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㈠ 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新疆段主要存在以下4种地质灾害:风蚀沙埋、盐渍土腐蚀和盐胀、泥石流和洪水冲蚀、崩塌(危岩)。它们的特征如下:
图6-2西气东输管道工程新疆段水文地质图
(一)风蚀沙埋
风蚀沙埋主要分布于轮南—三十团、博斯腾湖南岸沙山一带、库米什洼地及库姆塔格沙垄地段。这些地段多数靠近沙漠、沙山、沙丘,生态环境恶化,在强烈的物理风化作用下,使基岩风化成砂和砾石,地表岩性以疏松砾石、砂质土、粉细砂、粉土为主,在大风的作用下,向沙漠环境发展。风蚀沙埋具有掩埋农田、房屋设施和活动性大的特征,随着气候条件的变差,会逐渐加重危害。
轮南—三十团管线长约112km,紧挨南部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风力强劲,起沙风频率高,移动沙丘起伏高度5~25m,移动速率6~15m/a。
博斯腾湖南岸管线长约82km,位于沙山与库鲁克塔格之间,沙山连绵不断,高达几十米甚至上百米,向西南和南方向移动,堆积于山前砾质平原上,厚达3m以上,沙丘移动速率大于20m/a。该地段沙尘暴天数较多。
库米什洼地受沉积环境影响,管线经过库米什镇南18km地段黑戈壁村附近有长9km范围分布沙丘,多为半固定和固定沙丘,沙丘高度3~10m不等,多数地段已被改造为农田耕地,其移动减弱,随着改造的深化,管线经过地段沙丘及土地沙化最终将得到改良,其危害将减弱。
库姆塔格沙垄附近长31km范围,分布风蚀沙埋灾害。库姆塔格沙垄呈近南北向延伸,东西向宽度在6km左右。沙垄由高大的活动性新月形沙丘组成沙丘链。沙丘高度多在65~120m之间,西侧高,东侧低。沙丘链之间的距离一般在50~120m之间,移动速率在10m/a左右。沙垄西北侧分布有大面积的风蚀洼地,洼地深度一般30m左右,底部多分布有分选性极好的细小砾石,成分与底部基岩一致。沙垄的形成,受制于天山七角井的西北风和河西走廊的东南风,但以前者风向为主。由于沙丘活动性极强,在风季随时可以造成沙埋危害。风蚀灾害主要分布于库姆塔格沙垄西北侧的风蚀洼地内。
沙丘移动将对管线及施工造成掩埋危害。在风蚀洼地对地面工程有风蚀破坏作用,久而久之,可能会将地下工程刨蚀出地表,并产生破坏。
(二)盐渍土腐蚀和盐胀
新疆段内盐渍土均为内陆山间盆地和丘间洼地型,其分布范围较广泛,但不均匀,主要分布于轮南首站—三十团细土平原边缘、博斯腾湖南岸及东部细土带、库米什洼地、红柳河两岸及秋格明塔什北洼地等剥蚀残丘的丘间洼地内。管线在盐渍土分布区挖探坑43处,其中在轮南首站至382.5km段挖探坑16处,取样间距平均24km,深度3m,分别在0m、1m、2.0m、2.5m、3m处取样;在456.5~933km段挖探坑27处,取样间距平均17.6km,挖坑深度一般1.0~1.5m,个别达到2m,总取样数148个。根据化验结果分析,盐渍土在垂向分布上具有表聚性及结壳性的特点,盐分大量集中于表层。但库米什洼地及东段部分丘间洼地内受沉积环境的影响,其地层积盐较重,含盐量垂向表现出由地表向下减轻,至一定深度含盐量又有增加的趋势,Ca2+、
以上盐渍土分布地段,地下水埋深浅,仅为2~3m或更小,多为高矿化物的Cl·SO4—Na或SO4·Cl—Na型水。地表盐碱化严重,多数结壳,虽然分布于无人区,但其遇水陷落、高温干枯又膨胀并对金属设施具有一定腐蚀性,其危害较严重。
(三)泥石流和洪水冲蚀
泥石流仅零星分布于低山沟谷及山坡处。由于固体物质来源较少,沟谷流域面积、地形高差和沟谷相对切割程度都较小,降水稀少,在管线沿途低山区不易发生泥石流,发生的规模也较小,最大的一处在库米什洼地南侧低山沟谷AE001号桩附近,固体物质一次冲出量达6600m3。
洪水冲蚀危害主要分布于低山沟谷、山前冲洪积平原出山口、库米什以东剥蚀残丘的丘间洼地中的冲沟及冲沟汇流处。由于特有的干旱气候条件和脆弱的生态环境,低山丘陵区植被稀少,地表滞水能力差,抵御洪水能力弱,一遇强降水便可诱发洪流。新疆段内平原区发育的冲沟切割深度多在0.5~2.0m,最深的约为7~8m,沟宽一般在5~200m。洪流一旦发生,洪水流量大,起涨快,持续时间长,冲沟内以水为主,携带少量岩性与上游母岩相同的碎石夹少量粉土,形成水石流。其危害不同于山区特有的典型泥石流,主要表现在洪水的冲蚀破坏作用上。
上述山洪能造成危害的主要是洪水冲蚀,它具有短时间内破坏建筑设施、道路工程、管线工程设施等特征,其危害的决定因素是山区降水量的大小及瞬时降水大小。
(四)崩塌(危岩)
仅在库尔勒—塔什店低山区、库米什洼地西南侧低山沟谷、乌尊布拉克幅库米什洼地东北侧低山区的局部沟谷和高差较大的陡坡下时有发生,崩塌发生方量一般小于1000m3,崩塌堆积物长5~10m、宽0.5~3m、高0.5~3m,危害范围小于25m2;局部地段可大于10000m3,崩塌体底边长20~100m、宽30~100m、高20~50m,危害范围10000m2。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及特征、危险性大小、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等,对评估区内已有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估。
(一)风蚀沙埋
风蚀沙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轮南首站—三十团、博斯腾湖南岸、库米什洼地中心、库姆塔格沙垄附近,除库米什洼地中心现有人文活动,其余地段均为无人区。风蚀沙埋地质灾害分布总长度238.1km。风蚀灾害主要表现在库姆塔格沙垄西侧风蚀洼地内,最大风蚀深度达30m,对地下管线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在博斯腾湖南岸,沙山、沙丘活动性极大,根据段内沙丘移动速率及移动沙丘间距离,新疆段内风蚀沙埋现状评价危险性大的地段为0~5km、60~101km、127~128km、207~223km,260.4~292.2km,783.5~797km,合计103.8km。危险性中等的地段为:32~60km、223~235km、379.5~388.5km、780~783.5km,合计长52.5km。其余地段风蚀沙埋灾害危险性小。
(二)盐渍土腐蚀和盐胀
新疆段内盐渍土分布范围广,具有盐胀、腐蚀灾害。根据易溶盐取样分析结果,依据GB50021—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标准,对沿线盐渍土类型及危害程度进行分类,亚氯盐渍土并为氯盐渍土,亚硫酸盐渍土并为硫酸盐渍土。现状评估按地表和地下2m处的含盐量分别进行。
1.危险性大的地段
(1)地表(以下均为输气管线km数):0~32km、82~127km、287.5~307km、379.5~388.5km、450.7~453.5km、455.5~474.5km、493.3~497km、548.7~583.2km、591.7~594.7km、622~624km、630.8~635.5km、675.7~679.5km、715.2~734.8km、760.8~767.4km、907~914km、931.7~935.3km,合计总长215.8km。
(2)地下2m处地段:106~127km、287.5~307km、379.5~388.5km、455.5~474.5km、493.3~497km、591.7~594.7km、622~624km、630.8~635.5km、760.8~780km、907~914km,合计总长107.8km。
2.危险性中等的地段
(1)地表:32~82km、223~235km、260.4~287.5km、373~379.5km、388.5~394.2km、504.5~512km、679.5~685km、691~715.2km、734.8~760.8km、767.4~780km,合计177.1km。
(2)地下2m处地段:12~48.4km、87~106km、127~147km、260.4~287.5km、373~379.5km、675.7~679.5km、504.5~512km、691~735km、754~760.5km、931.7~935.3km,合计总长189km。
3.危险性小的地段
(1)地表:512~531.5km、583.2~591.7km、594.7~622km、624~630.8km、635.5~675.7km、685~691km,合计108.3km。
(2)地下2m处地段:180~212km、679.5~685km、734.8~754km、823~887km,合计总长130km。
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水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表,对3m以内地下水进行腐蚀性评价,盐渍土分布地段3m以内的高矿化水对钢结构腐蚀性一般为中等,考虑到管线埋置深度内见水,受高矿化水危害,与盐渍土危害密切相关,故将高矿化水并至盐渍土地质灾害危害一起评价,现状评价危险性中等。
(三)泥石流和洪水冲蚀
新疆段内泥石流仅在库米什洼地西南侧低山沟谷输气管线366~373km段内发生两处,其规模较小,最大一处在E001号桩附近,固体物质一次冲出量约6600m3。库尔勒低山区管线183.8km处东侧存在一处泥石流隐患点,上游流域面积小,汇流沟多,坡降大,附近输油管线已做了防护工程。泥石流对管线的危害表现为对管线的掩埋作用,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山前及山口处发育的冲沟,雨汛期洪水对输气管线有一定冲刷、冲蚀破坏。考虑到危害较小,现状评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四)崩塌
新疆段内崩塌发生在低山丘陵无人区。据实地调查,在三个地段有多处崩塌发生。一段在库尔勒市—塔什店低山丘陵区输气管线174~186km段内,沿线多处发生微小崩塌,崩塌方量小于1000m3,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地段。一段在库米什洼地西南部低山沟谷内管线362~373km段;其中管线366~373km段沿线有崩塌发生,崩塌体有多处分布于沟谷的北侧和西侧,崩塌最大方量大于10000m3,岩块直径0.5~8m,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地段;在管线362~366km段,沿线崩塌方量小于10000m3,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地段。另一段位于库米什洼地东北侧输气管线394~403km段,沿线丘陵表层为强风化花岗岩及洪积片麻岩碎石,2~3m以下为中等风化片麻岩及花岗岩,受地质构造影响,崩塌多处发生,最大方量大于10000m3,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地段。其余地段均为崩塌未发生或不发育区。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属开挖埋置管线工程,开挖深度2m左右。新疆段内库尔勒北低山区管线位置180~186km段,乾草湖塔格山区管线336.5~339km段,库米什洼地西南侧低山沟谷区管线362~373km段,库米什洼地东北侧低山沟谷区管线394~403km段,多位于地质构造发育区。地形相对陡峻,地层裂隙发育,加之软硬岩体相间出露,工程开挖施工后,岩体完整性变差,陡坡失稳,易产生岩石崩塌,对埋置的管线施工危害较大。
另外,管线于库尔勒市北东3km即管线位置177.9km处,自西向东横穿了南北向展布的孔雀河,在此处孔雀河西岸地势平坦,而东岸相对较高,河岸陡立,高出河面约6m,工程建设实施时东岸易诱发塌岸,从而产生危害。故施工和运营设计时应予以充分考虑,可以先进行削岸,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最后采用加固防护堤进行长期防护。
此外,因管线埋置地下需开挖沟槽,在第四系土体分布区,尤其是砂性土分布区可能会导致土地沙化更严重,加剧风蚀沙埋。
除上述易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地段外,其余均为山前砾质平原、细土平原、剥蚀残丘区及丘间洼地,工程建设对其影响小,不易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发展趋势
1.风蚀沙埋
据风蚀沙埋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及现状危险性评估,在库姆塔格沙垄和博斯腾湖南岸沙山、沙丘段,因沙丘高大,活动性强,不仅给管线施工带来巨大困难,开挖工程量大,而且风季随时可以造成风沙掩埋危害,不仅危害程度严重,而且危害周期长。预计随着气候的变暖变干,在未来50年内,沙埋危害会呈现加剧的趋势。在库姆塔格沙垄西侧的风蚀洼地内,预测除对地面工程有风蚀危害外,对地下工程也有可能造成风蚀的危害。在风蚀沙埋现状危险性大的地段,在使用期限内,风沙对管线及地面工程具有严重的危害,并有向主风向下游发展的趋势。
2.盐渍土腐蚀和盐胀
在使用期限内,盐渍土分布地段表层可能受气候的恶化影响,随着温度的升高、蒸发的加剧,含盐量有所上升,盐渍化危害有加重的趋势。而管线埋置深度内盐渍土含盐量长期变化不会很大。管线主要遭受埋置时地表危险性大的盐渍土埋填产生的短期腐蚀危害、地面以下2~3m深度分布的危害中等或轻微的盐渍土长期腐蚀危害及盐胀破坏危害。地下3m以内可见的地下水多为高矿化中等腐蚀性水,其对钢结构具有中等腐蚀危害,预计50年内随气候的周期性变化,其危害性有小幅度变化,但总体不会有很大变化。
3.崩塌、泥石流
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设计使用期限为50年,在新疆段内低山区,崩塌和泥石流灾害偶有发生。据现状危险性评估,崩塌除局部地段危险性大外,其余地段危险性多为中等、小。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小。在使用年限内,部分山体在高温、大风、降雨等物理作用下容易失稳,产生崩塌危害。在库尔勒—塔什店低山区,管线183.8km处东侧存在一处泥石流隐患点,在暴雨产生时,易发生泥石流危害。新疆段内除上述发展趋势外,预计50年内管线遭受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小。
4.地震液化
管线80~210km段,即三十团西南30km—库尔勒—博斯腾湖西南岸,地震烈度为Ⅶ度区。管线在80~99km、111~112km、126~128km段的地层时代晚于第四纪晚更新世,其地下水位埋深多小于10m,有发生砂土液化的可能,需在进一步的工程勘察工作中,了解地下水埋深及15m深度内土层的剪切波速值或贯入阻力临界值,以便进一步判别土层是否液化。
综上所述,西气东输管道工程沿线多经过无人区和荒漠区,开挖深度仅2m左右,工程的建设实施不会对沿线地质环境条件产生大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周围现存工程也不易产生较大的破坏。
㈡ 如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
(1)滑坡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对工程的危害。对斜坡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评价工程施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对变形迹象明显的,应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2)泥石流评价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情况、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危害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4)地面塌陷的评价必须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地震频率、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5)地裂缝的评价必须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裂缝的分布、组合特征、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地裂缝对工程建设的危害并提出防治措施。
除地震成因的地裂缝外,对其他诱发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分析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采矿活动、人工蓄水以及不良土体地区农灌地表水入渗、松散土类分布区潜蚀、冲刷作用、地面沉降、滑坡等作用的影响。
(6)地面沉降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所处区域地面沉降区的位置、沉降量、沉降速率及沉降发展趋势、形成原因(如抽汲地下水、采掘固体矿产、开采石油、天然气、抽汲卤水、构造沉降等)、沉降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预防及防治措施。对评估区不均匀沉降应作为重点进行评价。
㈢ 各类场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分布于西气东输管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内的场站有5个,自西向东分别是:轮南首站、孔雀河清管站、减压站、西矿山路清管站、鄯哈界压气站。
一、轮南首站
轮南首站是西气东输管线的起始站,该站位于迪那河洪积扇上,地层为粉细砂,地形平坦。
轮南首站所在地段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域,主要灾种为风蚀沙埋、盐渍土,现状条件下风蚀沙埋、盐渍土危害大。工程建设不易诱发、加剧地质灾害,但工程建设自身受地质灾害危害有加剧的趋势。
二、孔雀河清管站
孔雀河清管站位于西气东输管线180km处,地层为新近系桃树园组,岩性为砂质泥岩、砂岩、含砂砾岩、砂砾岩。
该站位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段,灾种以崩塌为主,危害中等,其次伴有泥石流,但危害轻微。现状条件下以崩塌危害最大,其次是泥石流,工程建设容易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三、减压站
减压站位于西气东输管线约444km处,地层为石炭系雅满苏组,岩性主要为凝灰岩、英安玢岩、灰岩、凝灰砂岩。
减压站处于地质灾害不发育地段,工程建设不易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自身不易受到地质灾害危害。
四、西矿山路清管站
西矿山路清管站位于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管线552km处,该处地层岩性为全新统化学沉积物,由盐壳和淤泥组成。
该站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地段,灾种以崩塌为主,危害严重;伴有泥石流灾害,但危害轻微。工程建设易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五、鄯哈界压气站
鄯哈界压气站位于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管线800km处,该处地层为新近系桃树园组,地层岩性为砂质泥岩、砂岩、含砂泥岩、砂砾岩。
鄯哈界压气站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地段,灾种为单一的风蚀沙埋,危害较轻微。工程建设不易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自身受地质灾害危害有加剧的趋势。
图6-3西气东输管道工程新疆段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
1.危险性大;2.危险性中等;3.危险性小;4.输气管线;5.站场
㈣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崩塌
灵宝—郑州段多为黄土分布,在黄土丘陵区冲沟发育,沟谷切深大,现状条件下崩塌多发生在冲沟壁及人工边坡开挖处。现将该段发现的39处崩塌点,将其中距管线100m以内的9处崩塌点危害对象和稳定性等现状列于表7-6中。可知它们皆是小型崩塌体,其中8处稳定。现状评估崩塌危险性小。
表7-6 灵宝—郑州段崩塌危险性现状评估一览表
在新郑—驻马店段,地形十分平坦,冲沟不发育,仅在河流的两岸由于洪水冲刷而产生的崩塌。驻马店—信阳段基岩出露相对较多,由于强烈风化作用,在基岩陡坎上易产生小型崩塌。崩塌一般呈点状分布,其规模均为小型,距离管线有一定的距离,危害对象主要为公路、耕地、居民点及房屋,造成的危害较小,现状评估崩塌灾害危险性为小。
(二)滑坡
在崩塌易发地段,亦伴随滑坡的发生,滑坡的发生几率远小于崩塌灾害,但其规模要比崩塌灾害为大,造成的危害也大于崩塌,本次野外调查发现14处小型滑坡,并且在冲沟中,最近距管线约150米,危害对象主要为简易公路、农田,造成的损失较小,现状评估评估区内滑坡灾害危险性小。
(三)采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陕县张茅镇至观音堂段(G100—G130段)为杨庄铝土矿区和煤矿区,其中G120-4.6km~G120+6.9km为煤矿采空塌陷区,塌陷形状不规则,总体呈现北西—南东向,塌陷面积超过20km2,塌陷区边缘地裂缝发育。地面塌陷造成附近居民点墙体开裂,破坏耕地及陇海铁路的运行安全,虽然目前地面塌陷灾害尚未造成人员生命危险,但已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破坏耕地达数千亩。所以现状评估此段地面塌陷灾害为危险性大。
义马千秋镇管线G150—G160段南约400~700m段,有较多的私人煤矿,形成了大面积采空塌陷,塌陷区边缘地裂缝发育。根据野外调查访问,目前主要在310国道的南部采煤,由于310国道两侧有村庄,没有采煤,但煤系地层已过310国道向西北延伸,由于采煤活动继续进行,目前地面塌陷仍不稳定。由于主要破坏农田和简易公路,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平顶山支线 P30~P45+3km段为平煤集团首山矿区、平顶山八矿矿区,其中 P40-3km~P35+2km段为平顶山煤矿采空塌陷区,采空区面积较大,塌陷坑形状不规则,管线经过区域长度约2.95km,距管线最近的采空塌陷面积约30km2,评估区内塌陷面积9.6km2,塌陷深度一般为2~3m,平均2.8m,最大塌陷深度可达7.8m,塌陷区周边地裂缝丛生。地面塌陷造成附近居民点墙体发生裂缝,破坏耕地,造成部分地面常年积水,虽然目前地面塌陷灾害尚未造成人员生命危险,但已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评估区内塌陷危及到24个村庄,3039户,共计12579人,破坏耕地30150亩,破坏房屋24312间,另外还造成学校、厂矿、企业建筑的破坏约41300m2。所以现状条件地面塌陷灾害为危险性大。
综上所述,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地面塌陷陕县张茅镇至观音堂段G100~G130段和平顶山支线P30~P45+3km段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义马千秋镇管线G150~G160段南约400~700m段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评估区内的地裂缝为采空塌陷区边缘产生的地裂缝,分布于陕县观音堂 G120-4.6km~G120+6.9km段、义马千秋管线G150~G160段南约400~700m段和平顶山支线近终点的P40—3km到P35+2km段的煤矿采空塌陷边缘,对管线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现状条件下陕县观音堂G120-4.6km~G120+6.9km段和平顶山支线近终点的P40-3km到P35+2km段的煤矿采空塌陷边部的地裂缝,已造较大的经济损失,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义马千秋管线G150~G160段南约400~700m段的煤矿采空塌陷边部的地裂缝,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主要破坏农田和简易公路,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四)地面沉降
评估区地面沉降主要由城市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管线所经过的城市多有不同的地面沉降,但多距沉降中心较远,管线所处位没有发生地面沉降,仅许昌市地面沉降比较强烈,地面最大沉降量达到188mm。由于地面沉降速度缓慢,累积沉降量小,对工程建筑的破坏不明显,因此,现状条件下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五)采矿(砂、石)坑边坡崩滑
灵宝—三门峡段、澧河和淮河采砂活动比较强烈,新安县洪阳北、驻马店至信阳段采矿、采石活动比较强烈,这些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条件破坏比较大,采坑形成的高边坡破坏了边坡的稳定性,除易产生崩塌外,还容易引起滑坡,同时采矿的弃碴是泥石流的物源。河道采砂对河道造成了巨大破坏。现状条件下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比较小,但对地质环境条件破坏却十分强烈,因此,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六)特殊土地面变形灾害
膨胀土和膨润土中都含有亲水性粘土矿物,在环境湿度变化影响下,产生胀缩变形,从而对工程建设造成破坏。由于在评估区零星分布,现状条件下仅对部分民房造成一定破坏,因此,现状条件下膨胀土和膨润土灾害的危险性小。
黄土塌陷常发育在冲沟边缘地带,造成的危害比较小,在平原地带现状条没有发现黄土塌陷,尽管过去在荥阳和郑州等地曾发生过黄土塌陷,但现状条件下仅发现黄土塌陷坑,危害小,因此,现状条件黄土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为小。
综上所述,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采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中等,采矿(砂、石)坑边坡崩滑灾害危险性中等,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和特殊土地面变形灾害等危险性小。
㈤ 崩塌地质灾危险性评估需要哪些规范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2、《地质灾害危内险性评估单位容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2号令);
国土资源部2006年4月颁发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
4、《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备案制度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4]29号);
5、《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4]540号);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
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
各行业可能还有自己的一些规范,总体差不多就这几个
㈥ 崩塌危险性分析与灾害预评估
1.危险性分析
(1)分析内容
包括崩塌体稳定性安全系数(K)、致灾因素发生的概率、受灾对象、灾害体与致灾因素遭遇的几率和崩塌灾害目前发育阶段、监测预报分析等。
(2)崩塌体稳定性安全系数(K)的取值
安全系数(K)是人为对地质灾害成灾可能性设定的评价标准和系数,不等同于稳定系数(F)。理论上讲,K=F=1即无危险,但因自然界的复杂性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存在着由于地质模型、力学模型和参数取值而导致的评价误差,安全系数的界限值应将这些误差考虑进去。设误差值为u,则:
K>1+u,无危险;
1<K<1+u,略危险;
1>K>1-u,较危险;
K<1-u,危险。
u的取值应视评价方法的成熟、准确的程度,灾害的危险性、重要性而定。一般取0.15~0.20。
(3)主要致灾因素发生的概率
可用主要致灾动力达到致灾强度的概率来表示。如暴雨型崩塌或在暴雨条件下激发的崩塌,当其阈值与某种降雨强度(或降雨时间)相当时,可将该降雨发生的概率作为崩塌发生的概率。当崩塌在某级地震条件下稳定系数小于1时,则可将该级地震的发生概率作为崩塌发生的概率。当崩塌体在强降雨和强地震叠加的条件下K值才小于1时,崩塌发生概率则为该强度的降雨概率与地震概率之积。
(4)受灾对象与致灾作用遭遇的概率
1)受灾对象与致灾作用遭遇的概率,可用受灾对象的存在或使用年限与致灾作用的年发生概率之积求得
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式中:R为致灾作用的年发生概率;T为受灾对象的存在年限。
2)凡可运移的,如居民、公路、铁路、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等,其遭灾概率取决于不搬迁年限,其每年的遭灾概率即是致灾作用的年发生概率。
3)永久性存在的,如土地、水路等,只要致灾作用在其上发生,其遭灾的概率是100%。
应对长期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判断目前所处的变形阶段,根据预报模型初步预测可能成灾的时段。
2.灾情预评估
(1)准确划定灾害范围
灾害范围的划定是灾情预评估的最基本环节,应力求准确。灾害范围包括崩塌体范围、崩塌体运动所达到的范围、崩塌派生灾害的危害范围。
确定灾害范围时,应考虑下列条件:
1)稳定性评价中对崩塌方式、规模及运动特征的预测评价。
2)崩塌体的运动速度和加速度,在峡谷区产生气垫浮托效应、折射回弹和多冲程的可能性。
3)应具体分析派生灾害波及的范围。对于堵江、涌浪和水利设施被破坏等,应对不同水位、流量等条件下,崩塌入江(入库)的规模、速度所产生的灾害进行分析。
4)应充分考虑在恶劣条件(地震、暴雨等)下的放大效应所波及的范围。
(2)灾情预评估的内容
1)灾害范围内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由崩塌及其派生灾害造成的直接遭受破坏的土地、水域范围内所有设施、财物和资源的经济价值。如建筑设施、工矿企业、工程设施,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输电、通讯线路,各种管道、河道、水源、水库等水利设施,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等。
2)崩塌灾害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工矿企业停产、减产、产品积压,农业减产,商业、旅游业收入下降,交通、通讯和能源中断等。
3)造成人员伤亡及受威胁人员数。
4)社会损失: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如人心慌乱、治安状况不好、投资信誉度下降、社会保障心理下滑等。
5)环境破坏: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损失。
6)灾度分级:一般划分四级灾度(表1-3)。
㈦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依据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访问资料及对历史、区域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考虑该成品油管线工程项目具有路线长、经过地形地貌单元多、地质环境变化大等特点,由于管道工程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敷设方式采取埋地、地面、地上3种方式,一般埋地深度2m左右,管道对土层增加的荷载很小,工程穿越河流、铁路、国道采用盾构法或顶管法施工,对河岸的稳定性影响较小,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开挖的支护工作,防止出现滑塌等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主要发生于灵宝—郑州段的黄土丘陵区,这些地段冲沟发育,地形起伏大:在黄土梁峁和黄土台塬周边斜坡地带,现状条件下是崩塌、滑坡的易发区,建议管线工程势必开挖削切边坡,改变了原有斜坡应力状态,以致使边坡失稳,引发和加剧崩滑灾害。以下几个地段预测可能性较大:
(1)灵宝—三门峡段(G0~G100)
该管线地段地面全为中、上更新统黄土类土展布,北依黄河,有众多发源于小秦岭和崤山北麓的短促河流切割黄土,切深较大,在河流沟谷两侧形成高陡斜坡现状条件下有多处崩滑点。管线自西往东均要穿越这些河沟和斜坡,引发或加剧崩滑灾害的主地段(里程桩号)是:G4~G6、G9~G11、G14~G18、G23~G24、G29~G30、G39~G42、G48~G50、G80~G95。上述地段除崩滑灾害外,洪水冲蚀灾害也不能忽视。
(2)铁门镇—朝阳乡段(G168~G210)
该管线地段面全为中、上更新统黄土类土展布,大冲沟极其发育,切割深度大,沟壁陡峻条件下,现状条件下崩塌和滑坡较发育。尤其是G168~G200地段引发和加剧崩滑灾害的危险性较大。
(3)芝田镇东—高山镇段(G264~G290)
该管线地段地面全为上更新统黄土展布,南北向冲沟发育,皆被东西向的管线穿越,地形起伏变化较大。虽未发现崩塌、滑坡分布,但工程建设引发崩滑灾害的潜在威胁应予重视。此地段还有巩义市金龙煤矿有采空地面塌陷的危险。
(4)荥阳市—龙岗镇南段(G298~G330)
该管线地段地面全为上更新统黄土展布,冲沟发育较密集,地形复杂,起伏变化大,现状条件下有多处崩塌点,管线穿越冲沟地段引发崩滑灾害可能性大。此外,在G330附近的郑州市二七区龙岗煤矿有潜在采空地面塌陷危险。
2.引发或加剧特殊土地面变形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河南段管线途经地段有黄土类土和膨胀土两类特殊土,在工程建设中有可能加剧灾害的影响。
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黄土湿陷的危害:工程开挖使管线及周边的黄土被扰动,已非原状土,由于黄土具有非自重湿陷,在雨水下渗作用下可能引起黄土潜蚀,产生黄土陷穴,从而对管道产生破坏。由于开挖量较小,深度为 2m,同时又要进行填埋,因此,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黄土湿陷的危险性小。
工程建设引发、加剧膨胀土的胀缩危害:在工程开挖后,管线及周边的膨胀土已被扰动,已非原状土,其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也有可能超过1.4~1.6m,甚至达到2m深度以下,对管线工程的运营还会存在威胁。但由于开挖量较小,深度为 2m,本区膨胀土的膨胀系数又较小,属具弱膨胀潜势的膨胀土,对管线的影响较小,因此,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展会对管道工程带来一定的危险性。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自西向东转向由北向南,依次穿越灵宝—三门峡黄土冲沟发育区,三门峡—新安段的煤矿分布区,新安—洛阳—郑州段的黄土冲沟发育区,许昌市地面沉降区、信阳采矿区、平顶山到漯河、驻马店到确山膨胀土分布区,另外管线的平顶山支线经过了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以上区段地质灾害的发展将对输油管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分灾种进行预测评估如下:
1.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现状条件下,评估区主要有崩塌灾害52处,滑坡灾害14处,均分布在黄土冲沟、河岸等陡坡、陡崖处。崩塌、滑坡规模为小型,距管线100~1000m,一般500m左右,对拟建工程影响较小,其管道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工程建设可能遭受泥石流和洪水冲蚀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现状条件下,据野外调查资料在评估区没有发现泥石流灾害。但在信阳南部特别是在上天梯一带,采矿活动十分强烈,采矿弃碴到处堆放,同时在彭新店以南,坡度较大,岩石风化比较强烈,在河谷中堆积有较多的风化崩塌堆积物,在遭遇洪水时,可能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会对穿越沟谷的管道工程造成危害,因此,工程建设遭受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中等。此外,在灵宝—三门峡段管线穿越的山区河流较多,洪水冲蚀威胁不容忽视,危险性中等。
3.工程建设可能遭受采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据野外调查资料,现状条件下,有煤矿采空塌陷3处,为陕县张茅镇至观音堂段G100~G130段、义马千秋管线G150—G160段南约400~700m、平顶山支线P30~P45+3km段。陕县观音堂G120-4.6km~G120+6.9km段煤矿采空塌陷,塌陷形状不规则,总体呈现北西—南东向,塌陷面积超过20km2,地面塌陷造成附近居民点墙体发生裂缝,破坏耕地及陇海铁路的运行安全。平顶山煤矿采空塌陷区位于平顶山支线的近终点处P35+2km—P40,采空区面积较大,管线经过区域长度约2.95km,距管线最近的采空塌陷面积约30km2,评估区内塌陷面积9.6km2,塌陷深度一般为2~3m,平均2.8m,最大塌陷深度可达7.8m。尽管已经过多年的塌陷,但部分地段目前仍有变形,而煤矿采空塌陷对管线的危害性较大,因此,管线遭受煤矿采空塌陷灾害的危险性大。
义马千秋管线G150—G160段南约400~700m的煤矿采空塌陷边部的地裂缝,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主要破坏农田和简易公路,由距管线有一定距离,但在管线经过有煤系地层存在,而煤矿采空塌陷对管线的危害性较大,因此,管线遭受煤矿采空塌陷灾害的危险性大。
陕县张茅镇至观音堂段 G100~G130段、平顶山支线 P30~P45+3km和义马千秋管线G150+3.7km~G160—1.0km段地质灾害危险性大。
在G160+2.9km~G170-2.4km段管线通过陕县煤田仁村—杜家矿区,在G170+3.0km~G180-1.2km段管线紧临义马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煤田新义井田矿区,在 G270+0.6km~G270+3.5km段管线通过巩义市金龙煤矿矿区,在G330-2.4km~G330+0.7km段管线通过郑州市二七区龙岗煤矿矿区,在P05+1.8km~P10+2.0km段管线通过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得井田矿区,在以上矿区虽然现状条件下未发现地面塌陷,但随着采矿范围的不断扩大,将直接影响管线,甚至破坏管线的潜在危险。因此,管线在 G160+2.9km~G170-2.4km段、G170+3.0km~G180-1.2km段、G270+0.6km~G270+3.5km段、G330-2.4km~G330+0.7km段、P05+1.8km~P10+2.0km段遭受煤矿采空塌陷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4.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管线经过地段除许昌市地面沉降较强外,其他地段因距城镇沉降中心较远,危险性小。考虑到许昌市地面沉降范围会不断扩大,累积沉降量量级不断增加的现状,预测该地段地面沉降危险性为中等。
5.工程建设可能遭受采砂坑和采矿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澧河和淮河采砂活动比较强烈,驻马店到信阳段采矿活动比较强烈,这些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条件破坏比较大;采矿形成的高边坡破坏了边坡的稳定性,除易产生崩塌外,还容易引起滑坡,同时采矿的弃碴是泥石流的物源。河道采沙对河道造成了巨大破坏。采沙和采矿对管线破坏相对比较强,主要破坏表现为引起河道下切,水流冲蚀管道,采坑的回填易形成不均匀沉陷,形成的高边坡易发生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对管道危害较大,因此,管道遭受砂坑和采矿坑的危险性为中等—大。具体评估是:信阳站场南—杨家岗(K289~K296)危险性大,其他地段危险性中等。
6.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特殊土地面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在黄土冲沟发育区,黄土的湿陷、潜蚀引起的黄土塌陷,在现状条件下仅仅见到几个小塌陷坑,但潜在的危险性比较大,根据《河南省地裂缝和地面沉陷调查》资料,在荥阳市王村乡曾发过地面塌陷,进陷区长度在1.5~2.0km,宽1.5km,下陷深度在0.4~4.0m,对管线的破坏比较强烈,因此,管道遭受黄土塌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膨胀土和膨润土中都含有亲水性粘土矿物,在环境湿度变化影响下,产生胀缩变形,从而对工程建设造成破坏。在冲沟、河谷和山坡上有膨胀土零星分布,多数上部有残坡积层,由于管线所经过的区域为具弱膨胀潜势的膨胀土,胀缩的对管线影响较小,因此,管道遭受膨胀土灾害的危险性小。
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法规有哪些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
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有效预防、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未来工程设施及其运行环境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一项主动防灾措施。科学合理地开展此项工作,对发现项目建设区潜伏重大地质灾害问题、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以及指导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和运营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雅虹等,2007)。
为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颁发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及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作为目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范和依据。
(一)评估的任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任务包括:
(1)查明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
(2)分析预测工程项目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3)评价工程建设是否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和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4)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
(5)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等(郭富赘等,2003)。
(二)评估对象及灾种
《技术要求》规定,凡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以及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均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提及的是:一旦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无论场地是否跨越地方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划分的所谓易发区和非易发区,均应进行评估。
图2-2 常见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流程各异.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需要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技术要求》中有明确的规定。总体可概括为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除地质灾害外,还经常遇到一些环境地质问题需要讨论,主要有活动断层、岩溶、冲沟、淤泥、软土和饱和砂土的液化等,一般情况下是将其纳入到相关灾害中进行讨论。如岩溶问题可以并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灾害中讨论;活动断层、软土、砂土液化等问题可并入到地面变形或不均匀沉降(陷)灾害中讨论(金德山,2004)。
(三)评估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在申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办发[2001]35号)。
(2)在已进行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发[2004]69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国土资发[2004]69号)。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冻土沉陷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评价工作。
2.评估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2)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3)简要分析评估对象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范围、方式、强度与持续时间;(4)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5)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6)给出建设场地工程建设地质适宜性的评估结论;(7)针对不同建设阶段,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地质工作意见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建议。
3.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野外调查和后期室内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流程见图2-3。
(1)野外调查方法:野外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较低的成本投入,获取较多的基础资料并得到可靠的评价结果。因此,除采用一系列传统方法收集、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外,需充分利用已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高效、可靠的资料获取。如利用空间对地观测的InSAR技术可快速获取大范围、高精度现今地面沉降信息,对传统的水准测量结果进行补充和验证;利用高分辨率数字化航片或卫星图像,可对区域活动构造迹象、滑坡泥石流潜势等进行有效判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室内分析研究:室内分析研究主要是在野外调查及观测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进行现状分析、未来预测和综合评估。
图2-3 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程序图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常采用的方法包括:地质历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质类比法。此外,现状评估有时也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判别法,而预测评估有时会采用多因素分析法等。由于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一般投入的实物工作量较少,又与建设项目的选址阶段相对应,而且评估工作的性质是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不是解决问题。因此,评估的工作方法目前多以定性分析或半定量分析方法为主,较少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如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包括斜坡及工程边坡),一般采用地质类比法定性评估其稳定性;而对泥石流的稳定性多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评判法进行判定,或采用易发性量化指标半定量评估。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方法较常见的有信息叠加法、多因素综合判别法、模糊数学评判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4.评估级别
依据建设项目重要性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将评估级别划分为3级。凡重要建设项目,无论地质环境条件属哪类,均划为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的级别划分是个难点,要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评估级别。确定评估级别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按《技术要求》确定的建设项目重要性类别;(2)按《技术要求》确定的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3)根据这两个判别结果来综合确定评估级别(黄雅虹等,2007)。
5.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适当扩大,确定对工程项目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区域范围,必要时可对直接影响范围做重要评估,而对间接影响范围做一般性评估(邢岩等,2004)。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从形成到成灾)有点状、线状和面状之分,如崩塌、滑坡可以相对理解为点状;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为面状;地裂缝为线状。因此确定评估范围时,除用地单位申请批复的面积外,要充分认识和预测不同灾种从形成到成灾可能涉及的空间。一般而言,对于滑坡、崩塌,其评估范围应达到 “山坡有多高范围就有多大” 的基本要求;泥石流灾害要追索到泥石流形成区,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包括冲洪积扇)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预测的可能范围相一致;具有线状特征的地裂缝,也应按预测的可能延展范围作为评估范围。对于预测确有困难的灾害类型,评估范围一般应大于现状确定范围的3~5倍。当然,评估范围的确定离不开建设工程的实际布局(王得楷,2002)。
(四)评估报告内容要求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前言、评估工作概述、地质环境条件论述、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结论。其中,评估工作概述中涉及的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建议用列表的方式比较简明,另外,应尽可能附一张清晰的、包含有建设用地位置、交通和评估工作实际材料(如钻孔、物探线等)的示意图。
1.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分析是认识评估区基本环境特征和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环境,以及讨论拟建工程环境效应的重要基础。地质环境条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不能仅仅停留于环境现象或环境特征的简单罗列,而应紧密结合工程布局,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重视区域地质环境的研究,并从区域环境条件中分析地质灾害体的演化过程和主要控制及诱发因素。为了给后续分析论证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撑和逻辑铺垫,应以详细描述的方式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而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无关的环境描述,要尽量简略(金德山,2004)。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总体评价应用“复杂、中等、一般” 来定位。跨度大的复杂地区或环境地质条件分区、分段明显的,可以用分段分片评价。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灾害易发程度、危险程度和危害程度的综合反映。其实质是对建设项目区,在地质环境现状条件和未来工程活动条件下,地质灾害的空间预测和成灾可能性的预测,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核心内容。
(1)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现状评估除按《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外,还应注意其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金德山,2004)。危险性一律用大、中、小描述,避免使用 “较” 字。
在现状评估中如果没有地质灾害就不评估,切忌画蛇添足;对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工程建设和运行中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可开展评估工作;对有液化发生的区域及地段,液化评估时要依据相应的国家规范,如区域性评估可按建筑规范进行评估等。
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一般情况下,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次序进行分灾种危险性评估,而对于有些复杂工程也可按功能区分别论述。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是一种风险评估,所以应借鉴已有的同类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经验,这将为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评估提供有效的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减少预测的风险性。
(2)合理区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最终结论主要是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而定。根据笔者的体会,在评估报告中往往易出现二者重复性大、重点不突出和结论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十分重要。从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内容看,二者的关系比较清楚:即现状评估是预测评估的背景;而预测评估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而且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叠加后,共同形成危险性预测评估的最终结论(王得楷,2003)。
3.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1)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遵守“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并置取大” 的原则。评估工作以说清问题为原则,其量化指标的确定可以以地质分析方法为主,定量评价为辅。如果资料充分,有条件的可进行定量分析评价。
(2)综合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包括:(1)危险性分区;(2)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3)防治措施。这些内容应按区段评估,并配以相应的说明。
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后果的严重性,对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进行分区(或分地段、分工程部位)的综合评估(金德山,2004)。
危险性分区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符合哪一级就划为哪一级。如只有危险性大区和危险性小区,就没有必要在它们中间再划分一个危险性中区;又如只有危险性中区,就没有必要再划分一个危险性小区等。另外,要防止危险性分区随意扩大或缩小化,如由于工程施工开挖造成边坡失稳时,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较重区将主要集中在工程沿线或仅限于河谷等特殊地带,有时在进行危险性分区划分时,往往可能将划分范围扩大到外围,这样是不合理的(邢岩等,2004)。
综合评估应简明扼要,只要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主要认识反映出来即可,避免对上述评估的简单重复。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或中等的,要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尤其是提出避让或改变建设工程选择的,要提出论证,并给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是评估工作的目的,最终结论的得出应该建立在2个判据之上:一是地质灾害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此不能仅局限于灾害对拟建工程影响的分析,还要考虑拟建工程对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对环境带来的危害;二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此评价既要考虑技术上进行防治的难易程度,还要考虑防治费用的投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金德山,2004)。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即获得“防” 和 “治” 的具体措施。因此,选择的工程防治技术类型越简单,越易于实现越好,通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是应该首先推荐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工程项目除外);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现有经济技术条件难以达到防治要求的场地,从“防” 的角度,应态度明确,坚决提出 “躲避”、“另选场地” 和 “局部改选” 的建议,不应迁就局部和地方利益,铸成潜伏重大灾害隐患工程的大错(王得楷,2002)。
(五)评估报告评审要求与备案
评估报告完成后,需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评审完待评估报告提交委托单位后,还要对评估成果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