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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質單位怎麼改革

發布時間: 2021-01-21 00:20:33

㈠ 事業單位改制,會對在編人員怎樣安置(我們是地質隊)

根據《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第九條地質隊屬於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改制之後地質隊將會獨立,仍然保留事業單位的編制,員工也擁有事業編制。但是事業單位將會實行部分企業制度,如實行工資獎金激勵制度,成立董事會、理事會等。

以江西省為例:省煤田地質局機關、地勘院劃分為一類公益事業單位;195地質隊、223地質隊、224地質隊、226地質隊、227地質隊、普查綜合大隊、測繪大隊7個地勘單位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類別待定。全國地質隊改制與江西省基本一致。

(1)湖北地質單位怎麼改革擴展閱讀: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

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六、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

14.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15.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

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

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9.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20.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21.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七、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

22.大力發展公益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不斷拓展公益服務領域,增加公益服務品種,擴大公益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通過改革,形成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

23.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公益服務,促進公益服務公平公正。加快發展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公益事業,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公益服務水平差距,切實滿足廣大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務需求。

優化公益服務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布局,科學設置事業單位,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推進資源共享。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24.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完善相關政策,放寬准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

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職業資格與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並切實加強監管,引導其健康發展。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贈公益事業。大力倡導和發展志願服務。

25.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推動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26.加大財政對公益事業發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長效機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財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和財力,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辦法,合理制定標准,實行動態調整,健全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對公益一類,根據正常業務需要,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根據財務收支狀況,財政給予經費補助,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准體系,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強化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與執行,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收費項目和標准審批。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㈡ 事業單位地質大隊改革,是怎麼改的,原來是編制,改後是不是沒有編制

好像是,都是合同工了

㈢ 湖北省地質局怎麼樣

簡介:湖北省地質局(原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始建於1952年,原隸屬於地質礦產部、國土專資源部,屬1999年劃歸湖北省政府管理,現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是全省唯一的綜合性地質勘查專業隊伍,主要承擔全省基礎地質、礦產地質、環境地質、工程地質、農業地質、城市地質、旅遊地質以及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預報和防治等工作;管理所屬地勘隊伍,負責所屬單位的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全局現有職工16047人(含離退休職工)。局機關內設12個部門,核定事業編制84人,參照公務員管理。局屬事業單位25個。 近年來,湖北省地質局堅持更加緊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緊密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民生需要,構建以地質找礦為主體、以環境地質和地質經濟為支撐的「一體兩翼」發展戰略,狠抓「荊楚富礦、民生地質、新型礦業」三項重點工作,推動全局突破、轉型、改革、發展,努力開創地質工作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新局面。

㈣ 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與發展

一、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發展沿革與現狀

(一)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地勘隊伍的建立和發展

1.我國地質勘查隊伍的建立(1950年~1957年)

1949年,新中國誕生,開始了經濟恢復和建設,迫切需要礦產資源的支撐。1950年8月25日,我國政府決定成立中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成為全國地質勘查統一領導機構。隨著地質工作不斷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局部性的充實人力和改進管理已遠遠不夠。於是,1952年8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1954年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負責管理全國地質勘查工作)。1953年,全國地質工作計劃會議討論制定1953年地質勘查計劃,這是我國地質工作首次納入了國家計劃的軌道。這時,還明確了地質部和有關工業部門在統一規劃全國地質工作的前提下,分工協作的比較集中的管理體制。該體制的確立,便於統一安排使用全國普查勘探力量。在國家集中財力進行經濟恢復和大規模經濟建設背景下,也推動了地質工作的發展。到1957年,全國地勘職工由新中國成立初期的800人猛增到28.62萬人,其中技術人員由300人增加到4.14萬人,建成349支野外地質隊。

2.地質勘查隊伍的調整和改組(1958年~1978年)

「大躍進」時期(即1958年~1960年),隨著中央對國民經濟管理許可權的下放,地質部門也變動了地質隊伍的建制,把專業地質隊伍分散為以專區為單位的普查勘探隊,並抽調力量建立了地、縣地質機構,省(市、自治區)地質局也下放給地方政府領導。這一變動既實現了地質勘查管理體制由高度集中向中央和地方分權的轉變,又壯大了地勘隊伍。到1960年,全國地勘隊伍規模達到34.32萬人。但是,地勘隊伍的盲目發展,也造成了隊伍結構比例失調,勘探力量增加過快,區調、普查力量沒有同步發展,而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時由於將一支全國統一集中領導的地質大軍分割為上千個省、專區、縣領導的地方隊伍,使地質隊伍失去了機動性,削弱了國家重點地質項目的普查勘探力量。3年調整時期(1963年~1965年),隨著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的提出,我國地勘管理體制也重新進行了調整。各省(市、自治區)地質局相繼把下放的地質隊收歸地質局直接領導,合並撤銷了一些地質管理機構和隊伍,精簡下放了大批職工。這時,地質部系統職工由1960年末的34萬人減少到1962年末的14萬人,全國地質隊伍由61.88萬人減少到29.26萬人。但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有所上升,由1960年的14.5%上升到1962年的29.5%。在行業管理分工方面,1965年4月國務院發出了《關於煤田地質、石油地質的分工和全國儲量委員會的通知》,明確了地質部門與煤炭、石油部門的分工。煤田地質工作(包括地方小煤礦的普查勘探工作)交由煤炭工業部負責……地質部的石油地質和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力量,逐步壓縮到6000人左右,協同石油工業部工作,並以部分技術骨乾重點搞石油地質科學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6年),我國地質工作與整個國民經濟一樣,也遭到極大的破壞。最初幾年,地質勘查處於無政府和半無政府狀態,地質管理機構癱瘓,指揮中斷。1970年6月22日,地質部被撤銷,並入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改為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人員縮編為90人。1970年8月至12月,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將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下放,實行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主的雙重領導。直到1975年9月30日,國務院發出的《關於調整國務院直屬機構的通知》決定增設國家地質總局,同時撤銷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地質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也相繼恢復。1972年3月~4月,還對綜合部門與專業部門進行了分工。地質部門轉向以區域地質調查和礦產普查為主;對一般礦產大體上做到初步勘探程度,確定礦床的工業價值,求出C1+C2級儲量,就可以交給有關工業部門進行詳細勘探;石油地質勘查只搞普查,不求儲量;有些礦種如水晶、金剛石等,也可以詳細勘探或者探采結合;在普查中發現的中小礦,可以連續進行勘探。採掘工業部門的地質隊伍,轉向以詳細勘探和生產礦區的開發勘探為主,根據統一計劃也可以搞一些普查。這一時期,我國地勘隊伍經歷了第三次盲目發展。全國地質勘探職工由1966年的42.01萬增加到1976年的82.55萬人,增長近一倍。而工程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卻由1966年的19.1%下降為1976年的12.5%。

3.地質勘查隊伍改革的探索(1978~1992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八字方針,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逐步實現四個現代化。隨著國家經濟工作的重點轉移,國家地質總局1979年1月5日召開了地質局長會議,提出「以地質—找礦為中心」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地質工作三年調整綱要》,提出「要把國家經濟建設需要同地質客觀條件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部署地質勘查,加強宏觀決策管理」。同時,要求著手進行地勘管理體制改革。1979年9月13日,國家決定將國家地質總局改為地質部。1980年2月,為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委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工作的管理體制改為以地質部為主的雙重領導。從1980年開始,針對地勘傳統體制的弊端,地礦系統對地勘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探索。按專業化分工的原則,改組了地質隊,把地質和勘探分開,分別成立地質調查研究所(隊)和探礦工程公司(隊)通過經濟合同組織生產協作,以利於地質隊領導把主要精力轉到地質找礦上來。這次改革跳出了過去那種只在「條條」、「塊塊」上劃分行政管理許可權的圈子,是以專業化分工改組隊伍為起步,擴大地質隊的自主權,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管理,並在改組隊伍的同時改革管理制度。1982年5月4日,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決議,將地質部改名為地質礦產部,除負責礦產資源和水資源等普查勘探、地質科學研究等管理外,增加了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勘查全行業的活動進行協調的職能。198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局統一改稱地質礦產局,職能也作了相應調整。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84年5月,地礦部根據全國的改革要求,相應提出增強地勘單位活力是改革的中心環節,相繼出台了《關於幹部管理許可權下放的暫行規定》和《關於簡政放權,搞活地質隊的暫行規定》,賦予了地質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及計劃、財務、勞資、人事、機構設置等自主權。隨後地礦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1985年提出了「開拓地質市場為突破口」;1986年提出了「預算內地質勘查要全面實行項目管理」,還進行了以承包制為主要內容的地勘單位經營機制改革;1987年印發了《地質礦產部地質工作體制改革總體構想綱要》,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活力、適應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的地質工作體制」,「開拓和發展地質市場、推行項目管理、發展多種經營」的改革三大主體工程以及圍繞增強地勘單位活力這個中心環節的計劃、財務、物資、勞動人事、技術管理、領導體制等方面配套改革。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地勘隊伍的改革探索(1992~1998年)

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若干決定」,充分肯定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原地質礦產部也在多年改革探索的基礎上,提出了地質隊伍要劃分為公益性和商業性兩部分的改革思路,並相繼提出了隊伍分體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國務院領導的肯定。1994年8月,朱鎔基同志對地勘隊伍劃分為「野戰軍」和「地方部隊」的批示,初步明確了地質工作改革方向。在地礦行政職能上,繼1988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礦產部「三定」方案所明確的四項基本職能(即對地質勘查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對地質、礦產資源進行綜合管理;對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的基礎上,1993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地質礦產部聯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函,對省級機構改革中地質礦產工作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議:實行政企(事)分開,地質礦產行政管理職能進入省(區、市)政府序列;地質礦產部直屬隊伍的主要部分組成公司,向企業轉化。1993~1994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地礦部的四項管理職能。鄒家華副總理將地質礦產部的職能概括為找礦、管礦、護礦、地質環境管理以及國家授權的國有資產(主要是礦產資源資產)管理5個方面。1994年3月,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礦產部「三定方案」中指出地質礦產部的主要任務是:提供礦產資源和地質資料,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保護地質環境,實施地質勘查工作的行業管理。從1994年5月到年底,黨中央、國務院先後聯名發出批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對地礦行政機構部分,無一例外的明確:由地質礦產部垂直管理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工作部門。除了3個直轄市和廣東、安徽兩省外,都改稱地質礦產廳。

(三)地勘新體制的建立與完善(1998年~)

1.地質勘查新體制的建立

1998年3月,第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組建了國土資源部。主要履行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職能。這次改革實現了政府職能轉變。一是實現了國土資源由分部門向統一、集中管理的體制轉變,有利於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二是實現了政企、政事分開的職能轉變。這次改革明確了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任務,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三是進一步明確了職能分工,理順了各種關系,強化了對國土資源特別是耕地的保護,實現了土地行政的相對統一管理,實現了地質礦產行政的集中統一管理。新「三定方案」對礦產資源管理職能進行了重新劃分:將原地質礦產部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全國礦產資源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冶金工業部、煤炭部、化工部、核工業總公司、有色總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行使的礦產資源行政管理職能劃入國土資源部;將地下水資源行政管理職能交給水利部;將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任務交給直屬事業單位承擔。但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沒有明確對地質工作的管理職能,行業管理的職能也沒有突出,以致目前全國地質工作統一管理的格局沒有形成。

國土資源部組建後不久,即按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要求開始推進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分別下發了一系列有關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文件,根據中央關於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精神以及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組建了中國地質調查局,重組了中國地質科學院,改組了中國地質調查局地區地調中心和專業地調中心。在此基礎上,組織實施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同時,於1999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地勘隊伍屬地化管理的交接工作,2000 年年底,國土資源部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企業完全脫鉤,隊伍約64 萬人,其中在職約36.4萬人;留中央有關部門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勘隊伍和武警黃金部隊共約9.5萬人(其中在職職工約5.48 萬人),除武警黃金部隊之外,分別改組為企業或並入企業集團。此外,為了健全完善中國地質調查局,2001年11月,將原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地質科學院、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全國地質資料館、全國地質圖書館等單位進行了整合,健全完善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合計在職職工約6000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地質調查院,編制合計9000人。原工業部門未屬地化的地勘隊伍在組建企業集團時,也組建了地質調查院,合計約2000人。

至此,國土資源部完全實現了地勘隊伍的政企分離,實現了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的機制轉換,初步完成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地質工作新體制的構建。

2.地質勘查新體制的逐步完善

進一步完善地質勘查新體制。我國地質勘查新體制建立以來,新舊體制轉型時期,各種矛盾十分突出。我國政府順利完成地質勘查階段屬地化管理並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的任務,解決地勘隊伍改革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加快推進地質「野戰軍」的省級與行業隊伍建設的同時,繼續支持地勘隊伍的改革和發展。2003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76號),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地方和行業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土資發〔2003〕358號),明確了地方和行業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性質、任務以及建設的目標、原則、具體要求和保障措施。2004年7月30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中國地質調查局新的「三定」方案(中編發〔2004〕2號),將中國地質調查局升格為副部級事業單位,統一管理國家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對地方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承擔的國家地質調查工作實行項目聯系、業務指導,對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管理。

健全與完善地勘運行機制。2006年初,《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2006〕4號,以下簡稱決定)出台,進一步明確健全中央與地方各負其責、相互協調的地質管理體制,建立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有機結合的地質勘查新機制。表現在:①在健全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方面,明確中央和省級政府的分工負責的工作體系。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評價,全國性、跨區域、海域基礎地質和環境地質的綜合調查與重大地質問題專項調查。地方政府則主要負責為本地區經濟發展服務的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勘探調查。②在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方面,提出要充分發揮中央、地方和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質勘查機制;要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對社會資金的引導;建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用於支持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的前期勘查,降低勘查風險。③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機制方面,提出對於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政府原則上不再出資,政府主要運用政策調控,改善市場環境,發揮引導和促進作用。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

在我國地質事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中,形成了一支具有優良傳統和作風、技術力量雄厚的地質勘查隊伍,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現行的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政企(事)不分,責權不明;隊伍臃腫,力量分散;工作重復,效率不高。這些問題的存在,既削弱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管理,又影響了地勘單位自身活力的發揮,也使得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證。因此,必須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一)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

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礦產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於礦產資源嚴格管理和有效保護,政企(事)分開,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管理體制。

溫家寶總理的批示指出:要「深化地質工作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富有活力的地質工作新體制」。曾培炎副總理在2006年全國地質工作會議上講話中指出:「要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繼續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方向不動搖,步伐要加快,措施要到位。」

中央關於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基本方針是,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和發展,又要切實解決好地勘單位的後顧之憂。屬地化的國有地勘單位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同時地質勘查單位企業化需要有一個過程,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的步伐。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辦發 〔2006〕4號)對國有地勘單位改革進一步明確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聯合會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推進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鼓勵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企業。」

(二)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主要任務

按照「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部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

(1)部分國有地勘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改革方案中明確,一是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的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單位統一劃歸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歸口管理,並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地質勘查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人事、勞動工資關系一並劃轉。地質勘查單位主要從事資源勘查、開發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時積極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創收,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同時明確,地質勘查單位實行企業化過程中,要將從事資料信息、圖書檔案、博物展覽、環境與災害監測等公益性工作的單位劃出來,繼續作為國土資源管理的事業單位,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還明確在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保留一支技術素質較高、精乾的地質勘查隊伍,以滿足國家及區域經濟發展對地質勘查工作的需要。二是各工業部門所屬地質勘查隊伍要根據不同情況積極推進改革。冶金、有色、輕工、化工、建材等部門所屬的地質勘查單位,可以從各自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改組為企業或進入企業集團。其餘與原地質礦產部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同步進行屬地化、企業化改革。

(2)組建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組建中國地質調查局,作為國土資源部所屬的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的事業單位。

(3)分流人員,減人增效。針對地質勘查隊伍人員過多、效益不高的狀況,要加大人員分流力度。通過改革,地質勘查隊伍要面向市場,面向區域經濟,發揮自身優勢,因地制宜,積極構築新的經濟增長點,開辟非地質勘查業生產門路,安置富餘人員和下崗職工,提高經濟效益,改善職工生活。

三、政策措施

考慮到國有地質勘查單位可用於經營的凈資產少,設備陳舊老化,離退休人員多、社會負擔重等因素,地勘單位改革需要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的問題。國家明確,中央和地方都要對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主要的政策措施有:

1.《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的政策措施

(1)原地質礦產部和各工業部門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均以1998年預算為基數(不含一次性補貼)保持不變。劃轉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質勘查隊伍的地質勘查費,由財政部統一劃轉給各省級地方財政,在省級財政預算支出科目中單列,繼續用於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地質勘查工作和經常性費用支出等。各地應在首先確保離退休人員經費的前提下,將餘下的經費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和地質勘查單位(地質勘查企業)經費兩塊管理,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2)地質勘查單位在屬地化、企業化改革的過程中,可以繼續將國家劃定的地質勘查費基數中10%左右的勘查費轉增國家資本金;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時,允許其將部分或全部價款轉增國家資本金。

(3)對地質勘查單位用於組織隊伍轉產,安排職工再就業等工作的銀行貸款,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扶持。

(4)地質勘查單位在由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過程中,繼續享受事業單位的各項稅收政策。

(5)地質勘查隊伍實行屬地化管理後,各地應將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地質勘查單位下崗職工與當地下崗職工同等對待,領取地方印製發放的下崗證,享受國家和當地有關再就業的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要千方百計確保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尚未進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體系的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和有關待遇不變,費用從劃轉省級財政的地質勘查費中列支,待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統籌辦法出台後,再按統一辦法執行。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的政策措施

(1)維護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合法權益。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符合規定並經批准,其價款的部分或全部轉增為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家資本金。

(2)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有關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

(3)「十五」後兩年繼續保留已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中央直屬地質勘查單位基本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要給予積極支持,努力解決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問題。

(4)認真落實住房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相關政策。已實行屬地化管理地質勘查單位的住房改革支出,按照當地的統一政策執行。地質勘查單位改制為企業的,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納入地方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用。未改制為企業的,仍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制度的統一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落實增加工資政策時,要保證地質勘查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同時,地質勘查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5)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未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工業部門地質勘查單位工作指導。支持其進行企業化改革,加大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力度,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6)切實加大地質勘查行業宏觀指導力度。國土資源部要繼續加強對地質勘查行業的綜合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政策、法規,健全完善商業性地質工作的市場環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積極為推進地質勘查單位的改革與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條件,指導地質勘查單位進行結構調整,幫助地質勘查單位加快改革和發展。

㈤ 地質勘查單位事業改制的一些問題

這就是所謂的「事改企」,企業區別於事業單位最大的地方就是以經濟效益為中心,沒回有效益,怎麼拿工答資?所以,根據效益拿工資是肯定的。「在編」的概念是事業單位的概念,歸人事廳編辦管,在企業沒有編制一說,改制後就沒有「編制」一說了。企業有用人用工權。

但是,改制方案中的「職工安置方案」,必須要經過職代會審議通過,要有職代會決議,否則無效。「職工安置方案」中,要明確改制後要安置的原單位職工比例,例如50%、80%等,這個比例要與企業協商,但肯定不允許一個都不留全部解聘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㈥ 湖北省地質勘查行業改革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勘查行業調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5號)要求,我廳組織對我省地勘單位的基本情況、改革發展情況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現將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省地質勘查行業隊伍基本情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有地勘單位48個,年末在職職工人數 12288 人(其中,從事地質勘查有6725人;從事工程勘察與施工的有4195人;從事礦產開發的有603人,其他產業從業人員有3061人),較2005年職工人數9472人增加2816人。全省專業技術人員有4147人(具有高級職稱的936人;具有中級職稱的1583人),較2005年專業技術人數3879人(具有高級職稱的843人;具有中級職稱的1752人),增加268人。在職職工勞動報酬為18073.47元,較2005年的14882.29萬元增加3191.18萬元,增幅21.44%。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省離退休人員為14662人,比較2005年離退休人員14535人增加127人;離退休費用21695.91萬元,比較2005年離退休費用20658.11萬元增加1037.79萬元,增幅5.0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備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共有42個,比2005年增加3個,資質類別包括區域地質調查、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固體礦產勘查、液體礦產勘查、氣體礦產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遙感地質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礦鑒定與岩礦測試、選冶加工試驗等11類。全省地質勘查單位擁有各類單項資質總數為155個,其中甲級資質62個,乙級資質54個,丙級資質39個,其中具有最高資質為甲級的單位有28個,最高資質為乙級的單位有1個,最高資質為丙級的單位有13個。

二、我省國有地質勘查單位經濟發展狀況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國有地勘單位已屬地化的有3個(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湖北省核工業隊、中南冶金地質研究所);中央直屬地勘單位有5個(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中化地質礦山總局湖北省地質勘查院、湖北煤炭地質勘查院、中國建材地質勘查中心湖北總隊、宜昌地質礦產研究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備地質勘查資質的國有地勘單位共有25個,資質類別包括區域地質調查、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固體礦產勘查、液體礦產勘查、氣體礦產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遙感地質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礦鑒定與岩礦測試、選冶加工試驗等11類。全省國有地勘單位擁有各類單項資質總數為117個,其中甲級資質50個,乙級資質48個,丙級資質19個,其中具有最高資質為甲級的單位有24個,最高資質為乙級的單位有1個。

(二)經濟發展狀況

近幾年來,我省國有地勘單位經濟發展狀況趨好,效益呈較快增長勢頭。現將省內主要國有地勘單位經濟狀況簡述如下:

1.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是我省地質勘查工作主力軍之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該局資產總額達16.12億元,比2005年的15億元增加了1.12億元,總資產增長率達7.5%。其中,生產性資產9.75億元,與上年度相比,增加7622萬元,增長8.5%,生產性資產中的地質勘查專用儀器設備原值1.47億元,比上年度增加1816萬元,增長14.1%。全局凈資產總額達6.9億元,比上年增加4441萬元,增長6.9%。全局負債總額9.22億元,資產負債率與2005年相當。

2006年,該局全年實現總收入達14.67億元,比上年度的11.19億元增加3.47億元,增長31.1%。總收入中,地質勘探業收入從2005年的2.71億元增加到3.43億元,其中,地質勘探費由上年的1.95億元提高到2.53億元,增長了29.8%(主要為政策性增資);地質專項撥款從2005年的4454萬元增加到5163萬元;礦業權轉讓收入430萬元;礦產開發收入從2005年的796萬元增加到951萬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從2005年的6.41億元增加到8.71億元;其他產業收入2.22億元,比上年增加4960萬元。

2006年度全局支出總額為14.32億元,比上年度的10.85億元增加3.34億元,增長31.99%。其中,地質找礦支出6549萬元,礦產開發支出806萬元,分別比2005年增加610萬元和76萬元。

2.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該局資產總額達5.39億元,比2005年的4.7億元增加了0.69億元,總資產增長率達14.7%。其中,生產性資產7309.6萬元,與上年度相比,增加了688.39萬元,增長10.4%,生產性資產中的地質勘查專用儀器設備原值6120.69萬元,比上年度增加 481.21萬元,增長8.53%。全局凈資產總額達4327.78萬元,比上年增加220萬元,增長5.36%。全局負債總額3.23億元,資產負債率與2005年相比增長14.07%。

2006年該局總收入2.77億元,與2005年同比增長14.04%。其中:地勘業收入2.12億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2717.77萬元,其他產業收入5287.73萬元。地勘收入中,地質勘探費1.01億元,地質專項撥款3020萬元,礦產資源補償費1780萬元,礦產勘查勞務收入8107.61萬元。2006年,該局總支出26776.42萬元,同比增長14.03%。其中,地質找礦支出11605.86萬元,同比增長52.47%。

3.中國地質調查局宜昌地質礦產研究所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該所資產總額達8444萬元,比2005年的6770萬元增加了1674萬元,總資產增長率達24.7%。其中,生產性資產5332萬元,與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036萬元,增長24.1%,生產性資產中的地質勘查專用儀器設備原值3055萬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036萬元,增長51.3%。2006年全所負債總額342萬元,比上年增加了 77萬元。

2006年該所實現總收入(產值)6282萬元,較2005年增長21.8%;2006年總支出4460萬元,較2005年增長11%。

(三)從事公益性地質工作的基本情況

我省公益性地質工作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和省兩級財政預算支出。2006年本省地勘單位爭取投入公益性地質項目資金共計達1.39億元,其中爭取中央財政地質項目資金1.29億元,獲得省級財政地質勘查專項資金110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包括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經費4411萬元;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勘查項目經費5135萬元;地方財政撥款984萬元。

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勘查開發局和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是我省勘查工作的兩支主力軍,2006年他們認真研究把握國家和本省加強地質工作的政策及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加強聯系溝通,協調各方關系,調整立項思路,積極組織申報和落實各類國家資金地勘項目,爭取國家和本省財政資金項目54項,經費達7520萬元。

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勘查開發局爭取國家和本省財政資金項目實際投入突破4000萬元預期目標,達到4500萬元,比上年增長25%。其中,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29項,經費2747萬元;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6項,經費900萬元;省級地質勘查基金項目15項,經費680萬元;省國土廳技術支撐服務項目13項,約150萬元。此外,部分下年度新上和續作項目資金已爭取到位或申報待批。其中已批准到位中央財政地勘項目和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有8項,經費990萬元;已申報審查待批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和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有20餘項;區域地質調查在全國首批實現數字化填圖並順利通過野外驗收。1:25萬十堰—襄樊幅地質修測統一了該地區地層系統,總結了區內火山岩、侵入岩時空分布規律,提出了區內基本構造格架新認識;1:5萬金牛幅、高橋幅區域地質調查初步劃分出區內火山岩岩相體,新發現膨潤土、珍珠岩等礦(化)點;1:20萬神農架幅巫溪幅區域重力調查完成面積4500 平方千米,800個物理點。湖北省江漢流域經濟區農業地質調查項目區域生態地球化學評價階段工作全面展開,通過橫向協作和產學研相結合方式實施的沿江鎘生態地球化學評價、農業生態地球化學評價、城市礦山生態地球化學評價、洪湖濕地生態評價及資料庫信息系統建設等各子項目野外工作取得了一批階段性成果資料。

(四)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情況

抓住地質勘查工作社會需求增長的有利時機,全省商業性地質勘查技術勞務經濟規模穩步擴大,服務地域逐步拓寬,經濟效益保持增長,社會影響得到提升。2006年,全省地勘單位簽訂商業性地質勘查技術勞務項目數百項,合同額2億多元。所承接的項目類型主要為礦產勘查、礦產資源儲量檢測、地區礦產資源規劃、礦山環境影響評估、礦山技術咨詢服務、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調查、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程建設前期地質調查、地質遺跡調查與地質公園規劃等,但技術含量較高、單項合同額較大的礦產勘查項目比例增大。同時,省外、國外地質勘查技術服務市場也逐步得到拓展,省外主要瞄準西部市場,國外主要推進周邊國家和非洲國家市場。

宜昌地質礦產研究所2006年度從事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資金276萬元。開展了「援衣索比亞礦產地質調查」項目,編寫的《中國援衣索比亞礦產地質調查前期考察報告》通過了評審,並提交商務部和衣索比亞礦業能源部;編制的《衣索比亞Gimbi-Nejo地區1:25萬地球化學調查總體設計》向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科技司和湖北省國土資源局作了匯報,正在根據專家組意見進行修改。提交了湖北省鄖西縣周公山銻礦、鄖西縣西溝錳礦、竹山縣牌樓銻礦等一批礦權登記申請,完成了鶴峰縣向家山—九台山錳礦地質預查等8個礦權申報資料的修改、踏勘檢查、延續申請等工作,為開展礦產勘查工作奠定了基礎。

(五)礦產開發工作情況

本省地勘單位礦產開發工作目前尚處於起步階段。目前主要是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所屬地勘單位通過探礦權折價入股方式參與礦山開發,年收益在1000萬元左右。在礦產品加工貿易方面,省地礦局實驗研究所礦產開發公司研發生產的環粘土、鑄造塗料、水性保溫隔熱塗料、耐火原料等非金屬礦深加工產品市場逐漸打開,目前年礦產品產值在1000萬元左右。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況

2006年,全省工程勘察施工完成產值約9.28億元,其中屬地化地勘單位完成產值8.9億元,占總產值的95.91%;中央直屬地勘單位完成產值3549萬元,占總產值的3.82%;其他地勘單位完成產值136萬元,占總產值的0.27%。

2006年,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工程勘察施工共完成產值7.31億元(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地質災害防治施工等)、實現收入6.36億元。其中:省內完成產值4.85億元、實現收入4.42億元,省外完成產值2.28億元、實現收入1.85億元,境外完成產值人民幣0.18億元、實現收入人民幣0.09億元。

中化地質礦山總局湖北省地質勘查院是我省以磷化工為主產業的勘查單位,「十五」期間地質工作開始走向市場獲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2005年完成工勘項目110個,產值400萬元,較上年增加50%,完成的「石油學院南區」項目獲荊州市優秀勘察成果三等獎,獲中國石油和化工協會三等獎,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進一步提高。2006年完成項目129個,合同總額450萬元。從業人員年均收入2.5萬元,在崗率達到90%,比2005年均有增加。

三、我省地質勘查行業改革取得的主要經驗

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3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76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的相繼出台,我省各地勘單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深化改革,突出加強地質工作,加快地礦經濟發展,積極推進湖北地質事業全面發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積累了可取經驗。

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認真落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富民、強隊、興局」為目標,以「調整結構、強化主業、培育主體」為主線,以地質工作為立局之本,以礦產開發為強局之路、以科技創新為興局之策,實施「一主三化」發展戰略,壯大核心產業、鞏固優勢產業、發展特色產業、開辟新的服務領域,推動地質工作和地礦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所謂「一主三化」,就是堅持以地質勘查為主業,加快推進礦產開發產業化、建設工程集約化、多種經營產權多元化。通過有效整合全局資源,優化產業結構,進一步理順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形成以地調院、環境總站為龍頭,以地區性、專業性地勘單位為重要支撐的以局為單元的地勘主業隊伍,充分發揮專業技術整體優勢,突出礦產資源勘查,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以及地質環境調查,積極拓展地質工作服務領域,做優做強地勘主業;以局礦業公司為投資經營主體,大力加強礦業權經營和礦產品開發,新增、運作一批探礦權,控股、參股一批礦山企業,實現礦產開發產業化;以地建集團為龍頭,以高資質企業為支撐,調整經營策略,瞄準重點項目,立足國內市場、拓展海外業務,實行專業化分工、區域化布局、集約化經營,進一步擴大市場規模,提高市場佔有率;要努力盤活地產資源,適度發展製造加工業,精心培育服務業,改革多種經營產權制度,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將股份製作為放開搞活多種經營企業的主要實現形式。經過近幾年的努力,該局的隊伍結構更趨合理、專業特色和優勢更加凸現、市場競爭力更強,地勘隊伍正向主業現代化、輔業企業化和管理科學化加速邁進。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適應市場經濟新形勢,求生存、謀發展、帶隊伍,一是在「三個不變」,即保持地勘事業性質不變、保持地勘主業不變、保持地勘單位建制不變的前提下,局、隊兩級分流部分人員組建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理信息等地勘延伸產業公司開展相關業務,以解決人員安置壓力,彌補事業經費不足。二是保持行業特色,穩定地勘主業,在國家地質任務不飽和,商業地質市場發育不充分的情況下,面向公益性地質和商業性地質兩個市場,大力開拓地質勘查工作領域。經過艱苦努力,該局不僅保留了原有地勘工作體系、單位建制、保存了地勘隊伍基幹力量,保留提升了地勘及相關資質,保證了地勘主業穩步較快發展,並取得了豐富成果和良好效益。

中國地質調查局宜昌地質礦產研究所:抓住國家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建設的有利時機,通過積極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推進學科建設,加大先進裝備引進管理,大力推進基地建設,隊伍規模不斷擴大,技術力量進一步增強,在地質科研及地質生產市場中的競爭能力穩步提高,國家地質調查工作骨幹隊伍的職能和作用得到了有效發揮。

總結我省地勘單位改革經驗,有以下體會:一是有一個團結戰斗、堅強有力的領導班子。特別是在行業不景氣,單位生存發展困難的情況下搞改革要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主心骨作用。二是堅持從一切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推進改革。三是注重在改革中妥善處理國家、集體和職工個人的利益關系,兼顧各方利益。四是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特別是妥善處理好保持地勘工作體系與在市場中求生存的關系,實現兩者同步協調發展。五是按照有利於生存、有利於發展、有利於保持主業的原則,推進地勘單位的改革。

四、我省國有地勘單位「十一五」改革發展的設想

(一)加強省級地質調查隊伍建設

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按照人員精幹、結構合理、裝備精良、能承擔重大任務的要求,以所屬地勘單位為主體,引進急需的專業技術骨幹,充實野外地質調查技術力量,加強裝備和基地建設,建實建強省級地質調查隊伍。省級地質調查隊伍經常性支出等有關經費列為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切實保障其運行和工作的開展;項目經費按實際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

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推進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根據國家關於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規定,研究解決國有地質勘查單位屬地化管理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按照全省關於事業單位改革的統一政策,落實國有地質勘查單位離退休人員及在職職工社會保障政策、地方性補貼和住房改革政策;幫助國有地質勘查單位解決職工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問題;加快分離地勘單位辦社會職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級地質勘查基金制度

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和礦業(山)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質勘查的機制。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進一步完善省級地質勘查基金制度,主要用於重點礦種、重點成礦區帶的前期勘查及找礦綜合研究工作。逐步擴大基金規模,省級財政分成所得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使用費、礦業權價款等收益,主要用於礦產資源勘查。

(四)引導國有地勘單位進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

積極培育商業性地質勘查市場主體,積極探索以公益性地質工作為先導,以商業性地質工作為主體,二者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地質勘查發展道路。鼓勵支持國有地勘單位獲取運作礦業權,承擔投資風險,享受投資權益;鼓勵國有地勘單位與社會資本及外資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機制靈活的找礦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礦業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培育壯大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的市場主體。

(五)加快地質人才隊伍建設

將地質教育納入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加大對地質類人才培養的投入力度,依託我省地質院校,加強與部屬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實施地質職工全員教育,推進在職職工的崗位培訓和青年職工的學歷教育,有計劃地選送各類地質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培訓,提高地質隊伍總體素質,以重大項目為依託,加快培養高層次的地質專業技術骨乾和復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質傑出人才、地質找礦成果、地質科技進步等獎勵制度,激勵地質科技創新,形成地質找礦不斷取得成果、地質科技水平不斷創新、地質人才不斷涌現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質工作條件,提高野外地質工作人員待遇,完善津補貼政策,進一步完善地質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專家選拔機制。逐步建立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勘查開發項目收益分配的新機制。

(六)推動地質科技創新

編制全省地質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實施科技興地戰略,建立健全鼓勵創新的機制,營造良好的地質科研環境。健全地質科技多渠道投入體系,逐步加大地質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質科技問題研究和新技術引進推廣的經費,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計劃對重要地質科技項目傾斜。積極開展重大地質問題科技攻關,突出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地質問題研究;組織運用新的理論和技術方法,開展重要礦產的成礦條件、成礦規律和成礦預測研究;大力推進成礦理論、找礦方法、地質勘查與資源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的創新;積極開展非常規油氣資源、尾礦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技術以及礦山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地下水資源和地熱資源開發、農業地質和城市地質環境等課題的綜合研究。加強省級重點地質實驗室的建設,有計劃有重點地提升地質裝備水平,採取措施提高現有地質裝備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測、分析測試等高新技術及先進設備的引進、開發與應用。

(七)擴大地質領域對外開放

積極推進省外、國外礦產資源風險勘查,重點到資源勘查開發潛力大、資源互補性強、有一定投資環境的國家和地區開展我省嚴重短缺或投資收益顯著礦種的風險勘查工作。鼓勵國有地勘單位和有條件的企業以資源條件較好、地質工作程度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邊國家和地區為重點,開展省外、國外地質勘查和礦產開發。創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環境,積極引進國內外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廣泛開展地質勘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五、對策建議

地質事業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地勘單位為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地方經濟建設提供資源保障和基礎服務,任務光榮而艱巨,必須進一步加快改革發展步伐。針對當前地勘單位改革與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提出具體對策及建議如下:

(1)進一步落實加強省級地質調查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盡快落實將省級地質調查隊伍經常性支出等有關經費列為本級財政支出重點內容的政策。按照國務院批準的2007年新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將這支隊伍經常性支出納入「一般公共事務」類級科目。同時,每年度相應固定安排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等公益性地質工作專項經費,適應地質工作信息化、現代化進程需要的地質裝備更新專項經費,地質成果數字化建設與地質資料保護專項經費以及基本建設專項經費支出。建議中央財政對省級地質調查隊伍建設安排一定的專項補貼。

(2)長期以來,因政策緣由,多數地勘單位未能納入社保體系,職工後顧之憂沒有解決,單位負擔較重。因此,爭取中央財政資金的支持,解決職工(含離退休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和地質隊進城及各種政策性補貼等問題。

(3)建議加快地勘單位資本積累和職工生活條件改善的步伐,通過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76號),對地勘單位所持有的劃撥土地給予優惠政策,使之成為地勘單位能夠經營開發的商業用地,作為資源經營,以解決地勘單位經濟積累不足的問題,同時,針對地勘單位的實際困難,給予地勘單位職工集資解決居住條件的政策。切實解決職工住房貨幣化所需的補貼資金。

(4)在全面落實《關於深化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06〕694號)和《關於印發〈以折股方式繳納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管理辦法〉(試行)》(財建〔2006〕695號)所給予地勘單位在礦權經營方面的政策基礎上,對國有地勘單位獲取經營礦權和礦山開發給予進一步傾斜政策。中央、省級基金礦產勘查項目形成的探礦權出讓收益分配比例向承擔項目的國有地勘單位傾斜,建議為轉讓價款的30%。

(5)以野外一線為重點,切實增加省級地質勘查隊伍的裝備投入,改善地質裝備條件。此類經費根據實際需要,中央財政予以專項補貼。中央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補助經費,幫助省級地質勘查隊伍解決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的問題。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地勘處)

㈦ 加強湖北地質工作的幾點建議

劉勁松

(中國地質大學,湖北武漢,430074)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加強地質工作,充分發揮地質工作的先行性和基礎性作用,有效提高礦產資源對湖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程度。

一、加強地質工作是實現湖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1.地質工作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支柱性、基礎性工作,是經濟建設的先行

新中國成立以來,湖北地質工作得到了迅速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為湖北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礦產勘查方面,共發現各類礦產143種,其中已查明資源儲量礦產98種,固體礦產保有資源儲量潛在總值近1.5萬億元,磷、石膏、岩鹽、銅、鐵、水泥用石灰岩、玻璃用硅質原料等國民經濟重要礦產的資源儲量和開發規模在全國佔有比較優勢,為湖北化工、冶金、建材產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料支撐,推動了湖北產業經濟、區域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礦業城鎮的興起與壯大,解決了大量社會勞動力就業;在基礎地質和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方面,全面提高了湖北區域地質研究程度,取得了一大批先進科技成果,建立了地質環境、地下水監測網路,為國家重大工程、城市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和地下水開發利用提供了地質依據。

2.促進中部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地質工作的資源保障任務十分艱巨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意味著未來20年我國經濟將保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到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這必將導致對資源需求的持續增長。就全國而言,45種主要礦產中,目前有一半以上的資源儲量消耗速度大於增長速度,石油、富鐵礦、銅礦、優質鋁土礦、鉀鹽等大宗戰略性礦產進口量逐年增加,資源形勢嚴峻。就湖北省來說,全省經濟8大產業有3大產業與礦產資源直接相關,礦產資源保障問題關系湖北發展大局。雖然本省礦產資源供給面較寬,但多數礦種的資源保證程度和自給率低,不能滿足需求,資源形勢不容樂觀。特別是一些對我省國民經濟產生重要影響的石油、煤、鐵礦、銅礦、鋁土礦、硫鐵礦等大宗支柱性礦產可利用後備資源嚴重短缺,自給率不斷下降,對外部資源和市場依賴程度過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制約礦業及相關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此外,本省部分優勢、特色礦產如磷礦、飾面板石、飾面花崗岩等,因忽視地質勘查工作,盲目、破壞性開采嚴重,導致資源大量浪費,其優勢正在弱化。地質工作負有為經濟建設提供資源保障的歷史使命,必須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發現更多、更好的資源,提高本省礦產資源供應能力和保障程度,緩解資源短缺與經濟增長的矛盾。

3.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滿足日益多樣化的社會需求,地質工作必須不斷拓展服務功能和領域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加快湖北新型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要求地質工作必須要以全新發展理念適應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圍繞資源永續利用、環境不斷改善、生態良性循環的協調統一,更加緊密地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更加主動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多層次、全方位服務。針對湖北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多發、地下水豐缺不均、大農業發展緩慢、地質景觀開發保護落後以及重點工程和城市建設引發地質問題較多的現狀,我省地質礦產勘查工作必須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加強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城市地質、農業地質和旅遊地質工作,加快由為資源保障服務的單一目標向為資源保障、環境保護、減災防災、工程建設、城市規劃、農業發展、旅遊開發等多目標服務轉變。

二、加強湖北地質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建議

1.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湖北地質工作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促進中部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時代要求和任務目標,緊密結合湖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本省地質特點與資源前景,以市場為導向,提高礦產資源的有效供給能力和保障程度,服務經濟建設全過程,努力開創湖北地質礦產勘查工作新局面,促進湖北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加強湖北地質工作要堅持的基本原則

其一是堅持以礦產資源保障為核心,礦產資源保障與地質環境保護並重原則,服務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全過程;其二是堅持因地制宜,資源、環境與區域、產業經濟布局相結合原則,充分發揮地質礦產勘查先行性、基礎性作用;其三是堅持立足本省資源和力量,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原則,構建穩定、安全、多元、有效的資源供給體系;其四是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結合、公益性與商業性結合原則,促進地質礦產勘查投資多元化、經營規范化和管理法制化;其五是堅持科技創新,產學研、多學科相結合原則,推進地質礦產勘查工作新突破;其六是堅持以發展為主題,正確處理改革與穩定、歷史與現狀的關系原則,深化地質勘查隊伍改革。

3.加強湖北地質工作的總體目標

新增一批重要礦產大中型礦產地,形成一批新的礦產勘探、開發基地,確定一批找礦遠景區,老區接續資源增長,新區找礦取得突破,缺水區、重點經濟區及過度開采區地下水勘查取得新進展,全省礦產資源保證程度有效提高。基礎地質調查研究程度及成果通用性進一步提高,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監測防治體系進一步完善,地質工作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功能和作用進一步拓展和增強。礦業權市場體系逐步完善,地質礦產勘查管理規范化、法制化程度增強,投資環境得到改善。地質工作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地勘隊伍實力增強,地勘事業快速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三、加強湖北地質工作的重點部署建議

1.開展以地學為基礎的多目標、多用途綜合性地質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省基礎地質工作程度,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通用性地質資料

(1)區域地質調查。實現中比例尺區域地質調查全覆蓋,加強重要經濟區帶大比例尺區域地質調查和重要成礦區帶大比例尺區域礦產調查,解決好重要地質、構造單元和重點成礦區帶的基礎地質問題,加快有關基礎圖件、資料更新。

(2)區域地球物理與地球化學調查。以區域重力調查為重點,填補本省區域地球物理調查工作空白區,並重點查明區域隱伏性大構造和隱伏岩體。以武漢城市經濟圈及其他重點經濟區為工作重點,從多目標角度確定工作任務與內容,實施區域地球化學調查工作,為礦產評價與勘查、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農業生產等多個領域提供地質地球化學信息。

(3)區域水文地質、工程地質與環境地質調查。加強缺水地區及重要經濟區水文地質調查;推進長江流域、漢江流域環境地質調查研究;實施重點自然保護區的地質環境調查評價;開展全省礦山生態地質環境綜合調查;開展武漢城市經濟圈水文地質、工程地質與環境地質綜合調查;繼續開展長江中游水患區洪澇災害地質背景調查;繼續開展全省縣(市)域地質災害防治區劃等。

2.強化礦產資源勘查工作核心地位,挖掘老區潛力,力爭新區突破,有效提高礦產資源保證程度

(1)研究編制全省地質礦產勘查規劃和重點礦種、重要礦區專門規劃,做好全省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總體部署和安排,制定出科學的發展戰略及實施措施。要加強對本省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的需求預測研究;全面總結本省礦產資源時空分布規律、區域成礦規律和勘查開發潛力;通過全面系統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確立符合本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地質礦產勘查方向,提出符合本省成礦地質條件和規律的礦產資源勘查總體布局,劃分符合本省產業布局要求的重點勘查評價礦種和選區。

(2)切實加強老區「攻深探盲」、「探邊摸底」工作,盡力緩解危機礦山資源接替問題。加強地質勘查單位、礦山及礦產後續加工企業間的資料、技術和資金等多方面協作,在核查摸清礦區資源現狀和企業需求的基礎上,以急缺礦種、優勢礦種為目標,重點部署開展鄂東南地區主要鐵銅金多金屬礦區、四大磷礦區(宜昌、保康、荊襄、黃麥嶺)、江漢平原及鄂西南石油天然氣田和竹山縣銀洞溝銀金礦區深、邊部及外圍勘查工作,以提高已知礦產地資源儲量類別和開采礦區深、邊部礦體控製程度,尋找新的隱伏礦體和新礦產地,保證重點礦山接續資源需求。

(3)高度重視低工作程度遠景區礦產勘查評價,盡快發現和提交一批新的大、中型礦產勘查、開發基地。加強過去因認識水平和自然、技術經濟條件所限導致工作程度低但成礦地質條件優越地區的礦產勘查評價工作,通過提高理論認識,運用綜合方法,選擇有效手段,力爭取得找礦重大突破。重點開展:神農架地區磷礦整體勘查評價,爭取提交一大型或超大型磷礦區,鞏固我省磷礦資源優勢;鄂西地區鉛鋅礦勘查評價,力爭在主要礦集區實現重大突破,發現評價大型、超大型鉛鋅礦床1~2處,改變我省鉛鋅礦短缺局面,以此帶動湖北西部冶金礦業基地規劃建設;大悟、武穴、金牛火山岩盆地等地區銅多金屬礦勘查評價,力爭發現一批新的礦產地,緩解我省銅礦供給不足矛盾;沿江沿路水泥石灰岩、飾面石材勘查評價,提高資源勘查程度,為我省建材工業發展提供資源保障;竹溪-竹山瓦板石等特色礦產勘查評價,摸清資源家底,高效發揮我省特色資源開發利用效益;新型高效非金屬礦產和非傳統礦產資源勘查,探索礦產資源勘查新思路;缺水及過度開采區地下水及城鎮地區地熱資源勘查,滿足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4)積極探索省外、國外礦產資源風險勘查,逐步建立本省短缺礦產外部供應體系。鼓勵參與國際、國內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促進本省礦業向區域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在國內區域合作方面,鼓勵到資源勘查開發潛力大、資源互補性強、有一定投資環境、有資源勘查或礦產品貿易交往基礎的地區開展本省嚴重短缺或投資收益顯著的礦種的風險勘查工作。鼓勵有實力地勘單位、企業和機構到國外勘查開發礦產資源,促進礦業結構調整,提高礦業經濟效益。重點支持對國內短缺、本省急需的石油、煤、鐵礦、銅礦、鉀鹽等大宗礦產資源和風險小、見效快的貴重礦產的風險勘查與開發。

3.發揮專業技術優勢,拓寬地質工作領域,努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

(1)開展全省重要農業經濟區農業地質調查評價,為現代大農業發展提供地質科學依據。認真實施省、部聯合立項開展的《湖北省江漢流域經濟區農業地質調查》,通過多目標合作地質填圖和專題研究,為因地制宜發展優質、高產、高效、安全的名優特農產品及土壤改良、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綜合開發等方面提供科學依據,為該地區社會經濟持續發展和規劃提供決策依據,並向全省推廣。

(2)做好水利、交通、通訊、能源等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前期地質工作。積極參與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實施工作;配合重大工程的選址、選線、設計、施工和安全開展新構造、地質災害、地質環境、壓覆礦產綜合調查,分析評價環境與工程地質問題,為工程建設提供地質依據。

(3)推進城市地質工作,積極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服務。創造條件爭取國家對我省城市地質工作的支持,盡快部署開展重點大、中城市大比例尺城市綜合地質調查與主題填圖工作、城市地質資料庫信息系統及城市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建設。為湖北城鎮化布局和武漢城市經濟圈建設查清地下空間資源、空間安全、空間環境容量等地質背景,解決城市土地利用、工程建設、廢物處理、環境保護、災害防治等有關的城市地質問題。

(4)加強全省地質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提高地質環境監測、預警、預報與治理水平。盡快實施地下水環境、地質災害監測工程,不斷完善全省地質環境監測網路和信息服務與發布系統,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准確性和時效性;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做好重點地質災害專項監測預報與防治,提高汛期地質災害和重點地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能力;加強地下水環境、土壤地質環境、礦山地質環境、重大工程建設地質環境監測和治理。

(5)開展旅遊地質資源、地質遺跡調查,以創建國家級、世界級地質公園為目標,推進各級地質公園規劃建設,並為其合理保護和開發提供科學保證。

四、加強湖北地質工作的保證措施建議

1.拓寬資金渠道,增加地質工作投入,培育地質工作多元投資體制

(1)適度增加財政資金對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的投入。將公益性地質工作經常性支出和基本建設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積極爭取國家地質大調查、中央財政補助、礦產資源補償費、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等國家資金項目;省財政預算安排一定匹配資金支持優勢礦產、重要戰略性礦產勘查項目和重點地質調查項目;屬地化地勘單位在國撥地勘費中保證一定比例用於地質礦產勘查項目和國家資金項目立項前期地質工作;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計劃對重要地質科研項目予以適當傾斜;地(市)級財政也要根據各地實際安排資金支持地質礦產勘查工作。

(2)積極鼓勵企業、社會資金投入商業性地質礦產風險勘查。在市場機制的前提下,政府實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與價款減免或抵免優惠政策;探索建立風險地質勘查基金(用於重要礦產和接續資源風險勘查、技術風險補貼、無息貸款等)和實施政府補貼制度(投資虧損補貼、技術開發補貼和匹配補助等);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礦產勘查項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投資管理與咨詢等融資服務。

2.加強地質工作規劃管理,維護地質礦產勘查開發秩序

(1)實施地質礦產勘查規劃管理,提高對全省地質礦產勘查宏觀調控能力和水平。要通過嚴格的規劃管理,正確引導地質礦產勘查工作布局和結構調整,正確處理公益性地質調查、戰略性礦產勘查與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關系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對本省優勢礦種和有望形成找礦突破的短缺礦種,預測中型及以上規模者原則上納入戰略性礦產勘查范圍,由省級礦產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國有地勘單位進行整體規劃、勘查和經營,確保優勢和重要礦產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勘查與開發利用。

(2)加強礦業權市場管理和引導,不斷改善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環境。健全礦業權市場要素,推進礦業權有形市場、資本市場、中介市場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設;建立健全礦業權評估、交易、監管等市場制度和規則;扶持和培育探礦權投資主體,科學界定有償出讓探礦權范圍,盡量降低探礦權人一級市場資金成本和風險;加大礦產勘查開發秩序整頓,維護探礦權人合法權益。

3.支持地質勘查隊伍深化改革,建設精幹高效的地質礦產勘查主體力量

(1)進一步貫徹落實國辦發[1999]37號、[2003]76號和國土資發[2003]358號文精神,通過政策扶持和財政補貼盡快解決屬地化地質勘查單位在基建、住房、工資、退休、保險等方面的遺留問題,保證與其他事業單位享受同等待遇;在國家政策法規范圍內,給予地質勘查單位在探礦權采礦權取得、處置和收益方面的優惠政策,賦予並落實屬地化地質勘查單位代表省政府無償取得國家和省級財政資金礦產勘查項目探礦權及相應探礦權采礦權的處置、經營與收益權,鼓勵地質勘查單位多找礦,找好礦。

(2)地質勘查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項優惠政策,進一步轉變觀念,堅定改革方向,加大隊伍整合、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力度,建立起一支專心於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的精幹高效的專業隊伍,推進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礦產勘查有機結合、協調發展,實現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目標,為湖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4.實施科技創新與人才戰略,推進地質工作可持續發展

(1)以勘查理論認識與技術方法創新促進地質找礦突破。鼓勵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和運用。引導地質找礦從注重分析思維向分析性、協調性、綜合性思維相結合轉變,從專項技術、常規觀測到復合技術、高精度大測深與自動化觀測轉變,在多學科綜合交叉中實現創新和突破。鼓勵地質科研工作與地質勘查工作緊密結合,把研究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放在提高地質工作實踐的效率和效果上來。

(2)以選冶加工技術突破增加可利用礦產資源勘查需求。支持本省沉積型鐵礦、銀釩共生礦、微細浸染型原生硫化物金礦、鈦(金紅石)礦、硒礦、低品位膠磷礦、低品位錳礦、中低品位硫鐵礦等應用潛力大、資源前景好但難選冶礦產的技術攻關工作,爭取取得突破,由此帶動相應的礦產勘查工作。

(3)以信息化技術應用推動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現代化進程。進一步完善和維護全省地學資料庫,加快全省地學信息系統建設和地學資料應用開發,逐步實現野外觀測、數據採集到室內研究地質工作主流程信息化,推進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現代化。

(4)以優秀專業人才保障地質礦產勘查工作可持續發展。地質礦產勘查事業發展的關鍵在人才。要十分重視人才特別是科技及科技管理人才的培養,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增強科技人員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防止隊伍不穩,人才流失。

作者簡介

劉勁松,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㈧ 聽說地質隊六年以後要從事業單位改為企業單位,這消息可靠嗎依據那個文件,對員工有什麼影響

我也這么聽說過 對員工有一定影響 就是有能力的繼續干 沒能力靠關系的幾乎就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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