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㈠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都要制定吗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般指的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由县以上国土专资源管理部门属负责编制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县级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前属于保密文件,一般不对外公布。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一般指的是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需要制定地质灾害隐患发生时的具体巡查、监测、应急处置、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救险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预案到位、人员到位。防灾预案应公布于众,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㈡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㈢ 什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汛期前必须编制专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属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括:①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②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③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④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⑤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⑥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针对湖南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对灾害隐患点进行彻底排查,逐点检查防灾预案落实情况,制定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督促各矿山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村民手中。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防灾减灾的资金和物资,健全省、市、县、乡、村、社六级联动防灾责任制,尽力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
㈣ 仁怀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 人员安置
一般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建设部门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由事故单位负责,建设部门配合,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员安置方案,及时妥善地进行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5.1.2 补偿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要及时归还,征用的劳务和财产要给予补偿,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损毁的,应当给予赔偿。补偿和赔偿所需费用一般情况下由事故责任单位支付。
5.1.3 恢复重建
重大城市危旧房屋倒塌事故后的恢复重建,由建设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照统一规划,落实资金和技术保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2 社会救助
由事发地政府提出,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活动,统一接收捐赠款物,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或实际需要,迅速将捐赠款物发放到需救助人员手中。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接受社会、捐赠者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3 保险
建筑业企业必须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鼓励专业救援组织、个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承保公司开展现场查勘、理赔等工作;发生一般(Ⅳ级)、(Ⅱ级)、较大(Ⅲ级)、特别重大(Ⅰ级)建筑安全事故,承保公司启动快速理赔的“绿色通道”,承保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预付赔款,积极配合市建筑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工伤、工亡待遇的核定和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工亡待遇的给付等工作。
5.4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一般(Ⅳ级)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市安监局牵头,工会、监察、公安、建设等部门协作,依法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应经调查组多数成员通过,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讨论并做出决定。事故调查一般情况下应在90日内结案。
市建设局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和市全生产委员会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结案批复,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事故原因等进行全市通报;总结经验教训;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㈤ 什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内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容防灾应急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括:①是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②是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③是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④是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⑤是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⑥是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严格管理(广西容县当中村,2005)
㈥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及时发现临灾迹象、及时撤离、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总则
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应急处置各级机构、负责人及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
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1)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图5-1);
2)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3)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4)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5)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6)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图5-1 应急机构构成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明确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信息监测体系及监测负责人,报告制度、预警预防行动负责单位,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灾情险情报告(明确报告程序、内容、接收报告的部门及应当做出的反应)。
(4)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险情后,首先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做出应急反应,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险救援。县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县指挥部率各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县指挥部在核实地质灾害或险情的初步情况后,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由县政府发布预警。发生大型、特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或县政府对事态难以完全控制,由县政府决定向省、市人民政府请求紧急援助。
(5)后期处置
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各级别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应急支援力量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
(7)责任追究
对于在应急抢险中不按规定执行和引发地质灾害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㈦ 仁怀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领导机构。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建筑应急指挥部)作为本市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项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建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和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武装部、市公安局、市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经贸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新闻宣传中心、市总工会、市电信局、市房管局等部门以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职责如下:
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启动预案;批准成立现场指挥部;决策重大应急处置事项;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市建设局:承担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市建筑应急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市安监局:协助市建筑应急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武装部:组织和指导武警中队、民兵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市公安局:组织和指导公安部门开展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抢险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市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消防部门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市卫生局:组织和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工作。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促进开展有关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做好无自救能力、符合救助条件灾民临时生活的救助工作。
市质监局:参加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新闻宣传中心: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市电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2.1.2 日常办事机构。市建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应急办)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建设局建设管理股股长、安检站站长、办公室主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建筑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以及建筑安全事故的统一接警和信息研判、报送工作;负责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1.3 专家咨询机构。市建筑应急指挥部下设建筑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参加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1.4 指挥机构。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建筑安全事故后,组建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贯彻实施上级领导的应急处置决策。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或其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疏散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新闻报道组。各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建设、安监部门和事故单位协作。负责查明事故情况,报送事故信息;协助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政府、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武装部牵头,建设、公安、消防、武警、质监等部门、民兵、事故单位协作。负责制定和实施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有效控制或消除引发事故的危险源,营救受困人员。
医疗救护组:由事发地政府和市卫生局牵头,事故单位和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协作,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事故单位和经贸、建设、卫生、消防、质监、公安、通信、民政、等部门协作,负责现场抢险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装备设施、通信联络、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生活等方面的保障。
治安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故单位和公安部门协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方案,打击现行犯罪,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工会、劳动、安监、建设、卫生、民政、监察等部门和事故单位协作,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
专家技术组:由市建筑应急指挥部建筑专家组牵头,建设部门、事发地政府和有关专家协作,负责分析事态发展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新闻报道组:由市建设局和事发地政府牵头,新闻宣传中心协作,负责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2.2应急组织机构图 仁怀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建筑专家组 仁怀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 市建筑应急办
㈧ 仁怀市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附 则
7.1 名词术语、缩写抄语和编袭码
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建筑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场所、建(构)筑物等。
安监部门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质监部门是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部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遇有重大变化或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2.2 建设部门和各建筑业企业、在建项目应制定相应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制定的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报市建筑应急办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按《仁怀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生效时间与《仁怀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同。
8.附 录
8.1 与本预案相关的应急预案
《仁怀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仁怀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仁怀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仁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仁怀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