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巡查责任书
Ⅰ 附录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和“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部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等的“十有县”建设,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陵县(区、市)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内容要求
(一)有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县(区、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县、乡两级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每年都有稳定的经费投入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实施。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对本县(区、市)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他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已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乡镇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县(区、市)开展建设活动。每年10月2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完成“十有县”建设的县(区、市)开展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县(区、市)名单报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为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部将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及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县(区、市)被通报命名为“十有县”之后,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促使各地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Ⅱ 如何做好山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的特点,应采取科学的应急防御体系,避免地质灾害因灾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科学的应急防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资金保障、应急通讯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同时,要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临灾和灾害应急救助行动及时到位。要按照“拿得出、用有余”的原则,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安置、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加强应急救灾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调配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等抢险救灾装备。同时,要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根据山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地质灾害也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的变化,宁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也总结出了适合山区防灾减灾的工作原则,即“乡自为战、预警到户、群测群防、减避灾害损失”原则,通过增强群测群防意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县、镇、村、组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各自防范重点地段、重点地段人群,并按要求向各自防范区域内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签订防汛防滑目标责任书。同时县国土局防滑办、各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各划分有自己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各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5户15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各自的防范重点,通过狠抓监测预警系统的落实,全县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都列入到了各级的监测防范责任区内,地质灾害防范任务层层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同时,健全防滑带班值班、信息报送、汛期险情巡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监测 在全县范围内对确定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地质灾害的不确定性、危险性的特点,制定了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系统,配备应急照明、可视监测、备用电源等设施,为科学防灾减灾创造有利条件。对无法治理的重点隐患点,要规划新址进行搬迁,对处于县城周围原城关小学后山滑坡、王家湾沟谷泥石流、四方洞危岩、原地板条厂滑坡四个重点隐患点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创新监测“土办法”,县国土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聘请专职人员监测,每周到隐患点巡查一次,定时换挂红、黄、蓝彩旗,汛期每两天巡查一次,凡遇异常天气,坚持24小时随时进行巡查,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预警,细心观察,随时做好变化情况记录,一有险情立即报告,做到险情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Ⅲ 新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
第一节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现状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现状
新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工作起步较晚。截至2005年,主要工作内容为以下5个方面:
(一)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与运行
本项工作始于2000年以来开展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截至2005年,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县(市)共计33个,主要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
1.以县为单位建立了监测网
一级网—县级监测网;二级网—乡(镇)级监测网;三级网—村级监测网。
2.主要工作内容
(1)定期巡视,汛期来临前强化监测,主要对灾害体的变形量和位移量进行测量。
(2)出现险情时采取预警、避让等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其他缓解灾害发生的措施。
(3)以居民点为防治对象,明确监测范围和监测人,主要任务是目测灾害体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5)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广而告之于民众。
(6)对监测网点的管理和运行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签订责任书;监测信息的及时反馈、分析处理、指导性意见的再反馈;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等。
(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速报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疆共出动300余人次进行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工作,提交调查报告40余份。
仅2003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共派出8个巡查和检查组,33人次,行程22100余千米,历时49天,并于3月31日~4月13日专门派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巡查组,重点对伊犁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州、昌吉州4个地(州)的新源县、巩留县等9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巡查检查。上述工作的开展避免了已发生灾害点人员伤亡增多、财产损失加重、灾情扩大;及时发现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及乡、村领导制定出预防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减少了生命财产损失。
通过巡查检查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的防治工作情况,采取与当地政府座谈等形式,提高了当地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遇有灾情都能及时进行调查和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不定期工作简报形式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
(三)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确定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灾害种类为区域群发突发性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采用空间预报预警类型;划分了预报预警等级、时间段及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区划及预报预警模式;制定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程序。
2003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首先在伊犁至托克逊后沟天山南北麓区域试运行发布。由于新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开展较晚,预报判据还未分析建立,采用专家分析方法进行预报。2003 年9 月15日~2003年9月30日,利用气象局内部信息系统进行了试运行发布,资料传送通过拨号进入气象局网络设置的上传下载专用文件夹,下载24小时降水预报等值线图,上传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图。
(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
年度汛期防灾预案编制制度始于1998 年,近年来覆盖面逐步扩大。2005年全疆14个地(州、市)均于2月上旬完成了本辖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当地政府,预案编制覆盖率达到了100%。防灾预案对全区14个地区、46个易发区段、百余处隐患点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了防御措施。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典型实例包括:巩留县莫乎尔乡小莫乎尔沟孔格亚夏东侧山体滑坡、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恰普河牧业村别拉西滑坡,避免了24 人死亡、19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总结出了一套成功预报减灾的经验。
(五)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已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专项调查及相关调查成果,建立了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六)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治理工作
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阿勒泰将军沟泥石流;西沟煤矿、哈密硫磺沟煤矿、昌吉五宫煤矿、哈巴河赛都金矿、富蕴乔夏哈拉金铜矿、伊犁伊能煤矿、巴音郭楞州石棉矿、乌市老君庙煤矿等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管理上、技术上尚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
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一)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与运行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十一五”期间,完成52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与此同时,建立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形成自治区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处理。“十一五”期间,首先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之后,完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的建设。
(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成以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主体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构成全疆的应急反应系统。配置必要的专业设备,每年汛期前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级防灾预案、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监测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对监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汛期后进行复查,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1)正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主要区域为乌鲁木齐以及西天山南北地区。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3种类型。
(3)预报等级按国土发 〔2003〕 229 号文件统一划分为5 级:1级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其中3级在预报中为预报级(注意级);4级在预报中为预警级;5 级在预报中为警报级;1、2 级为不发布级。
(4)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权限:发布警报(5 级)由厅领导审批;发布预报信息(3、4 级)由厅地环处处长审批;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1、2 级)由厅授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地质环境监测院主管领导审批。
(5)发布对象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广大社会民众。
(6)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程序以及地质灾害和气象数据信息的传输、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系统,引用最新的数据信息技术处理手段和方法,提高预报准确度。
(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
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并落实实施。对已编制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对地质灾害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反映地质灾害综合研究成果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将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并传播给广大公众,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服务。
“十一五”期间完成52 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建成14 个地(州、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自治区中心站与地、州、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相对完善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互联网的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发布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建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通过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灾害历史和降水历史资料分析、滑坡和气象水文监测等,研究滑坡灾害的形成机制,掌握滑坡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发生滑坡的临界降雨量、降雨强度和积雪深度,充分运用“3S”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完善巩留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成巩留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远期推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二、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均有分布。“十一五”期间,制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 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
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
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包括准噶尔盆地西、北、东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矿区分布段等。面积36353.38平方千米。
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的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
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他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主要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暴雨泥石流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仑高山区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为主),总面积25601.87平方千米。
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和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
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二)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分布在天山、昆仑山西段和阿尔泰山林带以上的中高山、极高山地带,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多为良好的夏季牧场,局部地段存在采矿活动。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区等,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人类经济活动主要为矿业开发和牧业生产。
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区多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区存在沙漠化、盐渍化。
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采取避让和生物工程措施对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采取竖井排灌、井排与渠排相结合等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治土壤盐渍化。
Ⅳ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现象)。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财、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地质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致灾地质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称为灾害。致灾地质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地质灾害的类型常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划分,而灾害大小则以受灾对象的损失大小进行评估。我国地质灾害种类很多常见的有10类30多种。
地质灾害可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进程,有的是逐渐完成的,有的则具有很强的突然性。据此,又可将地质灾害分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两类。缓变性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较从容的时间,可有预见地进行,其成灾后果一般影响范围大,只造成经济损失,不会出现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突然,可预见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其成灾后果常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有点、带、区域性易发区。一般说,崩塌、滑坡易发区为点状;地裂缝易发区为条带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发区呈区域性分布。易发区的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专门调查,按照易发区划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定,并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致灾地质作用处于临界稳定状态或不稳定状态,有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地区。危险区需进行监测和应急调查,提出预防措施,危险区范围一般较小,且多指突发性灾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所影响的范围。危险区划定要通过专业队伍进行专门调查或勘查,对致灾地质作用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后划定,并经县(市)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危险区应有明显预警牌和告示,以防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主要对省内重要城市、重点矿山、重要交通干线等灾害作出初步评价预测,对其防治提出原则建议;对影响特别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隐患点,尽可能提出较为具体的预报意见,提出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作出汛期突发灾害陷患巡回检查计划。
市(地)、县级防灾预案,主要应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防灾预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报和防灾要求,圈定重点防范区段;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作出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针对不同地质灾害实行事先预报的一项基本制度。防治地质灾害应该是“预报”重于“治理”。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5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5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各期预报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县以上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把准确情况迅速上报,其要求如下:
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地区(市)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48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由地区(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省主管部门;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省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地区(市)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①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②发生时间、伤亡人数;③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④地质灾害类型;⑤地质灾害规模;⑥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发展趋势;⑧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⑨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度】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5号《关于加强汛期地质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险情巡视制度,要求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汛期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危险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作现场调查、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促当地政府采取必要的应急防灾措施。特别要加强连续降雨后或暴雨后的险情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当地人民政府要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过程中,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群众监测网络、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防灾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危险区管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将明显可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经所在地区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公布以后,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根据公布的危险区范围在周界上、特别是周界的道路旁设立明显的危险区标志,如桩、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
(1)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若确需开展建设的,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开展建设。
(2)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任何可能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内进行削坡、填土、开挖水渠等活动;在岩溶塌陷危险区不能超量开采地下水。
(3)责成危险区所在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预案。
(4)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危险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从我国国情出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促进经济发展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着重落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的防灾体系;坚持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形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灾害险情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工作前,为工程措施的选择、工程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据。必须做好勘察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险情状况,包括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并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确定防治目标。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指防治对象的范围、部位;安全目标指经过工程防治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
要多方案比选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要妥善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实行信息法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于顺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务,又要不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的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较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都要进行方法(工艺)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遇有地质情况与设计图所预计的不同或发生新的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才能较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监测内容依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而定,监测网一经建立,就要按预定期限,坚持连续监测,并须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非标准化特殊的地质工程。对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的素质有特别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上述几项办法明确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三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现行管理程序,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甲、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历史灾害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要素有: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其中危害强度指灾害活动所具有的破坏能力,是灾害活动的集中反映,是一种综合性的特征指标,只能和灾害等级进行相对量度。
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指未来时期将在什么地方可能发生什么类型的地质灾害,其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以及危害的范围、危害强度有多大的一种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受多种条件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植被条件、人为活动条件等。历史地质灾害活动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具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具有双向效应,有可能在地质灾害发生以后,能量得到释放,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动特点,灾害发生后其活动并未使不平衡状态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灾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条件下将继续发生。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资源毁坏以及社会经济系统失控等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称为灾情。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是指对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自然环境恶化,人类生命财产损毁或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环境发生严重破坏的现象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估的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要素包括:致灾环境要素、地质灾害活动要素、受灾体要素、破坏损失要素。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有多种类型:根据评估时间分为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灾后总结评估;根据评估范围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
灾前预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或一个潜在地质灾害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期望损失)的预测性评估,它的目的除了为减灾决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外,还可对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依据;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都是在灾害发生后,对已经出现的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其目的是为及时、有效地进行抗灾救灾提供依据;点评估是指对一个地质灾害体或一个具有相同活动条件和特征的相对独立的灾害群的灾情进行评估;面评估是对一个具有相对统一特征的自然区域或社会经济区域进行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区域评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区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审批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就是对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建设场地及其附近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和估量,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之所以会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基本有两种情形:一是工程选址不当,将居民点、重要工程选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地方;二是不适当的工程活动诱发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从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设前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因工程选址不当或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损失,这是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规范、约束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估结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批准手段时,必须持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凡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有专门资质的单位按统一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工作。
Ⅳ 如何填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责任书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防治责任制、防灾预案编制制度、地质灾害登记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三查”制度、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群测群防监测制度)
Ⅵ 怎么签订企业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
看看你当地有什么具体要求:土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新农村建设与空心村治理,农村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业秩序;主要是这几方面吧。
Ⅶ “6·”安徽黄山市休宁县汪村镇山后村坞口组滑坡
1 滑坡概况
2011 年 6 月 15 日,受连日持续强降雨的影响,休宁县汪村镇山后村坞口组一斜坡前缘发生多处崩塌,中、上部产生多条弧形拉张裂缝。宽度 0. 5 ~5cm,并出现下沉台坎,高差 2 ~10cm,直接威胁前方县级公路及坞口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接到报告后,汪村镇村干部立即组织人员转移。由于转移及时,成功避险 38 人。
11 时 30 分,坡体下滑,地理坐标为: 东经 117°50″、北纬 29°39″。经现场调查,断定为牵引式中层土质山体滑坡,滑坡体平面形态呈扇形,长 38m、底宽40m,厚度6 ~ 12m,体积为 15000m3。滑坡体趾部高程为 286m、冠部高程为 308m,相对高差 22m,主滑坡方向为 355m。
滑坡区属剥蚀强烈的皖南低山地貌,滑坡体位于山体北坡,坡麓段受流水侵蚀,坡面陡峭,自然坡度 5° ~45°不等,下部略陡,坡度在 25° ~45°,上部较缓,坡度为5° ~ 20°。根据现场调查,坡体为残坡积成因的含碎石粉质黏土,厚度 3 ~ 16m,碎石为中元古界木坑组千枚岩的风化岩块,含量 5% ~15%,土体结构松散,稳定性差。下伏基岩为千枚岩,抗风化能力差,平均全风化 - 强风化层厚度大于 10m,抗剪强度低。前缘因修建公路开挖,开挖后形成人工高陡边坡,最大高度约 16m,坡度大于 70°。滑坡发生原因可归结为地层岩性、前缘切坡临空和降雨三个方面的影响。
图 1 滑坡现场警示牌
图 2 滑坡全景
2 监测与应急避险
2. 1 监测预警
汛期以来,在休宁县统一安排部署下,汪村镇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各村组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进行仔细调查,查明隐患点,干部包村驻点,日夜严防死守,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6 月 14 日夜间再次突发特大暴雨,山后村干部坚守岗位,发动干群做好抗灾应急抢险准备。15 日 11: 30,接到群众报告山体有石块滚落后,村干部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发现山体出现裂缝,前缘为公路、商店及饭店,屋中人员及路上行人较多,镇村干部立即将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
2. 2 应急避险
发现险情后,镇村干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商店、饭店中受威胁的 31 人以及在通行的 7 名行人进行转移避让,并在路口留守,禁止人员通行,正当人员转移安置到村委会之时,随着一声 “轰隆”巨响,滑坡冲毁下方房屋,淹埋猪圈,砸断电线杆,因预警及时,避险迅速,避免了人员伤亡。
2. 3 后续处置
接到灾情报告后,休宁县政府立即组织国土、交通、卫生等部门以及地质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拉起警戒线,设立警示牌,村干部实行 24 小时轮流驻守制度,关注灾情变化,禁止行人车辆通行。镇村干部组织民兵群众进行滑坡现场清理,最大限度地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图 4 干部群众清理滑坡现场
3 经验与启示
领导重视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2011 年初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防治职责和任务。汛期成立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治理、预防和应急工作,各乡镇也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行政 “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责任逐级落实,是这次成功避险的前提。
强化基础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在乡镇、村基层,关键在各隐患点的监测与巡查。休宁县每年由技术人员进行各隐患点的巡查和排查,确定重点防治区域,结合全年防灾形势和气象预报,科学编制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成立应急小分队,备足抢险物资,遇到险情,沉着应对,快速处置。
群测群防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休宁县坚持以开展群众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为重点,不断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汛期由县国土局、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每日通过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渠道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各地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
(本节基础资料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提供 责任编辑 徐永强)
Ⅷ 惠济区国土资源局
惠济区位于郑州市城区北部,濒临黄河,境内存在大量的水、植物和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和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历经郊区、金海区、邙山区等建置沿革,是省会12县(市、区)之一。东西长27公里,南北宽17公里,土地总面积222.2平方公里,城区面积49.21平方公里,总人口27.2万人,下辖2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2个开发区、54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素有郑州市“后花园”和宜居高端服务业新城之美称。
唐岩 党组副书记、局长
毛法政 党组书记
闫景拴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明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向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金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唐岩简介: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邙山区城建局办公室主任,邙山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起任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2006年1月至今任惠济区国土资源局长。
【机构设置】1987年5月,邙山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邙山区土地管理办公室,1989年3月撤销邙山区土地管理局,为区政府管理土地的职能部门,与邙山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合署办公。2001年12月,邙山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邙山区国土资源局,继续合署办公。2002年10月邙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从邙山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析出单设。2004年5月更名为惠济区国土资源局,隶属惠济区政府领导,代表区政府行使全区土地的保护、利用、开发、管理等职能。全局共有8名班子成员,其中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5名,纪检组长1名,全局共计66名干部职工,按照机构改革办法,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征地地籍科、规划耕保科4个机关科室;下辖长兴路街道、迎宾路街道、新城街道、老鸦陈街道、大河路街道、花园口镇、古荥镇7个国土资源站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显示,该区土地总面积22220.27公顷。农用地面积11969.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3.9%(其中:耕地面积7094.18公顷,约占59.2%;园地417.78公顷,占3.5%;林地2067.98公顷,占17.3%;草地(人工牧草地)5.44公顷,占0.05%;交通运输和水域水利设施用地(农村道路)2109.55公顷,占17.6%;其他农用地274.91公顷,共占2.3%);建设用地634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8.6%(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530.05公顷,约占87.1%;交通运输用地665.18公顷,占10.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2.06公顷,占2.4%);未利用土地390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6%。
【耕地保护】2010年,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深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补划制度。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区、镇(办)、村三级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增强辖区群众保护耕地、举报违法意识。二是积极推进滩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完成黄河东滩509.7公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499.9公顷。为郑州市、中牟县、新郑市、中州大学等补充耕地275.5860公顷,有效缓解了我区以及郑州市的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三是做好基本农田补划工作。积极支持市重点项目建设,为双桥污水处理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郑焦铁路、西三环北延工程补划基本农田78.4716公顷,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
【土地监察】2010年,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继续深化违法用地执法监察,重点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第十次卫片清查和闲置土地盘活工作。建立健全每周动态巡查制度和加大巡查密度,成立了建设、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参与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合执法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用地7宗,面积480.27亩;督促8宗闲置土地进行开工建设;发现违法用地25宗,立案查处25宗,均已结案;上级交办(含信访反映)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13件,立案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0%。
【地政地籍】2010年,按时上报并完成201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年度内发生变化图斑和“二调”成果中错调、漏调等图斑情况均得到更正和补充,顺利通过审核;全年共代理郑州市国土局发放城镇住房分割登记证491个,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6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16户。
【土地征用】2010年,积极配合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协助完成挂牌出让。全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6宗,占地面积1605.8775亩(其中出让用地2宗,占地面积245.68亩,成交额7137万元),全力保障各类项目的顺利报批。
【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涉及惠济区的省、市重点工程均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郑州三全食品已开工建设,郑州思念食品、郑州动漫产业基地等工业项目均实现一期投产,二期项目加紧建设中;郑州经贸学院、花园口互通式立交、中州大道景观工程、黄河公铁两用桥、西绕城公路等民生项目均实现正常运转;国道107改建工程、郑焦城际铁路、中国郑州信息创意产业园等新引进重点项目正积极协调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惠济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通过省厅、市局初、复审,修编保证到2020年惠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8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50公顷;修编紧跟区委、区政府科学统筹发展的思路布局,综合考虑了郑州市、惠济区及各镇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地质灾害防治】为确保汛期安全,及时组织人员编写《惠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2010—2020年)》,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分队,区、镇、村、组逐级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到隐患点群众手中,同时建立短信平台,遇到强降雨和恶劣天气对包村领导、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及隐患点群众发送预警短信,提醒村民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做到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为防灾避灾提供了预警信息。全年辖区未发生一起性质较重的地质灾害。
【信访工作】2010年,坚持领导接访和下访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包镇(办)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研判会、多部门协同办理等工作措施,对重要来访事项局领导审阅并作出批示,限期处理。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起,复查案件1起,全部办结,没有发生进京赴省重复集体上访,没有重大恶性信访事件,到省的重访率不超过10%,重信率不超过30%,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窗口办公】2010年,持续深化“窗口向导+双定办公+全日在岗”模式,搞好土地证过户、政策咨询等相关手续办理。即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给予群众手续办理前向导式服务,定时(工作日周三全天)、定点(机关二楼地籍科),推行国土窗口7天全日制在岗进行集中办理,避免群众来回跑等繁琐程序和打破周末不上班的错误惯性。全年共接待群众前来咨询140余次。
【协管员队伍建设】2010年,继续深化落实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组织对全区国土资源协管员专题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年终奖评紧跟《惠济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以“局聘、所管”进行指导和日常管理。2010年底,共对成绩突出的8名协管员进行了系统表彰。
【基层站所建设和干部培训】2010年,全面完成对所辖国土所标准化、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评选指导工作,基本达到了省、市系统的肯定和认可。迎宾路街道、新城街道2个国土所分别获得郑州市优秀国土所、先进国土所荣誉称号,老鸦陈街道国土所被评为全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年内举办了两期全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封闭式培训,辖区各镇(办)主管土地副职、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各行政村书记(主任)、国土资源协管员先后5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李经纬)
Ⅸ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如图7.1所示。
7.3.1 国家、省、市、县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站网建设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承担地质灾害监测任务,负责业务技术管理,并可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地质灾害监测管理职能,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1)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站
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站负责全国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信息网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并承担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任务;承担全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拟编全国地质灾害监测规划、计划、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承担全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成果报告的汇总、分析、处理和综合研究,为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对省(区、市)级地质灾害监测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技术服务。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试验区
针对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区域性、同时性、突然性、暴发性和危害大等特点,结合国土整治规划和资源能源开发,在代表性地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在试验区建立自动遥测雨量观测站网,逐步建立试验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区域爆发的降雨临界值,为突发性灾害的区域预警提供依据。同时,在试验区开展降雨期斜坡岩土体渗流观测,研究降雨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机理。
2010年前,进一步完善和建设三峡库区立体式监测预警示范区。完成三峡库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立体监测网建设,在库区60处地质灾害点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和自动分析;完善库区20个县级监测点建设;完成1∶1万航摄飞行;建立全库区的遥感(RS)监测系统,完成全球定位系统(GPS)控制网、基准网建设。
2010年以前重点在重庆市区、北京市、甘肃兰州市、陕西安康市、四川雅安、云南新平、云南东川、浙江金华市、江西宜春市等地区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研究。
(4)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
1)国家级地面沉降监测网选址原则:①跨省区的地面沉降灾害区域;②有一定的监测工作和设施基础;③地方政府有积极性,并提供配套资金;④具有较为完善的法规和管理体系。
2)工作部署:2010年之前,重点开展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关中平原、淮北平原和松嫩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的建设;2010年以后逐步开展汾河谷地、辽河盆地、珠江三角洲以及全国其他主要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调查及监测网的建设。
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苏的苏锡常地区、南通地区和盐城地区南部的三个县(市),浙江的杭嘉湖平原,控制面积近5万km2。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包括北京、天津市的平原区,河北省的环渤海平原区和山东的鲁西北平原,控制面积5万多km2。
关中平原和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网的覆盖范围自六盘山南麓的宝鸡,沿渭河向东,经西安到风陵渡转向北东,沿汾河经临汾、太原到大同,宽近100km,长近1000km,包括渭河盆地、运城盆地、临汾盆地、太原盆地、大同盆地等,涉及近50个(县)市。
7.3.3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主要针对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山区农村,以县为单位,在专业队伍指导下,建立由当地政府领导下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监测站的技术优势,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参与程度,完善监测预报制度,到2010年,建成1400个县(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1)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监测点选定原则:①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会造成严重灾情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②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③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④威胁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体;⑤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体。
2)监测点的建设:根据上述原则确定需要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后,由专业调查组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监测方案,同时协助搞好监测点的建设工作。①监测范围的确定: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②监测方法与要求:对当前不宜进行治理或暂时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点,危害大的应建立简易监测点,同时要对宏观地面变形、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等进行观察。以定期巡测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测一般为半月或每月一次,汛期强化监测将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值班监测。③监测点的设置:简易监测点一般采用设桩、设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对滑坡体地面裂缝相对位移进行监测,对危害大的隐患点,如有条件也可用视准线法测量监测点的位移。
3)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①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与个人。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人,在其领导下,成立监测组,监测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②建立岗位责任制,县、乡(镇)、村应逐级签订责任书。调查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③信息反馈与处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到市(地、州)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或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综合整理与分析,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或省地质环境总站)将上报的资料与信息录入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进行趋势分析,同时对下一步监测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④预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应立即报告省、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⑤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按国土资发[1998]15号文附件执行。
4)资料的收集与监测数据的整理:①监测数据包括地质灾害点基本资料、动态变化数据、灾情等。②所有监测数据均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③监测点必须进行简易定量监测,并须整理成有关曲线、图表等。应编制有关月报、季报和年报,同时,对今后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④监测数据应按有关程序逐级汇交。
(2)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1)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和指导群众监测网络,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
2)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环境职能部门应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危险点,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及负有对重要设施管理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3)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乡(镇)、矿山、重要设施主管部门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全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7.3.4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网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数据是国家与地方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社会与经济建设的重要信息,具有数量大、更新快、用途广等特点。通过信息网的建设,实现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发布,切实做到为政府、研究人员和社会提供所需的地质灾害信息,为国家经济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基础的科学依据。
到2010年,在完善中国地质灾害信息网与各省地质灾害信息网及部分地(市)地质灾害信息网的同时,建成集地质灾害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等为一体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存储、数据管理、查询、应用和信息实时发布系统。
到2020年,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不断完善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结合气象、水文、地震等相关因素,建成多专业领域、多信息处理技术的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我国地质灾害监测信息水平,满足社会和民众对地质灾害信息的需求,实现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重要决策功能。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于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具有统一要求、统一流程、分级管理等特点,是一个与现代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本书在第11章(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研究)全面讨论了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在内的整个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的建设问题,本节不再赘述。
7.3.5 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与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应急反应机制建设
从现在(2004年)起,国家、各省(区、市)要组建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中心,以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为主体,地(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专业队伍协同作战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反应系统。
1)应急反应系统要配置必备的应急设备,每年汛前对防灾预案中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主要县(市)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
2)发现险情和接到险情报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险情鉴定,同时能够及时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接到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2)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日趋突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针对重大地质灾害及时作出反应,提出科学的决策意见,及时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系统,是针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报和应急指挥,在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连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数据中心与重点地质灾害发生区的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网络化多媒体环境及地质灾害应急数据传输环境,形成一套信息化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和应急指挥相关的信息进行提取、加工、整理、集成与分析,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信息内容包括地理、地质背景数据;气象分析数据;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地质灾害情况资料;救灾条件信息等。
2)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平台。开发和建设重大地质灾害信息预报与应急指挥相关的动态信息发布系统、空间信息提取与发布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3)构建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的网络和多媒体运行环境。包括多点、多级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有关音像、电话系统;国家与重点地质灾害区域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系统;构建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应急调查数据快速传输环境。
4)研究与制定形成一套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系统工作规范。分析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工作的特点,提出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系统工作的模式,建立一套相关的工作规范。
Ⅹ 社旗县国土资源局
社旗县位于南阳盆地东北部边缘,属南阳市辖县,地理坐标为北纬32°47′~33°09′,东经112°46′~113°11′。东与泌阳县接壤,西和宛城区毗连,北与方城县交界,南同唐河县为邻。南北长约42公里,东西宽约35公里,总面积1152.8057平方公里。辖10镇、5乡、248个行政村,人口71万人,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革命老区县,全国商品粮食基地县、全国外派劳务基地县、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科技扶贫先进县等。县城所在地赊店镇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史玉山 局党委书记、局长
程远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章银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贺红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庆文 局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
向丽 局党委委员、副局级干部
赵志刚 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袁玉岭 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周怀振 副主任科员
刘金坡 副主任科员
史玉山简介:社旗县李店镇人,196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1984年11月,任社旗县农牧局办公室负责人;1984年12月~1989年2月,任社旗县组织部青干科副科长、科长;1989年2月~1994年1月,任社旗县干部科科长;1994年2月~1996年1月,任社旗县城郊乡乡长、副书记;1996年2月~2002年2月,任社旗县城郊乡党委书记;2002年3月~2008年1月,任社旗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2008年2月至今,任社旗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社旗县八届人大代表,中共社旗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机构设置】社旗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3月由原社旗县土地管理局和社旗县发改委下属的原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合并组建而成。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审计办公室、信访股、测绘股、监察室、行政审批股、土地利用市场股、建设用地股、地籍股、法制股、耕保股、规划股、招商项目办公室、保卫股16个股(室);下设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地产交易中心、估价所、土地储备中心、年租金征收办公室、土地整理中心、社旗县华耘土地平整有限公司、社旗县精正测绘大队9个股级事业二级单位;辖赊店、城郊、饶良、唐庄、陌陂、苗店、郝寨、下洼、青台、丁庄、田庄、兴隆、太和、大冯营、桥头等18个国土资源所以及1个产业集聚区国土资源所。2010年底,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393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社旗县总面积为115280.57公顷。其中,耕地86701.86公顷,园地94.87公顷,林地4343.41公顷,草地647.73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13256.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89.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81.92公顷,其他土地564.85公顷。
【耕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保护措施,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制定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县政府同各乡镇签订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土地执法列为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明确乡镇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原则,2010年,社旗县报批各类建设项目190.5068公顷,完成补充391.8637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84133.29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3615.09公顷。
【建设用地管理】通过创新土地储备报批机制,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争取把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等多种措施,组织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共报批建设用地11个批次,总面积190.5068公顷,其中,土地征收7个批次、134.5606公顷,农用地转用4个批次、55.9462公顷;组织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批,建新区面积89.7377公顷。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作用,合理安排新增投资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科学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基本保障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第二次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分别在2009年12月和2010年4月通过省、市政府批准实施。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抢抓机遇,着力从“争、增、挖、省、管”5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抓住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等政策机遇,积极对上组织报件,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二是推进空心村整治“增”地。2010年,共完成36个空心村整治,实现新增耕地153.33公顷,在保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三是盘活存量“挖”地。按照“大项目进园、小项目进乡及小项目用地靠挖潜”原则,抓好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旧城改造及低效用地处置3个环节,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使用。2010年,盘活存量土地6.51公顷,处置批而未用土地49.4296公顷。四是坚持节约集约“省”地。加大项目土地预审力度,提高单独供地项目投资门槛,提高容积率和建筑高度。五是强化监“管”力度,防守土地“红线”。按照国土资源部“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要求,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实现了从土地征收转用审批、土地供应、出让合同签署到权属变更的监管到位。2010年,开展了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的督办力度,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49.4296公顷。
【地产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经营性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供地价格实行集体决策,土地供应严格操作程序,出让结果面向社会公示。2010年,共供应土地23宗、53.7274公顷,其中,拍卖18宗、37.6257公顷,协议出让1宗、0.8332公顷,划拨4宗、15.2685公顷;实现土地收益1.8亿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地籍管理】按照规范化建设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加强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约束,落实土地登记工作“五不准”基本准则,所有办证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做到受理、审核、登记封闭运行,实现对土地登记各环节权力的制约。2010年,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309宗,无错登记现象。
【第二次土地调查】社旗县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农村外业调查和数据建库工作通过省厅预检并报国家待验收;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了省厅预检;乡镇政府所在地外业及内业建库工作已全部完成,已申请预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细化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及上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社旗县实施补充耕地项目4批,项目总规模391.8637公顷,新增耕地370.5139公顷,并通过验收。建设规模1420.17公顷、投资2000万元的兴隆镇土地整理项目2010年5月开工,2010年12月竣工,实现新增耕地51.13公顷;建设规模1186.27公顷,投资1900.07万元的太和乡等的两个土地整理项目2010年5月开工,2010年12月竣工,实现新增耕地36.29公顷;建设规模1266.67公顷、投资1438.8万元的“南水北调移民安置点土地整理项目”于2010年底完成各项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矿产资源】社旗县矿产资源相对较少,主要分布在下洼乡低山丘陵区,现探明的有20多种矿藏,主要有大理岩矿、萤石矿、脉石矿、金红石矿及铁矿等。其中,大理岩矿储量25万立方米;脉石矿矿体长8公里,宽1~3公里;金红石矿储量3600万立方米。
【矿产资源管理】继续推动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取缔整合矿山企业3家,整合后,全县采矿权总数由原来的5家保留为2家,矿区整合数达到比例要求。采矿许可证持证率为100%,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完成《社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社旗县地质灾害调查》等的编制工作。出台《社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下发《社旗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对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监测、巡查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2010年,全县未发生地质灾害。
【测绘工作】2010年,争取了贫困县基础测绘专项补助项目,完成了社旗县城区大比例尺基础测绘。积极开展各项测绘工作,2010年,完成323个项目的测绘,先后为企业和个人测地约10000余亩,测绘保障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国土资源所建设】全面完成了1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南阳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从县财政土地收益中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新所建设;收购储备旧的办公场所,完善手续后划拨给国土资源所重新改造;由乡镇政府提供办公场所,重新改造等。截至2010年底,完成了全县18个国土资源所的建设。按照宛国土资〔2009〕2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基层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内业档案资料及工作程序规范等软件建设工作,确保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各项管理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执法监察】健全“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动态巡查职责和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网络,以及违法案件查处“倒逼”机制,按照一、二、三级巡查区域,明确各级巡查范围,加大巡查频率,建立完善动态巡查日志、台账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查记录,实现土地违法案件的早发现、快制止、速查处。2010年,在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例行动态巡查的基础上,社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完成动态巡查160次,现场制止违法占地案件18起,立案调查2宗,查处率和结案率均达100%,无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发生。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2009年,卫片监测社旗县51个图斑,涉及11个乡(镇)、59宗土地,面积2054.13亩,占用耕地1393.17亩(不含实地伪变化),全部符合土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其中,合法用地18宗、697.85亩;实地伪变化10宗、597.91亩;违法占地31宗、750.72亩。对违法用地的处理,按照豫政办〔2010〕6号文件精神,坚持边清查边整改,对符合上报政策的27宗、706.93亩违法占地全部完成了处理事和处理人的处罚,共收缴罚没款278.1余万元;党政纪处理5人(次);对涉嫌占用面积较大的7宗违法占地,有关当事人已移交公安部门。27宗符合补办手续的违法占地已通过省、市政府补办用地手续,强制拆除并复垦到位3宗。同时,借助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了其他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整顿,拆除其他各类违法用地80宗,复耕土地近700余亩。
【信访工作】调整充实信访领导机构,改善信访工作条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包案制、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错案追究制等各项责任制度,构建三级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严格实行涉土重大事项信访评估机制,在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实施前,县政府均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排查、研判和信访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土不稳定因素。2010年,共接待涉土人访16起、37人次,受理12件;群众来信7件,上级交办5件。信访件全部及时批转并进行调查处理,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受理信访事项处理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没有出现信访事项处理结果(意见)被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国土部门撤销或纠正的现象。全县无重大和群体性上访案件发生,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再次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先进单位。
(宋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