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厦铁路502段工程地质情况
⑴ 山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省认真组织人员对当前地质勘查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地质勘查年末职工总数56318人,较2005年增加了2807人。从事地质勘查人数14071人,比2005年增加了633人。具有勘查资质单位81个,其中高级技术员1371人,比2005年增加了213人,中级技术员2671人,比2005年增加了232人,离退休人员18384人,比2005年增加了43人。离退休经费26055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5078万元。
二、属地化地勘单位情况
我省属地化国有勘查单位有2个。
(一)山西省煤炭地质局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至,本系统勘查单位为13个,有8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占全局单位的88.89%;国家规定的13类资质中,全局共占8个,占资质类别的61.54%;各类各级资质共38项,甲级有15项,占总数的39.47%;乙级有13项,占总数的34.21%;丙级有10项,占总数的26.32%。资质类别、专业分布情况为: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等8个类别。
年末职工人数4011人,与2005年对比没有变化。其中年末地质勘查从业人员2439人,包括技术人员1328人(地学专业547人,高级技术人员254人,中级技术人员620人),比上年增长4.48%。本期平均人数3845人,劳动者报酬合计9353.68万元,劳动者报酬比上年增长9.67%。另外,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为2054人,离退休费用合计4444.83万元,费用比上年增长16.03%。
全局2006年总资产52757.79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3450.28万元,专用仪器设备7307.69万元,总资产比2005年增加11709.86万元,增长28.53%,生产性设备增加4071.81万元,增长43.42%,专用仪器设备增加1463.64万元,增长25.04%。
2006年总负债26465.90万元,比2005年增加7299.08万元,增长38.08%。
2006年总收入43770.51万元,比2005年增加9340.19万元,增长27.13%。
2006年总支出35860.34万元,比2005年增加4596.55万元,增长14.7%。
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情况:省内主要有矿业权价款项目和少量的国家财政及补偿费项目,其中省矿业权价款项目8000余万元,国家财政及补偿费项目500余万元。
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情况:主要从事省内社会地质工程项目,资源勘查多为煤矿的接续和补充勘探等。实物工作量大致为钻探进尺10万余米,合同价款9000万元。
各种矿产开发(省内、外、境外)投资与收入: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工程勘察施工(省内、外、境外)市场承揽项目情况:局基础工程公司拥有建筑业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还有乙级工程勘察资质及凿井资质。近两年没有承揽到大项目。
其他产业基本情况:主要为建筑制造业(占全局对外总收入近1/4)和安置型酒店餐饮(三产)服务业(占全局对外总收入近8%)。
1.建筑制造业主要代表企业有
(1)金浦混凝土有限公司。1998年由经局148勘查院投资兴建,注册资金2000多万元,2006年产值6000万元。
(2)汇镪磁性材料制作有限公司。1994年由229队与中信公司共同投资兴建,注册资金750万元,2006年产值为2000万元。
2.酒店餐饮(三产)服务业
金泉大酒店,2006年为500万元。下属单位还有115院地质招待所,144院地质宾馆,148院西苑宾馆,水勘院水仙宾馆等。酒店服务业除水勘院水仙宾馆外,其他均无盈利。
(二)山西地质勘查局
截至2006年12月30日,全局共有地质勘查单位20个,有16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各类专业82个,其中:甲级资质30个,乙级资质30个,丙级资质20个。甲级资质中区域地质调查资质1个,水工环资质4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13个,物化遥资质3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个;乙级资质中区域地质调查资质5个,水工环资质5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8个,物化遥资质5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8个,选冶加工试验1个;丙级资质中水工环资质3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4个,物化遥资质8个,勘查工程施工资质4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个。
从业人员6442人(正式职工),其中:高级职称454人,中级职称906人,初级职称881人,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780元。共有离退休人员5948人,离退休人员经费12144万元。
与2005年度相比,地质勘查单位数量未变,从业人员减少139人,减少2.1%。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加2850元(含调资因素),增加19.1%。全局离退休人员总数减少95人,经费增加577万元(含增资因素)。
2006年总资产81751万元,比2005年的66582万元,增加22.78%。生产性资产原值9043万元,比2005年的9615万元,减少5.95%,其中:地质勘查专用仪器原值4191万元,比2005年的4362万元,减少3.92%,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3061万元,比2005年的3151万元,减少2.86%。
2006年总负债41634万元,比2005年的28183万元,增加47.73%。2006年所有者权益合计39915万元,比2005年的38399万元,减少3.95%。
2006年总收入53444万元,比2005年的37574万元,增加42.24%。2006年总支出52763万元,比2005年的36965万元,增加42.73%。
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2005年承担的本省公益性地质项目7个、外省2个,总经费1345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765万元,省财政资金580万元。2006年全局共承担本省公益性地质项目12项,外省公益性地质项目2项,总经费2455万元,其中取得国家财政资金1575万元,省级财政880万元,国家财政占总经费的64%。
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2005年和2006年在省内外及境外几乎无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
矿产开发情况:2006年在省内矿业开发投资8309万元,在省外及境外无矿业开发投资。
工程勘查施工基本情况:2005年和2006年在省内外及境外几乎无大的工程勘查项目。
三、中央直属地勘单位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全局现有职工4273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253人,在职职工2020人。在职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18人,具有初级职称及技术员552人。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8个,分别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311队、312队、314 队、315队、316 队、物探队。其中:甲级勘查资质5个,乙级勘查资质1个,丙级勘查资质12个。
四、地质勘查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逐步向攻坚破难阶段推进,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发展形成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成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瓶颈。尤其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地方出台的补贴政策得不到执行,地方政府又只出政策而不给资金,从而使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同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的差距逐渐拉大,每月人均相差800多元,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属地化国有地勘单位存在的问题也很多,严重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归纳以下几条:
(1)在1998年换发勘查许可证中放弃的国家出资勘查的、至今尚未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地质勘查单位已提交了相应的地质报告,但由于当时经济困难,未能交费,造成矿权灭失。
(2)地质勘查单位基本建设的投资,资金严重不足。
(3)资本不多,可经营资产少。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较低。(4)多种经营产业规模不大,经济运行质量低,抗风险能力及独立生存能力差。
(5)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紧缺的现状没有大的改变。
(6)有的地质队地处偏远农村,交通不便,下岗职工安置和职工子女上学、就业、就医困难,广大职工迫切希望能就近搬迁到城市。
(7)基础建设欠账较多,住房紧张,办公和生活条件普遍不好。
(8)目前山西省政府尚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除原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纳入养老保险外,其他人员尚未纳入。
这些问题已经给地质勘查队伍谋生存、闯市场、求发展带来了内在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五、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与探索,取得如下工作经验:
(1)地质勘查业及地质延伸业,是立身之本,做精做强勘查业是经济社会对地质勘查单位的发展要求。
(2)多经产业是地质勘查单位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要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做好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保证。
(3)要想大发展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把为政府提供各项服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4)不断优化内外部发展环境,积极争取有利政策,为改革发展提供动力。
(5)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局结构调整资金本着“扶优助强”的原则,重点向优势企业倾斜,取得了较好效果。
(6)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有的地勘单位对下属法人企业职工持股进行了回购,积极探索了股权多元化的途径,使股权结构和股本设置更加合理。
(7)在体制上,对地勘单位的二级实体逐步进行股份制改造,提高二级实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8)在机制上,建立对地质找矿有功或创收突出的人员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找矿和市场承揽项目的积极性。
(9)产业结构调整中,一方面要加大市场项目承揽力度,另一方面产业要重点向矿业开发转移,要集中资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10)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引进或购买先进装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为国家找大矿的能力。
六、“十一五”地质勘查改革发展的思路设想
在“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做精做强地质勘查业,大力拓展勘查延伸业,稳步推进建筑制造业,积极培育旅游服务业”的工作方针,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在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在做精做强主业,发挥主力军作用上下功夫;在提升装备水平,推进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在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培养优势企业上下功夫;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下功夫,实现矿权设置、对外创收、装备升级、地质科研四个突破,努力开创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新局面。其中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调整机构、职能,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达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质行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总收入和职工年收入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中上游水平。
七、地质勘查行业的对策及建议
目前经济收入仍主要依赖于国家和省财政地质勘查项目,项目多时日子就好过,还没有一个稳定的产业,正在改革发展中摸索。从全国其他省份的地质勘查行业改革经验来看,一是地质勘查单位必须要有稳定的产业,不但要进行地质勘查还要开矿,要从专一的地质勘查走向矿业勘查与开发。二是落实贯彻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关键是要给予地质勘查部门,特别是国有地勘单位待遇倾斜和投入倾斜。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找矿大会战是这样,今后仍然是这样。特提出下列建议。
(1)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关键是体制机制问题,建议国家制订政策,促进地质勘查单位深化改革,尽早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督促落实属地化地质勘查队伍的有关优惠政策,真正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实际问题,为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3)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精神,尽快出台国家装备上要对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投入的具体意见,制定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立项的优惠政策和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扶持政策,发挥各地质勘查局的技术管理上的作用。
(4)进一步确定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方向,大力培育地质市场,保证地质市场对地质勘查工作有较高的需求。
(5)引导国有地勘单位积极“走出去”,使国有地勘单位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为国家解决矿产资源缺乏的问题,同时拓宽地勘单位服务区域。
总之,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突出发展地矿业,规模发展延伸业,努力提升制造业”的发展思路,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地矿业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带来的新机遇,按照“高起点,大手笔,裂变式”的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勘查开发一体化”的经营方针和“立足山西、西进北上、走出国门”的发展战略,以打造地勘单位“国家队”为目标。结合实际,确立了“以地质矿产勘查为基础,以矿业开发和矿权运作为主体,以社会地质工作为补充,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为延伸,全力打造地矿主业,推动地矿经济裂变式增长”的发展定位。确立了“集团化发展、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方针,不断优化内部结构,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总量和经济运行质量,体系建设、市场开发、经营管理,要不断取得新成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⑵ 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准确掌握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现状,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文件要求,我厅对省内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形成本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地质勘查单位概况
截至2006年度,我省共有地质勘查单位54家,国有地勘单位50家,占全省地勘单位的93%,在我省的地质勘查行业队伍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其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17家;省煤田地质局下属10家;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下属7家,此三局所辖的地勘单位占全省地勘单位总数近70%,在我省的地勘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所有地勘单位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15家;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23家,均为国有地勘单位。全省地勘单位在职职工9906人,其中地质勘查的从业人员7402名,专业技术人员4157名,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77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中级技术人员90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22%,离退休人员13230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约1.35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1.58万元。
2005年度我省共有地勘单位50家,地勘单位在职职工9913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235名,专业技术人员4215名,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38名,中级技术人员746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约1.23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1.56万元。2006年度与2005年度比较,新增4家地勘单位,均为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变化不大,高、中级技术人员共增加了197人,增长率达11%;在职职工人和离退休职工收入有所增加;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增加1家,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增加9家。2006年度较2005年度我省地勘单位在数量上有所增加的同时,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也有了较大的增强和提高。
图1 贵州省地勘单位人员情况及构成
(二)地质勘查资质概况
我省地质勘查单位目前共有11类、169个地质勘查资质。资质主要集中在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和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等五个专业,共138个,占资质总数的82%。资质数量较少的是气体矿产勘查、遥感地质勘查、选冶加工试验和地球化学勘查等四个专业,占资质总数的5%。(具体类别分级及数量如表1)
与2005年度相比,我省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总数增加了30个,其中甲级增加5个,乙级增加26个,丙级减少1个,增加的资质中有3个甲级和9个乙级是4个新增地勘单位所有,其余增加的两个甲级和17个乙级是原地勘单位新增和升级所得的;另新增了气体矿产勘查类资质。除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两类资质各减少了一个外,其余各专业类别的资质数量都有所增加,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固体矿产勘查类资质数量增长最快,分别较2005年增加了8个和7个,其余增幅较平均,为3个左右。我省2006年度地质勘查资质不仅仅是在数量上体现了较大增长,更重要的是从质量上看增长的资质都是乙级以上的较高级别,并且新增的气体矿产勘查专业资质,丰富了我省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呈现出整体提高的良好势头。虽然只有少量地勘单位的资质数量和类别减少或降低,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达标,但这足以说明今后继续抓好地勘人才建设仍是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表1 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分级及数量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我省的国有地勘单位数量占了全省地勘单位数量的93%,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情况,基本上代表了我省整个地质勘查单位状况。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和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三局所辖的地勘单位共34个,占全省地勘单位总数近70%。因此这三个局的发展状况基本上代表了我省国有地勘单位,乃至全省地勘单位的发展状况。
图2 贵州省地质勘查资质情况(按等级和专业)
(一)国有地勘单位概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有国有地质勘查单位50家。国有地勘单位拥有资质165个,占全省地质勘查资质总数的98%,包含了我省所有甲级和乙级的地质勘查资质(共38个,具体情况见表1)。目前国有地勘单位有在职职工9784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319名,其中技术人员4082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47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865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1.34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1.58万元。与2005年比较,新增地质勘查单位4家;新增地质勘查资质14个,其中甲级3个、乙级9个、丙级2个;在职职工增加25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179名,专业技术人员减少57名(退休),高级技术人员增加33名,中级技术人员增加167名,离退休人员增加805名;在职职工人均年收入约增加0.12万元,离退休职工人均经费约增加0.02万元。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2006年度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436908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119063万元,总负债219298万元,所有者权益217628万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资产为136589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16133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2010万元,总负债66779万元,总收入100180万元,总支出100180万元,所有者权益69810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总资产为29300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5955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2610万元,总负债14584万元,总收入21902万元,总支出18091万元,所有者权益14716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总资产为28941万元,生产性资产原值12044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1127万元,总负债13675万元,总收入17794万元,总支出17218万元,所有者权益15267万元。与2005年度比较总资产增加8.4%,生产性资产原值减少了1.7%,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增加了27.4%,总负债增加了10%,总收入增加10.67%,总支出增加了12%,所有者权益增加了6.4%;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的经济整体稳步提高,总的资本量尤其是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有较大增长,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更注重对成本的控制和对生产性资产的投入和积累。
图3 贵州省地勘单位经济运行情况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的公益性地质项目主要集中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和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三局开展。这三个局是我省进行有关地质工作最主要的技术支持部门,尤其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直是我省地质行业的龙头,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公益性地质工作。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6年度,在省内完成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19项,获国土资源调查资金927万元;国家资补费项目3项,国家财政专项项目1项,获省矿产资源补偿费66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省外完成了新疆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内蒙古重力调查项目,获取资金170万元。同时完成了我省贵阳、遵义等5个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起,对33处地质灾害开展了应急调查,编制多部针对我省的防治地质灾害的报告、方案等,完成和新开展了29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等;开展了针对解决我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规划和立项论证工作;完成了围绕解决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的相关方案、报告及技术标准的编制;争取到了9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4处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等一批国家环境地质工作项目。
省煤田地质局:在煤层气勘查项目中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威宁县金斗勘查区煤矿普查项目获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210万元,“贵州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分析”项目获贵州省地勘基金50万元。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获中央矿产资源补偿经费180万元,中央矿产资源补偿经费项目420万元,地方矿产资源补偿经费项目170万元。
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获贵州省放射性矿产资源调查项目,2006年项目资金10万元。
(四)从事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施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十余项,收入13426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实施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11余项,完成钻探进尺13200米,收入5303.98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2922.45万元;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1105.8万元;盘江煤电集团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105万元;贵州西能物探技术有限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381.58万元;贵州宏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98万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376.53万元;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商业性地质勘查收入614.04万元。2006年度我省商业性地质勘查总收入近2.5亿元。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我省2006年度进行矿产开发有一定收益的国有地勘单位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其开发方式主要是自主和合作开发矿山两种,矿种上以金、锰、磷等我省的特色优势矿种为主。自主开发矿山规模小,收入不高,合作开发矿山主要是贞丰水银洞金矿。矿业开发收入18640万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在安哥拉国签订了卢卡拉和曾扎铁锰矿合作经营合同,该合作项目已取得探矿权,探矿权面积5432平方千米,预测铁矿资源量10亿吨,锰矿资源量2亿吨。此项目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对外地质勘查工作开始起步。其余国有地勘单位2006年度基本无矿产开发收入或未开展矿产开发工作。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在工程勘察施工方面,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多项资质。如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就拥有建设部和其他部门颁发的各类工程勘查施工资质46个。管理较规范,如CS14钻机和RPS3000型地热钻机等等一些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工程勘察施工方面的势力。所进行的项目包括:岩土工程勘查、岩心钻探工程、桩机施工、桩基抽芯、水源井施工、地下热矿水施工、地震物探孔施工等一批较大型的项目。以省内项目为主,省外项目有参与三峡地质灾害治理;浙江温州桩基施工;在西藏与西藏地矿局合作开展了岩心钻探工作;在杭州、海南、重庆等地开展测量工作等。2006年度实现总收入约3.4亿元,比2005年度增长近0.4亿元。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我省可以通过多种经营方式创收的国有地勘单位,都是原来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实力较强的单位,成立多种经营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方式进行创收。如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勘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等。所从事的基本是与单位本身特点相关联的产业。如机加工(地勘设备维修);地质灾害治理及煤矿安全评估等煤矿技术服务;旅行社;测量;房地产开发;印刷及物资贸易、物业管理等其他产业。2006年度各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未对多种经营企业投入,多种经营的总收入为3.06亿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近年来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在改革发展中队伍不断壮大,适应能力与实力不断增强,整个行业得到了较好较快的提高。获得的经验总的来说,主要是要做好“抓三、突二、一保障”。
“抓三”:一是抓好科学的管理和监督。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科学、规范的管理重点,以制度管行业;以制度管队伍;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并对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及时、严格的监督,保证地勘队伍发展的有序性和科学性;二是抓好各级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实。国家、省等各级政府出台的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政策、文件,是对地质勘查行业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最为重要的指导。只有结合我省实情,认真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才能保证地质勘查行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有明确的方向,有章可依;三是抓好地质勘查行业的市场化建设。主要是抓好各种市场准入资质、资金、技术、设备、基础设施规范市场化操作、管理规程等的建设以及地质勘查行业的市场信息的交流等。
“突二”:首先是突出明确地质勘查行业的中心任务。坚持以地质矿产勘查为地质勘查行业的主业,以立足为我省经济、基础建设服务为重点,同时积极向外拓展;再有是突出各地质勘查队伍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其自身实力和竞争力。例如一直以来作为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龙头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6年度通过其内部资源的调整,新成立了贵州省地质调查院,拥有区域地质调查等3项甲级资质、两项乙级资质和两项丙级资质。成为了该局下属17个地勘单位中资质最多、等级最高的一个。贵州省地质调查院的成立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具有了承担更大型和更多种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格,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另外如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规模相对较小的地勘单位,职工人数加在一起三百多人,通过发展其优势地质勘查专业,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的放射性地质矿产勘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的建材非金属矿产勘查,2006年度实现总收入3312.9万元,人均10万元。
“一保障”:就是保障给地质勘查行业一个良好、有序、和谐的发展空间。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总体思路
根据《决定》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贵州省地质勘查规划(预审稿)》等等有关文件的工作重点,结合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本设想。在“十一五”期间,国有地勘单位仍将是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核心,为我省的发展提供地质勘查技术支持的绝对力量。在这五年中,国有地勘单位要立足于做好服务我省经济、基础和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放眼国内外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不断加强学习和对外交流,提高自身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国有地勘单位的体制建设,实现我省的国有地勘单位持续和谐地发展。
(二)具体内容
1.围绕“把我省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能源和优势原材料工业基地”的目标开展工作
为满足“十一五”、“十二五”电煤基地、煤化工基地建设对煤炭资源的需求,同时满足我省煤炭资源的战略储备,促进我省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把我省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的要求,积极参与煤炭资源勘查,提升现有煤炭矿山工作程度,挖掘潜力,努力发现新矿源,增加现有煤炭储量,提供更加准确有效的地质勘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快磷化工发展,建成如织金磷矿区等大型、超大型矿区、磷化工业集团,把我省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磷化工基地,部署好地质工作。为建立黔中铝工业基地,从而进一步把我省建设成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加大铝土矿勘查等各项地质工作。
2.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的开展
重点是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宣传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加快水资源的勘查、开发规划,提高供水能力,缓解缺水对我省经济建设、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开展石漠化治理工程相关地质工作,推进我省生态建设。为我省的道路、工程建设等提供可靠的地质技术保障。做好其他地质环境规划,旅游开发等有利于我省建设发展的地质工作。
3.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协助省及其他地方各级政府做好煤、磷、铝、锰、金、铅锌等我省重要、优势矿种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查规划工作,力争在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上有所突破,延长矿山寿命,增加探明资源量;做好矿产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和滥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规划及管理惩治工作。
4.进一步抓好商业性地质工作,促进多种经济的发展
通过多种手段,多条道路加强省外、国外项目的申请和合作,拓宽国有地勘单位的发展空间,加强国有地勘单位的生存能力。
5.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改革
配合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按企事分开的原则,稳步落实国务院有关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通过抓好管理、人才、技术水平、市场准入资质等队伍建设,深化改革,确保国有地勘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策建议
(一)目前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地质勘查队伍尤其是国有地质勘查队伍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省地质勘查行业也存在如下问题:地质勘查行业的现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对地质勘查行业进行管理的各级行政部门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管理对象内部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够顺畅;按国务院有关要求的以企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国有地质勘查队伍改革仍需不断深入;由于政府的配套政策尚未落实和其他原因,一些有利于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发展的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国有地勘单位负担较重,例如2006年度离退休数达13230人,比在职职工多出3324人,所需经费近2.1亿元。地质勘查单位存在活力不足、投入不够、人才缺乏、功能不强等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决定》的要求,构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的新机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明确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依法行政,为地质勘查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则为政府、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技术业务支持。理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勘查单位之间和地质勘查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做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有效。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推进、逐步深入、择机到位的原则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
全国的国有地质勘查队伍刚经历了管理体制转换的重大调整,不宜再连续对其实施大手术,在稳步发展、逐渐深入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
2.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主要是突出地质矿产勘查这一核心任务。借助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按照省政府将我省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磷化工基地以及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的发展方针,切实做好我省煤、磷、铝等优势矿产和金、铅锌、锑等其他矿产的勘查、规划和综合研究。同时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充分重视矿山地质工作,强化地质环境调查监测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健全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体系
首先是抓好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建设,保障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发展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如2006年度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通过其内部资源的调整,新成立了贵州省地质调查院,拥有区域地质调查等3项甲级资质、两项乙级资质和两项丙级资质。成为了该局下属17个地勘单位中资质最多、等级最高的一个。使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具有了承担更大型和更多种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格,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实力强大。再有公益性、基础性的地质工作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4.切实将有利于地质勘查单位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
近年为顺利实现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管理体制转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地区差异等各种原因,优惠政策并未完全落实到位,如职工住房、福利,地勘单位用于充实设备的资金等问题较明显。切实把有利于地质勘查单位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将有利于拓宽地质勘查单位发展空间,解决好地勘单位财政负担,提高地质勘查单位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
5.抓好地质勘查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的数字化管理,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全社会共享
进一步建立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丰富管理的数字化指标,实现对整个地质勘查行业更加及时、准确和更加科学的定量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地质信息交流平台,在平台上实现全省、全国乃至全球地质信息共享,实现全省地勘单位技术、人力、设备等综合资源的共享,打破地域、专业限制和行限制业,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内及地质勘查行业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势必带动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整体进步。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⑶ 岩土工程常用的原位测试手段有哪些能提供哪些参数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 岩土工程勘察
1.1 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水电、铁路、公路、港口等勘察规范中关于勘察分级、岩土 分类以及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勘察工作的布置原则。
1.2 岩石及土的分类标准(国标及各行业标准)。
1.3 高层建筑、桩基础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布置原则。
1.4 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应在哪个勘察阶段进行?地质点应如何定位?
1.5 了解各种地貌的形成,特别是一些特殊地质营力形成的地貌特点。
1.6 了解各种常用勘探手段的使用原则、适用的地层。
1.7 了解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原状土试样的质量分级,各级土样采取的要求。
1.8 了解岩石和土的各种物理力学指标的含义,主要力学指标的使用原则,试验要求。
1.9 了解各种常用原位测试手段的适用条件、所可能提供的岩土工程参数及其应用。
1.10 了解各种常用原位测试设备的技术规格、操作方法。
1.11 了解岩土工程常用的水文地质参数的物理意义,测求方法,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方法。
1.12 了解地下水在第四系含水层中的一般赋存状态,环境水对混凝土腐蚀性的分级及标准。
1.13 了解地下水对岩土体工程特性的影响,可能引起的岩土工程问题。
1.14 了解一般常见的特殊岩土如填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软土、膨胀土、分化岩等的因、分类,工程特性及评价指标。
1.15 准确了解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统计修改系数的含义。
1.16 为筑坝、筑路所需的建筑材料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各阶段勘探工作的布置原则。
参考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
2、《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7、《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
二、 浅基础
2.1 建筑物的安全等级是根据什么划分的?
2.2 地基设计时,哪些建筑物应按地基变形计算?哪些建筑物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
2.3 地基设计时考虑的地基主要受力层指的是什么?
2.4 地基计算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在什么情况下应按基本组合,什么情况下应按长期效应组合,什么情况下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土体自重的分项系数应取多少?
2.5 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根据什么确定,并应满足什么要求?
2.6 地基承载力与基础宽度及埋深有无关系?如何进行深度和宽度修正?修正系数与土性有什么关系?
2.7 抗剪强度由哪两个土性参数不清所组成?如何用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地基承载力?
2.8 轴心荷载作用和偏心荷载作用对基础底面压力的计算有什么不同?偏心荷载作用下如何考虑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2.9 什么叫做基础底面的附加压力?它与基础埋深有什么关系?
2.10 如何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
2.11 当地下水位处于基础底面以上时对浅基础设计有什么影响?设计时对地下水要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2.12 如何进行天然地基沉降计算?
2.13 考虑应力历史时或需预测沉降历时关系时怎样计算地基沉降?进行这种讲算时土工试验有些什么要求?
2.14 哪些因素会导致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减少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
2.15 用什么方法来验算地基稳定性?规定的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多少?从稳定性考虑,对位于土坡坡顶上的建筑有什么专门的要求?
2.16 浅基础一般有哪些型式?
2.17 建筑物沉降观测要点。
参考资料: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2、《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三、 深基础
3.1 桩的分类、桩基础的组成和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基本知识。
3.2 布桩时桩中心距的确定:桩端持力层的选择及其厚度的要求。
3.3 桩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进及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哪些效应组合?
3.4 什么情况下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如何考虑?
3.5 岩溶地区桩基应按哪些原则设计?
3.6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与设计值的相互关系。各种抗力分项系数如何取值?
⑷ 在什么地方可以下到《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泥炭地质勘查的目的和任务、阶段划分、工作程度要求、勘查方法原则,煤、泥炭资源/储量分类条件和估算原则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50215-94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197-94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规范
GB/T 127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是为煤炭建设远景规划、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矿井初步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
4.1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必须从勘查区的实际情况和煤矿生产建设实际需要出发,正确合理地选择采用勘查技术手段,注重技术经济效益。
4.2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必须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勘查方法,提高勘查成果精度,适应煤矿建设技术发展的需要。
4.3 煤炭地质勘查必须坚持“以煤为主、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到充分利用,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做好与煤共伴生矿的其他矿产的勘查评价工作。
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
5.1 阶段划分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划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
5.2 预查阶段
5.2.1 预查应在煤田预测或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其任务是寻找煤炭资源。
5.2.2 预查工作程度要求
a) 初步确定工作地区地层层序,确定含煤地层时代
b) 大致了解工作地区构造形态
c) 大致了解含煤地层分布的范围、煤层系数、煤层的一般厚度和埋藏深度,大致了解煤类和煤质的一般特征
d) 大致了解其他有益矿产情况
e) 估算煤炭预测的资源量
5.3 普查阶段
5.3.1 普查是在预查的基础上,或已知有煤炭赋存的地区进行。
5.3.2 普查工作程度一般要求
a) 确定勘查区的地层层序,详细划分含煤地层,研究其沉积环境特征和聚煤特征。
b) 初步查明勘查区构造形态,初步评价勘查区复杂程度。
c) 初步查明可采煤层层位、厚度和主要可采煤层的分布范围,大致确定可采煤层煤类和煤质特征,初步评价勘查区可采煤层的稳定程度。
d) 调查勘查区自然地理条件、第四纪地质和地貌特征,大致了解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环境地质现状。
e) 大致了解勘查区开发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煤的开采技术条件。
f) 大致了解其他有益矿产赋存状况。
g) 估算各可采煤层推断的和预测的资源量。
5.3.3 在煤炭资源条件较差、地质条件较复杂只能提交普查报告的井田,在普查工作程度的一般要求是:
a) 基本查明井田的构造形态和初期采区内的主要构造,详细了解井田构造复杂程度。
b) 初步查明可采煤层的层数、层位、厚度、结构及可采范围,适当加密控制初期采区范围内煤层的可采边界。
c) 初步查明可采煤层的煤质特征,基本确定煤类及其分布,详细了解其他有益矿产的工业价值。
d) 水文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勘查工作参照5.2.2.1条并按实际情况调整后确定。
e) 估算可采煤层的推断的和预测的资源量。
5.4 详查阶段
5.4.1 详查的任务是为矿区总体发展规划提供地质依据。
5.4.2 详查工作程度一般要求
a) 基本查明勘查区构造形态,控制勘查区的边界和勘查区内可能影响井田划分的构造,评价勘查区的构造复杂程度。
b) 基本查明可采煤层层位、层数、厚度和可采范围,基本确定可采煤层的连续性,控制主要可采煤层露头位置,了解对破坏煤层连续性和影响煤层厚度的岩浆侵入,古河流冲刷、古隆起等,并大致查明其范围,评价可采煤层的稳定程度和可采性。
c) 基本查明可采煤层煤质特征和工艺性能,确定可采煤层煤类,评价煤的工业利用方向,初步查明主要可采煤层风化带界线,评价可采煤层煤质变化程度。
d) 基本查明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基本查明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工程地质特征、煤层瓦斯、地温等开采技术条件,对可能影响矿区开发建设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其他开采技术做出评价,初步评价勘查区环境地质条件。
e) 对勘查区内可能有利用前景的地下水资源作出初步评价。
f) 初步查明其他有益矿产赋存情况,做出有无工业价值的初步评价。
g) 估算各可采煤层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资源/储量,其中控制的资源/储量分布应符合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
5.4.3 在煤炭资源条件较差、地质条件较复杂只能提交详查报告的井田,其详细工作程度的一般要求是:
a) 查明井田的构造形态和初期采区内的主要构造,对井田边界构造应作适当控制
b) 基本查明主要可采煤层的层数、层位、厚度、结构和可采范围,在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适当加密控制可采煤层的可采边界,控制主要可采煤层的露头位置。
c) 基本查明可采煤层的煤质特征,确定煤类及其分布。
d) 水文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勘查工作程度,参照5.5.2.1条并按实际情况调整后确定。
e) 估算可采煤层的控制的、推断的和预测的资源/储量。
5.5 勘探阶段
5.5.1 勘探的任务是为矿井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5.5.2 勘探的工作程度
5.5.2.1 对于拟建中型和中型以上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井田,勘探工作程度的一般要求是:
a) 控制井田边界构造、其中与矿井的先期开采地段有关的边界构造线的平面位置,应控制在150米以内。
b) 详细查明先期开采地段内落差等于和大于30米的断层,详细查明初期采区内落差等于和大于20米的断层,对小构造的发育程度、分布范围及对开采的影响作出评述。
c) 控制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主要可采煤层的底板等高线,煤层倾角小于10度时,应控制初期采区内登高距为10米~20米的煤层底板等高线。
d) 详细查明可采煤层层位及厚度变化,确定可采煤层的连续性,控制先期开采地段内各可采煤层的可采范围,对厚度变化较大的主要可采煤层、应控制煤层等厚线。
e) 严密控制与先期开采地段或初期采区有关的主要可采煤层露头为止,在掩盖区,隐蔽煤层露头线在勘查线上的平面位置应控制在75米以内,控制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主要可采煤层的风氧化带界线。
f) 详细查明可采煤层的煤类、煤质特征及其在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的变化,着重研究与煤的开采、洗选、加工、运输、销售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的煤质特征和工艺性能,并做出相应的评价。
g) 详细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矿井充水因素,预算先期开采地段涌水量,预测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及地段,评述开采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评价矿井水的利用可能性及途径。
h) 详细研究先期开采地段和初期采区范围内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的工程地质特征,煤层瓦斯、煤的自燃趋势、煤尘爆炸危险性及地温变化等开采技术条件,并做出相应的评价。
i) 详细调查老窑、小煤矿和生产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划出其采空范围,对老窑的采空区应尽可能地控制、并评述其积水情况,详细调查生产矿井和小煤矿的涌水量、水质及其动态变化,分析其充水因素。
j) 基本查明其他有益矿产赋存状况。
k) 估算各种可采煤层的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量/储量。
5.5.2.2 对于拟建小型矿井的井田、勘探的工作程度可根据矿井建设的实际需要加以调整。
5.5.2.3 现有生产矿井为了扩大井田范围,超出原已批准的地质报告的部分,其工作程度应视扩大区所处的井田部位,依据矿井改扩建设对扩大范围的要求,由探矿权人与地质单位商定。
5.5.2.4 对于拟建中型以上机械化程度较高的露天矿,其勘查工作程度根据露天开采的特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复煤层按分煤层基本对比清楚。
b) 严格控制先期开采地段煤层露头的顶底界面及煤层露头被剥蚀后的形态,露天开采的最下一个煤层的露头,其底板深度的误差应控制在5米以内。
c) 详细查明先期开采地段内落差达于10米的断层,控制褶曲的产状,褶曲轴部的标高应控制在10米以内。
d) 详细查明各煤层的夹矸层数、厚度、岩性,对不能分层剥离的夹矸和在开采时可能混入煤中的顶底板岩石,均应了解其灰分、硫分、发热量和真密度等质量特征。
e) 基本查明剥离岩层中赋存的其他有益矿产,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其他矿产,应提出必要的地质资料。
f) 详细查明露天开采的最下一个可采煤层顶板以上各含水层,以及煤层底板以下的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分布,厚度及水文地质特征,计算露天开采第一水平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评价露天疏干得难易程度。
g) 基本查明露天边坡各岩层的岩性、厚度、物理力学性质,详细了解软弱夹层的层位,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特征,评价影响边坡稳定性的主要地质因素,基本查明露天剥离物的岩性、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h) 先期开采地段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储量比例,应比附录E的要求提高10%。
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
6.1 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必须根据地形、地址及物性条件,合理选择和使用地质填图、物探、钻探、采样测试等勘查手段。
6.2 凡裸露和半裸露地区,均应在槽井探及必要的其他地面物探方法和配合下进行地质填图。地质填图的比例尺一般为:
a) 预查阶段 (1:50000)~(1:25000)
b) 普查阶段 (1:50000)~(1:25000),也可采用1:10000
c) 详查阶段(1:25000)~(1:10000),也可采用1:5000
6.3 凡地形、地质和物性条件适宜的地区,应以地面物探结合钻探为主要手段,配合地质填图、测井、采样测试及其他手段,进行各阶段的地质工作。
6.4 凡不适于使用地震勘查的地区及裸露和半裸露地区,应在槽探、井探、浅钻、地面物探和地质填图的基础上开展钻探工作。
6.5 所有钻孔都必须进行测井工作
6.6 预查、普查阶段钻孔中达到规定厚度的煤层应全部采取煤心煤样,各种煤样的采区及其测试项目,参考附录F确定。
6.7 露天勘查的工作控制程度,根据露天开发建设的需要,一般应在露天初期采区范围内采用平行等距剖面进行加密,其剖面间距可为同类型井田勘探阶段先期开采地段基本线距的1/2。
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其类型条件
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
7.1.1 可行性评价程度
可行性评价程度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种。
7.1.2 经济意义
7.1.2.1 经济的
其数量和质量是依据符合市场价格的生产指标计算的,在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开采,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等其他条件允许,即每年开采煤炭的平均价只能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
7.1.2.2 边际经济的
在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当时,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于盈亏边界,只有在将来由于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的改善或政府给予其它扶持的条件下才可变成经济的。
7.1.2.3 此边际经济的
在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或技术上不可行的,需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技术进步使成本降低后,方能变成经济的。
7.1.2.4 内蕴经济的
仅通过概略研究,作了相应的投资机会评价,未做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
7.1.3 地质可靠程度
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7.2.1 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
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在地质可靠程度方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煤层的厚度、结构已经查明,煤层对比可靠,可采煤层的连续性已经确定,煤类、煤质特征及煤的工艺性能已经查明,岩浆岩对煤层、煤质的影响已经查明。
b) 煤层底板等高线以严密控制,落差等于和大于30米的断层已经详细查明
c) 各项勘查工程已达到勘探阶段的控制要求
7.2.2 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
7.2.2.1 可采储量(111):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勘查工作程度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并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证实其在计算当时开采是经济的、计算的可采储量及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高。
7.2.2.2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同(1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7.2.2.3 预可采储量(121):同(1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只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可采储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一般。
7.2.2.4 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同(12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7.2.2.5 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只有当技术、经济等条件改善后才可变成经济的。
7.2.2.6 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同(2M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只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估算的基础储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一般。
7.2.2.7 探明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11):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必须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7.2.2.8 探明的(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同(2S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只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资源量估算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一般。
7.2.2.9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
7.2.3 控制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址可靠程度
控制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方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煤层的厚度、结构已基本查明,煤层对比可靠,可采煤层的连续性已基本确定,煤类、煤质特征及煤的工艺性能已基本查明,岩浆岩对煤层、煤质的影响已基本查明。
b) 煤层底板等高线已基本控制,落差等于和大于50米的断层已经基本查明。
c) 各项勘查工程已达到详查阶段的控制要求。
7.2.4 控制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
7.2.4.1 预可采储量(122):勘查工作程度已达详查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开采是经济的,估算的可采储量可信度较高,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一般。
7.2.4.2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同(122)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的。
7.2.4.3 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勘查工作程度达到了详查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待将来技术经济条件改善后可变成经济的。
7.2.4.4 控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2):勘查工作程度达到了详查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预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需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7.2.4.5 推断的煤炭资源/储量的地质可靠程度
推断的煤炭资源量在地质可靠程度方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煤层的厚度、结构与初步查明,煤层对比基本可靠,煤类和煤质特征已大致确定
b) 煤层产状已初步查明,煤层底板等高线已大致控制
c) 各项勘查工程已达到普查阶段的控制要求
7.2.6 推断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勘查工作程度达到了普查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
7.2.7 预测的资源量(334)?
勘查工作程度达到了预查阶段的工作程度要求。
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
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
8.2 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
8.2.1 划分各类型块段,原则上以达到相应控制程度的勘查线、煤层底板等高线或主要构造线为边界。
8.2.2 跨越断层划定探明的和控制的块段时,均应在断层的两侧各划出30米~50米的范围作为推断的块段。
8.2.3 小构造和陷落柱发育的地段,不应划定探明的或控制的地段。
8.2.4 露天勘查各级别块段的划分,不受初期采区内平行等距剖面加密的影响。
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
8.3.1 预查、普查阶段估算的垂深,一般为1000米,最大不超过1200米,只适于建小型井的地区一般为600米,最大不超过1000米。
8.3.2 煤类或煤的工业用途不同时应分别估算。
8.3.3 资源/储量估算中所利用的各项勘查工程成果和基础资料的质量应当可靠。
8.3.4 煤层倾角小雨60度时,在平面投影图上估算资源/储量,当倾角等于或大于60度时,则应在立面投影图或立面展开图上进行估算。
8.3.5 煤层倾角小于15度时,可以利用煤层的伪厚度和水平投影面积估算资源/储量,倾角等于或大于15度时,则必须以煤层的真厚度和斜面积进行估算。
8.3.6 对煤层厚度的特厚点、变薄点或不可采点,均应分析其原因,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处理。
8.3.7 资源/储量的估算方法和各项估算参数,都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
8.4.1 煤层中单层厚度小于0.05米的夹矸,可与煤分层合并计算采用厚度,但并入夹矸以后全层的灰分、硫分应符合估算指标的规定。
8.4.2 煤层中夹矸厚度等于或大于煤层最低可采厚度时,煤分层应分别视为独立煤层,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夹矸厚度小于煤层的最低可采厚度,且煤分层厚度均等于或大于夹矸厚度时,可将上下煤分层厚度相加,作为采用厚度。
8.4.3 结构复杂煤层和无法进行煤分层对比的复煤层,当夹矸的总厚度不大于煤分层总厚度的1/2时,以各煤分层的总厚度作为煤层的采用厚度,当夹矸的总厚度大于煤分层总厚度的1/2时,按8.4.1条和8.4.2的规定处理
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
8.5.1 煤层夹矸的估算要求:
a) 各可采煤层应分别估算含矸率
b) 对煤层中厚度等于或大于1米的夹矸和小于1米的夹矸,应分别估算其含矸率
8.5.2 剥离物的估算要求
a) 按确定的露天边界,分别估算第四系、煤层上覆岩层的剥离量。
b) 开采多煤层的露天矿,对煤层之间的剥离物,应单独估算剥离量。
c) 按估算的剥离量与开采煤层的资源/储量,估算出最大、最小及平均的剥采比。
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
9.1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一般利用各种探煤工程进行,确有必要时也可布置部分专门勘查工程和测试研究工作。
9.2 各阶段对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工作要求参照规定执行,评价指标应按有关矿中规定执行。
10 泥炭地质勘查
10.1 泥炭预查
依据区域地质资料和预测资料,进行初步野外观测和极少量工程验证,提出可供普查的地区。有足够依据时可估算预测的资源量。
10.2 泥炭普查
10.2.1 目的
初步查明泥炭资源的分布、资源量和质量,为进一步详细提供依据。
10.2.2 任务
10.2.2.1 初步查明区内泥炭的分布面积、矿层层数计其厚度、质量等情况。
10.2.2.2 初步了解泥炭赋存的地质、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和泥炭的成因类型。
10.2.2.3 钴酸腿短的和预测的资源量。
10.2.2.4 初步评价泥炭的开采利用技术经济条件。
10.2.3 工作方法
10.2.3.1 收集资料:查阅前人有关工作成果,研究区域地质、水文地质等有关资料确定成矿远景区。
10.2.3.2 访问、踏勘、了解泥炭资源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编制普查工作设计。
10.2.3.3 野外工作底图。
10.2.4 勘查手段和施工要求
必须从地质目的和经济效果出发,根据地质、地形及泥炭埋藏条件,矿层厚度选择探矿工具和手段。
10.2.5 取样和样品分析
10.2.5.1 含矿面积小于0.5平方公里的矿点取一至三个,大于0.5平方公里的矿点不应少于3个,以确定泥炭质量及进行综合利用初步评价为原则。
10.2.5.2 取样方法:据具体情况可采用探坑刻槽或钻孔取样,并要做详细的取样纪录。
10.2.5.3 样品质量:现在沼泽中的裸露泥炭,湿样质量不应少于2公斤,埋藏泥炭样质量不应少于1公斤。
10.2.5.4 包装与送样:样品包装一般用塑料袋或其他不易污染的材料,样品标签放于两层塑料袋之间并在外面贴上编号胶布。
10.2.5.5 泥炭样品的采样数量和一般分析项目:主要根据综合利用评价的需要而定。
10.3 泥炭详查
对普查圈定的详查区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及多种勘查方法和手段,比普查阶段密的系统取样,对详查区泥炭资源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
10.4 泥炭勘探
10.4.1 目的:在泥炭详查圈出的范围内详细查明矿体的规模、储量和质量,做出综合评价。
10.4.2 任务:
a) 详细查明泥炭分布范围、面积和矿层厚度、层数及泥炭质量变化规律
b) 详细查明泥炭赋存的地质、地貌及水文地质特征,确定泥炭的成因类型和形成时代
c) 准确圈定矿体边界,控制矿层变化,估算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储量。
d) 评价泥炭开采利用技术经济条件
10.4.3 工作要求:
a) 地形地质测量选用地形底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0)~(1:10000)为宜,通过地质填图基本查明矿区地层层序、言性组合、层位时代,观察点密度以能基本控制地质体为原则。
b) 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补给,排泄条件,计算涌水量。
c) 工程网度一般要求按达到探明的资源/储量标准的工程网度进行施工。
10.4.4 取样方法和样品分析,按自然分层或等距方式取样,样长一般不大于1米。
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
10.5.1 泥炭品级和资源/储量
10.5.1.1 泥炭品级取决于有机质的含量,分为有机质含量30%~50%的准泥炭和大于50%的泥炭两个品级。
10.5.1.2 根据泥炭矿产资源本身的特殊性,其资源/储量分类如下:
a) 探明的:是矿区开采设计依据的资源/储量,其条件为:
1) 控制的矿体形状、产状及厚度变化,能准确圈定边界
2) 划分泥炭品级、掌握泥炭质量变化规律
3) 查明影响矿体储量的夹层
4) 查明覆盖层厚度,岩性和岩相变化
b) 控制的:是确定进一步部署勘探和制定泥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依据,其条件为:
1) 基本控制矿体形状、产状及矿层厚度变化、主矿体边界必须由工程控制
2) 基本确定品级和质量变化
3) 对影响矿体较大的泥沙、腐木等夹层已查明
4) 初步了解覆盖层厚度、岩性和岩相变化
c) 推断的:为进一步布置地质详查和矿山建设所探求的远景规划量,要求对矿体范围、矿层厚度、产状和质量有初步了解
d) 预测的:对具有赋存泥炭资源的地区经过预查,有足够的资料、数据估算出的资源量
10.5.2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规定
10.5.2.1 估算指标:泥炭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30%。
10.5.2.2 复杂结构矿体资源/储量的估算,当夹层大于等于0.1米,应当剔除,并分层估算资源/储量。
10.5.2.3 泥炭资源/储量是按实际探得的资源估算的,估算不包括采空区。
10.5.2.4 估算单位以干吨(万吨)计。
11 资料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
11.1 对原始资料编录工作的基本要求为如下四点:
a) 按勘查设计的要求和有关规程的规定,各种勘查工程的原始记录和数据资料必须齐全、准确、真实、可靠
b) 对自然露头和各种勘查工程所揭露的地质、水文地质现象,都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观测、鉴定和描述、各种观测、测量记录资料,都应及时进行处理,解释和整理
c) 原始资料编录的工作程序、格式、内容、表达形式、术语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d) 各种原始记录、原始编录资料以及岩心、样品、标本等实物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建立完整的原始资料档案。
11.2 按照边勘查施工,边分析研究资料,边调整修改设计的原则,对各种勘查技术手段所取得的资料均应进行及时且充分的分析研究和利用。
11.3 各阶段地质报告的编制,原则上应按有关地质报告编写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
⑸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3.0.3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作为编制依据:
1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 工程旅工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 工程设计文件;
6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 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3.0.4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3.0.5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支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⑹ 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变化的驱动作用
工程建设特别是大型工程建设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兴建了大批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能源工程,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和公路里程逐年增长,从1949年到2008年,铁路营运里程从2.18万Km增长到7.97万Km,年均增长率为2.2%;公路里程从8.07万Km增长到373.02万Km,1949~1999年年均增长率为5.8%,1999年以后公路建设加速,年均增长率增至11.5%。我国从1988年开始兴建高速公路,至2008年总里程已达到6.03万Km,平均每年增长0.30万Km。截至2008年,我国共有水库86353座,其中1亿m3以上的大型水库529座,0.1亿~1亿m3的中型水库3181座,10万~1000万m3的小型水库82643座,总库容达6924亿m3。从图3-17和图3-18可以得出,我国铁路建设始终保持稳定发展的趋势,公路建设和水利建设1999年以后加速发展,总体上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作用呈加剧态势。
图3-17 1949~2008年中国铁路和公路里程增长情况示意图
从区域上看,各个地区工程基础设施存在很大的差异,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作用的强度差异明显。以公路建设为例,我国平均公路密度为0.39Km/Km2,东部沿海地区平均公路密度远大于西部地区(图3-19)。平均公路密度大于1.40Km/Km2的省份依次为上海、江苏、河南、山东,说明这4个省份公路建设发展较快,交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重庆、北京、安徽、天津、广东、湖北、浙江7个省份公路密度超过1.00Km/Km2,接近发达国家的公路密度。而陕西、海南、云南、吉林、广西、黑龙江、宁夏等省份的公路密度小于0.60Km/Km2,说明这些省份的公路建设还有很大潜力。
图3-18 1985~2008年中国大中型水库与小型水库数量变化示意图
图3-19 2008年中国区域公路密度分布示意图
工程建设活动对地壳表层有不同程度的扰动,特别是大型工程活动常常对地质环境产生强烈和深远的影响,出现了多种地质环境问题,甚至引发地质灾害。大型水库建设一般要淹没大片的耕地,极大地改变了原来的水文条件和生态条件,从而使地质环境要素发生变化,易于诱发岸边再造、水库淤积等问题。例如,三门峡水库建成后,库岸坍塌十分严重,水库淤积速度加快,不得不增设坝底泄沙工程。大型工程建设改变了地质体应力平衡,易于诱发地质灾害。我国多条铁路,如宝成铁路、成昆铁路、鹰厦铁路等,大部分路段在山区穿越,山地岩石强烈风化、裂隙发育、山坡陡峻,沿线进行了大量的切坡和隧洞开挖工程。铁路建成后,每年都遭受塌方、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侵扰,造成路基破坏,交通中断,经济损失十分严重。西部大开发启动以后,各类工程建设造成了次生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人工泥石流、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等,地质环境容量面临着严峻挑战。据统计,近年来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约占地质灾害总数的51%以上,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有50%甚至70%与不恰当的开挖或支护有关[12]。
⑺ 中国第一个铁路鹰厦铁路属于哪个省区
鹰厦铁路是江西省鹰潭到福建省厦门的铁路。
中国第一条小铁路——1865年,英国商人杜兰德在北京宣武门外沿着护城河修建了一条一里长“展览铁路”德小铁路,这是中国出现最早的一条铁路。不久,清统治者以:“观者骇怪”为由,勒令把它拆掉。严格地说,这还不能算作实质意义上的铁路。
中国第一条营业铁路——1876年,上海怡和洋行英商在未征得清政府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手段在上海擅筑,擅自修建了淞沪铁路(从吴凇到上海),于1876年7月建成通车,全长15公里,经营了一年多时间,这是中国最早办理客货运输业务的第一条铁路。后来清政府用28万两白银将其赎回,全部被清政府赎回拆除了。
中国人自己修筑的铁路——唐胥铁路,1881年开始修建的唐山至胥各庄铁路,真正成功并保存下来加以实际应用的第一条铁路,从而揭开了中国自主修建铁路的序幕。
中国自主设计并建造的第一条铁路干——京张铁路(丰台柳村--张家口)。京张铁路总设计师:詹天佑(1861---1919),江西婺源人。我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铁路工程专家。1906年开工建设,1909年建成通车。1923年平绥铁路/京包铁路(北京(北平)--张家口--包头(绥远))建成通车。
中国第一条华侨出资兴办的铁路是1905年修筑的潮(州)汕(头)铁路。
新中国自行设计施工的第一条铁路——成渝铁路。成渝铁路完全采用国产材料修建的第一条铁路。成渝铁路自四川成都至重庆,是新中国成立后建成的第一条干线铁路,全长505公里,1950年6月开工,1952年6月通车,1953年7月交付运营。1952年6月13日成渝铁路全线竣工,举行通车典礼,滕代远(曾任铁道部部长)为通车剪彩。这条铁路的建成,使四川人民四十多年来的愿望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