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巡查主要做什么
A. 地质灾害如何防范
要想防范地质灾害,就要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地提高防范意识,在灾害来临的时候及时撤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要轻易在危险地带停留,并且各地方要做好防治能力监测工作,进行主动防范。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地质灾害主要指的是自然或者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产生威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律与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都有密切相关的联系。一般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地震、火山等。
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在发生泥石流、塌方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在危险的地方停留,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明白了吗?
B. 什么是土地巡查员 土地巡查员是干什么的
土地巡查员即基层国土员,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负责执法宣传,做好土地、矿产资源和农村建房的日常动态巡查,监督检查土地、矿产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监督和承办农村宅基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用地管理中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地籍变更调查外业工作。
3、负责对土地使用用途变更及建设用地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已批准的用地做好日常巡查。
4、协助做好国家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有关报批手续的初审工作。
5、配合辖区街乡镇场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6、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信访案件。
7、参与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定期统计上报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制止、查处情况。
8、负责文件办理、档案管理,起草工作文稿,做好会务、财务、统计和报表工作,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地质灾害巡查主要做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巡查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巡查准备。巡查人员应当准备巡查工作所需相关图件,携带必要的巡查装备。
2、实地巡查。巡查人员按照巡查工作计划,对巡查责任区域内的拟建;在建、新建成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检查。
3、发现违法。巡查人员检查发现本规范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对涉嫌违法主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用途、审批和施工进展情况、无证勘查或者开采矿产资源等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现场处置。对确认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四章的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填写违法行为报告单,同时向上级报告。
5、巡查信息记录。巡查任务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填写巡查台账,将巡查台账内容录入巡查信息系统,及时跟踪后续情况,更新有关信息。
C. 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应该对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制定专门的防灾预案;在汛期,特别是暴雨期间应该进行应急调查。
(1)滑坡前缘宏观调查。当滑坡前缘出现地面鼓胀、地面反翘或者建筑物地基出现错裂时,应注意详细查看滑坡整体的变形拉裂情况,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请具有滑坡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一步察看。
滑坡前缘隆起
滑坡前缘挡土墙下地基冒水,阻滑力差,易于破坏
(2)滑坡中部宏观调查。当滑坡稳定性较差时,可能在滑坡中部出现地面拉裂缝、次级台阶,并使建筑物出现有规则的拉裂变形。但是,应注意由于局部地形起伏或由于人工堡坎和挡墙未坐落在稳定的地基体上而出现地面裂缝,或由于建筑质量差而开裂,不要误判为滑坡的变形滑动。
滑坡中部变形导致建筑物鼓胀错裂
堡坎未坐落在稳定地基上,局部滑坍
(3)滑坡后部宏观调查。当滑坡后缘出现贯通性的弧形拉裂,并出现向后倾斜的下座拉裂台阶时,必须尽快采取避让措施,将滑坡区的居民尽快转移,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后缘新出现弧形贯通下错裂缝,显示滑坡将发生整体滑动(四川丹巴,2006)
(4)崩塌宏观调查。当高陡斜坡危岩体后缘裂缝明显拉张或闭合,出现新生的裂缝,应该进一步进行地面调查,横跨裂缝布置若干简易监测剖面,了解变形拉裂情况,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当危岩体下部出现明显的压碎张裂带,并形成与上部贯通的裂缝时,表明发生崩塌的危险极高,应该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请具有地质灾害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一步察看。
(5)泥石流宏观调查。泥石流沟口通常是发生灾害的重要地段。在应急调查时,应该加强对沟口的调查。仔细了解沟口堆积区和两侧建筑物的分布位置,特别是新建在沟边的建筑物。调查了解沟上游物源区和行洪区的变化情况。应注意采矿排渣、修路弃土、生活垃圾等的分布,这些物质在暴雨期间可能会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
民居建于泥石流沟边,特别是上游滑坡堵沟溃决时,非常危险
(6)地质灾害高发区房屋的调查。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地质灾害高发区点多面广的难题,集中力量对有灾害隐患的居民点或村庄的房屋和房前屋后开展调查。
对建于山区的已出现地面开裂房屋,要加强监测
位于崩塌隐患前缘的房屋,汛期应纳入地质灾害预案
汛前应开展房屋周边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隐患
D. 怎样填写地质灾害巡查记录
一般是编制来成表格的自形式,内容包括时间、巡查地点、巡查点特征包括:隐患点特性(滑坡、崩塌等灾害类型),监测点变形情况,威胁人口及财产,监测点记录人签字,巡查人及负责人签字,如果巡查或排查出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附示意图
E. 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建立汛期巡查制度。每逢汛前、汛中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登专录的各隐患属点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各隐患点“两卡”发放、防治预案、值班等到位情况。并对巡查情况建立巡查日志,巡查日志要有群测群防员和责任人的签字,对巡查日志要建立档案并做到妥善保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急分队。
F.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6)地质灾害巡查主要做什么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G. 地质灾害巡查记录怎么填写
地质灾害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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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自1988年原地质矿产部门履行“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职能以来,各级地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始终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治理和立法管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2.6.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
(1)国家法律体系
已经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的相关法律有《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森林法》等。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部门法规体系
从1993年开始,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先后颁布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继为全国各行业各部门的近千家单位颁发了各类各级资质证书1500多个,提高了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与水平;1999年初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3)地方法规制度
近年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48件,这些法规、条例的出台,有力地推进了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和地质环境管理、保护工作。
2.6.2 地质灾害调查
近十多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的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分步骤、由浅入深、由粗至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发育分布规律、危害特征和防治方法,为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主要调查工作及成果如下:
(1)全国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及其成果
1991年。主要采取收集、分析、整理已有的地质灾害资料和成果的方法,编制了调查报告《中国地质灾害》和《中国分省地质灾害图集》。该成果初步全面反映了全国各省(区、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其发育特点、形成的地质环境背景及主要诱发因素。
(2)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31个省(区、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
1992~2003年。先后概略查明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环境地质背景、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和影响因素;初步查明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特殊不良地质环境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为各级政府制定减灾、防灾、国土开发与整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
(3)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自199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并逐步开展的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明隐患点、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对重要隐患点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每个县(市)都分别取得了如下4方面工作成果:①编写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研究报告》;②编制了《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等系列图件,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③建设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④建立了县、乡、村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实践证明,本项调查与区划工作为下一步国家和地方进行地质灾害区划、指导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项目工作建立起来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已经发挥了良好作用,2002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03次,避免人员伤亡19120人。另外,该项工作采取了边调查边宣传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防范意识。
2.6.3 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机构
截至2001年,已形成了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全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和217个地级监测分站组成的全国地质环境监测体系。直接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有3000多人。对地质灾害开展调查和监测工作,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及分站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2)群测群防体系效益显著
从1999年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以来,在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同时,对重要隐患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目前,全国已经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点7000多个,发挥了良好作用,取得了显著效益,1998~2003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共1093起,避免人员伤亡6.4万余人(图2.19)。
图2.19 群测群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情况
(3)地面沉降监测
长江三角洲地区,仅上海市建立了覆盖全市的较为完善的、由基岩标、分层标、GPS观测点、地面水准点和地下水监测孔等构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外,2002年江苏的苏锡常地区也在个别地区建立了分层标。
环渤海地区只有天津市在城区建立了7组分层标,而且多兴建于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组基岩标和分层标正在建设之中,河北和山东省没有专门监测设施。
(4)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
截至2002年2月,三峡库区20个市(区、县)已建17个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完成的主要监测工作是:建立了秭归—巴东段(50km长)地质灾害GPS监测网并投入监测运行。该网包括国家级控制网(A级)、基准网(B级)、滑坡监测(C级)三级GPS监测网,对12个单体滑坡进行监测,共建有59个GPS监测点。
(5)2003年首次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2003年4月7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协议》。协议规定:从2003年起,每年5~9月两部局联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2003年6~9月,进行了首次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此期间,中央电视台于19点30分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先后发布了56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也发布了109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其中,两次“5级警报”先后于7月9日和19日由中央电视台发布,警示湖南张家界、吉首、常德,湖北荆州南部、恩施南部,重庆酉阳地区,长江三峡地区居民,注意防范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汛期(6~9月)全国降雨诱发的危害较严重的突发性地质灾害264起,其中有101起(至少878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位于预报预警范围内,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另外,此项工作也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赞同和积极响应,2003年当年即有湖南、浙江、河北、山西、山东、安徽、青海、湖北等16个省,陆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此项工作很快向全国各省(区、市)和县(市)推进,推动了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程。
2.6.4 地质灾害治理
(1)地质灾害的工程防治
1992~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原地质矿产部安排了第一批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项目,如长江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鸡扒子滑坡、重庆豆芽棚滑坡等。累计已治理地质灾害几十处。
1999~2002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启动了“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示范”项目,共布置重大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示范工程101项。另外,国土资源部还以“两权”经费下达了一些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近几年,部分省(区、市)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也投资治理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完成重大地质灾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论证273处,完成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22处。通过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搬迁避让
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处在这些地区的居民,大都依山建房,远离城镇,不仅生产生活不便,而且经常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威胁,对其进行工程治理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因此,有步骤地实施搬迁避让,且与山区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减灾措施。近几年,北京、山西、福建、湖北、广东、陕西等省(市)已经开展大量搬迁避让工作。
(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我国地质灾害在每年的主汛期(5~9月)集中大量暴发。因此,国土资源部在每年汛前和汛期均采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施应急勘查及应急治理工程。
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的战略举措。现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科研单位关注的头等大事,是保障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
I. 各级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预防中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时应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回测答网络体系,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根据已圈定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由政府部门填制防灾避险明白卡,将地质灾害基本信息、诱发因素、危害人员及财产、预警、撤离方式及政府责任人等内容填入卡中,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村民手中并向村民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实用手册
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和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与报告。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
J. 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应该对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制定专门的防灾预案;在汛期,特别是暴雨期间应该进行应急调查。
(1)滑坡前缘宏观调查。当滑坡前缘出现地面鼓胀、地面反翘或者建筑物地基出现错裂时,应注意详细查看滑坡整体的变形拉裂情况,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请具有滑坡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一步察看。
汛前应开展房屋周边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海南三亚,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