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业务拓展
『壹』 做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工作的话,发展方向是怎样的
地质灾害属于水工环地质方向,以后和别的工科一样,从助工开始,有能力可以拿到教授级高工,如果有兴趣还可以报考注册岩土工程师
『贰』 注重民生服务发展努力拓展地质环境工作新领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近年来,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江苏社会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地质环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题,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努力构建地质环境保护体系,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中,树立地质环境管理部门良好形象,推动地质环境管理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地质环境保护法制化、规范化
为全面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依法开展地质环境管理,出台了《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有效遏制江苏省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过量开采带来的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出台了《关于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为有效保护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为贯彻实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关于开展“百矿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地质环境保护各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权威性高、覆盖面广,有效地把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地质环境保护的合力,也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努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划体系。从省级层面来说,目前已经通过政府同意出台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完成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重点市、县都进行相关规划的编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成网的规划体系。通过这些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地质环境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作出总体安排和布局,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减轻地质环境恶化,协调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地质环境的自然平衡和持续利用。
二、以人为本,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社会效益显著
一是开展区域性环境地质调查与区划。“十一五”期间开展了长江三角洲(长江以北)环境地质调查项目。该项目调查了长江三角洲(长江以北)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查明了扬泰通地区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发育分布特征及危害,弄清了沿江、沿海地区的软土及港口、资源分布特征,为长江三角洲(长江以北)地区制定发展建设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十一五”期间开展《江苏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项目,全面总结了62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规划成果。地质灾害调查点4391处(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点687处,不稳定斜坡点1643处),调查控制面积7.67万平方千米(全省面积的75%),建立群测群防点397处,重新修编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7.28万平方千米(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2467平方千米,中易发区面积5596平方千米),基本摸清了全省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危害程度,划定了10个重点防治区,面积13370平方千米(全省总面积的13%),使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家底不清”向“心中有数”转变。
三是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和监测预警。近两年安排部署了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6个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治理,南京、镇江、连云港、徐州等市多渠道筹集治理配套资金,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了治理,有效消除了一批地灾隐患(图1)。2006年以来,多渠道投入专项治理资金3.86亿元,实施治理和监测预警项目207个。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地勘单位赶赴地震灾区绵竹市平乡,投入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完成了滑坡、泥石流项目22项,评审全部一次通过,获得了一项优秀,十二项良好,受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和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四是开展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网建设。“十一五”期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了“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预警预报系统工程”项目。近期,全省地面沉降重点监测范围从苏锡常地区拓展到长江三角洲江北(扬泰通)地区。初步建成了控制面积达3万平方千米,含7组分层标、12座基岩标、259个GPS标石,5座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站、1座地裂缝三维形变自动化监测站、1座GPSCORS站、5座基于中国北斗卫星1号系统的地面沉降监测站和苏锡常地面形变监控中心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现了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地裂缝动态数据的适时监测与采集处理,全面提升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监测自动化水平。监测数据显示,苏锡常地区自地下水禁采后水位明显恢复,区域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5毫米/年以内,沉降中心锡西地区控制在25毫米/年以内,控沉效果明显(图2)。
同时,开展苏锡常地面沉降风险管理研究。系统分析苏锡常地区地下水位恢复情况及地面沉降总体变化趋势,进行地面沉降易发区评价与地面沉降控制管理区划,推进了地面沉降控制与管理示范工程建设。
图1 镇江狮子山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综合整治前后)
图2 地面沉降防治成效
三、注重民生,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整治,生态环境效益突出
“十一五”期间,实施了“江苏省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等项目,基本查明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特征及发展趋势,总结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模式,提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及管理对策。
随着《江苏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江苏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力度,以“百矿环境整治”以及列入省委环保优先十大工程的“山体保护复绿工程”、“工矿废弃地恢复工程”等活动为抓手,稳步有序地推进治理工程。初步统计,2002年以来,全省多渠道投入资金近20亿元。共实施治理项目近600个,治理面积5400余万平方米(其中采掘面1000余万平方米,露采矿山废弃地近4400万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4500余万平方米。通过治理,一些重点区域如环太湖景区、沪宁高速、312国道,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周边的矿山地质环境有了根本性好转,使昔日大面积裸露的“癞痢头”式的采石矿山重现绿色生机,消除了因采矿形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和美化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有效利用了矿区废弃地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图3)。
图3 无锡市雪浪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治理前后对比图)
与此同时,徐州采煤塌陷地的治理也取得进展。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近两年,徐州市复垦治理采煤塌陷地3万余亩,新增耕地1.7万亩。
四、拓展领域,充分发挥水文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的基础和重要服务作用
一是为保护地下水资源起到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开展《长江三角洲(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淮河流域(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历史和现状、主要污染污染源类型、分布特征以及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初步查明了全省平原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据调查,全省浅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重污染区占全省面积52.9%。深层地下水虽然污染程度略低,但未受污染或受轻度污染区域也仅占全省面积24.9%。同时,开展了地下水质量及污染评价,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为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资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为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和应急抗旱发挥巨大功效。2011年初,苏北地区遭遇60年不遇的大旱,省厅组织人员赴灾区抗旱,23天凿井50口,出水46口,成功率达92%,创当地找水打井新纪录,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评价。
三是地热地质工作拓宽新领域,为节能减排开辟了新的途径。“十一五”期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新进展,在洪泽、泰州、张家港等地新发现地热资源。截至目前,江苏省现有地热井120余口,年利用地热水约500万立方米。2010年,南京市浦口区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浅层地温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新型环保能源,推广利用工作发展迅速。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积极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需要,承担了“南京青奥村浅层地温能勘查设计”、“南通水源热泵系统热交换模拟设计”等一批科研课题,承担了“江苏省浅层地温能示范市、县的勘查规划项目”(扬州市、南通市、涟水县)。浅层地温能的市场规模逐年增大,仅江苏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年完成地源热泵工程项目经营额就达6000万以上。“十一五”期间开始准备的部省合作项目“南京市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于2011年开始启动,将对南京市浅层地温能蕴藏潜力与应用前景进行详查,这对江苏省其他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起示范作用。江苏省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新能源的需求十分迫切。3000米深的干热岩资源的预研究已经立项开题,并得到高校和研究院所的支持,从掌握的现有基础资料看,江苏省有望成为东部沿海地区首个获得地壳深部干热岩资源的省份。
四是城市地质调查开始试点。200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南京市政府率先启动了城市地质调查,2009年,省厅选择经济发展较快的苏州市开展城市地质工作试点。目前,这两个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其中,苏州城市地质调查录入钻孔5万多个,为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及地下空间利用提供了强大的地质数据支撑(图4)。
图4 苏州市城市地质调查数据
五是围绕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开展旅游地质工作,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7000万元,用于地质遗迹保护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一批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省已拥有3个国家级、3个省级地质公园(图5),2个国家矿山公园(图6)和1个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图5 太湖西山国家地质公园
图6 盱眙象山国家矿山公园
六是积极开展农业地质调查。“十一五”期间陆续开展了“江苏省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江苏省典型市县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无锡市耕地质量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基本摸清了本省及无锡市土地质量,为全省和无锡市土地规划、整理和开发利用,促进农业经济区划和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土壤保护治理,制定经济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计划提供了依据。
『叁』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国土资应急中心函〔2013〕1号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的领导下,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认真落实应急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中心各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应急中心以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支撑工作为重点,规划业务发展方向、开展预案修编等。具体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规划应急业务指导工作。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后,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迅速发展。根据应急工作发展需求,起草《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经多次内部讨论、全国专家研讨、并征求各省意见后,完成两份规划文本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已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报批稿)》报国土资源部。
(二)系统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形势和体系发生较大的变化,预案修编工作十分迫切。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应急中心组织开展预案更新修编。通过修编并征求各省意见,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统筹协调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开展2012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工作。召开应急专家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2年工作要点》并上报部应急办;协助应急办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区片专家调整工作,将全国划分为西北、西南、华南、东南、华北、西部和东北7个区片;协助应急办完成第二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遴选工作,遴选应急专家共200名。
(四)严格执行灾情险情值守速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采取日常值班、集中值守和现场值守三种方式,开展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守。1-4月,实行日常值班,每天1名值班人员和1名带班领导;5-11月中旬,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每天2名值班人员、1名处级干部和1名局级领导;11月下旬至年底,执行日常值班。值班工作的合理部署,保障了值守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应急中心全年参加值守800余人次,协助完成报送灾情险情报告153期并全部在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短信息1000余条,报送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48期,报送部内要情200余条,参加国务院视频点名24次。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通网信功能,快速便捷地发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指令;短信问候前方应急人员,营造严肃温馨的应急氛围。
(五)持续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与趋势预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业务联系,拓展与广电总局的业务合作,深入研究改进预警预报模型和技术方法,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准确性和实效性。5月1日—9月30日,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制作预警产品156份,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发布预警信息141次,在中央电视台发布90次。开展了2次应急预警,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地震抗震救灾和强台风“海葵”登陆期间,主动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开展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收集、整理和入库了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动态数据10258条;开展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并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编写2012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分析及趋势预测月报12期;编写第一季度、汛期各月和201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通报共7期,为部应急办及时发布灾情信息与防灾部署提供支撑。完成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月报网上直报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推进了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六)及时响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把“守护生命”作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工作的最高价值准则,及时响应部应急指令,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一是工作部署周密及时。分别召开汛前、汛中和汛末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交流会,分析形势,判断趋势,确定防范重点,总结各阶段应急防治经验与教训,为提升汛期应急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巡查指导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完善巡查指导会商制度,巡查指导和重点地区现场指导相结合。2012年7月19日-8月20日,部应急中心组成视频巡查会商组,赴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8省(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指导工作。三是应急处置科学有效。派出20个技术专家组,赴甘肃岷县“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四川宁南县“6·28”泥石流、北京“7·21”特大暴雨、新疆新源县“7·31”大型滑坡、四川凉山锦屏水电站“8·30”大型滑坡泥石流、云南彝良“9·7”地震、云南彝良田头小学“10·4”滑坡等大型、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及隐患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及技术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启动二级应急响应4次。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年度工作。及时编报6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简报,起草《2012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编写《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2012》、《2012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滑坡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和《全国地质灾害通报》等。
(七)积极开展应急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演练。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制作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减灾科普影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编制完成《地质灾害“临灾避险”五步法动画宣传片》,动画片共分5集,每集时长60秒。从“勤观察、早发现”,“多监测、知险情”,“常演练、会应对”,“接警报、快逃生”,“听指挥、保平安”5个角度开展临灾避险科普宣传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技术培训演练。6月在大连举办今年第一期地质灾害远程会商技术培训班。11月份,在云南昆明组织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技术型演练,突出实时、实战、实景,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2012年部应急中心对省、市、县的地质灾害演练进行了10余次技术指导。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有效提高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应急技术研究提升科技水平。围绕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2”、“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与示范”等项目工作,在系统总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处置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滑坡预测预警研究项目成果在多次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决策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3处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了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实时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卫星数据传输、无人飞行器调查监测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
积极申报2013年应急工作项目,完成“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3”、“地质灾害应急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和“汶川地震区重大地质灾害成生规律研究”等项目申报工作。
二、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继续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根据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2013年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执行速报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完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非汛期日常值班、汛期集中值守、紧急状况现场值守三种方式相结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上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确保应急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全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应急专家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对省级应急机构的指导,开展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灾情分析预测。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极端降雨、地震、重大地质灾害灾等事件,启动应急预警。完善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开展2013年度地质灾害灾情分析与趋势预测,编制月报、通报及趋势预测报告等,为部局决策服务。
(四)开展应急防治及培训演练工作。完善应急远程会商系统,保证应急通讯传输链路畅通;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组织应急技术培训3次、应急演练2次。
(五)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技术指导工作标准体系。2013年主要开展《滑坡防治技术指南》完善工作和《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
(六)开展应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工作。结合课题工作,研究探索物联网、无人飞行器、三维激光扫描仪、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新技术方法与装备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
(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文献汇编。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完成《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这一年》、《年度重大地质灾害事件与应急避险典型案例汇编》、《全国地质灾害通报》、《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例汇编》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100问》等成果。
(八)其他应急支撑工作。协助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做好“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会议”、“全国群测群防员经验交流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部应急办完成《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审报工作;完成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应急中心)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统筹安排,保障各项工作要点顺利实施。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2013年2月28日
『肆』 地质灾害治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本世纪后,地方经济在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带动下,取得了连续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是与土地开发为基础的产业,随着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安居工程的实施,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时人地矛盾也凸显了出来。在土地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对一些非耕地的改造势在必行。随之而来的是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其所带来的危害也不断加大,发展经济的同时,进行地质灾害治理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
一、地质灾害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甘肃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发生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8940起,共造成1692人死亡,297人失踪,以2008年和2010年伤亡人数最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7亿元(未含舟曲泥石流灾害损失)。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遭遇了特大地震和极端天气的影响,地质灾害频发,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12”汶川特大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甘肃省地震灾区151人死亡,4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76亿元,地震也同时对甘肃省地质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5·16”兰州市九州石峡口滑坡造成7人遇难,两个单元的家属楼被摧毁;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1435人遇难,330人失踪,泥石流灾害同时对舟曲县城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破坏;“8·12”特大暴洪灾害造成陇南市37人遇难,17人失踪,其中以成县最为严重;“3·2”东乡县城滑坡灾害造成730人被迫转移,县城部分区域处于滑坡危险区。特别是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全省中东部、南部的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天水市、庆阳市、平凉市、定西市等6个市(州)所辖38个县(区)地质灾害频发,地震在这些地区引发崩塌、滑坡、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灾害共8108起。
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629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其中崩塌、滑坡6699处,泥石流沟3580条,地面塌陷193处,地裂缝157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90.82万人,受威胁财产304.81亿元。
二、地质灾害治理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遭遇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及“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事件。面对特大地质灾害的侵袭,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及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实施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排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一系列有效的防灾减灾工程,为灾后重建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截至2010年,甘肃省全面完成了87个县(市)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完成兰州市、陇南市、天水市和平凉市所辖22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这些地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为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在全省地质灾害调查和详查基础上,全省87个县(区)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监测点达到1万多个。“十一五”期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取得显著成效,累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7次,转移群众32.6万人,避免经济损失3.2亿元。甘肃省“十有县”建设都得到加强,兰州市城关区等29个县(区)进入国土资源部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名单,一批优秀群测群防员受到国土资源部的嘉奖。为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土资源部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甘肃省实施了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兰州市、陇南市等地质灾害多发区专业监测网建设工作已初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全面展开,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开展了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十一五”期间,成功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140次,其中Ⅲ级98次,Ⅳ级42次。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加大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投资经费,多处险情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得以及时治理。通过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包括应急治理)510余项,治理投资经费总额达数十亿元,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对危险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同时,“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得到了加强,兰州等地区地质灾害年度防治经费常规投入逐步形成。
(四)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灾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
1.震后灾区重建成效显著
“5·12”汶川地震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汶川地震甘肃灾区陇南市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并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复,重建项目成效显著。陇南市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共实施314项,其中工程治理项目265项,总投资10.97亿元,基础项目(包括基础调查、应急能力建设、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等)49项,总投资2.09亿元。截至2010年底,265项工程治理项目已竣工165项,在建100项;基础项目已完成29项,在建20项。此项工作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甘肃省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的陇南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和降低了甘肃省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舟曲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的《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实施,规划治理工程26项,总投资8.5亿元。该规划正在实施,计划在2012年完成。
3.兰州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初步展开
兰州城市地质灾害的多发性、突发性、危害严重性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针对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的状况,兰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批准印发了《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同时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兰州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科学规划、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奠定了基础。
4.东乡县城灾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展开
东乡县城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东乡县城特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东乡县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初步展开,计划2011年完成。
5.永靖县二方台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进展顺利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的永靖县二方台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工程实施后,将有效保护危险区内212户村民、1000余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五)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初步开展
甘肃省成立了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要负责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建设和管理,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和处置,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甘肃省地质灾害的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的步伐。省、市(州)、县(区)均制定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六)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加强了地质灾害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力技术支撑,主要分布在国土资源系统所属的地矿、有色、煤炭等地勘单位以及省科学院、兰州大学等院校。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很好的实践锻炼。
三、防灾减灾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所有的物质运动,对于人类都有正反两个方面的作用,既造福也可为害。如果我们承认事物的双重性,那么地球、生物、环境、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必然在另一方面带来灾害,而减轻灾害,改善环境造福于人类,就可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必须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推动减灾社会化:减轻灾害是全社会的协调行动,为取得减灾的综合效益,必须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推动减灾工作的社会化,需要制定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减灾规划,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2)实施减灾系统工程,进行综合减灾:减轻灾害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安置与恢复,宣传与立法,保险与基金,规划与指导等项。减灾系统工程的制定要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突出农业与城市两大减灾重点,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和社会各种减灾力量的联合作用,进行综合减灾。
(3)开展减灾示范区工作:为了研究减灾的方法、技术,总结减灾经验,推动全国减灾工作的开展,应选择多灾频发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作为减灾示范区,在保证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探索系统减灾经验,再向全国普遍推广。
(4)综合治理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环境并重”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力度,重大地质灾害体的治理与国土资源开发整治相结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5)深入开发灾害科学研究,提高社会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灾害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每一项都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持和高水平灾害科学理论的指导,只有提高灾害科学研究的水平,才能提高社会的减灾能力。
『伍』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初步分析
综合上述调查统计与分析资料可知:
1983~年的10年间,全国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30569起,平均每年发生569起,造成529人死亡和失踪(段永侯等,1993);1995~2003年间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66913起,平均每年发生7435起,造成1168人死亡和失踪;
1992年全国地面沉降城市或地区45个,沉降面积为48655km2;到2002年全国地面沉降城市或地区已经增加到82个,沉降面积超过6.4万km2。
同时,过去的50几年间,大型与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也一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世纪80~90年代,这种发展更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图2.20)。
(2)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和开采量的不断增加,将加剧地质灾害的恶化
多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一直在快速稳步地增长,1970年、1980年、1990年、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2253亿元、4518亿元、18548亿元和104791亿元。经济的增长总是伴随着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从1990年到2001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增长100%,天然气增长92%,钢增长143%,铜增长189%,铝增长380%,锌增长311%,10种有色金属增长276%。在资源开采和环境改造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露天采矿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下采矿引起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灾害。
地下水日趋减少和用水量不断增加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结果显示,我国北方地区和平原地区地下水资源呈减少趋势,1984年以来的近20年间,北方地区和平原地区的地下水可采量分别减少了56亿m3和309亿m3。但是,近20年来全国用水量急剧增长,地下水开采量以平均每年25亿m3的速度增长。目前,北方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地下水处于超采状态,其中河北省整体超采,北京、天津、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济南、太原、郑州等一些大中城市地下水已经超采或严重超采。目前,全国300多座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缺水问题。过量开采地下水和地下水位普遍降低是诱发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主要因素。全国至少有40座城市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而诱发了地面沉降,在河北平原和西安、大同、苏锡常等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还导致了地裂缝灾害。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地下水年需求量达781亿m3,年缺口超过100亿m3,地下水日趋减少和用水量不断增加必将引起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如果再继续过量开采地下水的话,以上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会呈进一步加剧趋势。
(3)城市化发展使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
城市是人口和人类工程活动十分集中的地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镇中不合理的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愈加突出。我国许多山区城市,如重庆、兰州、大连、十堰、攀枝花等,由于城市无限制地膨胀,向山要地,上山建城,严重破坏了山体天然平衡,成为滑坡、崩塌灾害严重的城市。平原城市为满足发展需要,用水量不断增加,进而过量开采地下水,已经有50座以上的城市引发了地面沉降。中国正处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过渡阶段,已进入城市化发展加速阶段。从1978年到2003年,我国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88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到20312个,市镇总人口由1.7亿人增加到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7.9%提高到36.1%。预计到2010年,中国城市人口比例将增加到45%,21世纪中叶将达到60%~70%,城市人口数量将达到10亿~11亿,中国城市数量将突破1000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将达到126个。据测算,到2050年,全国平均每年将有1200万人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国家每年将投入8000亿~9000亿元人民币进行城市基础建设,以适应城市化进程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国东部各大主要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杭州、南京等城市进入了一个大规模重新规划改造的新时期。“十五”期间,广州、天津、北京、南京、深圳、沈阳、杭州、上海、哈尔滨、青岛等地斥资2000亿元用于地铁与轨道交通建设。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青藏铁路与欧亚大陆桥沿线地区将有一批城市要新建、扩建,同样面临着地质灾害逐渐加剧的问题。
因此可以认为,随着城市的发展,平原地区和内陆盆地因过量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灾害和地裂缝灾害将呈加剧趋势;山地丘陵区,在切坡建房、采矿、修路与降雨的共同作用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将亦呈加剧趋势。
(4)西部开发将使地质灾害加剧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但西部地区自然环境脆弱,地质构造复杂,是地质灾害种类最多、活动最强烈的地区。据遥感资料,上百万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点广泛分布在西部各省(区、市)。根据历年灾情统计,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西部省份一直是我国地质灾害最发育、危害最严重的地区,新疆、西藏和青海的一些地区灾害也十分严重。位于西部地区的天兰铁路、宝成铁路、成昆铁路和黄河、长江上游的水利枢纽工程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害的也十分严重。西部开发涉及诸多领域,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的重点,“十五”期间,西部铁路大中型项目基建投资预计将达1000亿元,到2005年西部铁路预计将达到1.8万km。这些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以及地质灾害将产生重要影响,有可能导致资源、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和地质灾害的急剧发展。
(5)自然条件变化使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
1)气候变化与地质灾害。暴雨或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近几年的统计分析表明,全国降雨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占63%,其中,暴雨诱发的又占降雨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66%以上。而且,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的年内变化和年季变化呈正相关关系,即,每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量占全年的60%以上,降雨量偏高的年份也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年份。
地球气候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气象系统的观测记录和研究预测表明,自1961年以来全球陆地和海洋表面的平均温度呈上升趋势,20世纪升高了0.6℃左右。200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完成的第三次评估报告表明,按照其设计的1990~2100年间温室气体和气溶胶排放的35种构想,预计到2100年全球平均地面温度将比1990年上升1.4~5.8℃,即全球平均温度每10年将升高0.14~0.586℃。全球气候变暖后,不仅气候平均值会发生变化,而且天气、气候严重偏离其平均状态的极端事件出现频率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观测记录还显示,北半球中高纬度地区,大雨和极端降水事件有增多趋势。
大雨和极端降水事件增多,将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剧。因为大雨和极端降雨最容易诱发大范围的群发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而且往往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历史上很少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但是2002年6月16日,该地区遭遇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强降雨,在建宁、将乐、宁化等5个县内暴发滑坡和泥石流,造成40人死亡,1.2亿元财产损失。2002年7~9月,广东省连山、深圳、信宜、翁源、乐昌、五华等县(市)遭遇百年不遇的暴雨,所诱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造成42人死亡,3.6亿元财产损失。2001年6月18日至19日,因连续暴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暴发严重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县12个乡镇受灾,受灾面积达112km2,受灾人口达2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60.8%),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02年,新疆伊犁地区连续降雨,持续降雨时间和降雨量都突破了历史极值,在9个县(市)诱发了滑坡、泥石流196处。大量事实证明,我国和世界各地正处于一个气候剧烈变化期,旱、涝、风暴将更加频繁,因此,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更加活跃。
另外,大气降水具有周期性的枯丰变化。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降水属偏枯年份,进入21世纪以后,偏枯时期即将结束,北方部分地区将进入降水偏丰时期,降水量会较前十几年有明显增多的趋势。在降水量增多,水动力条件增强等因素影响下,北方部分地区今后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会随降水量的变化而逐渐增大。
2)地震活动与地质灾害。地震活动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活动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国家,地震活动总体呈现频度高、强度大、分布范围和影响面广、区域差异明显的特点(刘江等,2001)。目前,全国有41%的国土面积、71%以上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以及120多个人口大于50万的城市,位于基本烈度为Ⅶ度和Ⅶ度以上的高烈度区。地震活动使岩层破碎、山体失稳、松散固体物质增多,从而触发山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如1973年2月6日,四川甘孜州发生一次7.9级地震,触发了滑坡137处。据预测,我国21世纪初期地震活动仍处于活跃状态期。因此,西部、华北和东部沿海地区,因地震而诱发的地质灾害也将十分频繁。
综合上述,人为活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特点都促进了地质灾害的发生频度和密度的增长。但是,由于近几年全国加大了有关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宣传和防治力度,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使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因此,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社会资产的价值将越来越高,各类基础设施、建筑物等的分布密度会越来越大,因此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仍可能呈一定的增长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人们对生命和健康将更加重视,因此同样程度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心理和社会影响将更加严重。
『陆』 新时期地质工作概念及发展方向
安翠娟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一、新时期地质工作提出的背景
早在1994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曾提出:“地质队伍要逐步划分为‘野战军’和‘地方部队’,‘野战军’吃中央财政,精兵加现代化设备,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地方部队’要搞多种经营,分流人员,逐步走向企业化。”
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新的管理体制,在巩固多年来地质工作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原则,实施了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同年,为了加强国家基础性地质调查、公益性社会服务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前期调查工作,成立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了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地质工作。
2002年温家宝总理曾在新中国地质工作50年暨中国地质学会成立80周年纪念会上讲话中指出,伴随新世纪的到来,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地质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实现新的战略性转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工作体制。要实现传统地质工作向以“地球系统科学”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地质工作转变,使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05年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牵头起草《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并将在近期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是指导我国新时期地质工作和地勘队伍建设的重要决定。它的出台将对推进我国地质工作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地勘单位的改革、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良性互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二、新时期地质工作相关概念辨析
1.大地质观
“大地质观”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以往的地质工作领域狭窄,偏重勘探矿产资源,专门为矿产资源的开发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应地也带来资源紧缺、环境恶化等问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地质工作在观念上要作相应的转变。
新时期的地质工作是一种“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多功能的地质工作”。地质工作不仅要提供资源,更要将与地质相关的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农业地质、工程地质、城市地质等都视为工作内容。“大地质观”体现在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增加工作容量、不断更新技术手段,使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城市化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增强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服务。
目前,在北京、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已树立全面面向社会服务的工作观念,努力拓宽地质工作领域,以城市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与海洋地质为主线,为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生态旅游、海洋资源管理与海岸带管理等服务。
2.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
地质勘查工作从经济意义上可划分为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两类。1999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对地勘队伍进行属地化管理。在国办发[1999]37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要分开,对商业性地质工作国家不再下达计划,地勘费基数中用于地质勘查的,由地勘单位自主经营,接受市场调节。
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核心是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相关基础地质资料;地质成果在使用上不具有排他性,可以向社会无偿提供,属于非营利性质。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与公益性地质工作相对应,以营利为目的,为出资人服务;地质成果具有独占性,不能无偿提供,属于营利性质。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出资主体不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为全社会服务,属于公共产品,通常是由政府公共财政出资,不排除社会各界捐赠;而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通常是由企业出资。二是成本的补偿机制不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通过财政不断核销与拨付加以补偿;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则通过列入服务对象的成本加以补偿。三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是由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财政可能加以确定;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则是由市场配置,即在一定时间内,需要投入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人、财、物由市场决定,政府又是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加以调节与影响。
3.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
区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首先应当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两个层次的地质工作。国家地质工作包括:全国性基础地质调查、综合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区域海洋地质调查、全国矿产资源评价、国家掌握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具有全国性战略意义的重点矿区的后续资源调查等。地方地质工作包括: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调查评价、地区性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农业地质和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山区丘陵区石灰岩地区地质灾害普查、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体系建设,为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规划服务等的地质勘查工作。
两个层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有所不同,特别是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求会有所侧重。如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主要承担中央与地方财政出资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业务基础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精干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包括各省(区、市)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地质资料馆等事业单位。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对应的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则侧重具有全国战略意义的、公益性的地质调查、勘查等工作。
4.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战略性矿产资源是指对一个国家的发展、稳定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国防安全、经济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有着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和平时期能够稳定、持续供应,并保持适度储备,能够应对国内外突发事件的矿产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是一个动态的、与时俱进的概念。不同历史时期,战略性矿产资源具体矿种的确定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矿业市场供需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则是指根据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围绕战略性矿种开展的勘查活动,其根本宗旨是维系国家经济安全,提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国家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服务。
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项:①通过国家持续投入的调查评价工作,查明全国主要成矿区带大宗、支柱性矿产的资源潜力及其可供性,获取相对可靠的实际数据,摸清资源家底;加强资源市场供需形势分析、资源政策与资源战略研究,为国家对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为社会或企业提供资源信息服务,培养公众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等;②开展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矿种大型、超大型矿床的勘查工作,提交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资源量,形成一批具有国家意义的矿产勘查开发基地和资源储备基地;③开展境外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④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是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根本任务。
三、新时期我国地质工作的发展方向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第一届中国探矿者年会上指出,地质工作应该与时俱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深化改革,实现战略性转变,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质工作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质工作,从传统地质工作转向现代地质工作,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转向资源、环境并重的地质工作,从主要依靠国内“一种资源、一个市场”转向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勘工作体制,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新时期我国地质工作要坚持以上几个转向,进一步满足以下几点需求。
1.基本满足工业化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地质工作要加大科技含量,地勘单位要加快改革,以满足重化工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2.基本满足城镇化建设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城市地质工作要在城市地质基础理论、城市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城市环境地质评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为城市建设提供地质保障,满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基本满足生态建设及恢复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代价的。在强调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新时期地质工作要从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恢复出发,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
4.基本满足防灾减灾对地质工作的需求
我国地质灾害具有频发性和突发性强的特点,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治、减灾救灾等成为地质工作重要的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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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瑞江.当前我国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几个问题.地质通报,2004,11(23).
[3]蒋承菘.试论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资源·产业,2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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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长森.在河南省地调院2004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网站,2004,3.
作者简介
安翠娟,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柒』 当今地质灾害研究的重点与发展趋势
近十年来,地质灾害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联合国已将地质灾害纳入了“国际减灾十年计划”,并成立了国际滑坡研究组等专门组织,实施了“全球滑坡灾害编图计划”。与此呼应,还提出了一些洲际或大区域的地质灾害编图计划。如由日本地调局组织的“东亚自然灾害编图计划”。国际地科联地质环境委员会目前则正在组织编制区域性和全球性地质灾害目录清单,尤其是影响城市地区的地质灾害目录清单,目的旨在帮助和指导主要由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管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减轻方面的特别援助项目计划。一些发达国家如美、英、日等早在70年代便开始了全国性的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其它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从80年代后期始,也分别开展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地质调查评价和研究工作。目前我国正在实施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地质灾害预警工程”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内外地质灾害研究和工作部署来看,总体呈现以下趋势:①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及灾害风险填图;②地质灾害实时监控与定量评价及其灾害预警系统研究;③注重群发或诱发的灾害系统研究;④建立地质灾害快速反映部队;⑤工作部署重点包括快速发展地区、城市走廊带、工程和交通走廊的地质灾害主题填图及其监测研究计划。
『捌』 国内外地质灾害风险研究开展情况
一、国外地质灾害风险研究概述
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以区域地质灾害为研究对象,以地质灾害的区域危险性空间分布规律和承灾体的易损性评估为主要研究内容,是建立地质灾害区域空间预警系统工程的必要环节,主要为制定合理的防灾减灾决策和区域土地规划政策及为减灾防灾管理服务。
自20世纪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就开始了以滑坡灾害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研究,如:60年代末,美国西部多滑坡的加利福尼亚州的滑坡敏感性预测区划及县行政级别的斜坡土地使用立法研究;70年代法国提出的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系统(ZERMOS)等。进入80年代,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了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及预测问题研究,如意大利、瑞士、美国、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新西兰、印度等。从90年代起,为了推进广泛的国际协调与合作,联合国在1987年通过决议,确定在20世纪最后十年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1991年,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IDNDR)科技委员会提出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灾害预防、减少、减轻和环境保护纲要方案与目标》(PREEMPT),在规划的三项任务中的第一项就是进行灾害评估,提出:“各个国家对自然灾害进行评估,即评估危险性和易损性。主要包括:①总体上哪些自然灾害具有易损性;②对每一种灾害威胁的地理分布和发生间隔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③估计评估最重要的人口和资源集中点的易损性。”把自然灾害评估纳入实现减灾目标的重要措施。围绕国际减灾十年计划行动,北美及欧洲许多国家在已有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研究基础上,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土地使用立法的风险评估研究,把原来单纯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研究拓展到了综合减灾的系统研究。
美国于1970年开始,对加利福尼亚州的地震、滑坡等10种自然灾害进行了风险评估,1973年完成,得出1970~2000年加利福尼亚州10种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为550亿美元。与此同时,由美国地调局和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的政策发展与研究办公室,联合支持对洪水、地震、台风、风暴潮、海啸、龙卷风、滑坡、强风、膨胀土等9种自然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对美国各县发生的灾害建立了一套预测模型,估算9种灾害到2000年的期望损失。美国组成了一个由10位成员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减灾十年计划,把自然灾害评估列为研究的重要内容,要求开展单类的或者综合的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日本、英国等一些国家近年来也陆续开展了地震、洪水、海啸、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分析或灾害评估,并把有关成果作为确定减灾责任与实施救助的重要依据。
瑞士是世界上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研究十分成功的国家之一。为了确保农业用地、建筑用地的安全,预防自然灾害的损失,瑞士联邦政府1979年从立法的高度提出:“在保障国家土地完整性和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合理使用”,并颁布了联邦政府土地管理法(Loi Fédéral sur l’Aménagement Territoire),该法律第22条规定:“各州需要调查并确定处于受自然动力严重威胁的土地范围”。以联邦政府法律为依据,各州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州政府法律。如沃州(Vaud)1987年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律第89条规定:“受自然灾害,如雪崩、滑坡、崩塌、洪水威胁的土地,在未得到专家评估、充分论证或危险排除之前,禁止在灾害危险区进行任何建筑活动”。随后制订计划并开展了1∶25000比例尺的斜坡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1∶10000比例尺危险性区划图的编制和研究工作。瑞士已形成了以国家宪法为指导、州制定具体法、县级政府必须实施的灾害风险评估与预防体系。灾害高危险区域内的建筑一方面属于违法,另一方面作为高风险财产范畴,保险公司绝对拒绝接纳灾害高危险区的财产保险业务,从而保证了瑞士全国范围内对自然灾害的最有效控制。瑞士灾害的风险区划不仅直接服务于建筑规划、政府决策,而且也间接服务于社会保障系统。虽然瑞士是世界上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无论是最后一次冰川作用以来,还是近一、二百年以来,瑞士都发生过较为重大的滑坡灾害事件(Flims、Elm、Handa等特大滑坡事件),但由于得益于全国灾害风险区划体系,使其近二、三十年来的灾害损失却是世界上较少的国家之一。
法国是洪水、滑坡、崩塌、雪崩等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全国范围的自然灾害危险性区划研究,区划图直接服务于减灾和防灾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自然灾害的损失。法国在1977年制定的城市发展规划法(Code del’Urbanisme)规定:洪水、水土流失、滑坡、雪崩等灾害危险区的建筑必须受到严格限制。1981年该规划法对自然灾害易发区的土地使用方法又作了具体限制,例如,滑坡灾害危险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活动必须禁止的严重危险区,另一类是必须经过充分论证方可从事建筑活动的较危险区。1982年,法国又颁布了自然灾害防治法,并制定了洪水、雪崩、滑坡和地震四种主要自然灾害防治计划。为了进一步预测和尽可能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根据该防治计划编制了灾害易发区危险性区划图,包括红色区域(高危险性区)、白色区域(以一种灾害为主的危险区)、蓝色区域(虽然有灾害,但可以预防)。在红色区域,一切新开工的建筑活动是绝对禁止的,而在蓝色区域,进行建筑需要提供充分的论证及灾害后果可靠性评估报告,如果五年之内不采取相关防治措施,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对建筑方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到1989年,根据全法国的灾害危险性区划结果,法国共有 15600个乡镇受到洪水、雪崩、滑坡和地震四种主要自然灾害的威胁,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三分之一。由于采取了灾害区划及相应的防治措施,法国的灾害损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国内地质灾害风险研究概述
近20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减灾工作,如《中国21世纪议程》关于防灾减灾行动指出:“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算、风险评估三个部分”。这表明我国已把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防灾减灾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之纳入国家可持续发展体系。大多数地方的21世纪议程都把防灾减灾作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提出了灾害风险评估行动方案。在我国研究比较系统深入的灾害风险评估是地震灾害。其代表性的工作成果是由国家地震局先后完成的三代《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及使用规定》。该图在对全国区域地震危险性评估基础上,确定了不同地区一般场地条件下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烈度值,即地震基本烈度。综合性自然灾害风险研究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例如,黄崇福等用模糊集方法建立了城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的数学模型。水利、农林、气象等部门的一些专家分别开展了一些区域性的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台风灾害等风险分析或灾情预测评估研究,编制了风险图,提出了灾情评估或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技术。虽然这些工作还不够深入和系统,但对指导行业减灾、提高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地质灾害管理工作,自199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通过几年的管理实践,以及适应全社会减灾防灾的需要,2004年3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使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法律保证。该《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明确要求“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明确了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随着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害防治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的逐步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与安全使用得到进一步优化,为控制和减少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价)研究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为减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苏经宇(1993)提出了判别泥石流危险性分布的标志和方法。刘希林等(1988)对区域泥石流风险评估进行了研究,给出了区域泥石流危险性评估的8个指标和人与财产的易损性计算公式,并提出了判断泥石流危险性程度和评估泥石流泛滥堆积范围的统计模型,对云南和四川省泥石流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张梁(1994)等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初步论证了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和风险评估的经济分析方法。张业成(1995)对云南省东川市泥石流灾害进行了风险分析。张梁、张业成、罗元华及殷坤龙、晏同珍等对滑坡灾害危险性和斜坡不稳定性的空间预测与区划进行了系统研究,先后提出了定量评估的信息分析模型、多因素回归分析模型、判别分析模型等,并对秦巴山区和三峡库区滑坡灾害进行了危险性分析与区划。朱良峰(2002)等研究开发了基于GIS的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分析系统,对全国范围的滑坡泥石流灾害进行了危险性分析、易损性分析和最终的风险分析。殷坤龙等经过多年研究,开发出MapGIS的滑坡灾害风险分析系统(IASLH)。在该系统中,提出了滑坡灾害危险性分析的信息量模型。该模型根据滑坡分布信息与各滑坡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计算出产生滑坡的信息量,据此,进行滑坡危险性区划,并应用IASLH系统对中国汉江流域旬阳地区的滑坡灾害以及中国滑坡灾害进行了评估。
当前,地质灾害风险研究正处于方兴未艾之时,今后将得到更加迅速的发展,其研究内容将更加广泛,理论方法更加丰富、先进。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它将成为一项具有完善理论和技术方法的新兴领域。其基本趋势是:向着评估定量化、综合化、管理空间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为:
(1)从历史与现状分析趋向预测与研究相结合;
(2)从个体分析趋向个体与区域研究相结合;
(3)从定性分析趋向定量化评估;
(4)从单项要素分析趋向综合要素评估;
(5)从单纯的风险评估理论研究发展为风险评估与减灾管理相结合,风险评估与防治相结合,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和减灾管理;
(6)以GIS空间化技术为支撑的多因素信息模型化评估与空间化管理空前发展,将逐步取代传统的调查统计和手工制图,并向网络技术化发展;
(7)研究理论与方法趋向于内容更丰富,形成多学科的融合与交叉,特别是与社会学紧密相结合。
尽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外的地质灾害风险研究与评估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然而还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理论与方法体系,也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很薄弱,地质灾害的各专业灾害评估仍处于日益深入的探讨和总结过程。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
(1)目前滑坡泥石流灾害破坏损失只考虑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对其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方法的研究很少;
(2)现有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框架与指标体系的目标和构成都不够明确,指标体系不够完整,各分析层面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表述,缺乏普遍共识的评估框架体系;
(3)对于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风险可接受水平的研究非常薄弱,没有令人信服的标准体系;
(4)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理论和方法还不完善;
(5)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中的易损性分析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在易损性分析中,一般仅考虑了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历史灾情中的人员伤亡,而对历史灾情中的经济财产和资源环境的损失很少予以考虑。
『玖』 地质灾害评估发展前景怎样
前景不错,参考相关《中国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回》信息显示,答 我国属于地质灾害频发国家,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目前国家已制定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灾害治理资质评估机制,加强地质灾害治理行业监管力度。
从长远看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持续提高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地质灾害治理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地质灾害治理行业将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着地质灾害治理行业的发展速度,随着经济实力的迅速崛起,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地质灾害治理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其增速远远超过国民经济的总体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