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評估有什麼項目
㈠ 岩土工程知識:哪些項目需要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滑坡,泥石流等
㈡ 哪些項目需要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回應當在答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㈢ 地質災害評估需要做的工程有哪些
岩土工程、工程質水文質、環境質、防災減災工程及其防護工程、勘查技術與內工程、構造質類相關專業容都…需要做質災害評估單位需要資質甲乙丙三級主幹課程《普通質》《構造質》《環境質》《水文質與工程質》《邊坡穩定性析》《土力》等
不要多想 這樣的提問沒有意義
很多煩惱都是我們自己找的
㈣ 做壓覆礦產資源評估的依據是什麼(即那些項目需要做,那些不需要做的依據)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
雲國土資儲〔2009〕14號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
編寫提綱的通知
各州(市)國土資源局,各地質勘查單位、有關建設單位:
為規范我省建設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工作,2004年我廳印發《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編寫提綱》(雲國土資儲〔2004〕24號),結合近幾年的實施情況,我廳對該文件進行了重新修訂,現將修訂後的《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報告編寫提綱》印發各相關單位,請遵照執行,原雲國土資儲〔2004〕24號文件即日廢止。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題詞:國土資源 工程項目 壓覆 提綱 通知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製
列印:肖麗雲 校對:李炬 共印150份
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
評估報告編寫提綱
1. 前言
1.1工程建設項目名稱;
1.2業主單位名稱;
1.3調查評估單位名稱及地質勘查資質。
1.4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4.1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的依據;
1.4.2工程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含征地面積及坐標、行政區劃);
1.4.3工程建設項目內容簡況。
1.5工程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情況
1.5.1調查評估工作的目的、任務;
1.5.2調查評估區域范圍的確定(含坐標、面積);
1.5.3調查評估工作起止時間;
1.5.4工作方法;
1.5.5資料收集、野外調查情況;
1.5.6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2. 調查評估區地質特徵
2.1調查評估區地層、岩石簡況;
2.2調查估評區地質構造簡況;
2.3調查估評區主要賦礦層位分析。
3. 調查評估區礦產資源概況
3.1調查評估區礦產資源概況
3.1.1簡述評估區內的礦種、礦產地分布情況;
3.1.2簡述評估區開展過的地質礦產勘查工作情況。
3.2調查評估區礦產資源分述
3.2.1分礦種按礦產地進行描述,應包括礦產地名稱、位置、礦體主要特徵、礦石質量、類型、開采情況,工作程度、資源儲量審批情況等內容,要反映出礦產地位置與建設項目用地位置的地理位置關系;
3.2.2擬壓覆的礦產資源,應重點說明壓覆的范圍,壓覆資源儲量的計算原則、方法,參數確定的依據及計算結果(含相關資源儲量計算圖件及表格)。
4. 工程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經濟評價
4.1評價方法及參數
4.2評價結論
5. 調查評估區礦業權設置情況
5.1評估區探礦權、采礦權名稱、證號、礦業權人名稱、登記范圍、重疊面積、有效期起止日期、探礦權開展地質勘查的情況、是否提交地質勘查報告、壓覆采礦權的是否壓覆礦體;
5.2業主單位與礦業權人協調情況。
6. 工程項目用地壓覆礦產資源理由和依據
7. 調查評估結論與存在問題
附圖
1. 雲南省ΧΧΧ建設項目用地交通位置圖;
2. 雲南省ΧΧΧ建設項目用地礦產資源分布圖(比例尺視情況定,必要時可作嵌圖表示)。
3. 評估區與礦業權設置關系圖
附件
1. 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
2. 礦產資源評估單位資質證件(加蓋單位公章);
3. 地(州)、市或縣(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或礦業權設置證明(壓覆礦產資源的應有是否同意壓覆的明確意見);
4. 工程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應有縣級以上政府是否同意壓覆的意見;
5.工程建設項目評估區與礦業權范圍重疊查詢證明材料(省國土資源廳窗口出具);
6. 工程建設項目壓覆采礦權或探礦權的,建設單位應提交與礦業權人簽訂的同意壓覆協議;
7. 評估工作委託書。
㈤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評估
成果評估屬於項目的後評價的組成內容,是指成果經過驗收以後,根據項目成果的使用效果,對項目的立項、施工、管理、驗收等全部環節進行系統評價的過程,屬於項目收尾的管理部分。截至目前,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過程還沒有延伸到項目的後評估,只是項目終結以後,將成果資料匯交到指定的專門管理部門即完成了一個項目的周期。
一、項目成果評估的種類和程序
成果評估通常是在項目完成以後的一定時間內進行,對於業主來講,項目的後評估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幫助業主通過對該項目的管理和執行找出項目各個環節的不足,從而提高項目整體管理水平和決策能力。因此,項目成果的評估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成果評估一般可分為跟蹤評估、實施效果評價和成果影響評估。
(1)跟蹤評估 項目開始實施後到項目完成驗收之前任何一個時點的評估,主要是考查和評價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調整、設計調整、目標調整等對項目預期效益的作用和影響。
(2)成果評估 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所稱的項目實施效果評價(project performance audit report),相當於地質調查的成果評估,是在項目完成以後的一段時間內對項目的評價。通常認為,生產性企業在項目完成以後2年左右,基礎設施行業在項目完成以後5年左右,社會基礎設施行業可能更長一些。這種評估的主要目的是評價成果使用的效果程度、成果使用中的經驗教訓等。
(3)成果影響評估 是在成果評估報告以後的一種評估,主要評估成果使用以後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綜合影響。
二、項目成果評估的內容
成果評估包括6個方面的內容:
(1)立項決策評價 立項決策評價主要是對項目的根本性問題進行評價。如項目調研是否具有一定的力度、項目策劃是否具有成效、項目是否應該立項並實施、項目決策程序是否科學等,其中要害的是調研力度和決策是否科學。
(2)項目實施評價 項目實施評價包括設計、施工、測試、整理和報告編寫等實施過程好壞的評估。可以總結經驗,找出不足,持續改進。
(3)運行管理評價 主要是對項目實施的前期准備、物資管理、人員管理、資金管理等進行評估。如果說項目的施工直接關繫到項目質量的話,那麼項目的運行管理直接影響費用和項目周期控制問題。
(4)應用效果評價 地質調查項目的成果最終的目的是提供給需求成果的部門或人使用,同時項目承擔單位還應評價內部收益等效益指標。
(5)項目影響評價 主要包括經濟影響、環境影響和社會影響3個方面的評價。
(6)項目持續性評價 是指項目的投入完成以後,項目的既定目標是否還能繼續,是否還能持續地發展下去,項目業主是否願意繼續實現既定的目標,項目是否具有重復性,即是否可以在未來以同樣的方式開展同類的項目等。世界銀行和亞洲發展銀行等組織常把項目的可持續性視為其援助項目成敗的關鍵之一,要求對援助項目進行單獨的持續性分析和評價。項目持續性的影響因素一般包括:本國政府的政策;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地方參與程度;財務因素;社會文化因素;技術因素;生態因素;其他因素等等。
成果評估一般可以分為以下9個步驟(圖7-1)。
圖7-1 成果評估的步驟
三、項目成果評估的方法
(1)調查統計預測法 對項目的各種資料進行收集和整理,採用科學的方法,對成果使用以後的綜合效果運用預測原理進行評估。通常分為調查統計、資料整理、統計分析、預測4個階段,預測是獲得評估結論必不可少的階段。
(2)對比法 是根據項目成果使用以後的前後對比、預測和實際發生值的對比、有無項目的對比等,判斷並分析成果使用的綜合效果。
(3)邏輯框架法 是美國國際開發署1970年開發出來的一種專門用於項目後評價的方法——logical framework approach簡稱LFA。其基本模式如表7-1所示。
表7-1 LPA的基本模式
甘華鳴在《項目管理》一書中,以某農業項目為例,說明了項目的前提條件與目標層次之間的因果關系(圖7-2)。
圖7-2 某農業項目的假定條件
(4)專家評審與使用者的評價相結合 目前,地質調查成果經過專家評審後,進行原本檔案歸檔和成果報告匯交後,一般可以公開使用和借閱。然而,每年有多少使用者,使用者對成果和原始資料給予如何評價,還需要我們成果管理部門認真分析和思考,制定有效的辦法和措施,進行及時跟蹤,以便指導今後的立項與計劃管理。例如,澳大利亞地質調查管理部門的經驗非常值得借鑒。他們在區域地質調查、礦產資源勘查和水工環地質評價工作成果完成後,對使用者在借閱資料的同時,發放評價表,要求使用者對成果及原始資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成果管理部門定期對使用者評價進行分析和整理,對質量較差的地質成果的主要責任者,將限制他們從事地質工作的機會,或者從事次要的工作,他們也將失去提升的機會;對於很少有人過問的地質成果,負責立項和規劃的部門就要認真研究和思考,及時調整今後工作的目標和方向。
(5)成果引用率統計與分析 借鑒科技期刊評比辦法,對成果引用率進行統計和分析,使用取得的成果得到更加客觀的評價,減少人為因素,減少管理成本,增加成果管理對項目立項與實施的指導作用。
(6)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標准,制定相關標准及管理程序 上述措施只是設想,要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有必要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標准,或者將現有的質量體系加以改進,把成果跟蹤管理納入到現有地調項目管理中,制定成果跟蹤的時間、方法、程序和標准,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依據,使地質調查項目成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更加主動地為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
㈥ 什麼項目 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主要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文件要求,相關技術要求依據《通知》附件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通知》規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分級進行;對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報告應經具有資格的資質災害防治專家進行審查;對評估成果實行備案制度。
評估成果根據評估級別的不同分別由縣級、市級和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並按要求抄報部、省、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㈦ 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評價
一、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的含義
經濟效果,是指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地質調查項目的經濟效果是指地質調查工作過程中所取得的地質成果同勞動消耗和勞動佔用之間的比例關系。投入少,產出多即取得的地質找礦成果好,經濟效果就高;反之經濟效果就低。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評價就是指運用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對地質調查項目取得的地質成果和所耗費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來考察、分析和衡量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的管理活動。
地質調查工作與國民經濟其他物質生產部門的工作不同,有其工作的特殊性。地質調查工作是國家的區域性、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工作,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中處於超前期的位置,而且具有投資周期長、風險高、探索性強、流動性大和地質成果(產品)的不確定性,地質成果難以用數值進行量化等特點,這就決定了對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評價方法,應與其他物質生產部門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地質調查項目投入是國家的財政資金。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需求和社會長遠發展規劃對地質工作的需要,如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礦產資源儲備、戰略性的礦產資源等來安排的財政資金,每一個地質項目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消耗,都是根據地質調查工作任務目標和地質設計方案進行事先預計的,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不同的地質調查項目的投入不能進行比較。
其次,項目投資風險大,地質調查成果具有不確定性。由於地質工作具有探索性、地質規律的客觀性和人們認識地質規律的局限性,地質調查項目的投入具有很大的風險。
第三,地質調查成果是一種提供給國家和社會使用的信息載體(產品),地質成果的佔有者和使用者是國家和社會。地質成果報告是信息的載體不能直接為物質生產部門所使用,即使能夠為物質生產部門使用還要做進一步的地質勘查工作(如普查、勘探等)。只能用定性的指標而不能用定量指標來表達地質調查成果的價值量。因此,地質成果只能提交國家和社會有關部門作為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由於地質工作規律的特殊性,地質規律的客觀性、地質成果(產品)的不確定性,它與一般其他物質生產部門項目有所不同,用經濟指標來衡量地質調查工作的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目前,在我國地質調查項目的經濟效果評價還沒有可參考的資料,因此,評價地質調查項目的經濟效果只能從滿足國家宏觀經濟需要和地方經濟發展的角度,用定性的指標來進行評價和從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實際支出的角度來衡量地質調查項目的經濟效果。
對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評價可從3個層次上進行。第一要從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求的角度來進行經濟效果評價,因地質成果用價值量指標衡量有一定難度,目前多數用定性指標考核;第二個層次要從地質調查項目的工作任務和實物工作量完成情況的角度來進行經濟效果評價,主要依據應是任務書中確定的各項工作指標;第三要從地質調查項目實施單位的角度來考核評價項目的經濟效益,主要依據應是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投入情況、項目經費結余等幾項指標來評價項目的經濟效果。
二、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的評價指標
1.滿足國家和社會需求經濟效果評價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滿足國家和社會需求評價,也可稱為「項目目標評價」。評定地質調查項目立項時的目的和目標的實現程度,包括國家、社會、地方政府和企業對地質成果的應用情況,應用的結果如何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國家和社會對地質成果的認可程度,地質成果的社會影響度等幾個方面的因素。如社會影響、經濟影響、環境影響、資源利用影響、可持續發展影響等。在中國地質調查局下達的任務書中已明確了地質調查項目的任務目標、主要實物工作量、經費控制數以及取得的預期成果。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果評價要對照原定目標完成的主要指標,檢查項目實際實現的情況和變化,分析實際發生改變的原因,以判斷目標的實現程度。判斷項目目標的指標應在項目立項時就確定了,一般包括宏觀目標,即對地區、行業或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的影響和作用。
2.根據項目設計預算執行情況評價項目的經濟效果
經濟效果既然是地質調查工作耗費與勞動所得的比例關系,那麼,衡量經濟效果的尺度就是勞動消耗的投入量同地質成果的產出量之比,它可以用「調查成本」或「儲量成本」來近似地反映地質調查的投入量與實物產出量之間的比例關系。
(1)基礎地質調查經濟效果 如: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2)礦產資源評價經濟效果: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3.從項目工作單位的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效益進行評價
主要是從工作單位地質調查項目勞動消耗方面評價項目的經濟效果
(1)反映活勞動消耗的經濟效益指標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2)反映物化勞動消耗的經濟效益指標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3)反映勞動佔用的經濟效益指標
它反映實現的貨幣工作量所佔用的固定資金、流動資金的比例關系,其中:
a.固定資產利用率,包括: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b.流動資金利用率,包括: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三、項目後評價的基本知識
對項目進行後評價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我國始於20世紀80年代後期,借鑒西方國家先進的項目後評價的方法,通過實踐,有一整套比較系統完整的項目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方法和工作程序。在這里簡要介紹一下我國在項目管理評價方面的有關基本知識,對於地質調查項目的評價有借鑒作用。
1.項目後評價的概念
(1)項目後評價的概念
項目後評價是對已完成項目(或規劃)的目的、執行過程、效益、作用和影響所進行的系統的、客觀的分析;通過對項目活動實踐的檢查總結,確定項目的目標是否達到,項目或規劃是否合理有效,項目的主要效益指標是否實現;通過分析評價找出成敗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並通過及時有效的信息反饋,為未來新項目的決策和提高完善投資決策管理水平提出建議,同時也為後評價項目實施運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從而達到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
(2)項目後評價與項目前評估的主要區別
項目後評價與項目前期准備階段的評估,在評價原則和方法上沒有太大區別,採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但是,由於評價的時點不同,目的也不完全相同,因此,也存在一些區別。前期評估的目的是確定項目是否可以立項,它是站在項目的起點,主要應用預測技術來分析評價項目未來的效益,以確定項目投資是否值得並可行。後評價則是在項目建成之後,總結項目的准備、實施、完工和運營,並通過預測對項目的未來進行新的分析評價,其目的是為了總結經驗教訓,為改進決策和管理服務。所以,後評價要同時進行項目的回顧總結和前景預測。
前期評估的重要判別標準是投資者要求獲得的收益率或基準收益率(社會折現率),而後評價的判別標准則重點是前評估的結論,主要採用對比的方法,這就是後評價與前期評估的主要區別。
2.項目後評價的項目分類
項目後評價是以項目前期所確定的目標和各方面指標與項目實際實施的結果之間的對比為基礎的。因此,項目後評價的內容範圍和項目分類大體上與前評估的范圍和分類相同。
項目後評價的范圍包括經濟、環境、社會和機構發展等4個方面。國外評價項目的分類一般是按項目的效益評價方法和創造效益的資金來源劃分,通常可分為以下幾類:
(1)生產類:如工業和農業。此類項目一般有直接的物質產品產出,通過投入產生並增加產出,其產出可提供更多的稅收和財務收入,為社會提供直接的積累。當然,農業是與工業有所不同的生產行業,不少國家把農業另作一類,即包括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和水利灌溉等。
(2)基礎設施類:如能源、交通、通訊等行業。此類項目為生產類行業提供生產所必需的服務和條件,一般沒有直接的產品產出。這類項目主要依靠社會生產的積累來投入,項目評價的要點是項目的經濟分析和社會影響的效果。這類投入主要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來確定。地質調查項目應該屬於此類評價。
(3)社會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開發類:如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公共社會服務和福利事業、環境保護、人員培訓和技能開發等。這類項目由社會的公共積累來開支,一般以生產行業無直接的服務關系,為社會稅收的花費行業。一些國家認為,人力資源開發是社會最重要、最根本的投入,這類項目的效益和影響最大最深遠,也有單獨作為一類項目進行評價的。
3.項目後評估的基本內容
(1)項目目標評價
評定項目的目的和目標的實現程度,是項目後評價所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務之一。因此,項目後評價要對照原定目標完成的主要指標,檢查項目實際實現的情況和變化,分析實際發生改變的原因,以判斷目標的實現程度。判斷項目目標的指標應在項目立項時就確定了,一般包括宏觀目標,即對地區、行業或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的影響和作用。有些項目原定的目標不明確,或不符合實際情況,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如政策性變化或市場變化等,項目後評價要給予重新分析和評價。
(2)項目實施過程評價
項目的過程評價應對照立項評估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所預計的情況和實際執行的過程進行比較和分析,找出差別,分析原因。過程評價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①項目的立項、准備和評估;
②項目內容和建設規模;
③工程進度和實施情況;
④配套設施和服務條件;
⑤受益者范圍及其反映;
⑥項目的管理和機制;
⑦財務執行情況。
(3)項目效益評價
項目的效益評價即財務評價和經濟評價,其評價的主要內容與項目前評估無大的差別,主要分析指標還是內部收益率、凈現值和貸款償還期等項目盈利能力和清償能力指標。但項目後評價時有以下幾點需要加以說明。
①項目前評估採用的是預測值,項目後評價則對已發生的財務現金流量和經濟流量採用實際值。並按統計學原理加以處理;對後評價時點以後的流量作出新的預測。
②當財務現金流量來自財務報表時,對應收而未收到的債權和非貨幣資金都不可計入現金流入,只有實際收到時才作為現金流入;同理,應付而實際未付的債務資金不能計為現金流出,只有實際支付時才作為現金流出。必要時,要對實際財務數據作出調整。
③實際發生的財務會計數據都含有物價通貨膨脹的因素,而通常採用的盈餘能力指標是不含通貨膨脹水分的。因此,對項目後評價採用的財務數據要剔除物價上漲的因素,以實現前後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4)項目影響評價
項目的影響評價內容包括經濟影響、環境影響和社會影響,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a.經濟影響評價 主要分析評價項目對所在地區、所屬行業和國家所產生的經濟方面的影響。經濟影響評價要注意項目效益評價中的經濟分析區別開來,以免重復計算。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分配、就業、國內資源成本、技術進步等。由於經濟影響評價的部分因素難以量化,一般只能作定性分析,一些國家和組織把這部分內容並入社會影響評價范疇。
b.環境影響評價 由於各國環保法的規定細則不盡相同,評價的內容也有區別。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一般包括項目的污染控制、地區環境質量、自然資源利用和保護、區域生態平衡和環境管理等幾個方面。
c.社會影響評價 項目的社會影響評價是對項目在社會的經濟、發展方面的有形和無形的效益和結果的一種分析,重點評價項目對所在地區和社區的影響。社會影響評價一般包括貧困、平等、參與、婦女和持續性等內容。
(5)項目持續性評價
項目持續性評價是指在項目的建設資金投入完成以後,項目的既定目標是否還能繼續,項目是否可以持續地發展下去,接受投資的項目業主是否願意並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繼續去實現既定的目標,項目是否具有可重復性,即是否可在未來以同樣的方式建設同類項目。
項目持續性的影響因素一般包括:本國政府的政策;管理、組織和地方參與;財務因素;技術因素;社會文化因素;環境和生態因素;外部因素等。
4.項目後評價的經濟效益評價方法
項目後評價效益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經濟效益評價、社會和環境效益評價,項目可持續分析和綜合分析評價等。項目後評價的經濟效益評價主要是指項目的財務評價和經濟評價(或國民經濟評價),其主要原理與項目前評估一樣,只是評價的目的和數據取值不同。項目前評估以預測數據為基礎,後評價以實際發生數為依據。
(1)項目後評價的財務分析
項目後評價的財務分析包括盈利能力分析、清償能力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指標為財務內部收益率和財務凈現值。清償能力分析在後評價階段主要用於鑒別項目是否具有財務上的持續能力。評價者可從項目的損益與利潤分配和資產負債表中考查負債資產比、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重要的工作是按項目的實際償還能力來計算借款的償還期。敏感性分析是指在後評價時點以後的敏感性分析,主要用來評價項目的持續性,後評價時項目的投資、開工時間和建設期已經確定,因此,敏感性分析主要是對成本和銷售收入兩個因素分析。
(2)項目後評價的經濟分析
後評價中的國民經濟評價是從國家或地區的整體角度考查項目的費用和效益,採用國際市場價格、價格轉換系數、實際匯率和貼現率等參數對後評價時點以前各年度項目實際發生的效益和費用加以核實,並對後評價時點以後的效益和費用進行重新預測,計算出主要評價指標,即經濟內部收益率。它的作用在於:與前評估的結論相比較,分析項目的決策質量;以實際的數據和更現實的預測數據對項目的效益作出評價,以指明項目的持續性和重復性的可能性。
(3)經濟效益評價的對比指標
1)項目經濟效益對比分析指標
項目後評價效益分析一般應對比項目前後和無項目的主要指標,用以分析原因。主要指標如表5-1。表中「前評估預測值」為項目前期評估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數據;「後評價計算值」是以實際發生值為基礎,剔除物價因素的影響而得到的數據;「無項目假定預測值」可取項目前期的有無對比數據,或「參照區」的數據。為了使不同時點的數據具有可比性,*號所標的後評價時點的總投資值、成本和銷售收入通常可以前評估時點為基準年,剔除物價影響,用以說明真實變化的幅度。
採用該方法可以分析項目後評價效益與前評估效益指標的偏離程度並找出原因。一般表述主要影響因素的變化及其影響程度的指標有:
——項目實施周期變化率;
——投資總額變化率;
——產品(或服務)產量和價格變化率;
——主要原材料或動力價格變化率;
——項目財務內部收益率的變化;
——項目經濟內部收益率和凈現值率的變化。
除了作以上對比外,應將項目的財務收益率與行業基準收益率或銀行同期貸款的平均利率相比較,分析其財務效益;還應將項目的經濟收益率與社會折現率或銀行同期的貼現率相比較,分析其經濟效益。
表5-1 效益指標對比示意表
2)企業經濟效益指標
由於有些項目後評價時點處於項目投產以後,項目的固定資產已經轉交,此時評價項目的效益測算就比較復雜。在可能的情況下,後評價不僅要分析項目的效益指標,而且應分析企業的效益狀況。因此,項目相關的企業效益評價往往成為項目後評價的一項重要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考核企業經濟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幾項指標:銷售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資本收益率、資本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或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社會貢獻率、社會積累率等。
5.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評價方法
(1)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後評價的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照項目前評估時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重新審查項目環境影響的實際結果,審核項目環境管理的決策、規定、規范、參數的可靠性和實際效果。實施環境影響後評價應遵循國家環保法的規定,根據國家和地方環境質量標准和污染物排放標准以及相關產業部門的環保規定。在審核已實施的環評報告和評價環境影響現狀的同時,要對未來進行預測。
環境影響後評價一般包括五部分內容:項目的污染控制、區域的環境質量、自然資源的利用、區域的生態平衡和環境管理能力。
1)污染控制
多數生產性工業項目的一項重要的工作是控制污染。檢查和評價項目污染的主要內容有:項目的廢氣、廢水和廢渣及噪音是否在總量和濃度上都達到了國家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標准;項目選用的設備和裝置在經濟和環保效益方面是否合理;項目環保的管理和檢測是否有效。
2)對地區環境質量的影響
環境質量評價要分析對當地環境影響較大的若干種污染物,這些物質與環境背景值相關,並於項目的三廢排放有關。
3)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
其中包括水、海洋、土地、森林、草原、礦產、漁業、野生動植物等自然界中對人類有用的一切物質和能量的合理開發、綜合利用、保護和再生增值。資源利用分析的重點是節約能源、節約水資源、土地利用和資源的綜合利用等。
4)對生態平衡的影響
項目對生態平衡的影響主要是指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其內容包括:人類;植物和動物種群,特別是珍稀瀕危的野生動植物;重要水源涵養區;具有重大科教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冰山、火山、溫泉等自然遺跡和景觀及人文遺跡;氣候;可能引起或加劇的自然災害和危害,如土壤退化、植被破壞、洪水和地震等。
5)環境管理
對項目環境管理的評價是環境影響後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包括環境監測管理、「三同時」和其他環保法令和條例的執行;環保資金、設備及儀器儀表的管理;環保制度和機構、政策和規定的評價;環保的技術管理和人員培訓等。
(2)項目的社會影響評價
從社會發展的觀點來看,項目的社會影響評價是要分析項目對國家(或地方)社會發展目標的貢獻和影響,包括項目本身和項目對周圍地區社會的影響。社會影響評價一般定義為對項目在經濟、社會和環境方面產生的有形和無形的效益和結果所進行的一種方法。評價的內容有持續性、機構發展、參與、婦女、平等和貧困等六要素。然而,根據項目後評價社會影響分析的需要和各國的現狀,應區別不同情況分類進行重點的要素評價。
1)評價的要素及方法
①就業影響 這里主要指項目就業的直接影響。項目的就業評價,可用某個同類於被評項目而又採用了影子價格的已評項目進行對比,其就業率指標可用下列公式計算: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註:新增就業人數包括項目及其相關的新增就業人數;項目總投資包括直接和間接的投資。
②地區收入分配影響 這里主要是指不同地區的收入分配的影響,即項目對公平分配和扶貧政策的影響。
③居民的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 居民的生活水平包括收入的變化;人口和計劃生育;住房條件和服務設施;教育和衛生;營養和體育活動;文化、歷史和娛樂等。
④收益者范圍及其反映 相關的問題包括;對照原定的收益者,分析誰是真正的收益者;
投入和服務是否達到了原定的對象;實際項目收益者的人數占原定目標的比例;受益組人群的收益程度如何;受益者范圍是否合理等。
⑤地方社區的發展 項目對當地城鎮和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未來發展的影響;社區的社會安定;社區的福利;社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機制等。
⑥婦女、民族和宗教信仰 包括婦女的社會地位;少數民族和民族團結;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等。
社會影響評價的方法是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性為主。在諸要素評價分析的基礎上,社會影響評價要作綜合評價。
6.項目可持續性評價
在項目投資完成時,進行持續性評價,主要應採用預測的方法,即以項目實施過程中所取得的經驗、知識和能力為基礎,預測項目的未來。在此基本方法中,實用的分析手段是設計一個「邏輯框架」,用以建立並說明未來的長遠目標、效益、產出、措施和投入及其相關的條件和風險。這種分析的前提是項目外部的投資已經結束。
四、地質調查項目國民經濟評價方法
地質調查項目屬於國家經常性財政支出和公益性投資,因此,對地質調查項目進行國民經濟評價是地質調查項目經濟活動的重要內容。所謂國民經濟評價,就是從國家和社會需求的角度,按照資源合理配置的原則,採用影子價格、社會折現率等經濟評價參數,計算和分析投資與效益情況,以評價投資項目在經濟上的合理性。
1.評價對象
由於經濟效果評價是一項復雜的分析評價工作,我國規定只對如下幾個項目進行國民經濟評價:
(1)涉及國民經濟若幹部門的重大工業、技改投資項目;
(2)嚴重影響國計民生的投資項目;
(3)有關稀缺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4)產品或原材料進出口或替代進出口的投資項目;
(5)技術引進、中外合資、合營項目。
2.基本目標
國民經濟評價主要從宏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兩個方面就項目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程度進行評價,其基本目標是:
(1)項目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正常年份所獲得的國民收入凈值和社會凈效益以及與整個投資額的比率,這些指標用來衡量項目對國家和社會的實際貢獻;
(2)項目整個壽命周期內獲得的總國民收入凈值和社會凈收入及其與現總投資的比率,這些指標用來衡量項目對國家和社會的總貢獻;
(3)投資回收期的計算,衡量項目的投資回收能力;
(4)客觀因素變化對項目盈利的影響;
(5)勞動就業目標、收入分配目標、環境保護目標、創匯節匯等社會效果目標。
3.評價程序
一般情況下按圖5-7所示的6個步驟進行計算、分析和評價。
圖5-7 國民經濟評價程序圖
4.評價參數
(1)社會折現率(Social Discount Rate)投資項目經濟評價中重要的通用參數,是資金的影子價格,代表了項目佔用資金獲得的最低投資收益率。社會折現率的高低取決於項目投資資金量和社會資源的多少。一般地,投資資金量越小,社會折現率越高,投資資金量越大,社會折現率就越低(圖5-8),我國規定現階段社會折現率的取值為12%。
圖5-8 社會折現率與總投資關系圖
社會折現率的計算,是根據現行價格下的投資收益率的統計值來測定的,其計算公式為:
地質調查項目管理
式中:B——年收益額;D——年提取的折舊額和無形資產推銷額;I——總投資額;i——平均投資收益率(所求的社會折現率);m——所有項目的平均建設期;n——項目平均生產經營期。
(2)影子價格 當社會處於某種最優市場狀態下,能夠反映社會勞動消耗、資源稀缺程度和產品需求程度的價格。一般而言,影子價格就是項目投入品的機會成本,即資源用於該項目而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所放棄的邊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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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評估分為三級 甲乙丙
前 言
一、任務由來
二、評估工作依據
三、主要任務和要求
第一章 評估工作概述
第一節 規劃工程概況與征地范圍
第二節 以往工作程度
第三節 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第四節 評估范圍與級別的確定
第二章 地質環境條件
第一節 氣象、水文
第二節 地形地貌
第三節 地層岩性
第四節 地質構造與區域地殼穩定性
第五節 工程地質條件
第六節 水文地質條件
第七節 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
第三章 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第一節 地質災害類型及特徵
第二節 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第四章 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第一節 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
第二節 工程建設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測
第五章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及防治措施
第一節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原則與量化指標的確定
第二節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
第三節 建設場地適宜性評估
第四節 防治措施
第六章 結論和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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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什麼樣的工程項目需要做地質災害評估
根據《地質災害條例》國務院394號令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的建設項目需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