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待遇
1. 刘俊来的兼职
学术兼职:日本京都大学,客座教授(1996-1997);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兼职教授(2003-2005) 吉林大学,兼职教授,(2013-)中国地质学会理事 (2012-)中国地质学会构造地质学与地球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2009-) 显微构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999-)岩石力学与固体力学学会高温高压专业委员会:委员 (1999-)实验矿物岩石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2008-)国际构造地质学家与大地构造学家协会:会员 (1996-)中国地质学会会员、欧洲地球物理学会会员、美国地球物理学会会员《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编委(曾任);《世界地质》编委(曾任)《地学前缘》编委《现代地质》编委《地质学报-中文版》副主编(2013-)社会兼职:现任: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2013-)民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支部:主委(2006-)民盟北京市委:委员(2008-)民盟中央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委员(第八届、第九届; 1998-2003)政协吉林省委员会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2000-2003)民盟长春市委员会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2002-2003)
2. 地质学报的英文版
《地质学报(英文版)》(ACTA GEOLOGICA SINICA)是中国地质学会主办的学术季刊,创办于1922年,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科技期刊之一。
该刊创办时,原名Bullelin of the 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中国地质学会志》),以英文为主,德、法等文次之,每年一卷,刊载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地质调查研究之所得及在学术年会中宣读的论文。 ?
《中国地质学会志》共出版31卷,至1952年《中国地质学会会志》与《地质论评》合并,更为现名《地质学报》,由外文版改为中文版,但连续卷号并附英文目次及英文摘要(1967-1971年曾停刊4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
1988年3月,为适应国际交流的需要,《地质学报(英文版)》复刊,发表《地质学报》(中文版)已刊论文的英译本。从1997年起,《地质学报(英文版)》与中文版相同编号,但所载论文内容不同。
《地质学报(英文版)》所刊论文涉及地学和相关学科各领域的研究,包括地层学、古生物学、地史学、构造地质学、大地构造学、矿物学、岩石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矿床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环境地质学、区域地质学以及地质勘查的新理论和新技术。其读者对象主要是国内外有关学科的研究人员与高等院校师生。稿源自世界各地,该刊稿源丰足,稿件年刊用率20%—30%,可以从大量来稿中择优遴选稿件。《地质学报(英文版)》近数年来,一直连续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所收录。多次获得科技部、新闻出版署、中国科协的中国优秀科技期刊称号。 ?
《地质学报》英文版,现为双月刊;刊号:CN11-2001/P,ISSN0001-9515,多次荣获《中国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建国60年有影响力科技期刊》等20多项荣誉称号,现被《SCI》、《CA》、《GeoRef》等国内外20多家数据库收录,影响因子常年位居1.5--2.15上下,是中国地学界最重要的核心期刊之一。查看更详细内容可上中国地学期刊网——直接下载全文(OA刊物)。自2012年开始,与Wiley-Blackwell公司合作出版电子版,现有5500多家电子版国际订户。
主办: 中国地质学会
周期: 双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英文;
开本: 16开
ISSN: 1000-9515
CN: 11-2001/P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Acta Geologica Sinica(English Edition)
曾用刊名:地质学报(英文版)
创刊时间:1922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09)
SCI 科学引文索引(美)(2009)
CBST 科学技术文献速报(日)(2009)
期刊荣誉:
中科双百期刊
3. 中国地质学会的理事成员
届 次年 度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书记)11922章鸿钊谢家荣21923丁文江谢家荣31924翁文灏孙云铸41925王宠佑孙云铸51926-1927翁文灏周赞衡61928丁文江李四光71929李四光孙云铸81930朱家骅孙健初91931翁文灏孙云铸101932 —1933李四光孙云铸111934谢家荣孙云铸121935叶良辅杨钟健131936杨钟健黄汲清141937杨钟健黄汲清151938黄汲清田奇x161939李四光尹赞勋171940尹赞勋黄汲清181941翁文灏朱 森191942朱家骅计荣森201943孙云铸尹赞勋211944李春昱尹赞勋221945李四光尹赞勋231946 —1947谢家荣尹赞勋241948俞建章尹赞勋251948 —1949李春昱尹赞勋261949 —1950李四光孙云铸271951李四光孙云铸*1952孙云铸王鸿祯281953李四光王鸿祯291954 —1956李四光侯德封301957 —1962李四光侯德封311962 —1979李四光朱效成321979 —1982黄汲清王泽九331982 —1988程裕淇王泽九341988 —1992朱 训王泽九351992-1997张宏仁赵 逊361997 -1999宋瑞祥王弭力372000 -2005田凤山王弭力382006-2008孙文盛朱立新382008-2011徐绍史朱立新392011- 今徐绍史朱立新
4. 以史为鉴 继往开来——中国地质学会周年点滴回顾
浦庆余
(中国地质科学院)
2012年是中国地质学会成立90周年,有许多往事值得回顾和纪念。作为担任过中国地质学会下属的专业委员兼职副秘书长8年,中国地质学会秘书处专职工作14年,返聘7年的学会工作人员,更有许多话要说,为中国地质学会更加符合“由中国地质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原则,尽一份责任。特选择会员、理事会和会章三个问题,作些点滴回顾和粗浅分析,以求教诸会员。
一、一份会员名录的启示
1948年2月,中国地质学会刊印了一份会员名录,编者按语写道:
本会理事会于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决议:“会员会友未履行其义务两年者,本会认为自动退会,并在南京中央日报刊登广告催交会费,至年终尚未交纳最近二年以上之会费者即作退会论。如继续履行义务,当随时恢复其会籍。”兹本会已于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十三日、十四日在南京中央日报通知此项决议;此次会员录即遵照前项决议编制,因卅六年前未交纳会费满二年致未编入此次新会员录内之会员会友,一俟补交会费,即随时恢复其会籍(永久会员当然不在此列)。
当年,执行的是1942年3月20日第十八届年会通过的《中国地质学会章程》,该章程规定学会宗旨是“以促成地质学及其他地质学有关系学科之进步为宗旨。”规定会费标准会员每年5元,会友每年2元,如一次交纳50元者为永久会员,团体会员每年400~600元。
抗战期间,我国一些院校、研究机关大多迁往西南后方,中国地质学会随中央地质调查所迁往重庆。那时虽然生活艰苦,工作条件很差,学术活动却接连不断。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院校、研究机构迁回原地,中国地质学会也随中央地质调查所迁回南京。那时,有的会员就职单位有变动,有的出国深造或去国他就。在这个背景下,学会理事会于1946年11月作出决议,进行会员重新登记。把交纳会费作为重新登记的重要条件。
这份“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录”中,公布了重新登记后的会员总数为486人,其中创立会员19人,刘季辰是1922年学会成立后第一批入会的会员,这里误记为创立会员,创立会员应有26人,重新登记者实际18人。还有8人,有4人已去世,他们是赵汝钧、丁文江、王绍文和葛利普,其余4人是李捷、董常、仝步瀛和麦美德,尚未重新登记不知何故。永久会员有357人,通信会员28人,荣誉会员1人,还有会友96人,机关(团体)会员44个。此外已故会员有28人,除了上列4位创始会员外,已故世者中有中国地质事业初创时期的大力支持者张轶欧,在野外地质调查时先后被土匪杀害的赵亚曾、许德祐、陈康和马以思,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的前身东南大学地学系早期的系主任郑厚怀和被屈死的中央大学教授朱森等。
重新登记的486名会员中,按从事的学科或专业划分,地质学412人,地理学46人,土壤学11人,动物学2人,测量学4人,植物学4人,地球物理学5人,考古学1人,人类学1人。也就是说,与地质学相关之学科者有74人,占会员总数的15%强。体现了学科交叉,各相关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也反映了中国地质学会人气的旺盛,有较强的亲和力。
会员中还有少部分外国人。中国地质学会的创始会员就有三位外国人,他们是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美籍古生物学家Grabau A.W.,农商部顾问、中央地质调查所的瑞典籍新生代地质与考古学家Andersson J.G.,燕京女学校地质学教师Miner L.。1922年就有在北洋大学任教的美国地理学家Barbour G.P.,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Berkey C.P.,日本东北大学的古生物学家早板一郎等入会。1948年重新登记时安特生和那林已经回瑞典,巴尔博已回美国,早板一郎在台湾大学任教,德日进已回法国,梭颇已回美国,他们也都重新登记为我国地质学会会员。反映这些曾在中国任职的地质学家对中国的感情,也说明中国地质学会从成立起就是向世界开放的学术团体。
在重新登记的会员中,有已步入政界的翁文灏和朱家骅两人,翁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朱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刊印名录时翁已下野,任中国石油公司总经理。南京解放后,1949年7月29日,中国地质学会理事会决定:会员翁文灏、朱家骅两人被列为战犯,停止其权利和义务,会员录上不予列名。不知何故,翁文灏回来后,特别是毛泽东同志肯定其为爱国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后,没有恢复他的会员权利和义务。
抗战胜利后,有一批从事地质地理工作的年轻学者和应届毕业生出国留学,在国内时有的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有的是会友,可能是通讯不便的原因,也可能是别的缘故,除了池际尚、周明镇、谢觉民、李璞、马杏垣、杨怀仁外,其他人没有重新登记。值得称颂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池、周、李、马、杨和涂光炽、张炳熹等先后回到祖国大陆。谢觉民和杨怀仁是浙江大学史地系毕业的,谢觉民没有回来,后来成为美国著名人文地理学家、匹兹堡大学终身教授。1980年后与我国地理界经常进行学术交流。
在重新登记的会员中,朱家骅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在解放战争后期随国民政府迁往台湾,翁文灏虽在1948年11月末卸任行政院院长,担任中国石油公司总经理,他对蒋介石不满,千方百计要摆脱蒋介石,但由于被列为战犯,又不敢留在大陆,转展香港、法国,终于在1951年回到祖国大陆。丁骕和张其昀任浙江大学史地系主任,教人文地理。丁骕因担任过国民党重庆党部书记,张其昀时任国民党浙江大学区党部书记,前者去了美国,后者去了台湾。张其昀到台湾后曾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后任“总统府资政”。他后来在研究和整理中国历史文化方面在台湾有很大影响。
1929年2月14日第六届年会上通过的会章规定:“国外之地质学者或古生物学者对于中国地质有所合作或有所贡献者得为本会通讯会员。”之后陆续发展通讯会员。这次重新登记的通讯会员28人。国籍有美国、英国、日本、印度、法国、奥地利和瑞典,其中美国的Broom R.教授正在南非任职。
重新登记的会员中有1948年被遴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有翁文灏、李四光、谢家荣、朱家骅、杨钟健和黄汲清。后来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的有75人,其中2人当时还是会友,被台湾“中央研究院”聘为院士的有3人。
重新登记的机关(团体)会员有44个,除了当时我国三大地质机构: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和资源委员会矿产测勘处以外,还有资源委员会,四川、台湾、江西、西康、河南、湖南、福建等省的地质调查所,资源委员会所管辖的一些矿业公司、中福两公司联合办事处、一些官民联办的矿业公司、国防部测量局、北京大学、北洋大学、交通大学唐山学院、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和清华大学。
从这份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名录,我们可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中国地质学会是一个民间学术团体,它的性质是群众性的,属非政府组织,所谓自愿组成,指的是成立时有发起者,即创始会员,会员自愿入会,自动退会,进出自由,要尽义务,交纳会费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中国地质学会号称有多少万会员,却不交纳会费,有的退休多年,有的出国很久都没有联系,不知谁入会了,谁退会了。所谓的会员是虚位,是“被会员”。谁当理事了,谁当理事长了,就办个会员证。团体与政党不一样,但也得像个样子,有点规矩才是,须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其次,中国地质学会在当时有很大的吸引力,从会员结构上体现了以促成地质学及与其他地质学有关系学科之进步为宗旨。中国地理学会成立于1932年,有46位中国地理学会会员参加中国地质学会。竺可桢1922年就加入中国地质学会,他也是中国地理学会创始人,1948年还重新在中国地质学会登记。地理学者中有地貌学者加入中国地质学会,如果是学科接近的话,那么经济地理和人文地理学者与地质学的关系就比较远了,如胡焕庸、张其昀、谢觉民、张印堂、陈正祥、周立三、钟功甫、薛贻源、洪思齐、严重敏等。研究动物学的张春霖、寿振黄,研究人类学的吴定良,研究植物学的胡先骕、侯学煜也都加入中国地质学会。
第三,这份名录的编排按英文字母次序,不管职务多高、年龄大小和专业,也不论在中国地质学会中的职务如何。只列何时入会,何年成为永久会员,以及当时服务于哪个单位。从这里可以看到凡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都是一律平等的。展示在大众面前的只是会籍、会龄的区别。
1980年初,李春昱曾说1948年由他经手将学会的8000美元请美国友人存在美国的银行。我1985年到学会工作,在1994年听说此事,向学会有关人士询问此事,据时任专职副秘书长的何世沅说,当时请李春昱把详情写了下来,隔段时间找不到了,再请李春昱写了详情,李很不高兴,但还是写了。何世沅说,这张纸也找不到了,那时李春昱已去世。我问过程裕淇,他说听李说过,程裕淇还记得那个美国人是位女士,他还记得她的名字,他把这位美国友人的名字写了下来。后来,新任专职副秘书长王弭力把南京会所和美国存款的事认真办了,南京会所要回来了,存款一事没有确切信息,没有办成。1948年学会哪有这么多钱,有可能是至少一部分是会员重新登记时交的会费。
二、一份历届学会领导机构名录的思考
我根据历届理事会名单,整理了一份中国地质学会从成立至今历届理事会职员名单。从这份名录并结合中国地质学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可以得知中国地质学会治理结构的变化,从中能够获得学会工作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以及今后如何改革的启示。
从1922年中国地质学会成立到1952年,共27届理事会的任期基本为1年,至多跨2个年度。理事人数从数人到十数人,第八届及以前设副理事长2人,第九届至第三十一届不设副理事长,第二十一届至第二十六届,增设监事会。理事会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书记)和会计等分工。也就是说,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评议会)是名正言顺地在理事。理事长,一般不连任。这是比较合理而又高效的学会治理结构。
从第二十九届(1954~1956)理事会开始,理事会任期延长至4~6年,第三十一届理事会(1962~1979)因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从这年开始到1971年,被作为“裴多菲”俱乐部受到冲击。至1972年因对外关系需要,恢复以中国地质学会名义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理事人数急增,如第三十一届44人,从第三十二届到目前的第四十届,增至100多人,这一时期从第二十七届(1951)至1971年李四光逝世,他连任了6届的理事长,长达20年。这对于学术团体来说,是不正常的状态,与民间学术团体的治理结构出入较大。这一时期取消了理事会的会计,由挂靠单位的会计代行会计工作。鉴于不收会费,经费由挂靠单位和中国科协支持,经费账目也不必向会员公布。这一时期,开始(1950、1951)因秘书长孙云铸工作在北京大学地质系,该系学生游振东和何锡麟协助秘书长工作。1952年开始设专职职员。第三十一届理事会开始设专职编辑组成《地质学报》和《地质论评》编辑部。也就是说学会有了办事机构,理事会开始摆脱办理学会之事。
中国地质学会历届理事会职员名单表
续表
续表
从第一届至第三十届理事会的理事长和秘书长都由地质学家担任,第二十八届至第三十一届理事长李四光虽是政府的地质部长,但他还是一位著名的地质学家。第三十一届的秘书长朱效成虽是司局级行政干部,但他在他们这个层次的行政干部中,学习地质学的成效是比较好的,基本上是一位懂得地质学的管理干部。从第三十四届(1988~1993)理事会开始理事长就开始由挂靠单位地质部、地质矿产部至国土资源部的部长或副部长担任,开始先后任理事长的几位部长和副部长虽然是学地质,从事过地质工作,但是以他们在地质科学上的成就和学识,是当不了理事长的,是部长的身份才当得了理事长。从理事长人选的变化,可以看到中国地质学会的治理结构已偏离了群众性学术团体的性质。常务理事会例会的举行也与国家行政机关的部长办公会议同一模式,有人戏称“将地矿部部长办公会议搬到地质学会来了。”有段时间,为了减少层次,因繁就简,将常务理事会议与秘书长会议合并召开,名为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后来也被一位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的地矿部副部长否掉了,说常务理事与副秘书长是两个层次的,不能一起开会,以后就变更为常务理事会决定,秘书长会议落实工作。在行政部门看来理事长、副理事长与常务理事基本上是部级,副部级和司局级干部,副秘书长基本是处级干部,只有前者可作决定,后者的任务是将决定落实到实处。在一起开会觉得不成体统。这又是将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带到学术团体。
学术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应由著名科学家担任,如果他既是著名的科学家,又是社会活动家则更佳,这是国际惯例。1979年以后,全国性学会迅速增加,且有部门分割的趋势,这是利益所向。这既有积极意义,也隐藏有弊端。而且有不少学会由本部门的行政领导,如国务院有关部、委、局的首长担任会长。1980年后期,国务院明文规定,行政领导不得担任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的领导职务,这是正确的。但是留下一条尾巴,说若的确需要,应报国务院批准。实际上这项规定是对已经担任学会、协会领导职务的行政领导的一种限制,而不是为了扩大。中国地质学会第三十二届(1979~1983)、第三十三届(1983~1988)理事长先后由黄汲清和程裕淇担任,以前几届的理事长李四光虽是地质部部长,但他毕竟还是著名地质学家。以后换届除黄汲清和程裕淇外,不是没有合适的著名地质学家。再说,李四光担任理事长时,地质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何长工在学会并无职务,只是先后由具有地质背景的副部长宋应和学部委员、副部长许杰担任学会常务理事;黄汲清担任理事长时,地质部党组书记、部长孙大光也未在学会担任职务,只有副部长邹家尤出任18位副理事长中的一位副理事长。程裕淇担任理事长的阶段,夏国治副部长担任副理事长(当时有9位副理事长)。1988年以后的6任理事长都是地矿部或国土资源部的部长或副部长担任理事长,而且有的并无学习或从事地质工作的背景,由于部长又是部里的党组书记,工作很忙,还要有一位副部长或副部级干部担任常务副理事长。这样做,名义上是加强领导,实际上是学术团体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倒退;名义上是争取部里的支持,实际上是一种简单的理解;说是经过国务院审批,实际上你报上去了,能不批吗?理由总是可以找到的。
三、几份会章的回顾
中国地质学会章程是中国地质学会性质、宗旨、任务、行为规范的约定,是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指导和自我约束,可以说是学会的根本大法。中国地质学会章程从1922年成立起到现在经过十多次的修改。
中国地质学会的名称是1922年章程的第一条就写明了的,已经有90年的历史。学会的宗旨1922年章程规定为“促成地质学及其关系学科之进步”。这一宗旨的叙述既简洁又明了,这一记述在1929年、1931年、1935年、1942年的几个章程和简章中一直沿用。而1954年2月的章程却修改为“团结全国地质工作者从事学术研究,交流学术技术经验,谋地质知识之提高与应用,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为经济建设服务”。其实学会不是从事学术研究的机构,至于“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政治任务。1953年,毛泽东在《批判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一文中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期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1954年的会章规定的宗旨是根据这种精神修改的。
1950年8月26日的理事会会议赞成谢家荣的提议,取消永久会员,这样就在没有经过会员代表大会票决的情况下剥夺了已交50元大洋的永久会员并得到学会承诺的权利。
1957年的会章对学会宗旨修改为:“团结全国地质工作者,从事学术研究,交流科学技术经验,开展学术讨论,努力使我国地质科学迅速达到世界水平,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服务”。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毛泽东在开幕中提出“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并从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1956年提出向科学进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这次修改会章,对学会宗旨的表述是根据这些原则而进行的。
再一次修改会章是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1978年3月18~31日,举行全国科学大会,当时重提四个现代化和出成果出人才。1979年的会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表明中国地质学会的性质是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第二条表明中国地质学会的任务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团结广大地质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为地质战线出成果、出人才,为地质科学技术迅速达到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为在21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作出贡献”;第三条是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倡各种学术观点和学派之间自由讨论,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和检验经验。显然这条是总结“文革”及以前的经验教训,全国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的背景下,写进会章的。1983年会章只作文字修改,内容与1979年会章基本相同。
1988年会章与1979年和1983年会章除了增加培育、推荐人才和改革的内容外,其他基本相同,这是因为此时中国地质学会设立了青年地质科技奖,中国科协设立了青年科技奖,学会和全国地质部门的改革正在进行中。
1993年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会章,第二条明确为宗旨,是这样陈述的:“本会宗旨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和优良作风,团结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地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我国地质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这是由于中国科协提出了“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科协精神,科学技术领域的改革提出了两个促进。此前,1991年民政部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协于1992年制定了新的全国性学会组织通则,是按照《条例》和《通则》的要求,总则应概括为三个内容,一为本会性质,二为宗旨,三为任务,进行修改的。
1997年会章与1993年会章基本相同,只是第一条本会性质,增加了中国地质学会“是发展地质科学的社会力量”“代表中国地质界参加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及其下属组织”。这样,就明确了中国地质学会在发展科学中的社会地位,对自己的职责作了限定。实际上,中国地质学会从来就是代表中国地质界参加国际地科联的活动,只是因为在北京举办第30届地质大会非常成功,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这里作了进一步明确。第二条宗旨增写了“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放在1993年会章的两个促进之间。这里的“成长”主要指的是青年地质人才,“提高”主要指的促进成为两院院士和中国地质学家走向世界,如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的有关职务,承担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报告和主持人,等等。
2000年的会章是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务院颁布的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重新登记时,根据民政部提供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修订的,总则增加了中国地质学会的英文名称,增添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范”的内容,明确了“民主办会”的原则。将原会章中的“任务”作为“第二章”业务范围载明。整个会章的章、条均按《范本》重新调整。特别是载明“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以及挂靠部门国土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即认了三个上级管理单位。
2006年会章按1997年和2000年会章中总则第三条宗旨的四个促进,增加了第五个促进“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历年会章的变化,除了上述原则、宗旨以外,还有不少其他方面的变化,例如“任务”或“业务范围”也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1922年只说有一种刊物,名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志》,1929年会章有“本会得设奖章或奖金,以奖励地质学之有贡献者”,1942年会章增写了出版物有西文会志和中文地质论评。1954年会章专设一章“学术活动”另一章“刊物”,1957年会章增加了“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科学技术问题”。1979年会章专列“主要任务”一章列举了7项,1983年会章的“任务”一章,根据新情况进行调整仍为7项。以后几次修改会章大体都是这样改动。又如,关于会员,历年也有变化。
一个国家有三部分的组织,一是政府,它具有管理国家的行政职能,由选民选举产生,是为选民服务的公务机关;二为企业,它以赢利为目的,同时为公民生产和提供生产和生活物质。政府维护公民的权利,企业有自己的私利。中间就有一批非政府、非赢利的组织。学术团体是第三种组织中的一分子。它从政府“批发”服务,廉价或无价提供给公民。作为学术性团体,有别于政府部门的科研机构,也有别于企业的研发部门。它的业务范围是很明确的。早期的中国地质学会会章规定的“以促进地质学及其关系学科之进步为宗旨”既明确又简洁,也好记。后来的会章几经修改,增加了许多,实际上是这一宗旨的细化,或具体化,为什么“促进”原来是两个,后来增加到三个、四个和五个促进,越是具体,越是不全面,要不断补充。而且由此具体化反倒不确切。例如,1957年会章中说要“从事学术研究”,这应是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任务。1983年会章中提出积极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实际上学会在咨询服务上不具优势,至于把“遵守宪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下开展活动。”作为宗旨写进会章没有必要,一是这种要求是每个个人、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业甚至政党都应做到的起码的要求,只要是公民、法人,都应如此;二是这个要求是义务、是责任、是共识、是常理,不是属于宗旨的范畴。
会章要简单明了,要有个性,既要有规范,也要有灵活性;既要便于记忆,又要有可操作性。制定一个好的会章不是件容易的事,值得好好研究。
以上对一份会员名录、一份历届理事会主要领导名单和历届中国地质学会会章,进行了回顾和思考,是很肤浅的,可能存在错误。但其目的是为了中国地质学会能够真正成为中国地质科技工作者的家,找准位置,成为真正的符合非政府组织特点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起到补充和协调的作用。
5. 中国地质学会的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中国地质学会,英文译名为“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缩写为gsc。第二条 中国地质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中国地质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地质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代表中国地质学界参加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及其下属学术组织。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遵守宪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下开展活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积极倡导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和优良学风;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地质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我国地质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以及挂靠单位国土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内),邮政编码:100037。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围绕我国地质科学技术与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地质科技团体和地质学家的联系;二、组织和承担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三、编辑、出版、发行本会主办的地质科技期刊;四、向社会普及地质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五、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和承办各类技术培训或技术研讨班、研讨会等,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六、受挂靠单位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中国注册地质师的资格认证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等;七、开展地质科技咨询服务和地质科技开发工作;接受委托,对国家地质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技咨询;开展地质科技项目论证、成果鉴定和奖励评审、文献和标准的编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等;八、发现和举荐地质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地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九、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地质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十、承担上级单位交办的相关事宜和开展为会员服务的其他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部分。第八条 个人会员包括:荣誉会员、会员、学生会员、通讯会员和外籍会员。一、入会条件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不同类型会员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入会申请,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成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员。(一)会员1、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地质科技人员;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技术职务的地质科技人员;3、从事科技、教育、生产等地质科技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并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业务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员。(二)学生会员1、高等院校地质类专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2、在校硕、博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三)荣誉会员凡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1、为地质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为地质学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四)通讯会员现居住在港、澳、台地区或旅居国外并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的中国籍地质科技工作者。(五)外籍会员在地质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并热心参与和协助组织本学科学术交流的外籍专家、学者。二、入会程序(一)会员、学生会员,本人应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由所在省级地质学会审批后报中国地质学会备案,颁发中国地质学会会员证。(二)荣誉会员,经本人同意,由学会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提名,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中国地质学会荣誉会员。(三)通讯会员、外籍会员,由本会会员两人书面推荐、本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颁发中国地质学会会员证。外籍会员报中国科协备案。三、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优惠的会议注册费;3、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相关资料和主办的出版物;4、享有申请本会有关奖励或推荐有关奖励资格的权利;5、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4、按规定缴纳个人会员会费。四、会员资格及会籍管理(一)本会荣誉会员、通讯会员、外籍会员的会籍由本会直接管理;本会普通会员、学生会员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管理。(二)会员调离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时,应及时到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办理会籍转移手续;(三)会员应自觉缴纳会员会费,在会员资格有效期满六个月后仍未能及时缴纳会费的将自动取消其会员资格;(四)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自动取消其会员资格;(五)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后要求重新入会的,按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第九条 单位会员一、入会条件凡承认中国地质学会章程,与本会行业领域有关,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咨询、人才举荐、教育培训等有关活动的,并具有一定科技队伍和一定比例的本会会员,从事科研、教学、生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教学机构、社会团体。二、入会程序向本会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学会团体会员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三、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理事会换届选举时,拥有理事候选人的提名权;(新增)3、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学考察、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4、拥有申请本会有关奖项、奖励的资格;5、优先和优惠订阅本会主办的学术期刊或有关资料;免费获得本会内部刊物;6、免费在学会网站和内部刊物上刊登团体会员单位的人才、科研、教学、生产等成果有关信息;7、拥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2、及时向本会提供相关学术动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科学普及活动;3、按规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四、会员资格和会籍管理(一)团体会员单位会籍由本会统一管理;(二)不能按期缴纳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将取消本会团体会员单位资格,取消会员资格后需重新入会的,需按原审批程序进行重新审批。第十条 会员会费的管理与使用一、本会各类会员会费应按财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二、收取会费需向缴费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三、个人会员会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负责收缴与管理使用;团体会员单位会费和学会理事会费、通讯会员和外籍会员会费由本会负责收缴及管理使用;四、会员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性支出和补贴本会工作支出;五、本会按年度会费缴纳标准收取会费,可一次性缴纳五年会费,也可按年度缴纳;六、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监督。第十一条 团体会员单位应设立1-2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的会员发展申报、团体会费缴纳及日常事务管理;第十二条 本会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会员统一编码规则,对个人会员进行统一编码;第十三条 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参与本会各项奖项的评选、不得担任本会理事。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领导机构和负责人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制订、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五)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二、会员代表的产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按规定分配的名额,由会员单位民主选举产生,部分代表可由团体会员单位推举产生,理事会现任理事和新拟任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三、工作程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应由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后,报中国科协批准,但提前或延期召开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六条 理事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一、理事选举程序和条件(一)程序理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研究分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有关部门及单位按规定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经上届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后,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理事候选人名单,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二)条件理事人选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且在本行业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学风正派的专家、学者;在产学研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学会工作并具有一定业务管理水平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管理人员,理事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隔届可再任。二、理事会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四)制定本会发展规划;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六)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七)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除名;
(八)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九)向国家推荐重大学术成果和优秀人才;决定本会表彰和奖励事项;
(十)审定内部管理制度、筹集学会活动经费;
(十一)审议、决定本会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通讯方式举行。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四至十条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一、由理事会提出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可委托一位副理事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
二、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通讯方式举行。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学会负责人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且为专职;
(四)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会换届后一般不增补或变更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确需增补或更换的,需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议,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学会章程规定进行选举,并到民政部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对任期内业绩突出的秘书长,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可再延长一届任期。
四、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特殊情况下,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中国科协审查并民政部批准,可由秘书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可委托常务副理事长代行职权。
六、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监督、检查各机构开展工作情况;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名誉理事
名誉理事只授予对本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且已退离本会工作岗位,经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审批,方可授予。
一、条件
名誉理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授予:
(一)曾任本会常务理事、年龄60周岁及以上并已退离工作岗位;
(二)曾连任两届本会常务理事;
(三)曾连任三届副秘书长且曾任本会理事。
二、名誉理事除享有会员的权利外,还具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低于其他会员的会议注册费;
2、免费获得本会相关资料和主办的出版物;
第五章 办事机构
第二十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办事机构是在本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常设专职业务机构。
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地质科学院,工作人员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派出。
第二十一条 本会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的专职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会可对社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流动的动态人事管理,建立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其人事档案、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委托北京(或部委)有资质的中介公司代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会对社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本会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及业务活动的需要,设置若干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分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非法人学术工作机构,承担组织本专业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服务、人才举荐、培训及专业研究等方面的任务。
第二十五条 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数人、秘书长一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和成员由有关方面协商、推荐,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六条 分支机构应按学会章程规定每五年换届一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学会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七条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需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报中国科协审查并民政部批准。
第七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国内外个人、团体和单位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拨款;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会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本会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需依法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认可的审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需在中国科协和国土资源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会在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民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通过后15日内报中国科协审查,经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于2011年11月1日经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6. 谁是中国最早获得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
姜玉平
地质学、动植物学和生理学是中国近代最早兴起并最先达到国际水准的科学,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注意,我国最早获得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也产生于这几个学科。
中国近代最早获得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非《中国古生物志》、《中国地质学会会志》莫属,它们在中国近代科学史上的显赫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中国生理学杂志》不仅及时地报道了中国生理学界的成果,使中国在国际生理学界之声誉因此增高,而且使中国生理学界与国际生理学界互通声气,促进了中外学术交流。引言
科学刊物是伴随近代科学的兴起而产生的,其主要职能是传达和保存已经获得的科学知识信息。近代以来各科学强国莫不重视科学刊物的建设,以致有“一国学术之盛衰,可于其杂志之多寡而知之”(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页217)之说。
中国近代科学先驱对科学刊物的功能和地位也有较为透彻的认识,1915年《科学》杂志发刊例言曾云:“文明之国,学必有会,会必有报,以发表其学术研究之进步与新理之发明。故各国学界期报实最近之学术发达史,而当世学者所赖以交通智识者也。”鉴于此,他们筚路蓝缕建立科学体制时非常注重科学刊物的建设,把建设名刊视为推进科学在中国植根和体制化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经过几十年的竭蹶经营,至1936年国内各种科学刊物数量已达187种(Buck,Peter,Americanscienceand modern China,1876-1936,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0,页210),并在一些学科中涌现出具有一定世界影响的刊物,为中国在世界科学界争得了地位,洵属难能可贵!
那么,谁是中国近代最早取得世界声誉的刊物呢?于此问题,目前对中国近代科技期刊研究最为系统的《中国大学科技期刊史》(姚远,中国大学科技期刊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未作探讨。近日笔者细绎虞昊、黄延复二先生的大著《中国科技的基石——叶企孙和科学大师们》,发现他们在著中写道:1930年7月18日,“理学院教授会决定发行《国立清华大学理科研究报告》(ScienceReportsof NationalTsing—HuaUniversity),是中国第一份获得世界声誉的学术刊物”(虞昊、黄延复,中国科技的基石—叶企孙和科学大师们,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页124)。笔者对此观点深不敢赞同,为澄清史实,略作钩沉,以揭示谁是中国近代最早获得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中国近代最早享有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
我国虽自清末自强运动时期就开始输入西方科技,但直至民初始终仍未能设立真正的科研机构从事研究活动,故这个时期近代科学一直未能在中国植根。此时期内,国内虽也有一些科技刊物但基本上是以宣传和介绍近代科学知识为主。
中国近代真正开始进行自然科学研究活动还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地质学是中国近代率先兴起的自然科学,1916年北洋政府农商部设立中央地质调查所,蔡元培称其为“中国第一个名符其实的科研机构”(中国的中央研究院与科学研究事业,载《蔡元培全集》(8),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页299),标志着中国近代科学研究的真正开始,地质学在短期内就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生物学步地质学之后尘迅速成长,以1922年8月中国科学社在南京设立生物研究所肇其端,聚集一批留学归国学者从事动植物分类学、解剖学及遗传学等研究,并使研究本土生物资源之风很快被及全国。这些学科率先发达之原因何在?主要是因为这些学科“既不要很复杂很精密的实验仪器,又具有突出的地域性。因此他们都较早建立,并且在中国科学家的辛勤努力下,也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周培源,六十年的中国科学,载《纪念五四运动六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页49)此外,在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下,1922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改组,组织一批国外生理学家和归国学者在生理科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营养学等)领域进行有系统的研究,研究成绩极为突出,使协和迅速成为世界知名的生理科学研究中心之一。
而1930年以前,国内的数理化科学虽已有少数科学家,但他们还“没有机会将科学推进到展开研究的地步”(吴大猷,我的科学心路历程,载《吴大猷文录》,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页7),尚未取得国际地位。地质学、动植物学和生理学是中国近代最早兴起并最先达到国际水准的科学,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注意,我国最早获得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也产生于这几个学科。
评价一种科学刊物是否称得上是世界名刊,目前学术界似乎并没有一致的标准,笔者以为,最主要的标准至少应该具备这几项:一是报道了许多重要的科学成就;二是刊物水平在国内外学术界得到一致公认的高度评价;三为国内外同行视为重要的参考文献。以下是1930年代以前地质学、生物学领域中几种颇有国际影响的国内刊物,因现在对其早期情形已知之寥寥,甚或模糊不清,故作述介并征引国内外的评价以反映其声誉。
1《中国古生物志》(Palaeontologia Sinica)与《中国地质学会会志》(Bulletin ofthe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
创办于1916年的中央地质调查所是中国近代地质学的中心,为了能及时刊印自身的研究成果,自1919年始先后办有《地质专报》、《地质汇报》、《中国古生物志》(均为不定期)等刊物。其中,以《中国古生物志》(英文)最具影响,它由世界著名古生物学家葛利普(A.W.Grabau,1870-1946)协助丁文江于1922年创办,专载中国古生物学研究成果,分甲(古植物)、乙(古无脊椎动物)、丙(古脊椎动物)、丁(古人类)四种。至新中国成立前夕,甲乙丙丁四种分别已出10册、48册、51册、17册(李春昱,前中央地质调查所对中国地质学事业的几点贡献,载《中国地质事业早期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页39),此后改为中文版继续出版至今。
中国地质学会于1922年1月27日正式成立,它是中国近代成立最早的学会之一。并于1922年创办学会刊物《中国地质学会会志》,主要以西文来刊载地质学、古生物学等研究成果,基本上每年1卷4期,至1951年出至31卷,后改为《地质学报》(中文版)继续出版至今。中国地质学会以地质调查所为挂靠单位,会员起初也以地质调查所的人员为主体,二者关系极为密切,故《中国地质学会会志》早期所刊论文也大部分来自地质调查所。
地质学是中国近代各科学领域中成就最大的学科,地质调查所、北大地质系、中研院地质所等机构在古生物学、地质学、古人类学等领域的大批高水平成果通过《中国古生物志》、《中国地质学会会志》等刊物公诸于世,蜚声国际,也使这些刊物在世界地质学界占有一席之地,渐露头角,备受称赞。
1924年,英国著名地质学家J.M.Gregory在NATURE上撰《中国的科学复兴》,对地质调查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认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志》对中国地质学发展的贡献甚大(J.M.Gregory,ScientificRenaissanceinChina,NATURE,1924,113(2827):19)。1925年中国地质学会开年会时,有位法国地质学会副会长告诉翁文灏:“我们法国地质学会三年的贡献,也没有你们这一年的多。”(翁文灏,为何研究科学如何研究科学,科学,1926,10(11)1315)当然这不乏恭维之意,然绝非虚语。至1927年,地质调查所已与国外270余处机构建立了刊物交换关系,到抗战前,与中国地质学会交换刊物的国外机构也多达220处。所以,美国学者弗思在传记《丁文江》中说,《地质汇报》、《中国古生物志》“这两种杂志很快就在国际学术界中传播开去”((美)夏绿蒂·弗思,丁文江—科学与中国新文化,湖南科技出版社,1987,页45),中国地质学界的成就也为国际同行广为知晓。
1932年,美国地质调查所重要地质学家戴维·怀特写信给丁文江称赞中国地质调查所“一系列高水平的刊物”,并说:“我们对您在那种即使不令人失望至少也使人沮丧的条件下所进行的工作表示惊奇”(同前,页51-52)。这样,《中国古生物志》、《中国地质学会会志》遍及世界各国,并“成了世界各国地质图书馆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资料”(黄汲清,三十年来之中国地质学,科学,1946,28(10)251-252)。鉴于它们的国际影响,一些外国学者也以在其上发表论文为荣。
《中国古生物志》、《中国地质学会会志》等刊物报道了中国地质学界的许多重要成就,为中国科学在世界科学舞台上树立了国际地位和威望。如1934年,美国科学史家C.H.Peake在著名科学史刊物ISIS(《爱雪斯》)上撰文,认为:“中国地质调查所在国际科学界有着应有的地位,它的学者是知名的,它的杂志被广泛阅读,它的研究为增加地球的博物史知识作出了真正的贡献。”(C.H.Peake,Aspectsofthe introction of modern scienceintoChina,ISIS,1934,XXII,173-219)1941年北平研究院副院长、物理学家李书华曾说:“近来中国各科科学论文发表后曾引起世界学者的重视,予以批评引用,而导其先声并为各科中之最发达者,当推地质学。假定没有地质学提倡在前,说不定中国的科学发达要迟若干年。所以地质学对于中国的学术进步的影响,意义尤为重大。”(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二十五周年纪念会纪略,地质论评,1942,7(1-3)91)1944年,中国科学社社长任鸿隽在回顾五十年来中国科学发展之成就时,也认为:“我们的地质学,不但在国内成了独立的学问,即在世界上也能占一位置。”(任鸿隽,五十年来的科学,载《科学救国之梦—任鸿隽文存》,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页581)诸如此类之评价,不一而足。
所以,中国近代最早获得世界声誉的科学刊物非《中国古生物志》、《中国地质学会会志》莫属,它们在中国近代科学史上的显赫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2《中国生理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Physiology)
1926年2月27日,中国生理学会在协和医学院生理系成立,会员起初主要以协和医学院研究人员为主,当年9月6日在该会第一届年会上决定创办《中国生理学杂志》。《中国生理学杂志》于1927年1月创刊,每年4期为1卷,每卷约450页,所刊论文以英文为主,并附中文提要。它图文并茂、蔚然可观,“印刷和内容俱臻上乘,堪与学术先进诸国的学报比美”(吴襄,三十年来国内生理学者之贡献,科学,1948,30(10)296),抗战期间出至第16卷时被迫休刊,战后续出,至1952年出至第18卷停刊,后改为《生理学报》(中文版)继续出版。
该杂志是1949年前国内刊载生理科学研究成果最重要的学术刊物,它“取材殊为严格”,报道的成果水平很高,在国内外获得极高的声誉。神经解剖学家卢于道曾说:“北平协和出版之中国生理学杂志,在世界上颇有地位。”(卢于道,二十年来之中国动物学,科学,1935,20(1)46)生理学家柳安昌也认为:“在品质方面,总可以同世界有名的生理学杂志,并肩齐驱”(柳安昌,生理学,载《中华民国科学志》(二),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1956,页7)。它发行之后,海外同道“纷纷订阅”,使其能长期以海外订费收入来担负刊物的出版费用,这在当时国内科学期刊界是十分罕见的,这也就“表示刊物内容之够上学术标准了”(吴襄,中国生理学会,科学大众,1948,4(6):278)。
由于《中国生理学杂志》刊载的研究成果的水平举世公认,很快就引起国际生理学界的关注,在国际上也同样享有盛誉。在它问世半年之后,1927年6月出版的英国生理学会所编《生理学文摘》(PhysiologicalAbstracts)中就介绍了《中国生理学杂志》,并有它所刊论文的摘要。此外,它还被载入InternationalIndexMedicins中(胡传揆,协和的创办,载《过去的学校》,湖南教育出版社,1982,页385)。生物化学家吴宪在该杂志上的文章还曾被著名的NATURE杂志介绍过。所以,心理学家汪敬熙称赞说,它“每期内的论文,在英美德法的生物学、医学和心理学的摘要杂志都有提要登出,并且许多的论文都能引起外国研究同一问题的学者的注意”。(汪敬熙,我们现在应该尽力提倡实验的科学,独立评论,1936,196号,页7-8)可见,它在短时间内就成为世界生理学界的重要刊物,并被当时许多生理学者视为必备参考文献,当时在澳大利亚的英国神经生理学家埃科斯(JohnEccles,1963年获诺贝尔奖金)就常读《中国生理学杂志》,美国生理学家CharlesCode也曾说过:“我们学生理的人,不能不读《中国生理学杂志》”(引自曹育,现代生理科学在中国解放前的发展,中国科技大学科学史系硕士论文,1986,页20)。
《中国生理学杂志》还是一种国际化刊物,它实行面向世界,只要够论文标准,不论国籍和投稿国别,均予登载,但始终以国内论文为主。据统计,至1949年在该杂志上署名发表论文的共有47个机构,其中国外的就有16个,包括如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剑桥大学生化系等世界著名研究机构。此外,还有一些在国外深造的中国生理学者如陈克恢、欧阳翥等也争相向其投寄论文。这说明该杂志对身处科学中心的中外学人均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所以,《中国生理学杂志》不仅及时地报道了中国生理学界的成果,使中国在国际生理学界之声誉因此增高,而且使中国生理学界与国际生理学界互通声气,促进了中外学术交流。
除了以上几种之外,至1930年代中期我国具有国际声誉的刊物还有一些,如: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主办的《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专刊》(ContributionsFromthe Biological Laboratory of the Science SocietyofChina,英文,1925年始刊);静生生物调查所主办的《静生生物调查所汇报》(Bulletin of FanMemorialInstituteofBiology,英文,1929年始刊);清华大学主办的《国立清华大学理科报告》(英文,1931年始刊);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的《中国物理学报》(ChineseJournalof Physics,西文,1933年始刊)等。限于篇幅,此处不具论。结语
综上所析,中国近代何种科学刊物最早获得世界声誉,也就昭然若揭了。《中国古生物志》和《中国地质学会会志》无可争辩为最早,《中国生理学杂志》次之。《国立清华大学理科报告》固然于1930年代中期刊载了许多重要科研成果,引起国内外科学界的注意,也具有较高的声誉,但将它定为“中国第一份获得世界声誉的学术刊物”,实在是缺乏依据。看来,在历史研究中树立“第一”是须谨之又谨的!回顾以上几种中国近代享有世界声誉的科技刊物的辉煌历史,不仅会激发当前我们建设世界级名刊的热忱和信心,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成功经验,对当前科技期刊建设有所助益与启迪。来源:《中华读书报》
7. 中国地质大学老师待遇怎么样
中国地质大学相关信息,
可尝试询问学校办公室、人事处。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运。
8. 如何在地质学会个人会员服务平台上注册缴费
登录中国地质学会网站——会员管理——补充个人资料——提交会员申请——在线缴费专
一定要补充 个人属资料,上传电子照片,然后在提交会员申请里面,申请普通会员,选择缴费年限,然后提交审核,等审核通过了,就可以缴费了。
9. 中国地质学会怎样加入
是要加入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吗?全国各省都有省级地质学会,您是哪个省的就找哪个省地质学会。经省级地质学会审批同意后,在会员证上加盖中国地质学会钢印,即可成为中国地质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