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甲级勘查资质
『壹』 地质灾害治理设计需要什么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属于工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工程规模和资金不同,所需资质也不同。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地质灾害防治甲级勘查资质扩展阅读:
影响或控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总体条件。它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地质灾害形成条件指的是造成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地质灾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的更高层次的基础条件。地质灾害背景由两个系列组成:
①以地球动力活动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社会经济背景。地质灾害背景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具体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但从宏观上控制了一个地区一种或多种地质灾害的成灾程度和变化的总体趋势。因此研究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是进行地质灾害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
(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
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贰』 如何查询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危险性评估等资质的全部单位的名单
基本上查全面了 不太可能 找下企业黄页可能能查到 我所知道 地质灾害治理 勘察 设计 这些甲级资质的全国有75家 在四川的就有大概30多家 乙级的就不清楚了 不过现在做地灾的一般都是甲级工程
『叁』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换证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1 年第 9 号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0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31 号)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 (名单附后)获准换证,现予公告。
请获准换证的单位于 2011 年 3月7 ~ 18日到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办理换证事宜,领取新资质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原证书正副本。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 胡 杰 010 -66558318
附件: 1.获准换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3.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4.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5.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1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2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3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4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5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肆』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有哪些规定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丙级资质单位分别应具备的条件和业务范围规定如下:
(1)甲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10年来独立承担过一项(含)以上大型或两项(含)以上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②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单位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8%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人员所占比例均不低于1/2。技术人员中短期(1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④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⑤单位注册资金12朋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00万元以上。
(2)乙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10年以来独立承担一项(含)以上中型或两项(含)以上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②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6%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人员所占比例均不低于1/2。技术人员中短期(1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④具有与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⑤单位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上。
(3)丙级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要工程技术骨干接受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
②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会计师和经济师;技术业务主管人或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工程技术人员占单位职工人数的4%以上;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和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或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人员所占比例均在1/2左右。技术人员中短期(1年内)外聘人员不得超过15%。
④具有与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⑤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50万元以上。
甲级、乙级、丙级施工单位的业务范围规定如下:
(1)甲级施工单位可以承担各种等级(规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2)乙级施工单位可以承担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3)丙级施工单位可以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伍』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那里有啊
这个拥有该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国土资源部网站查到的,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004/t20100421_146135.htm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下又分为:回勘查、设计、施工答、监理,每一专业再申请等级资质。
在上述网址中,可以查看到拥有甲级资质的单位名称(在附件excel中)。在此就不粘贴这些单位名称了。
『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1 年 第 8 号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0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31 号)的规定,经审查和公示,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 (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请获得资质的单位于 2011 年 2月28日~3月11日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理领证事宜,领取资质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 胡 杰 (010)66558318
政务大厅: 王兆丰 (010)66558748
附件: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附件 5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柒』 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1 年第 27 号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0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1 号)的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继续从业的资质单位应办理资质延续申请。为做好甲级资质证书延续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甲级资质延续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对注册资金、人员、业绩、设备、工作质量、业务培训、业务手册和管理制度等的说明)。
2.国土资源部第 29 号令、第 30 号令和第 31 号令规定的甲级资质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3.申请资质所列技术及管理人员需附有参加地质灾害业务培训的培训证书。
4.资质延续申请表、报盘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 / /www.mlr.gov.cn)下载。
二、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主要是: 国土资源部第 29 号令、第 30 号令和第 31 号令规定的甲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注册资金、人员、业绩、设备、工作质量、业务培训、业务手册和管理制度等条件。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需延续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将延续申请材料提交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四、联系人及方式
环境司: 卓弘春 (010)66558322
政务大厅: 王兆丰 (010)66558748
软件技术: 曾建鹰 (010)66558761
邮政地址: 北京阜内大街 64 号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邮编: 10081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捌』 办理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需要什么流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资质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审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乙、丙级资质的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
二、申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报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6.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7.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8.技术设备清单。
三、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请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设计、施工),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监理);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勘查、设计、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6.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勘查、设计、施工),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监理)7.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监理);8.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9.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四、每年受理资质申请具体时间见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玖』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与地质灾害勘查资质有区别吗
木有区别!
『拾』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那里有啊急急急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010.3)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
1 北京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2 北京 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3 北京 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 河北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 河北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6 山西 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7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8 辽宁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查总院
9 辽宁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河南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 河南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
12 湖北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广东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14 广西 广西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四川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 四川 成都兴蜀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17 陕西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2007.7)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
1 北京 北京华源地质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北京 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4 北京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 河北 地矿邢台地质工程勘察院
6 河北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7 河北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8 河北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
9 河北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
10 内蒙 内蒙古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
11 吉林 中国建筑材料地质勘查中心吉林总队
12 黑龙江 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13 江苏 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14 浙江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15 浙江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16 安徽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7 山东 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8 湖北 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
19 湖北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20 湖南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
21 湖南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22 海南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23 重庆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24 重庆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5 重庆 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
26 重庆 重庆时乐浦地质灾害防治咨询设计事务所
27 重庆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28 四川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9 贵州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0 云南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1 陕西 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32 陕西 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
33 陕西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34 甘肃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5 新疆 新疆地质工程勘察院
36 新疆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总公司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国土资源部拟于2010年3月1日至12日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30号和第31号三个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环境处。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于2010年3月1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资质申请材料报送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三、资质申请表、报盘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下载。
网址:http://www.mlr.gov.cn
四、通信地址
北京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邮编:100812
五、联系人及电话
环境司: 胡 杰 (010)66558318
政务大厅:王兆丰 (010)66558748
软件技术:曾建鹰 (010)66558761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