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点人员撤离
❶ 我国地质灾害营救现状怎么样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和频发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特别重视地质灾害的营救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国内外多次重大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我国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地质灾害特点的规章、规范和根本制度,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行政管理体系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设计、施工和监理专业队伍体系。通过体系的运转,不仅成功规避了许多特大型地质灾害,避免或减轻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积累了针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开展营救工作的宝贵经验。总体上看,我国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深得国际好评,营救工作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一、营救政策法规
1988年,国务院首次赋予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职责,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始起步;1998年和2008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实行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资质准入制度,1999年开始推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自1999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以下主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和营救的法规或条例。
199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004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7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此外,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法律、法规。
《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和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联合发布(1981)。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国务院发布(1982)。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后,《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发布(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4),1998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5),2002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97),2008年修改。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1988),等等。
根据以上有关法规和条例,2006年,国务院专门制定和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法规和相关预案框架基础上,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编制了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设比较齐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走向法制化轨道,在我国地质灾害营救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营救指挥系统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和职责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尤其是领导机构。
三、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目前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
(一)应急救援主体
广大人民群众是地质灾害营救队伍的主体。根据从1999年以来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全国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万多处。目前,最有效的方法还是群测群防,就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通过接受培训,有组织地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从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规范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门下发了有关通知。一是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的“十有县(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国土资发[2009]46号),首批已有321个“十有县”达标(国土资发[2009]174号),2011年1月14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又公示了第二批527个县(市、区)名单。二是开展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五到位”建设。就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总结来讲就是要做到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到位。三是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即行政管理、事业支持、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第一,努力改变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管理力量上下“倒三角形”结构的现状,督促市、县两级增加人员配备,加强行政管理一条线。第二,在已有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的全面建设,建实事业支持一条线。第三,完善部级应急中心组织建设和支撑机构建设,细化应急响应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省级应急中心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第四,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第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各项资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质量,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
(二)专业救援队伍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精神,成立省级综合应急救援总队。2010年6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要求。公安部要求东部各省2010年底前建成应急救援总队,加快和促成各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截至2010年12月,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牌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总(支、大)队长、政治委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主官担任,第一政委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政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骨干力量,接受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管理和调度。各地人民政府应赋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最高指挥官在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机处置权,调动各专业队伍和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排除险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7月,153个地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支队,821个县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计划通过3年时间健全市、县两级救援队伍。
新组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总队是以承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为任务,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的救援体系。
(三)应急救援专家
国土资源部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增补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报请国土资源部确定了36名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
此外,依照群测群防体系应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目前,省级单位正在组建过程中。
(四)其他救援队伍
2001年以来,我国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建立了32支地震专业救援队,约5000人,在中国地震局的直接领导下,形成了我国的救援教官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矿山与危化救援队等几个国家级救援队和一批地震救援培训基地也相继建设并落成。
(五)应急救援技术
2009年8月13日,作为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单位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机构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2009年,我国加强了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网络、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商系统。配置了单兵作业、单兵防护、专业探测、信息通信和室内作业5类应急装备和应急设备54台(套),包括卫星应急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稳压电源系统、海事卫星电话、对讲机、发电机、超短波电台、手持GPS等。
2009年10月30日,在国土资源部应急卫星通信专网平台下建设的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通过卫星传输,实现了南江中心站、应急车载站、人工便携站和县、省、国家3级的互联互通及与灾害现场的四方视频会商,专家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会商和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南江县是第一个实现与国家级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互联互动的县。
不久前,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联合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在黄石市板岩山地质灾害现场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演练。在这次演练中,无人驾驶飞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作为宏观和定量监测装备,在整个演练过程中发挥了高新技术性能,获得了危岩体周边12千米,分辨率15厘米的高质量航拍影像和地面三维扫描成果。同时,无人驾驶飞机、飞艇更是实现了在远场起飞,转场至地质灾害点上空作业并安全返航的预定目标。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实现了多点互联互通及与灾害现场的多方视频会商。这也是我国首次采用无人驾驶小飞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多人工便携站等综合技术与多部门合作,通过地质灾害应急远程传输系统开展的地质灾害特大险情会商技术演练。
(六)应急救援后勤
应急救援后勤是有效开展地质灾害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09年出台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有关的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共设立了10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也建立了地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用于地震)。
❷ 地质灾害高发区居民点的避险准备
为紧急避险,地质灾害高发区的居民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在县、乡、村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事先选定地质灾害临时避灾场地,提前确定安全的撤离路线、临灾撤离信号等,有时还要做好必要的防灾物资储备。
❸ 如何应对地质灾害
应对地质灾害的复具体途径如下:制
1、注重防灾和减灾。防灾,就是早发现,早避让,能搬迁就尽快搬迁;减灾,就是在项目建设选址过程中进行危险性评估,避免灾害的发生。
2、遇到灾害时,应沉着冷静,迅速撤离危险地段。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时报告灾情,没有电话通讯、汽车无法通行的地区,要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政府。
3、应把地质灾害避灾搬迁放在各类搬迁的优先位置。群众一旦搬离隐患点,这里的地灾就不会对任何人产生生命威胁,这样便是从根源上防止了地灾。
(3)地质灾害点人员撤离扩展阅读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
1、滑坡: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2、崩塌: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3、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识别: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4、地面塌陷: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
❹ 我国地质灾害营救体系怎么样
到目前为止,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点、符合中国国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质灾害营救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国土资源部总体预案框架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地、州)、县(市、区)级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二、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建立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按照《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预案报告灾害,确认灾害方向位置。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公开信息来源主要是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其他部门商请,地方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三、灾害灾情分类体系
为更好地应对地质灾害,有序组织营救工作,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4级,以作为制定应急救援响应预案的依据。此外,在《县市地质灾害地质调查实施细则》中还详细划分了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胡广韬(1988)对滑坡动态的阶段性差异进行了总结。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是实施灾害营救行动的重要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构建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在长期的减灾救灾实践中,中国建立了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五、灾害营救行动启动
灾情发生后,灾区自动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上级部门按照灾情和预案响应方案,启动不同级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灾害营救行动。
国土资源部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Ⅰ级)、B(Ⅱ级)、C(Ⅲ级)、D(Ⅳ级)和E(常规方案)5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部长、副部长、地质环境司司长、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和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部长带队组成部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家组由院士带队,7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办公厅、地质环境司、应急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专家组由正高职级专家或院士带队,5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有关人员等。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副司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地质环境司工作人员等。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应急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环境司处长带队组成部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应急中心有关人员等。事发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部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架设远程通信设备,实施远程会商,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架设远程通信设备,实施远程会商,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省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信、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司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应急中心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省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再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调查监测装备包括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手持GPS、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驾驶飞机或轻遥飞机(配置到灾害多发省市)。
通信装备包括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卫星电话、对讲机。
相关软件包括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快速模拟演示软件、智能方案系统软件、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车载发电机、车载应急系统、帐篷、野外工作服装、医药和劳保用品、野外作业安全装备、便携式计算机(带无线网卡)。
资料保障: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点是背景信息和基础地质灾害资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区划图(MpaGIS和JPG)、地形图(MapGIS和JPG)、地质图(MapGIS和JPG)。基础地质灾害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分布、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pa-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历史灾害情况(Word)、发灾点及其周边灾害发育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资料包括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四)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司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
六、应急营救(处置)具体实施
(一)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
主要是对受灾人员进行现场搜索、营救、撤离和现场医疗。灾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重点是保障灾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灾民的生活保障,灾民心理的测知。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及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二)灾害现场勘查、评估和趋势判断
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对灾情进行勘查、评估,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提出应急治理措施。
1.灾情预判和速报
提供具体位置、类型、级别;确定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确定响应级别;为启动应急反应及救援决策服务。
2.灾区环境判断
进行地质环境调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等调查。对死伤人员救护处理与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受灾财产转移路线确定,同时根据地质环境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地貌特征为提供物质保障做好准备。
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及监测
主要由专家队伍负责指导排查现场隐患。预防二次灾害伤及救灾人员和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应急排查及防范。要熟悉灾害的主体情况,拿出方案,落实责任人。同时,查清原因,判断哪里有险情,需不需要撤离,向何处搜救,等等。
4.分析灾害成因
主要是调查灾害发生原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指导协助救灾工作。
5.灾害危险性评估
进行致灾地质体分析,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分别进行评估。
(1)滑坡
应调查滑坡要素及变形特征,分析滑坡的规模、类型、主要引发因素及滑坡影响范围,评价其现状及不利工况下的稳定性。
(2)危岩崩塌
应调查陡崖的形态、岩性组合、岩体结构、结构面性状、危岩体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变形情况,分析危岩的形态、类型、规模及崩塌影响范围,评价其稳定性。
(3)泥石流
应调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文条件、植被发育情况、人类活动的影响,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条件、规模、类型、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及泥石流影响范围,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
(4)地面塌陷
对岩溶塌陷和黄土湿陷应调查塌陷形态、边界、形成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动力条件、洞穴充填、建筑变形及处理情况。对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应调查塌陷所处地下采(挖)空区的位置、边界、埋藏深度、开采挖空时间、处理方法、积水等情况。应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载作用、震动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响范围,地面塌陷的影响范围。
(5)地裂缝
调查地裂缝的几何特征与活动特征,单个地裂缝与群体地裂缝的规模、性质及分布,地裂缝对地面、地下建筑物的破坏特点,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划分地裂缝成因类型,判断引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分析与同地区其他地质灾害的关系。
(6)地面沉降
调查地面沉降区的位置、原因、历史、地下水采灌情况,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区内的岩土组成及均匀性,各类土层的性状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产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围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计量及沉降速率,预测沉降发展趋势。
(三)应急处置工程实施—地质灾害营救基本方法
根据灾害现场勘查、评估和趋势判断的情况,组织应急处置工程施工。应急处置工程针对不同灾害和人、设备、环境等破坏程度,包括应急教育、避险、撤离、疏导、施救、处置、修缮、善后等内容。为有效组织应急处置工程,营救人员应了解并掌握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发生时或发生后营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据互联网(见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所列)及有关灾害处理、处置资料等总结,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应急营救和处理(处置)基本方法如下:1.发生崩塌时的应急处置
(1)视险情将人员物资及时撤离危险区
当崩塌、滑坡由加速度变形阶段进入临滑阶段时,崩滑灾害在所难免,不是人力在短时间内可以制止的,此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组织将险区内居民、财产及时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及时制止致灾的动力破坏作用
为争取抢险、救灾时间,延缓崩塌、滑坡发生大规模破坏,监测技术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采矿而诱发的崩塌,应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如因渠道漏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对渠道进行放水。
(3)事先有预兆者,应尽早制定好撤离计划
崩塌、滑坡灾害在大规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种情况下,当地政府部门应尽早制定好险区人民疏散、撤离计划,以防造成混乱而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
2.发生滑坡时的应急处置
1)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逃离危险区段。跑离时,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险的。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发生在甘肃省东乡县的著名的高速黄土滑坡——洒勒山滑坡中的幸存者就是在滑坡发生时,紧抱住滑坡体上的一棵大树而得生。
2)当处于非滑坡区,而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有关政府或单位。例如,群测群防站或县、市、地区及省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该机构应责无旁贷地担当此项责任,并立即组织有关政府、单位、部队、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3)政府部门应立即实施应急措施(计划),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及可能的影响区,并通知邻近的河谷、山沟中的人们做好撤离准备,密切注视灾情的蔓延和转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转化为泥石流灾害(次生灾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线工程(如水库、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发电厂、通信设备、干线渠道等)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或第三次灾害的发生,例如,火灾、洪水等。注意调查滑坡是否有间歇性活动特点,尽可能确定其再次活动的可能性和时间。如果必要的话(需经有关专家或科技人员论证),应迅速设立观测点(站)或观测网,密切注视其变化动态,“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3.发生泥石流时的应急处置
1)当处于泥石流区时,应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切记不能顺沟向上或向下跑动。当处于非泥石流区时,则应立即报告该泥石流沟下游可能波及(影响)到的村、乡、镇、县或工矿企业单位。
2)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救灾活动。
3)拟定并实施应急措施(或计划)。例如,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
4)密切注视该泥石流灾害可能引发某种生命线工程(如水库、铁路、公路等)的次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做出决断。
4.发生地裂缝时的应急处置
1)地裂缝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稳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
2)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等进行危房鉴定后才能确定采取的措施。
5.发生地面塌陷(沉降)时的应急处置
1)塌陷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经一段时间的下沉压密后用粘土夯实补平。
2)对建筑物附近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堵塞,地面的塌陷坑应拦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待进行危房鉴定后才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6.发生地震时的应急处置
地震的应急处置详见第三章第一节,本章不再赘述。
7.火山爆发时的应急处置
火山爆发活动多有相对长时间的预兆,即使是突然爆发的火山,其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因此,人们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在火山爆发时,常见的应急处置工程主要包括:①应对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种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对生命的威胁最小,因为人们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线。②应对喷射物危害。如果从靠近火山喷发处逃离时,建筑工人使用的那种坚硬的头盔、摩托车手头盔或骑马者头盔将给予你一定的保护。在更广阔的区域,逃离也许没有必要。③应对火山灰危害。戴上护目镜、通气管面罩或滑雪镜能保护眼睛(但不是太阳镜)。用一块湿布护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话,用工业防毒面具。到庇护所后,脱去衣服,彻底洗净暴露在外的皮肤,用干净水冲洗眼睛。④应对气体球状物危害。如果附近没有坚实的地下建筑物,唯一的存活机会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钟左右,球状物就会滚过去。⑤火山在喷发之前常常活动增加,伴有隆隆声和蒸汽与气体的溢出,硫磺味从当地河流中就可闻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声或从火山中冒出的缕缕蒸汽都是警告的信号。驾车逃离时要记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峡谷路线,它可能会变成火山泥流经过的道路。
(四)后勤生活保障
灾区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维护与修复;灾区治安保障、灾区卫生防疫及灾区基本生活保障。
(五)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的方案、规划,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一般由专门的部门组织实施。
❺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5)地质灾害点人员撤离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❻ 为什么地质灾害点上居民已撤离但不消点
一、地质灾害概况
xxx街道地质灾害以洪涝为主,由于辖区地势低,基础设施差,专以至只要到属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库一放水,地势较低的民房、厂房及仓库等容易被淹。
二、地质灾害情况
(一)重点防范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库放水等活动。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点。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分布,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为火车站南头沿河民房、厂房及仓库。重点防灾地段是工业南路101号至114号,省一建靠河边平房地势较低,较易被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保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❼ 地质灾害防治 事关百姓 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一、地质灾害概况
xxx街道地质灾害以洪涝为主,由于辖区地势低,基础设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库一放水,地势较低的民房、厂房及仓库等容易被淹。
二、地质灾害情况
(一)重点防范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库放水等活动。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点。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分布,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为火车站南头沿河民房、厂房及仓库。重点防灾地段是工业南路101号至114号,省一建靠河边平房地势较低,较易被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保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针对辖区基本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以此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社区要督促居民、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5、要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当天气情况发生变化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到辖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地灾监测人和受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❽ 发生地质灾害怎么办
地质灾害:自然的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然、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1、当遇滑坡发生时,应该怎么办?
1)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慌乱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极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为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跑离危险区段。跑离时,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是很危险的。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
2)当处于非滑坡区,而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有关政府或单位。国土资源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政府、单位、部队、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2、若遇泥石流发生时应该怎么办?
1)当处于泥石流区时,应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切记不能顺沟向上或向下跑动。一般粘性泥石流比稀性泥石流容易躲离和得生。前面所提的即为在粘性泥石流中得生的典型实例。而当处于非泥石流区时,则应立即报告该泥石流沟下游可能波及(影响)到的村、乡、镇、县或工矿企业单位,密切注视泥石流的变化发展趋势。
2)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救灾活动。
3)拟定并实施应急措施(或计划)。包括加强管理泥石流沟及下游沟谷。比如: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
4)密切注视该泥石流灾害可能引发某种生命线工程(如水库)铁路、公路、发电厂、通讯设施、电台、渠道等)的次生灾害甚至第三次灾害。如火灾、洪水、中断交通、爆炸、房屋倒塌等。
5)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作出决断。特别要注意泥石流具有阵发性、间歇性等特点。
3、怎样避免和防止人为因素导致滑坡和崩塌?
1)加强预先勘察,防患于未然。避免或禁止的斜坡上修建路坝、厂矿、建筑物,设堆积场等使斜坡“加载”的工程;或在斜坡下部修路障、挖沟切坡、挖洞采矿等削弱“抗滑能力”的工程;以及大量爆破等诱发滑坡的活动。在施工以前要首先对场地进行勘察,弄清斜坡的稳定情况。若发现场地斜坡稳定条件差,或者正好碰上老滑坡体,则最好避免在这种场地上施工。若无法避开,那么在施工前必须对该斜坡进行彻底加固治理,以免留下后患。
2)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时间,以免破坏斜坡的稳定性。例如开挖工程,应该挖一段砌筑加固一段。若大面积开挖而不加防护,便将大大降低斜坡稳定性,可能会造成滑坡或崩塌。雨季中,由于水的影响,斜坡的自然稳定性比旱季差。因此,在稳定性较差的斜坡上施工,应该选择在雨季前施工和完工,以避开雨季的影响。
3)及时治理不稳定斜坡。在施工期间或工程、建筑物运营后,若发现场地斜坡有不稳定迹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治,控制其发展。
4)要严禁无规划、不合理地向斜坡引流、排泄地表水及地下水和生产、生活废水,也要防止坡体上蓄水池、渠道等输水、蓄水设施向坡体渗漏,并严禁在稳定性差、裂隙发育的斜坡上进行农业灌溉。
5)严禁在山坡上不合理地开荒造田、乱砍滥伐、破坏山坡保护层。
6)政府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保护自然的法规,用法律的手段督促人们保护大自然,一切按自然规律办事,这样便可防止或避免灾害的发生。
4、当被洪水围困时如何避险?
安排家人向屋顶转移,并稳定好他们的情绪;想办法发出呼救信号,与外界取得联系,以便得到及时救援;利用竹木等漂浮物将家人护送漂移至附近的高大建筑物上或较安全的地方。
一、灾害前有哪些征兆?
地质灾害发生前有以下自然现象: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水水位突变、水色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等异常现象;动、植物异常,如蛇挡道,蚯蚓上路乱窜,蚂蚁成群结队携幼搬迁上树,猪、狗、牛、羊、鸡等惶恐不安、不入窝圈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发生变化,如树木枯萎或歪斜等现象。
崩塌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有:山坡前缘时有掉块、坠落现象,小崩小塌不断发生;山坡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可嗅到异常气味;偶尔听见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的声音;出现热气、冷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
滑坡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有: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现象;滑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坐,四周岩土体出现松驰,不时有小型坍滑现象出现;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泥石流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有:山谷中传出轰鸣声,主河流水位上涨或正常流水突然中断。另外,长期降雨或突降暴雨无征兆也要注意防范泥石流。
二、灾害发生后怎么自救?
1.不要立即进入灾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
当滑坡、崩塌发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稳定下来,仍不时发生崩石、滑坍,甚至还会继续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去挖掘和搜寻财物。
2.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给政府
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讯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开展救援。
3. 迅速组织村民查看是否还有滑坡、崩塌发生的危险
灾害后,在专业队伍未到达之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区和周围是否还存在较大的危岩体和滑坡隐患,并迅速划定危险区,禁止人员进入。
4.查看天气,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关注是否还有暴雨
根据多年的经验,并注意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了解近期是否还会有发生暴雨的可能。如果还有暴雨,应该尽快对临时居住的地区进行巡查,制订防灾应急预案,安排专门人员时刻监视斜坡和沟谷情况,避免新的灾害发生。
5.有组织搜寻附近受伤和被困人员
撤离灾害地段后,要迅速清点人员,了解伤亡情况。对于失踪人员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搜寻。
❾ 为什么在灾后重建中要恢复和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5·抄12”汶川地震造成灾区袭岩石、土体失稳、破碎和堆积,产生了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余震或降雨作用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震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灾区将处于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频发期。
鉴于我国国情,对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整体搬迁避让是不现实的。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依靠当地政府和群众,自我监测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及时发出险情信息并组织人员临时撤离危险区域,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途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方式。因地震中断和破坏的群测群防体系,要尽快恢复、健全,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对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明确监测责任人。
❿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诱因绝大部分是强降雨。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占全国的80%以上。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包括编制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治理等。
在汛期,特别是5~9月的主汛期,通过加强巡回检查,及早发现地质灾害前兆,根据出现的前兆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通过预防和治理,达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对那些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应在汛前施工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灾,压脚工程等。并预选好应急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护供水供电设施安全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往往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投资少、在短期内减灾效果明显等特点。
3.4.1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状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它是保障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础。通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的战略举措。已开展的地质灾害应急减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编制与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预防和减轻汛期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各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每年编制主要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对人类活动构成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灾预案。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已陆续编制了全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部分省区对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2002年汛期四川省暴雨频繁,年初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列出的161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受到暴雨影响。为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省厅还先后20多次派出专家工作组,分赴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巡回检查。
浙江省认真落实险情巡查制度和防灾预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仅温州市就排查了110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灾害点都落实了防灾预案。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了“兰花花”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服务队,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为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更好地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防灾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国土资源部决定建立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国土资源部一名副部长担任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地质环境司、规划司、财务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防御台风期间,国土资源部门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都成立了应急小分队,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灾害事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还准备了充足的抗灾物资,遇到紧急情况,应急小分队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抗灾抢险中。据悉,由于防灾措施及时、充分,16号台风登陆期间,福建省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635处,浙江省也发生108起地质灾害,但均无人员伤亡。
2002年6月24日,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城区向阳新村的一处滑坡体因大雨诱发产生数条裂缝,滑坡前沿地表水平错位35cm,垂直位移20cm,部分居民房屋墙壁出现裂缝、凸起,整个滑坡体出现临滑征兆。该滑坡体由长约100m,宽30多m的花岗岩风化破碎体组成,地处居民稠密区,直接威胁百余户居民房屋、近千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滑坡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群众报险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县政府先后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及时研究采取了应急防灾措施,人员无一伤亡,并避免了巨大财产损失。
(3)应急勘查及应急治理工程
在“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少花钱、多办事,我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民心工程,应急勘查与治理了一些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1998年以来,国家实行政府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相结合,完成应急勘查项目7项、应急治理项目32项(表3.14),安定了人心,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表3.14 我国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一览表
3.4.2 应急治理的方法及特点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以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应急治理之前,须进行必要的应急勘查。
3.4.2.1 应急勘查
(1)应急勘查的特点和方法
地质灾害应急勘查不同于一般勘查,必须以救灾为中心,围绕亟须解决的问题来确定勘查的目的和任务,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具体。地质灾害应急勘查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突出快速、简单和准确的特点,尽量节约时间和费用。应急勘查的主要手段包括遥感解译、地质测绘、物探、山地工程等。
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要初步查明灾害的规模、性质、特点、类型及其危害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分析影响灾害点稳定性的一般因素、关键因素、触发因素,进而提出应急治理方案。
(2)举例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东山泥石流应急勘查,工作费用15万元,勘查工作量如表3.15所示。通过勘查,初步查明了东山沟流域1.31km2的地形地貌等地质环境条件,重点对流域基本特征、泥石流形成条件和特征进行了详细研究,对固体物质来源进行实地调查,对固体物质量进行了估算。东山沟流域共有四条沟谷具备发生泥石流的条件,估算松散固体物质414.46万m3,其中可移动松散固体物质135.7万m3,泥石流重度为17.6kN/m3。沟口100年一遇的泥石流流量为69m3/s,50年一遇的为53m3/s,20年一遇的为41m3/s。经收集研究有关资料和实地勘查,对设计参数(重度、流速、流量)进行了计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采取以稳定谷坡和排导为主,主支沟治理相结合,工程治理与生物水保措施相结合,行政和法规管理相配合的综合治理方针。
表3.15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东山泥石流勘查工作量一览表
由表3.16可知,广西永福县凤山滑坡应急治理等6项应急治理工程总投入628万元,平均105万元/项;总保护财产2.26亿元,投保比为1∶36;总保护人数10695人,平均保护人数1782人。
又如:湖南省绥宁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项目投入资金83.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初步解除了绥宁县鹅公乡刘家村杨家滑坡及泥石流等10处地质灾害的危险,保护了238户953人145栋房屋的生命财产安全,帮助当地群众克服了“6.19”特大山洪灾害影响,改善和部分恢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发展经济。这些防治工程在2002年汛期很好地抵御了地质灾害的侵袭,虽然5~6月份当地集中降雨数次,但泥石流沟中的碎屑物质被牢牢稳住,居民房屋安然无恙。
江西省共对265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应急治理,投入资金225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