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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质灾害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3-05 17:28:03

⑴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做好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点,防范难度极大。近年来,受极端气象、地震、工程建设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群发,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近期,国务院将公布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计划用 5 年时间,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等工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也正在加紧编制。各地要认真谋划本地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部备案。

三、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中编办批准我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增加司局级领导职数,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也即将挂牌成立。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将其作为 2011 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建立健全我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体系。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省份,务必要在 2011 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的省份,要向地市延伸。

四、强化特大型防治项目管理

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地要积极推动加大本级财政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 〔2009〕463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9〕81 号)的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按规定上报资料。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未及时向部报送等情况的省份,部将扣减或取消下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继续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推进防灾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的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软硬件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要继续扎实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地质灾害防治 “五条线”、基层 “五到位”建设,部将继续邀请 100 名特别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来京进行经验交流。二是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将预警预报工作向县 (市、区)延伸,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市 (地、州)、县(市、区)应在今年完成。三是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演练。要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四是继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更新数据,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六、做好汛期防治工作

各地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做好排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加强对在建施工场所防灾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要注意上游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壅塞体,后期降水使壅塞体突然溃决,形成高落差、大体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根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 4 小时内向部报告。对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方式报部。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重点要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和二次灾害的防范。

七、强化重点地区防治

三峡库区要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尤其是高水位以及汛前降水条件下库岸的稳定性监测,做好三峡库区后续规划中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汶川及玉树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应充分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重点时段要派驻专业队伍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灾工作,确保安置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东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要着重防范台风和强降雨引发的点多面广的突发性灾害,要特别防范引发人员伤亡崩塌、泥石流灾害。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

八、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

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地方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与山区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政策,请各省 (区、市)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在地质灾害防治好的做法和经验报部地质环境司。2011 年,部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调研活动,并召开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2011 年,是 “十二五” 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 90 周年,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立足于抗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切实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联系人: 地质环境司 卓弘春

电话及传真: 010 -66558322,010 -66558316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⑵ 汪民副部长在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内部情况通报 (2011 年第 53 期)

(2011 年 4月12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部署,总结 2010 年工作,研判形势,全面部署安排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刚才,广东、四川、云南、甘肃四省厅的同志分别发言,总结了本地区 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明确了防控措施,我都非常赞成。2010 年地质灾害严重,但是我们的应对成效明显,展示了国土资源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在重大地质灾害面前,广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发扬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可贵精神,表现出了应急响应、快速处置的过硬作风,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土资源部党组,代表徐绍史部长,向长期奋战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受徐绍史部长委托,我代表部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2010 年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2010 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一年。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0670 起,造成 2915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 64 亿元,分别比2009 年增长 1.8 倍、5.0 倍和 2.6 倍。

去年全国地质灾害有四个特点: 一是泥石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全国共发生泥石流 1988 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7%; 造成 2300 多人死亡失踪,占人员伤亡总数的 80%。二是人员伤亡集中在西部局部地区。5 至 9月,在甘肃、陕西、云南、四川和贵州等地,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5283 起,造成 2492 人死亡失踪。三是群发性地质灾害数量较多。6 ~8月,广西、福建、陕西、四川先后发生近 2000 起,造成近200 人死亡失踪和大量的财产损失。四是地质灾害发生范围增加。除西南、西北、东南等往年易发区外,海南、吉林等地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分别超过当地前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总和。

2010 年灾情极其严重,但防灾成效也非常显著。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管理部门积极努力,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1166 起,避免人员伤亡近 10 万人、直接经济损失 10 亿元,这是 1998 年以来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多的一年。

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署及时周密,贯彻落实坚决有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0 年,中央领导同志170 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抗灾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工作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地灾防治,徐绍史部长亲自带队先后多次赴灾害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深入灾害多发区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徐绍史部长在 2010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议等多个重要场合,多次强调思想上要更加重视,把重点放到防灾减灾上来; 工作上要更加主动,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 措施上要更加有力,要确保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机关相关司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徐绍史部长的指示要求,积极组织,周密安排,综合防灾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早研判、早安排、早部署,精心谋划全年工作。国土资源部党组在 2010年初就认真分析研究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对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过13 次视频会、50 多次发文发电,对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各省(区、市)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近 300 次、发文部署防治工作近 600 次。

二是再排查、再巡查、再检查,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120 余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检查指导,组织 238 名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部领导多次赴灾害多发区深入调研,指导推动各地工作。各地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组织专业力量长期驻守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导防灾工作,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累计派出督促检查组 500 余次。

三是强化落实,推进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部多次召开会议、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地震灾区、泥石流灾区和三峡库区等的帮助和指导。汶川地震灾区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在重灾区派驻应急抢险小分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部指导青海省开展了玉树地震灾区隐患排查和勘查、应急处置、地灾危险性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恢复重建选址评估、地灾防治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指导甘肃省在舟曲泥石流灾区开展了隐患排查、防治规划编制和灾后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为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作出了积极贡献。三峡库区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和综合立体监测网的作用,强化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确保了 175 米蓄水的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管理,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范成效显著。针对 2009 年水电等施工现场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情况,通过对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地质灾害评估情况进行公示和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等措施,不断加强防范工作。2010 年水电等施工场所基本未因地质灾害造成大的人员伤亡。

(二)应急反应迅速,抢险处置有力有效

一是健全应急防灾机制,完善应急支撑体系。扩大了部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建成省级应急专家库,部省应急专家达 1688 人。派出 7 个区片巡查组驻守重点省份,累计 1000 余人次开展巡查指导。采集国土资源系统应急装备信息,全国12 个省配备应急视频会商设备 27 套。研究制定了 《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应急值班制度》、《专家管理办法》、《应急处置技术要点》等文件和技术标准。抽调人员成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 (临时)应急办公室,建成了 17 个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二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严防造成二次灾害。70 多次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地方进行应急处置,部领导 30 余人次紧急赶赴抢险一线,徐绍史部长先后赴贵州、甘肃、四川、云南等地指导抢险救灾。在开展抢险救灾的同时,组织做好隐患点应急排查,防止造成更大的伤亡,全年未出现二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各地共组织应急工作组超过 600 次,累计组织 7000 余人次开展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狠抓临灾转移避险。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落实监测责任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一些已出现变形迹象的隐患点提前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避免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0 年 8月,四川绵竹清平乡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由于监测预警到位、预案启动坚决,3000 多人成功避险。我听说后,既感到非常高兴,也感到压力很大。这是临灾避险最成功的,但如果没有成功,后果将不堪想象。去年,发生重大灾情造成损失的,主要是大灾。进行地灾防治,主要应立足防大灾、应大急、救大险。中国这么大,大灾有可能在哪里发生呢? 除了做好调查、勘查,摸清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做好基础工作之外,就是要大打一场人民战争,把群众动员起来,强化监测预警,狠抓临灾避险,确保哪里有情况发生,那里就有及时反应,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是密切关注灾情险情,强化信息收报工作。为及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部着力增强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采集、报送的能力和效率,接到报告和信息后,及时了解情况,保持动态跟踪。2010 年,共向国务院上报各类文件 33 次,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送值班信息 169 期。未发生信息误报、缓报、漏报的情况。各地加强值守,及时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后续处置工作情况,向部报送各类防灾信息数千份。

(三)积极主动服务,着眼长远精心谋划

一是夯实基础,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成 847 个群测群防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等 “十有县”。升级了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实现群测群防点全覆盖。联合中国气象局,在全国 30 个省 (区、市)、253 个市、1265 个县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同时在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加播启动应急响应信息等内容。

二是消除隐患,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2010 年,中央财政投入 14 亿元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投入 8 亿元支持甘肃舟曲开展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目前,中央财政已初步形成在三峡库区、地震灾区、甘肃舟曲等重点地区投入防治专项和面上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的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资金安排格局。在此带动下,各地的资金投入也大大增加。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针对基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人员 “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和重点地区应急管理培训,累计培训 10 万余人。通过各大媒体现场报道、系列追踪、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部联合河北、重庆开展多点连发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导各地共开展应急演练 371 次,参与人数达 4 万多人。以桌面推演的形式模拟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处置过程,总结完善应急流程并向全国推广。

四是谋划未来,推进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积极建议国务院出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在重庆、北京组织多领域院士、专家召开 “西部复杂山体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学术研讨会”和“全球灾变事件与重大地质灾害战略研究会”,分析重大地质灾害异常多发的原因,研判趋势,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各地也根据区域情况,加强成灾条件、机理和模式的研究。

(四)抓住关键,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

各地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按照部要求,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体制和机制建设,多方争取工作经费,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骨干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主力军作用。我们大约有十多万个群测群防监测员,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群测群防监测员不畏艰险,不分昼夜,准确监测,成功预报,在最危险、最困难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他们践行着服务人民群众生命权利的最高价值准则,守护生命,守护家园。2010 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 1100 多起,避免了约十万人的伤亡。国土资源部及时召开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并以通报表扬、颁奖晚会等形式,大力弘扬群测群防监测员践行服务于人民群众生命权利最高价值准则的核心理念。

二、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

2011 年,影响我国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地貌条件、地震、干旱和降雨等极端气候等多方面因素仍然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我国特殊的地质条件和频发的极端气象导致地灾多发

我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山地丘陵分布广泛,地质不稳定区域大。地震发生频率高,汶川和玉树特大地震造成山体松动、岩体破碎,加剧了地质不稳定性,盈江地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也可能在汛期显露。受地理、经济等条件制约,不少地方特别是西部地区部分群众仍居住在深山峡谷中,受到地质灾害的直接威胁。近年来,我国极端气候异常,干旱、暴雨时有发生,极易诱发雨洪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 年夏季我国黄淮、江淮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偏多,登陆的热带气旋同期偏多,局地强降雨发生的频率增加、强度增大。从 2010 年的情况看,主汛期雨情、水情异常复杂,引发的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既有排查出来的老隐患点成灾,也有不在群测群防体系中的新地灾点成灾,还有一些如贵州关岭、四川汉源、甘肃舟曲等大规模、高速度、远距离的滑坡、泥石流或多种灾害叠加并发的重大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常突如其来,猝不及防。

(二)防范意识还不强,防范措施还不足

当前,还有一部分干部群众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地质灾害的辨识能力和避让意识薄弱。地质灾害防治还没有完全成为各项规划和建设的前置条件,大量城乡和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只重视工程施工,不重视地质状况勘查和地灾隐患排查,工程往往选址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库蓄水等工程施工诱发了大量滑坡等地质灾害。一些山区的县城、乡镇和村庄由于地理条件和历史因素所致,本身就建在了滑坡体或者泥石流冲洪积扇上,由于种种条件尤其是经济条件限制,暂时没有能力全部实施搬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极易造成重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仍然不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专职管理人员很少,越往基层人员越少,部分县 (市)甚至一个专职人员都没有; 现有的监测机构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全国还有大量市、县没有设立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由于机构、人员以及经费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警覆盖面窄、空白区大,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该搬迁的没有搬迁,该治理的没有治理。全国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的精度也不高,已查出的隐患点往往因防治经费限制而无法实施防治工程,而已治理的工程又普遍没有维护费用,即便三峡库区也是如此。我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很不健全,仅对三峡库区等少数地区和个别重点工程实施了专业监测,其余大部分地区只能实行群测群防监测。群测群防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没有必要补助,没有配备基本装备,工作条件艰苦,风险也很大,承担了远远超过其能力的监测任务。

总之,对于当前防灾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我们始终要保持清醒认识,关于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总的要求就是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持做好抗大灾、应大急、抢大险的各项充分准备,坚持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牢牢把握防灾的主动权,坚决避免重大人员群死群伤事件,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重点做好防灾减灾的几项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4月6日,国务院通过了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力争用 5 年时间,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其中,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治理均作出了重点安排。此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列入国务院审批计划,目前正处于完善阶段。《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也在抓紧报批。

这些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加紧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专项规划的实施方案,前三年着重开展调查评价、重点集镇勘查,完善县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群测群防体系,后两年着重开展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二是要积极准备,做好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出台后的贯彻落实。三是要抓紧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并争取把主要防治内容纳入到本地区的 “十二五”规划中去。重点考虑四方面,一是全面加强调查评价,提高工作程度,特别要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安排必要的工程勘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二是突出抓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提高群测群防水平。三是加快构建综合防治体系,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力度,着力消除隐患。四是强化临灾应急避险,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避险各种手段,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二)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中央编制办公室已经批准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增加司局级领导职数,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也已经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复,即将挂牌成立。各地要大力推动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要将机构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省份,要力求在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的省份,要着力向市级延伸。

(三)强化特大型防治项目管理

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各地要积极推动加大本级财政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9〕463 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09〕81 号)的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按规定上报资料。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未及时向部报送等情况的省份,部将扣减或取消下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继续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推进防灾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的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软硬件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将预警预报工作向县(市、区)延伸,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市 (地、州)、县 (市、区)要努力在今年完成。二是要大力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演练。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三是继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更新数据,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五)突出群测群防

进一步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重要作用。一是继续扎实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五条线”和基层 “五到位”建设,着力解决群测群防体系中存在的经费不足、技术含量低、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二是要大力宣传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大力宣传成功避险的典型案例,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地质灾害宣传工作不仅要宣传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宣传我们群测群防监测员在政府的领导下,不畏艰险,守护生命,成功预报,应急避险,避免更大人员伤亡的成绩。今年,部将继续邀请 100 名特别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来京进行经验交流。

(六)扎实做好防范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各地都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加强对在建施工场所防灾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要注意上游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堰塞体,后期降水使堰塞体突然溃决,形成高落差、大体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灾害。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

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根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 4 小时内迅速向部报告。对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部。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灾,重点要做好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二次灾害的防范。

四是强化重点地区防治工作。三峡库区要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是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落实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或专业监测,尤其是汛前水位消落以及高水位条件下库岸的稳定性监测,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监测。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的支撑作用,做好预案的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保障百万移民生命财产和航运安全以及三峡工程正常运行。汶川及玉树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应充分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重点时段要派驻专业队伍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灾工作。东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要着重防范台风和强降雨引发的点多面广的突发性灾害,要特别防范引发人员伤亡的崩塌、泥石流灾害。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新疆等地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情况,做好积雪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

四、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

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近两年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和切实可行的一些经验的基础上,把它上升为制度或者规范,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的体系建设。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地方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与山区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政策。请各地于 4月底前将本地区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报部地质环境司。部将派出部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各地进行防治新机制调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检查和抗旱找水打井现场回访,并通报有关情况,适时召开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同志们,今年是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 90 周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立足于抗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切实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我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有全系统齐心协力的工作,我们一定能够把地质灾害防治这个崇高的生命任务完成好,努力向中央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⑶ 关于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4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相关司局:

各地即将陆续进入汛期,为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部决定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 年 4月12日15∶ 00 - 16∶ 1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国土资源部 B103 会议室,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所在地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 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 2011 年工作形势,部署汛期工作。会上,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等省国土资源厅将作大会交流发言,部领导作重要讲话。

四、参加人员

(一)北京主会场

国土资源部领导,部机关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地质调查局、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应急中心)、国土资源报社等相关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同志,相关新闻单位记者。

(二)各地分会场

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分管负责同志、地质环境处、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院)主要负责人,其他参加人员参照主会场确定。

五、有关事项

请参加主会场会议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将参加分会场会议的厅局级干部名单和参会人数于 4月12日前报部值班室。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系统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部信息中心将于 4月11日上午 9时开始联调。

部值班室: 010 -66558891 66558004 (传真)

地质环境司联系人: 卓弘春 010 -66558322

部视频系统联系人: 吴伟民 010 -66558121

余前佳 010 -66558662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⑷ 汪民副部长在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内部情况通报 2013年第27期

(2013年4月18日,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研判形势,部署和安排201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刚才,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介绍了今后一段时期有关气象的趋势预测,分析了今年严峻的气象形势,对气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落实。四川、云南两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分别发言,总结了本地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介绍了今年的措施安排,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尤其是把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细化到点,落实到人,向社会全面公布;对在建工程的防灾采取强有力措施,明确把在建工程的防灾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防灾工作体系;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告知、公示、督查三项制度;授权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强降雨期间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可以直接下达停工避险;要求乡镇政府及时将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传达至辖区内在建工程,并对其内部的信息传递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还有五道防线、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主动预防避让工作制度,重大工程治理避让搬迁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型地灾排危除险,“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这些都很好。各地在地质灾害方面都有一些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很好地学习借鉴。目前,施工单位地灾防治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花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我们请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副总姚强同志介绍了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防范地质灾害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值得项目施工与管理单位很好地学习与借鉴。

2012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大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成效十分明显,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展示了国土资源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土资源部党组,代表姜大明部长,向长期奋战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姜大明部长高度重视这次会议,要求全系统一定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好中央要求,全力做好今年,尤其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2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4322起,其中139起造成人员伤亡,共导致375人死亡、失踪(292人死亡、8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3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532起,避免人员伤亡39964人,挽回经济损失8.1亿元。与前五年平均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减少24%和62%。

去年全国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中南和西南地区灾情较重,四川人员伤亡最重。湖北、湖南、河南、广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地共发生8826起,造成290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62%、77%。四川共死亡、失踪133人,居全国之首。二是类型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小型规模居多。全国共发生滑坡10865起、崩塌2077起、泥石流922起,分别占总数的76%、15%和7%。小型地质灾害共13811起,占总数的97%。三是以降雨、融雪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发为主。全年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局地极端强降水事件多发、过程雨量大,华北、西北东部和长江中下游发生极端降水事件。

在党中央、国务院强有力领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管理部门积极努力,有序开展防治工作。

(一)提早研判部署,精心安排全年工作。部党组在2012年初即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工作要求。2月,部组织地方和有关方面专家召开趋势会商会,3月,提早对防治工作全面部署。在汛前和重点时段部通过3次全国视频会、10多次发文发电,对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在“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防治知识普及活动,精心安排和指导推动全年工作。

(二)做好监督指导,强化巡查排查复查。40余次派出由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分赴地质灾害多发地区检查指导,在31个省(区、市)安排69名区片专家长期驻守。部领导多次赴安徽、湖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地调研指导。针对局地强降雨、台风等天气,各地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省、市、县三级共组织5374个督促检查组、13255个隐患巡查组指导地方做好防治工作。

(三)积极组织协调,加强重点地区防治。部多次与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推进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以及彝良地震灾区、舟曲泥石流灾区、甘肃永靖、湖北五峰县城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三峡库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指导云南省编制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方案。派出工作组和应急专家组,指导落实监测、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措施。

(四)应急反应迅速,抢险处置有力有效。汛前,部召开了全国应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针对6月28日四川凉山州宁南县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7月31日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滑坡泥石流灾害、8月30日四川凉山州锦屏电站群发性地质灾害、9月7日云南彝良地震、10月4日彝良滑坡以及今年1月10日云南镇雄滑坡和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滑坡,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总结推广经验,努力提升防治水平。部较大规模组织调研总结各地防治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经验交流。指导地方验收428个地质灾害防治“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等“十有县”建设,使“十有县”总数达到1765个。通过通报、出版物、报纸和网络等形式,向全国推广宣传先进经验,提升各地尤其是基层的防治能力。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去年3月,部开展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均取得重要进展。

(一)调查评价持续开展。完成汶川、玉树地震灾区以及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区等383个县的详细调查、9213个重大隐患点的工程勘查。组织开展三峡库区175米蓄水巡库调查、5年高水位蓄水评估总结工作。

(二)监测预警全面加强。与中国气象局部署推进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共同开展10年防灾效益评估。30个省(区、市)、215个市、1037个县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31个省(区、市)、303个市、1578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部与中国气象局5~10月共制作全国性气象预警产品156份,通过中央电视台和网站发布231次。

(三)综合防治措施有力。全国共有2032个城乡建设及相关规划、73755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19478个隐患点进一步完善了防灾预案。对近45万名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避让搬迁,对4526处重要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委托高校对300家单位4000多名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初步探索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整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城镇建设等相结合的新机制。

(四)应急体系日益完善。认真组织研究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并以此来加强对各地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全国18个省、139个市、850个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1个省、156个市、301个县建立了应急技术指导机构,其余地区的防治机构也在大力推进。完善部省应急专家库,专家总数达3000多人。

(五)保障措施稳步落实。中央财政投入35亿元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3个省、176个市、932个县设立了防治专项资金,全年投入资金约200亿元。31个省、253个市、1573个县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地共发布实施41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规章、103项标准规范。部指导建立了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山西、宁夏、广东、甘肃4省区也相继成立了行业协会。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叠加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和动态变化大等特点,西南西北山区、中南、东南、华南山区丘陵区,尤其是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舟曲泥石流灾区等地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难度大,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地震、降雨等不利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已呈现较去年加重的趋势,云南、西藏等地区先后发生重大地质灾害。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恢复地质环境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对云南、西藏发生的灾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在4月11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既要继续加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也要注重城镇、工矿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

关于今年的工作,部已于2月底召开全国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并先后发文对今年全国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空间上以三峡库区、地震灾区以及山区丘陵地区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工矿地区和农村山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段上要继续以巡查排查、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演练为重点,加快重大隐患的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切实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按照《决定》提出的“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决定分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以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从机构、制度、经费、监测、预警、评估、避让、宣传、演练、成效等十方面入手,推进落实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于《决定》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完成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任务,各地要加紧谋划,倒排时间表,务必按期完成。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一是做好巡查排查,汛期前各地都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等。对重大隐患点和重要部位要逐点实地检查防治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程施工、矿产勘查开发等场所要加强监督指导,特别要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临时工棚选址工作。三是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对所有重大隐患点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不断地检验和完善防灾预案,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

(三)强化重点地区防治工作。三峡库区要做好水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是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落实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和专业监测,尤其是汛前水位消落以及高水位条件下库岸的稳定性监测,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监测。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的支撑作用,做好预案的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汶川、玉树、彝良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要充分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防范工作,重点时段要派驻专业队伍指导协助地方做好防灾工作。东南、华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区要着重防范台风、强降雨引发的点多面广的突发性灾害。华北、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新疆等地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情况,做好积雪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

(四)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报送信息。二是要针对急、难、险、重工作,重点做好险情、灾情的调查评估,协助地方及时撤离人员,划定危险区,特别是指导避免发生二次伤亡。三是加强和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有关部门的联系,着重提高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能力。要积极协调当地地勘队伍和防治技术单位在汛期对口开展驻守巡查指导工作。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联系,提供最新准确信息,积极宣传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大力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发展。推动成立行业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提升防治工程质量,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的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中介机构,为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行业机构服务防治工作的能力。目前,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根据行业需求,正重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系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工作方案和目录并拟于近期广泛征求意见,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大力支持。

同志们,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提升防治能力,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在防灾上做足最坏的打算,在效果上向最好的方向努力,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⑸ 矫梅燕副局长在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4月18日,根据录音整理)

尊敬的汪民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国即将进入汛期之际,国土资源部组织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部署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非常重要。下面我代表中国气象局就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从过往经验看,我们不可掉以轻心。受我国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貌地质和气候变化影响,由气象条件诱发的地质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重发趋势,地质灾害不可预见性越来越强,影响越来越复杂,应对难度越来越大,地质灾害已呈现出常态化发展趋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是国土和气象两部门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不可掉以轻心。

从气候预测看,我们不能麻痹大意。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为中等偏差年景,汛期降水呈显著的阶段性特征,盛夏(7月至8月)辽河流域、海河流域、黄河中游将可能出现汛情,汛前期青海、四川西北部、陕西北部、山西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今年地质灾害防御形势严峻,容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

从服务能力看,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当前,气象业务服务能力与地质灾害防治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对突发性高影响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暴雨诱发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的要求还有差距。面对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能力的差距,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

从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看,我们需要常抓不懈。十八大提出的“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既是对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科学发展的支持,也对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和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灾害防治工作。

二、认真总结两部门合作经验,持续推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2003年以来,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的《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协议》为开端,两部门深化合作,有力促进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业务的发展。今后,我们要以打基础、强基层、健机制为重点,持续推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科学发展。

第一,要打基础,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一是共同推进易灾地区和主要灾害隐患点自动气象站、暴雨监测站和雷达等组成的气象综合观测网络建设,实现对关键地区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险情。二是针对地质灾害短历时、局地性和突发性强等特点,深化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预报特别是短时临近预报业务,提高定量降水预报水平,确保准确做出预报。三是联合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区致灾临界雨量指标体系,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确保防御端口前移。

第二,要强基层,共同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对接融合。一是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御“十有县”和“五到位”建设要求,以及中国气象局关于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十二到”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现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对接。二是重点推进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农村气象信息员的共建共用,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灾害预警发布手段的共建共享,基层地质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实现灾害早发现、早通气、早部署、早防御。

第三,要健机制,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长效发展。一是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机制,建立有利于气象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展的保障机制,形成政策支撑有力、运行保障可靠、经费投入稳定、地方支持力大的发展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国土、气象全方位合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气象资料等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应急联动,建立重大灾害的联合会商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科研合作和标准制定,推进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业务的规范化发展。

三、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按照此次会议的有关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责任落实是前提。各省(区、市)气象局要严格遵守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气象服务规章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岗,保证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各级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气象服务上,要在预报服务第一线靠前指挥。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监测预报是基础。各级气象部门要狠抓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的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两个环节,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要密切监视重点地区灾害性天气变化,掌握雨情、水情和隐患点实况信息。要充分发挥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实景观测等在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强化面向地质灾害的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预警服务。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灾害预警和有效发布是关键环节。要联合国土资源部门将地质灾害条件等级预报升级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手段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和机制,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和覆盖面。

第四,要进一步强化联动联防。要加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联动联防,建立两部门应对恶劣天气特别是突发强降雨天气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的消息树作用。要加强部门内灾害性天气联防协作,建立区域性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天气上下游影响站台之间灾害性天气监测实况、灾情、预报、警报信息通报机制。

同志们,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各级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心。衷心希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本着开放融入式发展理念,携手把地质灾害防御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气象局向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长期以来对气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⑹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通报 2011 年第 71 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第 157 次常务会议对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1 年 6月,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大力推进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汛期防范工作,并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体系建设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 《决定》贯彻落实和 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其特征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缝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踪,13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0 亿元。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3 起,避免人员伤亡 3.5 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 7.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与过去 5 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发生数量相当,死亡失踪人数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质灾害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为主,累计 13092 起,占总数的 90%。9月份,陕西、四川等省连续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出现多日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4 亿元。

二是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全国共计发生11474 起,占总数的73%。滑坡规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强降雨条件下呈现群发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响区的南江县受降雨影响,引发地质灾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踪,多处基础设施受损。

三是地质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 7 省 (区)共发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质灾害多发,从 6月至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5072 起,累计造成 217 人死亡失踪,分别占总数的 96%和 79%。

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共确认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1.9 万处,威胁人员 76.4 万人。对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开展了应急处置,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

二、防范工作部署早落地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最高价值准则。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时。2011 年 2月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趋势预测会商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3月下发通知,提出总体工作要求。4月召开全国汛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5月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防灾信息。7月根据防灾总体情况,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等。今年以来,我部针对降雨、雨雪冰冻、融雪等发出防灾通知 30 余次,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129 次,发出通知 份。

二是检查指导突出重点。在汛期防灾关键时期,部领导亲自带队赴汶川、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指导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个由部领导、司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汛期启动了 7 大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长期驻守 18 个重点省份开展巡回检查。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开展督促检查407 次,组织专 业 技术 人员 4.1 万 人 指 导 各 地 开展 地质灾害 隐患 排 查 巡 查 复 查工作。

三是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共制作预警产品 153 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

四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针对突发地质灾害,我部派出 30 个应急工作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派出 3106 个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坚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参与应急值守,报送有关信息 600 多条。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加强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通过开展以县 (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 “十有县”建设,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目前,全国 “十有县”总数达到 1337 个,覆盖 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

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 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 10 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今年累计有 4.1 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依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防治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地震扰动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与生态修复、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汶川地震带科学钻探等一批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针对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开展防治施工与监理培训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单位、8000 多人参加培训。

五是各地加强了群测群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从前几年的10 万名增加到 35 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 20 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及时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最崇高的生命任务。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 400 多起,避免 3.5 万人伤亡。

(二)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在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手段,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工作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共实施2260 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胁 87.8 万人的地质灾害隐患,可保护经济财产240 多亿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应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绵竹市清平乡文家沟,通过实施科学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还复杂的情况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灾害再次发生。

二是通过搬迁避让有效规避地质灾害。各地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今年全国共实施 6438 处 28.1 万人的搬迁避让。福建省将 “造福工程”搬迁避让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努力,实现 13 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搬迁任务。陕西省则结合陕南地区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 5 ~10 年左右时间,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 60 万群众逐步搬迁至安全地带。

三是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各地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力量和保险制度引入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广西梧州市积极探索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市政建设、城市景观改造、城乡增减挂钩相结合,由点及面,化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既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百姓所受的威胁,又通过建立新的社区让百姓安居乐业。江苏镇江、甘肃兰州、重庆、山西灵石等地政府积极引导、吸引社会技术力量和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

《决定》作为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

(一)地方党委政府狠抓落实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狠抓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具体防治任务部署,加强演练培训等手段运用。一是从组织机构上,全国已有 24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 个省 (区、市)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4 个市及近1000 个县加强机构建设。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从经费投入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 50 多亿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省财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实上,各地加紧部署调查工作,广东省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威胁 100 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勘查目标。四是应急演练上,2011 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 2563 次,参加人数达到 100 多万人。通过演练示范,险情出现时,地方决策果断,避险路线场所明确,防灾减灾效果明显,对今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减少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训教育上,各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大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四川省在汛期培训群众 200 多万人,浙江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 “送一套书、贴一幅画、放一部片、讲一堂课”的地质灾害防治 “四个一”活动,对 10000 多名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培训。安徽省开展 “六个一”贯彻学习 《决定》活动,编制 《学习问答30 题》,对 《决定》 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

(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内的地灾防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力度,部门分工协助的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中编办积极支持,我部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加挂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牌子,配备专门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二是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亿元增加到 25 亿元; 交通运输、铁路系统分别投入资金 16.6 亿元和 10 亿元,开展 6585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和铁路沿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民政部、财政部加大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投入。三是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能源等部门在制定实施有关规划和工程建设过程,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评估和监管,国务院三峡办积极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实施。四是水利部先后派出 19 个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山洪灾害的防御及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 气象部门在重点地区建设 1300 个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 个暴雨监测站,加强雨情动态监测; 铁道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排查。五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共出动兵力 10526 人、民兵预备役 11972 人、车辆机械 1420 余台、直升飞机 11 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累计转移、解救群众 2.9 万人。

五、精心谋划,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且我国地质地貌复杂,全球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还需一段时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在谋划长远的同时,扎实做好当前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 《决定》的贯彻落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积极主动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和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 《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国办开展 《决定》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开展以提升县级防治能力为目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开展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和调查评价、防治工程等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编制实施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防治项目的实施。《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五”规划》已征求相关省和部门意见,将尽快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报国务院,同时我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三峡办组织实施好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内容。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治,扎实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过会商、动员、检查等部署开展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统计表 (略)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⑺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9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有力有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始终坚持不懈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工作,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认识

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清醒地认识到,受认知程度、工作精度和手段的限制,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被发现或未被正确认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还存在意想不到的情况,尚有空白点和遗漏点。因此,各地务必要把问题估计得更重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一刻都不能放松,丝毫都不能松懈。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领导重视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属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民生的大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

2010年,部将继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和乡镇国土所的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五到位”建设。部将在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专业监测仪器推广、防治知识宣传等方面,向“十有县”、“五条线”和“五到位”建设工作突出的省份和县市倾斜。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狠抓防灾能力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三是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加密分析会商频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2009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各地要计划结合“十有县”建设,继续大力推动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力争覆盖全国1640个山区丘陵区县(市、区)。

五、进一步强化近期工作

近期我国先后出现多次寒潮冰雪灾害天气过程,新疆、内蒙古等部分地区出现历史罕见雪灾,冰雪融化和冻胀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遭遇几十年一遇旱灾的西南地区,持续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一旦遭遇强降雨,极易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相关地区要提高防范意识,提前部署、早抓落实。要与气象、交通、水利、工业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一旦发生重大灾情险情,积极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报送信息、赶赴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工作

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敏感性,在两省(市)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的要求,做好库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汶川地震灾区的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西南山区要重点关注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东南沿海地区要警惕台风带来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七、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

近期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新上马的建设工程项目数量剧增、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进一步加剧。由于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防灾意识薄弱、防灾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在2009年较为突出。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要联合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公示、督查、告知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消除隐患,明确防灾措施,确保安全。特别是位于高山峡谷的国家重点水利、交通等在建工程项目,更要加大工作力度,严防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要把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作为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八、进一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要把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作为防灾能力建设的重点。一是强化机构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和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充实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队伍。二是整合系统资源。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的众多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人员、技术、设备,形成统一调配机制。加强演习演练,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三是利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类型特点,通过购买、租用等多种方式,加强无人小飞机、无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应急设备的配置和应用。四是利用2010年国家测绘局在全国推广应用无人机航摄系统的机会,主动与省级测绘部门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实现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能随时调用无人机开展应急调查。五是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九、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

2009年,除极个别地质灾害事件报送信息稍迟缓外,整体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基础上,对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部报告。对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也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方式报部。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能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十、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

2010年,部将在全国开展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各地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的宣传活动,组织印制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学校、村社、广场等地区发放、张贴。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精心谋划和认真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观念、新思路、新办法。4月30日前,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准备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部环境司。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新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团结协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

联系人及电话:沈伟志6655832166558316(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⑻ 关于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通报的通知

国土来资电发〔2011〕122 号

各省 (区、源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经部领导同意,自 2011 年 8月份起,我办将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中对各省 (区、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成功预报等信息情况。

二、抽查应急值班情况。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落实发文情况。

五、报送文件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每月初印发,主要对上一月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省 (区、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⑼ 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1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 (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经国务院同意,由我部组织召开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 年 7月19日(下周二)下午 3: 00 -5: 00。

二、主要内容: 传达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相关政策措施; 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判趋势,对近期防范工作和长远体制机制建设作总体部署。

三、会场设置

北京设主会场; 各省 (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有条件的地(州、市)、县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分会场。

四、出席人员

(一)主会场

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京的其他部领导,总规划师、总工程师;

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

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人,部机关全体干部。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 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干部;

设有分会场的地 (州、市)、县 (市)分管领导、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干部。

五、会议议程

(一)国土资源部张少农副部长传达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二)请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分管领导及中国气象局、武警总部负责同志发言;

(三)国土资源部汪民副部长对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行政策解读;

(四)徐绍史部长讲话。

会议由国土资源部贠小苏副部长主持。

六、其他事项

(一)请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 (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车号)于 7月18日中午 12:00 时前,传真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请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有条件设分会场的地 (州、市)、县 (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请各分会场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前做好分会场各项准备工作。请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计会场设置和参会人员数量,并于 7月18日中午 12: 00 前,传真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三)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吴前清 (010)66558891、8892

传真 (010)66558004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卓弘春 (010)66558322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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