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地質項目有哪些問題
❶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相關問題研究
鄭敏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是我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的重點項目之一。由於此項工作是近幾年才開展起來的部門專項,在項目管理運作過程中出現了許多有待研究解決的新問題。本文以調查研究為切入點,從管理實踐出發,對部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這一專項工作中的相關問題提出一些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環境治理項目對策建議
1關於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是國土資源部近年來新上項目,屬於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管理工作范圍之內,此項目是國家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項目。有關此類項目的審報、項目內容、管理等由國土資源部負責組織管理。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符合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確定的支持方向與重點,也就是符合我國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目的;依照《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通知的規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計劃經濟時期建設的國有礦山因采礦活動而對礦山地質環境造成的破壞和影響需恢復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所需投資。該通知明確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由於計劃經濟時期國有礦山全部由國家財政支付而且是單一所有制形式,其遺留下來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理應由國家負擔。項目申請與實施:國土資源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由各省市國土資源廳組織各省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申報工作及已下達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國土資源部負責項目初審,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方向並按照部申報程序與規定提供相關申報資料的項目,由部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批並上報財政部申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
2關於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及其治理
目前我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2.1采空沉陷
開采沉陷主要表現形式為塌陷、沉降、開裂三種形式。
(1)塌陷:指在人為和自然地質因素作用下,地表岩、土體中洞穴頂部向下斷錯坍塌,形成塌陷坑、塌陷洞、塌陷槽的一種地質現象。
(2)地面沉降:地表水平面下降。地面下沉,影響范圍大、分布面積大。沉降一般繼塌陷之後形成,形態多數似蝸牛狀、蝶狀等。
(3)地面開裂:采礦引起岩層、土體沿一定方向破裂,在地面上形成裂縫。地面開裂是礦山塌陷和沉降的伴生產物,涉及的范圍廣、數量更多。
(4)岩溶地面塌陷:指岩溶地區,由於隱伏下部岩溶洞穴擴大而致頂板岩體塌陷,或上覆岩土層洞頂板失去平衡產生下沉或塌陷。
2.2崩塌、滑波、泥石流
(1)崩塌是位於陡崖、陡坎、陡坡上土體、岩體及他們的碎屑物質在重力作用下失穩而突發脫離母體發生崩落、滾動、傾倒、翻轉、堆積於山體、跛腳和溝谷的地質現象。
(2)滑坡是指斜坡岩體或土體在重力作用下,沿某一特定面或組合面產生整體滑動的地質現象。
(3)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自然地質現象。是黃土、粘土、鬆散岩石碎屑由於降水(降暴雨、融雪、冰川)等激發摻合下形成泥漿,特殊性洪流。泥石流爆發突然,歷時短暫,來勢兇猛,具有強大的破壞力。
2.3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乾枯、污染
礦山地下水位下降、乾枯。由於采礦過程中耗用大量的生產用水,及疏干排水,水資源過量採用與浪費,導致區域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礦區出現大面積疏干漏斗,造成地下水動態平衡遭到破壞,以致水源枯竭或者河流斷流。地下水污染是因采礦引起的災害礦物成份滲入地下,形成地下水污染。
2.4危損尾礦壩、廢渣場問題
危損尾礦壩問題:尾礦壩是用於規范礦山廢渣堆放的壩體,由於礦山廢渣數量大,如果壩基選擇不當,年久失修等就會導致壩基裂縫、滑動,或由於廢石堆積過高,沒有採取穩固、加固措施而導致滑坡,突涌等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停產、公路坡壞以及超前佔用良田等惡果。
廢渣場問題:礦山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廢石、尾礦,數量巨大。這些固體廢物簡稱廢渣,往往堆放於礦區固定場所內,即廢渣堆放場。礦山廢渣佔用大量土地,礦山固體廢物中,常含有多種金屬元素,長期堆放,流失會損傷地表。與空氣發生氧化、分解及溶解作用,有害物質隨著雨水流失,污染水體和破壞土質並影響農作物生長、質量,造成農作物減產。食物鏈進入人體威脅人體健康,由於這些有害物質在空氣、水、細菌綜合作用下,產生大量酸性物質,往往形成酸雨,威脅動植物生存,侵蝕污染自然景觀。
2.5殘煤自燃災害
煤礦殘煤自燃主要原因:由於煤層暴露於地表與空氣直接接觸,在太陽的直射下達到燃點引發自然燃燒,或由於采礦過程中不規范操作導致巷道冒頂空氣湧入山體縱橫交錯的巷道中,迂高溫引發自燃,火勢漫延,如不及時治理多導致礦井塌陷,又形成外燃,火勢很難控制。殘煤自燃地質災害治理是我國乃至世界礦山環境治理的一大難題,一旦發生很難控制,易復發。殘煤自燃引發多重環境災害:大氣污染、酸雨、地表及地下水污染、地壤污染、寸草不生、水土流失嚴重。
2.6土地破壞
采礦過程中因挖掘、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使其失去原有可利用狀態。
2.7礦區生態破壞問題
采礦活動嚴重破壞森林,加劇草場退化;動物生存環境遭受侵害;自然景觀、地貌、地質遺跡、土地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和侵蝕。
目前國土資源部已下達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
從國土資源部2001年下達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任務以來,各省國土資源廳積極組織項目的申報工作,並對已下達的礦山環境治理項目進行了認真的組織與實施,地方政府與當地人民對環境治理項目也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從2001至2003年國土資源部已下達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共計88項,累計投資1.7億多,預計未來產生社會、環境、經濟效益可達到投資的4倍。2004年國土資源部對首批已完的18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進行了驗收,其中涉及的治理內容有:地表塌陷治理;崩塌、滑波、泥石流治理;地表、地下水污染治理;危損尾礦壩、廢渣場治理;殘煤自燃災害治理;土地復墾;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由於各省廳與地方政府的熱情支持與配合,80%的項目落實了地方配套資金,其中大部分為地方政府投資,也有部分企業投資。項目總投資平均達到中央財政總投資的123.28%。90%的項目工程量超出原定計劃,18個項目工程質量均達到預定要求,全部驗收合格。
3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相關問題
針對國土資源部已下達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我們組織了相關調研,並就已驗收的18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對其中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歸納總結:
3.1項目組織實施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深得省廳、地方政府、百姓的支持,對項目的組織與實施給予了極大的支持與配合。2001年該項目主要直接下達給項目申報單位(企業),由於是新上項目,規范化管理還處於探索中。2002年始國土資源部開始實行規范化管理,從項目申報、審批、下達、驗收都有明確的規定與要求,項目運作逐步走上正規,下達到各省的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實行網上公開招投標。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組織與實施工作形成了「部門審批—省廳上報—公開招標」的管理程式。各省國土資源廳與項目地資源局、地方政府負責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項目設計、工程承擔單位的招標工作、負責工程監理與審計工作的落實、監督工程與資金落實工作、組織專家審查與驗收等。中標單位承擔相關設計、工程實施任務。由獨立資質監理單位、審計事務所負責對工程的監理與審計。從國土資源部已驗收的18個項目分析,95%的項目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並通過了專家論證,80%項目聘請了監理公司或由通過部門認證資格的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了監理。40%的項目通過社會審計事務所審查,並出具投資審計報告,其餘由省級國土資源廳組織負責審查。80%的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得到落實。
3.2項目投資
由於我國礦山環境問題的歷史欠債太多,需要投資治理環境的申報項目較多,目前各省申報的項目數已達300多項。而國家專項投資遠遠不能滿足現實需求,實際落實的只有申報項目數的30%。礦山環境治理的專項資金來源主要是礦產資源補償費和礦權使用費與價款,目前中央下達的專項資金也只是占其中的一少部分,占礦山歷史所創利稅的1%,可見總體投資量不大。由於礦山地質環境復雜,治理工程難度與技術要求高,工程量大,不可預見因素多又難以控制,從另一方面加大了資金缺口。對國土資源部已驗收的18個項目進行分析,我們發現80%的項目配套了地方資金,20%的項目只有中央投資;80%的項目出現投資不足超出設計預算總額,平均超出率為123.28%,最高超出率為150%;95%的項目完成投資工作量後,因無投資而余留環境問題有待治理。
3.3項目管理
由於礦山環境治理項目是國家近年來才開展起來的項目,許多項目管理運作規范、規章、標規還沒有建立,項目實施管理落差很大。部分項目設計預算沒有具體遵從的依據;地方配套資金的落實與審查工作還沒有規范;對項目工程的技術規范、預算標准以及監督管理沒有出台部門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缺乏管理規章責任制,工程監察工作不到位,部分項目不能提供工程質量監理報告與投資審計報告等。以上問題將會給今後的項目實施帶來管理及工程質量等漏洞。
4對策與建議
4.1走「中央、地方、企業共同治理」之路
由於礦山環境治理專項資金缺口較大,為解決這一問題不僅需要中央、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與積極合作,同時也需要礦山企業的積極合作,走「以礦治礦」的道路。在這方面已有些好的典型,如浙江、新疆、山西等省,為填補資金上的缺口,他們採取了企業出資、自籌集資、義務勞動、以礦產資源抵償勞務支付等多種辦法,這些辦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很有借鑒意義,值得推廣與政策鼓勵。
4.2加強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的監督與管理
為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工程實施與質量,加強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批准下達的項目規劃設計和預算進行施工,嚴格實行項目公告制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和目標責任制度;加大項目預算的執行和檢查力度,按照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後檢查的要求,建立健全具體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對具體施工中出現的新問題應建立嚴格的上報審批機制,杜絕隱瞞、謊報情況的發生,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不斷出台、修訂部門監管規范。礦山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治理成果也需要監督與維護。建議國土資源部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在加強項目實施管理的同時,也要重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成果的後期維護與監管工作,要求地方政府做好配合工作。
4.3做好專項資金項目規范化管理的研究工作
對國家新開展的專項資金項目,建議應建立案例分析制,進行跟蹤研究。目前針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技術以及預算規范與標准尚未出台,為確保工程質量與投資目標實現,急需加強技術與預算管理規范、標準的研究工作,不斷完善項目工程設計與設計預算規范化管理。為防止套用國家財政專項資金,促進國家專項基金項目規范化管理,建議對地方配套資金落實與管理機制進行研究,要求各地政府管理部門對專項資金項目管理進行監督,確保國家投資與地方投資的落實與投資綜合效益最大化。
4.4充分重視環境治理工程科學研究
礦山環境治理,是一個地質學、力學、生物學等多門學科緊密結合的系統工程。解決地質環境問題必需以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為基礎,不同地質、水文環境條件,不同岩性,不同礦種,不同規模,不同開采方式,產生的地質環境問題不同,治理保護的措施和方案也不同。如礦區地質環境分析,土地適宜性分析,植物適應性分析,環境變化分析,治理技術與方案確定等,這些研究工作復雜而艱巨,需要大量的科研投入,需要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的支持與重視。工程技術手段是解決礦山地質災害問題的關鍵,我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開展比較晚,技術手段的研究也落後於發達國家,一些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由於缺乏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而得不到解決。近年來,此方面的問題引起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重視,曾設立了相關治理技術方面研究的課題,但因沒有專項資金來源支持,很難立項。即使立項也只能列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之中一小部分,其投資不到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總投資的1%,難以滿足現實需要。國家應在重視環境治理的同時重視環境治理工程科學研究,中央、地方財政也應積極支持地質環境災害治理工程科學研究工作的開展。
❷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評估
成果評估屬於項目的後評價的組成內容,是指成果經過驗收以後,根據項目成果的使用效果,對項目的立項、施工、管理、驗收等全部環節進行系統評價的過程,屬於項目收尾的管理部分。截至目前,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過程還沒有延伸到項目的後評估,只是項目終結以後,將成果資料匯交到指定的專門管理部門即完成了一個項目的周期。
一、項目成果評估的種類和程序
成果評估通常是在項目完成以後的一定時間內進行,對於業主來講,項目的後評估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幫助業主通過對該項目的管理和執行找出項目各個環節的不足,從而提高項目整體管理水平和決策能力。因此,項目成果的評估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成果評估一般可分為跟蹤評估、實施效果評價和成果影響評估。
(1)跟蹤評估 項目開始實施後到項目完成驗收之前任何一個時點的評估,主要是考查和評價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調整、設計調整、目標調整等對項目預期效益的作用和影響。
(2)成果評估 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所稱的項目實施效果評價(project performance audit report),相當於地質調查的成果評估,是在項目完成以後的一段時間內對項目的評價。通常認為,生產性企業在項目完成以後2年左右,基礎設施行業在項目完成以後5年左右,社會基礎設施行業可能更長一些。這種評估的主要目的是評價成果使用的效果程度、成果使用中的經驗教訓等。
(3)成果影響評估 是在成果評估報告以後的一種評估,主要評估成果使用以後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綜合影響。
二、項目成果評估的內容
成果評估包括6個方面的內容:
(1)立項決策評價 立項決策評價主要是對項目的根本性問題進行評價。如項目調研是否具有一定的力度、項目策劃是否具有成效、項目是否應該立項並實施、項目決策程序是否科學等,其中要害的是調研力度和決策是否科學。
(2)項目實施評價 項目實施評價包括設計、施工、測試、整理和報告編寫等實施過程好壞的評估。可以總結經驗,找出不足,持續改進。
(3)運行管理評價 主要是對項目實施的前期准備、物資管理、人員管理、資金管理等進行評估。如果說項目的施工直接關繫到項目質量的話,那麼項目的運行管理直接影響費用和項目周期控制問題。
(4)應用效果評價 地質調查項目的成果最終的目的是提供給需求成果的部門或人使用,同時項目承擔單位還應評價內部收益等效益指標。
(5)項目影響評價 主要包括經濟影響、環境影響和社會影響3個方面的評價。
(6)項目持續性評價 是指項目的投入完成以後,項目的既定目標是否還能繼續,是否還能持續地發展下去,項目業主是否願意繼續實現既定的目標,項目是否具有重復性,即是否可以在未來以同樣的方式開展同類的項目等。世界銀行和亞洲發展銀行等組織常把項目的可持續性視為其援助項目成敗的關鍵之一,要求對援助項目進行單獨的持續性分析和評價。項目持續性的影響因素一般包括:本國政府的政策;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地方參與程度;財務因素;社會文化因素;技術因素;生態因素;其他因素等等。
成果評估一般可以分為以下9個步驟(圖7-1)。
圖7-1 成果評估的步驟
三、項目成果評估的方法
(1)調查統計預測法 對項目的各種資料進行收集和整理,採用科學的方法,對成果使用以後的綜合效果運用預測原理進行評估。通常分為調查統計、資料整理、統計分析、預測4個階段,預測是獲得評估結論必不可少的階段。
(2)對比法 是根據項目成果使用以後的前後對比、預測和實際發生值的對比、有無項目的對比等,判斷並分析成果使用的綜合效果。
(3)邏輯框架法 是美國國際開發署1970年開發出來的一種專門用於項目後評價的方法——logical framework approach簡稱LFA。其基本模式如表7-1所示。
表7-1 LPA的基本模式
甘華鳴在《項目管理》一書中,以某農業項目為例,說明了項目的前提條件與目標層次之間的因果關系(圖7-2)。
圖7-2 某農業項目的假定條件
(4)專家評審與使用者的評價相結合 目前,地質調查成果經過專家評審後,進行原本檔案歸檔和成果報告匯交後,一般可以公開使用和借閱。然而,每年有多少使用者,使用者對成果和原始資料給予如何評價,還需要我們成果管理部門認真分析和思考,制定有效的辦法和措施,進行及時跟蹤,以便指導今後的立項與計劃管理。例如,澳大利亞地質調查管理部門的經驗非常值得借鑒。他們在區域地質調查、礦產資源勘查和水工環地質評價工作成果完成後,對使用者在借閱資料的同時,發放評價表,要求使用者對成果及原始資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成果管理部門定期對使用者評價進行分析和整理,對質量較差的地質成果的主要責任者,將限制他們從事地質工作的機會,或者從事次要的工作,他們也將失去提升的機會;對於很少有人過問的地質成果,負責立項和規劃的部門就要認真研究和思考,及時調整今後工作的目標和方向。
(5)成果引用率統計與分析 借鑒科技期刊評比辦法,對成果引用率進行統計和分析,使用取得的成果得到更加客觀的評價,減少人為因素,減少管理成本,增加成果管理對項目立項與實施的指導作用。
(6)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標准,制定相關標准及管理程序 上述措施只是設想,要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有必要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標准,或者將現有的質量體系加以改進,把成果跟蹤管理納入到現有地調項目管理中,制定成果跟蹤的時間、方法、程序和標准,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依據,使地質調查項目成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更加主動地為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
❸ 地質調查項目
一、地質調查項目的定義
我國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的單位全部是事業單位,計劃體制管理的色彩濃厚。因此,我國的地質工作實行項目管理較之工程建設等其他領域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有人探索在地質工作的管理中引進項目的概念和項目管理,到了80年代末,在實際的管理中才正式實行了項目管理。當時正值地勘體制改革的過程,盡管實行了項目管理,但是在項目管理的理論、原則、技術和方法的探索上缺乏系統性,多是採取借鑒或跟進的方式,並且項目的管理與單位組織的管理沒有從理論和實際操作兩個層面進行梳理和整合。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的管理並沒有形成能夠堅持始終的主線條、主思路的管理框架。
地質調查項目是項目分類中的一類,首先應符合廣義項目的定義,然後才是地質調查的特性和規律,不能以地質調查的特殊性而否定了地質調查的項目廣義定義,否則,地質調查無法運用項目管理的理論、技術和方法,更沒有必要僅僅借了項目和項目管理之名,而實質仍然是按照單位組織管理的方式和制度進行著項目的管理。
如果給地質調查項目下一個定義的話,筆者認為用項目的廣義定義就夠了,至多套用廣義的項目定義總結出地質調查項目的定義,即:
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求,經過規定立項程序形成的,在批準的總體設計、一定的周期、一定的預算范圍內,需要達到質量要求的一次性地質調查任務。
二、地質調查項目的特徵
地質調查項目具有項目的普遍特徵,作為一類特殊的項目,具有自身特有的一些特徵。其具體表現為:
(1)地質調查項目的結果(或產品)表現形式不同於一般的項目,如基建工程項目的結果是一棟樓、一條路、一座橋,而地質調查項目的結果是圖、表、數據和文字表達的地學信息。如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項目,就是使用工程技術手段探明地下埋藏的礦產的賦存狀態(位置和礦體的形態)、數量和質量,並用地質報告表述出來。因此,地質調查項目的完工,地質報告包括圖件和數據是有形的,但是報告所表達的地質內容是無形的,在圖上標記的礦體,在沒有開采之前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的這一特徵,表明地質調查工作的超前性質,其成果是為需要這種資料的用戶提供一個基礎的信息依據。
(2)地質調查項目實施過程的針對物是自然或自然的衍生物,是自然存在的客觀地質體,是利用地質理論、技術和方法對這種地質體的認知。通俗地講,是把已經存在但人們尚未認識了解的地質體通過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把它具體地表述出來。確切地講,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過程,是對自然地質體和地質體生成發展規律的認識和發現的過程。這一特徵表明,地質調查項目與一般的工業項目是有區別的。
(3)地質調查項目所使用的資源具有非普遍性特點,因此成本較高。地質技術人員需要專門培訓的專業人員,才能從事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實驗測試需要滿足對地質現象和岩石礦物的鑒定、分析,工程施工、物探、化探等技術、方法、手段都是為探知地質體而專門設計的工藝技術,無法從社會上獲得,也無法提供社會共享。
(4)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過程往往是一次性的,無法運用常規的監控技術和方法來保證項目成果的質量,因此,對地質技術人員的從業職業道德有較高的要求。如在海拔5000m以上的地質調查路線,地質技術人員所走過的路,觀察和描述的地質現象,採集的地質樣品,可能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以前沒有、今後也不會有人重復進行類似的調查研究。
(5)地質調查項目受地質規律、地質工作規律和經濟規律的三重製約。實施地質調查項目,毫無疑問要按地質規律辦事,如在火成岩體上不可能部署找煤的地質調查項目,受層控的礦產不能沿構造帶布置探礦工程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按地質工作規律立項和實施項目。如前所述,地質調查是對未知地質體和地質現象的調查研究過程,應遵循「從點到面、由表及裡、由淺部到深部、由已知到未知」的認識規律部署實施地質調查項目,否則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僅有地質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還不行,還要符合經濟規律,才能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的技術、經濟和社會效果。首先是地質調查項目的需求調研,沒有需求的地質調查項目,成果質量無論多好也沒有價值,項目的所有投入都是無效投入,是資源的最大浪費,因此,杜絕或減少沒有需求的地質調查項目是今後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首要職責之一。其次是在目前的經濟技術條件下項目的技術經濟可行。超出了經濟承受能力和時間的要求,再好的科學設想和技術設計也無法進入實施,沒有科學、創新的技術設計和路線,再多的投入也不會做出先進的成果。第三是項目的成本控制,以最低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成果,應是始終遵循的一條經濟原則。
三、地質調查項目與區域經濟
經濟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徵之一。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國界的概念在商品生產、流通和經濟的交流上漸漸模糊起來,相應地,區域經濟的概念突顯得重要起來。珠江三角洲經濟區、長江流域經濟區、環渤海經濟區等在地緣經濟和資源經濟上佔有明顯的優勢,由於持續的高速經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經濟區域的概念。在同一個經濟區域內,社會經濟的發展階段基本處於同一水平,而互補性的發展要求,使得經濟區內的不同地區和企業加強相互之間的聯系與合作。環渤海經濟區市長聯合會就是在這種形勢下成立的區域性地方政府之間建立溝通聯系的一個協作組織。
地質調查的經濟屬性決定了地質調查規劃和部署應與區域經濟的規劃發展相一致。因此,地質調查工作應按經濟區域進行規劃,形成項目體系,按需求的專業設置次一級的項目來開展具體的工作,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地質調查規劃部署格局。
四、地質調查項目的體系
項目體系就是項目樹,或者稱之為項目群、項目束。總之,是項目的有機分解和構成。任何一個項目都可以形象地想像為一棵樹,由樹干、支幹,一直到枝葉構成了一棵完整的樹的有機體。在這個有機體中,樹干有樹乾的功能,枝葉有枝葉的作用,各自功能的有效發揮,保證了樹的正常生長。項目的分級節點就是項目的管理點,一級項目構成項目的一級管理。地質調查項目樹的構成如下(圖3-1):
圖3-1 項目樹示意圖
在項目樹構成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環節的問題:
(1)項目樹的分解實際上是項目任務目標的分解過程,一直分到無法構成項目為止。對於地質調查項目而言,一般能夠分解到三級或四級。
(2)用綜合研究項目的設立來實現不同級次項目之間的連接。
(3)為項目任務目標的完成所需的配套、輔助或研究,在同一級次下單獨設立配套的項目,如在二級項目級次下設立的配套專題研究項目,在一級項目的管理下開展工作,與同級次下的其他項目不存在橫向上的管理關系。
❹ 現在地質這行業前景怎麼樣
地質行業,大概可劃分為地質勘查和工程勘察兩種。地質勘查就是俗稱的找礦,工程勘察就是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
現在很多地方都有地質隊伍,而且找礦的工作自很久以前到現在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了,全國各個省市空白區已經少之又少了,所以找礦的國家項目就越來越少,有大項目也是會在更偏遠的類似內蒙等地區。其實就是這個意思,遼寧省的地質找礦項目基本省內的自己地質隊去幹了,外省單位很難進來,而且一個沈陽的地質單位基本不可能拿到大連的地質找礦項目。所以目前的地質找礦很受各個方面的局限。另外地質行業多是小型單位,目前可能還沒有大的集團公司。總之項目少,競爭大,地方保護。以後會發展國外市場還是深部找礦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工資低,工作環境差就成必然了。
地方建設項目多,工程勘查就很吃香,現在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必須有前期工程勘查以及一些相關的評估工作(地質災害、壓礦等),地方發展,建設項目多,工程勘查活就多。單員工工資也多不了多少,唯一好的就是,你要是有關系,有活的話,那就有錢賺。反之就就開個固定的工資吧。另外說一點很多大的建設集團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個勘察的隊伍,純地質單位一般拿不到他們的工程建設勘察項目。
目前地質行業還有中鐵集團的模式。
個人發展從大環境上來講是受局限的,機會會較其他行業少很多。
❺ 地質災害施工項目,項目經理需要什麼要求 為什麼有些項目只要水利建造師才能擔任項目經理
地質災害施工復項目經理首先需要制建造師至少是二級及以上的建造師才能擔任,現在要求嚴格可能至少要一級建造師的資格證,這是必要條件,其次,市政及道橋建造師偏重與工程建設而對地質災害了解不足,地質災害有其自然性和突發性,多數與水利工程息息相關,比如三峽工程的沿岸災害治理,比如滑坡泥石流的治理,從疏導和預防的角度考慮,鑒於此,一般地質災害施工項目都需要水利工程建造師來擔任項目經理,以便從整體出發解決問題。因為水利工程和災害工程在很大的程度上有相似性,有的工程直接就是二者合一的工程,比如大壩邊坡災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所以地質災害施工項目才會有這樣的特殊要求。
❻ 項目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
從世界范圍看,乾旱-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地下水已有悠久的歷史。尤其是最近幾十年來,隨著一些乾旱-半乾旱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用水量日益增長,從而促使他們加快了地下水資源勘查評價及有關水文地質工作的步伐,並由此取得了突破和進展。
地下水(包括深層地下水)資源的大量開發利用,一方面不僅保證了乾旱地區人民的生活用水需求,而且有力地促進了乾旱地區的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地下水資源由於受補給所限,尤其是深層承壓水基本上是一種非再生的水資源,如果無計劃或不科學地過度開采,將會帶來一系列生態-環境地質問題,如導致含水層枯竭、水質惡化、土地沙化和土地鹽鹼化等,甚至還可能危及子孫後代的「水安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有的國家或地區由於過度開采地下水資源,已開始出現地下水資源枯竭、水質變差、供水能力逐漸下降、土地沙化和鹽鹼化等嚴重問題。所幸的是,水的問題許多乾旱國家或地區都已經意識到並採取措施開始著手解決這些問題,他們在不斷加強地下水資源勘查評價的基礎上,越來越重視地下水開發利用戰略的制定與選擇、地下水儲蓄和調配工程的建設以及地下水資源的管理和立法,從而使地下水資源利用正進入到一個更加科學、合理的新階段。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上關於區域沉積盆地地下水的賦存規律和運移機制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是以水力連續性為基礎的水文模型———徑流模型;二是以水力不連續性為基礎的滯留(Stagnant)模型,提出了「滯留含水層」的概念。
乾旱區地下淡水勘探技術的進展主要表現在遙感技術與GIS的結合、不斷完善的物探技術及其解譯技術的計算機化。
總之,乾旱區水文地質研究是水文地質學的一個重要研究領域,也是各國水文地質學家關注的熱點之一,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系統工程理論和方法的引入,同位素技術、遙感技術、計算機等的應用,地球物理勘探(磁法、核磁共振)、鑽探水平的提高,大大推進了乾旱區水文地質研究的發展。目前,許多國家日益重視乾旱區水資源的持續利用,將地下水資源與生態-地質環境保護結合在一起進行研究評價。
為了滿足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從1956年起,地質部在河西走廊進行了1∶20萬地質、水文地質綜合測繪。與此同時,地質部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研究所閻錫嶼、段永侯等人,結合當時生產需要及我國12年科學規劃,開始了我國乾旱及半乾旱地區水文地質條件的研究,並發表了有關重要的論著,闡明了我國西北內陸盆地山前沖洪積平原水平分帶特徵。1956~1958年期間,陝西、甘肅、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相繼建立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隊,開始了1∶50萬、1∶20萬水文地質調查。水利部門和中科院系統也進行過許多與水土資源開發利用有關的考察和研究工作。具代表性的工作有:①甘肅省地質研究所范錫朋教授主筆的《甘肅省河西走廊地下水資源分布規律和合理開發利用報告》;②地質礦產部「七五」科技攻關項目「西北地區地下水資源評價及合理開發利用研究」;③1996~1999年,中國科學院蘭州冰川凍土研究所國家「九五」攻關專題「黑河流域水資源合理利用與社會經濟和生態協調發展研究」。
近20年來,隨著系統理論分析方法的引入和同位素、遙感、計算機技術和先進物探手段等的應用,內陸乾旱區的地下水勘查與研究得到迅速發展。通過「九五」攻關項目的整體研究,對上中下游兼顧,水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地表水和地下水聯合調度得到了更廣泛的共識,取得了不少重要的成果,但很多方面研究深度還不夠,尤其是一些可操作的實施方案尚待進一步研究。鑒於西北內流盆地水資源的形成、演化和分布規律,甚至水資源的開發方式及其存在的生態-環境地質問題都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在流域尺度上,開展西北地區典型流域水資源利用與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試驗和示範工程的研究,將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和推廣應用的前景。
乾旱地區社會經濟-水資源-生態環境之間如何協調發展等問題,已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近年來,日益頻繁的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為開展本項目提供了許多可借鑒的新技術和新思路。瑞士蘇黎世工業大學水力學與水資源研究所(EHT)承擔全球可持續發展項目Alliance for Global Sustainability(AGS),與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和日本東京大學聯合開發了水資源持續管理系統的模型和方法,特別重視農業用水和乾旱區鹽分的運移。同時新的環境同位素示蹤技術(CFC,T/3He,穩定同位素),與示蹤元素和鹽分運移耦合的水循環模擬,利用衛星影像識別蒸發強度,校驗模型參數,確定水資源開發戰略的優化方法在乾旱地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荷蘭德爾福特(Delft)國際建設、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Infrastructure,hydraulics and Environment Engineering)和荷蘭應用地學研究所開發的區域地下水地理信息系統(REGIS),為地下水資源的開發與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以色列是一個嚴重乾旱缺水的國家,大部地區屬於乾旱或半乾旱區,其中乾旱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60%。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北部和西部年均降雨量400~800mm,向東向南急劇減少,南部的內蓋夫沙漠地區降水量在50mm以下;降雨主要發生在冬季(11月至次年3月)。以色列水資源的調控經驗是:充分利用地表水資源,實施調水工程;充分利用邊際水資源(污水、鹹水、海水及暴雨洪水);在沿海平原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庫;從國外進口水;採用先進的節水灌溉技術;重視水資源的管理。其中北水南調工程把以色列唯一的淡水湖———北部的加利利湖的水引到乾旱的南部地區,使南部的不毛之地變成了一片片綠洲,稱為國家輸水工程(National Water Carrier)。該工程於1964年建成並投入運轉,輸水管道包括地下管線、明渠、中繼性水庫和暗渠隧道。年供水量4×108m3。沿途設多座泵站加壓,並吸納全國主要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同時向外輻射出供水管道,與各地區的供水管網相連通,形成全國統一的調配水系統。這條輸水管道不僅是主要的供水系統,而且還能接納北部冬天和早春多餘的水,向沿海地區的含水層補給水源,有效地防止因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海水倒灌。在沿海平原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庫。以色列沿海平原含水層儲水潛力大,且其東部地區大部分含水層是未飽和的。以色列在沿海平原建立地下水庫用於貯存冬季(或降水大的年份)多餘的雨水、灌溉滲漏水及回收污水,在需要用水時,再抽出來使用。以色列的滴灌技術給農業灌溉賦予了新概念,為世界乾旱區農業發展樹立了榜樣。該技術由計算機系統自動控制。相對於其他灌溉方式,滴灌是最有效的節水方法,水分利用率(WUE)可達95%,而表面灌溉只有45%,噴灌為75%。滴灌技術的採用使以色列的農業用水大大減少,可以騰出更多的水用於其他用途。
眾所周知,美國水資源地區分布不均,西部地區氣候較為乾旱,年降水量不足200mm,最低的僅為50mm。中西部地區地下水受到嚴重超采,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引起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嚴重問題。美國對水資源的調控措施是:在西部乾旱區修建引水工程;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進行地下水人工補給;重視廢水循環利用;普遍推廣農業節水灌溉;重視水資源的管理。為開發西部,僅1933~1943年聯邦政府就批准興建了34個灌溉與調水工程。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地區原本是沙漠地區,年降雨量很少,在美國西部開發中,通過從科羅拉多河引水,供應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地區的用水需求。20世紀50年代,加利福尼亞州進一步實施了北水南調工程,將加利福尼亞州北部的水引到南部,為南部地區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美國西南部亞利桑那州的盆嶺地區極為乾旱,建設了中亞利桑那工程(CAP),該工程從科羅拉多河引水到亞利桑那州的盆嶺地區,工程渠道總長540km,每年輸水22×108m3。
近十餘年來,地表水和地下水聯合調蓄與優化利用已成為流域尺度水資源科學利用研究的熱點,國際上含水層儲存與利用(Aquifer Storage and Recovery,簡稱ASR)研究越來越受到重視,而且得到廣泛應用。美國佛羅里達州夏灌冬用,解決了冬季渡假用水不足;荷蘭利用沿海沙丘區,用凈化後的萊茵河水回灌沙丘含水層,再回採用於海牙和阿姆斯特丹兩大城市供水,回採水量佔到回灌水量的80%,並有效地控制了海水入侵;瑞士蘇黎世市採用傍河取水—回灌含水層—再回採利用模式,使水源通過含水層再自凈,既減少了化學處理費用,也杜絕了化學處理可能導致的二次污染,達到優質供水的目的。我國北方沿海城市利用河流盆地構築地下水庫,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到目前為止,最難解決的問題依然是可供回灌的水量不足及可供回灌的時間有限,加之地下水補給過程中的氣滯阻水,使多數回灌補給效率不高。
總之,流域尺度的水土資源利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三位一體的綜合研究和實踐,越來越受到社會和學者的重視,已成為多學科綜合研究與工程示範的熱點問題之一。
❼ 物探項目和地質項目有何區別
物探項目一般作為地質項目的子項目。
在國家地質調查項目任務書中,若內地質項目為計劃項目,則容物探項目為其下面的工作項目;若地質項目為工作項目,則物探項目為其下面的工作內容(或課題)。
因為物探屬於技術方法,是地質工作的一種手段。物探需要為地質服務,同時地質又需要物探作技術支撐,兩者相輔相成。
目前地質工作中應用到的技術方法除了物探外,還有化探、遙感、鑽探、測試、同位素等多種技術。在國土資源部進行職稱評定時,物化遙工程師作為地質工程師下的一類。
❽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管理由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質調查中心和項目承擔單位共同負責。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統一組織,分級實施。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組織計劃項目和重大工作項目的成果報告審查;大區地調中心受地質調查局委託組織計劃項目的成果報告審查,按規定接收大區內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集成、整合工作項目成果,提交計劃項目成果報告;承擔單位受實施單位委託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及規定的原始資料,保管地質調查原始資料和實物資料。
一、項目成果報告的評審
1.評審程序
地調項目成果報告評審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程序,目前主要依據中地調發〔2003〕187號《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具體程序如下:
(1)地質調查項目應按照有關規定、技術標准和要求,編寫項目成果報告。
(2)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完成項目報告並進行初審後,向組織審查單位填報成果報告審查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附單位初審意見。申請評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全面完成了設計書的任務;
2)通過了野外驗收或相關檢查;
3)各類技術資料齊全;
4)形成文字報告和各類圖件。
(3)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工作分為評審和審查兩部分。評審形式分函審和會審兩種,以函審為主。組織審查單位根據成果報告審查申請及項目情況確定評審形式和評審專家人員組成。會審時評審委員會通過審閱成果報告,查閱各類資料,聽取項目組匯報、答辯,並與項目組在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由主審專家主筆並匯總其他評委的意見,提出評審意見初稿和報告質量評分建議,經評審委員會討論形成最終評審意見。函審時由評審委員分別審閱成果報告、進行報告質量評分、形成書面評審意見,由組織評審單位匯總,形成評審意見。
(4)成果報告評審和審查依據為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評審意見書、設計審批意見書和有關技術標准。報告評審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保證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5)評審應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組織審查單位據此簽署評審意見書,下發項目成果報告提交單位。
(6)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收到評審意見書30日內按照評審意見書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後,送組織審查單位審查。
(7)評審委員會一般由5~9人組成,經費較少的項目,人數可酌情減少,組成人員應覆蓋項目工作涉及的主要專業。
(8)組織審查單位在收到修改後的成果報告15日內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成果報告,由審查單位下發審查意見書,同時報地質調查局業務主管部門和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各一份。對審查未合格的報告通知成果報告提交單位限期完成修改。
(9)技術方法和研究類成果報告的評審除按本要求進行外,還應參照國家科委下發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軟科學研究成果評審辦法》執行。
2.評審的主要內容
(1)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准確;
(2)成果和原始資料的吻合程度;
(3)成果是否符合設計和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4)項目工作任務和預期成果目標的完成情況;
(5)成果的綜合研究水平;
(6)成果報告和綜合圖件的質量;
(7)成果的社會經濟效益、推廣應用前景;
(8)存在問題及建議。
二、項目成果資料匯交程序及要求
(1)承擔單位為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各項目承擔單位是地調成果的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管理工作,對已歸檔的科技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共享。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調中心和發展研究中心為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管理部門。
(2)大區地調中心負責接收轄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接收全國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3)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應在成果報告審查意見書下發之日起18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資料,並向地質調查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紙介質和電子文檔資料各一式兩套。
(4)匯交的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准和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辦法要求。
(5)地質調查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在每季度開始10日內向地質調查局上報上季度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情況統計報表。
(6)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需要登記的科技成果有關材料。
三、項目成果的登記
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負責部門的科技成果登記、科技成果資料庫管理、科技成果統計分析和國內外科技信息跟蹤等。地質調查項目成果也屬於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一部分,完成成果報告評審和原本檔案歸檔後,應及時到部成果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
各項目承擔單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管理工作,對已歸檔的科技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共享;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需要登記的科技成果有關材料。
(1)各項目承擔單位在科技項目驗收之前,必須向本單位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門匯交科技成果原始檔案,然後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成果登記手續。
(2)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包括各種原始觀測記錄、野外觀測數據、野外記錄本、原始分析測試數據、有注釋文檔的源程序和操作手冊、文字報告及有關的電子版本資料。
(3)各項目承擔單位在完成科技成果原始檔案歸檔後,方可到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4)各項目承擔單位在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時,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項目合同書或設計書一份;
2)完整的科研報告兩份及公開刊物發表論文復印件;
3)科技成果原始資料歸檔證明;
4)按合同書規定的關鍵科學數據、技術文件等相應的電子版;
5)《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登記表》兩份;
6)文字報告及其附件、附表的規格為:長27cm、寬19cm(標准16開本)或標準的A4版本。附圖應按同樣規格進行折疊,圖簽折在外面。正文、附表、附件等應採用線裝訂,不得用易銹蝕的金屬物裝訂。
(5)凡符合登記要求的科技成果,經正式登記,由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出具《科技成果登記證明書》。
(6)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其第一承擔單位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7)對於已登記的科技成果,如果得到專家、中介機構、應用單位的評價,可在兩年內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補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果根據驗收委員會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對科研報告作重大修改的,應及時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提供新版本的報告。
(8)已登記的科技成果,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主管部門將按照保密的有關法律法規實行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作為科技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體系。在組織管理上,科學技術部統一領導全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科技主管部門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對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實行分級管理。在管理流程上,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各項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同時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工作又貫穿於科技活動和地質調查的全過程。在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制定階段,技術檔案、保密及地調成果的統計與分析,為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在地質大調查實施階段,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工作為計劃的過程管理提供各項職能服務,及時反饋地質大調查計劃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