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皇菊国家地理标志
Ⅰ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内本质上取容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标志意义: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1)金丝皇菊国家地理标志扩展阅读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Ⅱ 漳浦哪些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来护产品,是源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http://ke..com/view/1877248.htm
Ⅲ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哪些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贵州茅台酒、宜宾五粮液酒、安溪铁观音、中宁枸杞、金华火版腿、宣威权火腿、龙井茶、文山三七、云南普洱茶、山西老陈醋、库尔勒香梨、绍兴黄酒、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固城湖螃蟹、镇江香醋、陕西苹果、烟台苹果、赣南脐橙等。
(3)金丝皇菊国家地理标志扩展阅读:
《保护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
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Ⅳ 关于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设计者的权益
(1)独占使用权
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专用(zhuanyong)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
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与该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2)许可使用权
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将他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获得报酬。根据许可人(商标专用权人)与被许可人(商标使用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专用权人
可以保留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也可以放弃使用权,由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时使用商标。无论是商标专用权人保留或者是放弃使用权,还是商标许可合同的
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多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的所有权人仍然属于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条件下,仅仅是商标的使用权发生转
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
(3)商标转让权
转让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专用权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有偿地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专用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即商标专用权人则丧
失对于注册商标的一切权利,商标所有权转移给新的商标专用权人,注册商标本身没有发生变化,而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发生了变化。
(4)续展权
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商标专用权人希望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
Ⅳ 关于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设计者的权益
××××××协会(机构)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 (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 (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第三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 (地理标志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范围具体到乡镇及村,或者以山、河为界划定) 及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 。 第六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 第七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写此条) 。 第八条 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第三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九条 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 “ ”(地理标志注册人)递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 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 (地理标志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2、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符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1、双方签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申请领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 3、申请领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 4、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未获准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 天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地理标志注册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三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 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天内向 (地理标志注册人)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2、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 (地理标志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5、其他权利(由地理标志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义务: 1、维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特定品质、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2、接受 (地理标志注册人)对产品品质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 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4、其他义务(由地理标志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五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 第十六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1、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监督按规定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3、负责对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4、对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5、维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6、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7、对违反本规则的经营者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对本规则条款的修改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地理标志注册人)与“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定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第十八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为保证“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诚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 第十九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假冒侵权等行为发生, (地理标志注册人)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二十条 对未经 (地理标志注册人)许可,擅自在 本申请包括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 (地理标志注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Ⅵ 截止到现在一共获批多少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需要6-10个月。 1、地理标志产品申报:(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应由当地县内级以上人民指定的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或人民认定的协会提出;(2)由提出单位组织专家考查、论证该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当地(县级以上)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正式行文);(3)撰写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渊源等方面的资料; 2、受理:将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及相关资料呈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受理公告,公示期为2个月; 3、技术审查: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申请人做地理标志产品的陈述报告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专家审查组做出审查结论; 4、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对所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Ⅶ 被列为宜昌三宝之首,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西陵区特产是( ) A.清江野鱼 B.窑湾蜜桔
窑湾乡,宜昌身处西陵区却还称为乡的地方,南望宜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北靠夷陵区,是现今宜昌容市西陵区唯一的城中乡。它以盛产“窑湾蜜桔”而闻名,被中国农业部命名为“中国蜜橘之乡”和“优质柑桔生产基地”,更被列为“宜昌三宝”之首。1965年以来,窑湾蜜桔就已走出国门,远销加拿大、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被外贸部门确定为窑湾蜜桔出口基地。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
所以答案为B窑湾蜜桔
Ⅷ 丹江口市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哪些
丹江口市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武当蜜桔、武当道茶、丹江口翘嘴鲌、丹江口鳡鱼、丹江口鳙鱼、丹江口青虾、武当榔梅、均州名晒烟、金桩堰贡米。
Ⅸ 金花茶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吗
作为中国金花茶之乡,防城区拥有全国唯一以保护植物名称命名的金花茶国家级自回然保护区,总答面积达9195.1公顷,保护区里汇集了自然界现有金花茶32种7个变种的23种5个变种,种类和品种居全国乃至世界第一。为了在保护中开发金花茶产业,防城区从培育地方特色产品的战略高度,大力支持和指导金花茶生产企业,政企互相合作,通过3年的努力,共同培育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防城金花茶”,并于2011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在我市,有多家企业涉足金花茶的种植及后期加工,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防城金花茶的企业总共有四家,分别是广西国茗金花茶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金花茶、中港高科、桂人堂,获准使用“防城金花茶”标志,国茗金花茶是唯一一家同时荣获“防城金花茶(花朵茶)”及“防城金花茶(叶茶)”授权的企业,这对企业经营和对外提升企业知名度都有非常多的益处。
Ⅹ 正规绿茶是否都有国家地理标志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中国六大茶类生长的地域不同,历史发展沿革多变,被收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茶品都是具有地域特色知名度的。
信阳毛尖
产自河北省五云山、金刚台、固始九华山等地,信阳毛尖的色、香、味、形均有独特个性,其颜色鲜润、干净,不含杂质,香气高雅、清新,味道鲜爽、醇香、回甘,从外形上看则匀整、鲜绿有光泽、白毫明显。外形细、圆、光、直、多白毫,色泽翠绿,冲后香高持久,滋味浓醇,回甘生津,汤色明亮清澈。
恩施玉露
产于湖北恩施市南部的芭蕉乡及东郊五峰山,其香鲜爽口,外形条索紧圆光滑,色泽苍翠绿润,毫白如玉
龙峰茶
产于湖北省竹溪县,龙峰茶外型紧细显毫,色泽嫩绿光润,整碎匀整,净度无嫩茎。龙峰茶属高香型茶叶,香气鲜嫩清高持久,滋味鲜醇甘爽,汤色嫩绿明亮,叶底细嫩成朵。
邓村绿茶
产于湖北省夷陵区邓村乡,品质优异,形美壮实,色润绿亮,栗香持久,味浓鲜爽
古丈毛尖
产于湖南武陵山区古丈县,具有紧直多毫、色泽翠绿、嫩香高悦、滋味醇爽回甘、耐冲泡等特点,具有独特的口感和芳香,被誉为“绿茶中的珍品”。
乌牛早
产于永嘉乌牛镇,外形扁平,味醇气香,色泽翠绿,为茶中珍品。
桂东玲珑茶
产于湖南省桂东县清泉镇铜锣村的玲珑组,玲珑茶紧细弯曲,状若环勾,色泽苍翠,银毫毕露,冲泡后汤色清亮,滋味醇厚。茶形如环钩,奇曲玲珑,又产于玲珑村,故有“玲珑茶”之雅称。
洞庭碧螺春,产于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太湖的东洞庭山及西洞庭山(今苏州吴中区)一带,炒成后的干茶条索紧结,白毫显露,色泽银绿,翠碧诱人,卷曲成螺,产于春季,故名“碧螺春”。
南京雨花茶
产自江苏南京,雨花茶以碧绿的茶色,清雅的香气、甘醇的滋味闻名。雨花茶冲上开水,水面顿显白毫,茶入水即沉冲泡后茶色碧绿、清澈,香气清幽,品饮一杯,沁人肺腑,齿颊留芳 ,滋味醇厚,回味甘甜,色、香、味俱全,是上等佳品,有止渴、清神、消食、治喘、除烦去腻等功效。
阳羡雪芽
江苏省宜兴南部阳羡,条索紧直有锋苗,色泽翠绿显毫。香气清雅,滋味鲜醇,汤色清澈明亮,叶底嫩匀完整。以汤清、芬芳、味醇的特点而誉满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