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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防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提醒函

发布时间: 2021-03-05 22:50:20

1. 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1〕 号

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省 (区)国土资源厅:

据气象预测信息,8月20日至 22日,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黄淮等地将出现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暴雨,累积雨量一般有 25 ~ 60 毫米,局部可达 100 ~120 毫米,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我部高度重视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部领导批示要求各有关地方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加强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相关省 (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将防范工作落实到各危险区、隐患点。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雨情,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向市、县、乡镇、村负责同志、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

三、强化巡查排查和临灾避险。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特别是突发暴雨容易引发点多面广的地质灾害,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省 (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在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76 号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 年 5月20日至 24日,南方地区将出现一次中到大雨降雨过程,局部地区有大雨或暴雨。请各地高度重视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作出部署,切实做好应对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关地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群测群防员的作用。

二、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雨情,及时将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市、县、乡镇、村负责同志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

三、强化巡查排查和应急避让。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消除防范盲区。一旦发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极端降雨条件下,要果断组织隐患点周边受威胁人员提前撤离。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送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力争第一时间赶赴险情和灾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3.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4·20”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引发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地震灾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避灾临时安置点、灾后重建选址和灾害评估工作,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安全保障。尽最大努力防止群死群伤。在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同时,其他各省(区、市)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确保工作主动

各地要分析形势,严判趋势,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这一生命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坚持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确保更加积极主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地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商有关部门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力争建立长效机制,加快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的建立,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人。

三、强化合作,确保工作到位

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合作,根据雨情、水情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与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确实做好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和学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避险,确保群众安全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在汶川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派专家和专业队伍驻守,及时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依靠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强化预防避让,尽力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1日

4. 关于做好第号强热带风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1〕3 号

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 (区)国土资源厅:

据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第8 号强热带风暴 “洛坦”已生成,目前正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有所加强,可能影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国家防总于 2011 年 7月28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防御热带风暴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强热带风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密切关注 “洛坦”走向,凡是气象部门预报台风路径和受台风影响可能出现高强度降雨的区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将台风和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作为目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要迅速部署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山区丘陵区的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和库区就近后靠的居民点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落实隐患点应急预案。

三、按照地方政府统一安排,主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工作,出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起动实施应急预案,果断撤离高强度降雨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地要按照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专报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各地要立即组成工作组,迅速赶赴气象部门预报的台风经过和引发强降雨的区域,检查各项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真正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5. 关于做好第号台风“南玛都”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1〕7 号

浙江、福建、江西、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1 年第 11 号台风 “南玛都” 已于 8月31日02 时 20 分在福建省晋江市沿海登陆。据中国气象局预报,受 “南玛都”和西南季风的共同影响,8月29日至 9月2日,浙江中南部、福建大部、江西东部、广东东部等地有大到暴雨,累计雨量有100 ~250 毫米; 福建东部、浙江南部有大暴雨,局部地区有特大暴雨,降雨量可达 400 ~550 毫米。为切实做好此次台风 “南玛都”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地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强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要迅速部署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山区丘陵区的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库区就近后靠的居民点、旅游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落实隐患点应急预案。

三、按照地方政府统一安排,主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工作,如出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实施应急预案,果断撤离高强度降雨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地要按照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专报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6. 关于做好第号超强台风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应急办函〔〕4 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省 (市)国土资源厅 (局):

据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第9 号超强台风 “梅花”已生成,目前正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预计将于 5日中午前后进入东海东南部海域。6日至 7日则转为向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浙江中北部到江苏南部一带沿海靠近,并可能于 7日前后在浙江台州到江苏启东一带登陆。也有可能在这一带转向北上,登陆山东半岛。2011 年 8月4日国家防总召开视频会议,部署防御超强台风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超强台风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 “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克服麻痹思想,将台风和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作为目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密切关注 “梅花”走向、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要迅速部署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山区丘陵区的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库区就近后靠的居民点、旅游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落实隐患点应急预案。

三、按照地方政府统一安排,主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工作,如出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实施应急预案,果断撤离高强度降雨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地要按照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专报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各地要立即组成工作组,迅速赶赴气象部门预报的台风经过和引发强降雨的区域,检查各项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真正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当前突发地质灾害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12年入冬以来,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雨雪冰冻异常天气。当前,由于气温逐渐回升,冰雪融化下渗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任务艰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务必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工作的指示精神,部领导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加强指导,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群测群防监测员的作用。

二、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预报预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做好群测群防队伍的组织和动员,密切关注危险区、隐患点。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偏远地区及地灾高发区预警信息的发布。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同志要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负责同志要轮流带班指导,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四、及时报送信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一旦出现重、特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核送信息,立即报告并即时启动应急响应,要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帮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五、妥善处置灾情,准确发布信息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遇有重、特大突发地质灾害,要以最快速的反应,及时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会造成人员伤亡,极易造成较大范围社会恐慌,各地应做好应急准备,要在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以免影响社会稳定。

国土资源部

2013年1月29日

8. 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通知书怎么填写

(1)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2)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内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容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对其监督管理;(3)管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4)组织编写有关标准、规范;(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6)负责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7)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及纠纷调处。

9.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入汛以来,我国降水总体偏多,共出现7次区域性暴雨过程。截至本月23日,今年强降雨诱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已造成214人死亡、30人失踪。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主汛期(6-8月),吉林东南部、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西大部、山东、河南东北部、江苏东北部和南部等地区降雨偏多。其中,辽东半岛、天津、河北东部、山东半岛等地区偏多2-5成,陕西北部、甘肃河西、青海大部、四川西北部、西藏东北部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芦山地震灾区雨量充沛、诱发灾害可能性大。根据6月19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3号)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请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扎实完成汛期防灾减灾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救灾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防灾减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救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抗灾防灾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认真做好灾情管理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雨情趋势分析与预判报告。完善灾情会商与协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地震灾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需要采取措施的必须措施到位。加强灾情数据管理,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和会商核定工作。

三、强化巡查排查和临灾避险,加强督促检查

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复查,对所有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要加强对中小学、卫生院、敬老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排查。要抓紧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加强专业培训与科普宣传,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要特别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10. 关于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有关防范工作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日,云南、广西、四川省(区)等地连续多次发生地震,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雨雪异常天气,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加。云南、广西等省(区)在地震发生后,立即派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组赶赴地震现场,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应急调查、排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防范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两会”将至,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依然艰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继续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地震影响和气候变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值守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预报预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发生地震和强降雨雪后,要即刻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和复查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切实加强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尤其对于公路、铁路以及建设项目施工地区,要加强对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责成有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排危除险措施,以消除隐患。

三、继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尤其是“两会”前后,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负责同志要轮流带班指导。要继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一旦出现重、特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核对报告信息,并即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帮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部。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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