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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型县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布图集西南地区卷

发布时间: 2021-03-04 18:02:20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

4.2.1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属性

综上所述本次研究中所说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对外动力条件变化反应敏感,在气候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强度等条件的变化(量的积累及其引起的质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对性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由于不同种类地质灾害的发生,都与特定的地质环境相联系,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其易发区范围不同,因而应该根据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别确定其易发区。

同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对性,还体现在研究区域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上。在基本地质环境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在圈定全国范围的区域性的易发区时,有时对那些因局部条件差异形成的局部的非易发区则不予考虑,特别当那些局部条件在某些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变化而导致易发程度改变的时候,这种忽略更是显而易见的。

(2)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动态性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动态的。随着地质灾害调查的深入,自然地质地理条件的变化,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强度、方式的变化,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展,地质灾害易发区会随时间的推移(如不同的规划期)而有所变化。

4.2.2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依据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发育程度主要受地形地貌、地层的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地质环境背景的控制,而地质灾害的类型、时空分布规律及发展趋势,又与大气降水、人类活动强度等外动力条件有关。

具体地说,对于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划分主要考虑区域地形地貌、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岩土体类型)、区域构造和地震活动、区域气候类型与暴雨强度以及地质灾害现状等因素。

对于地面塌陷,要按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区塌陷分别考虑。对于岩溶塌陷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主要考虑碳酸盐岩类型及其区域分布、埋藏状况、岩溶发育强度、区域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条件等,以及地下水开采状况与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对于矿山采空区塌陷灾害,主要考虑矿山种类、开采规模、矿区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岩土体结构类型、采矿方式和强度等因素。

地面沉降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主要考虑地形地貌、第四纪松散层厚度、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开采状况、水位变化和城市规模与人口密度等因素。

为了研究与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发育程度有关的上述地质环境条件,本次研究充分收集并综合分析了全国及各省已有的相关成果资料,所依据的主要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等如下:

(1)数据资料

全国地质灾害数据库资料,全国以省为单位的地质灾害现状调查,1∶50万环境地质调查资料,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已掌握的汛期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成果,三峡库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研究成果和风险评估研究成果,已有的北京、安徽、山东、湖北、广东、云南、天津、浙江等各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文献等。

(2)地质环境专题图件

中国地貌分区图,中国地质岩组类型图,1∶400万《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2001),1∶400万《中国水文地质分区图》,1∶600万《中国特殊类土及危害图》,1∶600万《中国环境地质分区图》,《中国多年降水量分布图(1991~2000)》,《中国地下水位变化分布图》,《中国地下水开采潜力示意图》等。

(3)地质灾害专题图件

滑坡、崩塌分布图,泥石流分布图,地面塌陷分布图,地面沉降分布图,各省地质灾害图集等。

(4)社会经济专题图件

中国人口密度图,矿山分布图等。

4.2.3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原则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主要从地质灾害的易发条件、诱发因素、历史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三方面考虑。

(1)主要因素原则

影响致灾地质作用发育的条件很多,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切割密度、降雨强度、地震强度等。综合分析后确定致灾地质作用发育的最基本因素是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

(2)类似原则

“类似原则”,即类似的地质环境具有类似的地质灾害问题。遵循这一原则,根据不同级别地质灾害易发区判别特征,以各灾种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为基本因素,结合大气降水,人类活动强度等外动力诱发因素,利用类比原理、点面结合综合划定易发区。

(3)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地面沉降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因此划分地面沉降易发区时,要考虑地下水开采状况、人口密度等社会因素。

(4)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以历史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为基础,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行划分;利用最新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和统计数据。

4.2.4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分级

考虑全国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现状,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环境管理的需求,易发区的易发程度宜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4.2.5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图的编制

本次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的目的是在规划期内,对相对稳定不变的内在地质环境基本条件和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有关的外在的动力诱发因素进行宏观评价,为合理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减灾工程、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汛期重点区防范工作的部署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提供参考依据。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而进行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相近,灾害种类基本一致,历史上地质灾害事件频率、规模和危害程度相当的区域划在一起,进行分区划片。这种分区区划片的最直观的表达形式,就是编制“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图”。

在前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对性”中指出,由于不同种类地质灾害的发生,都与特定的地质环境相联系,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其易发区范围不同,因而应该根据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别确定其易发区。本次工作就从此出发,按灾种编制“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图”。共需编制滑坡-崩塌灾害易发程度图、泥石流灾害易发程度图、地面塌陷灾害易发程度图、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易发程度图。

图件编制的步骤是:

1)对已发生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地质环境特征进行总结,分析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典型特征,也就是易发特征。

2)利用不同级别易发区特征,采用工程地质类比原理,分析与主要地质灾害类型相关的、不同易发特征的地质环境条件的时空规律,找出相似的地区,进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易发程度的划分。

⑵ (10分)【自然灾害与防治】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下图为“中国泥石流、滑坡易发程度分区图”。


西部地区多于东部地区,南部地区多于北部地区。(5分)其中我国西南地区是滑内坡分布最集中、容发生频率最高的地区(5分)

⑶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与评价

一、易发程度区划的原则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是指在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条件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的难易程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合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诱发因素(人类工程活动、降雨等)和灾害发育现状,以定性评价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定量计算来确定。

2)评价单元的划分按照“区内相似和区际相异”的原则来确定,以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差异确定评价单元。采用人工方法计算时,以乡镇行政区或村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采用计算机网格剖分时,单元面积采用500m×500m。

3)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划分为四级:高易发区(Ⅰ)、中易发区(Ⅱ)、低易发区(Ⅲ)和不易发区(Ⅳ)四级。在划分过程中,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可能便于乡镇政府开展防治工作。

二、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是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中的重要环节,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图是地质灾害调查研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图件之一。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区划研究主要是对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因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条件、植被、长期的综合降雨等影响因素在地质灾害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基于GIS平台对其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同时考虑各个影响因素所占的权重,遵循一定的原则设计开发程序,从而生成最终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图。

在地质灾害野外调查资料及整理生成的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调查测绘图、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实际材料图的基础上,通过对灵台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数据综合分析,对研究区进行了剖分,对每个剖分网格中地质灾害的点密度、面密度和体密度进行了分级,确定其分级指数,调用开发软件确定每个网格的灾害性影响指数,采用袭扰系数法生成初步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图,并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ArcGIS和MapGIS6.7空间分析功能将地质灾害的各个影响因素图叠加到初步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分级图中,绘制出该县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灵台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研究系统流程图如图6-1所示。

具体步骤为:首先将灵台县地质灾害分布图进行500m×500m网格剖分。其次对每个网格内地质灾害的个数、体密度、面密度采取不同的原则将每个网格的灾害易发性程度分为四级,生成初步的地质灾害易发性等值线图。然后对该县的地形地貌图、地层岩性图、降雨量分布图、地形坡度图、植被覆盖图分别采取相应标准分为四级,采取专家打分的方法确定其权重。最后叠加各个图层从而生成灵台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为灵台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危险性区划和灵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等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为政府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统筹规划减灾防灾以及灾害治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滑坡崩塌高易发区(Ⅰ3

主要是达溪河北岸沿线的城关镇的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村,灾害点密度6.85处/km2,灾害点密度很大,面积7.51km2,占高易发面积的20.61%,发育灾害点49处,14个滑坡,23个不稳定斜坡,两个泥石流。所处地貌单元主要为达溪谷地区及其支流的黄土梁峁区,岩性主要为第四系马兰黄土、离石黄土及白垩系紫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植被不发育,河流—冲沟发育,冲沟多为“V”型谷,坡度变化大,局部近直立,地形破碎,地质环境脆弱。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滑坡等灾害发育。

4)南店子—下河—东王沟—康家沟—红崖沟滑坡崩塌高易发区(Ⅰ4

主要是达溪河南岸沿线和达溪河支流蒲河的城关镇的坷南店子、下河、东王沟、康家沟、红崖沟村,灾害点密度4.2处/km2,灾害点密度较大,面积4.19km2,占高易发面积的7.16%,发育灾害点30处,12个滑坡,18个不稳定斜坡。所处地貌单元主要为达溪谷地区及其支流的黄土梁峁区,岩性主要为第四系马兰黄土、离石黄土及白垩系紫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植被不发育,河流—冲沟发育,冲沟多为“V”型谷,坡度变化大,局部近直立,地形破碎,地质环境脆弱。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滑坡等灾害发育。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该区面积351.60km2,占总面积17.16%,发育灾害点281处,灾害点密度0.8处/km2,包括横渠—马家沟—付家沟—赵家咀—安冯村—杜家沟—景家庄子村、王家山—张家塬—温家庄—东门—高崖—小寨—边家老村—朱家堡村—前进—姜家庄—勾勾王—张坡村、寺咀—柴朝村—崖湾村—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村和新庙—郑家洼—康家沟—罗家湾村4个亚区。

1)包括横渠—马家沟—付家沟—赵家咀—安冯村—杜家沟—景家庄子村中易发亚区(Ⅱ1

分布于黑河南岸极其支流的梁原乡横渠、马家沟、付家沟、赵家咀、安冯村、杜家沟、景家庄子沿河一带,是典型的黄土梁峁丘陵区,面积13.88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95%,发育灾害点14处,灾害点密度1.0处/km2。岩性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黄土层及白垩系砂砾岩、砂岩局部岩石及土层风化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为灾害中易发区。

2)王家山—张家塬—温家庄—东门—高崖—小寨—边家老村—朱家堡村—前进—姜家庄—勾勾王—张坡村中易发亚区(Ⅱ2

分布于黑河南岸极其支流的梁原乡、朝那镇、上良乡、什字镇、西屯乡、独店镇沿河一带,是典型的黄土梁峁丘陵区,面积144.12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7%,发育灾害点94处,灾害点密度0.82处/km2。岩性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白垩系砂砾岩、砂岩。区内人口相对较少,局部岩石及土层风化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为灾害中易发区。

3)寺咀—柴朝村—崖湾村—坷台—杨村—水泉—下河—东王沟—许家沟—安家庄村中易发亚区(Ⅱ3

该区面积95.72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27.22%,发育灾害点70处,灾害点密度0.73处/km2,地貌为黄土梁峁区、低中山区。岩性为新近系、白垩系碎屑岩及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区内沟谷发育,沟坡多为阶状陡坡,植被较差,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灾害点分布在村庄周围、公路沿线和河谷边坡地带。

4)新庙—郑家洼—康家沟—罗家湾村中易发亚区(Ⅱ4

主要位于达溪河南部的中台镇、新开乡、蒲窝乡、邵寨镇,该区面积97.88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27.84%,发育灾害点103处,灾害点密度1.05处/km2,属于黄土梁峁丘陵区,岩性以新近系、白垩系碎屑岩及第四系中上更新统黄土。区内沟谷发育,沟坡多为阶状陡坡,植被一般,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灾害点分布在村庄周围、河谷边坡地带。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该区面积722.96km2,占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5.28%,发育灾害点73处,灾害点密度0.10处/km2。包括梁原乡黑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什字塬北部-黑河南岸沿线黄土梁峁丘陵区、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什字塬南部-达溪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达溪河南岸-中台镇-蒲窝乡-新开乡-邵寨镇黄土梁峁丘陵区5个亚区。

1)梁原乡黑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区(Ⅲ1)

位于梁原乡黑河北岸一带,面积32.2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4.43%,无灾害点发育,属于黄土梁峁丘陵区,岩性以第四系黄土和白垩系泥质、砂岩为主。区内沟谷发育,地形切割强烈,黄土层及泥岩砂岩局部较破碎,表层风化严重。

2)什字塬北部-黑河南岸沿线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2)

位于什字塬北部-黑河南岸沿线的朝那、上良、什字、西屯、独店5个乡镇,面积147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20%,发育有灾害点8处,灾害点密度0.054处/km2,表层覆盖第四系黄土,河沟切割强烈出有白垩系泥岩、砂岩。区内沟谷发育,地形切割强烈,岩石较破碎,表层风化严重,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3)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3)

位于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一带,面积95.329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13.19%。发育灾害点10处,灾害点密度0.10处/km2。属低黄土梁峁丘陵地貌,上部岩性为第四系黄土,下部岩性为白垩系的泥岩、砂岩,表层风化严重,局部地形切割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4)什字塬南部-达溪河北岸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4

主要是什字塬南部-达溪河北岸的广大梁峁丘陵区一带,面积191.6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26.5%。发育灾害点28处,灾害点密度0.146处/km2。属低黄土梁峁丘陵地貌,上部岩性为第四系黄土,下部岩性为白垩系的泥岩、砂岩,表层风化严重,局部地形切割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5)达溪河南岸-中台镇-蒲窝乡-新开乡-邵寨镇黄土梁峁丘陵区低易发亚区(Ⅲ5

主要是龙门乡黄土梁峁丘陵区一带,面积256.824km2,占低易发区总面积的35.5%。发育灾害点25处,灾害点密度0.097处/km2。属低黄土梁峁丘陵地貌,上部岩性为第四系黄土,下部岩性为白垩系的泥岩、砂岩,表层风化严重,局部地形切割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

灵台县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总面积938.01km2,占全区面积的45.78%,基本无地质灾害发生。由梁原乡黄土塬区(Ⅳ1)、黑河宽阔河谷区(Ⅳ2)、什字塬不易发区(Ⅳ3)、达溪河河谷不易发区(Ⅳ4)、邵寨镇黄土塬不易发区(Ⅳ5)、百里乡林场不易发区(Ⅳ6)组成。

不易发区主要是黄土塬及黄土小台塬区和宽阔的河谷区以及植被茂密人烟稀少的林场区。黄土塬及黄土小台塬区和宽阔的河谷区工程地质条件很好,地形平坦,虽然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但很少发生地质灾害,百里乡林场区植被茂密,人烟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少,地质环境相对优越,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1)梁原乡黄土塬区(Ⅳ1

本区主要位于梁塬乡王家沟村及黑河低缓阶地,面积19.8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2.11%,本区岩土以第四系黄土为主,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

2)黑河宽阔河谷区(Ⅳ2

本区主要位于黑河宽阔河谷区。面积17.43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1.86%,本区河谷较宽阔,地形较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弱,地质灾害不发育。

3)什字塬不易发区(Ⅳ3

主要位于广阔的什字塬区。本区面积306.55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32.68%,本区地形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

4)达溪河河谷不易发区(Ⅳ4

本区主要位于达溪河沿岸宽阔河谷区。面积38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4.1%,本区河谷较宽阔,地形较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弱,地质灾害不发育。

5)邵寨镇黄土塬不易发区(Ⅳ5

本区主要位于邵寨镇小黄土塬区,面积18.91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2%,本区岩性以第四系黄土为主,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

6)百里乡林场不易发区(Ⅳ6

本区主要位于百里乡林场区。面积537km2,占不易发区总面积的57.3%,本区植被茂密,人烟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少,地质环境相对优越,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⑷ 我国地质灾害营救体系怎么样

到目前为止,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点、符合中国国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质灾害营救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二、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建立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按照《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预案报告灾害,确认灾害方向位置。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公开信息来源主要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商请,地方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三、灾害灾情分类体系
为更好地应对地质灾害,有序组织营救工作,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4级,以作为制定应急救援响应预案的依据。此外,在《县市地质灾害地质调查实施细则》中还详细划分了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胡广韬(1988)对滑坡动态的阶段性差异进行了总结。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是实施灾害营救行动的重要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构建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在长期的减灾救灾实践中,中国建立了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五、灾害营救行动启动
灾情发生后,灾区自动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上级部门按照灾情和预案响应方案,启动不同级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灾害营救行动。
国土资源部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Ⅰ级)、B(Ⅱ级)、C(Ⅲ级)、D(Ⅳ级)和E(常规方案)5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地质环境司司长、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和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部长带队组成部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家组由院士带队,7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专家组由正高职级专家或院士带队,5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有关人员等。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等。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处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等。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架设远程通信设备,实施远程会商,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架设远程通信设备,实施远程会商,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信、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司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调查监测装备包括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手持GPS、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驾驶飞机或轻遥飞机(配置到灾害多发省市)。
通信装备包括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卫星电话、对讲机。
相关软件包括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快速模拟演示软件、智能方案系统软件、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车载发电机、车载应急系统、帐篷、野外工作服装、医药和劳保用品、野外作业安全装备、便携式计算机(带无线网卡)。
资料保障: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点是背景信息和基础地质灾害资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区划图(MpaGIS和JPG)、地形图(MapGIS和JPG)、地质图(MapGIS和JPG)。基础地质灾害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分布、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pa-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历史灾害情况(Word)、发灾点及其周边灾害发育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资料包括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四)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司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
六、应急营救(处置)具体实施
(一)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
主要是对受灾人员进行现场搜索、营救、撤离和现场医疗。灾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重点是保障灾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灾民的生活保障,灾民心理的测知。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及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二)灾害现场勘查、评估和趋势判断
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对灾情进行勘查、评估,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提出应急治理措施。
1.灾情预判和速报
提供具体位置、类型、级别;确定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确定响应级别;为启动应急反应及救援决策服务。
2.灾区环境判断
进行地质环境调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等调查。对死伤人员救护处理与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受灾财产转移路线确定,同时根据地质环境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地貌特征为提供物质保障做好准备。
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及监测
主要由专家队伍负责指导排查现场隐患。预防二次灾害伤及救灾人员和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应急排查及防范。要熟悉灾害的主体情况,拿出方案,落实责任人。同时,查清原因,判断哪里有险情,需不需要撤离,向何处搜救,等等。
4.分析灾害成因
主要是调查灾害发生原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指导协助救灾工作。
5.灾害危险性评估
进行致灾地质体分析,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分别进行评估。
(1)滑坡
应调查滑坡要素及变形特征,分析滑坡的规模、类型、主要引发因素及滑坡影响范围,评价其现状及不利工况下的稳定性。
(2)危岩崩塌
应调查陡崖的形态、岩性组合、岩体结构、结构面性状、危岩体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变形情况,分析危岩的形态、类型、规模及崩塌影响范围,评价其稳定性。
(3)泥石流
应调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文条件、植被发育情况、人类活动的影响,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条件、规模、类型、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及泥石流影响范围,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
(4)地面塌陷
对岩溶塌陷和黄土湿陷应调查塌陷形态、边界、形成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动力条件、洞穴充填、建筑变形及处理情况。对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应调查塌陷所处地下采(挖)空区的位置、边界、埋藏深度、开采挖空时间、处理方法、积水等情况。应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载作用、震动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响范围,地面塌陷的影响范围。
(5)地裂缝
调查地裂缝的几何特征与活动特征,单个地裂缝与群体地裂缝的规模、性质及分布,地裂缝对地面、地下建筑物的破坏特点,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划分地裂缝成因类型,判断引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分析与同地区其他地质灾害的关系。
(6)地面沉降
调查地面沉降区的位置、原因、历史、地下水采灌情况,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区内的岩土组成及均匀性,各类土层的性状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产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围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计量及沉降速率,预测沉降发展趋势。
(三)应急处置工程实施—地质灾害营救基本方法
根据灾害现场勘查、评估和趋势判断的情况,组织应急处置工程施工。应急处置工程针对不同灾害和人、设备、环境等破坏程度,包括应急教育、避险、撤离、疏导、施救、处置、修缮、善后等内容。为有效组织应急处置工程,营救人员应了解并掌握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发生时或发生后营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据互联网(见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所列)及有关灾害处理、处置资料等总结,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应急营救和处理(处置)基本方法如下:1.发生崩塌时的应急处置
(1)视险情将人员物资及时撤离危险区
当崩塌、滑坡由加速度变形阶段进入临滑阶段时,崩滑灾害在所难免,不是人力在短时间内可以制止的,此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组织将险区内居民、财产及时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及时制止致灾的动力破坏作用
为争取抢险、救灾时间,延缓崩塌、滑坡发生大规模破坏,监测技术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采矿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如因渠道漏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对渠道进行放水。
(3)事先有预兆者,应尽早制定好撤离计划
崩塌、滑坡灾害在大规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种情况下,当地政府部门应尽早制定好险区人民疏散、撤离计划,以防造成混乱而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
2.发生滑坡时的应急处置
1)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逃离危险区段。跑离时,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险的。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发生在甘肃省东乡县的著名的高速黄土滑坡——洒勒山滑坡中的幸存者就是在滑坡发生时,紧抱住滑坡体上的一棵大树而得生。
2)当处于非滑坡区,而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有关政府或单位。例如,群测群防站或县、市、地区及省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该机构应责无旁贷地担当此项责任,并立即组织有关政府、单位、部队、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3)政府部门应立即实施应急措施(计划),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及可能的影响区,并通知邻近的河谷、山沟中的人们做好撤离准备,密切注视灾情的蔓延和转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转化为泥石流灾害(次生灾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线工程(如水库、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发电厂、通信设备、干线渠道等)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或第三次灾害的发生,例如,火灾、洪水等。注意调查滑坡是否有间歇性活动特点,尽可能确定其再次活动的可能性和时间。如果必要的话(需经有关专家或科技人员论证),应迅速设立观测点(站)或观测网,密切注视其变化动态,“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3.发生泥石流时的应急处置
1)当处于泥石流区时,应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切记不能顺沟向上或向下跑动。当处于非泥石流区时,则应立即报告该泥石流沟下游可能波及(影响)到的村、乡、镇、县或工矿企业单位。
2)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救灾活动。
3)拟定并实施应急措施(或计划)。例如,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
4)密切注视该泥石流灾害可能引发某种生命线工程(如水库、铁路、公路等)的次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做出决断。
4.发生地裂缝时的应急处置
1)地裂缝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稳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
2)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等进行危房鉴定后才能确定采取的措施。
5.发生地面塌陷(沉降)时的应急处置
1)塌陷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经一段时间的下沉压密后用粘土夯实补平。
2)对建筑物附近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堵塞,地面的塌陷坑应拦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待进行危房鉴定后才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6.发生地震时的应急处置
地震的应急处置详见第三章第一节,本章不再赘述。
7.火山爆发时的应急处置
火山爆发活动多有相对长时间的预兆,即使是突然爆发的火山,其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因此,人们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在火山爆发时,常见的应急处置工程主要包括:①应对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种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对生命的威胁最小,因为人们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线。②应对喷射物危害。如果从靠近火山喷发处逃离时,建筑工人使用的那种坚硬的头盔、摩托车手头盔或骑马者头盔将给予你一定的保护。在更广阔的区域,逃离也许没有必要。③应对火山灰危害。戴上护目镜、通气管面罩或滑雪镜能保护眼睛(但不是太阳镜)。用一块湿布护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话,用工业防毒面具。到庇护所后,脱去衣服,彻底洗净暴露在外的皮肤,用干净水冲洗眼睛。④应对气体球状物危害。如果附近没有坚实的地下建筑物,唯一的存活机会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钟左右,球状物就会滚过去。⑤火山在喷发之前常常活动增加,伴有隆隆声和蒸汽与气体的溢出,硫磺味从当地河流中就可闻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声或从火山中冒出的缕缕蒸汽都是警告的信号。驾车逃离时要记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峡谷路线,它可能会变成火山泥流经过的道路。
(四)后勤生活保障
灾区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维护与修复;灾区治安保障、灾区卫生防疫及灾区基本生活保障。
(五)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的方案、规划,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一般由专门的部门组织实施。

⑸ 中国地质灾害的分布

中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1949年以来,因地震死亡近30万人,伤残近百万人,倒塌房屋1000多万间;共发生大型崩塌3000多处,滑坡2000多个,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则达40多万处。全国有350多个县的上万个村庄、100余座大型工厂、55座大型矿山、3000多千米铁路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严重危害。除北京、天津、上海、河南、甘肃、宁夏、新疆以外的省、区、市都发现有岩溶塌陷灾害,总数近3000处,塌陷坑3万多个,塌陷面积300多平方千米。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20多个省、区内,发生矿山采空塌陷180处以上,塌陷坑1595个,塌陷面积达1000多平方千米(段永侯等,1993)。各类地质灾害每年造成上千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

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新构造运动、岩土体类型、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及植被条件、人类工程活动等关系密切。因此,我国地质灾害的区域分布具有东西分区、南北分带的特点,华北、东北、西北诸省,荒漠化作用强烈;西南山区降雨多而集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频繁发生;东部平原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广泛发育;沿海诸省,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强烈发育。

从中国大陆的地势阶梯来看,第一级阶梯海拔4000m以上,气候寒冷,冻胀、融沉、泥流、雪崩等灾害发育;第二级阶梯海拔高度在1000~2000m,在第一与第二级阶梯过渡地带,地形切割强烈,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分布广泛,灾度高;东部广大平原、盆地区属三级阶梯,地形平缓,人口稠密,人类活动强烈,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塌陷、淤积等灾害发育。

2008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科学地划分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川东渝南鄂西湘西山地、青藏高原东缘、云贵高原、秦巴山地、黄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缘、东南丘陵山地、天山、燕山等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松辽平原。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有16个,即长江三峡库区滑坡重点防治区、川滇南北构造带泥石流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陕北晋西黄土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黄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东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点防治区。

小结

地质灾害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经济属性,是二者的对立统一体。这是我们了解地质灾害,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治理,应具有的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

1.地质灾害的涵义是什么?

2.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是什么?

3.地质灾害的分类分级方案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⑹ 亲们,有人知道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中的袭扰系数法中的点密度系数a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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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多于东部地区,南部地区多于北部地区。(5分)其中我国西专南地区是滑坡分布最集中属、发生频率最高的地区(5分) <div>
试题分析:
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西部地势起伏较大的地区总体多于地形较为平坦的东部地区,多低山丘陵的南部地区多于平原广布的北部地区,其中我国西南地区地势起伏大,也是气候要素变化较为复杂的地区,是滑坡分布最集中、发生频率最高的地区。

⑺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和方法

(一)划分原则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方法,结合深圳市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综合比拟,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综合划定易发区。

2.超前预测原则

综合考虑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的新城区及其周围重要经济产业带和重要工程设施,适当外延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

3.分别对待原则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城市开发区与城市生态保护区分别对待的原则。

(二)划分方法

1)以“深圳市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对地质灾害点及其隐患点全面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2007~2020年)及今后的建设态势对易发区进行调整。

2)深圳市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分布具有较明显的独立性。斜坡类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不稳定性斜坡等分布于低山、丘陵、台地等坡脚地带;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分布于河谷平原、山间盆地覆盖层下可溶岩分布等地段,因此可按类型单独划分。

3)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主要依据地质灾害现状发育程度、地形地貌、岩土体组成特征、地质构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差异进行划分。在地质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考虑人类工程活动态势,对深圳市城市规划的新城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适当提高易发等级;将限制大规模人类工程活动并列为城市生态控制范围内的大部分区段适当降低易发等级;对处于平原地带的已建成区和无人类工程活动的山地大部分区段划分为不易发区。

4)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分区是在收集岩溶地质勘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历史岩溶塌陷的发育情况、岩溶发育强度、上覆土层的特征和隐伏构造特征等的差异进行划分。

5)海水入侵为面状缓变性地质灾害,本书不对此灾种进行易发区划分。

二、易发区划分

深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易发区和不易发区。易发区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岩溶塌陷易发区2个大区,其中,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按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A1-1至A1-9)9个、中易发区(A2-1至A2-12)12个,低易发区(A3-1至A3-14)14个;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按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B1-1至B1-4)4个,中易发区(B2-1至B2-9)9个。不易发区仅划分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A4-1至A4-32)32个(图2-4-70)。

(一)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A)

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深圳各区广泛分布,地形地貌为低山、丘陵和台地等,包括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亦是深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总面积1244.1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63.71%,根据易发程度划分为高、中、低3个亚区。该区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达738.90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的59.39%。

1.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

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周边适宜开展工程建设的坡脚地段和人类工程建设活跃的台地地区。包括石岩-龙华、观澜-平湖、布吉-坂田、福田和罗湖区的北侧、盐田海岸山地的坡脚地带、横岗-坪山-坑梓、五联-坪西及南澳等地段。总面积328.9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84%,其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158.33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的48.13%。

该区内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608处,其中崩塌144处,滑坡104处,不稳定斜坡360处,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6235人,潜在经济损失861925万元。

2.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A2)

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的周边坡麓和低台地地区等,目前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相对较弱,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少。主要分布于光明-松岗、铁岗及西丽水库、平湖-观澜-龙华-布吉、龙岗黄阁、龙岗-坪地、坪山-坑梓、葵冲及坝光、大鹏、龙岗南澳的东冲-西冲等地段,总面积505.1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5.87%,其中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面积189.72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总面积的37.56%。

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251处,其中崩塌84处,滑坡28处,不稳定斜坡139处,威胁人口6289人,潜在经济损失364032万元。

3.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A3)

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小的丘陵和低山地区。主要分布于松岗-公明-光明以北山区,羌下-迳口水库-吊神山的山区、玉律-红坳水库-观澜林场丘陵山区、阿婆髻-凤凰山-鹤洲的丘陵山区、铁岗水库-西丽水库-梅林水库一带山区、羊台山、鸡公头山、梧山区、梅沙尖-马峦山-排牙山区、西湖村-盲塘坳丘陵区、清林径-白石塘水库一带丘陵山区、七娘山区。该区地形地貌利于斜坡类地质灾害的发育,但因该区处于生态控制区,人类工程活动受到限制,目前地质灾害不发育,未来工程建设活动规模及范围都较小,因此,将其划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该区总面积410.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00%,其中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的面积390.84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总面积的95.29%。

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16处,威胁人口302人,潜在经济损失13799万元。

(二)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B)

深圳市岩溶塌陷受可溶岩分布及岩溶发育程度的控制,主要分布于龙岗区的荷坳-龙岗中心区、坪地、坪山-石井、坑梓、葵涌、横岗西坑及山仔吓地区,地形地貌均为隐伏岩溶谷地,岩溶塌陷易发区总面积48.2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43%,已发生岩溶塌陷地质灾害28处。按其易发程度分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

1.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B1)

该区为隐伏岩溶强发育区,有的地段曾发生过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荷坳至龙岗中心城区、坑梓、坪山石井咸水湖、葵涌等地,面积17.59km2,已发生的岩溶塌陷大多位于该区。

2.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

该区岩溶较发育,在强烈的自然和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可能引发岩溶塌陷,部分地段曾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作用下引发塌陷。主要分布于横岗西坑-山仔吓、龙岗赤石岗-底下田、坪地、杭梓,坪山碧岭-汤坑、坪山新屋吓、坪山井子下及新曲、葵涌等地,面积30.64km2

(三)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A 4)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仅划分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该区位于深圳市的滨海平原、河谷平原、山前平原、低台地及没有人类工程活动的低山和高丘陵地带,主要分布于松岗-公明河谷平原区、沙井-西乡-南头-白石洲、铁岗水库、香蜜湖-黄贝岭、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马峦山-红花岭、未木岭-吊神山-排牙山,王母圩、七娘山-带。共分32个亚区,面积661.17 km 2,占全市总面积的33.86%,其中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的面积224.71km2,占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总面积的33.99%。

在滨海平原、河谷平原、山前平原、低台地地区以及海滩地带,由于地势平坦,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因此将其划分为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东部低山地区-般由坚硬块状花岗岩、坚硬-较坚硬火山熔岩及火山碎屑岩综合体、坚硬层状砂岩综合体组成,山势陡峻,人迹罕至,植被发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不发育,同时这些地区均为生态控制区,今后进行工程建设的可能性小,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因此,也将其划入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但若进行风景区或其他建设,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图2-4-70 深圳市地质易发程度分区图

深圳地质

该区已查明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4处,灾害点密度0.02处/km2,受威胁人口118人,潜在经济损失14991万元。

⑻ 我国常见类型地质灾害分布

(一)地震

地震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人类能察觉的地震(有感地震)还不到1%。科学家们通过对地球上地震发生频率的统计,划分出环太平洋地震带、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大陆断裂地震带和大洋海岭地震带等大地震带,其中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的范围均涉及我国境内。我国是受地震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1970年以来,中国(含边界附近)共发生震级M≥5.0地震4500余次。

图1-1 2005~2009年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次数统计(统计数据不包括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网提供的有关资料,中国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6个地区的24条地震带上。这6个地区是:①台湾省及其附近海域,包括台湾东部带和台湾西部带;②西南地区,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云南中西部,包括滇东-滇西带、腾冲-澜沧带、武都-马边带、康定-甘孜带、安宁河谷带、西藏察隅带和西藏中部带;③西北地区,主要是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宁夏、天山南北麓,包括银川带、六盘山带、河西走廊带、天水-兰州带、塔里木南缘带、南天山带和北天山带;④华北地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两侧、汾渭河谷、阴山—燕山一带、山东中部和渤海湾,包括郯城-营口带、燕山带、山西带、渭河平原带和河北平原带;⑤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等地;⑥东北地区,主要指黑龙江省东南部和吉林省东北部。

中国的台湾省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西藏、新疆、云南、四川、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位于喜马拉雅-地中海地震带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相关的地震带上。

(二)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滑流)

我国崩塌、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性分布规律非常明显。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基础和根本原因。从地质方面分析,这些类型地质灾害重灾区一般分布在地形起伏大,构造活动强烈,岩、土体物理风化严重,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在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条件触发下,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室2004~2010年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资料)统计(表1-2),我国地质灾害的地域分布和损失特点非常明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上海市等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这些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大地貌的第二级地貌阶梯的川东鄂西地区、湘西和云贵高原区、青藏高原东缘区、横断山高山峡谷区,行政区划上主要是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省(市),中南地区的湖南、湖北、广西等省(自治区)以及华东地区的江西、福建、浙江等省。

表1-2 2005~2009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统计

斜贯中国中部的辽、京、冀、晋、陕、甘、鄂、川、滇、贵地区,由于地处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向东部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形起伏切割特别剧烈,同时许多地区暴雨强烈,加上人为破坏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动广泛而又严重,所以崩滑流特别发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动特别频繁,是我国崩滑流灾害严重的地区。在以下地区形成崩滑流密集区(带):

1)长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带。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辽宁的凤城、宽甸、岫岩,河北的青龙,北京的怀柔、密云等地区。

2)黄土高原密集区。主要为黄土滑坡,其次为泥石流。以西部的陇中高原和中部的陕北高原最严重,特别是在黄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铁路沿线尤为发育。

3)秦岭-大巴山密集区。以泥石流、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以白龙江和汉水流域最发育。

4)长江三峡密集带。以滑坡和崩塌(危岩)为主,其次是泥石流。广泛发育在宜昌—重庆之间的长江沿岸。

5)龙门山、横断山、五莲峰、乌蒙山密集区。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崩塌(危岩)次之。鲜水河、大渡河、安宁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流域最发育。

6)云贵高原密集区。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崩塌(危岩)。以澜沧江、元江流域最发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连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华南和东南沿海的仙霞岭、武夷山和台湾山脉的一些地区崩滑流灾害也比较严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活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伴随一些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而急剧发展,目前已广泛分布在我国大城市、城镇、矿区与铁路沿线。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带,引起地面下降与裂缝,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96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时引发不同程度地裂缝。据郑柏举(2010)资料,目前我国的沉降总面积约9万平方千米,而且仍然处于蔓延趋势,其中约80%分布在东部地区。地面沉降从地质角度看,容易发生在3种区域:三角洲和滨海平原、冲洪积平原及内陆盆地。体现在我国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条主要的地面沉降区(带):下辽河平原的沈阳-营口地面沉降区、北部黄淮海平原的天津-沧州-衡水-德州-滨州-东营-潍坊地面沉降区、长江三角洲的嘉兴-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地面沉降区、汾渭沟谷的太原-侯马-运城-西安地面沉降带。其中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国岩溶塌陷灾害十分严重。据全国地质灾害普查资料统计,全国有岩溶塌陷3000多处,塌陷坑约33200个,塌陷总面积330平方千米。中国岩溶塌陷广泛发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从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长白山—燕山—吕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东区域。该区域内可划分为两大岩溶塌陷分布区:秦岭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区。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间盆地。南方区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东山地、云贵高原和幕阜山、九岭山、罗霄山、南岭、粤北山地。

我国地裂缝类型复杂,除伴随地震、滑坡、冻融以及特殊土质的胀缩或湿陷活动产生的地裂缝外,主要是伴随构造蠕变活动而产生的构造地裂缝。构造蠕变地裂缝的分布十分广泛,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发育。在该区域中,地裂缝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东麓平原、大别山东北麓平原地区,形成3个规模巨大的地裂缝密集带。此外,在豫东、苏北以及鲁中南等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地裂缝发育带(区)。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地面的剥蚀、侵蚀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侵蚀形式以表层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带,虽然它总的水土流失、侵蚀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国家,据调查统计,至20世纪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7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8%。长期以来,我国水土流失呈持续发展态势,其面积、侵蚀强度和危害程度不断加剧,全国平均每年扩展约1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广泛,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严重,长江、珠江中上游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比较严重。其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千米,年均侵蚀模数约8000吨/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总量为1316亿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6万平方千米,年侵蚀土壤为24亿吨。

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区域,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平均每年扩展2460平方千米。

全国现有各类盐渍土地99万平方千米,其中现代盐渍化土地37万平方千米,残余盐渍化土地45万平方千米,潜在盐渍化土地17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地区、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区。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严重。

(五)火山灾害

火山灾害目前仅属于次要的,我国大多数火山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云南、黑龙江与台湾等边缘省份。目前我国有危险的活火山有3处,即长白山、腾冲和台湾的阳明山。

⑼ 全国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分区

4.5.1 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划分的判别特征

地面塌陷主要分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1)岩溶塌陷

岩溶塌陷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影响因素主要是存在开启的岩溶洞隙,并且其沉积物盖层为厚度不大的未固结物,以及有水活动的动力条件。

我国云贵高原及华南丘陵、盆地、平原区可溶岩连片分布,岩溶发育,塌陷集中,是我国岩溶塌陷灾害最多、最集中的地区。特别是湘、桂丘陵盆地地区,广泛分布着连续型纯碳酸盐岩,现代岩溶作用强烈,发育有溶洞、溶槽、地下暗河、落水洞、竖井、天生桥等。岩溶塌陷以土层塌陷为主,并有少量基岩塌陷。岩溶塌陷主要集中在土层较薄、地下岩溶发育、地下水活动强烈的峰丛谷地、峰林平原、丘陵盆地、河谷阶地地带,主要为矿坑排水和抽汲地下水引起。云贵高原以岩溶洼地、盆地为主,贵阳一带为峰林平原,岩溶发育强烈,地下水位多在基岩面及其附近波动,除自然塌陷外,多由抽水及水库蓄水引起。

连续分布、质纯层厚的碳酸盐岩,是岩溶形成与发育的有利条件。我国北方地区寒武、奥陶纪石灰岩岩层厚、质纯,岩溶十分发育,在太行、吕梁、燕山山地,上部覆盖有煤系地层,局部为第三纪砂砾岩和第四纪黄土,在太行山隆起褶皱带和边缘山前地带,发育大量陷落柱,是煤田开采中的重要地质灾害;现代岩溶塌陷主要发育在丘陵平原的浅覆盖岩溶区。

薄层的或具有白云质或硅质、泥质夹层或互层型及不纯的石灰岩和白云岩,一般岩溶发育较差,不易形成岩溶塌陷。

(2)采空塌陷

采空塌陷是由于矿体(层)被采空、覆岩破坏所引起的。当地下矿层被采出后,采空区直接顶板岩层在自重力及其上覆岩层的作用下,产生向下的移动和弯曲,进而产生断裂、离层。当开采范围足够大时,岩层移动发展到地表。在地表形成一个比采空区大得多的沉陷盆地。采空塌陷分布在我国各地的矿山及其周围地区,以煤矿塌陷最为突出。

表4.6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所造成的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划分的判别特征。

4.5.2 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分区及各区的特征简述

根据上述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划分的判别特征,对全国地面塌陷易发程度进行分区,其结果如图4.3及表4.7所示。

图4.3 全国地面塌易发程度图

4.5.2.1 地面塌陷高易发区

(1)济、徐、淮丘陵平原地面塌陷高易发区(H1)

包括莱芜、枣庄、泰安、临沂,豫东永城煤田,苏北徐州等。

该地区岩溶发育中等至强烈,覆盖层厚度一般小于30m。

该地区采空塌陷面积大于518.86km2,最大塌陷深度达12.5m;岩溶塌陷多于621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7500万元。

(2)晋中南地面塌陷高易发区(H2)

包括山西各类矿山的采空区。

该地区可溶岩主要为寒武、奥陶纪灰岩,岩溶发育强烈。上部覆盖有煤系地层,局部覆盖有第三系砂、砾岩与第四系黄土,地处新构造强烈活动区,岩性疏松多空洞,导水性强,易于突水。

该地区以采空塌陷为主,塌陷面积为529.14km2,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33117.3万元。

(3)华南丘陵盆地地面塌陷高易发区(H3)

包括安徽和江苏境内的长江中下游沿江丘陵平原,浙江西部,湖北大冶、黄石、阳新、鄂州、通山、通城等市(县)。赣中山前平原盆地,湘中南、桂西、桂北和粤北丘陵盆地。

该区海拔小于200m,主要是峰林平原、丘陵盆地,分布连续型纯碳酸盐岩,岩溶发育强烈,覆盖层厚度一般小于30m,长江中下游沿江丘陵平原覆盖层厚度为10~80m。地下水位埋藏浅。

该地区岩溶塌陷普遍发育并且严重,多于3330处,塌陷坑超过22000个,主要分布于峰林平原及盆地中,为矿坑排水和抽汲地下水所引起。广西最大塌陷群在忻城县,其面积为5.5km2。强发育区塌陷坑密度在500~1000个/km2之间。

(4)渝东、鄂西山地地面塌陷高易发区(H4)

包括四川东部,重庆东北和东南部,鄂西地区。

该区地面塌陷主要为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灰岩、大理岩分布区。

(5)云贵高原地面塌陷高易发区(H5)

包括云南东部,贵州六盘水、毕节、遵义等地的煤矿山,贵阳、黔南等地的磷矿山,遵义、铜仁等地的汞矿山地区。

该地区海拔大于1000m,洼地、盆地较多,贵阳一带呈峰林平原,岩溶发育强烈。覆盖层厚度一般为10~30m,在断陷盆地内厚达100m以上。地下水埋藏浅,多在基岩面以上及其附近波动。

该地区塌陷普遍,已发现约2050处,塌陷坑超过25000个,除自然塌陷外,多为抽水及水库蓄水所引起。水城盆地因抽取地下水曾产生1800余处塌陷坑,盆地内塌陷密度为268处/km2。昆明市地面岩溶塌陷区总面积为5.51km2

4.5.2.2 地面塌陷中易发区

(1)东北丘陵地面塌陷中易发区(M1)

包括牡丹江、鸡西、七台河、伊春等地,吉林中部。

该地区山地海拔大于500m,可溶岩分布和出露较少,主要是一些元古界及寒武系、二叠系燧石灰岩、泥灰岩,岩溶发育微弱。主要为采空塌陷。

该地区地面塌陷零星分布,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塌陷面积为500km2

(2)燕山、太行、伏牛山山前丘陵平原地面塌陷中易发区(M2)

包括辽东半岛丘陵及山前的抚顺、阜新、铁法、本溪、北票、南票、沈北等煤田开采区。北京西部房山区、门头沟区,吕梁山以西的黄土高原区,太行山、中条山区及周边丘陵区,邯郸、邢台、张家口、唐山等矿山采空区易发地面塌陷。

该地区岩溶发育中等至强烈,该地区碳酸盐岩主要以元古界、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灰岩为主。局部连片,岩溶发育微弱至中等,第四系盖层厚度在10~50m之间。

该地区有岩溶塌陷7处,塌陷坑300个以上;陷落柱3处,80个。主要为抽汲岩溶地下水引起,其次为地震塌陷和矿坑排水所引起。该区塌陷点少,但较集中。在平顶山、焦作、鹤壁、济源、义马、永城等矿区的采空塌陷有32处,塌陷面积162.13km2,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3839万元。

(3)华南丘陵盆地平原地面塌陷中易发区(M3)

包括湖南西北和中南,江西萍乡—丰城、乐平、景德镇、瑞昌—九江、永新—安福、吉安及赣南岩溶盆地等覆盖型岩溶区,以及煤、钨、铜等矿区,浙江西部淳安—开化、安吉—临安,浙江中部东阳市等,以及粤北等地区。

该地区碳酸盐岩零星分布,岩溶发育程度不一:湖南一般强烈至中等,赣东—杭州一般中等至微弱。第四系覆盖层厚度一般小于10m,地下水位一般较浅。以岩溶塌陷为主。

(4)秦巴山地丘陵谷地地面塌陷中易发区(M4)

包括陕南地区。

该地区出露二叠系、三叠系碳酸盐岩,岩溶发育微弱。

有个别成因不明的塌陷。

(5)川、滇高中山地地面塌陷中易发区(M5)

包括川西高原高山峡谷,滇东北,金沙江中下游、怒江中游、元江下游、澜沧江中游,李仙江等地区。

该地区海拔较高,地形切割强烈,呈中山峡谷岩溶地貌,出露的可溶岩地层较全,岩溶发育微弱至中等,局部强烈。

该地区已有塌陷17处,166个塌陷坑,多为自然塌陷和水库蓄水引起。

(6)天山及准噶尔西部低山丘陵地面塌陷中易发区(M6)

包括天山南麓及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

新构造运动使天山上升强烈,断裂发育,变质岩和岩浆岩分布广泛,第四纪堆积物丰富,山麓地带还有黄土分布。并分布有中生界三叠系和侏罗系煤系地层。

该地区以采空塌陷为主,有塌陷48处。

4.5.2.3 地面塌陷低易发区

(1)东部平原山地地面塌陷低易发区(L1)

包括东北山地、平原和华北平原。

该地区山地海拔大于500m,平原海拔小于200m,可溶岩分布和出露面积较少,主要是一些元古界及寒武系、二叠系石灰岩、泥灰岩,岩溶发育微弱。该区被第四系土层大面积覆盖,厚度一般大于100m,可溶岩埋藏较深。

岩溶塌陷较少。

(2)中部高原、山地、盆地地面塌陷低易发区(L2)

陕、甘、宁、蒙山地高原、秦巴山地和四川盆地。

该地区可溶岩零星分布,在燕山山脉一带有少量出露,岩溶发育微弱。

该地区基本上无塌陷发生。

(3)西部高原、台地、盆地地面塌陷低易发区(L3)

主要为青藏高原、内蒙古台地和新疆、青海沙漠盆地。该地区海拔一般在2000m以上,沙漠盆地海拔一般也在1000m以上。该区西南部为较完整的高原面,多湖盆;东部及西北部切割强烈,呈高差极大的深谷。该区主要出露古生界、中生界的碳酸盐岩。现代剥蚀作用以物理风化、冻融和重力作用为主,岩溶作用极微弱。

该地区目前基本上无塌陷发生。

⑽ 地质灾害易发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4.1.1 国外现状

由于研究的地域范围不同和对地质环境认识的差异,国内外研究者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理解也有不同。

国外对地质灾害敏感性评价类似我国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美国灾害敏感性评价以地质、地形条件和以往发生的灾害空间分布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Nilsen,1977;Shek,1977;Carrara,1983,Brabb,1984,Brand,1988;Cross,1998等)。美国地质调查局在《美国国家滑坡减灾战略——减少损失的框架》(2003)中认为,可供规划和决策使用的滑坡编目和滑坡敏感度图对全国滑坡多发区是绝对必要的。

欧洲国家在阿尔卑斯山较多地开展了滑坡敏感度和危险性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应用于滑坡灾害的减灾管理。意大利P.Aleollt(2000)采用GIS技术对意大利北部阿尔卑斯山前缘的Piedmont地区的滑坡、洪水、雪崩、山谷口堆积等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及总的风险进行了区划性制图研究。A.Car-rara,M.Cardinali和F.Guzzetti等(1991)利用GIS技术将统计模型应用于意大利中部某小型汇水盆地的滑坡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估。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在一些滑坡地质灾害多发区也开展了滑坡敏感度和危险性评价,H.Haruyama和H.Kawakami(1984)利用数学统计理论对日本活火山地区由降雨引起的滑坡灾害进行了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Saro Lee对韩国的一些地区分别应用多元统计和神经元网络模型进行了滑坡灾害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直接开展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其中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是其基础,如M.Michael-leiba等(2000)在澳大利亚的一项城市发展规划项目的斜坡地质灾害研究中,把斜坡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易损性、风险评价作为一体,以GIS软件为技术平台,分别采用平面和三维评价系统,对Cairns地区进行了斜坡地质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Mario Mejia-Navarro和Ellen E.Wohl(1994)在分析哥伦比亚的Medellin地区滑坡、泥石流等斜坡不稳定性引起的区域地质灾害敏感性和土地及生命易损性的基础上,利用GIS技术将两者合成制作了风险评价分区图。

4.1.2 国内现状

进入21世纪以后,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了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积极吸取国际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先进方法,并公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研究纳入了国家法制的轨道。

1)1999年以来,在全国地质灾害严重区开展了以县(市)为单元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截至2005年,共进行了700个县(市)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已完成545个县(市)信息系统的集成和综合研究。

在各调查县(市),根据野外调查的结果和地质环境资料,结合灾害点和灾害隐患点的密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并编制“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是其主要任务之一。《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基于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易发区可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四类。

2)从2002年开始,各省陆续开展了分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主要依据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对省内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了初步划分,22个省编制了分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图(1∶50万~1∶200万)。

3)张梁等(2002)将地质灾害易发区表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认为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程度)评估就是研究不同地层单元组合、区域地质构造单元特征、地形地貌条件下的区域地质灾害规律,以及气象、人类活动方式条件下的区域地质灾害诱发规律和时间活动规律。前三类因素是决定地质灾害区域分布规律的背景因素组合,这些因素具有空间上的分布规律,而且随时间的变化性极小,属于稳定型的控制因素,是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背景条件。后两类因素属于地质灾害的触发因素,随时间的动态变化较大,它们与背景条件的组合状况决定了地质灾害的时空规律。

4)岑嘉法(2003)认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具备发生地质灾害条件,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如在地球内动力作用强烈地区(高地震烈度区、活动断裂区、区域构造交会处等)、地球外部营力作用强烈带(如暴雨中心区、河流侵蚀带、岩土体松散分布区等),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剧烈地区(如人口密度大,工业、农业、城镇、交通建设强度大区)等。只要有触发因素,即可产生地质灾害。该区的确定,主要通过较大比例尺的环境地质与灾害综合调查后实际圈定,经济建设与工程安排应尽量避免在易发区内。如果需在易发区内建设,要进行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工程建设作出地质灾害现状、工程建设可能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预测和综合评估,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策。现进行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就是要实地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

5)刘传正等(2003)提出的“潜势度”是某一地区在没有任何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情况下发生地质灾害的潜在条件的量化指标,具体是指地质灾害基础因子(地形地貌、地表植被、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与响应因子的综合表现,并编制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潜势度、危险度等图。

6)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写组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进行的山洪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是利用各省(区、市)1∶50万或1∶100万泥石流、滑坡分布图,以泥石流、滑坡的“线密度”和“规模”所反映的“可能成灾点”的多少进行评价,即“可能成灾点”越多,灾害易发程度越高;“可能成灾点”越少,灾害易发程度越低。在参考相关部门成果及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划分出了泥石流或滑坡灾害高易发区以及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各区的划分具体指标如表4.1所示。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各省(区、市)1∶50万或1∶100万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分布图。该图除反映泥石流、滑坡灾害的易发程度以外,还通过编绘地形坡度分区和地层岩性分区,标示地貌区划和区域构造形迹,综合反映了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相互关系。从而可以通过图件,分析出不同区域地质背景与地形地貌条件下,泥石流、滑坡灾害高、中、低易发区的分布规律。并以此进行逆向校核、修正,使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更为科学、合理、可靠。

表4.1 山洪诱发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标准

7)2003年11月,我国国务院公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并规定2004年3月起施行。该条例要求“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所包括的5项内容之一就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2004年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进一步明确指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必须经过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才能划定。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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