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家地理标识
『壹』 关于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设计者的权益
××××××协会(机构)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 (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 (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第三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 (地理标志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范围具体到乡镇及村,或者以山、河为界划定) 及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 。 第六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 第七条 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写此条) 。 第八条 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第三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九条 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 “ ”(地理标志注册人)递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 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 (地理标志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2、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符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1、双方签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申请领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 3、申请领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 4、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未获准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 天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地理标志注册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三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 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天内向 (地理标志注册人)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2、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 (地理标志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5、其他权利(由地理标志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义务: 1、维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特定品质、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2、接受 (地理标志注册人)对产品品质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 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4、其他义务(由地理标志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五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 第十六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1、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监督按规定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3、负责对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4、对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5、维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6、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7、对违反本规则的经营者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对本规则条款的修改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地理标志注册人)与“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定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第十八条 (地理标志注册人)为保证“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诚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 第十九条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假冒侵权等行为发生, (地理标志注册人)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二十条 对未经 (地理标志注册人)许可,擅自在 本申请包括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 (地理标志注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贰』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内本质上取容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标志意义: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辽宁国家地理标识扩展阅读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叁』 辽宁省地理信息资料馆怎么样
简介:辽来宁省地理信息资料馆源组建于2012年6月,隶属于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独立的县处级事业法人单位,是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向各级政府及其他专业部门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档案资料的服务窗口。
注册资本:606.7万人民币
『肆』 辽宁省有那些特产
1、盘锦大米
盘锦大米,辽宁省盘锦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环境优越,栽培历史悠久,所产大米以外观品质好、加工品质好、理化性质好、食味品质好、卫生品质好五大特点而成为响誉全国的优质产品。盘锦水稻种植的历史已达百余年。据史料记载,1907年盘锦开始水稻种植,之后种植面积不断扩大。
『伍』 国家地理标识保护标识产品还能申请商标吗请专家指点!!!!
可以的,他也是属于产品范畴,可以申请商标推广保护
『陆』 宫品海参所说的国家地理标识是什么意思
国家地理标志说的就是,嗯,哪些个地方有哪些个特殊的那个农产品?
『柒』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哪些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贵州茅台酒、宜宾五粮液酒、安溪铁观音、中宁枸杞、金华火版腿、宣威权火腿、龙井茶、文山三七、云南普洱茶、山西老陈醋、库尔勒香梨、绍兴黄酒、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固城湖螃蟹、镇江香醋、陕西苹果、烟台苹果、赣南脐橙等。
(7)辽宁国家地理标识扩展阅读:
《保护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
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捌』 辽宁省地理位置最高点的是哪个市县
辽宁省地形概貌大体是“六山一水三分田”。地势大致为自北向南,自东西两侧向中部倾斜回,山地答丘陵分列东西两厢,向中部平原下降,呈马蹄形向渤海倾斜。辽东、辽西两侧为平均海拔800米和500米的山地丘陵;中部为平均海拔200米的辽河平原,海拔1300米以上的山峰有老秃顶子山(1325米)和花脖子山(1336米,为省内最高点)
『玖』 辽宁省朝阳市燕都新城在哪 最好能用地图标识,谢谢了~~~
知道竹林路吗 就是大润发旁边的那条路
沿着路一直走 走到头就看到了 在马路的右侧
燕都新城是去年新的楼盘 房价大概2400-2800左右
地理位置有点偏
『拾』 那些酒获得了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获得了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酒有昌黎葡萄酒、沙城葡萄酒、山庄老酒、专桓仁冰酒、属北大仓酒、玉泉酒、张弓酒等。
1、昌黎葡萄酒,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特产。2005年10月1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昌黎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沙城葡萄酒,河北省张家口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沙城葡萄酒香气纯正、优雅、怡悦、和谐,陈酿型葡萄酒具有陈酿香或橡木香。
3、山庄老酒,河北省承德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999年,山庄老酒成为河北省名牌产品,“山庄”商标成为河北省著名商标。2006年,山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4月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山庄老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4、桓仁冰酒,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特产,2006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桓仁冰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5、玉泉酒,是浓酱兼香型代表酒,产地位于黑龙江省阿城市玉泉镇,被誉为中国蒸馏酒发祥地。2007年08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玉泉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