情况,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请具有滑坡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一步察看。

汛前应开展房屋周边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海南三亚,2005)

4. 建筑企业能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吗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质可以承揽。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100万立方米或5项以上5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l0年以上从事土石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挖、铲、推、运等机械设备,总机械装备功率1万千瓦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40万立方米或5项以上1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土石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挖、铲、推、运等机械设备,总机械装备功率5000千瓦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1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土石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挖、铲、推、运等机械设备,总机械装备功率2000千瓦以上。

5. 简述铜陵地区地质概况-重点描述该地区地史,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以及地质灾害

一、铜陵市情概述及城市转型的趋势
铜陵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矿产资源品种最多的地区之一,历史上就有“八宝之地”的美称,是全国矿产种类最为丰富、储量最多的地区之一,现已探明的有铜、金、银、硫、铁、石灰石及与之伴生的各类稀有金属30余种。铜的储量占全省70%以上,在全国名列前茅,硫铁矿储量位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二,石灰石、黄金和白银等储量均居全省之首。
铜陵作为一座依靠资源而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和环境状况都呈现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特征。从“七五”开始,特别是“十五”以后,铜陵加快了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产业多样化、发展主体多元化、资源利用集约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经济实力快速提升。铜陵被列入安徽沿江城市发展的中心城市,2005年GDP达182亿元,财政收入超过24亿元,发展速度居全省前列。二是产业体系呈多元结构,已走出单一采矿冶铜的产业格局。新型“三三三”产业架构已现雏形,经济发展对资源性产业的依赖逐步减小。三是企业群体增势强劲。铜陵有色、铜化集团、精达集团、铜峰电子、铜陵三佳、铜陵华源、铜陵海螺等骨干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具备了推动转型的实力。四是铜陵的资源产业正逐步由内供向外购转变,已开始实施面向全球的资源控制战略。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些都为铜陵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转型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铜陵市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及现状

(一)矿产资源状况
1.矿产资源丰富
现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26种,包括:能源矿产煤,黑色金属矿产铁、锰,有色金属矿产铜、铅、锌、钴、钼,贵金属矿产金、银,化工原料矿产硫铁矿、砷,冶金辅助原料矿产白云岩、石英岩和建筑原料矿产水泥用灰岩、膨润土等。具有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四大优势矿产。铜、金、银、硫铁矿、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分别占全省资源储量的70%、77%、66%、32%、31%,铜、金、银、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居全省第1位,硫铁矿资源储量居全省第2位。
2.矿产地分布集中
金属矿产集中分布在狮子山、新桥、安庆铜矿、铜山铜矿、铜官山、凤凰山以及天马山等七大矿田,铜、金、铁、硫铁矿等矿产资源储量占全市90%以上,其中狮子山铜、金、银资源储量分别占全市的60%、48%和62%,敕山-虎形山一带的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占全市的89%。
3.共伴生矿产多
铜矿共伴生矿产有铁、硫、钴、钼、金、银、铅、锌、硒、碲,硫铁矿共伴生矿产有铁、铜、金、银。查明资源储量的共伴生矿产有铁、铜、铅、锌、钴、钼、金、银、硒、碲、硫铁矿、砷等。铁、铜、金、银共伴生矿产的资源储量占相应矿产资源储量的87.6%、16.6%、74.3%、91.0%,硫铁矿共生矿占资源储量的40%,有大、中型共伴生矿床39处,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价值大。

(二)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状况
铜陵市现有各类矿山240多个,其中井下开采矿山100多个(含煤矿31个),露天开采30个,各类采石场80余个。每年开采矿石总量近2000万吨,开采各类石料约3000万吨。
1.金属矿产。 我市金属矿产以铜、金、铁居主导地位。有色公司自产铜料,只能满足冶炼能力的1/10。“十五”期间铜官山、金口岭、凤凰山、铜山等主要生产矿山,因资源枯竭将相继闭坑,铜矿石生产能力消失约100余万吨/年。在建矿山的生产能力难以补偿老矿山生产能力衰减的损失,铜矿石产量将呈下降趋势。由于冶炼能力还在继续加大,铜矿的资源接续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铁矿石主要为铜矿的共、伴生矿,铁金矿、硫铁(金)矿选冶后的尾矿以及低品位褐铁矿。 金、银以铁帽金矿、硫(金)矿为主,产能约占总量的40%,其余绝大部分为铜冶炼的副产。低品位含金石英岩已有利用。
(1)铜矿:资源储量246万吨,矿产地33处,大中型矿床9处,平均品位1%,矿床深度一般在500米以内。目前已开采的矿山有29个,年产矿石约800万吨,其中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拥有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几个骨干矿山,采选冶及深加工工艺技术水平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90%的为民营矿山,平均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且生产工艺和技术落后,资源利用低,环境破坏严重。
(2)金银矿:金资源储量100吨,岩金矿产地16处,中型矿床有4处,岩金平均品位为5.48克/吨;伴生金矿产地11处,大中型矿床有8处,伴生金平均品位5.17 -0.14克/吨。银资源储量1351吨,矿产地13处,银矿以伴生矿为主。现已开采的矿山有12个,年产黄金6000Kg。
(3)铁矿:资源储量7585万吨,矿产地30处,中型矿床有5处。铁矿主要作为矽卡岩型铜矿的伴生组分或共生矿产出。目前开采矿山有31个(不含铜矿的伴生),年产量不足100万吨,露天矿山占40%,剥离量大,露天采坑和排土场占用大量土地,植被破坏严重。
2.非金属矿产。 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品种较多,开采条件较好,经济潜力巨大。其中硫铁矿、水泥石灰岩、膨润土、冶金用石英岩等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硫铁矿中,单一矿产与主要矿产约占70%,共生矿产约占30%。2005年生产硫铁矿石(折35%S)187万吨,源保证程度较高。
水泥、建筑用石灰岩。2005年石灰岩矿石产量约2500万吨。除供本市生产水泥和建筑使用以外,尚有300多万吨剩余外销。我市石灰岩矿储量丰富,资源保证程度较高,接续资源实力雄厚。
(1)硫铁矿:矿石硫资源储量23154万吨,有矿产地29处,大中型矿床有8处。伴生硫矿产地有8处,中型矿床有5处,硫资源储量427万吨。已开采矿山13个(不含伴生矿),年生产矿石约200万吨,露天矿山占30%。
(2)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103447万吨,矿产地8处,大中型矿产地有5处,水泥用灰岩质量优良,氧化钙平均含量52.4%。全市80余个采石场,其海螺、上峰的年产量达2000万吨,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二,其余近80个采石场年开采总量不足1000万吨。
3.煤矿:我市煤炭已开发利用矿区31处,现保有储量不足3000万吨,以年产原煤100万吨计,仅供开采20年之需,资源保证程度不高。且为薄煤层,开发条件较差,安全隐患大,占全市工业份额小。
四大优势矿产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是铜陵市开发利用的主要矿种,占全市固体矿石总产量的77.9%、总产值的93.7%。
今后十年的发展,矿产资源的消耗仍将占重要位置,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必然要求不断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特别是毗邻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将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传统和现代矿产资源的用量不断增长,仍促进我市对有色、建材和化工等矿产品的开发。从总体看,矿产资源消费总量将呈上升态势。因此,从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规律要求,必须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缓解矿产资源供需的严峻形势

(三)铜陵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铜陵是安徽省四大矿业城市之一。依托丰富的矿产增援,铜陵从有色工业起步,逐步形成了有色金属、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黄金四大矿业生产加工体系,使矿业和相关原材料加工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并籍此奠定了铜陵作为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黄金生产基地的特殊地位。铜陵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产品和利税。截止2004年底,铜陵累计为国家生产粗铜346.2吨,占全国粗铜总产量的20.2%;电解铜223万吨,占全国电解铜总产量的8.6%;黄金39473千克,硫酸1495万吨,化肥423万吨(折纯),水泥2071万吨。全市工业企业累计上缴利税已超过100亿元,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由资源性产业提供。
加快了铜陵工业化进程。铜资源的开发利用,使铜陵有色金属工业不断壮大。在此基础上,一些新的产业陆续从中衍生或分离出来,如化肥、焦化、钢铁、水泥、机械、纺织、电子等。这种裂变式的发展,极大地推进了铜陵工业化的进程,使铜陵初步形成了以铜、化工、电子、建材、纺织为支柱,以能源、机械、钢铁、医药为补充的综合工业体系。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铜陵工业在支撑铜陵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安徽省和全国的工业化做出了重要贡献。2004年,铜陵主要产品产量占全省、全国分别为电解铜88.2%、15.4%,硫酸74.5%、3.94%,化肥17.8%、0.8%,水泥及熟料14.2%、0.94%,电工薄膜100%、35%。
推动了铜陵城市化进程。工业化带动了铜陵的城市建设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速了铜陵城市化进程。由于以资源产业为主的工业迅速发展,铜陵社会劳动力加快集聚,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扩展迅速。2004年,铜陵城市化水平已达57%,位居全省第一。

三、存在的问题分析
铜陵市现有各类矿山240多个,矿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每年开采矿石总量近2000万吨,开采各类石料约3000万吨。这些矿石、石料的开采为铜陵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采矿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也给铜陵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因素、甚至给铜陵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业结构不尽合理,调整步履维艰。矿山开采规模小、数量多,小型矿山占全市矿山总数95%以上,平均开采规模不足3万吨/年。装备陈旧,技术落后,作坊式管理,资源低效利用,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为追求效益,大量成本向社会分摊,资源利用低,多数矿山基本未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现有大中型矿山多已步入晚期,开采难度大,可供利用的铜矿资源相对不足。
2、开发密度高。铜陵地域面积仅有1113平方公里,而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在山区,即铜陵县的钟鸣、顺安、天门三镇和郊区的新建、狮子山区的西湖镇。在这不足全市二分之一的土地上分布240余个各类矿山,致使矿矿相连、矿中有矿、一矿多开等现象屡屡发生。由于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在安全上留下重大隐患、在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产生很大的浪费、而且在投资上也造成不必要的重复。
3、土地环境治理不足。全市有相当一部分矿山在近城镇、近村庄、近农田出开采。井下开采的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形成的采空区不能及时充填导致地面沉降、塌陷、道路变形、建筑物损坏等突出问题,同时地下排水将破坏地下及地表水系,造成民房倒塌、农田无法耕种;城市因矿山排水和超量开采地下水,诱发岩溶塌陷。开采产生塌陷面积超过400公顷,其中以铜矿和煤矿的采空区塌陷规模和破坏性最大。仅凤凰山、狮子山、铜官山、金口岭四座铜矿山,采空塌陷区就约有40公顷;煤矿,采空塌陷区面积250公顷以上,破坏农田超过600亩。采矿疏排地下水引起岩溶塌陷面积在500公顷以上,尤以小街岩溶塌陷、新桥矿区、安庆铜矿区、狮子山矿区新民村、周冲等地较为严重。近年来,由于开采矿坑排水而发生岩溶塌陷、水田的破坏以及爆破震动扰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4.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治理程度较低。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和挖损土地,如露天采矿场占用土地等;矿山开采过程中固体排放物(尾矿砂、废石土等)堆放占用和压覆土地以及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破坏土地等侵占大量土地。目前全市主要矿山露采场、排土场、尾矿场、塌陷区等侵占土地超过2200公顷,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其中露采场近300公顷,排土场300公顷以上,尾砂库600公顷以上,塌陷区1000公顷。而尾矿场、排土场和塌陷区复垦率不足15%。目前矿山开采每年仍在破坏、侵占新的土地,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影响尤为深远。老矿山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多,小型矿山缺乏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矿山环境的保护滞后于矿山开发,对环境恢复治理的意识不足、投入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大。
5、石料开采严重破坏植被,污染环境。全市80余个采石场,其海螺、上峰的年产量达2000万吨,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二,其余近80个采石场年开采总量仅有1000万吨。这些采石场大部分都建在公路附近,而且都是山坡露天开采,使大片青山被毁坏;在开采和石子加工时灰尘遮天蔽日,严重影响周边的居民日常生产生活。
6、二次资源开发不足。开采的矿石在选矿加工需排放大量的尾矿堆放在尾矿库中,全市为存放这些尾矿已建近40个尾矿库,累计堆放选矿废渣4300多万立方米,现在每年约有200万立方米选矿产生的尾矿量排放。这些尾矿也是资源,但堆放起来既是资源的闲置,所形成的尾矿库既是安全上的重大危险源,也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土法选金点约有30多处,产量约占20%,多为小型堆氰和土法池浸,尾矿基本不作处理,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硫金矿中的金的选矿回收率仅有60%。
7、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待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矿产资源管理方式滞后,依法行政尚待强化。

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整思路
(一) 调整优化矿业结构
在规模结构方面。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要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小型矿山开采要遵循规模经济原则。关停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土地植被的小矿山;引导布点过密的小矿山联合办矿,鼓励技术条件好的大矿收购小矿,集约化开采,形成规模经济。
在采、选、冶结构方面。调整重要矿种采、选、冶比例,改变以原矿生产为主的单一产品结构。铁、铜、金、银、多金属矿山,要调整与采矿规模不相适应的选矿能力。对分散而符合最低经济规模开采的小矿山,分片集中建设选矿厂,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新建矿山要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选矿厂。
在产品结构方面。金属矿产要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新品种,延伸加工产品链。非金属矿产着力研制环保建材,重点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开发新材料,新型建材比重有所上升。水泥生产向高标号、特种水泥方向发展。用3年左右的时间消除传统砖瓦粘土生产,提倡新型节土产品。
在技术结构方面。调整现有矿山的技术结构,提高矿山的技术水平。逐步改变目前小型矿山的装备、技术水平落后状况,推广先进适用的采、选、冶技术、设备、工艺和方法,金属矿山大力推广采选冶新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非金属露采矿山采用正规的台阶和分层开采工艺,井采矿山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工艺。通过结构调整使矿业结构趋于合理
1、金属矿山:制定相应措施,鼓励相临矿山合并,大矿收购小矿等,实现规模采选,压缩小矿山总数,淘汰落后的采选工艺,逐步取缔工艺落后、布局不合理的小选厂。小矿山实施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基本扭转大矿小开、一矿多家开采的现象,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2、逐步整合小煤矿,仅保留少数矿井,并提升其开采规模和装备水平,制定和实施小煤矿强制退出机制,力争用5~10年逐步退出煤矿开采业。
3、采取合并、关闭等措施,压缩整合现有小采石场数量,经过5年,使小采石场数量控制在30个左右,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实现集约化开采,控制加工中的扬尘和噪声,实现环保达标。

(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根据资源分布、重点矿区现状、新材料矿物的开发与应用、环境保护、建设生态铜都的要求等综合因素,对现有矿产资源的开采进行区划。
——鼓励开采区。开采资源相对集中,可供性程度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境影响可以控制的矿产资源。
——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资源条件较差或开采技术经济不合理,易造成资源浪费、破坏的矿产资源;限制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特别是近城市、近村庄的矿产开采。
——禁止开采区。禁止在各类保护区开采;禁止在铁路、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的可视范围内和沿江近岸一定范围进行露天开采;禁止在生态环境不可恢复利用的地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与保护
1、理顺国家、省及市、县级在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审批、监管脱节的关系,建立新建矿山联合审批机制。
2、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可行性论证,强化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开采方案组织实施,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采矿贫化率必须符合要求,含多种矿产的矿床必须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的指标。
3、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对低品位贫矿和难选冶矿石的低品位硫、磷等矿床实行有效控制和保护;鼓励企业对“三废”特别是选矿尾砂和矸石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采选综合回收率低矿山开采项目。
4、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完善企业“三率”考核体系,严格按设计指标进行考核。加强开采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的管理,严格执行开采回采率与资源补偿费征收挂钩。强化矿山监督,制止对资源破坏性开采。大矿推广先进采矿方法,小矿推广适用采矿方法和设备,禁止土法采选,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5、加快对小煤矿的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合理集中、正规开采、保障安全、依法监督的方针,对现有小煤矿进行改造,减少生产矿井数,扩大单井生产规模;制定和实施小煤矿强制退出机制,促进安全生产。
6、加强科学研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发展新能源及节能、降耗技术和工艺,降低资源消耗水平,积极发展急缺资源的廉价替代产品,鼓励对废旧金属及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

(四)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健全适应市情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重点做好矿山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再新建破坏生态环境且不可恢复利用的矿山,建立地下开采动态监测系统,有效控制矿山次生地质灾害,达到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明确开发主体的权益和责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使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开展矿山生态环境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尽快调查研究制定新建矿山、选矿厂的准入条件;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办法;现有选矿厂“三废”排放监测监控体系,尤其是控制堆淋小金矿数量,预防氰化物对水体的污染;对于历史上由采矿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或已接近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政策。

6. 我家向政府申请了房屋周边地质灾害鉴定,政府表明:鉴定结果不符合拆迁要求。

拆迁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内项规划,基于国防、容外交、交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征收范围,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政府行为。
也就是说,拆迁也是规划先行的,有相应的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制定之后,拆迁项目才有可能启动。没有所谓的申请拆迁,只要符合规划,经过审批,就会启动。如果房屋确实破损无法居住,可以申请危房鉴定,鉴定为危房后,会有相应的国家资金补助来支持你重新盖房。

7. 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效益研究

高兴和1高世乐2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2大连理工大学,大连,116024)

摘要本文着眼于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生产的产品、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产品生产活动过程的特殊性,从希克斯-卡尔多补偿检验原理及其推论出发,分析了地质灾害防治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本质,提出了适合于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在内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定义,为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奠下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被定义为产出与投入之比,或以绝对数形式表示为产出与投入之差。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投入是投资者的投资,减灾投入的产出是什么呢?

1.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

在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包括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兴工动料构筑减灾工程都是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

在地质灾害的定义中,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了危害,生产和生活活动受到了阻滞,资源和环境受到了破坏,这时成灾区范围内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承灾体。我们把按照人们对地质动力运动规律的已有认识,对于有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动力现象之势,且在地质动力现象作用范围内有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受威胁的地质体称为势地质灾害体,可简称为势灾害体。在地质动力现象作用范围内受威胁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势承灾体。势灾害体和势承灾体同时存在就称为势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以提供势承灾体安全为产品的经济活动。我们把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提供的势承灾体安全称为安全品。

安全品的价值就是势承灾体在受到地质动力作用时最大可能损失的价值,称之为势损失。安全品的价值不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价格得以实现,不论是转移了势承灾体,还是通过防治工程,使势灾害体消失了危害之势,只要势承灾体获得了安全,安全品的价值就实现了。

2.安全品生产活动的特殊性

2.1产品用途的单一性

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劳动对象是客观地质体。人们根据已有的认识,对客观地质体进行勘查,当然首先是可能成灾的区域,尤其是成灾严重的区域。为了保证势承灾体的安全,经过论证,对于极易成灾,且一旦成灾则灾度很高的点要兴工动料建造防御工程,改变地质体应力状态。就过程而言,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是勘查过程,这与地质勘察一样。对于兴建工程,地质体改变应力状态这一阶段又类似于建筑业,兴工动料,生产单件性产品。虽然少数减灾工程除了具有减灾功能外,还可以结合具体条件综合开发其他产品,但我们的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分开讨论。

2.2安全品是一种公共物品

势承灾体和承灾体是宽泛的概念,我们不能排除防治区域内任何人及其所有物从地质灾害防治中获得安全,也不会因为区域内多有一个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安全品的公共性决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出资人必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财政拨款,也可以是政府出面,在一定区域内,按某种规则集资。

2.3安全品生产活动中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工业的资金,从用货币在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开始,经过生产过程生产出产品,再用产品从市场交换回货币资金,这样一个过程又一个过程循环运动。其中一个环节受阻,整个资金运动就会停止。事实上,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也要连续不断地完成这四个环节,防治活动才能不断地进行下去。我们来分析资金运动过程的特殊性。

2.3.1决定生产过程是否进行的是业主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用货币资金从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获得具有专业知识的劳动力和劳动手段,为勘查活动做准备,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没有差别。完成生产准备之后,资金进入生产过程。劳动力与劳动资料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对客观地质体可能发生地质动力现象的情况获得认识。一般要作出三种选择,一是成灾可能性很小,成灾灾害损失很小,不必采取预防措施;二是成灾可能性较大,灾害损失也较大,但种种原因使得兴建工程,改变客观地质体的应力状态并不经济,这时可选择转移能够转移的势承灾体;三是必须兴建防灾工程。做出决定之前,需要进行方案比选的效益分析。做完选择并实施后,生产过程就结束了,资金进入了产成品状态,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也没有差别。但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生产要素进入企业之后,与工业企业不同,劳动对象不像工业企业那样,购进材料加工处理,购进什么材料,从哪里购都由企业自己决定。地质灾害防治企业对自然地质动力现象进行勘查之前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才能进行。这是资金运动过程中与工业企业的资金运动在空间位置确定上的差异,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的反映。

2.3.2产成品没有实物形态

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结束,产成品有时要在企业留滞一段时间。产成品一般是实物形态。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产出的安全品不会在企业留滞,没有实物形态,具有信息产品的特征。

2.3.3“惊险的一跃”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

工业企业的产成品要在市场出售换回货币资金。这一环节完成,资金就完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产品的物质生产过程也就完成。这一阶段是价值实现阶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马克思说这是“惊险的一跃”。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产品的质量性能,产品个别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的差别,都要在这一环节上表现出来。如果产品不是社会所需要的产品,那么就卖不出去,产成品就完不成“惊险的一跃”。如果产品的质量、性能不高,那么买者就不愿买,或低价卖或销售不畅,完成“惊险的一跃”就很困难。产品的价格要以市场上的价格表现出来。售价与成本之差是产品生产者的利税,如果售价高于成本,那么产成品转化为货币资金,也就大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否则转化的货币资金或等于或小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企业就没有利润。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的产成品是安全品,一经生产出来,立即就被势承灾体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惊险一跃过程,没有产成品直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即不是用产成品直接在市场上交换成货币。但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要继续下一生产过程就必须获得货币资金的补充,谁来补充,这一问题涉及到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自然地质灾害应由政府再投入货币资金,人类直接诱发地质灾害应由诱发者投入资金。尽管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成品没有直接的“惊险的一跃”过程,但仍有产品质量和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别问题存在。显然,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常与实际不符,则必失信于人,企业要在“惊险一跃”中摔伤。如果减灾投入比承灾体的损失还大,那么减灾企业的继续存在就没有意义,“惊险一跃”之后也就难以再获得出资人的投资了。然而,对于出资人来说,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与实际相符的程度却是投资产生效益的关键之一。因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的“惊险一跃”不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而在资金投入之前。信誉程度、企业等级是地质灾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标。

2.3.4社会财富总量即时不增

在市场经济中,一般经济活动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自觉不自觉地从自然界获取物质和能量,增加社会财富。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动用已经获得的社会物质财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经形成的社会物质财富损失,其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如何减少灾害给社会经济和资源带来的破坏与损害。这个特性说明,除非结合其他以经营为目的的工程或间接影响,一般地,地质灾害减灾工程没有资金回流,投入资金的成本都会被安全品的价值即时抵消。

3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经济效益再定义

3.1资源配置的优化

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我们研究经济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与个体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效率不同,对个体经济行为主体来说,少消耗、多产出就可以说是高效率,这对于单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也一样。可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系统,如果在特定时间和资源数量给定的条件下,要产生最大社会福利才有高经济效率。

经济学给出了实现帕累托效率的三个充要条件:一是交易的最优条件,对于消费品,每一个人对每一种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相等。二是生产条件,对有限的资源,每一生产者使用的各种资源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三是产品替代的边际条件,对每一种产品和对消费该产品的每一个人来说,产品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等于消费品的边际替代率。这三个条件也是市场的最优条件。

从这三个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应该分配给地质灾害防治的资源是多少。但是,我们前面提到安全品,尤其是对纯自然因素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防治生产的安全品近乎纯公共物品,而纯公共物品使得市场失灵。因此,要能在宏观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仅靠市场去调节,上述三个条件就实现不了。上述三个条件是严格准确的,理论上可以进行测算分析,找到资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来相当困难。

帕累托效率给出了逻辑严密的经济效率定义,但现实中能够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完美政策不多,大多数情况下,公共政策都会使一些人的处境变坏。为解决这一问题,产生了补偿定理。如果不能实现一个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减,事实上还可以有更优的决策。假如政策A实施时资源利用的状态为原状态,引入政策B并实施后的资源利用状态为新状态。如果政策B的实施,使社会净收益大于实施政策A时的原有状态所获得的社会净收益,就可以认为是一次帕累托改进。受益者可以将其增加的福利转移给福利损失者一部分用以补偿其损失,如果在政策B的实施中没有实现福利转移称为潜在的一次帕累托改进,如果福利转移实现了就称为一次实际的帕累托改进。不管是潜在的改进,还是实际的改进都使资源的配置进一步优化了,经济效率提高了,这就是希克斯-卡尔多补偿检验(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这一思想给出的原则被称为补偿定理。

如果社会净损失必须发生,那么使社会净损失可减少的一次政策改进,也应该是一次帕累托改进。假如政策A实施后的资源利用状态为原状态,此时,不管受损失个体成员各损失多少,社会净损失总和为X1。当改变政策A而实施政策B后,资源利用状态为新状态,在新状态下不管受损失的个体成员的损失如何变化,各是多少,社会净损失总和为X2。如果X1-X2>0,那么政策B就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从政策A到政策B所受损失增加者的增加损失量可以得到补偿。若这种补偿在政策B实施后没有发生,我们也称之为从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潜在的帕累托改进;若实际补偿发生了,我们也称之为从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实际帕累托改进。以此为准则衡量政策的优劣,无疑是正确的。这个认识源于补偿定理,我们姑且称之为补偿定理推论。

3.2经济效益的再定义

通过上面的分析,按经济效益的通常定义,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似乎可以理解为投资者投入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企业生产出安全品的势损失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之比。但是,在通常的经济效益定义中,投入是对生产产品的投入,产出是生产活动的直接结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没有疑问,可是产出就有问题了。安全品的价值独立于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过程之外,并且在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在理论上说不通,这种理解还存在偏差。

补偿定理及其推论从整体着眼使得资源配置更优,已经不再局限于具体的生产过程,而是对比决策的社会净收益,而且个体资源配置优劣必须以整体资源配置优劣为前提。所以,可以依据补偿定理及其推论,把经济效益定义的内涵和外延扩大。我们把不进行投入,也没有产出的决策称为不作为决策或零决策。至此,我们可以把经济效益定义为:相对于零决策的决策产生的社会净收益。为便于比较,经济效益形式以资金利税率的形式表达为宜。显然,这样的定义包含了通常的经济效益定义。

这样定义的经济效益给出了经济效益评价的方法。获益者可以补偿损失者,即使实际补偿没有发生。净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与总费用之差最大,或总收益与总费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见,已有的经济效益定义,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虽然理论上有偏差,但计算式仍然正确。用补偿定理推论来表述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十分顺畅。就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把投入资源看成一种损失,没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势损失X1,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X2,两种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为X1-X2≥r(r是在评价区域内与等量资金可以获得的平均利税额),或(X1-X2)/X2≥nR(R是评价区域内的年平均资金利税率,n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寿命年限)。就地质灾害防治的区域经济效益而言,如果把势损失按大小排队,再把减灾投入相应地列出来,那么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经济效益。现按经济效益从大到小依次排队,当经济效益小到等于其他行业资源投入的平均的资金利税率时,大于或等于这个经济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项目所需资源投入之和,即为当期政府应投入的资源数量。政府投入这样的资源量在宏观上能够接近实现帕累托效率。这就是说,向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资源的边际利税和是递减的,当边际利税和等于其它产业的平均边际利税和时,能够接近于帕累托效率。如果政策B是从无限多个方案中比选出来的,那么,就类似于用弦位法或牛顿法解方程,其解无限接近精确解一样,其资源配置效果无限接近于帕累托效率。

8.  中国地质灾害概况

中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除地震外,还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海水入侵、特殊岩土等多种类型。这些灾害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据初步调查估计,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到1994年底,全国共发生明显破坏作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地震除外)达4万多次;其中,一次死亡数十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千万元以上的比较严重的灾害事件有几千次。各种地质灾害共造成几万人死亡,毁坏房屋达几千万间。此外,地质灾害还破坏铁路、公路和内河航运,破坏土地资源和农作物,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几亿元到几十亿元。现对我国主要地质灾害分述如下。

一、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崩塌、滑坡、泥石流是广泛发生在山地高原地区的地质灾害。它们形成条件和活动规律相近,区域分布密切共生,所以常称为崩滑流灾害。

中国是崩滑流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据初步调查,全国大约有中型以上灾害点3万余处,小型灾害点多达数十万甚至100多万处。1949~1994年的45年间,共发生破坏较大的灾害4200多次,造成重大损失的严重灾害事件至少有900次。

崩滑流灾害分布十分广泛。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中,除上海等个别省(市、自治区)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黔地区,是灾害活动最强烈的地区;其中,川滇山地、鄂西山地、秦岭、黄土高原、燕山山地、辽东山地最严重。该带西部和西北部地区灾害活动较弱,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祁连山和青藏高原的部分地区。东部和东南部地区,灾害活动主要分布在东南丘陵和台湾山地,除局部地区灾害严重外,灾害一般不强。

崩滑流灾害是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之一,其主要破坏作用有下列5个方面。

1.造成人员伤亡

1949~1990年,我国崩滑流灾害至少造成9595人死亡。在城镇、矿区等人口聚集地区暴发的崩滑流活动常造成一次死亡数百人的灾害事件。如:1980年6月3日凌晨,湖北远安县盐池磷矿崩塌,284人丧生;1983年3月7日,甘肃省东乡自治县洒勒山发生大型滑坡,三个村庄被摧毁,死亡237人,重伤27人;1989年7月10日,四川华蓥市溪口镇青龙嘴山发生滑坡后,因暴雨进一步形成泥石流,沿途村庄、工厂被掩埋,221人遇难。

2.破坏城镇、矿山、企业

全国受崩滑流严重侵扰的城市有59座,县城以下的城镇数百个。如重庆市共有体积大于500m3的滑坡129处,崩塌58处,解放以来多次发生活动,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有66处滑坡处于活动或潜在不稳定状态,还有82处可能崩塌的危岩体,时刻威胁着城市的安全。一些城镇,如四川省松潘县、南坪县,云南省兰坪县及新疆库车县等因崩滑流灾害严重,不得不搬迁重建。许多建设在山区的工厂,特别是“三线”工厂,常遭到崩滑流灾害破坏,因此使一些工厂停产或搬迁。如第二汽车制造厂厂区内,共有崩塌、滑坡270处,总体积达750×104m3,十几年来,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严重损失。我国多数矿山不同程度地遭受崩滑流灾害的破坏或威胁,其中以抚顺西露天矿、四川攀钢蓝尖铁矿、华蓥山煤矿、甘肃白银露天矿等数十个矿山尤其严重。

3.破坏铁路、公路、航道,威胁交通安全

全国铁路沿线分布有大型泥石流沟1386条,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滑坡有1000多处,崩塌有近万处。22条铁路干线上,有9980km长的线路受到比较严重的危害或威胁。1949~1990年,因崩滑流灾害造成的较大行车事故180起,33个火车站被淤埋41次,毁坏大型桥梁27座,隧道6个,平均每年中断行车1100h,用于修复整治的工程费约1.5亿元。受害最严重的线路主要有宝成线、陇海线宝天段、成昆线、川黔线、湘黔线、东川线及鹰厦线等。

几乎所有的山区公路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崩滑流灾害的破坏。如川藏公路沿线分布有泥石流沟1036条,滑坡419处,崩塌1525处,受害路段总长3176km。川滇、川陕、甘川、昆洛、成兰、滇黔等公路崩滑流灾害也十分严重。

大江大河两岸是崩滑流灾害的多发区,对内河航运造成严重威胁。如在长江中上游的重庆至宜宾之间的690km河段,发育有滑坡、崩塌和危岩体283处,总体积约15×108m3。金沙江下游的攀枝花至宜宾段,分布有崩塌、滑坡、泥石流935处,平均密度1.2处/km,总体积在35×108m3以上。几十年来,长江中上游两岸多次发生特大规模的崩塌、滑坡活动,给长江航运造成严重危害。如1985年6月12日发生的新滩滑坡,造成堵江停航12d。

4.破坏水利、水电工程

解放以来,我国有数百座水库和水电站遭受崩滑流灾害破坏。仅云南一省遭破坏的水库就有50余座,水电站有360余座。刘家峡水库自1968年蓄水后库岸不断崩塌,到1984年总崩塌量达1250×104m3以上,影响了库容。拟建中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岸稳定性差,库区范围内发育有崩塌、滑坡214处,泥石流沟271条。在三斗坪至江津县的未来库岸地带,发育有5000m3以上的崩塌(危岩)、滑坡体392处,总体积28×108m3;其中,100×104m3以上的灾害体189处。全库岸崩塌(危岩)、滑坡体数量的平均线密度为0.14处/km,平均体积模数为91×104m3/km。如何防治这些灾害对水库工程建设和正常运行是水库建设和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5.影响资源开发,阻碍山区经济发展

为了使山区摆脱贫困面貌,需大力开发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然而在崩滑流活动区,这些经济活动受到严重阻碍。如四川省攀西地区(我国规划中的重要矿产基地),在大约6.6×104km2范围内,发育有体积50×104m3以上的滑坡或滑坡群200余个,为矿产资源开发造成了严重困难。

二、岩溶塌陷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也十分严重。据初步调查,全国有岩溶塌陷2840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为330km2

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市、自治区),以桂、湘、黔、粤、冀、赣、滇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及粤北山地。

岩溶塌陷的危害主要是破坏房屋、铁路、水坝、电站等工程设施和城市、矿山、企业环境。全国发生岩溶塌陷灾害的城市近70个,造成严重破坏的44个,主要有唐山、武汉、昆明、黄石、九江、水城、杭州、柳州等。受岩溶塌陷严重危害的大中型矿山有60多个,主要有湖南恩口煤矿、湖南水口山铅锌矿、湖北铜录山铜矿、广西泗顶山铅锌矿、广东凡口铅锌矿、山东莱芜铁矿等。近年全国铁路沿线发生岩溶塌陷375处,其中危害严重的有55处,受害线路60多段,主要分布在贵昆线、湘桂线以及京广线、沈大线、胶济线的部分线段。有30多个车站受到危害,主要有黄石、大冶、水城、昆明、泰安、瓦房店、柳州、玉林等。近40年来,因岩溶塌陷颠覆列车3次,中断行车达2000多小时。

三、地面沉降

(一)我国地面沉降区的分布

据专门勘查和区域地形变测量结果分析,目前我国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大约有70个。其中,累计沉降量达2m以上的有上海、天津、台北、宜兰、嘉义等5个城市;1~2m的有西安、太原、沧州、苏州、无锡等5个城市;0.5~1.0m的有北京、保定、嘉兴、常州、衡水、阜阳等6个城市。

从区域分布看,地面沉降活动主要发生在我国东部地区,尤其以沿海城市和华北平原等地区最严重。在该区域内,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区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则密集成群或断续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区(带)。主要有下列6个区(带)。

1.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沉降区。

2.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沉降区。这是我国沉降范围最广,沉降幅度最大的地区。地面沉降与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在空间和时间上同步发展。中心区主要在渤海海湾西岸的天津市区及其外围的宁河、安次、南堡、塘沽、静海、大港、黄骅、沧州一带;其次是冀中平原的衡水、冀县、枣强及其外围地区;再次是鲁北平原的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区。

3.南部黄淮海平原的徐州—商丘—开封—郑州地面沉降区。

4.长江三角洲的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

5.汾渭河谷平原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

6.台湾山地边缘的宜兰—台北—台中—云林—嘉义—屏东地面沉降带。

(二)地面沉降的主要危害

1.破坏城市设施,妨碍城市建设

主要表现是:造成房屋和桥梁开裂、倾斜或倒塌;道路凹凸不平或开裂;地下管道错裂失效;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下沉或被水淹没;抽水井管上升,设备须不断更新等。例如:上海市外轮停靠的码头,原标高5.2m,1964年下沉到3.0m,高潮时被水淹没而无法装卸,耗资900多万元进行加高后方可使用;西安市排水管道屡遭破坏,每年花费100多万元进行维修、改建;上海苏州河原来每天运输吞吐量(100~120)×104t,60年代以后减少了一半;天津塘沽海门大桥,两端沉降差达135mm,引桥发生错裂,使这座跨度为64m的开启式提升桥不能按原设计提升,影响了海河航运。

表2-1我国部分城市地面沉降灾害情况简表

①抽水指抽取地下水,下同。

地面沉降还导致观测和测量标志失效,使河流水位、海洋潮位、地形高程失真,给城市规划和建设造成困难。

2.积水滞洪,水患和潮灾加剧

严重的地面沉降活动,把一些城市置于洪水和海潮威胁之下,具体表现如下。

(1)滞汛积水地面沉降城市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滞汛积水问题,不仅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而且常使地下室和低层建筑物在汛期被水侵没,造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例如:天津市1977年7月下旬因暴雨积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元以上;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在1986年和1988年因积水造成的物资损失达100多万元。

(2)洪水威胁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一般地势低平,且大多沿河发展。地面沉降活动不仅使城市高程进一步降低,而且拦河堤坝等防洪设施因沉降而发生破坏。因此,一些城市御洪能力不断下降,出现严重的水患威胁。例如天津市海河干流两岸防洪堤,自1959年来普遍下沉1~2m,而且一些堤段因不均匀沉降出现许多裂缝,加上河道淤积影响,使海河泄洪能力由原来的1200m3/s降到400m3/s以下。遇到一般较大汛情,全市即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如1990年汛期,海河泄洪130m3/s已显困难,如再遇1963年规模的特大洪水,将导致极其严重的损失。上海市区在20年代地面一般高程为4~5m,60年代后普遍降到3.5m以下,部分地区只有2m左右。伴随地面沉降活动,黄浦江、苏州河水位不断上升超过警戒水位的现象频繁发生,并多次出现黄浦江水倒灌,淹没市区的现象。为了确保城市安全,1956年开始沿江修建防汛墙,此后伴随地面沉降的发展,先后5次进行改建和加固,投资达4亿多元。目前,上海市区共建防汛墙224km,郊区建34km,外滩一带墙高已达2.3m,预计到2030年,还须再加高到2.7m左右才能防御黄浦江水。类似情况在其它一些地面沉降城市也普遍存在。

(3)潮灾加剧在滨海地区,地面沉降活动使陆地地面高程下降,海平面相对上升,导致海水侵袭和风暴潮灾害加剧。如天津塘沽地区,近几十年来相对海面上升50cm,而地面高程普遍下降到2m以下,局部降到平均海平面以下,最低处(塘沽河滨公园)为-3.3m。与此同时,滨岸防潮堤不但大幅度沉降,且发生局部开裂;许多防潮闸——耳闸、二道闸、海河闸、金钟闸等下沉0.4~2.6m。在这种情况下,天津沿海灾害性风暴潮日趋严重,其频度、强度和造成的损失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如1985年8月2日和19日发生的风暴潮,使海水越过防潮堤闸涌入陆地,塘沽一些地区水深达1.3~2.0m,大量企业单位被淹,受灾居民1万多户,直接损失1.3亿元。近年来,宁波市沿甬江上溯的潮水也多次越过防潮堤闸,淹没沿岸码头、仓库、工厂和居民区,造成严重损失。上海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风暴潮灾害也日益严重,不但潮位越来越高,而且高潮频次也不断增加,风暴潮造成的损失愈来愈大。1962年8月,7号台风袭击上海,吴淞口潮位高5.38m,苏州河口水位4.76m。在猛烈的潮水冲击下,防汛墙出现46处决口,半个市区进水,南京东路水深0.5m,直接损失达5亿元。

四、地裂缝灾害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

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了三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一)汾渭盆地地裂缝带

自六盘山南麓的宝鸡,沿渭河向东经西安到风陵渡转向NE方向,沿汾河经临汾、太原到大同,发育有一个宽近100km、长近1000km的地裂缝带。该带沿汾渭盆地边缘断裂带内侧的第四纪沉积区延伸。各地区地裂缝的成因、活动方式等具有基本一致的特征。自6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灾害性地裂缝,70年代中期以来活动加剧,使西安、大同、宝鸡以及周至、临潼、渭南、华县、蒲城、韩城、万荣、运城、绛县、临汾、洪洞、祁县、太谷、榆次等近50个市、县出现较严重的地裂缝灾害。

该地裂缝带自南向北可大致分为四个段落。

1.渭河盆地地裂缝

该区地裂缝分布在渭河两岸地区,以西安市地裂缝规模最大,危害最严重。此外,千阳、宝鸡、周至、武功、兴平、礼泉、三原、临潼、长安、渭南、蒲城、华县、华阴、大荔等20个县、市也发生不同规模的地裂缝。这些地裂缝给当地人民生活和工程建筑以及土地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如地处华山北麓的蓝田、华县、华阴,自1971年以来出现多处地裂缝,至今仍在发展。在华山半导体厂内,有两个以近EW向为主体,兼有SN向和NE向的地裂缝带。其长度分别为200m和250m;宽度分别为70m和100m,使刚刚建成投产和一些正在施工的车间、仓库等主要建筑物开裂,局部发生下沉达14.6cm,虽经多次加固处理,但始终不能摆脱地裂缝危害。在华山汽修厂亦有两条近EW走向的地裂缝带。其总宽200~300m,长约500m。在其影响范围内的5幢家属楼和其它建筑设施,相继发生大面积裂缝和变形,铁路路基也下陷变形;虽然每年耗费大量资金加固,但裂缝持续发展,防治效果不佳。陕西化肥厂于1972年建成,尚未投产,厂房即发生裂陷,下沉量达20~50cm,多次加固修理,仍未取得安全效果。

2.运城盆地和临汾盆地地裂缝

地裂缝分布在涑水河和汾河两岸的运城、夏县、合阳、韩城、万荣、闻喜、绛县、侯马、翼城、襄汾、临汾、洪洞等约20个县、市。这些地裂缝主要延伸方向为NEE、SN、NE、NW四组,单条长度为几十米到100m以上,宽度一般为0.4~0.2m,可见深度为0.2~0.3m。多条地裂缝常常组合成带,有时沿一个主导方向呈线状或串珠状延伸,构成长达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的地裂缝密集带;有时不同方向的地裂缝相互交叉,构成密集的地裂缝集中区。分布在工厂、村落、田野中的地裂缝,对房屋建筑和土地资源造成危害。例如1983年7月28日傍晚和29日早晨万荣县两次暴雨后,该县薛店村在29日9时30分地面开裂。地裂缝长1.5km;一般宽为1~2m,最宽达5.2m;一般深1.5~3.0m,最深达12m。大量积水顺缝一泄而光。裂缝所经之处,房屋开裂或倒塌,受损房屋300间(受害居民67户)。村内一口深223m、造价6万余元的机井也因而塌毁。1984年6月,绛县电厂地裂。地裂缝长50m,宽40cm。家属宿舍也随之开裂。运城东北的半坡乡,一条NE向延伸的地裂缝(长约9km,宽0.3~1.0m),造成数十间民房开裂,田地成为破碎的沟地。

3.太原盆地地裂缝

地裂缝主要发生在太原市南部的榆次县、太谷县、祁县等地。榆次县北部王湖至聂村一带,1982年出现4条近SN向的地裂缝,组成长约500m,宽约15m的地裂缝带,裂缝深2.5~3.0m,最深12m。处于地裂缝发育带内的省储备局仓库、地区变电所和部队等单位的办公楼、食堂、家属宿舍等建筑物出现大量裂缝,成为危房或者废弃。

4.大同盆地地裂缝

地裂缝主要发生在大同市,以市区西南边缘的大同机床厂一带最严重。地裂缝始见于1977年,发生在剧场街9号楼附近,长200m,使9号楼出现裂缝。80年代以后,地裂缝迅速发展,1986年延伸到1000m,1988年和1989年进一步发展到5000m,至今仍在活动。地裂缝走向NE57°,宽1~6cm。其南盘相对下滑,垂直相对位移2~5cm,最大18cm。地裂缝破坏带宽5~20m,所经之处,房屋墙体和过梁开裂,门窗变形,管道错动。机车厂8幢居民楼和食堂、学校等公用设施严重受损,受灾建筑面积29141m2,危害居民290户。除市区外,在北部天镇县的滹沱店、孙家店、顾家湾、宣家塔和阳高县的罗文皂以及大同市东南官道村等地,在1982~1984年前后亦发生不同规模的地裂缝,民房和田地受到破坏。

(二)太行山东麓倾斜平原地裂缝带

该地裂缝带始于1966年。该年3月在邯郸市电台和国棉一厂首先发生地裂缝活动。此后,不但在该市迅速发展,而且河北平原和豫北平原的许多地区相继发生日益严重的地裂缝活动,很快形成一个沿太行山东侧和东南侧倾斜平原延伸的地裂缝分布带。其北起保定,向南经石家庄、邢台、邯郸进入豫北的安阳、新乡、郑州一带以后,向西延伸,经洛阳达三门峡一带,与渭河盆地和运城盆地的地裂缝带相连,全长约800km。共有50多个县市发现400多处地裂缝。其中,河北省有39个县市、200多处,主要有易县、容城、涞水、保定、定县、博野、正定、藁城、束鹿、宁晋、新河、柏乡、临城、无极、南宫、邢台、南和、永年、邯郸、肥乡、广平、鸡泽、大名等;河南省约15个市县、100多处,主要有南乐、清丰、汤阴、浚县、辉县、获嘉、新安、渑池、三门峡、陕县、灵宝等。

分布在城镇和企业、矿山的地裂缝,对房屋和其它工程造成了严重危害。河北省邯郸市1963年发生地裂缝活动。1966年以后地裂缝迅速发展,在国棉一厂、电台、汽车修配厂及前郝村等地形成三条地裂缝。裂缝单条长度为185~700m,组合长度3~8km。地裂缝损坏楼房7处,平房数十间,错断管道2处,破坏围墙10堵,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发生在农村的大量地裂缝,除破坏民房、道路外,还对耕地和水利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三)大别山北麓地裂缝带

1974年在大别山北麓的山前倾斜平原地区出现了大量地裂缝,主要分布在豫东南的固始、商城、淮滨、潢川、息县和皖西南的霍丘、颖上、寿县、六安、金寨、阜南等11个县市,其范围南北宽近100km,东西长约150km,可大致分为三个近EW向延伸的地裂缝密集带:北带从息县夏庄经淮滨县城、固始三河、霍丘周集至寿县;中带从潢川隆古、城关、桃林,经固始分水,至霍丘河口、列李集;南带从潢川仁和,经商城、金寨北部和固始、霍丘、往东延至六发县境内。每带宽15~20km,带内地裂缝密集,带间地裂缝比较稀少。单个地裂缝规模不等,长度一般在10~300m以上,宽10~50cm,个别达1m左右,深一般3~5m。

1976年唐山地震前后,大别山北麓地裂缝活动加剧,其范围几乎扩展到整个淮河流域和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在豫、皖、苏、鲁四个省中有152个县市出现了地裂缝,形成三个规模较大的地裂缝分布带:一是从大别山北麓的信阳、六安向东到南通、如东的EW向地裂缝分布带,其地裂缝除在潢川至寿县一带进一步发展外,在东部的马鞍山至如东一带也出现不少地裂缝;二是周口—阜阳—寿县和商丘—永城—蚌埠两个相近平行延伸的NW向地裂缝分布带;三是沂水—郯成—宿迁NNE向地裂缝分布带。

(四)其它地区的构造蠕变地裂缝

除上述三个大规模地裂缝带外,在其它地区还有一些零星的地裂缝或小规模地裂缝带。它们亦主要分布在华北的晋、冀、鲁、豫地区。如1988年在豫东平原上蔡县黄埠乡和太康县朱口乡发生的地裂缝活动,造成黄埠乡尚庄、杜庄等5个自然村,朱口乡的洼陈、二甲张等12个自然村的许多民房的墙体、门窗开裂0.5~6cm,当地群众惊恐不安。山东省淄博市南定玻璃厂和傅家、大徐家等地,自1985年以来,地裂缝活动持续发展,在玻璃厂厂区内形成一条近南北向延伸达300m以上的地裂缝,使主车间和其它一些工厂建筑、地面和墙体出现无数条2~30cm宽裂缝,工厂被迫搬迁;在傅家和大徐家,除上百户民房严重开裂外,田野、耕地之中亦出现多条延伸数百米的地裂缝。1989年,淄博市旦村水库的偏坝和附近地面亦发生开裂,使水库安全受到威胁。

五、海水入侵

海水入侵是由于滨海地区地下水动力条件发生严重变化,造成海水或高矿化咸水向大陆淡水含水层发生的入侵现象。海水入侵主要发生在城镇、矿山地区,通常是由于强烈开采或疏干地下水,使地下水水位持续大幅度下降形成的。其主要危害是破坏地下水水源,进而影响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

我国滨海地区发生明显海水入侵的地区主要有辽宁大连、河北秦皇岛、莱州湾和胶州湾沿岸、广西北海市等地。全国累计海水入侵面积在1000km2左右,最大入侵距离超过10km,最大入侵速率超过400m/a。

大连市海水入侵发生在1976年以后;到80年代末,海水入侵地区有12处,以大连泡、金县、南关镇、甘井子、营城子最严重,其次为革镇堡、大魏家、金纺、后盐村、周水子、牧城驿、龙眼井。入侵的累计面积为230km2,氯离子含量300~1000mg/L,最高超过7000mg/L。这些地区的地下水水源地遭到严重破坏,加剧了大连市水资源供需矛盾。

秦皇岛海水入侵发生在北戴河海滨区的枣园水源地,入侵面积24km2,氯离子含量500mg/L以上,水源地濒临报废。

山东省莱州湾、胶州湾沿海地区,是近年海水入侵灾害最严重的地区。截至1991年4月,累计海水入侵面积为431.2km2,地下咸水扩侵面积为299.5km2,累计730.7km2。主要发生在莱州市、龙口市、烟台市,其次为青岛市、胶州市、招远县,再次为蓬莱县、长岛县、牟平县、海阳县、胶南市等地。海水入侵活动使地下水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灾害区44.5万人无淡水使用。灾害区人民由于饮用劣质咸水,使身体受到严重危害,甲状腺肿、氟骨症、氟斑牙等地方病患者剧增,达40余万人。海水入侵还造成了土地资源严重退化,盐渍化发展,农业生产不断下降,粮食累计减产(30~45)×108kg。

其它地区还有一些小规模的海水入侵活动,虽然目前危害尚不严重,但存在不同程度的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六、膨胀土的胀缩灾害

膨胀土是一种胀缩能力极大的粘性土,对工程建筑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它使房屋等建筑地基发生变形,进一步引起房屋沉陷开裂;对铁路、公路以及水利工程的危害也十分严重,导致路基变形,铁轨移动,大坝开裂等,破坏了运输安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我国膨胀土分布广泛,主要发育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的205个县(市),其中以云南、广西、河北等地区尤为发育。如湖北省郧县县城,因丹江口水库蓄水而迁建,新城址膨胀土十分发育,严重受害房屋25.9×104m2,占全部房屋建筑的70%;其中,倒塌和被迫折毁房屋近10000m2。因破坏严重,县城被迫再次易地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类似灾害在湖北宜昌、贵阳、枝江、应城、孝感、云梦、新洲和广东省的广花盆地、东莞盆地、雷洲半岛,河南的平顶山市、南阳市,山西省泌水盆地,广西南宁,安徽合肥、泗县、蚌埠,云南蒙自、鸡街,四川成都,山东临沂、泗水,河北邯郸等地也有发生。

9. 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应该对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制定专门的防灾预案;在汛期,特别是暴雨期间应该进行应急调查。

(1)滑坡前缘宏观调查。当滑坡前缘出现地面鼓胀、地面反翘或者建筑物地基出现错裂时,应注意详细查看滑坡整体的变形拉裂情况,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请具有滑坡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一步察看。

滑坡前缘隆起

滑坡前缘挡土墙下地基冒水,阻滑力差,易于破坏

(2)滑坡中部宏观调查。当滑坡稳定性较差时,可能在滑坡中部出现地面拉裂缝、次级台阶,并使建筑物出现有规则的拉裂变形。但是,应注意由于局部地形起伏或由于人工堡坎和挡墙未坐落在稳定的地基体上而出现地面裂缝,或由于建筑质量差而开裂,不要误判为滑坡的变形滑动。

滑坡中部变形导致建筑物鼓胀错裂

堡坎未坐落在稳定地基上,局部滑坍

(3)滑坡后部宏观调查。当滑坡后缘出现贯通性的弧形拉裂,并出现向后倾斜的下座拉裂台阶时,必须尽快采取避让措施,将滑坡区的居民尽快转移,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后缘新出现弧形贯通下错裂缝,显示滑坡将发生整体滑动(四川丹巴,2006)

(4)崩塌宏观调查。当高陡斜坡危岩体后缘裂缝明显拉张或闭合,出现新生的裂缝,应该进一步进行地面调查,横跨裂缝布置若干简易监测剖面,了解变形拉裂情况,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当危岩体下部出现明显的压碎张裂带,并形成与上部贯通的裂缝时,表明发生崩塌的危险极高,应该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请具有地质灾害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一步察看。

(5)泥石流宏观调查。泥石流沟口通常是发生灾害的重要地段。在应急调查时,应该加强对沟口的调查。仔细了解沟口堆积区和两侧建筑物的分布位置,特别是新建在沟边的建筑物。调查了解沟上游物源区和行洪区的变化情况。应注意采矿排渣、修路弃土、生活垃圾等的分布,这些物质在暴雨期间可能会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

民居建于泥石流沟边,特别是上游滑坡堵沟溃决时,非常危险

(6)地质灾害高发区房屋的调查。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地质灾害高发区点多面广的难题,集中力量对有灾害隐患的居民点或村庄的房屋和房前屋后开展调查。

对建于山区的已出现地面开裂房屋,要加强监测

位于崩塌隐患前缘的房屋,汛期应纳入地质灾害预案

汛前应开展房屋周边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隐患

10.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济学原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

在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包括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兴工动料构筑减灾工程都是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

在地质灾害的定义中,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了危害,生产和生活活动受到了阻滞,资源和环境受到了破坏,这时成灾区范围内人类的生命、财产、生产及生活活动、资源和环境称为承灾体。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以提供承灾体安全为产品的经济活动。我们把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提供的承灾体安全称为安全品。

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产出的是安全品,安全品的价值不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价格得以实现。假设决定对某一泥石流易发区进行勘查,即决定投入资金进行勘查。经过招投标竞争,甲企业以100万元勘查工程价款中标。经勘查得出结论,年内有暴雨,且暴雨必定引发特大型泥石流。承灾体为一座工厂,其全部财产,重置价1000万元,20户居民,其全部财产200万元,该区再无其他财产。经科学分析,若无防灾工程,也不迁移,则暴发泥石流时,居民财产百分之百被毁,即200万元;企业财产50%受损,即500万元。若迁移居民和企业,需耗费500万元,若兴建防御工程,至少需2000万元,我们选择转移居民和企业财产的做法。假定甲企业得出的结论和损失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减灾工程的经济效益是(200×100%+1000×50%-500-100)÷(500+100)=16.66%,安全品的价值实现了70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不投入资金进行减灾活动,承灾体的损失将是700万元,而减灾活动的结果是使承灾体获得了安全,支出的是500万元迁移费用和投入的100万元勘查费用。以绝对数表示的经济效益是100万元。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承灾体不是一个工厂、20户居民的财产,而是一个城区的500户居民,10个工厂,一所学校,其价值分别是5000万元、10000万元和300万元,而迁移费用2000万元,泥石流毁损各工厂和居民财产的百分比不变,毁损学校财产的价值为三分之二。此外,灾后治理发生的费用也是灾害发生的损失,设为210万元。那么,我们选择兴建防御工程,这时按已有的经济效益定义,投资的经济效益是(5000+5000+200+210-2000-100)÷(2000+100)=386.19%。即不投资进行减灾活动,承灾体的损失是10410万元,投资防御后承灾体获得安全,这个安全是以2100万元的投入换来的,安全品实现的价值是10410万元,其净效益为10410-2100=8310万元。由此可以看到,安全品的价值就是承灾体在受到地质动力作用时最大可能损失的价值;安全品的价值,不论是转移了承灾体还是通过防治工程使灾害体消失了危害之势,只要承灾体获得了安全,安全品的价值就实现了。

二、安全品生产活动的特殊性

(一)产品用途的单一性

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劳动对象是客观地质体。人们根据已有的认识,对客观地质体进行勘查,当然首先是可能成灾的区域,尤其是成灾严重的区域。为了保证承灾体的安全,经过论证,对于极易成灾,且一旦成灾,则灾度很高的点要兴工动料建造防御工程,改变地质体应力状态。就过程而言,对客观地质体的认识是勘查过程,这与地质勘查一样。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地质灾害勘查企业多来自于地质勘查行业。对于兴建工程,地质体改变应力状态这一阶段又类似于建筑业,兴工动料,生产单件性产品。虽然少数减灾工程除了具有减灾功能外,还可以结合具体条件综合开发其他产品,但我们的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遇有这种情况可以分开评估。

(二)安全品是一种公共物品

承灾体是宽泛的概念,我们不能排除防治区域内任何人及其所有物从地质灾害防治中获得安全,也不会因为区域内多有一个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安全品的公共性决定了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出资人必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三)安全品生产活动中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工业的资金,从用货币在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开始,经过生产过程生产出产品,再用产品从市场交换回货币资金,这样一个过程又一个过程循环运动。其中一个环节受阻,整个资金运动就会停止。事实上,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也要接续不断地完成这4个环节,防治活动才能不断地进行下去。我们来分析资金运动过程的特殊性。

1.决定生产过程是否进行的是业主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用货币资金从市场上购进生产要素,获得具有专业知识的劳动力和劳动手段,为勘查活动做准备,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没有差别。完成生产准备之后,资金进入生产过程。劳动力与劳动资料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对客观地质体可能发生地质动力现象的情况获得认识。一般要做出三种选择,一是成灾可能性很小,即使成灾灾害损失很小,不必采取预防措施;二是成灾可能性较大,灾害损失也较大,但种种原因使得兴建工程,改变客观地质体的应力状态并不经济,这时可选择转移承灾体;三是必须兴建防灾工程。做出决定之前,需要进行方案比选的效益分析。做完选择并实施后,生产过程就结束了,资金进入了产成品状态,这一环节与工业企业也没有差别。但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生产要素进入企业之后,与工业企业不同,劳动对象不像工业企业那样,购进材料加工处理,购进什么材料,从哪里购都由企业自己决定。地质灾害防治企业对自然地质动力现象进行勘查之前,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才能进行。这是资金运动过程中与工业企业的资金运动在空间位置确定上的差异,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的反映。

2.产成品没有实物形态

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结束,产成品有时要在企业留滞一段时间。产成品一般是实物形态。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产出的安全品不会在企业留滞,没有实物形态,具有信息产品的特征。

3.“惊险的一跃”在生产过程进行之前

工业企业的产成品要在市场出售换回货币资金。这一环节完成,资金就完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产品的物质生产过程也就完成。这一阶段是价值实现阶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马克思说这是“惊险的一跃”。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产品的质量性能,产品个别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的差别,都要在这一环节上表现出来。如果产品不是社会所需要的产品,那么就卖不出去,产成品就完不成“惊险的一跃”。如果产品的质量、性能不高,那么买者就不愿买,或低价卖或销售不畅,完成“惊险的一跃”就很困难。产品的价格要以市场上的价格表现出来。售价与成本之差是产品生产者的利税,如果售价高于成本,那么产成品转化为货币资金,也就大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否则转化的货币资金或等于或小于投入的生产要素成本,企业就没有利润。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企业的产成品是安全品,一经生产出来,立即就被承灾体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惊险一跃过程,没有产成品直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即不是用产成品直接在市场上交换成货币。但是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要继续下一生产过程就必须获得货币资金的补充,谁来补充?这一问题涉及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特有的经济关系:自然地质灾害应由政府投入货币资金,人类直接诱发地质灾害应由诱发者投入资金。尽管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产成品没有直接的“惊险的一跃”过程,但仍有产品质量和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别问题存在。显然,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常与实际不符,则必失信于人,企业要在“惊险一跃”中摔伤。如果减灾投入比承灾体的损失还大,那么减灾企业的继续存在就没有意义,“惊险一跃”之后也就难以再获得出资人的投资了。然而,对于出资人来说,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对地质动力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认识结论与实际相符的程度却是投资产生效益的关键之一。因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企业的“惊险一跃”不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而在资金投入之前。信誉程度、企业等级是地质灾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标。

4.社会财富总量即时不增

在市场经济中,一般经济活动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自觉不自觉地从自然界获取物质和能量,增加社会财富。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是动用已经获得的社会物质财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经形成的社会物质财富损失,其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如何减少灾害给社会经济和资源带来的破坏与损害。这个特性说明,除非结合其他以经营为目的的工程或间接影响,一般的,地质灾害减灾工程没有资金回流量,投入资金的成本都会被安全品的价值即时抵消。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的再定义

按经济效益的通常定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常被理解为投资者投入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企业生产出安全品的可能损失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之比。假定这样理解准确无误,那么表述方式可以多样,可以用绝对数的方式表达为可能损失减去投入资金的差额,也可以用资金利税率、产值利税率的方式表达为相对数。为便于与其他行业比较,采用资金利税率的形式最好。至于地质灾害防治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同建筑企业相似,是减灾投入经济效益之外的另一回事,但减灾企业是实现减灾经济效益的载体。像假定的例子一样,针对特定的灾害地点防治投入的效益是单个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价单项投资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两个数值,一是如果发生灾害,承灾体的最大可能价值损失有多大,二是项目的投资。有了这两个指标,单项投资的效益就可以评价了。

但是,按经济效益通常的定义,投入是对生产产品的投入,产出是生产活动的直接结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没有疑问,可是产出就有问题了。安全品的价值独立于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过程之外,并且在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在理论上说不通,这种理解还存在偏差。

补偿定理及其推论从整体着眼使得资源配置更优,已经不再局限于具体的生产过程,而是对比决策的社会净收益,而且个体资源配置优劣必须以整体资源配置优劣为前提。所以,可以依据补偿定理及其推论,把经济效益定义的内涵和外延扩大。我们把不进行投入,也没有产出的决策称为不作为决策或零决策。至此,我们可以把经济效益定义为:相对于零决策的决策产生的社会净收益。如果定义为相对于零决策的决策产生的社会净收益和资源投入的和与资源投入的比也一样,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在我们的评价模型中还是采用资金利税率的形式。显然,这样的定义包含了通常的经济效益定义。

这样定义的经济效益给出了经济效益评价的方法。获益者可以补偿损失者,即使实际补偿没有发生。净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与总费用之差最大,或总收益与总费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见,上面朴素理解的经济效益定义,虽然理论上有偏差,但计算式仍然正确。用补偿定理推论来表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十分顺畅。就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把投入资源看成一种损失,没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可能损失X1,有资源投入时的损失为投入的资源X2,两种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为X1-X2≥r(r是在评价区域内与等量资金可以获得的平均利税额),或(X1-X2)/X2≥R(R是评价区域内的年平均资金利税率)。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区域经济效益

补偿定理及其推论,不仅为定义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基础,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评价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的简单易行办法。如果把可能损失按大小排队,再把减灾投入相应的列出来,那么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经济效益。现按经济效益从大到小依次排队,当经济效益小到等于其他行业资源投入的平均的资金利率时,大于或等于这个经济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项目所需资源投入之和,即为当期政府应投入的资源数量。政府投入这样的资源量在宏观上能够接近实现帕累托效率。这就是说,防治地质灾害投入资源的边际利税和是递减的,当边际利税和等于其他产业的平均边际利税和时,能够接近于帕累托效率。

由此可以看到,虽然整体投资是由单项投资构成的,但还不能简单相加求得整体经济效益。此外,从地质灾害防治企业资金运动过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减灾活动是否进行是由投资者决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责任人造成的地质灾害损失要由责任人赔偿,灾后要由责任人治理。自然地质灾害的防治要由政府投资。为了查清哪里易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如何,政府要组织人财物力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圈定不同地质灾害危险等级的区域,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都构成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对于有地质灾害发生危险的区域,政府还要预防监测,预防监测发生的费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投入。我们把上述两项费用统称为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基础投入。严格地说,政府有关地质灾害日常管理费用也属于基础投入,但是,考虑这部分费用不便于与其他财政支出分开,就不列入基础投入了。政府的基础投入加上专项投入是政府对于自然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全部投入。基础投入是地质灾害防治区域经济效益的构成因子,但却不是单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的直接构成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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