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項目要做地質災害評估
⑴ 哪些項目需要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回應當在答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⑵ 什麼樣的工程項目需要做地質災害評估
根據《地質災害條例》國務院394號令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的建設項目需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⑶ 地質災害評估需要做的工程有哪些
岩土工程、工程質水文質、環境質、防災減災工程及其防護工程、勘查技術與內工程、構造質類相關專業容都…需要做質災害評估單位需要資質甲乙丙三級主幹課程《普通質》《構造質》《環境質》《水文質與工程質》《邊坡穩定性析》《土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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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是哪個部門需要
按照之前國土部的規定,建設項目預審中,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是必備的申報內材料。。但容是目前有些省內規定,土地預審可不提供,但是審批階段必須提供。
⑸ 哪些專業可以做地質災害評估專業課有哪些
岩土工程、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防災減災工程及其防護工程、勘查技術與內工程、還有構造容地質學之類的相關專業都可以…需要做地質災害評估,單位需要有資質,分甲乙丙三級。主幹課程的話《普通地質學》《構造地質學》《環境地質學》《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邊坡穩定性分析》《土力學》等
⑹ 哪些建設項目需要做地質災害報告
按照官方說法就是在新征地或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建設,就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也就是要編制並提交地質災害報告。
這項工作是項目前期必須做的一個工作,或者說就是多一個政府公章,是躲不過去的。
⑺ 岩土工程知識:哪些項目需要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滑坡,泥石流等
⑻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類型與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是通過揭示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規律,評價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其所造成的破壞損失和人類社會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下抵禦災害的能力,並運用經濟學原理評價減災防災的經濟投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張梁等,1998)。
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類型
(一)根據評估時間劃分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為災前預評估、災期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3種類型(張梁等,1998)。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的預測性評價。它是制定國土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以及減災對策預案的基礎。
災期跟蹤評估是在災害發生時對災害損失的快速評估。主要評估內容:一是地質災害類型及特徵,闡述已發生的災種、數量、分布、規模、形成機制、危害對象、穩定性等;二是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按災種分別進行評估。它是制定救災決策和應急抗災措施的基礎。
災後總結評估是指在災害結束後對災害損失進行的全面評估。它是決定救災方案、制定災後援建計劃和防禦次生災害的重要依據。
(二)根據評估范圍或面積劃分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和區域評估3種類型(表4-1)。
三、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破壞損失評價和防治工程評價4個方面,其中危險性評價和易損性評價是災情評估的基礎,破壞損失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應用(張梁等,1998)。
表4-1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范圍分類及其特徵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地質災害自然屬性的體現,從定性分析看,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越高,危險性越大,災害的損失越嚴重。評價的核心要素是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
歷史災害危險性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評價要素為災害的類型、規模、活動周期,以及研究區內災害的分布密度。評價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為應急搶險、救援、災害預判等服務。
潛在災害危險性指具有災害形成條件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潛在危害性,評價要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
2)經初步分析判斷,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礎條件的沖溝,應為調查的重點。例如,泥石流形成區山坡坡度多在30°~60°,是泥石流鬆散固體物質和水源的供給區,溝谷的中下游,多地形較順直,溝槽坡度大多為泥石流流通區。泥石流堆積區是固體物質停積的場所,位於沖溝的下游或溝口處,多呈扇形、錐形或帶形。
3)依據區域岩溶發育程度、鬆散蓋層厚度、地下水動力條件及動力因素的初步分析判斷,圈定出的可能誘發岩溶塌陷的范圍,應作為調查的重點。
4)在前人資料的基礎上,圈出的各類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圍,可作為調查重點。
(二)地質災害調查的主要內容
1.崩塌調查
1)崩塌區的地形地貌及崩塌類型、特點、規模、范圍,崩塌體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2)崩塌區岩體的岩性特徵、風化程度和水的活動情況。
3)崩塌區的地質構造、地層岩性、岩體結構類型、結構面的產狀、組合關系、閉合程度,崩塌的力學機制、力學屬性。
4)地下水的影響,氣象(重點是大氣降水)、水文和地震情況。
5)崩塌前的跡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構造、地震、采礦、爆破、溫差變化、地下水(降水)的變化,人類活動的影響等。
6)當地防治崩塌的經驗,以往災害發生及治理、防護的情況等。
2.滑坡調查
1)搜集當地滑坡史、易滑地層分布、水文氣象、工程地質圖和地質構造圖等資料,並調查分析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山體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人類活動情況等。
2)調查微地貌形態及其演變過程;圈定滑坡邊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縫、滑坡鼓丘等要素;查明滑動帶部位,滑痕指向、傾角,滑帶的組成和岩土狀態,裂縫的位置、方向、深度、寬度、產生時間、切割關系和力學屬性;分析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變化,分析滑動面的層數、深度和埋藏條件及其向上、下發展的可能性。
3)調查滑帶水和地下水的情況,泉水出露地點及流量,地表水體、濕地分布及變遷情況。
4)調查滑坡帶內外建築物、樹木等的變形、位移及其破壞的時間和過程。
5)對滑坡的重點部位宜攝影或錄像。
6)調查當地整治滑坡的經驗,分析滑坡的成因機制、滑坡的類型,提出治理方案,防治次生災害的發生。
3.泥石流調查
調查范圍應包括溝谷至分水嶺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響的地段。
1)調查泥石流形成的水源條件:冰雪融化和暴雨強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動情況。
2)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條件:物源區內的地層岩性、地質構造,不良地質現象,鬆散堆積物的物質組成分布、類型、結構、性狀和儲量。
3)溝谷的地形地貌特徵,包括溝谷的發育程度、切割情況,坡度,粗糙程度,並劃分泥石流的形成區、流通區和堆積區及整個溝谷的匯水面積。
4)形成區的水源類型、水量、匯水條件、山坡坡度、岩層性質及風化程度。查明斷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質現象的發育情況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體物質的分布范圍、儲量。
5)流通區的溝床縱橫坡度、跌水、急彎等特徵。查明溝床兩側山坡坡度、穩定程度、溝床的沖淤變化和泥石流的痕跡。
6)堆積區的堆積扇分布范圍,表面形態、縱坡、植被、溝道變遷和沖淤情況;查明堆積物的性質、層次、厚度、一般粒徑及最大粒徑,以及分布規律;判定堆積區的形成歷史、堆積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積量。
7)調查泥石流溝谷的歷史,歷次泥石流的發生時間、頻數、規模、形成過程,爆發前的降雨情況和爆發後產生的災害情況,並區分正常溝谷或低頻率泥石流溝谷。
8)開礦棄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開荒及過度放牧等人類活動情況。
9)當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經驗,調查泥石流的運動特徵與機理,包括泥石流的流態特徵、流速流量特徵、直進性、爬高性和周期性。
4.地面塌陷調查
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1)岩溶塌陷
1)調查過程中首先要依據已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掌握區內岩溶發育、分布規律及岩溶水環境條件。
2)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機制和形成條件,塌陷的成因、形態、規模、分布密度、土層厚度與下伏基岩岩溶特徵。
3)地表、地下水活動動態及其與自然和人為因素的關系。
4)劃分出變形類型及土洞發育程度區段。
5)調查岩溶塌陷對已有建築物的破壞情況,圈定可能發生岩溶塌陷的區段。
(2)采空塌陷
1)了解礦體的埋藏位置、分布、礦體層數、厚度、深度、埋藏特徵和開采層的岩性、結構等。
2)查明礦層開採的深度、厚度、時間、方法、頂板支撐及采空區的塌落、密實程度、空隙和積水等。
3)地表變形特徵和分布規律,包括地表塌坑、台階、裂縫位置、形狀、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其與采空區、地質構造、開采邊界、工作面推進方向等的關系。
4)地表移動盆地的特徵,劃分中間區、內邊緣和外邊緣區,確定地表移動和變形的特徵值。
5)采空區附近的抽、排水情況及對采空區穩定的影響。
6)搜集建築物變形及其處理措施的資料等。
5.地裂縫調查
1)單縫發育規模和特徵以及群縫分布特徵和分布范圍。
2)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地形地貌、地層岩性、構造斷裂等)。
3)地裂縫成因類型和誘發因素(地下水開采等)。
4)地裂縫發展趨勢預測。
5)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
6.地面沉降調查
主要調查由於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壓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不包括由於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地面沉降。主要通過搜集資料、調查訪問來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現狀和危害情況。著重查明下列問題。
1)綜合分析已有資料,查明第四系沉積類型、地貌單元特徵,特別要注意沖積、湖積和海相沉積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道、窪地、河間地塊等微地貌分類,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條件,特別要查明壓縮層的分布。
2)查明第四系含水層水文地質特徵、埋藏條件及水力聯系;搜集歷年地下水動態、開采量、開采層位和區域地下水位等值線圖等資料。
3)根據已有地面測量資料和建築物實測資料,同時結合水文地質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累計沉降量,並對地面沉降范圍內已有建築物損壞情況進行調查。
7.潛在不穩定斜坡調查
主要調查建設場地范圍內可能發生滑坡、崩塌等潛在隱患的陡坡地段。
1)地層岩性、產狀、斷裂、節理、裂隙發育特徵,軟弱夾層岩性、產狀,風化殘坡積層岩性、厚度。
2)斜坡坡度、坡向,地層傾向與斜坡坡向的組合關系。
3)調查斜坡周圍,特別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水滲入或地下水對斜坡的影響,人為工程活動對斜坡的破壞情況等。
4)對可能構成崩塌、滑坡的結構面的邊界條件、坡體異常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以此判斷斜坡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可能的影響范圍。
二、地質環境條件分析
1)一切致災地質作用都受地質環境因素綜合作用的控制。地質環境條件分析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基礎。
A.分析地質環境因素的特徵與變化規律。
a.岩石物性:岩石類型、組分、結構、工程地質特徵。
b.地質構造:構造形態、分布、特徵、組合形式和地殼穩定性。
c.地形地貌:地貌形態、分布及地形特徵。
d.地下水特徵:類型、含水岩組分布、補徑排條件、動態變化規律和水質水量。
e.地表水活動:徑流規律、河床溝谷形態、縱坡、徑流流速與流量等。
f.地表植被:種類、覆蓋率、退化狀況等。
g.氣象:氣溫變化特徵、降水時空分布規律與特徵、蒸發與風暴等。
h.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形式和規模。
B.分析各地質環境因素對評估區主要致災地質作用形成、發育所起的作用和性質,從而劃分出主導地質環境因素、從屬地質環境因素和激發因素,為預測評估提供依據。
C.分析各地質環境因素各自和相互作用的特點及主導因素的作用,以各種致災地質作用分布實際資料為依據,劃出各種致災地質作用的易發區段,為確定重點區段提供依據。
2)綜合地質環境條件各因素的復雜程度,對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的復雜程度做出總體的分區段劃分。
3)各種致災地質作用受控於所有地質環境因素不等量的作用。主導地質環境因素是致災地質作用形成的關鍵,從屬地質環境因素總是以主導地質環境因素的作用為前提或是通過主導地質環境因素發揮作用,激發因素在致災地質作用孕育成熟的條件下,因其作用而導致災害發生。因此,在預測評估過程中,應首先分析某些地質環境因素可能發生的變化及進而出現的不穩定狀態,評估地質災害發展趨勢。
⑼ 什麼情況需要地質災害和壓覆礦床評估
處在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工程建設,必須進行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有的回地區只是重答要建設項目也要進行評估。具體操作依據當地國土資源廳的文件或規范。
因工程建設而不得不壓覆地下礦產資源的時候,要對壓覆的礦產資源進行評估,報國土資源部門審批。有關礦產礦種和工作要求有相關文件規范。