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地質環境監測
『壹』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和礦山環境監測的區別
1、檢測對象的不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的監測礦山的地質環境;礦山環境監測內應該監測 范圍容更廣,主要是進行環境空氣、水質、等環境要素的監測,和生態環境的監測;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差別;
2、監測方法不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主要的物探和化探;礦山環境監測分為手工監測和在線監測;
3、監測管理部門不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有地質局管理;礦山環境監測,有環保局管理。
『貳』 地質環境監測站和一般的環境監測站工作內容區別
地質環境主要是指從該表面下方的地面的硬殼,該岩石層。地球的地質環境是進化的專產物。岩石下,太陽屬效應風化過程,使物質釋放的參與地理環境的整合,以及參與到星際物質大循環的地質循環中去。
地質環境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的生產,礦產資源豐富。目前,每年人類開發從地殼長達4立方千米的礦石,以提取大量的金屬和非金屬材料,同時也獲得了大量的精力,從煤,石油,天然氣,地下水,地熱和其他放射性物質。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地質環境對人的影響也更大,一些大的項目,直接改變了臉上的地質環境,但也有一些自然災害(如山體滑坡,滑坡,泥石流,地震,水災)的起始因子,這是值得密切關注。
『叄』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是什麼級別的單位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是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和任務是承擔全版國地質環境監測權網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承擔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以及相關調查研究工作,開展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信息化建設與服務。
中國地質調查局為國土資源部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家國土資源調查規劃,負責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地質基礎信息資料,並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
國土資源部為正部級;中國地質調查局為副部級,副局長為正局級,下屬各單位正職應該是標配副局級。因此,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作為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的事業單位,其正職應該為副局級,副職為正處級。下屬各單位部門正職為副處級。
『肆』 地質環境監測
Geo-environment Monitoring
『伍』 地質環境監測的目的任務
一、監測需求
1.防災減災形勢對地質環境監測的迫切需求
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為主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每年造成千人左右死亡和數十億元財產損失,成為我國主要自然災害類型之一。地面沉降與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對道路橋梁、防洪設施、地下管線、房屋等基礎設施造成嚴重破壞,每年經濟損失數十億元。內陸乾旱地區由於氣候變化、人類不合理工程活動,土地荒漠化日趨嚴重。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人類活動強度和范圍不斷擴大,對地質環境影響明顯增強。礦產資源和地下水資源等的開發利用以及其他各種工程經濟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土地沙化、地下水污染等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問題也較為普遍,對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加強地質環境監測,不僅是防災減災的需要,也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保障,同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2.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環境監測的迫切需求
保障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的需要。長江三峽、南水北調、大江大河的骨幹水利樞紐、高速鐵路、西電東送、西氣東輸等工程,地域跨度大,多處位於或穿過地質災害的易發區,經常遭受局部破壞性影響,為保障重大工程的安全施工和運營,更好地發揮這些工程的效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工程建設擾動而帶來的負面影響,必須加強工程建設區和沿線地質環境監測工作。
城鎮化發展的需要。城市是人類活動集中,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的地區。華北平原長期嚴重超采地下水,山西六大盆地、關中平原、松嫩平原、下遼河平原、西北內陸盆地的部分流域,以及長江三角洲和東南沿海平原等地區整體或局部超采地下水問題也十分突出。截至2013年,據全國203個地市級行政區,4778個水質監測點的監測結果,綜合評價結果為水質呈優良級的監測點498個,佔全部監測點的10.4%;水質呈良好級的監測點為1287個,佔26.9%;水質呈較好級的監測點為148個,佔3.1%;水質呈較差級的監測點為2095個,佔43.9%;水質呈極差級的監測點為750個,佔15.7%。為了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對城市規劃提供基礎支撐,預防由城市建設活動引發的水資源緊缺、水環境污染,以及其他地質環境問題,必須加強對城市地下水環境和地質災害的監測。
資源開發的需要。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帶來了許多地質環境問題,礦山固體廢棄物任意堆放,以及采礦活動等引起的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縫、土地資源破壞、地下水污染和含水層疏乾等地質環境問題和災害十分突出。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十分薄弱,為了保障礦產資源的安全開發和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治理及保護,必須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3.生態文明建設對地質環境監測的迫切需求
黨的十八大確立了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戰略部署。這就對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實現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就要掌握地質環境的動態狀況,不僅對地質環境問題進行監測,還要對地質環境變化中的地質過程、水文過程和生態過程進行監測,在監測的基礎上加深對地質環境的認識,合理提出地質環境治理和保護措施。
二、監測目的任務
地質環境是自然環境的一種。從空間范圍來說,其上部為岩石圈表層,下部則為人類科學技術活動能夠達到的地殼內部。主要由物質組成、物質結構和動力作用3種基本環境要素構成的岩石圈、水圈、大氣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系統。
地質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場所。地質環境一般被認為是與大氣圈、生物圈、水圈相互作用最直接,同時與人類活動關系最密切的岩石圈接近地表的部分。在長期的地質歷史演化過程中,岩石圈和水圈之間、岩石圈和大氣圈之間、大氣圈和水圈之間進行物質遷移和能量轉換,組成了一個相對平衡的開放系統。人類和其他生物依賴地質環境生存發展,同時,人類和其他生物又不斷改變著地質環境。
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是對可指示地質環境特徵的指標及其變化,按照要求進行定期觀察測量、采樣測試、記錄計算、分析評價和預報預警的活動。包括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和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
地質環境監測是一項為政府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的基礎性、公益性、專業性工作,目的是為了掌握地質環境動態變化規律和特徵、預測其發生發展的趨勢,提出預防修復治理意見,最大限度地保護地質環境、保障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防災減災,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並滿足社會和經濟發展對地質環境信息的需求。
『陸』 地質環境監測網路
中國國土資源統計年鑒.2012
『柒』 地質環境監測的內容與類型
一、地質環境監測分類
按照地質環境物質構成要素(水、氣、土壤、岩石、生物),地質環境主要分為水環境、岩石環境和土壤環境。
1.按監測對象分類
按地質環境監測對象(或者地質環境要素)可分為地下水環境監測、岩石環境監測、土壤環境監測、其他相關要素監測(表1-1)。
(1)地下水環境監測。廣義的水環境包括地表水環境與地下水環境兩部分。本書討論的監測主要是地下水環境監測。重點是針對地下水的資源量和質量監測,主要監測內容包括地下水水位、水溫、水量和水質等。
(2)岩石環境監測。岩石環境指岩石圈中的岩石部分(包括堅硬岩石與鬆散岩石),它源源不斷地向外部環境輸送物質和能量,豐富的礦物資源和岩石圈的穩定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其結構和動力作用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切相關。因此,岩石環境監測的重點是岩石的變形和移動,主要監測內容包括地表位移形變、深部位移、分層土體變形、岩土體物理性質與力學指標等。
(3)土壤環境監測。土壤環境指岩石圈的表部土壤層,它與人類的繁衍關系密切,是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岩石圈所共同作用的部分。土壤環境的監測重點是土壤質地和土壤重金屬含量,主要監測內容包括土壤鹽分、土壤有機質、土壤化學元素和土壤物理性質指標等。
(4)其他相關要素監測。除了地下水環境、岩石環境以及土壤環境3 類監測要素之外,還有其他一些不屬於岩石圈,但對地質環境的變化同樣起到了至關重要作用的要素。這些監測要素主要包括降水量、損毀植被面積、地聲、泥位等。
表1-1為地質環境監測分類表。
表1-1 地質環境監測分類表
2.按地質環境問題和管理分類
按地質環境問題和管理可分為地質災害監測、地下水地質環境監測、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地質遺跡監測和其他相關地質環境監測。
(1)地質災害監測。針對滑坡、崩塌與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的特點,對地表形變、深部位移、分層土體變形、力學特徵、聲學特徵、地下水特徵等災害體自身狀況,以及降雨、氣溫、地表水體等與地質災害相關的環境要素,採用直接觀察、儀器測量、遙感等方法,進行反復觀察和測量,分析其發展趨勢,預報其失穩所造成的災害。
(2)地下水地質環境監測。針對區域地下水超采、地下水水位上升和地下水污染等問題,選擇有代表性的鑽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和技術要求,開展地下水的水位、水溫、水量、水質等要素隨時間變化的監測,以反映地下水環境的動態變化過程。
(3)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是在礦山基礎建設、開采階段,以及閉坑以後,布設專門性的監測網(點),定期觀測地質環境和各類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在時間上、空間上的變化情況,以減緩礦山地質環境的惡化,減少礦山地質災害的發生。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主要有礦山建設及采礦活動引發或可能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水土污染、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
(4)地質遺跡監測。地質遺跡監測主要是在調查的基礎上,定期觀測地質遺跡隨時間的變化情況,提出地質遺跡保護對策。
(5)其他相關地質環境監測。其他相關地質環境監測主要有水土污染、地熱、礦泉水等方面的監測。
3.按動力作用主體分類
按動力作用主體可分為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
(1)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環境主要是由地下水環境、土壤環境、岩石環境3個要素組成的。自然地質環境監測就是針對三者在自然狀態下的變化以及其他一些影響地質環境的因素而進行的監測,從而確定地質環境質量及其變化趨勢。主要監測地下水水位、地下水水質、土壤質量、岩石土層變形(如地表變形、地下變形)、降雨量等。一般是通過分析地質條件或者社會發展的需求來部署監測工作。
(2)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受工程建設影響的地質環境監測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採用監測儀器對地質環境關鍵部位要素進行的監測。這類監測的內容包括如由於抽汲地下水導致的地下水水位變化,道路、建築物施工時坡腳開挖導致的邊坡失穩和礦山開采造成的采空區塌陷、水資源及土地資源破壞,等等。主要通過工程建設活動的具體位置及其影響范圍來指導監測。
二、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類型
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是地質環境保護的基礎,是隨地質環境科學的形成和發展而產生、發展的。它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測取地質環境變化數據資料,監視和監測地質環境質量及其變化趨勢的過程,同時具有綜合性、發展性等特點。綜合分析現有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採用的儀器設備,又可以分為3類:接觸式監測、非接觸式監測和采樣測試式監測。
1.接觸式監測
接觸式監測是指儀器設備與監測對象直接接觸,在監測對象中布設或埋置儀器設備,通過儀器感測系統獲取監測對象動態變化數據的監測方式,包括基礎測量、埋設儀器設備等。如地面沉降分層標監測、地裂縫計監測,以及各類手動測量方法等。
2.非接觸式監測
非接觸式監測是指監測設備並不直接接觸監測對象,而是遠距離感知並獲取監測對象動態變化數據的監測方式,如遙感監測、視頻監測等。
3.采樣測試監測
采樣測試監測是指在野外按技術要求採集地下水、土壤等樣品,通過實驗室測試獲取其物理和化學等特徵動態變化數據的監測方式。
三、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匯總
目前比較常用的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匯總見表1-2至表1-5。
表1-2 地下水環境(含地熱)監測技術方法一覽表
表1-3 岩石環境監測技術方法一覽表
表1-4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方法——采樣測試法一覽表
表1-5 其他相關要素監測技術方法一覽表
『捌』 地質環境監測體系框架
一、總體設想
我國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總體設想是:健全一套體系、建實一個網路、提升四個能力、延伸一項服務。簡稱「1141」。具體內容是:
健全和完善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一套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包括行政管理體系、工作隊伍體系、監測網路體系、法規制度體系、技術標准體系等。
逐步部署開展地質環境監測示範區建設,建實一個覆蓋我國人口密集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區、國家重點產糧區、重大工程建設與運行區、生態環境重點保護區、國民經濟重大戰略部署和調整區的專業監測網路。
藉助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和重大地質調查專項研究工作,系統提升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能力、預報預警能力、決策支持能力和信息服務能力等4個方面的能力。
延伸服務領域,建立一個完善的地質環境保護科普體系,為促進人與環境和諧共處、科學利用和保護資源環境、防治地質災害服務,為滿足政府行政管理、科學研究和社會公眾對地質環境信息的基本需求服務。
二、總體框架
不斷完善監測網路是推進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建設的中心任務。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網路總體框架如圖6-1所示。
(1)地質環境監測網路由專業監測網路、信息網路和群測群防網路等組成。專業監測網路包括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網、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網、地下水地質環境監測網、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地質遺跡監測網,以及其他地質環境監測網等。按照事權劃分,專業監測網路分為三級,即國家級骨幹網、省級基本網和地市級延伸網。國家級骨幹網由區域控制性監測點(區)構成,主要目的是了解全國地質環境的宏觀動態變化特徵;省級基本網由地域控制性監測點(區)構成,主要目的是系統、全面地掌握本行政區內的地質環境動態變化特徵,省級基本網獲取的監測數據是最重要的基礎數據;地市級延伸網由局部針對性監測點組成,以滿足於當地實際需要為原則。信息網路由國家級地質環境信息中心、省級地質環境信息中心和監測信息傳輸網路組成。
(2)地質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在不同地區應有所側重。山地丘陵區以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路和群測群防網路建設為主;平原盆地區和岩溶分布區以地下水和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等監測網建設為主要任務;在礦產資源開發區,重點建設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路。地質遺跡、地熱、礦泉水、水土地質環境等的監測網路建設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3)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建設的總體思路是:緊密圍繞提高預警預報水平,群專結合、點面結合、監測與研究結合,建立支撐網路。基本構想是:從國家層面上選擇自然地理條件、氣候條件、地質構造條件和突發地質災害類型具有代表性的地區,以基礎地質調查、地質災害調查和監測預警示範區建設成果為依託,採用多種手段和方法,點(單體監測、定點巡查等)、面(雨量監測、遙感監測、群測群防等)結合,建立區域性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基地,長期堅持,面向國內外科研、教學單位開放運行。監測預警基地不僅僅服務於當地防災減災,更重要的是通過長期監測和分析研究,不斷加深對災害形成機理的認識,逐步完善預警預報判據,有效改進預警預報方法,進而提高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水平。多個國家級和省級區域性監測預警基地構成支撐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的骨幹專業監測網路,與群測群防網路、重大單體監測點、示範區等共同構成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網路。並在人口密集區、國家重點產糧區、重大工程建設與運行區、生態環境重點保護區、國家經濟重大戰略部署與調整區建立相應網路。
圖6-1 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網路總體框架
三、工作要點
1.健全法規,創新地質環境監測管理機制
法規制度是設置監測機構、開展監測工作的依據。通過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把工作實踐中合理的做法規范化。目前針對地質環境監測法規制度不健全,亟待編制出台與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環境監測管理的法規制度體系,明確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的公益性地位、監測經費的多元化投入機制、監測行為和監測設施保護措施、監測資料匯交與共享和監測成果的法律效力等,為地質環境監測體系的有效運行提供保障。
探索與企業合作的新機制,將礦山開發企業等建設單位納入監測責任人范疇,擔負起其工作領域地質環境監測的責任。
2.統一認識,健全完善地質環境監測體系
遵照國土資源部黨組提出的地質工作「一張圖」思路,以提升地質環境監測服務水平和能力為目的,以推進地質環境監測網路建設為核心,積極構建由監測行政管理體系、監測法規制度體系、監測機構隊伍體系、監測技術標准體系、監測網路體系等組成的地質環境監測體系。
3.統籌部署,科學規劃地質環境監測工作
科學規劃地質環境監測工作,就是要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調整地下水、地面沉降和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網,建立健全礦山地質環境、地質遺跡保護監測、水土與生態地質環境監測網,融合各種監測手段,協調監測周期,提高「一孔多用」和「一圖多用」能力,形成有機協調的監測網路體系。
地下水環境監測應以現有地下水動態監測網點為基礎,充分考慮地面沉降區、地熱分布區及礦泉水開發區的監測需求。
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應逐步形成由專業監測預警試驗基地、群測群防網路、重大單體監測點、典型監測示範區等構成的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應充分利用優化的地下水監測網路,繼續完善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和汾渭盆地的兩級(國家級和省級)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對圈定的新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分布區建立監測站網。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應分期部署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範區,逐步建立覆蓋全國88個重點礦產資源開發區的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網。實現國家、地方和礦山企業三級監測機構聯合監測、定期監測與應急監測的礦山地質環境綜合監測。
根據國家需求和地質環境保護輕重緩急,啟動地質遺跡監測工作。
淺表層水土環境監測應以土壤質量監測為重點,在現有監測示範區建設的基礎上,逐步拓展到主要農業經濟區帶。
4.明確職責,理順地質環境監測機構體系
在現有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基礎上,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公益性監測機構隊伍,依靠法規制度,明確公益性專業監測隊伍、地勘單位監測隊伍和企業監測隊伍的職責分工,建立共同責任機制,構建權責明晰、分工合理、有機銜接的監測機構和隊伍體系。
5.制定標准,規范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技術要求
制定不同專業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與實施細則,如地下水動態監測規程、地面沉降監測規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等。建立監測數據採集與匯交制度,制定地質環境監測信息化技術標准,規范監測數據格式標准;建立不同專業地質環境監測資料庫,開發統一的地質環境監測信息系統;建立與制定不同專業地質環境監測年報制度與技術要求。
6.搭建平台,共享地質環境監測信息與成果
充分利用「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預報」組織實施的有利時機,加強信息網路能力建設,建設和完善地質環境信息平台,建立地質環境「一張圖」動態更新機制,實現地質環境監測數據的資料共享和監測成果快速綜合集成和地質環境監測成果的綜合集成與高效利用。
我國正處於經濟高速增長期,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相對不足,經濟建設發展與地質環境保護的矛盾將會更加突出,地下水超采、地質災害、礦區佔用與破壞土地、水土污染等問題將長期存在。地質環境監測是國土資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保護的「眼睛」,盡快健全完善地質環境監測體系,提升地質環境監測成果為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地質環境保護的服務能力,是地質環境保護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
『玖』 地質環境監測現狀
目前,我國已經開展的地質環境監測工作,包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質災害監測、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和水土地質環境監測等。除地下水動態監測已連續開展了60餘年外,其他監測主要是1999年實施國土資源大調查以來陸續部署和開展的。
一、地下水地質環境監測現狀
國土資源部(原地質礦產部)系統的地下水監測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是我國最早開展地下水監測的專業部門。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國家—省—地(市)」三級地下水動態監測網,基本掌控了全國主要平原、盆地和223個開采地下水的主要城市的地下水超采和污染情況。
1999年以來,地下水監測主要在地下水環境的日常監測、示範區自動化監測和監測數據採集與處理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共有各級各類地下水監測井(點)16 570個,監控面積近100萬km2,其中包括長期觀測井(點)10 906個,統測點5664個。在10 906個長期觀測井(點)中按監測井(點)級別統計,國家級點2231個,省級點7425個,地市級點1250個;按監測井(點)監測要素統計,水位流量監測點8515個,水質監測點4778個;按監測手段統計,人工監測點9293個,自動監測點1613個。在2231個國家級長期監測井(點)中水位流量監測點2000個,水質監測點800個。監測點在全國31個省(區、市)均有分布,監測的重點地區是黃淮海平原、松遼平原、三江平原、關中盆地、銀川平原、柴達木盆地、長江三角洲、山東半島、江漢平原、成都平原、河西走廊、山西六大盆地、神木能源開發區和全國217個開發利用地下水的城市及主要大中型地下水水源地等區域。具有監測系列長、積累資料較豐富等特點。
通過北京平原區、濟南岩溶泉域、新疆烏魯木齊流域3個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示範區的建設與運行,在水位監測網、水質監測網優化的理論和方法、監測設施保護、自動化監測設備的選型、監測信息的自動化傳輸設備研製、監測信息的實時發布系統、大型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用等方面基本形成了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技術方法體系。
為加強全國地下水監測工作,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與水利部水文局共同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2014年7月2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經正式批復監測工程可研性研究報告,要求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與水利部水文局編制工程設計後正式實施建設工作。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共建設20 401個國家級地下水監測井,全部實現水位、水溫數據的自動採集和自動傳輸,全部可以採集水樣開展水質監測。其中,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建設10 103個,水利部水文局建設10 298個。
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建成後,結合現有監測站網,可形成比較完整的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站網,實現對全國地下水動態的有效監測,以及對大型平原、盆地及岩溶山區地下水動態的區域性監控和地下水監測點的實時監控;為各級領導、各部門和社會提供及時、准確、全面的地下水動態信息,滿足科學研究和社會公眾對地下水信息的基本需求,為優化配置、科學管理地下水資源,防治地質災害,保護生態環境提供優質服務,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國家重大戰略決策提供基礎支撐,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現狀
「六五」至「九五」期間,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主要在三峽等典型地區以零星的「點」(單體)監測為主。1999年以來,在長江三峽庫區、四川雅安、江西、西氣東輸工程重點地段和青藏鐵路等沿線陸續部署了區域地質災害監測。
自1998年以來,通過國土資源大調查中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和每年汛期地質災害巡查工作。全國已在2020個縣(市)建立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群測群防監測點27萬多處,初步形成了縣、鄉、村、監測人四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與三峽工程同步,建立了庫區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在四川雅安、重慶巫山、雲南哀牢山等地建立了10餘個不同類型的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2003年以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從全國和30個省(區、市),陸續推進到323個市(地、州)、1741個縣(市、區)。針對中國國情,研發出多種小型、簡易、高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預警裝置,在全國推廣20萬套。
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以人工定期監測為主,自動監測為輔。監測類型以滑坡為主。監測內容包括地表和深部變形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物理與化學場監測、誘發因素監測及宏觀現象監測。
隱患點單體監測方法以人工現場用精密儀器測量地表位移、地表裂縫和深部位移為主;監測手段主要有地表和地下位移監測、全站儀自動監測、GPS監測、地下水動力監測和雨量監測等。監測頻率正常情況下為每月1次,在汛期根據降水和滑坡變形情況增加至每5~10天1次。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方法主要為簡易人工監測,監測內容主要是觀測地質災害隱患點地表位移的動態變化情況,監測方法以宏觀跡象巡查和地表位移測量為主;監測手段以簡易皮尺測量和巡視目測為主。監測頻率一般汛期為5天1次,非汛期10 天1次,大、暴雨期為1 天1次甚至實時觀測。
汛期地質災害巡查巡測是31個省(區、市)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每年汛前、汛中、汛後對區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區開展的實地巡查巡測,目的是了解已有地質災害隱患的危險狀況。
三、地面沉降監測現狀
我國中東部平原和濱海地區廣泛存在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20世紀20年代上海就發現了地面沉降,系統監測始於1962年。通過50多年的努力,在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和汾渭盆地3個地面沉降與地裂縫重點地區,初步建立了由基岩標、分層標、大地水準測量網、GPS觀測網、地下水動態監測網和監控中心等組成立體監測網路體系。為政府正確決策地下水開采量,採取有效控沉措施,保障城市規劃、建設和現代化管理,做出了重要貢獻。並啟動了上海、浙江和江蘇3 省(市)聯席會議機制。
地面沉降監測工作內容較為廣泛,主要包括精密水準測量、基岩標和分層標觀測、GPS 測量、InSAR測量和地下水動態觀測。
監測手段:水準測量採取人工測量方式。分層標採取人工和自動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積水準測量頻率:每年1次。分層標測量頻率:人工監測頻率為每月1次;自動化監測頻率為實時監測。
在長江三角洲和華北平原等地區,隨著水準測量精度的提高和GPS關鍵技術的不斷改進,運行結果顯示,地面沉降監測精度在進一步提高,較客觀地反映了地面沉降現狀特徵。其監測技術、信息處理及社會化服務已經達到了較高的專業水平。
四、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現狀
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及研究工作始於20世紀50年代,開灤「黑鴨子」觀測站的建立標志著我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及其研究的開始。其後,開灤、撫順、阜新、大同、焦作、淮南、平頂山等礦區先後建立了一批岩層與地表移動觀測站。
2008年,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在湖南冷水江銻礦區、湖北大冶多金屬礦區和黑龍江七台河煤炭礦區開展了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試驗,在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的監測網布設、監測項目確定、監測頻率規定、監測數據採集和處理分析等方面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
五、水土地質環境監測現狀
水土地質環境監測採用區域監控、重點監控和問題監控相結合的方式,已啟動「長三角」、蘇錫常、保定-滄州3個示範區的監測工作,上海和天津的省級淺表層水土環境監測工作也已啟動。
六、地熱監測現狀
全國地熱資源監測工作開展的相對比較零散,監測工作以天津、福建、廣東、海南、陝西、安徽、寧夏等省(區、市)為主,獲得的地熱監測數據資料為有效利用地熱資源,推動地方特色經濟發展提供了決策依據。
綜上所述,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由被動轉向主動的過程。由於起步不同,地下水監測相對歷史長、控制面稍廣,但尚不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群測群防監測點覆蓋面廣、專業監測不足,起步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與地質遺跡監測尚處在起步階段,但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支持。雖然各專業監測近十幾年來都有了較好的起步,但是,目前仍存在著監測網部署規模不夠、布局不合理、監測設施老化、監測點毀壞、監測手段落後等問題。有些問題已經嚴重製約了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開展,制約了地質環境監測成果效益的發揮,從而制約了整個地質環境監測事業的發展,因此推進地質環境監測工作已經到了非常緊迫的階段。
『拾』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內容與方法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分為兩大類:一是根據已發生的地質環境問題,監測其變化情況,如數量、危害程度等動態變化;二是根據已掌握的地質環境問題的隱患情況,監測其變化趨勢,及時預警預報,減少財產損失。
根據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現狀,結合主要的地質環境問題,確定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內容包括四個方面:礦山地質災害(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不均勻沉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礦山地形地貌景觀及土石環境,包括破壞地形地貌景觀類型、土地資源的佔用和破壞、固體廢棄物的排放、水土流失的情況等;礦山水環境,包括地下水水位、水質、廢水廢液的排放等;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及效果,包括尾砂庫、廢石堆的復墾復綠等。由於礦山地質災害影響范圍廣,危害大,直接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因此,目前一般將礦山地質災害、水環境作為重點監測內容,而礦山土石環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作為次重點監測內容。
一、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內容
(一)礦山地質災害監測內容
1.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監測
發生時間、塌陷坑數量、塌陷區面積、塌陷坑最大直徑、最大深度、危害對象、直接經濟損失、治理面積;采空區岩移范圍或岩溶地下水強行疏干影響區內的民居建築、井泉點、農田、道路交通等。
2.地裂縫監測
發生時間、地裂縫數量、最大地裂縫長度、寬度、深度、地裂縫走向、危害對象、直接經濟損失、治理面積等。
3.地面不均勻沉陷監測
發生時間、沉降區面積、累計最大沉降量、年平均沉降量、危害對象、直接經濟損失、治理面積;采空區岩移范圍或岩溶地下水強行疏干影響區內的民居建築、井泉點、農田、道路交通等。
4.崩塌監測
潛在的崩塌數量、崩塌體方量、危害對象、危險程度,崩塌隱患體上的建築物變形特徵及裂縫變化情況。
5.滑坡監測
潛在的滑坡數量、滑坡體方量、危害對象、威脅資產、危險程度、治理情況,滑坡隱患體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變形特徵及地面微裂縫的變化情況。
6.泥石流監測
潛在的泥石流易發區數量、泥石流物源方量、危害對象、威脅資產、危險程度、治理情況。
(二)礦山水環境監測內容
1.地下水均衡破壞監測
礦區地下水水位最大下降深度、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積、對人、畜、土地的影響;采空區岩移范圍或岩溶地下水強行疏干影響區內的井泉點、農田。
2.地下水水質污染監測
地下水污染物種類、地下水污染物含量;礦區內出露的主要泉眼或主要的居民飲用水水井。
3.廢水廢液排放監測
廢水廢液類型、年產出量、年排放量、主要有害物質及含量、年循環利用量、年處理量;廢水廢液排污口,廢水廢液與溪溝、河流、水庫或重要水源地的匯合處等。
(三)礦山地形地貌景觀及土石環境監測內容
1.地形地貌景觀監測
破壞地形地貌景觀類型、方式、區位、面積、破壞程度及恢復治理難易程度。
2.佔用破壞土地監測
侵佔破壞土地方式、侵佔破壞土地類型、面積、土地復墾面積、恢復治理難易程度。
3.固體廢棄物排放監測
固體廢棄物類型、佔地面積及類型、主要有害物質及含量、年產出量、年排放量、年循環利用量、年處理量。
4.土壤污染監測
污染的土壤類型、面積、主要污染物及含量。
5.水土流失監測
礦區水土流失面積、土壤流失量、危害程度。
(四)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及效果監測內容
主要監測已治理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投入治理的資金及資金來源、治理措施、治理面積、治理效果(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等。
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式
根據監測手段的差異,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式分為常規監測、專業監測、遙感監測和應急監測四類。具體方式的採取,根據其監測面積、地域、重點監測對象的差異性而定。
(一)常規監測
常規監測主要是指監測責任人對監測對象及監測點採取定期巡查監測,並填寫技術表格的方式。
根據礦山類型,劃定監測責任人。一般來說,采礦權人作為最大的受益人,也是破壞地質環境的責任主體,是常規監測的責任人。上級管理機構應該指派專員,對礦山企業開展指導,並適時開設培訓班,分期催交監測技術表格,匯總分析技術資料,形成年報後再上報。對於責任主體滅失的礦山,其監測責任人應歸咎於當地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通過委託專業機構的方式開展監測。
此類監測通常採用簡易的監測方法,如目測、尺測、貼片、埋簡易樁等,少數引用專業設備進行監測。
(二)專業監測
專業監測主要是指通過專門的監測機構,採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開展監測,以監測示範區的形式推廣。該監測方式與科學技術的發展緊密相連,並逐步向自動化、智能化靠攏。
以全省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的大中型閉坑礦山和部分大中型國有生產礦山為單元,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範區,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方法研究。原則上每個市(州)可建立1~2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範工程,根據「應急優先、典型示範」原則,作為示範區試點,由專門的監測機構具體實施,工作方法如下:
1)在開展示範區1∶5000精度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調查的基礎上,以礦區地面沉陷變形、水環境、土石環境污染、佔用破壞土地為主要監測內容,採用高新技術手段對礦區主要環境地質問題進行監測。
2)建立示範區地表塌陷監測網和深部位移監測點:廣泛應用微電子技術、感測技術、通信技術和自動控制等技術監測礦山地質環境。採用多種監測技術(GPS、全站儀、水準儀、裂縫計、位移計、應變儀)定期開展地表塌陷與地表裂縫監測;採用鑽孔傾斜儀、TDR定期開展深部位移監測;採用光纖光柵應變技術,三維激光掃描技術,實時監測礦山邊坡、房屋開裂等的變化情況。
3)建立示範區水土污染監測網:合理布設監測網點,定期取水土樣分析測試。引進先進的水環境自動檢測技術,實時監控礦區水環境,分析礦區水土的污染原因、污染途徑、污染程度,預防水土環境污染事故。
4)開發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示範區監測預警管理信息平台,實現自動監測、傳輸、管理、分析為一體的信息系統,實現遠程無人自動化監控綜合管理。
5)發現突變數據及時反饋地方政府,有效預防礦山地質災害及水土環境污染事故。
6)開展多種監測技術方法研究和比較,優化監測技術手段,開展技術交流,對於各種監測方法的精度、優缺點進行比較,對各種監測技術方法進行總結及推廣應用。提交年度成果和成果審查。
(三)遙感衛星監測
遙感衛星監測是指採用多波段、多時相和高解析度遙感影像(Quick bird或SPORT衛星數據)InSAR技術,開展典型礦區地質環境動態遙感監測,建立基於遙感波譜的具有一定精度保證的主要礦山地物類型、土地與植被破壞、地面塌陷等自動識別模型與方法,實現地物面積變化監測。主要適用於大范圍、礦業活動程度高、破壞大的密集型重點礦山集中開采區。
其工作步驟如下:
1)選取要監測的重點區域,充分了解研究區的地質環境背景,結合區內礦山分布,確定遙感監測方案。
2)遙感影像選取高解析度衛星影像(QuickBird或SPORT)數據。
3)通過遙感影像對礦產開采區侵佔土地、植被破壞、固體廢物堆放、尾礦庫分布、采空區地面沉陷、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礦產開發引發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礦區地表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礦山環境地質問題進行解譯和判讀。
4)收集研究區1∶10000地形圖數據,將遙感影像配准到地形圖上,採用目視解譯、人機結合解譯和計算機自動提取等方法將解譯的內容按實際規模大小標在地形圖上,並填寫遙感解譯記錄表。
5)對衛星監測數據進行實地驗證,總結遙感監測技術方法,開展技術交流,對於各種監測方法的精度、優缺點進行比較,對各種監測技術方法進行總結及成果推廣。提交年度成果和成果審查。
(四)應急監測
礦山地質環境應急監測適用於湖南省采礦因素引發的重大突發地質災害事件和礦山地下水污染事件。
1.應急監測響應分級
對應地質災害和地下水污染事件分級,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和一般(Ⅳ級響應)四級。市、縣分別負責較大(Ⅲ級)與一般事件(Ⅳ級)應急監測工作。特大(Ⅰ級)與重大(Ⅱ級)由省應急監測指揮部決策並指揮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實施。
2.應急監測響應程序
省應急監測指揮部接到特大(Ⅰ級)與重大(Ⅱ級)突發性礦山地質災害和地下水污染事件信息並確認需要監測的,立即向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啟動並實施應急監測預案。
3.應急監測組織
成立應急監測指揮部,設立應急監測中心,應急監測中心下設現場調查組、監測組、技術分析組、綜合管理組、後勤組等五個工作組。
應急監測中心接到指令後立即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組織各工作組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各工作組的任務職責如下:
1)現場調查組與監測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根據災害事件的形成條件,制定監測方案,圈定監控范圍、布置監測網點、監測項目、監測方法,制定應急監測實施方案並交技術組審核。監測人員按應急監測實施方案進行監測。
2)技術分析組:根據現場情況和技術條件及時審核應急監測實施方案並報上級批准後,交現場監測組實施,提出應急對策建議和方案,編制應急監測報告交綜合管理組。
3)綜合管理組:組織、協調所有人員按其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及時接轉電話和傳送文件、報告,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保持24小時聯絡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應急調查結果、應急監測結果、事態進展、發展趨勢、處置措施及效果等情況。
4)後勤保障組:負責調度車輛運送應急監測人員、設備和物質,做好後勤保障以及現場監測人員的安全救護工作;開展攝影、攝像和信息編報工作。
4.應急監測處置
(1)信息接收
省應急監測中心綜合組設專人專線電話負責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突發事件的信息接收,並及時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
(2)應急監測
1)向地方指揮部提出開展群測群防的建議。發動群眾,針對應急監測對象以及毗鄰區域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定期目視檢查地質災害體有無異常變化,如建築物變形、地面裂縫擴展及地下水異常等;利用簡易工具,採用埋樁法、埋釘法、上漆法或貼片法等監測裂縫變化。
2)對險情重、規模大、表象識別困難的滑坡體,結合目視監測和簡易監測,布設專業監測網觀測地質災害體的動態變化情況,監測周期盡可能加密。專業監測對象以表層位移和地下水地表水為主。在阻滑段或者滑坡周緣的擴展部位,採用激光掃描、定點測量等方法,監測關鍵位置的位移及其變化情況。
3)對礦山地下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有毒有害物種類、含量變化過程,水質狀況變化過程、污染范圍;污染事件造成河流嚴重污染導致下游地下水遭受嚴重威脅或污染的,說明污染水體前鋒入境、污染水體過境和出境過程及有毒有害物含量變化過程。
5.信息報送
(1)報告時限和程序
確認發生特別重大(Ⅰ級)與重大(Ⅱ級)突發性礦山地質災害事件後,應急監測指揮部立即向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有關應急監測信息。
(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的礦山地質災害和礦山地下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監測結果報告三類。
1)初報從發現事件後起4小時內上報,初報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災害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類型、受害或受威脅人員情況等初步情況以及初步採取的防範措施、應急監測對策和預期效果。
2)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續報內容是在初報的基礎上,根據應急監測進程,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和效果。
3)監測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上報,採用書面報告的形式,在總結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詳細報告下列內容:應急監測項目、監測頻率、監控范圍、採取的監測技術方法、手段等應急監測方案;應急監測預警技術所確定的關鍵地段,選定的預警模型與判據,校驗復核;災害體的成因、變化數據,變化趨勢、危害特徵、社會影響和後續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措施建議;對應急監測實施方案、採取的應急對策、措施和效果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教訓。
三、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法
(一)礦山地質災害監測方法
1.地面塌陷
礦區塌陷面積較大的,採用遙感技術監測;重點礦區採用高精度GPS、鑽孔傾斜儀、全站儀等監測;其他採用人工現場調查、量測。具體方法為:
1)地面和建築物的變形監測,通常設置一定的點位,用水準儀、百分表及地震儀等進行測量,或可採用埋樁法、埋釘法、上漆法、貼片法等進行簡易監測。
2)塌陷前兆現象的監測內容包括:抽、排地下水引起泉水乾枯、地面積水、人工蓄水(滲漏)引起的地面冒氣泡或水泡、植物變態、建築物作響或傾斜、地面環形開裂、地下土層垮落聲、水點的水量、水位和含沙量的突變以及動物的驚恐異常現象等。
3)地面、建築物的變形和水點的水量、水態的變化,地下洞穴分布及其發展狀況等需長期、連續地監測,以便掌握地面塌陷的形成發展規律,提早預防、治理。
4)採用測距儀或皮尺測量塌陷區面積、塌陷坑最大深度、直徑等;現場調查塌陷坑數量及危害程度。
2.地裂縫
主要監測方法有大地測量法、GPS全球定位系統、簡易人工觀測、應力計、拉桿、光柵位移計自動監測等技術。
人工現場調查,現場調查地裂縫數量及危害程度,測量採集數據。測距儀、羅盤和皮尺測量最大地裂縫長度、寬度、深度、地裂縫走向;最大裂縫處兩側埋水泥墩、鋼筋樁。
3.地面沉降
人工現場測量採集數據。重點礦山採用現場埋設基岩標自動監測,其他採用高精度GPS監測。
4.崩塌、滑坡
人工現場調查、測量採集數據。一般採用GPS定位(坐標、高程),測距儀和皮尺測量崩塌、滑坡體積,現場調查崩塌、滑坡數量及危害程度;對於危害嚴重的或大、中型規模的崩塌、滑坡隱患體由礦山企業監測其空間位移變化,具體方法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滑坡裂縫採用的簡易監測方法有埋樁法、埋釘法和貼片法。
埋樁法:如圖7-11,在斜坡上橫跨裂縫兩側埋樁,用鋼捲尺測量樁之間的距離,可以了解滑坡變形滑動過程。
埋釘法:如圖7-12,在建築物裂縫兩側各釘一顆釘子,通過測量兩側兩顆釘子之間的距離變化來判斷滑坡的變形滑動。這種方法對於臨災前兆的判斷非常有效。
貼片法:如圖7-13,在橫跨建築物裂縫粘貼水泥砂漿片或紙片,如果紙被拉斷,說明滑坡發生了明顯變形,須嚴加防範。與上面三種方法相比,這種方法是定性的,但是,可以非常直接地判斷滑坡的突然變化情況。
5.泥石流
泥石流監測採用測距儀和皮尺測量潛在的泥石流物源方量、現場調查泥石流易發區數量、危險程度;對於危害嚴重的或大、中型規模的泥石流易發區,由礦山企業監測降雨量大小與沖刷攜帶物體積,具體方法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監測的目的和任務是為獲取泥石流形成的固體物源、水源和流動過程中的流速、流量、頂面高程(泥位)、容重及其變化等,為泥石流的預測、預報和警報提供依據。監測范圍包括水源和固體物源區、流通段和堆積區。泥石流的監測方法,在專門的調查研究單位已採用電視錄像、雷達、警報器等現代化手段和普通的測量、報警設備等進行觀測。如目前國內採用超聲波泥位計對泥位進行監測的方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圖7-14。
圖7-11 埋樁法監測示意圖
圖7-12 埋釘法監測示意圖
圖7-13 貼片法監測示意圖
圖7-14 泥石流泥位自動監測裝置
群眾性的簡易監測,主要應用經緯儀、皮尺等工具和人的目估、判斷進行,簡易監測的主要有以下對象與內容。
(1)物源監測
1)形成區內鬆散土層堆積的分布和分布面積、體積的變化。
2)形成區和流通區內滑坡、崩塌的體積和近期的變形情況,觀察是否有裂縫產生和裂縫寬度的變化。
3)形成區內森林覆蓋面積的增減、耕地面積的變化和水土保持的狀況及效果。
4)斷層破碎帶的分布、規模及變形破壞狀況。
(2)水源監測
除對降雨量及其變化進行監測、預報外,主要是對地區、流域和泥石流溝內的水庫、堰塘、天然堆石壩、堰塞湖等地表水體的流量、水位,堤壩滲漏水量,壩體的穩定性和病害情況等進行觀測。
(3)活動性監測
泥石流活動性監測,主要是指在流通區內觀測泥石流的流速、流位(泥石流頂面高程)和計算流量。各項指標的簡易觀測方法如下:
1)觀測准備工作。
建立觀測標記。在預測、預報的基礎上,對那些近期可能發生泥石流的溝谷,選擇不同類型溝段(直線型、彎曲型),分別在兩岸完整、穩定的岩質岸坡上,用經緯儀建立泥位標尺,作好醒目的刻度標記。劃定長100m的溝段長度,並在上、下游斷面處作好斷面標記和測量上、下游的溝谷橫斷面圖。
確定觀測時間。由於泥石活動時間短,一般僅幾分鍾至幾十分鍾,故自開始至結束需每分鍾觀測一次,特別注意開始時間、高峰時間和結束時間的觀測。
2)流速觀測。
浮標法。在測流上斷面的上方丟拋草把、樹枝或其他漂浮物(丟物時注意安全)分別觀測漂浮物通過上、下游斷面的時間。
陣流法。在測流的上、下斷面處,分別觀測泥石流進入(龍頭)上斷面和流出下斷面的時間。
流速計算。
3)流位觀測。在溝谷兩岸已建立的流位標尺上,可讀出兩岸泥石流頂面高程。
4)流量計算。流量可用下式概略計算。
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研究
式中:Qs為泥石流流量,m3/s;Vs為泥石流流速,m/s;As為斷面面積,m2。
上面各項觀測資料均應做好記錄,主要包括觀測時間和各種觀測數據,並繪制時間與觀測值之間的相關曲線和計算有關指標。反映變化情況,作為預測、預報和警報的依據。
(二)礦山佔用破壞土地監測方法
1.固體廢料場、尾礦庫、地面塌陷區、露采場
人工現場調查、測量採集數據及採用遙感監測手段。採用GPS定位、測距儀和皮尺測量固體廢料場、尾礦庫、地面塌陷區、露采場壓占土地面積;現場調查壓占土地類型;壓占面積較大的重要礦區輔以遙感影像監測其面積變化。
2.礦區土壤污染及水土流失監測
人工現場調查、測量、取樣室內分析,輔以土壤污染自動監測儀採集數據及遙感監測。測距儀和皮尺測量土壤污染及水土流失面積;取樣分析污染物的種類、含量;現場調查污染土地類型及年土壤流失量;對於重要礦區採用遙感技術監測和人工現場調查、測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監測。
(三)礦山水環境監測方法
1.地下水均衡破壞監測
人工現場調查採集數據。採用水位自動監測儀及測繩監測水位變幅;採用GPS定位監測井泉乾枯的坐標、高程;現場調查乾枯井泉的數量,以及對人、畜、土地的影響和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積。具體做法為定期進行觀測,參照國家地下水動態監測方法,監測人員每月逢五逢十對區內泉眼、觀測井進行觀測,泉點主要是紀錄泉水的流量變化情況、是否乾枯;觀測井主要是紀錄觀測井水位變化情況。定期對收集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確定地下水位變化趨勢,確定采礦活動對區內地下水位超常下降影響范圍。
2.廢水廢液排放監測
現場調查、取樣,室內分析。採用流速儀或堰板監測礦坑水、選礦廢水、堆浸廢水、洗煤水的排放量;定期對礦山對外排放的廢水進行水質檢測,檢查廢水的pH、重金屬元素、放射性元素、砷等有害組分含量是否達到相關排放標准;定期檢查礦山廢水影響范圍內農作物生長狀況、水塘中魚類活動是否正常。
四、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
1)礦山地質災害監測應採用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方法。專業監測方法有水準儀、全站儀、GPS及衛星遙感測量。監測網點布設及監測周期應符合《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T0221—2006)和《地面沉降水準測量規范》(DZ/T 0154—1995)的相關規定。
2)土地資源佔用破壞監測採用地面測量、衛星遙感測量和土壤取樣分析方法。佔用土地面積可一年監測一次。土壤污染取樣分析應符合《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的相關規定。
3)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監測採用地面測量、衛星遙感測量和地面調查方法,可一年監測一次。
4)地下水資源破壞監測採用布點量測和取樣分析方法,布點及監測頻次應符合《地下水動態監測規程》(DZ/T0133—1994)規定。
五、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成果應用
(一)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成果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應形成如下成果:
1)單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表、監測半年報、年報;
2)省、縣兩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匯總表及監測網路圖;
3)省、縣兩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半年報、年報;
4)省、縣兩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通報。
(二)成果應用
1)作為行政機關掌握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的資料依據;
2)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獎勵、處罰礦山企業或督促、安排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依據;
3)作為相關政策制定、規劃編制的依據;
4)作為相關科研工作的資料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